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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知道一般中国人对老年人的重视时,这种变成老人或有着老成样子的欲望是可以了解的。第一,老人有说话的特权,青年人必须倾耳静听,免开尊口。中国有句俗语说:“少年人有耳无嘴。”三十岁的人在说话时,二十岁的人照理是应该静听的,四十岁的人在说话时,三十岁的人也应该静听。人们既然几乎都有说话给人家听的欲望,那么,一个人年纪越大,在社会上越有说话给人听的机会。这是一种大公无私的人生游戏,因为人人都有成为老人家的机会。因此,父亲在教训儿子的时候,如果祖母开口说话,他便须突然停下来,改变态度,他当然是希望有一天会占据祖母的地位的。这是十分公平的,因为当老人家说:“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马路还要多呢”的时候,青年人有什么权利可以开口呢?青年人有什么权力可以说话呢?
我虽然颇为熟悉西洋生活和西洋人对老年的态度,可是有些话听起来还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使我不断地觉得惊奇。这种态度的新例证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我听见一个老太太说她有几个孙儿,可是“使我觉得苦恼的倒是第一个”。我深知美国人不愿使人有年老的印象,可是我还是料不到他们会说出这种话来。我颇能谅解那些不上五十岁的中年人,我知道他们要给人家一种印象,以为他们还是活跃有生气的,可是我有一次碰见一个白发的老太婆,在谈话中自然而然地谈到她的岁数,不料她竟用诙谐的态度把话题转到天气上去。我时常忘掉这一点,要让老人先入电梯或汽车。“老人先走”这句习惯的话几乎脱口而出,我连忙让这句话缩进去,可是找不到适当的话可以代替。有一天,我在车上碰到一个非常和蔼庄重的老人和他的妻子,我无意中向这位老人家说出一句惯常的敬老的话,不料那老人家却转过头去,用滑稽的口吻对着坐在旁边的妻子说:“这个青年竟这么厚颜,以为他比我更年轻呢!”
这是极无意义的事情。我真是迷惑不解。我不明白青年和中年的未婚女人为什么不愿说出她们的岁数,因为青春的可贵是十分自然的。中国少女如果到二十一岁时尚未结婚或订婚,也会觉得有点恐慌。年岁是很无情地溜过去了。她们有一种怕被撇在外边的恐惧感觉,即德国人所谓
torschlusspanik(一个人在城门关闭时怕挤不进城的恐慌),她们怕公园夜间关闭的时候,她们留在里边不能出来。因此,有人说二十九岁那一年是女人毕生最长的一年;她一连过了四五年还是二十九岁呢。可是,除此之外,怕人家知道岁数的恐惧心理是毫无意义的。人家如果不认为你是年老的,怎么会认为你有智慧呢?而且,青年人对于人生,对于婚姻,对于真价值,事实上懂得什么呢?西洋人的整个生活型态是重视青春的,因此弄得男女都不愿把岁数告诉人家:这一点我是能够谅解的。据那种古怪的推论,一个工作效率甚高,精力充足的四十五岁的女书记,如果让人家晓得岁数,人家便会马上以为她是无用的东西了。她为维持饭碗起见,把岁数守秘密,有什么可怪呢?可是,这么说来,生活型态本身和青春之被重视是毫无意义的事了。据我看来,这是毫无意义的。这种态度无疑地是商业生活所造成的,因为我相信老年人在家庭里一定比办公室里更受人家的尊敬。到了美国人开始有点轻视工作效率和成就的时候,我想这个问题才有解决的办法。当美国的父亲视家庭而不视办公室为他的生活的理想地,当他象中国父母那样,能够心平气静地公然对人家说,他有一个肖子可以代替他的地位,受儿子供养是荣耀的事情:到了这个时候,我想他一定会切望那个幸福时期的来临,在五十岁以前,一定会很不耐烦地计算年岁的过去。
在美国,筋强力壮的老人对人家说他们是“年轻的”,或听见人家说他们是“年轻的”,而事实上其意义是:他们是健康的;这似乎是语言上一种不幸的事情。人到老年而身体健康,或“老当益壮”,确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可是称之为“健康而年轻”却是削减了老年的魔力,把事实上十全十美的东西看做有缺点的东西。“朱颜白发”的康健智慧的老人,以恬静的声音畅谈人生经验:世界终究没有比此更美丽的东西。中国人是明白这一点的,所以常常用一个“朱颜白发”的老人,去做尘世最大幸福的象征。美国人一定有许多会看见中国图书上的寿翁,高额、朱颜、白发——而且笑容满面!这幅图书是多么生动啊。他用手指轻轻抚拈着垂到胸前的长发,态度宁静而知足,他是尊严的,因为他到处受人家的尊敬,他是满足的,因为没有人怀疑过他的智慧,他是和蔼的,因为他曾经看见过人类那么多的悲愁。对那些生气蓬勃的人,我们也称颂他们说:“老当益壮”,至于象乔治那样的人,我们则说他“老而愈辣”,因为他年纪越大,越有刺激性。
在大体上说来,我在美国找不到白须的老头子。我知道这种人是有的,可是他们也许是故意,约定不使我看见的。我只有一次在新杰西州(new jersey)碰到一个有长须的老人。也许美国人用安全剃刀把长须剃掉吧,这真是象中国的无知农民伐除山林那么可叹,那么无知,那么愚蠢;中国的无知农民把华北美丽的树木砍掉了,使山上象美国老人的下颔那么濯濯,那么难看。美国还有一个矿山不曾发现,当美国人张开了眼睛,开始大规模的开垦和种植林木的工作时,他们就可以发见一个埋藏着美丽和智慧的矿山,使他们觉得心旷神怡。美国的老头子完了!长着颈下之髯的山姆大叔(unacle sam——代表美国)完了,因为他用安全剃刀把髯剃去了,弄得他看起来象一个轻浮的少年傻瓜,下颔突出,而不是很温雅地下垂着,而且眼睛的光辉不由一对厚眶的眼镜背后发射出来。用这个少年来代替那个伟大的老头子是多么不适当啊!我对于美国最高法院问题(虽则这与我毫不相干)的态度,纯粹是由我喜爱许士的脸孔而决定的。他是美国遗留下来的唯一老头子吗?抑是美国还有许多老头子呢?他当然是应该退休的,因为这乃是体贴他的表示,可是果如有人说他衰老,那在我看来却是一种不可容忍的侮辱,他有一个我们可称为“雕刻家之理想”的脸孔。
美国的老人们现在还坚持要那么匆忙,那么活跃,这心理我想是过份应用个人主义的直接结果。这是因为他们有自尊心,他们爱好自立的生活,他们觉得倚赖子女是可耻之事。可是美国人民在他们宪法上所规定的许多人权之中,居然忘掉了受子女供养的权利,这是奇怪的,因为这是一种由服役产生出来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曾为他们的孩子劳苦工作,在他们患病的时候曾有许多夜不曾合眼,在他们还未能说话之前,曾经洗过他们的尿布,曾费了二十几年的工夫养育他们,使他们能够成家立业;这么说来,什么人能够否认父母在年老时有受孩子奉养敬爱的权利呢?人们受父母适当的照顾,在照顾他们的子女之后,也受他们的子女的适当照顾:在这么一个家庭生活的一般系统之中,一个人真不能够忘掉个人和他的自尊吗?中国人没有个人自立的意识,因为人生的整个观念是基于家庭中的互相帮助;因此,一个人在年老的时候受孩子们奉养,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反之,有孩子们奉养他,倒是幸福的事情。在中国,一个人只是为此而生活的。
在西方,老年人抱着自卑的态度。情愿独自个儿住在一间楼下开着餐馆的旅馆,因为他们想体贴他们的孩子,心中有一种毫不自私的念头,不愿干涉孩子们的家庭生活。可是老人家确有干涉的权利,如果干涉是不痛快的事情,它却是自然的事情,因为一切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乃是一种忍耐的教育。无论如何,父母在孩子小的时候曾经干涉过他们;我们已经在行为主义者的结论中看见不干涉的逻辑,他们以为孩子都应该和他们的父母隔离起来。如果我们不能容忍自己的父母,不能容忍年纪已老,比较无力自助的父母,不能容忍为我们做那么多事情的父母,那么,我们在家里还能容忍什么别人呢?我们反正须受克己自制的训练,否则连婚姻也会破裂。同时,最优秀的旅馆茶房怎么能够代替亲爱子女的亲身的服侍、忠诚和敬爱呢?
中国人这种亲身服侍年老双亲的观念,完全是基于感激的心情。一个人欠朋友的债务也许是可以计算的,可是欠父母的债务却是无法计算的。中国人在讨论孝道的文章里,时常提起洗尿布的事情,这在一个人自己有子女的时候,是意义深长的。所以,为报答亲恩起见,子女在双亲年老的时候,把最好的东西给他们吃,把他们最喜欢的菜肴摆在他们跟前,岂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儿子服侍双亲的责任是很艰难的,可是把服侍父母和在医院里服侍陌生人来作比较,却是一种亵渎。例如,屠羲时在《养正遗规》的《童子礼》里,曾叙述儿童对长辈应尽之义务;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蚊蝇。冬月则审察衣褥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仍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所以,谁在中国不愿做老人家、老父、或老祖父呢?中国的无产阶级作家讥笑这种行为,称之为“封建的”遗留,可是这种风尚确有其可爱的地方,使内地的老绅士依附着它,认为现代的中国是每况愈下了。人人都有变成老人的一天,只要他相当长命,而他一定是希望长命的:这是重要的论点。如果一个人忘掉这种愚蠢的个人主义(认为一个人可以过着抽象的独立生活),那么他必须承认:我们必须调整我们的生活型态,使黄金时代藏在未来的老年里,而不藏在过去的青春和天真的时期里。因为如果我们采取相反的态度,那么,我们便是在不知不觉之中,和无情的时间在赛跑,对未来的东西不断地发生恐惧——不消说,这种比赛是十分无希望的,在这个比赛中,我们结果都要失败。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能够阻止老年的来临;他只能欺骗自己,硬不承认自己已渐渐衰老。反抗自然既然是没有用处的,一个人还是爽爽快快地让老年来临吧。人生的交响乐应该以一个和平宁静,物质舒适,和精神满足的终曲为结束,不应该以破锣破鼓的砰礴声为结束。
人生的盛宴女人
我最喜欢同女子讲话,她们真有意思,常使我想起拜伦的名句:
“男人是奇怪的东西,而更奇怪的是女人。”
“what a strange thing is man!and what stranger is woman!”
请不要误会我是女性憎恶者,如尼采与叔本华。我也不同意莎士比亚绅士式的对于女人的至高的概念说:“脆弱,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我喜欢女人,就如她们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她们能看一切的矛盾、浅薄、浮华,我很信赖她们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她们的所谓“第六感”(the sixth sense),在她们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她们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我很尊重这个,她们懂得人生,而男人却只知理论。她们了解男人,而男人却永不了解女人。男人一生抽烟、田猎、发明、编曲,女子却能养育儿女,这不是一种可以轻蔑的事。我不相信假定世上单有父亲,也可以看管他的儿女,假定世上没有母亲,一切的婴孩必于三岁以下一齐发疹死尽,即使不死,也必未满十岁而成为扒手。小学生上学也必迟到,大人们办公也未必会照时候。手帕必积几月而不洗,洋伞必时时遗失,公共汽车也不能按时开行。没有婚丧喜庆。尤其一定没有理发店。是的,人生之大事,生老病死,处处都是靠女人去应付安排,而不是男人。种族之延绵,风俗之造成,民族之团结,都是端赖女人。没有女子的世界,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世上没有天性守礼的男子,也没有天性不守礼的女子。假定没有女人,男人不会居住在漂亮的千篇一律的公寓、弄堂,而必住于三角门窗而有独出心裁的设计之房屋。会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而且最好的外交官也不会知道区别白领带与黑领带之重要。
以上一大篇话,无非用以证明女子之直觉远胜于男人之理论。这一点既明,我们可以进而讨论女子谈话之所以有意思。其实女子之理论谈话,就是她们之一部。在所谓闲谈里,找不到淡然无味的抽象名词,而是真实的人物,都是会爬会蠕动会娶嫁的东西。比方女子在社会中介绍某大学的有机化学教授,必不介绍他为有机化学教授,而为利哈生上校的舅爷。而且上校死时,她正在纽约病院割盲肠炎,从这一点出发,她可向日本外交家的所谓应注意的“现实”方面发挥——或者哈利生上校曾经常跟她一起在根辛顿花园散步,或是由盲肠炎而使她记起“亲爱的老勃朗医师,跟他的漂亮的长胡子”。无论谈到什么题目,女子是攫住现实的。他知道何者为充满人生意味的事实,何者为无用的空谈。所以任何一个真的女子会喜欢《碧眼儿日记》(gentlemen prefer blondes)中的女子,当她游巴黎,走到place vendome的历史上有名的古碑时,俾要背着那块古碑,而仰观历史有名的名字,如coty与castier(香水店的老招牌),凭她的直觉,以vendome与coty相比,自会明白coty是充满人生的意义的,而ven-dome却不然。同样的,盲肠炎是真的,而有机化学则不是。人生是由生、死、盲肠炎、疹子、香水、生日茶会而结合的。并非由有机化学与无机化学而造成的。自然,世上也有madame curie emma goldmans与beatrice webbs之一类学者,但是我是讲普通的一般女人。让我来举个例:
“×是大诗人”,我有一回在火车上与一个女客对谈。“他很能欣赏音乐,他的文字极其优美自然。”我说。
“你是不是说w?他的太太是抽鸦片烟的。”
“是的,他自己也不时抽抽。但是我是在讲他的文字。”
“她带他抽上的。我想她害了他一生。”
“假使你的厨子有了外遇,你便觉得他的点心失了味道吗?”
“呵,那个不同。”
“不是正一样吗?”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