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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刀锋间行走的岁月第68节 我姐和一部电视剧救了我
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一天都过不下去,可是我居然忍耐着度过了两年。
两年来,陈冬雨没有再打过我。他用不着了,我已经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两年来,我不敢和任何一个男同事在一起行走,也不敢和他们单独说话。陈冬雨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他问什么我就答什么。我不是怕他,我是怕他害我家人,怕他惊吓了我妈。
陈冬雨很满意我被他驯服了。他也真的实现了自己的承诺,不再打我了。相反的,他对我还不错,但是我生活得太压抑了,渐渐的,这种压抑反映在脸上就是我日渐苍老了。
身边的同事们很粗心,但是发现了我这一变化的人是我的姐姐。姐姐来到我家看过我两回,她发现我们家中的气氛不是很对劲。这两年春节我也和陈冬雨回去过,我不想让妈知道我们的事,一直隐藏着,可是和姐在一起时,多少会有些流露,姐发现了其中有问题。于是就经常来看我。陈冬雨对此是不大高兴的,他是怕我和我姐说什么,但是纸总是包不住火的。他打我的这些事,最后还是让我姐知道了。
姐有一天来找我的时候,正好电视里正播着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那剧写的是一个家庭暴力的故事。里面的男主人公简直和陈冬雨是一个模子刻的,我看着看着眼泪禁不住就掉下来了。我姐一直对我的生活很关心,于是就趁机问我是怎么了?是不是也有什么委屈?那天我终于再也无法忍受了,我倒在姐的怀里,把所有的事都和她说了。两年了,我一直压在心里的事,这一次终于都说清了。这还真的要感谢那部电视剧。
我姐听完我的话后,第一句话就是:妹,你也是上过学的人,怎么这么傻。他这是家庭暴力,是犯法。快,收拾东西,现在就跟我走。
我姐和我不一样,她没什么文化,可是经过的事多,也是个敢做敢为的人。她把我领走,我们直接就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那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姐的老乡,也是一位很热情的大姐,姓张。我姐把我的遭遇与她说了。她对我的遭遇很同情,还看了看我身上被陈冬雨殴打后留下的伤疤,她告诉我,她可以去找当地的妇联,把我的情况反映一下,然后再帮我上法庭,起诉陈冬雨,帮我彻底地解决这个问题。我告诉她,陈冬雨让我写了一封保证书,她说,你是在他胁迫的情况下写的那些东西,那种东西本身也没有法律效力。她给我讲了很多有关家庭暴力的知识,并且拿出了很多具体的法律文件给我。她还告诉我,以后再受到他殴打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报案。国家现在针对家庭暴力有了新的政策,接到家庭暴力案件报警后,警察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一般市区要求五分钟,郊区十五分钟,农村不超过三十分钟。我问她,这些事都在哪写着?张大姐说,在今年新出台的《处理家庭暴力工作规范》上,都写着具体的内容和条款呢。她答应给我找一份这个文件,说将来这就是法律依据。
于是,当天我也没有回去,和我姐住在了一家旅馆。我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回那个家了,在张律师的帮助下,我去派出所做了口供,然后向民事法庭提出离婚的申诉,张律师就做为我的坚强后盾一直在参与着这件事。陈冬雨做梦也没有想到,一夜之间,整个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变。而他和我单独相处的机会也从此再也不会有了,我换掉了手机号,也不再与他有任何单独的联系,一切都是由我姐出面的。我姐根本不给他准备的时间,我们的离婚申请很快就被批准了。
后来法院判决时我们俩都去了,在张律师的帮助下,出示了各种证据,很顺利,这事就了解了。判决书一下来,陈冬雨整个人都傻了,他在法庭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我的心一下子抽紧了,我情不自禁地握紧了我姐的手,我不敢看他。其实真正有愧的人是他,可是不知为什么我还是不敢看他。我怕他,直到现在还是怕。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犯贱,直到现在我还有种感觉,其实我伤害他比他伤害我更重,尽管我曾被他打得体无完肤。
人生有多少曾经难忘的岁月,同样又有多少再也不愿想起的岁月?
从那次喝完茶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了林雅茹的消息。她去了北京,离开了这个曾经给她带来无尽伤痛和恐怖的城市。我在想中国的女人有多强的韧性,她们竟可以面对着人世间最难忍受的东西,始终保持一种隐忍的姿态。婚姻里其实是不需要多少隐忍的,可以有宽容有隐私有一时的愤懑与冲动,但当一切忍无可忍,对于女人来讲,也是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的,那就是彻底的放弃。我想林雅茹会幸福的,因为她及时地选择了放弃,尽管有些阴影会伴之一生,但相对于她的丈夫陈冬雨来说,她一定会是幸福的,至于那个可怜虫,在自己的偏执、自私与狭隘构造的网络里,他将一生都活在自责与痛苦中。
长达一夜的痛苦与欢乐第69节 长达一夜的痛苦与欢乐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也是一个理性的女人。在我的生命里,这种任性与理性的交战从未停止过。在任性的时候,我会不顾一切地做出一些出格的事,理性的时候,我又能及时抽身出来。我对婚姻也一样。就像我和夏威见面第一次就上了床,又在没有任何分歧的情况下分手,也还像我和艺青们混了几年后,又出人意料地嫁给了李生强。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也是一个理性的女人。在我的生命里,这种任性与理性的交战从未停止过。在任性的时候,我会不顾一切地做出一些出格的事,理性的时候,我又能及时抽身出来。我对婚姻也一样。就像我和夏威见面第一次就上了床,又在没有任何分歧的情况下分手,也还像我和艺青们混了几年后,又出人意料地嫁给了李生强。
采访对象:李芸,女,二十三岁,自由职业者,二〇〇三年结婚,后迅速离婚,目前下落不明。
离婚关键词:一夜情
离婚指数:***
好像是去年,市面上开始流行一本书,叫做《天亮以后说分手》。
我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老实说,我认为这种书就是速食面,看也只是为了消遣,完了也就完了,没什么太大的印象。况且对于书中对一夜情的渲染,我是既没有体验过,也不是很有兴趣尝试,所以,并没把这种书太当回事。
但是直到李芸出现后,我才发现,其实,一夜情已经不是个罕见的事情,它很可能随时出现,每刻都发生在你身边。
有关李芸的故事,听身边的朋友们说起过很多次,也听过很多传闻,作为一个学美术出身的女孩,在我们这个城市里,本来就有很多绯闻轶事。这并不稀奇。
同样都曾是文化人,同样都曾在一个城市里出生,那天,李芸轻捻起一根烟,在烟行媚视之间,满不在乎地讲起了她曾经的故事,那曾经沧海的面容上看不见一丝情感的波澜。
长达一夜的痛苦与欢乐第70节 与一个鼓手的一夜情缘
说起我二十岁时的生活的场景,几个字可以形容,酒吧,地下,滥交。
我是一个学美术的。我是在十九岁那年去的北京,最先在中央美院,后来又转了学到纺织学习。这两个专业风牛马不相及,但是我听从了我爸的意思,他也是学美术的,一生一事无成,于是,不想他的女儿也走了这路,他和纺织工业部的一些领导熟,就一直支持我学纺织,说将来能有个好工作。
我听他的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一切都无所谓了。人生本来就是如此,怎么活都是一生,如不及时行乐,不如早点死去。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吧?詹姆斯迪恩,美国五十年代叛逆青年的偶像,也是我比较老土时的偶像。你不要以为我们这些八十年代的人都只会追流行,不学无术,其实我从小是一直比较爱读书的,我看过很多书,西方的东方的都有,我是大家眼中公认的好孩子,要不怎么会走上学美术的这条路。
好像是一到了北京以后,我就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我的第一个男朋友给我起了外号:吧孩。这是我们八十年代生的小孩的一个标志性的代号。意味着我们都是酒吧里泡大的。我也是,在没来北京之前,我只是偶尔去酒吧坐坐,但是到了北京一年,我每周都要在酒吧里泡两到三个晚上,到酒吧不用我们花钱,哪有女孩在酒吧里买单的道理。我们去的男伴们会买,如果不行,酒吧里肯定也会有男生给你买的,在我们这些女孩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我们又没有要求你,是你们主动愿意的,有钱难买愿意,对吧?
在北京很自由,学校课程不紧,毕业了会有工作。我是没什么负担的。关键的是,终于可以不用看老爸的脸色和听老妈的唠叨了,这里真是空前的自由。特别是我们美院的这些人,可以穿最时尚的衣服,梳最酷的发型,参加最奇形怪状的约会,在北京三个月后,我学会了抽烟。第一次呛得直哭,但后来适应了,还离不开它了。在酒吧里点一根烟,喝一杯不花钱的科罗娜,真是绝好的事。
那个给我起名吧孩的男朋友是美院的同学,当时我们班的女生都笑我,说美院的女孩子们从来不找本院的男生。美院的女生在外面很抢手,而男生就差太多了。我不听,还是和美院的男生谈了对象,不过很快就分手了,原因是他无法阻止我抽烟,他从不吸烟。直接的原因是有一天晚上他想强迫我,和他发生关系,我没从,他急了,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这种小气的男人,跟着他干什么?不爽,我虽然不是守身如玉的女孩,可是我总不能被人强迫着就失贞吧?
话是这样说,但是在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还是很难受,我的那个衰到家的男友,平时有他不觉,没了才发现,总像缺点什么。但是我很寂寞,就恨不得天天泡吧。也就是在那时候,我和一个男生发生了一夜情。
那是一个酒吧的鼓手。我经常去的那间酒吧,叫兰桂坊,在我们学校附近。是一个价位不高但却很有情调的地方。我从前和几个同学去过几次,就喜欢上了那里。男友离我而去后,我心绪不佳,也不愿和大家结伴,就常常一个人去那里。
有天晚上,要了一杯科罗娜,在那里闷闷地喝着。这时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出场了,他当时在台上打鼓,打得很过瘾。把我的耳朵震得嗡嗡的。当时场上很多女孩子都冲他喊,他挺风光的,我情绪不佳,没心思看他,始终一个人喝闷酒。
喝光了四瓶啤酒,我头有些晕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是吧孩,但酒量不高。这时那个鼓手下来了,坐在我对面的一张桌子,凝视了我一会儿,也要了一瓶酒。我看他不时地瞅我一眼,于是也狠狠地看他,我当时心情糟透了,恨不得杀人,他要是来招惹我。我才不怕呢。
但他没来。他后来去了后台,一直没出来,我有点失望。当我再要酒时,有人告诉我,我的酒钱已经有人结了。是那个鼓手结的。
这是我们认识的开始。后来他上台时,我也和那些女孩一样,冲着他喊。他下了台,手拿着酒就到我这里来了。我问他:有事吗?他说:有事。我们就聊起来了。纯粹是瞎聊,我知道他想干什么。我就说:你的眼睛里有欲望。他笑笑,说:我的眼睛里还有音乐,有旋律,有音符。
这人的回答至少还不讨厌。我问他有烟吗?他说有。拿出了红塔山。这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牌子。他的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烟草味,我的第一个男友从来不抽烟。在他的身上就闻不到这种味道。我那晚上抽了很多烟,喝了很多酒。也不知说了多少话,他很认真地听着,当我举杯时他总是一口就干。就这样我们不知不觉的就喝到了后半夜。我说我要走了,他一把抓住了我。问我:喜欢音乐吗?
我说:喜欢。他说:那好,我送你些唱片吧。但是要和我回家,你要是害怕,我就送你回去。
我已经回不去了,学校关门了。我就去了他家,那晚上我就是想放纵一下,一点害怕的感觉也没有。我们到了他家,说是家,其实就是个租的民居,屋子很窄,但是堆的全是唱片,哪个国家的都有。他说他是个北漂,玩儿摇滚玩了十年,想在北京闯出点名堂。
忘了他是怎么把我抱在怀里的。反正那以后我们开始听一首很古老很悠扬的音乐,是用苏格兰风笛吹的。他说这个音乐叫《贵夫人的下午茶》,并不知名,但是有很好的催眠作用。听着听着,我真的很困了。他就抱着我。我说:好,就这样到天亮吧。他说:行。就开始脱我的衣服,我在那时几乎什么感觉也没有,只是觉得他的身上有很刺鼻的烟味。直冲进脑子里去,他很细心地把我的衣服脱下,压到我身上时突然问我:你是美院的吧?
我嗯了一声。他好像是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他问我:我可以拥有你吗?这是个很幼稚的提问,比美院的男生还幼稚,我忍不住笑了。我的笑声让他坐不住了,他搂住我,赌气似的开始吻我,当他冲进我的身体时,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我被强奸了。我想反抗,可是他非常有劲儿,根本动弹不得。他的眼神疯狂,动作粗放,有一种美院的纤弱男生们没有的野性,就是在那一刻,我被他的野性征服了,放弃了反抗。
这就是我一夜情的开始。那天早上,我醒来时头疼的要命。这时我才想起,我昨天还是个处女,怎么一夜之间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我看着这个夺去我的贞操的男人。他很年轻,昨天夜里只记得他那一口雪白牙齿,动作勇猛,甚至都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今天早上看着他,发现他的眉目其实挺清秀的。他长得很像台湾歌手何润东,很阳光。他只是个大孩子,和我一样。
我们睡到了中午。等我醒来时他也醒了,很慵懒地倒在床上,我给他冲了咖啡,然后放那首苏格兰风笛,小屋里满室阳光,弥漫着风笛的音乐,挺温馨,就在这样的氛围里,我们又做了一次爱,昨天,除了疼痛和紧张,我对这事没什么感觉,今天才发现,其实这里很多美好的东西,我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临走时他送了我很多唱片,我只留下了那张苏格兰风笛的,我们都没有互留号码。回到宿舍时我开始想念他。毕竟这是第一个拥有了我的男人。但我也知道我们之间其实并不了解,而这种一夜情往往是短暂的,不会有太长的过程。
但是中午我却接到了他的电话。不容易,他居然从电话号码簿上查到了我们学校的电话,又按图所骥的一个一个查找着找到了我。他在电话里说他很想我。问什么时候还能见我,我说晚上吧。
晚上我去那间酒吧时,他正在打鼓,他看见我来了,鼓打得很乱,以致后来有人开始哄场,我知道他是为了什么这样。那天他草草就收了场,我们一起去了另一家酒吧喝酒,以免在这里碰上太多的熟人。那天天上下着小雨。隔着酒吧的磨砂玻璃看着外面,一片雾蒙蒙的。我想起了刚刚看过的影碟《重庆森林》,那里面王菲就是在这样的天气里等梁朝伟的。我心里很高兴,对他说了半天这个影碟。他也很高兴,对我讲起他新淘的打口唱片,伊安库提斯的《爱会将我们分开》。他说这是他听过的最好的死亡音乐。就在那天晚上,我们谈得很投机。有了爱的感觉。这时我才知道,他叫夏威。竟然比我还小一岁。
长达一夜的痛苦与欢乐第71节 把游戏当了真
我们后来住在了一起,从同居到分手,一共持续了四个半月。我是不可能和他结合的。他们这种北漂我见得太多了,生活动荡,行为放荡,居无定所,他们不能给你一个未来,只能是短暂的现在。但是就是为了这个现在。我心甘情愿地跟着他。
我们每天除了听音乐,就是做爱。他很穷,每天只能靠打鼓那点钱维持,我家里比较富裕,所以我也给他花了不少钱,买了很多的唱片。但是后来我发现他不止有我一个女朋友。而且他居然还有一次拿着我的钱给新认识的女孩买了礼物,这些我都忍了。但是最让我忍受不了的,是他居然还吸毒。
我发现他吸毒是在一次生日宴会后。那天我们一起去蹦迪。大家很HIGH的时候,他不见了。我去找他,在卫生间门口找见他了。我看见他背对着我,正往胳膊上打针,老实说那一刹那我震惊了。这个只有在电影中出现的场景居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了。我的头脑一片混乱,他没发现我,他的头仰着,脸上全是痴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