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带有一丝讥讽。城南中学,平均每年考取本科学生只有三个半,穆巽不可能为这所学校的升学率做出任何贡献。
穆巽说:“我要考电影学院。”
曹小珍说:“真的吗?”
穆巽说:“我要去做演员。”
曹小珍的眼睛里掠过一丝失落。穆巽搭讪说:“你手里抱的什么,仙人球吗?”
曹小珍说:“是的,仙人球。”
“养花了?”
“是啊,无聊,解解闷。”曹小珍说,“天天在面粉厂开行车,无聊死了。”
“是啊,很无聊。”
“万一你考不上电影学院,就来面粉厂上班吧,我可以教你开行车。”
穆巽听见这句话不由冷笑兼大笑起来。这个曹小珍实在是太有意思了,开行车固然无聊,一个又矮又小的仙人球凭什么可以解闷。她居然还想让他也开行车,不知道她是开玩笑的呢还是说真的。穆巽回到家里还在为这件事发笑,后来他意识到,在曹小珍的眼里,自己和仙人球一样,都是开行车之余用以解闷的,不禁又有几分沮丧和气愤。
人们都知道曹小珍在面粉厂干了些什么,只有老曹不知道。那时王美珍已经病退在家,听到些风声,说她女儿天性放荡,和面粉厂一个小流氓混在一起。王美珍不相信,她觉得曹小珍很上进,每天晚上去夜校上课,后来她跑到夜校去查了查出勤表,算是明白了,像老曹这么响当当的角色,居然屡次被人在眼皮底下偷了瓜,传出去都没法做人。最可气的是那个小流氓,他居然甩了曹小珍,而且他辞职了,开舞厅做老板去了。老曹实在气不过,到舞厅里找他评理,被一伙人打得鼻青脸肿回来。
顾艾兰就对穆巽说:“看吧,我让你和曹小珍断了,是有先见之明的。”
穆巽有点吃不准,因为老曹挨打回来那次,他亲耳听见一楼传来的咆哮:都是楼上那个疯子的儿子害的。穆巽心想这关我什么事,已经有好久没人嘲笑他是疯子的儿子,并且这次并不是嘲笑,而是咆哮。他怀疑老曹还会来找他麻烦。
顾艾兰冷冷地说:“现在曹刚别想抬起头来了。”这一次穆巽比她更冷,他说:“你就别再去说人家了,我们家早就抬不起头了。”一瞬间,顾艾兰满脸紫涨,瞪视着穆巽。穆巽说:“我是疯子的儿子。等我考上电影学院,就再也不会回到戴城来。”
穆巽后来又遇到了曹小珍,她不再开行车了,她离开了面粉厂去长途汽车站的私人柜台做营业员。穆巽觉得她变化很大,衣着时髦,还烫了个头发,眉毛也仿佛变细了。她从小包里掏出一包摩尔烟,发了一支给他,两个人像是多年的牌友,在楼道里抽了一会儿烟。穆巽并不会抽烟,香烟在嘴巴里过了一圈就吐了出来,曹小珍是深深地吸进肺里去。他觉得这种烟的薄荷味很重,估计不会太呛,也试着吸进去一口,果然没有呛出来。他想,这个曹小珍教会了我多少事情啊,这个曹小珍。
“你比较适合做营业员。”穆巽安慰她。
“卖服装和磁带的,你如果想要磁带我可以带给你,比音像店的便宜。”曹小珍扔下烟蒂,用脚踩灭,说,“如果你想翻录什么磁带也可以来找我。”那种平淡的语气中隐藏的失落和无所谓,像一只熟透的香蕉在角落里静静地散发着它应有的气息。
后来穆巽确实是去了长途汽车站,他第一次见识到如此场面,成百上千人聚集在候车厅,全是去往各个县城的农民,他们背着大大小小的箩筐,牵着大大小小的孩子,完全像个集贸市场。烟味、汗味和屎尿的气味在近乎密闭的空间里发酵,跑进去就像脑袋上挨了一拳。各种声音,旅客的叫喊,车站工作人员的叫喊,家禽的叫喊。那些开出站的长途汽车上伸出无数脑袋和胳膊好像是个插满糖人的稻草杵。穆巽在这混乱的地方找到了曹小珍,一排柜台,其中两节是她的,如她所说,一节卖衣服,一节卖磁带。她正在接待一个衣衫不整脸上脏兮兮的乡下青年,看上去像是被人抢劫过,或正要去抢劫别人,他掏出二十块钱买了四盒磁带,并软磨硬泡地要饶一盒。曹小珍不为所动,但也不想让这笔生意飞了,她详细解释了磁带不是青菜萝卜,可以饶一根的。她说:“外面卖得更贵的,也不给还价。”乡下青年似乎很激动,他告诉曹小珍(顺便饶上了身边的穆巽),磁带并不是他想要,而是他乡下的女朋友要听让世界充满爱或者是春节联欢晚会上出现的费翔,他的女朋友是个非常时髦的人,是整个村里第一个拥有录音机的姑娘。他说得很详细,很真诚,穆巽却糊涂了,不知道这些事和讨价还价有何关系,也许乡下来的青年都是这样,急于想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城里人吧。最后曹小珍说:“磁带肯定是不能送的,要不我送你一块手帕吧,印花丝绸的,也卖四块钱呢,你女朋友肯定喜欢。”乡下青年很高兴,拿了磁带和手帕欢天喜地地追赶他的汽车去了。
“这地方真热闹。”穆巽说。
“今天是周末,像赶集一样,平时没这么多人。”
“为什么你宁肯送手帕也不肯送磁带?”穆巽好奇地问。
“因为手帕的进价才几毛钱,送得起。而且那块手帕上面有个洞,卖不掉的。”
“要是他发现了,回来找你怎么办?”
曹小珍笑笑说:“等他上了汽车就不会再回来了,再说,本来就是搭送的嘛。”
穆巽说:“话这么说,但他送一个有洞的手帕给女朋友,肯定会吹掉。”
曹小珍说:“也不一定吧。嗯,要是他回来了,我给他换一块好的手帕吧。”
他觉得这样很好,曹小珍看起来像是个正常人了,他呢,也和那个疯子爸爸没有任何关系了。很快他就要离开戴城,去考电影学院。她并非他留恋的人,在这个城市里他没有任何留恋之物,但作为一个曾经的女人,总要看到她安置于一个妥帖的地方才好,就像仙人球应该种在花盆里——哪怕是个仙人球呢。
劳动节的时候,穆巽被顾艾兰吓了一次,她的妇科病发作了,她在厨房里待着,鲜血顺着两腿之间流了下来。穆巽六神无主,跑到楼下叫了一辆三轮车,再跑上楼,发现顾艾兰已经晕过去了。他在楼道里喊人,几个邻居一起把顾艾兰抬了下去。下楼的时候他听见曹家在吵架,王美珍放声大哭,老曹满嘴酒气地踢开纱门走出来,瞪着血红的眼睛,冷冷地看着顾艾兰被抬走。
顾艾兰救回来以后就住在医院里,马上要动手术。这是她一辈子最软弱的时候,她告诉穆巽:“最近我照顾不了你了,你去舅舅家吃饭吧。如果想考电影学院,那就好好准备,别辜负了你自己。你爸爸那边医院里反正也没什么事,你不爱去就别去了,万一我死了你也可以永远不去看他。”
穆巽说:“我到底是不是穆天顺的儿子?”这个流传已久的谣言,其实没有人再提起了,每个人都觉得他肯定是疯子的儿子,他只是在童年时代偶尔听人说起过。顾艾兰说:“当然是,你就是他的儿子。你还能是谁的儿子呢?”
“我是谁的儿子都没什么意思。”穆巽说。
厂里派了人来照顾顾艾兰,穆巽没什么事,这就等于是放了大假。那阵子穆巽并没有来我家吃饭,他跟着那个女同学,日子过得不错。一到清早他就起来朗诵诗歌,跳舞虽然没学会,但《雷雨》已经驾轻就熟,他演的大少爷还真有点大少爷的气质,可怜那个女同学一会儿演繁漪,一会儿演四凤,一会儿演侍萍,还要客串着演鲁大海,反正穆巽他只爱演老爷少爷,倒也别有情趣。不久,他们结伴去了南京。
在戴城的长途汽车站,四下里冷冷清清的,候车厅里曾经闹成一团的农民和家禽都不见了。穆巽去了曹小珍的柜台,她还在那儿,录音机里播放着新时代的西北风,那年最流行的玩意儿,每一首歌都唱破了喉咙。
“你老远走过来我就看见你了。”曹小珍说。
“我正要去南京,考电影学院。”穆巽说。
“南京有电影学院吗?”
“南京只有招生点。”
“我还以为你会去北京。”
“考取了我就会去北京。”
“你肯定会考上的,没有人比你更适合做演员。”
穆巽听了这话觉得挺高兴的,忽然之间看到曹小珍的眼睛里寒光一闪,他扭过头,发现那个女同学走了过来。
“这不是曹小珍吗?”女同学说,“原来你在这里站柜台了。”
曹小珍没搭理她,这使她十分不悦。穆巽搞不清状况,只觉得寒光噼啪闪耀,简直像除夕的焰火,仔细一看又没了。女同学对曹小珍说:“我和穆巽一起去南京,我们去考电影学院。”曹小珍对穆巽说:“你身上这件衣服太难看了,我送你一件白衬衫吧,我记得你最爱穿白的。”
穆巽那天穿得确实有点寒酸,一件磨破了领口的灰衬衫,还是面粉厂发的衣服。他也没有更像样的衣服了。曹小珍从柜台里抽出一件包装好的白衬衫,看了看尺码,交到穆巽手里:“这件正合适,就算我送你的礼物吧。”
穆巽谢了她,拿着衬衫觉得一阵难过,说:“等我考上了电影学院,带你到北京去玩。”
穆巽的南京之行很顺利,两人顺道从无锡玩到镇江,到了南京之后,又陪着女同学去了雨花台、中山陵、长江大桥,对穆巽这么一个常年关在戴城、从来没有去过省会的人来说,可谓饱览祖国河山。第二天他们关在招生点附近的旅馆里,满处都是美男美女还有极其丑陋的(可以做特型演员),或唱歌,或弹琴,或吟诗,或模仿陈佩斯表演小品,还有围在一起探讨人生的。穆巽身上的自信忽然变成了甜腻而廉价的冰棍,赤裸裸地暴露在阳光里,很快就要融化成一摊水。他对女同学说:“万一我们考不上,那该怎么办?”那女同学没心没肺地告诉他:“可以去学昆剧啊,我邻居就是昆剧院的。”
穆巽说:“我不要去学昆剧,我妈说学了昆剧出来都是站柜台的。”
我必须说出穆巽的下场,这件事真是笑死人了,也挺可悲的。当他出现在考场上,用带有戴城的口音吟诵一段《雷雨》时,所有人都笑了。这不能怪穆巽,戴城的方言就像一个曾经装过酒精的瓶子,普通话好比是凉开水,不管你怎么往里面兑水,总不免带有酒精的气味。那种嘶嘶的、册册的、嘁嘁的、乃乃的发音,在戴城代表了一种地位,一种人文精神,在那伙北方表演艺术家的耳朵里则根本是鸟语,尤其是戴城的男性,备受歧视,这种口音真的只能去唱昆剧。穆巽完全没有想到,他一直以为自己说的是纯正的普通话。
甚至连他引以为傲的相貌,都没有受到充分的重视,因为那天场子里长得好看的男人实在是太多了。
看到那些老师的脸色,他就知道自己考不上了。穆巽活了快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所有的事物和时间像一张砂纸在打磨着他的心。他第一次想到要自杀。到底是跳长江大桥呢,还是吃耗子药呢,或者干脆就去唱昆剧,这和自杀也没什么两样。他觉得世界太不公平了,他输得十分可惜,仅仅因为口音问题就失去了一切机会。其实他更像是个在拳击台上首回合即被击倒的笨蛋,甚至连读秒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判输了,但他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只是功亏一篑。
之后的那个夜晚很难熬,旅馆里乱哄哄的,穆巽从悲痛欲绝逐步地怏怏不乐,又从怏怏不乐变成烦躁难耐,同屋的人在打牌,民警来查过一次,看来不会再来了。他穿上裤子晃到走廊里,恰好遇到隔壁房间的女同学也走了出来。
“闹,睡不着。”他说。
“到我房间来吧。”
女同学住的是单人间,穆巽坐在床边的凳子上,东摸摸,西摸摸,忽然说:“我是绝对不会去唱昆剧的。”
女同学说:“我逗你的,昆剧学校都招小学生初中生的,哪有高中毕业去唱昆剧的。再说你也不太会唱歌。”穆巽一时无言。女同学不由同情起他,说:“看来我们都被淘汰了,但我没你那么难过。事情要想开点,条条大路通罗马,你这个人心思很重的。”穆巽悲愤地说:“我只能顶替我妈,到厂里去做工人了。”女同学是爱着穆巽的,心想你要是考上了电影学院,八成明天一早就会把我抛下,现在倒落得般配。一想到这里,她内心的同情几乎顶不住欢喜。这姑娘既老成又单纯,考虑问题很像是成年妇女,但对穆巽这种异类的爱情又充满了浪漫和无知。她走过去拉住穆巽的手,穆巽骇然地看着她的手背,接着抬起头来,嫌恶地甩开了她的表白。
女同学伤心欲绝,她开始收拾行李,大半夜的也不可能去赶火车,收拾行李乃是一种姿态。这时穆巽发现她的包里竟然有一件白衬衫,那是曹小珍送给他的礼物。这件衬衫从前一天晚上起就失踪了,穆巽以为是同屋的人偷了。穆巽说:“你为什么要偷我的衬衫?”女同学抹了一把鼻涕说:“我又不傻,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事情吗?我有亲戚就住在你们新村里,你的事情我都知道,曹小珍我也知道。”
穆巽听不见她说话。他心里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他穿着曹小珍送他的白衬衫,或许就能考上电影学院了。这件衬衫真的很不错,很像是幸运衬衫。他对那女同学恨之入骨,伸手到包里拿衬衫,那姑娘稀里糊涂抓住衬衫和他对抢起来,被穆巽一巴掌推开。女同学绝望地大哭起来,引来了很多人,她指着穆巽大骂:“你是个精神病的儿子,你爸爸就是个疯子。”穆巽举起手来,打算给她一个耳光,但手到半空时停住了。我的表哥,他虽然样样不堪,样样拿不出手,但他不爱打人这一点是真的。那女同学比他利索,一个耳光拍在他左脸,然后把自己也吓呆了。
那个夜晚穆巽徘徊于南京不知名的道路上,虽然是暮春季节,到凌晨时却十分凛冽,他把白衬衫披在身上,仍不能御寒,又抱紧了书包,蹲在街边瑟瑟发抖。假如这时他去照镜子,应该可以看到自己的本来面目:一个寒伧、狼狈、绝望的倒霉鬼。很可惜没有镜子,也没能得到应有的自知之明。
穆巽怀着无限的沮丧回到了戴城,在医院里见到了插着鼻管的顾艾兰。手术很顺利,她没死,这足以令其恢复元气。当她得知穆巽因为口音问题而惨遭冷遇时,她有气无力地说出了一生中最恶毒的话:
“你为什么不表演个哑剧?”
穆巽在戴城游荡,他时而出现在青年宫,时而在录像馆,时而又窜到我家,长时间发呆,像是有什么东西抽走了他内心的一部分。或者他内心本来就没什么东西,现在只是瘪掉而已。他很忧郁,又很邋遢,看上去有精神崩溃的迹象,这一点很像他爸爸。一九八八年的夏天是很寂寞的,天空万里无云,雨季推迟,到处都是栀子花甜丝丝的香味。
高考已经结束了,他即将去面粉厂上班。他也可以去别地地方,但未必比面粉厂更适合他。直到有一天他明白了,自己在面粉厂的岗位并非由于顾艾兰的病休,而是她早就给他安排好了,顶替他那个关在精神病院的爸爸,他将会在车间里像曹小珍一样开行车,这件事才变得有点残酷了。穆巽断然拒绝了这个安排。
有一天他在楼道里遇到曹小珍,她问:“你没能考上电影学院?”
“我运气不好。”
“明年还打算考吗?”
“不考了,我运气一直就没好过。”
“真可怜。”曹小珍说,“要是我还在面粉厂就好了,我可以教你开行车。”
穆巽说:“你就别提行车了,你以为那是儿童乐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