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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集邮还是集烟壳,我爸都视为陶冶情操的事。他不但没反对,还以实际行动表示对我哥的支持。他自己不抽烟,就问抽烟的同事要,下班后,带一两个烟壳回来。
我妈起初反对,后来我哥不知从哪儿听来的消息,说有人捡到一张很稀有的烟壳,卖给收藏家,赚了1000块钱。那时的1000块钱简直是天价,何况还是白捡的。这条无本万利的致富之路,我妈决定力挺。她隔三差五也捡几张回来,问我哥是不是珍稀品种。
除了捡烟壳外,我哥还会去打烟壳,这不但是小孩热衷的娱乐活动,也是收集烟壳的方法之一。
打烟壳的“本钱”,是自己收集重复的烟壳。把烟壳折成四角包的形状,约上几个小孩,围在一起玩。先比烟壳大小,“大重九”大于“红牡丹”,“红牡丹”大于“红西湖”,“红西湖”大于“蓝西湖”,“蓝西湖”大于“利群”,“利群”大于“大前门”……似乎大小和烟价高低是挂钩的。出大的那一方有优先权,几人轮流甩出四角包,如果烟壳落地时扇起的风将哪张烟壳翻过来,被翻的烟壳就归自己了。
这种竞技,我跟在我哥屁股后面,跟别的孩子玩过几次。每回打完烟壳,都是一身泥,回家免不了挨我妈一顿揍。但若正巧赢了几张烟壳,屁股痛就不算什么了,兄妹俩吃饭时眉来眼去,很默契地窃笑;但若是输了回家,我就惨了,不但逃不过我妈的惩罚,连我哥也会化悲痛为拳头,打我几拳出气。
夏日,我哥要去奶奶家过暑假,我仍留在城里。临走时,我哥说乡下抽旱烟的多,烟壳少,怕是不好捡。他千叮咛万嘱咐,叫我替他集烟壳。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每天都在天宁寺一带穷溜达,眼睛死盯着路面瞧,看到有烟壳,就眼疾手快地捡起来塞进口袋,生怕有人跟我抢。丽娅起初以为我想捡钱,弄明白后,问她哥要来“红塔山”和“阿诗玛”的烟壳,送给我,真够意思。作为投桃报李,我送了些烟壳里的锡箔纸给她,用来包纽扣。衣服上的扣子包上锡箔纸后,全部亮闪闪的,很漂亮。
我把收集到的烟壳小心拆开,压平了,都收进一只空鞋盒里。一个暑假下来,鞋盒已经装满了。我美滋滋地想,等我哥看到这么多战利品,说不定会乐坏了吧。我得借机跟他谈条件:到过年都不许打我。
暑假结束,我哥回来了,我兴冲冲地向他邀功。那些堆积如山的烟壳,我哥只看了一眼,懒洋洋地说:“我已经改集洋火壳(火柴壳)了。”
2、大永久
爸爸有一辆28寸的大永久。
那年代,自行车是最重要的代步工具。“永久”和“凤凰”当仁不让,是自行车中的两大高档品牌,深入人心,而我家居然拥有两者之一,走在时代前沿,这让我备感自豪。
哥哥住在奶奶家时,我一度以为自己是光荣的独生子女。一家三口出门,爸爸骑车,妈妈坐在后座上,前面的三脚架横梁则是我的地盘。不过横梁坐久了不舒服,爸爸就给我买了个活动的儿童座板,固定在横梁上,我就有了自己的专座。
爸爸很爱惜大永久,每天晚上都要擦一遍。他在地上铺块毛巾,把车倒置过来,让车座倒扑在毛巾上。端盆水,先把挡泥板上残留的泥水洗刷干净,再一手拿抹布轻轻压住车轮钢圈,一手摇动脚踏板。车轮一圈圈转动时,钢圈渐渐被毛巾擦得锃亮。擦完钢圈,又将轮子上的发条全部擦一遍。擦完发条,最后擦车身。
无论是我妈,还是我们邻居,对我爸的这种行为都很鄙视,我爸却乐在其中,可以花上整整一个钟头擦车、抹机油、检查气门芯。
骑了好几年,爸爸的大永久还是很新,像买来没几天一样。车漆完好,轮子的钢圈仍然亮亮的,发条也没有半点锈迹。
那时候偷车的人少,偷零部件的人却多。爸爸带我上街,锁好车,就把车座拆下来,把车铃盖也拧下来,用袋子装了走人。
有一回,爸爸带我去一户人家吃饭,他把车停在公用车棚里,照例把车座和车铃盖拆了,用袋子装好,拎在手上。一敲开主人家的门,主人热情地迎出来,一把抢过那袋子,嘴里埋怨我爸:“你看你,来就来,拎啥东西呢!”
3、英语启蒙教育
小学时,学校还不曾开设英语课。听说天宁寺村有个读高中的姐姐会讲外国话,叽里呱啦的,我们都很崇拜。一群小孩慕名跑去,我也混在其中。
那天,我接受了英语启蒙教育。那姐姐很热情地教我们,“早上好”,英语念“狗头摸你”;“晚上好”,英语念“狗头已服你”,我们很快就记住了。我一直好奇,把我的名字翻译成外国话该怎么念。姐姐就指着我们,用英文挨个儿叫了一遍。我一听,原来名字还是那个名字,只是变变调儿,把普通话念出一股洋腔罢了。我福至心灵,觉得自己已经学会讲英语了。
回到家,我兴冲冲地对我妈吹嘘,说我会讲外国话了。我妈听了将信将疑,叫我讲两句听听。我得意扬扬地甩出那两句——
“狗头摸你。”
“狗头已服你。”
我妈听了直乐,怎么外国人这么粗鲁,问人家好,听起来像骂人一样。
我又献宝说:“妈,我还能把你的名字翻译成外国话。”
我妈忙问怎么说。
我张嘴带着洋腔,很顺溜地说出她的名字。我妈听完愣了一下,我当她没听清楚,又大声说了一遍。话音刚落,我妈一个耳光甩过来,骂:“这是哪门子外国话,阴阳怪气的,分明是拿你妈的名字唱山歌!”
扣扣小妖,作家、编剧。微博id:@扣扣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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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43 黑,你好吗?
t××xt×小×说××天×堂
作者王若虚
我有个朋友叫曹沃,大概在八九年前,和某人发生了一场短暂但极其犀利的争论:金庸和某言情女作家哪个更牛掰。
曹老师支持前者,对方则巨爱言情。假如这事只是发生两个网友之间,那一切都很好办,吵,大吵特吵,接近暴走,无人可挡,最后大不了关电脑。
不幸的是,那人是他女朋友。
更不幸的是,曹沃他不但有个很受的姓名,还是枚屌丝,而女友条件不错,性格优缺点对半开。曹老师面临着艰难抉择:想要做自己,就坚持金庸;想要女朋友,就承认是言情作家。
要说明的是,那时候曹沃和女友还在念高中,年轻气盛,傲娇冲动,所以他做了一个不失男人血性的决定:自己当然要女朋友。
忘说一句,这女朋友长得挺好看的,但曹老师一再重申这种小细节无关紧要。
那段时间,每天在学校,好看的女友都会像白雪公主的后妈那样,直呼男友名字两遍,问,谁是世界上最牛掰的作家啊?
曹老师就在心里把自己名字倒过来念两遍,讲,当然是那个某某某。
多年之后,曹沃矢志不渝地坚守在处男岗位上,而他的前女友已经在孕育第二胎。
但曹沃的高尚之处在于,尽管被迫违心说话,最后还鸡飞蛋打,但他一生中从没黑过那个女作家。对此,用曹的话说,黑别人只是娱乐自己,俺的娱乐方式志不在此。
掌声经久不息。
每一掌都拍在曹老师脸上。
事实是,在这种装逼言论的背后,曹沃是个黑人无数的黑超特工。
我不知道你们身边是否有这样的朋友,只要亲眼逮着某个名人,就会想尽办法上去要签名并自称脑残粉(其实压根没仔细鉴赏过对方的电影、书、音乐、比赛甚至性爱自拍),反正这种人挺好玩的。
而曹沃,就是他们的对立面,自从大学里和前女友分手后,他就开始代表了这个世界的恶意,酷爱黑遍每一个来得及黑的对象。
黑人的毛病偏偏又是女朋友传染给他的。
作为草根,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偶尔黑一下明星红人,微博上转发一个段子,或者在饭桌上拿出来分享,以表示对那个名人的不成敬意。但曹沃的女友比我们都高级得多,比“最右→ →”还“最右→ →”,她就是专门发段子的那个人。
比如,前女友早在初中时就特讨厌某c姓女艺人,每次上计算机课去机房,她都要登录百度贴吧发帖骂人,从唱片价格应该为负数到女艺人的绯闻对象没眼光。而对那些她喜欢的歌手,则怀着如传教士般的热情积极推销,班里一半以上的女生在她的口碑营销下买过那谁谁谁、谁谁谁和谁谁谁的各种专辑。
和这样的女朋友谈上四年,累积安全接吻超过二十个小时,摸过三十次胸脯,任谁也会被她带上黑人不归路。
原本构成曹沃世界观的那条阴阳太极鱼,像是和一条红内裤一起被扔进了洗衣机,再拿出来时就是非粉即黑的状态。因为娱乐圈比江湖还江湖,你爱的人越多,讨厌的人也越多,恩恩怨怨,纠缠不断,八竿子打不到的两界明星,也可以参加个活动或者上个综艺节目增加仇恨率。
最常见的情况是,周末他在上网玩游戏,或者和别的姑娘暧昧,或者在撸管,忽然前女友在短信上找他,说快来***贴吧论坛,和她们干了!
于是曹沃只好背负着骂名撤出游戏,或者和姑娘伪装开玩笑说我去撸管,或者收起管子穿上裤子,开n种浏览器,登录n个马甲披挂上阵,和那些初次见面请多关照的人进行口舌大作战。
换成任何一个正常男人,这种日子总是很难长期维持的,但曹沃挺下来了,这才是真爱。
有一回,前女友和他说年级里一姑娘的奇事:花钱雇人把自己和一个小牌韩国男星的照片ps到一起(还真p得很天衣无缝),逢人便说这是自己新交的男友,还以为大家认不出来似的。前女友说到这里哈哈大笑,说你说她是不是傻叉。
曹沃面带微笑,心中呵呵。
过了两个月,一个大牌韩星来上海,前女友和众将组团去机场围追堵截,大家太激动,现场发生拥挤踩踏,前女友脚下一滑,葬身牦牛群,小腿骨给踩骨折了。
和她的电话里,曹沃头一次绷不住了:你说你是不是傻叉啊!!!
差点翻脸分手。
但时间总是抚平创伤的良药,光阴荏苒,时光似箭,过了一天,曹沃主动认错。
和绝大多数第一次提分手的情侣一样,他们没分成。
那之后两个人更加变本加厉,黑完高中,黑进大学。那些年,曹老师的大百科知识突飞猛进,从韩国兵役制度到唱片上市如何花钱打榜,再到如何冒充初中生打入敌方粉丝团的qq群内部,可谓大开眼界,技能拔群。
黑人的语言攻势也耗尽了他在粗话方面所有的想象力,为此还要研究祖国各地的方言。直至今日,曹老师随时可以端杯茶水坐在那里,像背诵元素周期表那样背诵长江黄河白山黑水长城内外岭南漠北海峡两岸之间的骂人方言。你若问他这™是怎么做到的,他会告诉你,是因为:爱。
后来,大学里的某一天,那个不幸的日子,前女友某个溺爱的明星的粉丝和曹老师时常混迹的理工屌丝贴吧之间爆发了大战。
曹老师爱吧如家,前女友爱明星如家人,两边贴吧都召唤他参战——这大概就是我们剖析严肃文学时动不动常说的:“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命运浮沉的悲剧”。
更悲剧的是,当某个韩国男神眯着小眼睛幸福又无辜地吃着年糕火锅的时候,千里之外一大拨小丫头正在为他而战,另一大拨男人们则放弃了窝窝、倒塌的宝贵时间,只因为大家都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
曹老师最后还是开n个浏览器,登录n个马甲,其中n为双数,然后兵分两路,上演左右互搏的戏码。结果忙中出错,被他督战队一样的前女友发觉了。
当时那种情况,就像老港片里,黑老大满眼诧异地看着好兄弟拿枪对着自己说“哥是卧底”,只不过卧底没开枪,而老大手里的平底锅直接抡了过来。
那场大战,姑娘们这方输了,前女友把所有的失望、挫败、哀怨和怒气都归咎于曹沃一个人身上,好像一群理科普遍比较差的女中学生在网络上败于一群大学技术宅,是因为曹沃一个人的错。
这下变成了小时代背景下大傻逼命运浮沉的悲剧。
那年他们念大二,从统计学上讲正是分手高峰期。
你要是问起这个统计数据怎么来的,答案是我胡诌的,怕你不信曹沃和他女友竟然有这么2b的分手理由。
反正,也只是个理由。
分手之后,就是老生常谈的那一套流程,抽烟,喝酒,抱树哭,尝试去发廊,到人人网逛了圈发现几个长得还可以的老同学都已经有男人,当年暧昧过的女网友已在大美利坚,曹沃这才终于接受了失恋的现实,然后继续喝酒,口头禅在“你能相信吗?”、“她根本就是脑残”、“我也是脑残”、“她才是真脑残”之间循环往复。
我们当时都以为,曹老师结束死循环后,一定会防守反攻,大黑特黑自己的前女友。
但我们错了,曹沃从最后一次宿醉里缓过来之后,狠狠心抛弃了他的网游和网游里的基友,也对我们闭口不谈当年的美好回忆,专心致志开黑那些前女友曾经支持过的明星,而且系统全面升级,卸载了粗话程序,达到了骂人不带脏字的境界。
一黑就是好多年。
这好多年里,因曹老师由爱生恨无辜中枪的各路名人可以挤满一列春运火车,为了黑人他得在贴吧上开n个马甲,以备被吧主封号;我们随便拿出点数据就知道在这方面曹沃是有多努力:j某某,34个小号;l某某,27个小号;z某某,19个小号;g某某,16个小号……
有时候你也分不清他是为黑而黑,还是只为了变相向女友宣战。曹沃还经常一脸痴汉状地跟我们说,去年隐退的几个明星,我还真挺想念他们,因为他们黑点实在太多了。
我们都知道,其实他在本质上是一个好人,之后几年里总是有女孩发他好人卡作为资格认证。他热爱生活,拿东京热片头曲当手机铃声,坐地铁从未碰过女乘客的屁股,也没碰过男人的,祖国某地发生地震时总会主动捐款。
但我们渐渐开始疏远他,原因有二:
一是他黑出了瘾头,不再只针对女友喜欢的明星偶像,好像我们谈论的任何名人都会被他毁一下,无论生死美丑攻受。有次我们几个吃饭时说到《赫本啊赫本》这本书,曹老师忽然冒出来一句,“你们能想象她做爱时的场景吗?”
全场鸦雀无声,大家心里都不约而同地在倒念曹沃的名字。
打那之后,几乎没人愿意找他出来玩,因为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自己欣赏的名人偶像。大家只有在网上和人吵架吵到想杀人的时候才想起曹沃这厮来,那感觉就像把手指放在核武器发射按钮上。
原因二是,曹沃会经常在qq上敲你一句:“在吗?”,特屌丝的口吻。你一搭理他,立刻就等着被祥林叔烦死:
1)今天用新马甲加她人人,还是没通过,我觉得我已经伪装得很完美了,为毛还是不行?
2)我找到她微博了,打算弄个账号冒充僵尸粉,哎,你说起什么名字才能让她在236个粉丝里一眼发现我可能是“我”?
3)我用qq小号冒充她一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