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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再没有什么言语能够如此刺痛一个男人的自尊,策狗失魂落魄地爬回家,连睡三天不接任何人的电话。就在我准备撬锁收尸时,他才终于出现在我的眼前,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他看上去一点也不憔悴,还手舞足蹈地描述着自己近期的感悟,大意是在长时间的静默和饥饿中得到了爱神丘吉尔的指点,精心策划了一出天大的计划,此番出山定能重俘美人心。
和策狗相似,多少人在情海中浮浮沉沉犹如朽木,上一刻刚被女神一指秒成丧家之犬,下一时又自行运功疗伤,断骨重生,脑补着数不清的醒世之言,什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瞬间战斗力飘红,化作斗志昂然的骄傲大公鸡。
他不曾想过,年轻时我们总能一次次满血复活,并非爱神的魔力,而因为相比其他,失恋之痛是最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只因涉世未深,以为心上开出天大的伤口,其实啊是连牙痛都比不上的。
在我死缠滥打的追问之下,策狗终于坦白了自己的计划,而这出计划竟然是公开追另一个女孩,让她感受到失去最爱的痛苦。就在我以为没有比这更蠢的决定时,我再次赫然发现,策狗选中的女孩居然是她的发小兼闺蜜阿蒙。他的理由是搞定她最好的朋友,让她同时失去两个最重要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切肤之痛。
哇,不愧是万恶之首的天蝎座,果然深思熟虑。如果这番计划能够得以成功实施,策狗简直可以开一个报复前任的培训班公开授课受万众屌丝膜拜了。但——如果计划以失败告终,那策狗简直蠢得要让人心痛了。
策狗的攻心计从接送阿蒙上下班开始,每天起早摸黑骑着一辆电动车去阿蒙家里叫她起床,再以顺路的名义送她去公司。阿蒙是那种胸大无脑的女孩,不知其中有计,心想反正免费车不搭是傻冒。一来二去风雨无阻,在外人眼中两人已是形影不离。终于有一天,策狗谎称去探望她,载上阿蒙一路狂奔到她的学校,果然被她隔窗看到,策狗的第一步“无中生有”取得了莫大的成功。
紧接着,策狗以半个月的午饭为代价,邀请阿蒙跟他一起去拍大头贴。有饭做媒,阿蒙果然当仁不让欣然应邀。两人在摄像头前搔首弄姿一番,策狗拿起战利品开始四处张贴,手机钱包公交卡,甚至那辆破破烂烂的电动车上都可以得见其尊容,接下来他只需在和她见面时看似不经意地露出那冰山一角,第二步“打草惊蛇”轻松解决。
事已至此,就算阿蒙再无脑也知道策狗有事相瞒,但再三逼问,策狗却死不松口。阿蒙怒火中烧,威胁策狗再不说就把所有的真相告诉她。策狗还是不依,气得阿蒙转身就走。策狗心中却暗自大喜,倘若阿蒙跑去告诉她真相,这第三步“反间计”就能大功告成。
算算日子,情人节已近在眼前,安排好一切,策狗发短信约阿蒙去江边放烟花,还说会有天大的惊喜,千万不要让她知道。策狗心想,如果阿蒙已经告诉她真相,必然会邀她一同前来拆穿他,两人又岂知原来策狗计中有计。有阿蒙现场解开一切的误会,加上策狗早已经准备好对她的真诚表白,策狗拍着胸脯说相信她一定会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恋爱中的人永远那么天真,以为一切都可以按照自设的剧本演绎成偶像剧。
策狗在寒风中等了半宿,江边终于出现了熟悉的人影,是阿蒙。策狗快步迎上去,却发现阿蒙是独自前来的,策狗急问,她呢?她呢?阿蒙一脸茫然,她当然是和壮马在过情人节咯,你不是说不要让她知道么?这一刻,策狗终于发现了自己惊天阴谋中唯一的失误——阿蒙有拖延症,她是绝对不会主动做任何事的。
那边,阿蒙还在问:惊喜呢?惊喜在哪里?江风猎猎,策狗惨然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在脚下的水泥板上用力一划。一刹那,一条数十米长的火蛇在黑暗中蔓延开来,缓缓汇聚成一句巨大的i love u。那是策狗用浸了汽油的麻绳拼结成的。接着,他不知从哪拎出一把破吉他,一边弹一边轻轻唱着自己写的歌:
橘子汽水在那个夏天定价还在五毛
喝完后你喜欢趴在我的课桌上睡觉
那只在屋檐上行走的猫
又开始尴尬地蹑手蹑脚
像是在说吵醒你的不是它而是窗外的知了
星期三的教室是你负责打扫
我在黄昏中不耐烦地吹着口哨
等待延长了走廊和过道
你擦着窗户看着我奇怪地笑
于是我又把我喜欢你这句话偷偷塞进了书包
……
给你买过带肉松的面包
给你泡过不加糖的雀巢
给你唱过跑了调的歌谣
你却说我犯傻的样子就像樱木花道
操场上疯狂生长的蔓草
天空中啪嗤啪嗤的飞鸟
水果摊成熟诱人的蜜桃
这怎么可以比得上你我轻狂的年少
江风吹过,火焰渐渐黯淡下去,绳芯被烧成了草炭,在夜色中像道霓虹,映在阿蒙亮晶晶的双眼里,红得发亮,久久不灭。一切都完美得如同梦幻,只是面前站着的不是她。
别笑他蠢,谁没演过这样一出戏呢,华丽盛大的开场,精致细腻的铺垫,待到曲终人散才发现,原来只是一出独角戏,自娱自乐,自怨自艾,自言自语。
时过境迁,策狗离开上海去北京工作,他的她已和壮马谈婚论嫁,不日将举行婚礼。收到她的消息时正逢策狗出差,一路上没有“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的伤感,也没有“我的请帖是你的喜帖”的讽刺,两人如同老友般相约见面。再看策狗,他身着合体西装,深沉稳重,不失风度,昔日的青涩已然褪去。
聊起斑驳往事,她埋怨他:那时你和阿蒙感情明明很好,你却突然离开上海,令她不知有多伤心。原来那年在江边,阿蒙喜欢上了策狗,始终没有告诉她当年的真相。策狗也不解释,笑着问她:你和壮马在一起还好吗?
她幸福地笑道:一开始我并不喜欢他,后来看他追得那么辛苦,终于应允了他。那么辛苦,策狗将这几个字含在嘴里,有些苦,又有些涩,再后来,不知变成了什么味道。临别时,策狗欲言又止,亦步亦趋,终于鼓起勇气请求她能不能赠他一个拥抱。她大笑,当然可以。话音未落,送上一个大大的熊抱,拍拍策狗的肩膀,两个人挥手告别。
青春是座城市,将爱情梦想回忆统统禁锢,一个不小心触动了闸门进去,却发现它早已不属于你的名下。你走过熟悉的街巷,凝视着那些陈列在玻璃橱窗中,依然栩栩如生的故人旧事,但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像个观光客般,仰慕着当年城中的辉煌,当年那个像国王般的自己。那些青春的告白因为拥有无言的结局而显得异常瑰丽,那个青春的她因为永远的失去而显得弥足珍贵,然而青春的爱情究竟是什么?策狗云淡风轻地说,青春的爱情就是一句语速很慢的“谢,谢,你,把,我,亲,手,交,给,了,ta。”
目前为止,我的朋友策狗已经二十七岁,依然在抽同样的烟,喝同样的酒,依然晚睡晚起,食无禁忌,没有特别具体的比如“找一份好工作”的人生规划,尽管终身难以摸到篮框却依然梦想做麦格雷迪第二。依然坚信,她是他最爱的姑娘,没有之一。
你可以说他蠢,但我却在他身上看到青春,因为青春就是永不觉悟。
姬霄,青年作家。微博id:@姬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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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63 就像眼泪消失于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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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荞麦
如果让我们来谈论那些度过的时间,即使努力去回忆,大部分也都是没有意义的。或许有一些有意义,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总是让人难以分辨。有时候是过了很久才知道的,久得你都没意识到已经好多年过去了。比如,2005年这个年份。新年总是让人感到快乐,好像真的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我在博客上写:2005年将是神奇的一年。之后,如果谈不上迅速,至少也并不缓慢:2005年以一种极其普通的方式结束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更别谈什么神奇。又一个新年,聊胜于无。之后我又这样度过了很多年,时间平静地消失在了不知何处。30岁之后,我开始无数次梦回2005年:自己还年轻,独自站在小小的厨房间内,时间总是深夜,电台一直开着。我听歌,用玻璃杯喝水或者酒,看书,发呆,将杯子捏在手心。总是那个场景,一成不变。
记忆被谋杀被篡改被抹去。但有一点线索被记录下来,或许什么都说明不了,却又好像能够显示为什么我现在变成了这样一个人。
那年我恢复单身,并且买了房子。事先没有跟父母说,我到处看房子,后来也有闺蜜陪着我去。最终定下来需要付款时,我才开口向他们借了一笔钱。他们一贯地担忧、不解,最后还是妥协了。不算成功的购房经历,如果选择更明智一点,就会是一个理财界的经典案例:当年去看过而没有买的房子如今均翻4倍以上。而我却选择了一个离单位近、小小的、朝西的、有很多窗户的房子,即使在房价全面飙升的年份里它的价格依然是迟缓而平稳的。然而买房这件事从某种很深刻的方面改变了我:我不再居无定所。心中一直潜藏着的深深不安全感略有缓解。
彻底搬好家那天,当时最要好的朋友从北京回来看我,说要将自己珍藏的几幅画寄来让我挂在新家。外面忽然雷声大作,下起大雨,之后又是冰雹。我们对着大玻璃窗沉默地观看了这场冰雹,听到它们一声声打在玻璃上。
她的画终于没有寄来。而很多年后,我们早已不再联系。
我失去了那么多,却浑然不觉。
工作清闲,每天无所事事;想谈恋爱,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想中彩票,却一张都没有买过。我尚算年轻,但百无聊赖,内心也没有期许。一个人捧着西瓜坐公交,忽然刹车,后门打开,西瓜滚下去,摔烂了。我跟着下了车,站在西瓜旁边看了看,确定那是一个好瓜,然后慢慢走回家。手机在公交车上被偷了一次,竟然被我追了回来,隔了几天又掉进了厕所里。我养了一盆芦荟,给它浇水。浇完之后,多的水从花盆下面的小孔流出来。我跟同事说:看,我的芦荟在小便。
我从未养过一只真正的宠物。说是孤独,又觉得矫情。
到了夏天的时候,我被从报社借调去十运会工作,百般不情愿。本来也不会轮到我,他们看中的是一个美女,但碰巧美女辞职了。无奈之下,领导把我喊到他的办公室,看着我穿的破洞牛仔裤和夹趾凉拖痛心疾首:“去那里可不能这么穿!”结果去了之后,我穿了一件薄而透明的衬衫,可以清清楚楚看到bra。
同一个办公室的高个子男生,吃午饭时问我:“你干吗穿这么透的衣服?”
“因为我今天穿的bra很可爱,上面还有一只小狗,你看!”
他从小在体院长大,受严格训练,不管是思想还是身体。听我这么说,便默默低下了头。
高个子的意思是接近2米的身高。他以前在省队打排球,现在退役了,经常讲那高处的故事:
我们住宾馆,脚都是悬空的……因为床太短了。毯子盖到头就盖不到脚。
坐火车?天哪!那简直是硬塞进去的!
去四川打比赛,有些门只有1米85……我们队每个人进去都撞头……
如果有人敲门,打开门根本不知道是谁……只能看见半个人……
然后他问我:为什么种子去了趟太空就会疯长?
我怎么知道。
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也该去太空转一转了……
他始终是我认识最高的人。听说他后来娶了青梅竹马的女友,当上了体育老师。
那一年,我想起了痖弦的诗:
温柔之必要
肯定之必要
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
正正经经看一名女子走过之必要
君非海明威此一起码认识之必要……
虽然最讨厌参加婚礼,但那年还是去参加了两位好友的婚礼。
第二天新郎说:“夸下我的婚礼。”
“我等得太饿了,在开始前就吃完了所有冷盘。你们婚礼最大的优点就是参与者众多,使得那些不是新郎新娘只是打下手的人也获得了非常强烈的满足感,甚至比新郎新娘还满足……”
新郎说:“这个话题就说到这里。请换一个。”
现在他们也已经分手两年多了。
大学时期最好的朋友在那年怀孕。她在电脑那头哭,我在这头哭,对人生感到迷惑不解:结婚和生子对我来说都太遥远了。现在她的儿子已经上小学。要说快乐,我们都没有。
2005年,我们齐看超女和《哈利·波特》。
想嫁给蔡康永,即使知道他是gay。
一直希望有艳遇,也从来没有遇到。
光棍节那天一个人关在家里听《再见二丁目》: “无论于什么角落,不假设你或会在旁”。
圣诞节那天一个人关在家里看《绝望主妇》。
坐电梯时,电梯里下起雨来。因为漏水。
有一次在外面吃饭,我听见隔壁桌的女孩子正抱怨自己的前男友:
他!永远走那条又麻烦又远的路线,就是不肯换条路走!他!圣诞节、情人节、我生日等等,都在同一家饭店请我,而且总是提前一个月去订位子!……他!……
我听着却想:这简直就是属于我的100%男孩啊。我希望他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人。
但我也没有敢去问她前男友的电话号码。
年长的女朋友似乎从那年开始就不开心了。我们一起看《托斯卡纳艳阳下》,我跟她说:“等你女儿长大,我32,你47,我们去托斯卡纳,种葡萄树,重新开始人生。”不知为何,她当时就哭了。
或许是数字太感人了。32、47。
我确实32岁了。但我们并没有能去托斯卡纳重新开始人生。
2005年,有人仿佛流星一样忽然出现在南京,那时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他仿佛是为了当面告别而出现,又再度彻底消失。机场大巴开动的那一刻,我站在马路边大哭起来。
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决定写一篇小说。
是的,那一年,这些那些……而我决定开始写小说。
现在我坐在电脑前看《银翼杀手》,复制人知道命定的时间已经到来,自己即将死去,他说:“all those moments will be lost in time;like tears in rain。”
……我见过你们人类无法想象的事物……但那些时刻终究会消失在时光之中,就像眼泪消失于雨水。
他张开手心,白鸽展翅而飞。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在写小说。这几乎改变了一切。
(本文为荞麦新书《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瘦子的》后记)
荞麦,作家。「一个」常驻作者,已发表《红色复写纸》、《为了告别的聚会》、《还在读古龙的那些年》等文。微博id:@荞麦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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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64 孤独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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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立夏
那间会议室简直就像是宇宙黑洞,投影仪的光线之外漆黑一片,让人在咽口水的间隙忍不住猜想窗帘的厚度。而我们整个团队准备了月余的营销策划提案,只换来甲方负责人一个高深莫测的表情。末页那句硕大的thank you渐渐隐没,像是在自嘲我们的不知深浅。
呕心沥血换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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