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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江水千江月-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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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轻咬着薄薄的嘴唇,我才发觉又梦游了。“哦,哦,对不起,”我知自己失言,挠着头,讪讪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一边赶紧伸手去搀扶可怜的美女。“没…没关系…哎呀…”但她站起来时分明有些蹒跚,我暗自庆幸拿捏得好。我赶紧低着头手忙脚乱地帮忙拣散落在地上的东东。倒霉,偏偏碰上她买这些东东。众人异样的注视令我如芒在背,只好加快速度。脸皮不断升温。做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的,这是至理。不过刚才那个拥抱真是销魂!反正事已至此,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索性坏就坏到底,一条路摸着走到天黑。便忍住窃喜,道:“对不起,小姐,你能等我一下吗?”“什么事?”她抬头不解地问。“我想给你买点小小的礼物略表歉意,你当然知道对女孩子来说有些东西譬如鲜花、巧克力都是可以镇痛压惊的……”这令我想到美国的外交政策一手温柔,一手大棒,据说可以追溯到二战时期的罗斯福总统,再往前追溯…听说美国再往前追溯会暴露出它根本找不到祖宗的丑事,就不好意思去深究啦,对于一个没有历史的国家,没有家教是正常的,偶只能摇摇头,然后嗤之以鼻。对不起,又跑题啦,回到现实中,让我们再聆听一下天使的声音“难道我这么容易被你收买吗?”她说着不禁为自己的调皮莞尔一笑,嗔道,“哎约……这么疼,你多重?”“噢,我……你不觉得今天天气不错吗?”“别逃避问题啊,你多重?”“这个问题我要回家问问我妈妈,要不你先猜猜看?”以我一米八的高度如果有一百四十斤的体重的话,我当然会理直气壮地告诉她了,但我事实上还不到一百三十斤,曾有人说我这样的身材连女孩子都会眼红的。我怕她嫉妒所以不肯说。“呵呵,得了,事儿还不少,如果我是你,我也不肯说的。”没有料到她居然这样直接的对白,当时就语塞了。其实瘦也    不是我的错啊,有本事你怪我爹妈去。但是怕她说我不孝,所以就没有说出来。读者们你们也别在那里瞎揣测什么潜台词了,众所周知楼主是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你什么意思?我只是怕你嫉妒而已。”我回过神来贫嘴道。因为我记得有位哲人说过“一个人在一生中至少要生几次气的,因为你不可能对别人出类拔萃的优点视而不见完全无动于衷的”。事实上每当我想起这个世界上还有嫉妒我的人时,我就忍不住对生活发出会心的微笑。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总能保持乐观的原因。“呵呵,不吹牛你会死啊?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她又得意的笑,我的心又被这灿烂的阳光晕眩了。“疼不疼?来,我帮你拿东西吧……”我一本正经,一边接过她的包。“你也踩得太用力了吧?想搭讪直接跟我说,对待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子不用这么狠心吧?”“嘿嘿,”连这都被看穿,我不好意思的又挠挠头,脸又变成猴子屁股了,“这都被你看出来啦?唉,我这老脸以后往哪放?”“原来你也会脸红啊?因为使用这么卑鄙手段来搭讪的,你并不是第一个。”“咳咳,那个……不好意思……”我咳嗽了几声来掩饰自己的窘境,“我的智商决定了我只能干出这种水平的事情来……对了,你住在什么地方?”“我好像在校园里见到过你哎。”“那么说咱们是师兄妹了……我真的这么出众?哎,不好意思,帅就一个字,却拖累了我一辈子……”一脸坏笑,顺便又多打量了几眼,秀色可餐啊,横看成岭侧成峰,走起路来都波涛起伏,真是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我的心跳也是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以前小的时候觉得女孩子的脸最吸引人,看到漂亮的女孩就只知道盯着脸蛋看,后来知道欣赏别的地方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真的长大了。我咽下口水,移走视线,免得被她发现我色迷迷的双眼背后还有一颗色迷迷的心。“哈哈哈哈,”银铃一样清脆悦耳的声音,“臭美。没想到你们大男人也这么自恋啊?”她说话居然这么坦白,我有一点点委屈。我们一边向超市的收银台走去,花钱都要排队,这世道,好象我们都特别喜欢交钱似的。让人都分不清楚到底谁是大爷谁是上帝。“你经常用这种方法跟女孩子搭讪吗?”“天地良心!”“天地良心?你别绕我,那表示有还是没有?”“没有,真的没有。”“那你通常用什么方法?”这丫头还是不信我啊,套瓷呢!“我错了,我真的就干过这一次,真的,你别用那么不信任的眼光看我。你看我老实巴交的样子就知道了。”“切,看你油嘴滑舌的样子就不可靠!”我真是比窦娥姐姐还冤哪!!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付钱之后,我们一起向外走去。“哎,路    虽然不远,但是我的脚被你踩了一下,要不给你个将功赎罪的机会,你请我打三轮摩的回去吧?”她建议道,要求并不高。“完全合理的要求,那就打摩的吧。”三轮摩的在很多城市里面都是比较流行的,摩托后面拖一个车斗,带篷的,里面有两张长板凳,两块钱到学校,很便宜,适合我们这种一白二穷无产阶级的消费水准。“……”“美女,通常在男女主角聊天超过三分钟的时候,下一步就应该是交换定情信物了吧?”是的,你猜对了,以上是楼主我做的白日梦,楼主还没有猖狂到那个地步。楼主当时含情脉脉地说,“美女,我建议你称呼我雨寒,小僧出家前姓王,法号梦郎,不过别担心,小僧现在还俗了。”好吧,好吧,别向我拍板砖,楼主我不贫了。楼主我实话实说,当时只是说,“美女,我建议你称呼我雨寒。单姓,王!”“叶林,朋友们都叫我阿林,也有叫我叶子的。”我们就这样一边聊着,很快到了校园,倒不是时间过的太快了,因为路实在是不算远。下车的时候,绅士了一把,把她扶了下来,于是惊奇的发现阿林的白裤子后面有一片湿红色的颜色,就问“是不是座位脏了?你裤子坐在什么上,染红了。”叶林一惊,脸刷地一下绯红,结结巴巴地说不知道怎么回事,抢过一个方便袋挡住了身后。我多事,就好奇地扫了一眼刚才林坐过的位置,奇怪,浅咖啡色的长凳上居然有一小滩暗红色的痕迹,刚才上车的时候我帮林擦过座位,什么都没有啊。联想到刚才她在超市里面买的那些东西,立刻明白了网上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流了一个星期血都不死的动物”,恍然大悟,原来所说的这么牛B的动物就是女人啊!晕死。叶林看我瞅了一眼凳子,脸变得更红了,我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赶紧脱下自己的外套让林系在腰上,林低着头系上。正好这时过来两个男的,朝我们刚下来的摩的走去,林拉了一下我,说快跑,我没明白林的意思,只是反射似的跟着她跑,5秒钟以后我明白了林的决定是多么英明果断,因为刚才车上先是传来一声暴笑,然后车上其中的一个男人从车里探出脑袋来破口大骂,不用问,一定是坐上了。到了林的宿舍楼外面,林问我到时候把我的外套洗干净后怎么还给我。我说不用,我自己洗好了,林脸一红,说如果被人看见没有办法解释,我说我就说是流鼻血了,看到美女喷鼻血会被人羡慕的。林说你这个人怎么一点正经也没有?沾了血的衣服不好洗,不会洗的话,以后会永远去不掉的。我一想也是,洗得不当这衣服就该提前下岗了,都洗了这么多年了,还是女人有经验些,就没再坚持。再说总得为下次见面留点借口什么的对不对?
  前面已经提到过这是一群能闷出鸟来的鸟人。这再的出头鸟是老六“兄弟们,今天晚上咱们一块去游戏吧玩游戏怎么样?”老六提议。“这样不太好吧?明天还要上课呢!”老四道。“老四,别看你最爱学习,但是,你却是最没有发言权的,两年前的98世界杯,是谁白天考试,晚上熬夜看球的?”老四顿时无语。所以说别管多完美的人都会有小尾巴的,练了金钢罩不还一样有命门?抓上了,那就是死穴!你们也知道我那天心情大爽找到了自己的那根肋骨嘛,况且连老四都不反对,所以我也没有反对。那时网吧还属于非常紧俏的地方,不多,因为电脑太贵了,上网费也很贵,基本上就那么几个,分布在学校旁边的所谓“信息一条街”,记得直到我们快毕业的时候,学校里才出现了一家号称128K ISDN专线的网吧,现在说来128K算个P,我现在自己家里的ADSL就是1M的带宽,但是那时不一样啊128K的IDSN那真绝对是小母牛骑摩托牛B轰轰,因为别的网吧都是使用modem上网,一般是几根电话线、几个modem,拨号上网,每一个modem下面再拖四台机器甚至更多,厉害一些的也就是64K的ISDN专线,号称永远在线。80年代以后的孩子是不会理解这些的,一定会一脸鄙夷。他们可能也没有见过5寸软盘,也不知道再往前早一些的硬盘容量连他们现在的MP3装的东西多都没有,更不知道离开了DOS时代进入视窗界面曾经是多么的激动人心。他们只知道整天沉浸在网游中,大把大把的浪费青春。这就是代沟。做为尴尬滴70年代的最后一批尴尬滴孩子,真是TMD命苦,如果可以,我宁愿在我妈妈肚子里再冬眠几个月,摘掉70年代的帽子。可是我当时冬眠失败,因为听说“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我天真地以为自己赶上了好时代,所以老人家画圈圈的时候,我踌躇满志的爬在春风里时间证明这是我一生中做出的第一个错误的决定。看看我们吧,高科技没有赶上,倒是最早一批牺牲在物价飞涨、失业高潮、不包分配、不再分房、房价一飞冲天、工资还是少得可怜前线的炮灰。对不起,楼主不该这么愤青,带坏了80后的小孩子,让我们把镜头调远,回到我的大学生活中去以前,我们宿舍的几个兄弟经常约了一起出去打通宵,“红色警戒”以前在我们宿舍火透了,只有我一个人不会玩,他们说我是游戏白痴。后来他们出去玩的游戏越来越多,平时扯淡的内容也随之改变了不少。为了避免跟不上潮流,痛定思痛,决    定舍命陪小人,体验体验群众生活。虽然现在你们都开始玩传奇啊、魔兽啊,但是俺们那时就是那么土,玩个FIFA2000、魔法门、星际争霸之类的就满足了。你们这些吃点心的一定要记得在你们之前有一批吃糠的!忘记历史是不对滴!是可耻滴!是不允许不顶贴子滴!所以“信息一条街”实际上就是“网吧一条街”,或者“游戏一条街”。“老大,咱们两个一起联网玩好不好?”到了以后,我想找个搭档。“好啊,大航海你会不?”老大头也没有抬起来,热情不是很高。“不会啊。”“有没有搞错,你会玩什么啊?”“超级玛丽。”“这可能是老二的强项吧,你问问老二吧。”老大如释重负,唯恐避我不及。“老二啊,要不咱俩一块玩?”我讪讪地问道。“老大太黑了,他不跟你玩也不能把我往火坑里推啊。老五,英雄无敌会玩了吗?”老二有些无奈。“不会啊。”“真的啊,那仙剑呢?”“也不会。”“那我也帮不了你了。要不你看看老三有没有空陪你玩?”老二的口气里有抑制不住的兴奋。“老三啊,你不会像他们两个一样嫌贫爱富吧?”“我……好吧,我尽力而为吧,你好狠,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老三沉吟了半天,答应得很勉强。“我就知道你是个好人。”“算了,你别夸我。”老三蔫了,有时候“好人”这两个字会压人的,“FIFA2000;极品飞车,魔法门,暗黑,魔兽争霸,会不会?”“不会,怎么玩?”“那找个简单点的游戏吧,三国会吗?”“不会。不过我会扫雷。”“谁神经花钱来这玩那个啊?大富翁总该会吧?”“也不会,要不你教我?”“你还是找老四去吧。”老三也长松了一口气,拿手指在脑门跟胸前划了个十字架,我记得以前他不信教的,人的改变有时候就在一闪念之间,这么快老三就打算从良?我一边朝老四走过去,一边疑惑地反复回头端详老三,妈的,我都快不认识他了。“老四,你呢?有空陪五弟玩玩?”“行。老五,看到了,这就是世态炎凉啊,不就玩玩嘛,我豁出去了,陪你玩玩。”“还是四哥仗义啊。”“那是。来,我教你玩星际争霸。”“好啊,我学学看。”老四果然是这帮人中最有人性的一个,感动ing。……“受不了了,你怎么就会养狗啊?”脾气那么好的老四都开始被我征服了。“虫族是我的强项啊。采矿养狗再采矿然后再养狗,养很多的狗,然后去咬你。多容易上手啊。”我解释。“天那,杀了我吧。这个瞬间转移你居然不用来打仗,用来让工兵出去采矿?我快疯了。老六,这都是你的馊主意,你明知道老五玩游戏不上道,你还把他带来干嘛?这漏子你捅出来的,你得善后啊    。”以前老四从来不说这么偏激的话,难道养狗对他的刺激真的这么大?养狗比较简单嘛。我在心里嘀咕,难道你不觉得我的打法很有创意?智者总是被无知者诋毁。“老四,知道不,学之惰,师之过。领不进门,是当老师的无能,也不能全怪老五啊。”“就是就是。”我附和道。“那老五交给你了就是了,随你怎么说。”“切,让大家见识一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烂泥是怎样扶上墙的。没有金刚钻别拦瓷器活啊!”老六嚷嚷道,看在他要教我打游戏的份上,我没有当场踹他但是你们可不要以为我是没有脾气的人啊!“老五来,教你玩拳皇。你记住啊,看到没有,箭头是移动的方向,这一排三个键是拳,这一排三个键是腿,从这边到到这边力量依次加强,也就是说最后一个就是最大的力量。”“既然有力量最大的,还要力量小的干嘛?给你挠痒痒?傻啊?”“晕,力量小,躲闪灵活,力量大就笨呗。”“噢,设计人性化,还很逼真嘛,我喜欢。”“你就用霸王丸吧。”“你告诉我怎么样使用必杀就行了。”“哟,老五啊,你也不是一窍不通嘛,连必杀都知道。你看,就是这三个键的组合,得有个合适的时间间隔必杀才能用成功,来你先摸索一下,找找感觉。”“就算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你们走路啊!来,我先熟练熟练。”……“行了,来,老六,咱们开打吧,不过你要让我三招”练了几下之后,基本上掌握了霸王丸的必杀绝技。“好,三招就三招。”老六也太小瞧我了。被我连用三个必杀,砍得差不多没血了,然后等他反攻时再随便砍上个一刀半刀的,老六就挂了。老六一看,就反悔了,说只让两招,我同意了。局面立刻扭转,就差一刀,血稍微多一些就拼不过老六了。于是我就拼命换人,每一个角色都只学一招必杀,虽然屡战屡败,仍然屡败屡战。等所有角色都玩遍了,老六也玩腻了,不肯继续陪了,跑老二身边嘀咕了几句。老二点点头,跟他老婆说:“老婆,要不你去陪我们老五练练?”于是在老二老婆的带领下,我们玩起了雷电Ⅲ。从这一晚上开始,逐渐奠定了我在雷电领域的霸主地位,过五关斩六将易如反掌,不过老三给我泼了一盆冷水:雷电这种游戏玩过一次就算了,除了女人谁会总玩儿这种弱智游戏呢?老二猛地K了老三一下,“弱智归弱智,别牵扯女人!”老二疼老婆呢。由于后来每当跟人提起我唯一会玩的游戏是雷电时,别人都跟看到火星人一样,然后一起鄙视我,伤自尊啊,所以后来我就不好意思再炫耀了。再后来干脆放弃了游戏生涯。
  玩游戏回来后,眼睛里面全是血丝,脑袋重得举不起来,脚下却是踩着醉步一样,一摇三晃地回到宿舍。老六因为胖,饿得快,还去买了点早点。我衣服还没有脱干净,就实在是再也无法睁开眼睛了,倒头便睡。醒来的时候,大家都早上课走了,就剩我跟老六在宿舍,看到老六趴在电脑桌上睡得正香,原来他早饭吃了没有几口,就那么含着饭打着呼噜猪一样地睡着了。打起精神摇了摇脑袋,依然沉沉的,再瞅瞅时间,娘哎,已经是十一点多钟了!赶紧洗脸,刷牙,梳头……就一晚上没休息好脑门上就长出两个痘痘来,熬夜这么辛苦,下次说什么也不听他们的骗了。看看老六睡得那么香,不忍心叫醒他,就好心替他把早饭吃掉,反正估计醒来他也想不起自己买过早点。肚子还是不饱,抹干净嘴决定下楼去食堂再吃点,走到楼下,刚好碰上林来还我衣服,就可怜巴巴道,“这位女施主行行好,打发顿饭吃吧。”林灿然一笑,带我去了食堂,并且看我吃得狼吞虎咽,说了一句话差点没有气死我,“真羡慕你,这么能吃都不会胖。”唉,她以为我不想胖啊,我还羡慕她们那些喝水都上膘的呢。
  要说感情这事情,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就好,有道是日久生情。特别是我跟林还有蛮多共同点,比如都浪漫得逼人服毒,再比如都喜欢文学。林的文笔清雅脱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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