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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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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方∶ 
大黄 芍药 虻虫(各二两) 土瓜根 川椒 黄芩 白术 地骨皮(一作炭皮) 干 
姜 
川芎(各一两) 桂心 干漆(各一两半) 
上十二味为末,蜜丸梧子大,每服十丸,日三,不知加之。(《千金翼》有炭皮,作炭 
皮丸。) 

卷四妇人方下月经不调第二十一
牛膝丸
属性:治产后月水往来,乍多乍少,仍复不通,时时疼痛,小腹里急,下引腰身重方 
牛膝 芍药 人参 大黄(各三两) 牡丹皮 甘草 当归 川芎(各二两) 桂心(一 
两) 
上十四味为末,蜜丸梧子大,酒服五丸,日三,不知稍增。 
又方 鹿角末服之良。 
又方 生地黄汁三升,煮取二升服之。 
又方 饮人乳汁三合,善。 
又方 烧月经衣井花水服之。 
又方 烧白狗屎焦为末 酒服方寸匕,日三。 
又方 取白马尿,服一升良。 
治月经不断方∶ 
船茹一斤,净洗,河水四升半,煮取二升,分二服。 
又方 服地黄酒良。 
又方 服大豆酒佳。 
又方 烧箕舌灰酒服之。 
又方 灸内踝下白肉际青脉上,随年壮。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
属性:(凡五类)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
序例第一
属性:(论三首 方二首 择乳母法) 
论曰∶夫生民之道,莫不以养小为大,若无于小,卒不成大。故《易》称积小以成大。 
《诗》有厥初生民,《传》曰声子生隐公,此之一义,即是从微至着,自少及长,人情共见, 
不待经史,故今斯方先妇人小儿,而后丈夫耆老者,则是崇本之义也。然小儿气势微弱,医 
士欲留心救疗,立功瘥难,今之学人,多不存意,良由婴儿在于襁褓之内,乳气腥臊,医者 
操行英雄,讵肯瞻视,静言思之,可为太息者矣。《短剧方》云∶凡人年六岁以上为小,十 
六岁以上为少,(《巢源》、《外台》作十八以上为少),三十以上为壮(《巢源》、《外台》作 
二十以上为壮),五十以上为老。其六岁以下,经所不载,所以乳下婴儿有病难治者皆为无 
所承据也。中古有巫妨(《巢源》作巫方)者,立小儿《颅囟经》,以占夭寿,判疾病死生, 
世相传授,始有小儿方。逮于晋宋,江左推诸苏家,传习有验,流于人间。齐有徐王者,也 
有《小儿方》三卷,故今之学人,颇得传授。然徐氏位望隆重,何暇留心于少小,详其方意, 
不甚深细,少有可采,未为至秘。今博采诸家及自经用有效者,以为此篇,凡百居家,皆宜 
达兹 
又曰∶小儿病与大人不殊,惟用药有多少为异。其惊痫客忤解颅不行等八九篇合为此卷 
,下痢等余方并散在诸篇,可披而得之。 
凡生后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应和人。百日任脉成,能自反复,(一作百五十日。)百八 
十日尻骨成,能独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匍匐。三百日膑骨成,能独立。三百六十日膝 
骨成,能行。此其定法,若不能根据期,必有不平之处。 
凡儿生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 
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 
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蒸毕后,六十 
四日大蒸,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蒸后一百二十八日复大蒸。凡小儿自生三十二日一变,再 
变为一蒸,凡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 
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竟辄觉情态有异。其变蒸之候,变者上气,蒸者 
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其 
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又云∶目 
者重,赤黑者微。变蒸毕,目睛明矣,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 
,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之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儿生三十二日一变,二十九日 
先期而热,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毕耳。恐不解了,故重说之。且变蒸之时,不欲 
惊动,勿令旁多人,儿变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又初变之时或热甚者,违日数不歇,审计 
变蒸之日,当其时有热微惊,慎不可治及灸刺,但和视之。若良久热不可已,少与紫丸微下 
,热歇便止。若于变蒸之中,加以时行温病,或非变蒸时而得时行者,其诊皆相似,惟耳及 
尻通热,口上无白泡耳。当先服黑散以发其汗,汗出,温粉粉之,热当歇,便就瘥。若犹不 
都除,乃与紫丸下之。儿变蒸时若有寒加之,即寒热交争,腰腹夭纠,啼不止者,熨之则愈 
也。(熨法出下编炙粉絮熨者是。)变蒸与温壮伤寒相似,若非变蒸,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 
为他病,可作余治,审是,变蒸不得为余治也。 
又一法,凡儿生三十二日始变,变者身热也。至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其状卧端正也 
。至九十六日三变,定者候丹孔出而泄。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以能咳笑也。至一 
百六十日五变,以成机关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五机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 
变,以能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以知欲学语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以 
亭亭然也。凡小儿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四蒸也,当其变之日,慎不可妄治之,则加其疾。 
变且蒸者是儿送迎月也,蒸者甚热而脉乱,汗出是也。近者五日歇,远者八九日歇也。当是 
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序例第一
紫丸
属性:治小儿变蒸,发热不解,并挟伤寒温壮,汗后热不歇,及腹中有痰癖,哺乳不进,乳 
则吐 ,食痫,先寒后热方。 
代赭 赤石脂(各一两) 巴豆(三十枚) 杏仁(五十枚) 
上四味为末,巴豆、杏仁别研为膏,相和,更捣二千杵,当自相得,若硬,入少蜜同捣 
之,密器中收。三十日儿服如麻子一丸,与少乳汁令下,食顷后,与少乳勿令多,至日中当 
小下热除。若未全除,明旦更与一丸。百日儿服如小豆一丸,以此准量增减。夏月多热,善 
令发疹,二三十日辄一服佳。紫丸无所不疗,虽下不虚人。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序例第一
黑散
属性:治小儿变蒸中挟时行温病,或非变蒸时而得时行者方。 
麻黄 杏仁(各半两) 大黄(六铢) 
上三味,先捣麻黄大黄为散,别研杏仁如脂,乃细细纳散,又捣,令调和纳密器中。一 
月儿服小豆大一枚,以乳汁和服,抱令得汗,汗出温粉粉之,勿使见风。百日儿服如枣核, 
以儿大小量之。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序例第一
择乳母法
属性:凡乳母者,其血气为乳汁也。五情善恶,悉是血气所生也。其乳儿者,皆宜慎于喜怒。 
夫乳母形色所宜,其候甚多,不可求备。但取不胡臭、瘿 、气嗽、 疥、痴癃、白秃、 
疡、沈唇、耳聋、 鼻、癫痫,无此等疾者,便可饮儿也。师见其故灸瘢,便知其先疾之源 
也。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
初生出腹第二
属性:(论二首 凡十二事 相儿寿夭法) 
论曰∶小儿初生,先以绵裹指,拭儿口中及舌上青泥恶血,此为之玉衡。(一作衔。)若 
不急拭,啼声一发,即入腹成百疾矣。 
儿生落地不作声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须臾当啼。儿生不作声者,此由难产少气故也, 
可取儿脐带向身却捋之,令气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声自发;亦可以葱白徐徐鞭之,即啼。 
儿已生即当举之,举之迟晚,则令中寒,腹内雷鸣,乃先浴之,然后断脐,不得以刀割 
之,须令人隔单衣物咬断,兼以暖气呵七遍,然后缠结。所留脐带,令至儿足趺上,短则中 
寒,令儿腹中不调,常下痢。若先断脐,然后浴者,脐中水,脐中水则发腹痛。其脐断讫, 
连脐带中多有虫,宜急剔拨去之,不尔入儿腹成疾。断儿脐者,当令长六寸,长则伤肌,短 
则伤脏,不以时断。若 汁不尽,则暖气渐微,自生寒,令儿脐风。 
生男宜用其父旧衣裹之,生女宜用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为善,不可令衣过浓,令儿伤 
皮肤,害血脉,发杂疮而黄,儿衣绵帛特忌浓热,慎之慎之。凡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 
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宜时见风日,若都不见风,则令肌肤脆软,便宜中伤,皆当以故 
絮衣之,勿用新绵也。凡天和暖无风之时,令母将儿于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则血凝气刚, 
肌肉牢密,堪耐风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帏帐之中,重衣温暖,譬犹阴地之草木,不见风 
日,软脆不堪风寒也。 
凡裹脐法,椎治白练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帛等合之,调其缓急,急则令儿 
吐。儿生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许日儿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脐燥,还刺其腹,当 
解之易衣更裹。裹脐时闭户下帐,燃火令帐中温暖,换衣亦然,仍以温粉粉之,此谓冬时寒 
也。若不愈,烧绛帛末粉之。若过一月脐有汁不愈,烧虾蟆灰粉之,日三四次。若脐中水及 
中冷,则令儿腹绞痛,夭纠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过,当炙粉絮以熨之,不时治护。 
脐至肿者当随轻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壮,轻者脐不大肿,但出汁。时时啼呼者, 
捣当归末和胡粉敷之,炙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为候。若儿粪青者冷也,与脐中水 
同。 
儿洗浴断脐竟 抱毕,未可与朱蜜,宜与甘草汤。以甘草如手中指一节许,打碎,以水 
二合煮,取一合,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连吮汁,计得一蚬壳入腹止,儿当快吐,吐去心 
胸中恶汁也。如得吐,余药更不须与。若不得吐,可消息计如饥渴,须臾更与之若前。所服 
及更与并不得吐者,但稍稍与之,令尽此一合止。如得吐去恶汁,令儿心神智能无病也。饮 
一合尽都不吐者,是儿不含恶血耳,勿复与甘草汤,乃可与朱蜜以镇心神,安魂魄也。 
儿新生三日中,与朱蜜者不宜多,多则冷儿,脾胃冷腹胀,喜阴痫,气急变噤痉而死。 
新生与朱蜜法,以飞炼朱砂如大豆许,以赤蜜一蚬壳和之,以绵缠箸头沾取,与儿吮之,得 
三沾止,一日令尽此一豆许,可三日与之,则用三豆许也,勿过此,则伤儿也。与朱蜜竟, 
可与牛黄如朱蜜多少也,牛黄益肝胆除热,定精神止惊,辟恶气,除小儿百病也。 
新生三日后,应开肠胃,助谷神,可研米作浓饮,如乳酪浓薄,以豆大与儿咽之,频咽 
三豆许止,日三与之,满七日可与哺也。儿生十日始哺如枣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 
百 
儿不胜谷气,令生病,头面身体喜生疮,愈而复发,令儿 弱难养。三十日后虽哺勿多,若 
不嗜食,勿强与之,强与之不消,复生疾病。哺乳不进者,腹中皆有痰癖也,当以四物紫丸 
微下,节哺乳,数日便自愈。小儿微寒热,亦当尔利之,要当下之,然后乃瘥。 
凡乳儿不欲太饱,饱则呕吐,每候儿吐者,乳太饱也,以空乳乳之即消,日四。乳儿若 
脐未愈,乳儿太饱,令风中脐也。夏不去热乳,令儿呕逆;冬不去寒乳,令儿咳痢。母新房 
以乳儿,令儿羸瘦,交胫不能行。母有热以乳儿,令变黄不能食。母怒以乳儿,令喜惊发气 
疝,又令上气疝癫狂。母新吐下以乳儿,令虚羸。母醉以乳儿,令身热腹满。 
凡新生小儿,一月内常饮猪乳,大佳。 
凡乳母乳儿,当先极 ,散其热气,勿令汁奔出,令儿噎,辄夺其乳,令得息,息已, 
复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视儿饥饱,节度,知一日中几乳而足,以为常。又常捉去宿乳。儿 
若卧,乳母当以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乃乳之,令儿不噎。母欲寐则夺其乳,恐填口鼻,又 
不知饥饱也。 
浴儿法∶ 
凡浴小儿汤极须令冷热调和,冷热失所,令儿惊,亦致五脏之疾也。凡儿冬不可久浴, 
浴久则伤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则伤热。数浴背冷,则发痫。若不浴,又令儿毛落。新生浴 
儿者,以猪胆一枚,取汁投汤中以浴儿,终身不患疮疥。勿以杂水浴之。 
儿生三日,宜用桃根汤浴,桃根、梅根、李根各二两,枝亦得, 咀,以水三斗煮二十 
沸,去滓,浴儿,良,去不祥,令儿终身无疮疥。 
治小儿惊,辟恶气,以艾虎汤浴,艾一斤,虎头骨一枚,以水三斗煮为汤浴,但须浴则 
煮用之。 
凡小儿初出腹有鹅口者,其舌上有白屑如米,剧者鼻中亦有之,此由儿在胞胎中受谷气 
盛故也,或妊娠时嗜糯米使之然。治之之法以发缠箸头沾井花水撩拭之,三日如此,便脱去, 
如不脱,可煮栗 汁,令浓,以绵缠箸头拭之。若春夏无栗 ,可煮栗木皮,如用井花水法。 
小儿初出腹有连舌,舌下有膜如石榴子中隔连其舌下,后喜令儿言语不发不转也,可以 
爪摘断之,微有血出无害;若血出不止,可烧发作灰末敷之,血便止也。 
小儿出腹六七日后,其血气收敛成肉,则口舌喉颊里清净也。若喉里舌上有物,如芦箨 
盛水状者,若悬痈有胀起者,可以绵缠长针,留刃处如粟米许大,以刺决之,令气泄,去青 
黄赤血汁也,一刺之止消息,一日未消者,来日又刺之,不过三刺,自消尽,余小小未消, 
三刺亦止,自然得消也。有着舌下如此者,名重舌。有着颊里及上 如此者,名重 。有着 
齿龈上者,名重龈。皆刺去血汁也。 
小儿生辄死,治之法∶ 
当候视儿口中悬雍前上 有泡者,以指摘取头决,令溃去血,勿令血入咽,入咽杀儿, 
急急慎之。小儿初出腹,骨肉未敛,肌肉犹是血也,血凝乃坚成肌肉耳,其血沮败不成肌肉, 
则使面目绕鼻口左右悉黄而啼,闭目聚口撮面,口中干燥,四肢不能伸缩者,皆是血脉不敛 
也,喜不育。若有如此者,皆宜与龙胆汤也。(方出本卷惊痫篇。) 
相儿寿夭法∶ 
儿初生叫声连延相属者,寿。 
声绝而复扬急者,不寿。 
啼声散,不成人。 
啼声深,不成人。 
脐中无血者,好。 
脐小者,不寿。 
通身软弱如无骨者,不寿。 
鲜白长大者,寿。 
自开目者,不成人。 
目视不正数动者,大非佳。 
汗血者,多厄不寿。 
汗不流,不成人。 
小便凝如脂膏,不成人。 
头四破,不成人。 
常摇手足者,不成人。 
早坐、早行、早齿、早语,皆恶性,非佳人。 
头毛不周匝者,不成人。 
发稀少者强,不听人(一作不聪)。 
额上有旋毛,早贵,妨父母。 
儿生枕骨不成者,能言而死。 
尻骨不成者,能倨而死。 
掌骨不成者,能匍匐而死。 
踵骨不成者,能行而死。 
膑骨不成者,能立而死。 
身不收者,死。 
鱼口者,死。 
股间无生肉者,死。 
颐下破者,死。 
阴不起者,死。 
阴囊下白者,死;赤者,死。 
卵缝通达黑者,寿。 
论曰∶儿三岁以上,十岁以下,视其性气高下,即可知其夭寿大略。儿小时识悟通敏过 
人者,多夭,大则顶 、颜回之流是也。小儿骨法成就威仪回转迟舒稍费人精神雕琢者,寿 
。其预知人意回旋敏速者,亦夭。即杨修、孔融之徒是也。由此观之,夭寿大略可知也,亦 
犹梅花早发不睹岁寒,甘菊晚成终于年事,是知晚成者,寿之兆也。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
惊痫第三
属性:(论三首 方十三首 灸法二十六首) 
论曰∶少小所以有痫病及痉病者,皆由脏气不平故也。新生即痫者,是其五脏不收敛, 
血气不聚,五脉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其一月四十日以上至期岁而痫者,亦由乳养 
失理,血气不和,风邪所中也,病先身热,掣 惊啼叫唤而后发痫。脉浮者为阳痫,病在六 
腑,外在肌肤,犹易治也。病先身冷,不惊掣,不啼呼,而病发时,脉沉者,为阴痫,病在 
五脏,内在骨髓,极难治也。病发身软时醒者,谓之痫也。身强直反张如弓不时醒者,谓之 
痉也,诸反张,大人脊下容侧手,小儿容三指者,不可复治也。凡脉浮之与沉,以判其病在 
阴阳表里耳。其浮沉复有大小滑涩虚实迟快诸证,各根据脉形为治。 
《神农本草经》说∶小儿惊痫有一百二十种,其证候微异于常,便是痫候也。初出腹, 
血脉不敛,五脏未成,稍将养失宜,即为病也。时不成人,其经变蒸之后有病,余证并宽, 
惟中风最暴卒也。小儿四肢不好惊掣,气息小异,欲作痫,及变蒸日满不解者,并宜龙胆汤 
也。 
凡小儿之痫有三种,有风痫,有惊痫,有食痫。然风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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