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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下午,父亲搁下了车中的西瓜,从五金店里买来了第一把杀牛刀,刀长12寸,钢刃,木制手柄。父亲尚且不知道怎么用,是在中年放牛倌的指导下完成整个陌生工序的,一张牛皮被剥得千疮百孔。然后中年放牛倌很仗义地陪着父亲走街串巷,吆喝了几百嗓子,最后果然赚到了钱。
从那个炎热的夏天开始,父亲正式完成了身份的转变,从一个农民变成了一个个体工商业从业者,从跟植物打交道,变成了跟牲畜打交道。
父亲驾驶着时风三轮车在周围的村庄做牛贩子,谈好价钱之后将牛带回村庄宰掉,牛皮卖给皮鞋厂,骨头卖给保健品厂,牛角卖给制药厂,牛脂卖给化工厂,剩下的下水和肉带到城里,卖给小区的市民、酒楼、饭馆……
那时候的父亲二十来岁,身体壮如公牛,也能够吃苦,加上农村人血液里的勤劳,让父亲很快赚了一笔钱,由此成为了村子里最早富起来的人,他的时风三轮车也先后变成了小卡车、面包车、轿车。直到1996年,村里首富的头衔才被村长夺走了。
按照普遍规律,原始资本积累完成之后,应该朝着更高层次飞跃,父亲也萌生过这样的想法,曾经在县城里开了一家饭馆,但是只开了很短暂的时间就倒闭了。父亲自觉除了屠夫这个行当,别的很难驾驭,于是就准备一心一意,将杀牛这个事业从事到底。
从我记事起,宰牛的地点就在废弃的村南队部大院里,大院中央的空旷地用水泥抹平了,大概20平方米的面积,就是很多牛生命的终点站。
宰杀公牛是一项累人的体力活动,刀子先从牛的脖颈扎进去,沿着牛的胸膛正中一直延伸到牛的尾巴,挑开一条中轴线,在中轴线划好之后,就要用刀子剥开两侧的牛皮,然后用斧头劈开牛的胸骨,斩断牛的气管,拖出牛的内脏,抽掉牛的肋骨,剁掉牛的头颅和尾巴,断开牛的四肢与脊椎的联系,最后还要把各部分分别处理。这整个过程繁琐而劳累,不仅要有力气,还要有很好的技巧。
父亲杀牛之前,先要抽上一支烟,将烟雾吐在刀上,然后他牵着牛来到水泥地上,松开牵引牛的绳子。一般而言,年老的公牛被松开了绳子之后,并不会跑。因为它们知道自己就要死了,因为空气中四处飘着同类死亡的气息,地上散落着同类的尸骨,粪便。那些年老的公牛,它们不逃跑,不反抗,悄悄流泪。而有些壮硕的公牛一旦脱缰,就会立即变成脱缰的野马一般,生猛反抗,但是它们终究还是会倒在父亲的铁锤底下。
父亲宰牛通常在下午,他有足够时间来完成一头牛由生到死亡的仪式,这个仪式十分粗暴和残忍。所用的工具是角落里的铁锤。只要抡起角落的铁锤,猛地一锤锤在牛的脑门上,牛受到重击就会轰然倒在水泥地上,四肢踢腾着天空抽搐一会儿就死了,有时侯踢腾抽搐的时间太久,就在脑门补上几锤。
父亲宰杀了很多牛,有西门塔尔牛,有鲁西南黄牛,利木赞牛,夏洛莱牛,公牛居多,也有母牛。按说一头公牛的体格十分强壮,这样的庞然大物就算没有锋利的犄角,只用那宽大有力的脑门,趁着父亲低腰抡起铁锤的时候猛地冲上来,父亲就会被撞出几米远,五脏六腑肯定都被撞碎了。但这样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所有公牛的反抗都以失败告终,因为父亲有手艺,是硬汉,比公牛还要健壮。
杀牛这个行当自古就有,而每个行当都有祖师爷,庖丁是解牛好手。庖丁用刀解牛,虽然宰杀几千头,刀子并没有钝,反而十分锋利。后来人们把锋利的刀子称为千牛刀。
从1990年的夏天开始,直到现在,父亲已经从事这个行当24年了。父亲粗略估计了一下,他每年宰杀的牛超过300头,24年来死在他的千牛刀下的牛至少7000余头。父亲的工龄比庖丁还要长,他曾经豪情地说,要是庖丁还活着,一定要找他较量较量。
父亲说要跟庖丁较量,是几年之前的事儿了,如今他豪情已经不再。他手里那把千牛刀越用越娴熟,身体却不能越来越年轻,曾经体魄如牛的他,现在变成一只干瘪的羊,鬓角发丝已白,力气虚弱。
年初给父亲打电话,他正在家养伤。父亲解牛的时候,竟然被千牛刀割到了手掌,他左手拽着牛皮,右手操着千牛刀,不知道是眩晕了一下还是手抖,左手手掌割开一个深深的伤口,鲜血立时涌出来,跟面前那头鲁西南黄牛的血混合到了一起。就在父亲手上的伤好了没多久后,他又负伤了。抡起铁锤的时候,他闪到了腰。公牛没有被锤倒,他却痛得倒在一边,养了一个月还没有恢复好。
父亲失落地跟我说,他老了,可能再也干不了解牛这活计了。我知道,解牛对他来说已经变成一种沉重的负担,他身体越来越不济,再也回不到从前。
相隔万里,听着电话那端父亲的叹息与失落,我仿佛又看见多年以前——烈日正午,水泥地上,一只年老体弱的公牛,面对着坚实的铁锤,面对着锋利的千牛刀,没有挣扎,因为再也挣扎不动,最终无奈地倒在铁锤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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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39 我们被这个世界改变了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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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留几手
那天某网站的编辑给我送点东西过来,一个女孩大老远跑过来又正好赶上饭点,我就顺便请她吃顿晚饭。挺朴素一个女孩,说说笑笑半个小时就吃差不多了。结账的时候,她挺认真地看着我问:“哥,剩下的菜我能打包么?”
我一愣,问:“打包剩菜干啥啊?你喜欢吃啥,我再给你买点呗。”
她:“不用,不用,这不我男朋友还没吃饭呢么。”
在外面吃饭还能想到自己男朋友,这么质朴的女孩现在不多了,我:“你管他干啥啊,让他自己吃呗。”
她:“今天这不好几个菜都没怎么吃么,挺好的,就当改善伙食了呗。”
我:“……你真是够意思。”听着这话,真有点感动。
她继续说道:“哎,那咋办呢,在外面打拼不容易,俩人就得相依为命嘛。”
送走这个编辑后,我不禁思考起来,我认识多少女孩,毕了业之后从小城镇来到北京,在高档的办公楼里做着白领的工作,不能再是大学时穿运动服背书包的样子了,要尽快融入到新的环境。她们接受能力适应能力非常之强,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就完全看不出曾经的样子了。精致的妆容,拎着lv的手包,拿着iphone,各种名牌堆砌在身上,也学会抽烟喝酒逛夜店了,谈笑间都是最时尚最潮的话题,夹杂着英文日文京片子,一股浓浓国际大都会精英范儿。
光鲜的往往是表面上的东西,真实场景也许是这样的:在散场之后,她们打车回到合租的老公房里,蹑手蹑脚地钻回自己的房间,地上横七竖八的鞋,沙发上堆满换洗的衣服,桌子上还有吃剩盒饭的泡沫盒子,疲惫了一天的女孩随手把包往床上一扔,衣服不脱妆不卸在床上刨个坑,呼呼就睡了。即使工资不高,生活很艰苦,但是也要把自己伪装得和周围的人一样,至少看起来不能比别人差。
我有次在一个聚会上和一个女孩聊了半天,叼着烟卷一口京片子,我以为她是北京人呢,后来一问才知道是我老乡。
我问她:“你来北京多久了?北京话说这么溜?”
她:“一年多。”
我:“……”
她:“哎,哥,这都是没办法啊。我跟你讲,我原来不抽烟,工作做得比别人差点。后来才知道,那些资深的老员工聊创意的时候,都是在阳台上边吸烟边谈的,你说我能在旁边干杵着么?同样啊,说北京话,客户对你的信任度就高,你要整一口方言试一试,啧啧。”
这真是一个再普遍不过的现象了,要想融入周围,有时候就必须要改变自己。这种改变不单单体现在语言、打扮、行为习惯,而是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更包括了一个人的思维方式。
一个小城镇的人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工作,会有很多看不惯和不适应的地方:受本地人的排挤、融不到老员工的圈子、囊中羞涩无法和其他人一样去购物……甚至会有人白你一眼儿,骂你一句:土鳖。太多太多的困难会让你觉得周围的人太势力了,太冷漠了。这城市里仿佛充斥着浮华和虚荣,你甚至会厌恶身边的每一个人,但是,你无法逃避,这里虽然看不到希望,可回到家乡小城镇没有背景就意味着绝望。坚持,学着身边的人的生活方式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努力融入到各种圈子里、发了工资和同事去扫街……最好再学几句正宗的北京话“您呐”、“你丫的”、“你大爷”……慢慢地也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了,可以在地铁站给外地人指路了。再过三五年,看着刚来的毕业生,你脸上会笑嘻嘻地和他打招呼,但是心里会嘀咕一句:怎么这人这么土鳖啊!恭喜你,你变成了你当初讨厌的那个人,说明你已经融入到这个城市了,至少看起来是这么回事。
在城市里,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接受着改造,沉默寡言的人变得侃侃而谈;节衣缩食的人变得挥金如土;诚实守信的人变得背信弃义……残酷的竞争,稀少的资源,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每个人不得不被改造得物质又现实,这是城市生活的基本法则。同样,在接受改造的同时我们又在改造着别人,他们可能是我们的学弟学妹远房表亲,我们用自身的经历和经验教育教导着他们。说的时候还神采飞扬,像一个智者在向弟子传授着自己的智慧一样。
一波又一波的年轻人涌入到城市里,贡献着体力、脑力的同时,消耗着自己的青春和身体。白天忙忙碌碌地工作创造gdp,夜里灯红酒绿,歌舞升平拉动着消费。在家乡来旅游的朋友面前像个导游,在一纸户口面前又像个虔诚的信徒。
我们不得不承认,城市和人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究竟是城市改变了人,还是人改变了城市?这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也许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只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拼搏,拼一套房子一辆车一个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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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40 孟加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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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走走
从朋友的饭局回家的路上,我在想那十八头孟加拉虎。
我只在动物园见过孟加拉虎。这应该是读小学时的记忆了。春游去植物园,秋游去动物园。
平时也不会听到有人提起它们。所以,我当时所见过的,被我一忘就是二十几年。
如果你牵着一条狗,在你家旁边的树林里散步,狗突然一动不动、一声不吭,你正纳闷,发现离你不远处,一只孟加拉虎正看着你,你会怎么做?
我希望自己是个隐形人。
你后来才知道,那时它还不太饿,所以它只是在游荡。你回到家,关上所有门窗,拨打报警电话,然后,在二十四小时里,目睹一场疯狂的狩猎。
我回到家,换好衣服,坐在电脑前,开始搜索孟加拉虎的照片。它们这样的猛兽,怎么会遭到遗忘的?
孟加拉虎体形大,毛稀短,杏黄色,黑色条纹较窄,雄性孟加拉虎从头至尾平均身长2。75米,体重140~260公斤。
“你怎么对老虎感兴趣了?”
“你见过孟加拉虎吗?”
“在动物园里还是在电影里?”
“明天,我想去次动物园。”
“你怎么了,怪怪的?”他的表情显得谨慎了。
脑海里这时浮现出动物园的样子。光秃秃的草皮、水泥地面、囚禁各种动物也包括这种大型猫科动物的笼子。也许现在绿化好一点了?但肯定还是弥漫着淡淡的臭气。
“你要我陪你去吗?”
我摇摇头。第二天给办公室打了电话,请了一天假。
朋友的讲述里,缺乏很多细节。那个男人,应该是一只笼子接一只笼子打开。一共五十六只。他打开笼门的那一刹那,它们是在走动,还是静立?它们的眼睛是看向他,还是看向另一个方向?有没有一直待在笼子里没有出来的?
经过早高峰的堵车后,我来到了动物园。
要是我也像那个男人一样,把所有笼子都打开,也许大家就会想起来,曾经,它们就在人的身边出没。有的倾向于在夜间活动,有的倾向于在白天活动。而人为了捕猎它们,或者不被它们捕猎,研究着它们的习惯。
它们将在何时,从这个世界消失?
负责开枪的警方承认,击毙十八头孟加拉虎是件令人难过的事情,因为全球只剩下一千四百多头孟加拉虎了。它们濒临灭绝。
警方在清理动物尸体时发现,被打死的包括狮子、老虎、黑熊、美洲狮和狒狒。
如果它们都安安静静,躺在农田里,那么田野看上去,应该会像一幅斑斓多彩的画。
“那个男人,在打开所有笼子后,对着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他的身体是最先被撕碎的。”
“这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
“确实,确实如此。”
而那个女人,那天晚上拎着一只行李箱跨出家门的时候,不会知道,那个男人的感受。他应该是坐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坐了一夜。电视开了一夜。表面上,他在看电视,实际上,他却一直竖起耳朵,听她开车回家的动静。停车道上,没有任何声响。第二天早上,他知道他已经失去她了。
把这个从饭局上听来的故事,转述给他听的那天晚上,我梦见自己在一片林子里。我的周围,到处都是巨大的野兽。我就这么一直被它们看着。我从梦中惊醒,全身大汗淋漓,心脏跳动厉害,仿佛它成了一头跃跃欲试的孟加拉虎,一心要从我胸膛的笼子里冲出来。而他躺在我身旁,打着鼾,仿佛这世上,什么糟糕的事也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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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41 男人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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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德纲
不惑但从今日始,韬光氍毹正当年。忍忍忍,难难难。身处池畔,自浊自清自安然。若不登高看,怎知海天蓝。人到用时仁义少,事无经过不知烦。静坐思过观花谢,三省吾身饮清泉。留得五湖明月在,不愁偷笑钓鱼船。(三十九岁生日所作,虚岁四十,年届不惑,几句残言,聊以自勉。)
1.
我是天津人。天津是相声窝子,我是在天津学艺长大的,后来来到北京发展。
我父亲是警察,我母亲是老师。我小时候住在天津的老城区,附近有很多剧场、茶馆什么的。我父亲有时候要执勤,就把我放在剧场里,时间长了就对相声产生了兴趣。第一次说相声是九岁左右,就是说着玩。那时候还喜欢挂着胡子扮包公,被小朋友叫作“老头秧子”。
我天生对舞台就没有恐惧感。唯一的爱好就是相声,从小跟同龄人玩不到一块,不会抽烟、不会喝酒、不会打扑克,台上说相声,台下琢磨相声。我对相声的感情是从小培养起来的,为了这行抛家舍业,受了这么多年的罪,相声对我来说就是我的生命。可能有人拿相声当个手艺,养家糊口,跟剃头、修脚、卖包子一样;有人当是玩具,玩会儿就搁下,可玩可不玩。但对我来说,这就是我的命。
第一次进北京是在1988年,当时我是在全国总工会文工团,那时候根本什么都不懂,就跟着混。当时脑子里也常想,我什么时候能当上相声大腕儿?这是那时的真实想法。那一年,我十六岁,待了两三年,因为种种原因就回去了。有一年的春节,我碰到了当年全总文工团的老团长。跟老团长吃饭的时候,他一脸愧疚,再三敬酒。我跟老团长说,您不用这样,我当年确实一文不值。这不是谦虚,回想当初,我只是比不会说相声的好那么一点点,离开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这是我第一次进北京。
1994年,第二次进北京,漫无目的,到处瞎撞,也没有什么头绪,待了十几天就回去了。印象很深的是有一天在民族宫大戏院看演出,之后从戏院出来,晚上十一点多顺着长安街由西往东走,一直走到了前门大栅栏。当时我还穿着双很新的鞋,不适合步行,脚后跟都磨破了,一步都走不了,干脆把鞋跟都踩塌了接着走。终于走到一个小旅馆,在那儿住下来,一晚上十八块钱。那旅馆的屋很破,屋里面还有树,就跟贫嘴张大民家的树似的。里面住着的几个人都是小商贩,有很刺鼻的一股脚臭味儿。我在那儿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就买了张票回天津了。第二次进北京,也以失败告终。
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