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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2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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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这自然是允许的。f这时就露出了她最bitch的一面,她几乎没有任何推托,就照着游戏规则开始亲吻。看着她和我最好的兄弟们这样缠绵,我只觉得心痛难忍,一阵眩晕,只见f闭上眼,将手捧住对方的脸,看上去深情而投入。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心中万念俱灰。她和我接吻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吗?都是可以演出来的吗?她知不知道我就在她的旁边目睹这一切?我在沙发上看着这一切强行发生,却丝毫不能改变什么,我这时才深刻地察觉到,我带她来这里真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画面,赶紧逃了出去装作上厕所,用冷水把脸冲了一遍又一遍,好像这样就可以让一切都停止。



 



回来的时候他们刚接吻完毕,我的兄弟得意忘形,为吃到了这样一块大豆腐而觉得如获至宝,而f接吻完后,立即喝了一口酒,说,漱口。也算是对我仅有的些许安慰了。



 



自然,公平起见,轮到我了。我将刚才全部的痛苦都倾泻到她的嘴唇上,我咬破了她的嘴唇,然后流下了眼泪。我不知道我上辈子欠了她什么,使我要为她受如此折磨,但是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是不是非得痛苦一痛苦,才能确认这就是爱?我知道我在她的生命里根本不算什么,所以我什么都不能留下,但我至少得留下一道伤痕,让她记得曾有一个男人爱她爱到将她的嘴唇咬破。而在我们接吻后,她没有漱口。我想我理应为此感到欣慰,可是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兄弟们过来和我起哄喝酒,我憋出了此生最艰难的一个笑。



 



后来我们开始了真心话。他们问道,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f想了好久,说,记不起来了,很久以前了吧,我不太流泪。



 



你呢?他们问我。



“上一次和女朋友分手的时候。”



“上一次什么时候?”



“就刚才。”



 



半夜凌晨,活动结束。他们都住在附近,各自回去了,剩下我和她,她要我送她回家。我们牵着手,并排走。我回想着刚才的场面,心有余悸,低头看她。而她在一边饶有余兴地和我说了好多话。她把我的这些兄弟分别评论了一番,又把我们没有联系的这几天里她去过的地方描述了一遍,还把她将要去的学校介绍了一通,灯光闪烁,车辆稀少,不一会就到了她家楼下。和上次一样,最重要的话她总是说得最突然,最毫无征兆。她说,她后天就要坐飞机离开这里了。我听了差点又流出泪来,但这次我忍住了,最后一面,我不能在她面前哭,我想。我虽然知道这一天终会来到,但没想到这么快,这么措手不及。



 



“你怎么不说话啦?”她看了看我,问道。



“没什么……你一个人在那边要小心。”我说。



“知道啦。”她说。



 



我很想问她究竟有没有爱过我,但我觉得实在问不出口。在我和她的最后一面,就像我不能在她面前哭一样,我也不能说矫情的话,这是我的尊严,尽管是最卑微的尊严,我要在她的面前坚强得像个铁人,因为我知道,她喜欢这样子的我。



 



我说:“那你上去吧,我走了。”说罢准备转身。



 



她扑上来抱住了我,就像那次在我自行车后座上一样,抱得很紧很紧,想要把我勒死似的。然后将头伏在我的胸口。我抱住她的背,感受到她哭泣的抽搐。我想,如果说在和她的感情里我曾有过一丝胜利的话,大概就是现在,她哭了,而我没有。我知道这个故事在别人听来,无非就是一个备胎的辛酸往事,但正是由于这一晚的眼泪,我想,一切都和别的故事不一样。从今以后我知道,不是每个bitch都是bitch,也不是每个女神都是女神。我们都是螳螂,各自有注定的黄雀和蝉。



 



随后她缓缓地走上了楼。这是她第三次离开我,而至今为止,我们不曾再见过面。



 



后来我又继续办起了活动,兄弟们问我,f还来不来。



我说,你们这群禽兽,她被你们吓得逃到外国去啦!



 



他们一哄而散,各自去找包厢里的女生玩骰子去了。我也不停穿梭在这些酒杯光影和温香软玉中,愈发自如,张弛有度。她们都说我是个花花公子,从来都不会真正爱上谁。我只是笑笑,不说话。



 



曹畅洲,青年写作者。微博id:@nevermind_n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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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24 无法隐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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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利



 



2009年,我在北京呆了整整一年,到最后一个月,我觉得情况糟透了。天气太冷,脾气逐渐变坏,我和朋友在三里屯的小酒吧喝酒,已经没有任何男人给我们买酒。某一天我站上药店的体重秤才发现,男人绝不是好心肠的瞎子,我们只好寂寞地自掏腰包,互相请对方喝一轮。



 



圣诞前后某天,我穿着羽绒服(暖气不足)躺在出租屋的床垫上,翻着一本比尔·波特的《空谷幽兰》,翻到第五页我决定打包行李滚出北京,也去找个地方隐居一次,彻底地,净化身心,戒掉电话网络各种不良坏习惯。我想象自己从那个飘渺无人的山谷中出来时,已经是个如苍井优一样明亮纤细干净的女孩,而不是眼下这副臃肿肥胖痴呆的模样。



 



实话实说,如果你漂亮,有人追,买得起橱窗里的名牌包,你肯定不会跟我一样想去大山里呆一阵。当时我穿着羽绒服腾空一跃,先去左家庄的小百货店,买了4个蛇皮袋。一袋子书,一袋子衣服,一袋子鞋,一袋子败家玩意,跟室友打招呼,下个月开始不住了。跟我妈妈打电话说要把所有东西寄回去,她大喜过望说:你要回家了?我说是的,不过回家前要先去哪儿玩一趟。



 



在收拾房间的过程中,我越来越发现,这个世界真是物欲横流,一个女人居然需要这么多东西,吃的用的喝的玩的,没完没了无穷无尽。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过上传说中的隐士生活——吃得很少,穿得很破,睡的是茅屋,在高山上垦荒,说话不多。这不是存心找罪受,而是像吃惯了红油火锅,热切地盼望着吃几顿白粥白菜。



 



这一次,我的背包里只有换洗内衣和洗漱工具,一条备用牛仔裤。当天晚上在网上买了一张去云南的机票,既然要住很破的房子,最好还是找个温暖点的地方。



 



云南冷得要命,刚到大理我就在大街上买了条披巾,不可思议的是,我在人民路碰到一个北京的朋友,我们马上跟在簋街一样,快快乐乐地点了大救驾玫瑰炒鸡蛋风花雪月啤酒。吃完躺在客栈里,觉得屈辱万分,飞跃千山万水,居然还是摆不脱脑满肠肥的宿命。



 



幸好客栈老板娘说鸡足山有几个小庙,的确有人在那修行。有人插嘴说鸡足山上的庙实在太破,连电都没有,也没信号,一个女的去,有点危险。又有人说干吗不去苍山上的无为寺,那里有一星期的武术修行班,很多外国人去,学点打坐,马步,三脚猫功夫,挺不错的。



 



我拎着包,在大街上找了一辆黑车,告诉师傅去无为寺。他说六十块我说四十块,最后以五十块钱成交,那天下午大理的天气好极了,晴空万里爽朗无风小鸟喳喳叫,想到马上要跟这个世俗的世界暂别,已经开始涤荡心灵深处的污垢。去的路上相当幽静,一条山路往上开,除了偶尔冲下来辆小面的,连个闲逛的村夫都没有。司机默默无语,我一路看着景色越变越绿,激动得努力控制住情绪。



 



到达无为寺,背上行囊,在后门碰到两个和尚,正从面包车上卸进口红提,我问他们武术在哪学,他们指了个方向,我边走边想:这群和尚吃得真好,也罢,第一次隐居不宜太激进。



 



庙里果然有几个外国人,一个金发姑娘热情地问我是不是也来学功夫,她说走,我带你去报名。我跟着她走在曲曲绕绕的小径上,觉得此处甚好,甚幽静,甚是适合短期休养。传说中的武术修行班放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院里,几个外国人在里面练着马步,一个面带笑容的和尚看到我问:你是中国人吗?我点头,他随即告诉我:对不起,我们这不收中国人。



 



是以什么样黯然的心情离开了无为寺?现在我已经记不太清楚,总之就是又气恼又丢脸。走出庙门一看,黑车司机还在那里,我问他你怎么还在?他说这里不收中国人呐,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一路都默默无语,他说:你下山吗?我也下去,这回收你三十。



 



我不可能像比尔·波特写的那样,到终南山顶,找一个无人居住的茅房,就着两袋面粉过一个冬天,我也不可能像梭罗一样,孑然一身跑到湖边自己找个房子住,我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跑到一个没网的地方呆几天,感受下脱离世界的感觉,居然因为自己是个中国人被拒绝了。下山后客栈老板娘听说了这个消息,立刻说,那和尚每晚都去坏猴子酒吧喝酒,你要不要过去跟他喝两杯联络下感情?没准就让你去了。不,我这辈子都不打算再去无为寺。



 



后来我发现想找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住着,听上去很简单,找起来真难,到处都是人,诺顿那样乡下的地方,只要有一个背包客说那里很好,马上整条街都是揣着单反的哥们。一个不太熟悉的朋友跟我说,你可以去杭州乡下,空气好极了,现在人也少,我琢磨了几番,觉得那里没准有郁达夫笔下《迟桂花》的气息,有点蠢蠢欲动。朋友说,帮你打听好了,那里的农家乐一个房间一天收三百,你是我朋友,去一个月给六千就行。



 



如你所知,我很穷,听到这个消息我甚至后悔放弃了北京两千块的出租屋,其实拉断网线在里面进行一番辟谷运动,没准也能收获大块大块的孤独。不过这种人出现在城市里,看上去都像标准精神病。



 



两年后,我终于有了一个机会。那一年我无意中去了修行大本营,印度的瑞诗凯诗,大名鼎鼎的瑜伽城,大把和我一样想要由内而外洗洗肮脏心灵和肥腻身躯的闲人,聚集在那。没费多大工夫,就找到了一家ashram,那里没有网,没有电视,没有信号,没有交通工具,离小镇步行需两小时。房间里只有一张床铺,一个水杯。在这里既不允许抽烟喝酒,也不允许高声喧哗,甚至连聊天都最好避免。你只需要做一件事,冥想。



 



冥想的内容还是人类终极问题,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到哪儿去。我对禅学一无所知,正式开始修炼前,蹲在清澈的恒河边,吸了一根印度草烟,那是本地人用烟叶做的,吸着吸着想起王小波写在云南拿这种烟叶抽,一把火燎光眉毛,呵呵乐了。那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在冥想上不会有什么出息。



 



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的与世隔绝的生活,我们跟邪教徒一样从早上五点开始打坐,七点练瑜伽,九点散步冥想,中午休息,下午再练一堂,到晚上又是打坐冥想。我本应沾沾自喜,可是两天后的一个下午我终于明白这次地方对了,但时机不对。隔壁的墨西哥女人告诉我,她来这儿是因为和法国男朋友分了手,问我,你呢?我说我刚交了男朋友,他很好,在工作。



 



你想他吗?



 



想,何止想,我的每一次冥想都成了大段爱情与动作电影回放。于是这一场本该深入灵魂最深处的探寻,因为我满脑子心有旁骛,最终每一分钟,都在眼巴巴渴望回家。



 



修行结束的那个下午,我兴高采烈,乘了第一辆的士出山,又叫了一辆昂贵的出租去火车站,随后飞也似的,离开了印度。我的男朋友在机场等我,问我修炼得怎么样?



 



那一刻我只觉得做个普通人已经相当满足,一个人若非碰到大起大落实在犯不着跑到山里拼命冥想,我到底是谁?爱情没收所有清高,当时我只想跟他一起吃红油火锅。



 



直到这份恋情褪去热情,我才又一次,像回忆亲妈一样回忆那一年在印度,早上湿冷的空气,山中宁静的小道,五平米小屋内的独坐,林间瀑布的冥想……



 



不过我知道,再一次跑去隐居,只要在门口放块巧克力蛋糕,俗人立刻又能腆着脸跑出来。



 



 



 



毛利,专栏作家。微博id:@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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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25 温柔的风穿堂过

txt。小说。天+堂

作者杨美味



 



在高考结束的散伙饭上,我的同桌林依人安静地看着大家开玩笑、喝酒、爆粗口、抱头痛哭。她坐在角落里,没有喝一杯酒,也没有拥抱任何一个人,似乎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



 



隔壁桌是许言言他们班,她是我高中时期喜欢的女生。许言言被起哄和男朋友喝交杯酒,笑声和闹声交织成一片,我的脑子也一片空白,只是一杯一杯地灌酒喝。我说,来拍张照片吧。于是我举起相机框下了所有的笑脸。



 



大家要散的时候,我说,等等,再来一张。我把镜头对准了林依人一个人。她在镜头里,对着我温柔地笑。大家都喝得醉醺醺的,似乎只有林依人还清醒着,她一辆一辆地在路边打车,扶着同学上出租车,跟司机仔细交代。我蹲在树下,看见几个林依人的影子,胖胖的,立在路边,伸出一只手打车,就突然有热泪往外涌,我也不知道我哭什么。



 



最后林依人扶我上车,准确地跟司机说了我家小区名字,到了楼下,我坐在椅子上,林依人在我旁边,不知道该来扶我还是站着。



 



我说:“林依人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她说:“嗯。”



 



我问:“高中三年,为什么从来没看见你在课间去上过厕所啊?”



 



她有点害羞,笑了笑,说:“因为我太胖了,别人出去一趟你都不需要挪椅子,我出去的话,你不光要挪椅子,还要起来给我让出位置,我才能出得去,所以我不去。”我笑:“都跟我同桌三年了,这么客气干吗。”



 



林依人和她的名字一点都不配。她是个胖子,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个胖子了。



 



那年我十五岁,上高一。凭着男生特有的小聪明和初中不错的底子,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和刚刚认识的一群满身臭汗或阳光或猥琐的男生在学校招摇过市,嘻哈打闹,按照成绩选位置,于是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上课的时候和几个跟我差不多兴趣的男生打赌英语老师的胸是c还是d。



 



通往幸福路上唯一的障碍就是班主任。他经常会冷不丁出现在后门,从后门的猫眼偷看我们,我被怂恿去用彩色胶布封住了猫眼,班主任生气盘查起来,几个没良心的朋友第一个就出卖了我。



 



班主任大发雷霆,重新调换座位,把我安排在走廊的窗口那一组,三人同桌。我坐在靠近过道的位置,一个学霸型的女孩坐在里面,中间是林依人,当时班里最胖的女孩。她的脸不大,但是身上,可结结实实都是肉。她也是一个土得像刚刚从解放前走出来的女生,打扮却像一个中年妇女。头发永远扎成马尾或盘在头上,一个夏天就几件t恤换来换去穿,夏天也从来没有穿过短裤,都是大地色系的休闲裤和牛仔裤,再加上运动鞋,冬天就在外面裹上棉袄或者羽绒服,更像一个球。衣服永远是绷在身上,跑步的时候都迈不开步子。



 



我几乎不跟她说话,即使说话也基本上都是问句。比如,老师刚刚来过没,讲的哪一页,这章已经学过了吗,等等。



 



她也从来不主动找我说话,倒是跟旁边的女生还蛮聊得来,有时候两个人就趴在桌子上说些悄悄话,然后两个人头靠在一起偷偷地笑。



 



她来得比我早,走得比我晚,甚至连下课的时候都没见她去过厕所。这点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疑惑。但是那个时候我没空去解开这个疑惑,也懒得理会她。因为我的心里满满都是许言言。许言言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生,眼睛不大,但是一笑的时候就弯弯的亮晶晶的,鼻子也小巧,唇红齿白。皮肤上没有一点瑕疵,留着中发,偶尔扎起来,巴掌大的小脸,还有一颗小小的虎牙。



 



我第一次跟林依人的正常对话从一节出糗的英语课上开始。我正在笔记本上乱写乱画,结果被老师点名了,突然问我为什么没有交英语作业。我只好找借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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