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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性情?这是我经常琢磨的一个问题。我知道回忆在某种意义上是枯燥乏味的,最有生命力的还是回忆激活的无限感受和诸多想象。存储在记忆中的东西一经沉淀发酵,比现实更有魅力,也更吸引人。
我心底的故乡并不符合传统。我不以居住地为终点,对故乡的守望看起来像是对精神家园的凭吊。
第一辑第2节 新家和旧家
她在自己的新家刚刚呆了5天就想回到旧家去,旧家可是足足生活了24个年头的地方。但她从来也没想到自己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就背叛了过去渴望走进新家的急切心境,而且,一下班就给老公打电话说要回家住一夜,晚饭让他自己想办法。
拎着在菜市场买的大包火腿和小包腊肉,连蹦带跳地窜上5楼,用力地拍打着防盗门,过了足有两分钟,才听见母亲隔着两层门问:“谁呀?”“快开门呀,妈!”母亲开了里边的门,见到她居然没有太多的惊喜,而是弯下腰,隔着防盗门说:“不好好在自己家呆着,跑回来做什么?”
“回家过周末呀!我想您和老爸了。”门终于开了,她扑上去搂住母亲,泪水在眼睛里打转。
那时候,她看见父亲出现在自己过去住的房间门口,不由得“噗哧”笑了。父亲的头上顶着一个用报纸叠成的帽子,手里是一块湿漉漉的黑毛巾。她松开母亲叫了一声:“爸!”“回来了,”父亲说着话走进屋子。她跟了进去,哇塞!房间已经面目全非。“床呢?”
“卖给收家具的小贩了,女儿出嫁了,应该把房间重新调整一下。”
“我住哪儿?”
父亲看了她一眼,过了一会儿才说:“沙发打开凑合一宿吧。”
“不行。”
“那你上屋里睡,爸爸在外边凑合。”
“干嘛呀?”她一屁股靠在父亲的电脑桌上。
“慢着,电脑就怕晃荡。”爸爸的话音刚落。母亲的声音又在客厅响起:“走的时候把你自己的这些东西带走。”
她出去一看,只见靠门口的角落放着两个大纸箱子,走过去“嗵”地踢了一脚,吼道:“放在家里怎么了?”
“你有自己的家。”母亲在一边说。“嫁出的女儿泼出的水!”
晚上,她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不由得想到在父母呵护和关爱之下的撒娇岁月因自己为人妻而彻底结束,每个人肯定都要从成长的家里走出,去营造自己的小家,小家的和睦将决定将来是否幸福?
旧家只是过去,哪个女孩子能永远守在父母身边而不走进属于自己的新家?
有朋自远方来
这几年来,我交的朋友,外地人比北京人多。有时聚会,一桌7、8个人,就我一人操京腔。聚会的气氛往往很轻松,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聊天。但一旦有人提起自己在北京的遭遇,特别是和北京人发生矛盾,气氛就会改变。
段一明是搞文学评论的,话说得很冲:“你们北京人最孙子了,上小公共一听口音是北京人就2块钱,一听外地口音就漫天要价。”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这个北京人作为活靶子在场,刺激了诸位的神经,说起来口无遮拦。在一家电脑公司做企划的刘鸿敲着桌子嚷:“北京人太懒,老想发大财,可除了蹬三轮车的,你们剩下什么了?……”
众人议论最多的是吃和住。来自四川的小韩在两年内搬了11次家。“你们北京真没有什么正经吃的,最简单的包子和馄饨都做不好,我们重庆的红油抄手是啥子味道?”他天天在外边包子馄饨,吃伤了胃口。
那个时候,我就闷头喝酒,不和他们抬杠,人家当着自己的面议论北京人是没隔心,是信任。朋友们都是些有想法的人,非常可爱。他们远离家乡,有的还携妇将雏,在北京要租房子、找工作,种种的难处都要承受。或许,因为承载的太多,几层的夹击使得他们心理失衡,忍不住发几句牢骚。
交往多了,朋友的家乡一来人,准会拉着我去吃饭,这让我觉得过意不去。
国庆节,我约几个朋友到家里吃饭,酒菜是香椿豆、腌罗卜皮、拍黄瓜、素什锦、炒麻豆腐,然后,把天福号酱肘花、六必居甜面酱(拌上香油和白糖上锅蒸透)、绿豆芽、咯吱盒、细葱丝、菠菜粉丝、鸡蛋韭菜和自己动手温水和面烙的荷叶饼端上桌。那顿饭,哥儿几个吃好了。刘鸿说:“还不开家京味餐馆?我帮你找钱去!”我说:“干不了!情感型的人做不了买卖,今天吃的咯吱盒就不正宗,过去是纯绿豆面的,又薄又透,放在嘴里甭嚼,酥得用舌头一裹就碎,难怪你们挑理,北京人忒不争气,不少好东西失传了。”
有时候,只要顺路,我会将朋友请回家。夏天烙糊塌子,绿豆汤;冬天打卤面。我也不知为什么吃饭时自己总要借机侃上一通?我会告诉朋友:“现在的老豆腐走味了,过去要搁芝麻酱、酱豆腐、韭菜花、辣椒油、卤虾油,而现在放榨菜末、香菜,串行了。”我还说:“远离家乡,馄饨都变得有滋味,因为那里有化不开的乡愁。我只要想到胡同和四合院就有一种心痛的感觉……”
我觉得既然这座城市赋予了自己包容与散淡的性情,与人相处就免不了流露出一些,很自然。
男人逛街
有时候,我会到街上走一走,总觉得到街上看一看可以换换心情。
一个春日,我在街上看见一个身材秀美的女孩子穿着一件黄、绿交织的格子衬衫,下边则是一条做工讲究的背带裤。她在拥挤不堪的人流中显示出来的优雅,自有一种天然的从容与笃定,令我不由得怦然心动,暗地里以为那是时尚给自己的第一次冲击。
还有一次,我在过街桥上见到一女子。她穿了一件白色风衣,脖颈上漫不经心地挽着一条鹅黄色的长丝巾在风中肆意翻飞,与一头乌黑的长发俏皮地纠缠,为都市秋日傍晚的低迷抹上了一层油画般鲜艳夺目的一笔……后来,每当我想到“十里长街”,过街桥上的女子就会跃然眼前,成了自己记忆中永不褪色的一道风景。
如今的街上,女人构筑了一道美轮美奂的时尚风景,时装的舞台简直搭在了她们的日常生活里。无论是草长莺飞的春天,还是落叶凋零的深秋,微风吹过,长发飘逸,或红或白或黑的各色长裙上下飘舞,“乱花迷人眼,”满街一片生动活泼。夏日里,女孩子橙红的上衣亮丽花俏,腰身宽松散漫,走起路来显露腰肢的动势好比风摆杨柳。一头秀发在身体的移动中轻轻拂动,那洒脱、清爽、自由的身姿令人心动不已。就是到了冬天,一袭羊绒大衣,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也能在冷清的街头敲出一股生气。
我经常独自一人慢慢行走。在满街的喧哗与嘈杂里,感受着时尚与新潮与自己擦肩而过,我会惊诧女人为什么要千方百计将自己打扮得如此鲜活?与此同时,也会深深感受到生活中涌动着盎然生机和炽热活力。那会儿,我觉得自己的思绪也像女孩子的长发般自由飘舞。因为,无论朴素与典雅,还是沉稳与活泼,都如不同的风味,呛人地弥漫在街头上空,熏得自己情思飞扬……
在我们不断抱怨的琐碎与平庸中,总有一些人以卓尔不群的胆识理解白水般的日子,无所顾忌地通过服饰展示其对生活与色彩的认识。服饰精美的女子们一路穿街过巷,不仅仅俏丽的身姿常常令人为之一震,似乎还可以感受到她们的自信与豪情。或许,正是热爱生命的女子给原本清寂的生活带来了浪漫激情和欢乐时光,点染了都市中或生猛或温柔或奢华或清新的斑斓色调。
我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常上街头走一走,看一看,到美丽的人群中间熏一熏,体会一下人性的美好和个性的张扬以及生活的千姿百态。走在景色迷人的街上,我会找到让自己轻松与振奋的感觉。
地安门奇遇
总是标榜自己新潮前卫的女儿偏偏喜好北京的传统小吃,什么“驴打滚”、“艾窝窝”,吃起来没够。
那天,从北海公园出来就缠着我去地安门,那里的小吃店不少。谁知,兴趣盎然吃完蜜三刀和面茶,她的眼镜却坏了。眼镜几乎成了我们爷儿俩心中永远的痛,除了繁重学业使得度数不可遏制地越变越深,就是三天两头地坏,不是腿儿掉了,就是托儿松了,气得我心说现在的眼镜和纸糊的一样糟!
女儿的两只眼睛加起来勉勉强强0。1,离开眼镜寸步难行。我一脸无奈,牵着女儿走出小吃店,猛然看见斜对面有眼镜店铺,忙不迭地过了马路。
一进门,一位老师傅笑容可掬迎上来问需要什么。我说孩子眼镜坏了。老师傅接过去一会儿功夫就修好了。我要付钱。老师傅摆摆手说算了。我道了声谢谢,说现在的眼镜质量忒差,没有过去的质量好,还说自己上高一时在大栅栏大明眼镜店配的眼镜,30年了哪都没坏。老师傅乐呵呵地说:“我就是从大明退休的。”
“您贵姓?”
“免贵姓李。”
既然遇到有经验的老师傅,我觉得有必要咨询一下是否需要配花镜?有一回,文友伊夫在我家翻看杂志时忽然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精巧眼镜架在鼻梁上,我说看不见了?他告诉眼花了,离不开老花镜了,开车出去要看地图,必须随身携带。我心里一动,想自己的眼也花了,读书看报和面对电脑屏幕时经常看不清楚或一看一大片。
李师傅建议我验光查一下,结果,眼睛真花了,要配镜。我很喜欢老北京的风俗习惯和轶闻趣事,遇到老人总是刨根问底。李师傅边干边聊。他告诉过去的眼镜店很少,只有“大明、明明、精益、东方”几家眼镜作坊,同仁医院有磨镜片的车间。他14岁学徒,一天没离开过眼镜,没少给中央首长和社会名流配眼镜,“大明眼镜店”几个字就是他求郭沫若的秘书找郭老写的,前后写过三次。“陈老总特别和气,见我们送镜子去,亲自动手包糖。齐白石家一进门就是一幅大画,脸盆大的花上落着蝈蝈,地上还有小鸡,漂亮极了!”
取镜子时,李师傅递过一张报纸:“您把这张报看完,感觉一下,不合适再调。”我试试挺好,挑起大拇指说:“谢谢!”李师傅说:“配眼镜全在一个细致,再好的电脑验光器和磨片机也是人掌握。抛开价格、造型,最根本的要考虑年龄大小,做什么工作,度数要灵活掌握,老人要差一点儿,学生要配足,配完一定要问是不是舒服。”
和李师傅告别时,我不由得想到民间真是藏龙卧虎,这种无意间碰到的人和听到的事真应该算是奇遇了!
第一辑第3节 还想搬家
我小时候是在四合院里度过的。那是一座比较规整的四合院,分为前后两个院落,住着7户人家,共用一个自来水笼头和厕所。走过门道,迎门处有一扇宽大的青砖影壁,四周围是精美的砖雕。我经常用各色粉笔在上面涂涂抹抹,下雨时被冲刷得一片斑驳。当时,我家住北房,非常小,只有10个平方米,显得拥挤不堪。后来,房管局又在另一个院落给了我家一间房,也不大,但我和弟弟终于有了自己的栖身之处。
“草场胡同”一带的房屋历史悠久,最近,政府已将鲜鱼口地区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历史悠久说明房子年头多,而老房子的破败却是老鼠、土鳖、壁虎滋生繁育的天堂和乐园。一天晚上,母亲正在房檐底下做饭,一只小壁虎掉进了炒菜锅,吓得一家人谁也不敢吃,只好把做好的菜倒掉。老房子的顶棚都是纸糊的。我在顶棚下边住,老鼠和土鳖在顶棚上边住。刚糊好的新顶棚总是被老鼠和土鳖啃得大窟窿小眼儿,它们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活动。躺在床上,可以真切地听到老鼠啃噬顶棚、吵闹、奔跑的声音,吵得我无法入睡。为了防止吵闹,我在顶棚的风口处放了一个铃铛,睡觉时一旦听到上边有动静,就拽一下铃铛。一开始,这个办法还真灵,我甚至为自己的发明沾沾自喜。但过了一段时间,老鼠适应了,不管我怎么拽铃,它们照啃不误。一怒之下,第二天一早我就将顶棚彻底撕扯下来,露出了屋顶处黑黢黢的木廪条和破旧的苇席。现在,我回忆起过去的事情,感情很复杂,惆怅中仍然忘不了那黑色的屋顶。
我家把两处房子换到一处后,从前门搬到了天坛公园南边。
那里是一大片文革初期盖起的简易楼,既没煤气也没暖气。简易楼的房间很小,楼道狭窄昏暗,一层一个公用水笼头,两家共用一个厕所,十几户用一个电表。街坊邻居经常为电表数字核对不清闹意见。不知是因为年久失修还是居民素质有问题,下水管道三天两头堵塞,污水就流到街上,冬天结冰,夏天臭气熏天。
虽说有两间房,但因为太小还是不够住。我结婚时只得在楼下盖了一间房。由于顶子薄,太阳一晒就透,夏天巨热,冬天阴冷。而且,刷牙洗脸也要跑到楼房里,非常不方便。那时候,北京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我经常望着那一片片拔地而起的高楼群感叹,心说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住进去呢?
妻子单位分房,我们一家3口搬到花市。尽管房子在一个有40多户人家的大杂院里,只有13平方米,可有一间10平方米的自建房,上下水都在屋子里,挺方便。刚搬过去没多久,与我们住处相距百米的虎背口开始拆迁。当时妻子在厂办,在同等条件下,足以优先选择虎背口。但我们只考虑把家搬到离孩子外婆家近一些,将来她上学的时候能够得到外婆的照应。顾此失彼,错失良机。
女儿上小学二年级时,我们搬到了左安门外。虽是平房,可格局是楼房单元式的,而且有一个13平方米的小院,关起门来自成体系。我们铺了地砖,改造了卫生间,把厨房挪到院子里,将厨房改成女儿的卧室。
那些日子,我特别开心,下班后推开这间屋看看,然后又推开那间屋瞧瞧。在坐便器上看完一本书是经常的事。因为,没有呛人的臭味,更不用担心凛冽的西北风吹得人浑身冰凉。我爱自己的家,家的变化让我触摸到了生活的美好。
然而,美好的感觉随着居住时间的延长逐渐消失,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卫生极差,夏天的苍蝇和蚊子比城里多一百倍。而且,随着几个农副产品和日用品交易市场的建立,原本紧张的水源更加紧张,在用水高峰期和节假日,水笼头拧不出来一滴自来水,做饭时得拎着桶到外边打水。一到夏天,要在夜里起来接几桶水预备着。冬天,附近的锅炉一烧,飘落的烟尘跟下雨一样落得到处都是,根本不敢往院子里面晾东西。
期盼再次搬家又成了一个愿望,我和所有普通人一样希望搭上拆迁这条大船,万一搭不上,真的碰上各方面都不错的合适新房,甭管贷款还是自己掏腰包,都会心甘情愿,再搬一次家。我知道家会越搬越好。
喝 茶
小的时候,只是看着父母亲和街坊四邻中的老者们喝茶。平常,自己渴了就弄碗凉白开,遇到渴急了而又正好赶上白开水刚刚晾着还烫嘴,就跑到院子里面口对着自来水笼头“咕咚咕咚”来上一通。如果外出游玩或在学校时渴了,统统自来水。从来没有把喝茶当成是一件“必须要喝且不喝不成”的事情。
如今,对于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正儿八经地喝起了茶,我早已经忘记,但最晚也应该是从农村回城参加工作之后。上班的第一天,我就发现车间里每个人的桌子上都放着一个茶杯或是现在已不多见的搪瓷扳儿缸子。第二天,我就从家里拿了一个大搪瓷缸子放在工作桌的右上角。
一晃儿,我已经喝了20多年茶。最早,我也和一般北方人一样喜欢喝花茶,几年前改喝绿茶。绿茶清火解毒,口感清爽。另外,也喝过一些其它的茶,知道红茶性温,冬天喝最好,红茶在文化人中间颇为流行。乌龙茶则口感浓烈,还具减肥轻体的功效,听说在日本很受青睐。在潮汕和闽南一带十分流行的功夫茶大部分地区是用乌龙茶泡制。
现在,我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点火烧开水,只有两杯滚烫的热茶入肚,写作的灵感才会产生。平时,外出采访或与朋友聚会,常常约在酒吧和咖啡厅见面,但我只喝茶,很少喝咖啡和其它杂七杂八的饮料。即便是在闷热难耐的夏天,我也不吃冷饮,而是喝热茶,出透汗。如果赶上哪天有事没有喝上茶或喝透茶,我会感到浑身不舒服,心里堵得慌。那种喝透了茶的感觉就好比是五脏六腹被热热的茶水冲刷清洗了一遍,畅快利落清爽滋润。
喝茶在岁月的流逝中成了我生活中的不可缺少。久而久之,我有了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