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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0-明亮的疤痕-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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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在当时强有力地影响了我,我真的觉得自己日薄西山、再无指望了。在一幅柔美的夕照图景中我觉得施玮特别的珍贵,于是诗兴大发,给对方写了很多情诗,其中的一首《玩具火车》不妨照录如下:    
    备受女人残害    
    我,被一双孩子的手珍惜    
    搬运我就像搬运她的玩具    
    我也会行驶、靠站    
    在地板上,在可爱的轨道上    
    我看她玩得起劲    
    跪着,像今年的新枝弹起    
    爱惜玩具的心情就像    
    爱惜这个世界    
    我想她是动物的朋友    
    如果在羊圈里    
    她擦亮并照耀我    
    此刻,窗外平行驶过了那些船    
    至少,我又可以写诗了,而且写得情真意切,境界高远,朋友们因此受到了感动。他们带着感动的心情再来看我和施玮的通信不免失之偏颇。当然,这些都是事后的总结。    
    大约在施玮的第八或第九封来信中,应我的一再要求她夹了自己的两张照片。这是我第一次目睹施玮的容貌,她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漂亮。在我的想象中施玮早已定型,允许出入的余地不大。有一次我在给她的信中呼唤道:“我的黑眼圈的小姑娘……”我希望她有那种我想象中的黑眼圈。她在回信中亦没有反驳我说没有,时间一长我就认定她必有那种十分明显的黑眼圈了。拿到她的照片我心里很不踏实,因为,那至少是另一个人了。    
    我把照片拿给我的那帮朋友看,张国庆说:“可以啦,可以啦。”他的意思是施玮长得可以,并且我也应该知足了。他们是旁观者,意见值得听取,于是我再次认真地看了那两张照片。一张是黑白的,一张彩照。黑白的那张施玮扛着一把打开的纸伞,姿势有点做作,我明白这是艺术摄影必须的要求。彩色的那张是一个大头像,而且是正面的,照片上笼罩着一派朦胧的红光,仔细研究发现红光是由一些生日蜡烛发出的。施玮在来信中告诉我:这是她十九岁生日时所摄。    
    由于这两张照片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我竟差一点忘了读她的来信。在施玮的来信中有诸多关于照片的说明,其中之一就是建议在我这里建立一本她的个人影集,两张照片之外的更多的照片她会陆续寄达的。她没有作为交换条件索要我的照片,直到后来都是如此。而我,只是在给她的信中用言词描绘了自己的容貌。    
    自然,长相上我没有什么值得吹嘘的地方,并且在谈论时尽量做了低调处理。由于经验使我多了一个心眼儿,至少在今后见面时不至于让对方因期望过高而失望。施玮只是对我给她写信这件事很在意,她告诉我说她在家里睡懒觉,妈妈喊她起床时会说:“华强来信了!”施玮知道妈妈在骗她,但还是会一跃而起。


《明亮的疤痕》 第二部分双拐记(2)

    那两张照片在我的枕边放了好几天。这次,我没有急着回信。没事的时候我就拿过照片来看,有时连拿都懒得拿,就让它们(照片)平摊在床头。我躺着,用眼睛的余光看着施玮,薄薄的纸片上她有点变形。我甚至还脱下眼镜,用我非常差的裸眼视力盯着她,施玮的五官顿时模糊一团。大约两天之后我逐渐熟悉了这一形象,能将它与施玮的名字以及那些深情感人的来信联系起来了。继而发现无论如何照片上的女孩是相当年轻的,嘴唇丰润,眼白发蓝,自有她的可爱之处。而且,两张照片上的施玮都表情严肃,没有笑容。本来,我应该是喜欢这一点的。我喜欢美丽而忧郁的女孩。我企图说服自己,不怎么奏效,也许只是部分奏效吧。我总觉得施玮的眉宇之间有某种苦愁。当然,我还是希望她继续给我写信的。    
    这次间隔的时间较长,大约有十天,十天过去后我仍没有收到施玮的信,当然,首先是我没有写信给她。虽说如此我还是在等她来信。第十天晚饭以后我在家里坐不住,骑车去街上乱转。前方就是电讯大楼,我想是否要给施玮打一个电话?最后还是骑过去了。我来到张国庆家敲门,他家也有电话。张国庆问我要不要打一个给施玮?我说:“干嘛要打电话?”显然他看出了我的焦虑,问我是不是因为施玮没有来信?我说:“她没来信,我也没写。”张国庆问:“吵架了?”从张国庆那里告辞出来我骑车去了父母家,陪两位老人看了一会儿电视,在他们察觉到我的烦躁和开口以前我赶紧离开了。于零点左右回到我自己的住所,楼下的信箱依然是空的。洗脚的时候我不禁嘲笑起自己来:快三十的人了,为了一个小姑娘,这是何苦来呢?而且是等信这种事,以后肯定还会有很多,难道我就这么一直受其牵制,每次都弄得自己寝食不安吗?    
    第二天上午施玮的信就来了,她在我没有回信的情况下再次写信给我,并且没有提及我未能如期复信的事。她就像已经收到了我的回信一样。在那封我并没有写过和发出的信中我似乎还向她求了婚。施玮告诉我:她父母那里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即使因为我离过婚他们不同意她也不会因此屈服。关键在她的一帮朋友,得让他们通过。也许我总是提到我的那帮朋友,于是她表示自己也并非孤家寡人。就像我和她通信的事在朋友中不是什么秘密一样,她的那帮朋友也同样知道我。    
    施玮的信再次引起了我的不快。首先,我是一个孤僻的人,不愿意结识任何陌生的群体。其次,她的那帮朋友怎么能和我的朋友相提并论呢?她的那帮朋友都是二十岁左右,而我的朋友中即便是三十多岁的也大有人在(如张国庆),这完全是相互隔绝的两代人呀。假如她的朋友都是女孩,倒也罢了。但据我所知那帮人除施玮之外都是男的。也就是说一帮乳臭未干的小家伙现在要和我那些深沉干练的朋友们分庭抗礼了。尤其是我,居然要接受一帮小孩子的评头论足,简直让人无法忍受。还好,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我没有只身前往大连被他们团团围住,施玮也没有到南京来,读什么大学自费班。当然,并不是施玮的某句话或某种说法使我失望,而是随信寄来的那些照片。    
    她没有忘记在我这里建立她的个人影集的约定,一下子寄来了四五张照片。看了这些照片我明白了上次的那两张照片肯定是从她所有的照片中挑拣出来的。不仅如此,在我刚刚适应她的形象之后,施玮又再次换了一副容貌,的确是我始料不及的。简单地说,就是施玮第二次寄来的五张照片上她都戴着眼镜。也许因为我从小就戴眼镜吧,所以对眼镜素无好感,甚至深恶痛绝。施玮的眼镜还是老式黑框的那种,在当时已不太流行,可见她戴眼镜的历史也颇为悠久。施玮告诉我她戴眼镜始于小学时代,我算了一下,和我开始戴眼镜的年龄大致相仿,大概十一二岁。这样的比较没有唤起我同病相怜的心情,相反有说不出的尴尬。小时候我也戴她那种眼镜,并且一直戴到现在,可我不想告诉她,也永远没有那样的机会了──我已经决定不再给她写信。    
    施玮把我们都戴过的这种眼镜称为“墨框眼镜”,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我认为,这是一种故意的美化,无论如何是不能接受的。还有她的那帮朋友,穿着廉价西服,梳着背头,一个个神气活现地在冒充有权势的人,看上去挺难受的。她置身于这帮人中如鱼得水,而且还要对我作出判决。想到此处我不禁汗如雨下。这一次,无论如何她是暴露得太多了,不仅她的那副眼镜,还有属于她的整个环境,她的朋友或同学,他们置身的那个地方,房屋街道以及树木,无一不透露出一种令我感到荒凉的陌生。我甚至都在挑剔相机的质量和拍摄技术了。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拙劣。我为自己终有一天看出如许漏洞而感到欣慰。从此以后我又是独自一人了,不再有任何责任和牵挂。回头再看两个月来自己的所作所为,真是让人汗颜呀!所幸的是我已经及时地摆脱出来了。    
    我给施玮写了最后一封信。而在我的心里和她的关系已先于这封信中断了。我的头脑清醒,意志坚定,不禁为自己的冷酷无情而得意。在并非感情冲动的情况下我尽可以把事情办得有理有节。我没有提及她所寄赠的照片给我带来的震动,没有提及黑眼圈和墨框眼镜(此时我已有能力自嘲:原来我要求的黑眼圈就是一副黑眼镜呀)。我只是说:我们还是做一般的朋友的好。理由我列举了很多,如:距离太远,我离过婚且生活随便,以及通信的方式不免有过多的幻觉,等等。施玮立刻回了信,这次,她聪明了很多。她指出我所举的理由在我们相互表白时就已经存在了,肯定有什么别的原因使我的想法发生了变化。她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我说出事情的真相,但这正是我无法办到的。我没有再写信给她。之后,施玮又来过几封信,无非是追问原因、要求和好以及自我检讨。当时我沉浸在冷酷的激情中,将她泪水模糊的来信一字不落地读了。我的仁慈只能到维持谎言和沉默这一步,余下的问题得由她自己解决和消化了。    
    在等不到我的复信的情况下,施玮给张国庆打了电话。后者也不便说明我和她中断通信的原因,只是一再保证在他看来她没有错。他不得不倾听本来应该是针对我的那些倾诉。为了把话岔开,他问她有什么业余爱好?施玮说她喜欢唱歌。张国庆就问能不能唱一个给他听?“现在?”施玮问。“就现在,”张国庆说,“你对着听筒唱一个,我能听得见。”施玮还在犹豫,张国庆趁机找来了录音机,卡入一盘磁带。后来他将这盘录有施玮歌声的磁带交给我,让我带回去听一听。我执意不肯,张国庆建议就在他的录音机上放一下给我听。我非常紧张,感到自己都发抖了。我在想:我已经没事了,他们还在折腾什么呢。    
    我无法断定自己是否和施玮通过电话,也许有过那么一次,在张国庆家,施玮正好来电话。张国庆说我就在这儿(这正是她所希望的),我不便推辞接过了听筒。或者,张国庆总是提到那盘磁带,让我紧张不已。于是我表示:与其听录音磁带还不如和她直接通话了。和施玮的通话最多不会超过五分钟,我的语调平静,态度冷淡,对方表达的欲望显然受到了抑制,至少她没有哭泣,也没有唱歌。我再次被自己的镇定感动了。    
    这以后我听说张国庆一直和施玮保持着联系。他给她寄过书,施玮也来信请教过学习上的问题。有关的细节张国庆总是试图告诉我,而我一再宣布一切与我无关,我不想知道。就是听说一些也是偶尔刮进耳朵里去的。    
    后来我又恋爱了,对方是南京本地姑娘,我们几乎天天见面。在此真实相处的基础上我们也写信、通电话,其感受是完全不同的。我们沿着一条正常实际且不乏浪漫的道路发展下去,眼看着就要结婚成家了──我们在家具城看中了一套广式组合家具。然而,由于对方父母的强烈干预,一年以后我们的关系突然中断了,我再次处于“落单”的境地,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明亮的疤痕》 第二部分双拐记(3)

    当时我仍处于调整阶段,心里想着我失去的女友。我的怀念情有可原,因为和我失败的婚姻相比,这次与对方分手纯属外部原因。我的女友不过是太软弱了,不得已才向家里低头的。由于无人作伴,我又频繁地去张国庆家串门了。    
    一天,张国庆喜滋滋地告诉我,他将我和女友分手的事通知了施玮,施玮表示要从大连来看我。我很生气,当时几乎和张国庆翻了脸。我说:“你怎么也不征求一下我的意见呢!”我告诉他:“你赶紧通知她别来,来了你接待,我不管。”张国庆似乎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想当然地认为,我需要一个女人的安慰,至于这个女人是谁就无关紧要了。也许他还有另一些想法。实际上他是站在施玮一边的,他想为她做些事情,所以才不管我的心情如何乱来一气的。后来我才知道,当他告诉我施玮可能要来南京的时候实际上她已经在路上了,就在我们话不投机的那天晚上施玮所乘的火车已顺利地通过了济南。    
    第二天早晨我被施玮的敲门声惊醒了。她失魂落魄地站在门口,一只手扶着门框,似乎是害怕自己晕厥过去。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惊慌和乞求,完全丧失了审视对方的能力。我从床上爬起来开门,身上只穿了一条内裤,赤着上身和双脚。我的头发蓬乱,胡须未刮,嘴里还呼出一股隔宿的气味。我一定与她想象中的相去甚远,但我一点也不在乎。我皱着眉头问道:“你怎么来啦?”没等她回答我又说:“那就进来吧。”扶着门框的手飘落下来,她随我来到室内。这时我才发现,时间真的太早了,几乎还是半夜,楼道里面黑呼呼的。我的房间里有几扇窗户,但不见得更亮,窗户本身倒是发白透明了。    
    我用力带上套间的门,压根没想到要避讳什么。在一片混沌未明之中,我当着她的面穿上衬衣、长裤,一丝不苟地系好皮带。然后我去水池边刷牙,去炉子上烧开水。做这一切的时候我不言不语,只听见物器的磕碰声和我趿拉着拖鞋的走动声。后来我听见了另一种声音,那是施玮抑制不住的急促的呼吸。我给施玮倒了一杯水,她始终没有喝。她在我的房间里呆了不足一小时。我表示没有什么好谈的,过去的事不过是一个误会。接着我为她制定了两个方案,供其选择。    
    一、买当天的车票回大连。    
    二、“来一趟也不容易”──我说,如果想在南京玩一玩我可以帮她找地方住,甚至可以找一个导游(我的某个朋友),陪她去中山陵、夫子庙转转。我本人肯定是不会陪她的,她也不能住在我这里,我明确表示道。    
    施玮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哭泣起来。我说:“有什么好哭的。”她抽抽泣泣一番后渐渐使自己平伏下来。最后她选择了当天回大连的方案,不过,施玮表示得见张国庆一面。“他真是一个好人。”她说。    
    这时天已经大亮了,我问施玮要不要吃早点?她摇了摇头。我虽然饿,但还是决定先送走施玮再说。我领着她去给张国庆打电话,走到门边我提醒道:“别落下什么。”施玮说:“不会的。”她背着那只没有打开的包,和进门时相比手上多出了一块被眼泪沾湿的手帕。    
    两天前的一个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约稿,对方自称是《大众文学》杂志编辑,从外地刚来南京。由于是个女的,我没有马上拒绝。我问起一些约稿以外但与约稿不无关系的事,比如她住哪个饭店,什么时候到的,从哪里来,贵姓。对方不像别的来组稿的编辑那样善于主动介绍情况,没说上两句就沉默了。如果这是一种组稿技巧的话,对我这样的人而言应该是可行的。她对我的盘问有问必答,同时也没忘了透露必要的紧张。后来她说她从大连来,仍未使我想起什么。又说她姓施,“你可能忘记了,我们见过面的。”我反应过来:她是施玮,于是我对她说:“你好。”和她打了个招呼。在语调上我仍维持着刚才的热情,并没有因为她是施玮变得情绪高涨或冷若冰霜。之后,施玮讲话就比较顺畅了。她说她要请我吃饭。我说:“还是我请你吧,不过今天不行。”作为一个来组稿的编辑她算是初战告捷,我们约好了第二天下午在我的住所见面。我说:“你能找得到吧?”施玮说:“你不是还住在老地方吗?”我想起来她曾来过我这里。“附近的变化很大呀。”我说。“我肯定能找到。”也许是我多心了,听她的话分明有没齿不忘的意思。    
    这样我们于五年之后第二次见面了。五年的时间里想必各自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而目前我只知道自己的。和第一个女友分手后我们最终没能再在一起,那件事已经永远地过去了。甚至,我和第二个女友的关系也开始变得微妙。凡此种种变化中我所能把握的就是不再情绪激动。我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工作(写作)。由于生理和年龄的关系,男女之事已不像当初我认为的那么重要了。在相对冷静平和的心情支配下反而出现了更多的机会,或者说,对于机会更善于把握了。我几乎堕落成那种守株待兔的老手。    
    在我的经验中,出差在外的女人最易击溃,特别是结过婚,婚龄在两年以上而没有小孩的。五年后的施玮恰好是一个这样的女人。我只是习惯性地把她当成了某种可能性的对象,而绝非有意。实际上,当我从电话里得知施玮是施玮的时候想法就已经产生,请她吃一顿便饭不过是顺水推舟而已。由于我倾向于迎合的态度,使施玮比五年前放松了很多。我看着她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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