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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便推开大门走进院子里。
众人见来人是老猎户戚百石,瞬间便都迎了上去,开始七嘴八舌。
由于身份特殊,老猎户以齐百石这个名字示人,只有齐天知道姓戚。
老猎户一句也没听清,但大多都是说好话,也就笑脸相迎,很快便把他们全都打发了。
春妮爹娘见所有人都走了,顿时松了口气,接着迎接老猎户进门。
老猎户进屋,一眼便看见了齐天正和春妮唠嗑,即使有不痛快,也都烟消云散。
齐天也能猜到老猎户到来的原因,于是走上去,笑着说:“爷爷,早上出来在外面玩时间长了,害你出来找。”
“你那也叫玩?现在,整个窝棚的人都知道你了,你出名了。”老猎户一脸严肃地看着齐天。
齐天以为这么做惹老猎户不高兴,于是轻声说:“爷爷,不会有下次了。”
老猎户十分疼爱自己的孙子,怎么舍得呵斥?
“可别啊,出名多好啊,给你爷爷长脸。”老猎户说着,竖起了大拇指。
齐天见老猎户是在夸赞自己,并没有生气,顿时松了口气。
“听路人说了,我也没听明白具体情况,你小子跟爷爷说说。”
老猎户刚说完,话锋一转,看向春妮娘,笑着说:“他婶子,我还拿了两只熊掌,做了吃吧!”
“是吗,这可是稀奇东西,大补啊!”春妮惊讶地说。
“告诉你们啊。”老猎户说着,看向春妮和春妮的爹娘,接着说:“这黑熊还是拴柱亲手杀的呢。”
春妮爹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看了看齐天,又看了看老猎户,疑惑地问:“真的假的?”
老猎户笑着说:“真的,前几天我们爷俩上山,我打猎,他砍树遇到了熊,等我看见的时候,砍树的斧子已经落在了黑熊的脖子上。”
在场的几人纷纷投去赞许的目光。
春妮对齐天的崇拜,瞬间又加深了几分。
……
“哦,原来那个叫什么杠杆原理。”老猎户若有所思地说。
“是啊,我不是和你们吹,只要有一个支点,我能撬动你们所想到的任何东西。”
齐天说时,目光肯定地看向春妮爹和老猎户。
两人虽然觉得奇怪,但还是不太明白,却又觉得很厉害的样子——不明觉厉。
齐天知道,这么先进的科学,他们听不懂是可以理解的。
老猎户和春妮爹,虽然听不懂,但都觉得齐天这小子有出息,而且以后肯定会有大作为。
齐天的脑海里,刹那间想过,用自己所理解的科技造福这个时代的人,但是无奈自己身负戚家后人的标签,将来是要手执苗刀,驱除外寇。
想到将来要报效国家,立时便燃起热血,自己本来就是军人,保卫祖国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瞬间便打消倚靠科技造福人类的想法。
就在几人说话间,春妮娘已经把饭做好。
那个时代的人是没有那么多讲究的,农村人吃饭很少洗手,齐天却不与他们一样,洗的白白净净的再吃饭。
今天齐天是大功臣,给老猎户和春妮爹娘长脸,春妮娘做了一桌子好吃的,小野鸡炖蘑菇,蕨菜炒肉,手撕兔肉,凉拌白菜心,最后一个就是老猎户拿来的一对熊掌,清蒸。饭是苞米茬子和苞米面饼子。
对于白头山下普通农家,这一桌子已经非常丰盛,年夜饭也不过如此。
看着一道又一道被端上桌子的菜,老猎户大呼奢侈。
春妮娘却说:“什么奢侈,我女婿天天来,当娘的天天给做。”
听春妮娘这么说,春妮爹不高兴了,放下酒杯,说:“啥玩意儿?一个女婿半个儿,以后拴柱就是咱儿子。”
说完看向齐天。
齐天看向对面的春妮。
春妮看了齐天一眼,两人目光碰撞,瞬间低下了头,脸颊浮现两片害羞的红云。
老猎户和春妮爹娘见此,瞬间哈哈大笑。
老猎户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孙子齐天真心的有出息了。
这时,桌上的一个小不点发话了——“我姐夫是儿子,那我是啥啊!?”
春妮爹看了眼自己的儿子,又看了看齐天,没好气地说:“你是亲儿子。以后跟你姐夫好好学学,长大有点出息,一天到晚就知道玩。”
胖小笑了笑,夹了一块兔肉。
接着,众人便你一言我一语地边吃边聊。
一顿饭很快吃完,此时的太阳已经快要落山。
饭后,老猎户和春妮爹娘聊天,唠家常,都有意将齐天和春妮的婚事提前,尽早完婚,大家都省心,却又不知如何捅破这层窗户纸。
齐天和春妮则坐在西屋的炕上,坐的很近,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却都不知如何聊到点子上。
撩妹高手齐天,晚饭喝点了酒,晕乎乎的,头脑却非常清醒十分理智。
由于坐的近,春妮大气都不敢出,细心听着齐天说的每一句话,生怕漏掉每一个字。
怀春少女,面对喜欢的少年郎,紧张而又羞怯。
对于今天发生的一切,齐天仿佛做梦一样——原本被狗带奚落,不被村民看好。
因为一个打赌,自己仿佛成了英雄,狗带成了狗熊。
得到全村人的祝贺。
重要的是,春妮当着全村人的面,说的那句话:“他是我男人。”然后挽着自己的手臂离开现场。
天呐!幸福的简直快要飞起来了。
回到家,得到老丈人和丈母娘的大力赞赏,说齐天不是女婿,是他们的儿子。
老猎户脸上默许的笑容。
所换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春妮,或许是因为爱情的力量。
春妮,在齐天的脑海里、心里,像女神一样的存在着。
干净、纯粹,不容亵渎。
尤其是,当狗带咄咄逼人的情况下,挺身而出,做春妮的坚实后盾,仅是为了遮挡一切,不想让她受到丝毫伤害。此时,齐天才发觉,春妮已经深深的扎进心底,生根,不容撼动。
齐天的初衷,相亲加上撩妹,没想到最终与撩妹背道而驰。
齐天对春妮的感情,正如那句歌词:“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有些感情,不需要轰轰烈烈,只要一个眼神的肯定,爱、也就有了意义。
……
太阳落山。
齐天搀扶着老猎户爷爷,踩着积雪和月光,回家。
戚百石今天喝的实在太多,也太高兴。
人一高兴,就容易贪杯。
原本春妮爹娘,让老猎户和齐天留下住,毕竟老猎户年纪大,还喝了那么多酒,路上不安全。但是,齐天觉得不好,毕竟自己刚刚相亲,即便把自己当儿子,传出去也不好,对春妮的声誉有损,不能因为喝醉了酒,闯下麻烦。
实时上,齐天这样想是对的,毕竟处于封建社会的边缘,即便相亲,只要没结婚,就会有人说三道四。
【暖心提示:蕨菜致癌,不宜多吃。在东北,靠近大山的人都喜欢吃蕨菜,大多数人却不知蕨菜致癌。】
【可敬可亲的橙子姐,下午给我发站内信了。遗憾那个时间去机场送小伙伴,刚回来。期待合同,期待转正。】
第11章 整蒙圈了
老猎户戚百石回到家,倒头便睡。
经过一天的折腾,齐天反而不觉得疲惫。
趁着酒劲散去,取出刀谱,在月光下阅读,时而皱眉沉思,时而眉头舒展,时而欣喜若狂。
愉悦时,手中树枝翻飞,令人眼花缭乱。
直至,月上柳梢头,才放下刀谱睡觉。
第二天,早早起床准备好早饭,便又跑出去锻炼身体,在没人的地方痛快地打一套军体拳,随后跑回家,在院子里用木棍耍起刀技。
白天相约春妮,两人在王家窝棚四周边走边聊天。
作为撩妹专业户的段子手齐天,经常一句话引得春妮捧腹大笑,一来二去,春妮便不再拘谨。
时间过得很快,太阳下山之前,齐天把春妮送回家,独自回家。
回家的路上,趁着没人,齐天以蛙跳的动作,跳回家,绝逼有助锻炼身体。
齐天太清楚,有一个好身体,是多么的重要,而且按照历史进程,用不了多久将有大事发生,自己也就会离开白头山,到外面闯一闯。
……
三天后。
吃过早饭,撒了欢的跑去找春妮。
经过几天的相处,齐天发觉自己已经发自内心的喜欢上春妮,至于喜欢到什么程度,他自己也说不清,只想保护她,不想让别人欺负。
很快,齐天便来到春妮家门口,首先看到的自然是一心知道玩的小舅子胖小。
胖小见到齐天,立时喜上眉梢,三步并作两步跑向齐天。
祈求的口吻说:“姐夫,今天教我什么呀!?”
齐天清楚地知道,眼下正值乱世,除了读书认字,最重要的就是会两手功夫,至少可以保护家人。
胖小虽然胖,但只是虚胖,一推就倒。
于是,齐天拍了拍胖小的肩膀,一脸严肃地说:“扎马步。”
“只有下盘够稳,别人推你才不会倒,马步稳了再教你功夫。”齐天笑着摸了摸胖小头顶的那一撮头发。
胖小难以置信地看着齐天,惊讶地说:“姐夫,你还会功夫?”
齐天神秘一笑,推开院门,留下一句:“三四个人没问题。”
胖小看着离去的齐天,想到三四个壮汉围着姐夫,顿时觉得被骗,心想:“那可是三四个壮汉,姐夫身子那么弱,吹的吧!!”
齐天进屋对春妮爹娘道了声好,随即钻进了西屋,只见春妮正在纳鞋底。
齐天不由得心想:“这么贤惠、勤劳的姑娘要是娶回家,得是我三世修来的福啊!”
春妮早就听到齐天和胖小在外面说话的声音,并不是耳朵好使,而是这个时间刚好是两人先前约好的时间。
春妮觉得最近的自己变了,变得心里装着齐天,只要一闭上眼睛,眼前都是齐天的影子。
经常趁齐天不注意,偷看他的侧脸,感觉特别好看,但是碍于自己是姑娘家,如果说出那样的话,肯定会羞死人的。
当然,齐天偶尔也能看见春妮对自己正大光明的偷窥,两人四目相对,春妮便会害羞的低下头。
由于在家里,齐天也不敢太放肆。
就这样,一个心不在焉的纳鞋底,一个正大光明的看着纳鞋底。
不一会儿,外面便传来说话的声音,紧接着有人开门走进屋子里,随后屋子里传来一些细小的声音,听得并不真切。
很快,春妮娘跑到西屋,对齐天说:“拴柱,屯长来了,说要见你。”
屯长?
见齐天?
齐天眉头微皱,不知屯长是谁,也不知找自己能有什么事。
善解人意的春妮,见此瞬间会意,解释着说:“屯长的儿子就是狗带。”
经春妮这样解释,齐天瞬间便明白怎么回事。
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好汉做事好汉当,欺负他儿子怎么了,大不了再欺负回去呗!
齐天起身走向春妮爹娘的屋子,春妮和春妮娘紧随其后。
当齐天看见所谓的屯长时,第一感觉就是——不像好人。
头戴毡帽,贼眉鼠眼,长着八字胡,与古装剧里的师爷没什么两样。
屯长看见齐天免不了一番客套,拱手抱拳道:“那天举石狮子,曾亲眼见到齐小兄弟,真是惊为天人啊!老夫诚服。”
屯长客套了两句,见齐天不说话,想来十有八九是因为自己那不争气的儿子。
于是轻笑着说:“小兄弟和我那不争气的犬子,有过赌约,他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子,希望小兄弟不要放在心上。”
听了屯长这样说,齐天也不能无动于衷,于是拱手抱拳,嘴角轻扬,沉声说:“小侄并没有将狗带哥的事放在心上,再说那都过去了。”
屯长听齐天说并没有放在心上,瞬间觉得接下来要谈的事,可能有眉目。
继而笑着说:“那天犬子的事,小兄弟多担待,有不妥的地方老夫在这里给他赔不是,家里备了薄酒,还望小兄弟赏脸。”
听他这样一说,齐天就明白了,他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再说肯定还有别的事,毕竟自己现在是王家窝棚的红人。
齐天也不犹豫,当即答应。
对春妮爹使了一个眼色,接着说了两句客套话,便随屯长去了。
春妮爹虽然是老实人,对于齐天的眼色还是明白的,在齐天前脚刚走,后脚便出门去找老猎户。
……
屯长的家,在王家窝棚算是大户人家,四间正房配东西两处各三间厢房,典型的四合院。
这样的房子,在前世帝都开价也得五百万以上。
下人们见屯长老爷带着齐天回来,急忙迎接。
小丫鬟也是见过齐天的,当然齐天不认识这小丫鬟。
经过齐天举石狮子的事,他的名字和事迹,早已传遍了十里八乡,典型的红人。
如果有薇博,两三个小时就能上热搜榜。
屯长将齐天带到了正房,两人脱鞋上炕,屯长先是抽了两口水烟袋,接着看向齐天,笑着说:“齐老弟,今天叫你来,不单单只为请你喝杯酒,还有一件大事要和你商量。”
齐天猜到有事,只是没想到堂堂屯长,和自己说话竟然用商量的口吻?
“屯长伯伯客气了,只要小子能办到,尽管开口。”齐天客气地说。
屯长一听齐天如此敞亮,自己也不好掖着藏着,反倒显得自己见外。
就在这时,小丫鬟已经开始上菜,并时不时地偷瞄齐天。
人怕出名,猪怕壮。
此时齐天是深有体会。
“咱们这个穷山窝窝,能飞出你这只金凤凰,老伯非常高兴。”屯长一边说,一边给齐天的酒杯满上。
齐天虽然刚来这个世界不久,对于酒桌上的礼貌还是知道的,长辈倒酒,必须双手托杯接酒,如果长辈推开手,取过杯子自己倒,那么这杯酒就得必须喝光,否则是对长辈的不敬。
屯长给齐天倒完,又给自己倒满。
屯长举杯,笑着对齐天说:“那天老伯见了齐老弟举石狮子,真心佩服的五体投地,对于一个有头脑的人,老伯我是不希望你继续留在这的,有本事的男人就要到外面去闯一闯。”
屯长说完,举杯一饮而尽。
齐天也跟着一饮而尽。
“屯长老伯说得对,好男儿志在四方,只是苦于没有门路,所以只能……”
屯长两杯酒下肚,已显醉意,笑着说:“齐老弟,这就是老伯今天叫你来的用意,有件事得和你说一声,这件事没经过老弟你,我亲自做主了,先自罚三杯。”
屯长一边说一边倒酒,倒一杯喝一杯。
齐天不明白怎么回事,也不好阻拦。
待屯长三杯酒下肚,一嘴酒气地说:“老弟,老哥没经过你同意,把你的事上报侯家集的集长大人,集长当即拍板说要见你,老哥不知道怎么和你说,所以喝酒赔罪。”
屯长说完,接着又开始倒酒,倒一杯喝一杯。
齐天不太明白,这辈分差太多,一会儿一变。
经过屯长一解释,齐天便明白叫自己的来意,他这是上报讨好集长,却不成想收不住,无奈之下才会去春妮家叫自己,苦于不知怎么说,只能通过喝酒忏悔。
对齐天来说,这是好事,多亏那天狗带没事找事,要不然自己不会这么红,更加不能引起集长的重视,也离不开屯长的引荐。
当然,不排除屯长借用齐天,巴结上司。
平步青云,从此走上仕途,人生也不过如此。
好运一旦来了,就像开了挂似的,挡都挡不住。
真可谓:“不用多久,就会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老伯,小子知道您是为我好,小子怎么会怪您呢,感谢您还来不及呢。”
齐天说完,开始倒酒,敬屯长。
齐天能这样说,屯长很高兴,只是对这称呼,似乎不满。
只听屯长说:“老弟,你这可就不对了,叫什么老伯,老哥只不过虚长你几岁,叫大哥。”
此时齐天唯一的感觉就是不应该喝酒,这辈分乱的。
齐天刚满十七岁,他的儿子狗带已经十九岁,屯长却说只是虚长几岁?
齐天很无奈,为了哄好屯长,只能勉为其难地叫上一声大哥。
屯长立时眉开眼笑,举杯一饮而尽。
开心。
……
老猎户戚百石听春妮爹说了一气,也没太明白究竟怎么回事。
只是明白自己的孙子被屯长叫去喝酒,屯长和狗带的关系老猎户自是知道。
顿时觉得不好,于是急匆匆地跑去屯长家。
来到屯长家,只见两人正推杯换盏,左一句老弟,右一句大哥。
老猎户瞬间一个头两个大——整蒙圈了。
蒙圈,同懵逼,东北的说法。
第12章 鹿死谁手?
【忙着弄合同,抱歉更晚了。】
齐天见来人是老猎户,当即知道春妮爹把话带到。
实际齐天也怕屯长坑害自己,这才对春妮爹使眼色,叫老猎户来寻,谨防不测。
老猎户来到,竟看见两个人真的在喝酒,而且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屯长见老猎户突然到来,瞬间想到小老弟齐天,定是怕自己欺负他,才不放心跟来。
于是让小丫鬟添加碗筷,让老猎户一起来喝酒。
席间,老猎户才明白屯长叫齐天的用意,老猎户觉得既然对自己孙子有利而无害,瞬间放下戒心,与之开怀畅饮。
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孙子齐天带来的。
酒过三巡又三巡。
屯长与齐天约定好,第二天一早便去侯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