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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在我吃泡馍的时候,已经在饭里下了药,我当时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呢,如果知道了,我就不吃那碗饭了,他说,那天吃完饭后,他假装带我去看戏,后来又说忘了带顶扣,其实这都是骗人的,他把我支走后,就在易俗社里开始化妆。那只箱子里,除了那双靴子,还有易容的东西。刘庆把他化成了我的样子,然后,就一个人去了陈府。很多年后,刘庆告诉我,他说,我去的时候心怦怦地跳,我怕被发现,就一直低着头,两只手紧紧地抱着箱子,一句话也不敢说。后来,那个下人走了,我才见到了那个女人,她刚刚睡醒,头发还没来得及梳理,脸红扑扑的,脖子很白很细。她坐在客厅的椅子上,一边喝茶,一边看我。我有些紧张,吸了一口气,偷偷看了她一眼,就再也没有抬起头,直到她对旁边的丫头说,你们先下去吧。我才略微放松了下。那些丫头走后,我打开箱子,将那双红色的靴子捧在了她的面前,说,夫人,靴子已经做好了,您试试,看合不合脚。她没有说话,把脚伸了过来,一直伸到我的眼睛下面,啊,那是一双多么漂亮的脚雪白无暇,玲珑可爱,温润光洁,有幽幽的淡香,像两只跃出草丛的小白兔。但我不敢动她,刘庆说,那只脚就在面前晃啊晃,晃得我的心就跟秋千一样动了起来,但我的手还是没有动;后来,那只脚就自己爬到了我的手上,爬到我的肩上,爬到了我的怀里,爬到了我的心里。我就再也忍不住了,扔下靴子,一翻身,就把她拉在了身下……整个过程,没有说话,也没有温存,只有兵荒马乱的动作和汹涌的仇恨。我本来只想睡了她,可后来我必须杀掉她,刘庆大声说,必须杀掉她,不杀她,我就要死。……她说,你的胆子怎么这么大,说这话的时候,她还躺在我的身下,粉面含春,潮水涟涟。刘庆说,当时,我脑子一片昏迷,我不知道我就是你,我刚一开口,她就叫起来。她喊道,你是谁?!我想我再不杀她,我就完了。这时,院子外面响起了下人的脚步声,我从身后拔出刀子,对准她的胸口,一下子插了下去。杀了她后,我很害怕,赶忙把靴子塞进箱子里,低着头从后门匆匆跑了出去。
刘庆是跑了出去,跑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皮店,他说,这么多年来,刘庆一直隐居在终南山下的重阳宫里,他不知道,他杀了陈王府的女人后,我就被他们从皮店里带走了。那天黄昏的时候,我才醒来,他说,醒来的时候脑子晕晕乎乎的,我使劲想了半天,才想起刘庆还在易俗社等我给他送顶扣的事来。我怕误了时辰,爬起身子就往外跑,谁知,我刚打开门,还没走出后院,就被一群人迎面抓住了,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为首的一个,就是那个尖嘴猴腮的下人,一下子冲在我的面前,在我胸口抓了一把,就抓到了那只被天蓝色手绢裹着的顶扣。他一边跳着,一边叫道,就是他!就是他!抓住他!
那个女人死掉了,刀尖直插心脏,临死的时候,还裸着上身。陈奎赶来的时候,那血已经流满了客厅,红彤彤的一大片。讲到这里,他停下来,问我,你说,人这一生说完就完了?眼睛看着我,一只手却对准杯子倒满了茶水。我没有立即回答他,喝了口水,浑身暖和起来了,想了想,说,人生变幻莫测,谁也难把握。他哈哈地笑了起来,我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屋子里顿时冷清清的。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我在狱中呆了三十年,这三十年,我每时每刻都在想,是什么让我变成了替死鬼,是什么让我的一生不明不白地耗在了那个铁笼子里……我想过死,死了三次,第一次吞下了半只碎碗,五脏六腑都被划拉烂了,但还没有死,第二次把削尖的筷子插进了太阳穴,也没死,第三次,撞墙,一直到撞昏在地,也没死成。后来,是一个狱友让我明白了,他说,如果你是被冤枉的,你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我就再也不寻思自杀了。
我四十八岁那年出狱了,胡子和头发都白了,他说,出狱后,我找到了那个皮店,它还在北院门那里,只不过不再经营皮货了,成了一家专门经营干果的干果店,店主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回族女人,常年披着一件黑色的纱巾,我问她有没有见过原先的皮店,她说没见过,又问她认识不认识刘庆,她说不认识。出狱后的十多年,我什么事情也没干,一直在寻找刘庆,我知道那个女人一定是他杀掉的。
那后来找到刘庆了吗?我好奇地问道。
他用枯瘦的手擦了一下嘴巴,接着说道,我出狱后,他也一直在找我,但他却一直不敢见我。后来,也就是三年前的一个晚上,他敲响了我的屋门,那天正是我被抓进监狱的那天,也是他杀人的那天。我打开屋门,看见一个满头白发的道士,我问他,师傅,你找谁?他说,我找你。我的心当时被重重地踢了一下。我说,我不认识你,就去关门。他喊了一声,小泰子。我的心又被重重地踢了下。他进来了。我们两个都没说话。
后来,他说,我对不起你,我只想给我妻子报仇,陈奎羞辱了我女人,我的女人跳河了,我让他女人也不得好死……那个机会我等等了整整一年,终于等到了她的女人来买靴子,我不能放弃那次机会,不能!但我又怕被他们发现,发现了,我就活不成了,我还有两个孩子和老人呢,我不能死……只能对不起你了。那天晚上,在黑漆漆的屋子里,他滔滔不绝地解释,倾诉,忏悔。我始终没说一句话。
夜里,他走了,走之前,给我留下了一笔钱和一句话,那句话只有三个字:对不起!说到这里,他苦笑了一下,举起茶杯,与我的杯子碰了下,说,对不起就能把三十年给找回来吗?但也怪了,那晚之后,我仿佛被什么东西抽掉了一根筋,浑身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连一半句怨恨的话都说不出来!
那你后来没有找过他吗?
找过一次,我当然要找他,他说,我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说,你不是会易容术吗?你再把我易回去,易到十八岁。刀尖已经把他的脖子扎出了血。他还是没动。那时,我就知道我再也不会回到十八岁了。
老人停止了叙述,眼睛盯着杯中的茶水。屋子很安静。
这时,窗外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看看时间,已经晚上七点了。茶楼里仅有我们两个人,显得空旷寂寥。我说,时间不早了。他看看窗外,叹了一口气,说,时间是越来越短了。
我们就各自付了茶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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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8 旧梦三则
t…xt…小;说……天。堂
作者王小龙
红厦
他凭耳朵就知道有多冷。长着一对招风耳,有什么办法。耳朵冻疼了,要用双手捂着,捂一会,好一点。穷在债里,冷在风里,这话,招风耳最懂。
现在是下半夜三点,他两边胳肢窝下各挟着一张小板凳,在马路上等摇摇出来。小年夜过了,已经是大年三十,他约了摇摇一起去红厦菜场排队赶早市。摇摇总算从家里悉悉嗦嗦出来,从他这里接过一张小板凳。太冷,两个人跑着跳着去。
还好,人还不多。可是每个摊头前都已经排好了篮子砖头,几个大人小孩在旁边冷得跺脚。想趁人不注意插挡,保证被人骂,把你板凳都摔出去。摇摇说早知道我们也隔夜摆一块砖头,睡到天亮再来。算了算了,他们在肉摊和菜摊的队伍后边各摆了一张小板凳,算是排上了队,数一数,前面大概有二十多个人吧。逢年过节有热气肉供应,要赶早,晚了只有冷气肉了。菜摊也是,排在前面可以选好看的,品种也多。鱼、蛋、豆制品都要凭票,晚点排队也没关系。不不,买鱼不行,也要赶早,一大块冻在一起的带鱼,宽的厚的在外面,一条一条凿下来,里面的就越来越小了。他们让摇摇的妹妹排在鱼摊这里,她跌跌冲冲也来了,赤脚趿拉着一双大人的棉鞋,时不时抽一下流到嘴唇上的鼻涕。
四点多吧,菜场开始氽肉皮。哗啦啦油锅炸响,像小日本半夜里没头没脑放了一阵机关枪,油烟弥漫开来,冷风中霎时充满了浓浓的油香肉香。人多起来了,借着氽肉皮摊头的灯光,他看见一些认识的邻居大人小孩,一张张忽明忽暗的脸兴冲冲地晃动,好像露天电影开场前一样。他有点着急,大姐二姐怎么还不出现,他又不知道该买哪块肉哪条鱼哪种蔬菜,也没钱,连篮子都没有。人越来越多,挤得他都看不见了。这时,听见二姐在叫,他大声答应着,让二姐挤进来。二姐问你怎么排在这么后面,他都快哭了,说本来没这么多人的。本来只有二十多个,现在看看多出一倍不止。二姐说这里有我,你找大姐排队买菜去。他挤了出去。菜场边上,大姐挎着篮子,双手交叉插在袖子里,笃悠悠地看热闹。他把大姐拉到菜摊队伍前边,找到摇摇。后面一阵叫骂,不让插挡,大姐理都不理,让摇摇换她,说你要什么菜我来替你买,摇摇说要问妈妈,妈妈还没来。
五点钟开秤。每个摊头一只电灯泡,开秤前陆陆续续亮了。吵闹声顿时大了起来,人人都在叫喊似的说话,人人都想朝前拱一点。摇摇妈妈才来,说没我怎么行,就扑了进去。他和摇摇没什么事了,在铁路看守所门口张望整个菜场。乱七八糟的,像一锅面疙瘩,天还没亮呢,全城的人都挤在菜场。
他们把摇摇妹妹给忘了。等大姐和摇摇妈妈提着菜篮子出来,问起来才去找。挤到鱼摊前边,乱哄哄的队伍边上,摇摇妹妹哭得声音都哑了,一只棉鞋挤丢了,赤脚站在地上,用袖子擦着眼泪鼻涕说没了没了,轮到了我,现在没了。她以为轮到不买就要重新排队。摇摇妈妈说放屁,敢不让,举着钱和鱼票冲了上去。
好大的两条带鱼啊,他以后再没见过那么宽那么厚的带鱼。
离开菜场,天才蒙蒙亮。他好像已经不冷了。
红厦菜场的年三十早市,缺了挑挑拣拣这一块。那是我怕说错的。比如买肉,好像分猪头、腿肉、肋条、里脊、大排骨、小排骨、猪尾,腿肉又分前后腿,价钱不一样,差别在几毛。一整条大排骨,当场开片,啪啪啪一刀刀下来,很均匀的十二块。我在旁边看来的,自己没买过。面前的肉师傅举着大刀,后面心急的大人又不断催促,如果让我买,我肯定没主意了。幸亏钱由两个姐姐掌管,她们最大的能耐就是不紧不慢,人家再吵也只当耳旁风。
红厦,还有大球场,还有家属浴室,还有红厦食堂。拍过电影《大李小李和老李》的大食堂。夏天所有门窗大开,几十个吊扇呼呼转动,冬天热气蒸腾,笼罩着饥寒交迫的大人小孩。苏联作家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里有一篇“鲍加尼达村的鱼汤”,那全村老少在河边的聚餐情境,令人难忘。我不会写大场面,试过,不好。还有文化宫。我们成天混在那里,混进去看电影。谁在票根箱里偷来一把票根,我能半张半张对粘起来,对付检票员足够了,谁去看上半张下半张座位不对?后来干脆用色纸裁开,一张张直接画电影票了。混进去看电影,毛主席接见红卫兵,从第一次到十一次。广场上千万人的难以形容的神态和呼喊,以后直接和间接地经历过,每次喊的内容不一样,情形是一样的。我写不出来,看过法拉齐《男子汉》里的“章鱼”,更写不出来了。
太阳的碎片
他在地上抠碎玻璃。就他一个。中午,太阳直直地照下来,背和手臂都晒疼了。抠碎玻璃这事,还就要在太阳大的时候做,因为容易找到,有反光。
他问了好几个同龄人,记不记得满地找碎玻璃的事。都不记得了,眼神一阵空洞,碎玻璃?要来做什么?他就是没把握要来做什么才问的。肯定可以换钱,攒够一定数量,交给废品回收站脏兮兮的叔叔阿姨,称一称,接一两个硬币几分钱在手心里。没准可以换糖吃?那种面饼一样的饴糖,小贩担子挑来的,用圆圆的铁片切下去,当当当,敲出一小块。那糖好吃吗?忘了。
有时,院子里能同时看见好几拨小孩在地上一步一步地搜寻过去。
不止他一个。他看见前面几步的地方,阳光中有黑影晃动,也蹲着,在地上抠几下,往前挪挪。他看不清那是谁,叫了声,也没答应。他顾不上了,跟前正有块大的,他一点一点抠下去。泥地,可无比坚硬,都快赶上水门汀了。不知道费了多大功夫,手都起泡了,才把一大块酒瓶底子起出来。他捧在手上,觉得比盆还大,比缸还大,太阳似的,一闪一闪。想告诉前面那谁,黑影在拐角一晃,不见了。
1961、1962年的暑假,全城的小孩都在地上抠碎玻璃。老大哥很不上路,趁我们自然灾害中断援助项目。老大哥宇航员加加林飞上太空。老大哥在德国修建了柏林墙,把一个城市分成两半。老大哥把导弹运进猪湾,我们要古巴,不要美国佬。美国总统肯尼迪遇刺身亡。而他和其他中国孩子在地上抠碎玻璃。
然后就下起了大雨。
然后院子和马路都泡在水里。
一下大雨就漫大水,一整天都退不下去。有几个同学的家在马路边,比上街沿还低,开门就往下走的那种,你想那家里被水搅乱的样子吧。大人小孩在门口用木板用稻草胡乱筑坝,用面盆徒劳地往外舀水,公共汽车开过,一股浪头涌来,坝就垮了,气得大人摔了面盆破口大骂。
他们不管,在水里疯跑,还把家里的脚盆澡盆搬出来冒充鱼雷快艇巡洋舰。那水脏的,什么都有。他们不管,脚都泡白了,在院子里马路上噼里啪啦乱趟乱踢。
然后水忽然退下去了。
然后阳光更加猛烈地照射下来。
抠碎玻璃和在大水中奔跑,这两个场面怎么连在一起了。
好像忽然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那时老光着脚到处跑,也不怕脚底被割破。原来碎玻璃都给捡光抠走了。
不明白的是这到底是小孩的本能呢还是大人的好意。大人不可能唆使废品回收站和卖糖的小贩收下碎玻璃,可是大人看着小孩满地找碎玻璃,从来不说。
都给捡光抠走了,院子不再闪闪发亮。
马路也不再闪闪发亮。
他只好黯淡无光地在河边瞎转。一个正在给怀里小孩喂奶的妈妈,一手端着奶子,一手使劲甩着空了的酱油瓶。他站下来等。最好她手一滑摔碎。要么直接脱手飞过来,他准备接住。大概甩干了,妈妈把瓶子放到身后藏好,把奶子也塞进去藏好。
卡车迎面开来,很吓人地斜停在他面前,然后倒车,倒向河边胸墙。它难听地叫着,浑身颤抖,把屁股用力蹶起来。车上哗哗倒下一大堆白花花的东西。卡车开走了,白色的屑屑粒粒跟着洒了一路。阳光突然照亮河边,一路闪闪发亮。他回头一看,那一大堆东西也闪闪发亮起来,简直是在又叫又喊,像中秋的潮水和兴高采烈的孩子们。
一大堆玻璃渣子,像是故意打得很碎的瓶瓶罐罐,小山一样出现在河边。
能换多少钱啊,能换多少糖啊。
他惊呆了,站在那里动弹不得。想用手抓。用口袋装。用衣裳包起来。回家去拿书包。最好找辆手推车。去找其他小朋友来。想过一百种办法。可是却动弹不得。他甚至觉得不能离开一步,只要一转身,眼睛一不盯住,那一大堆玻璃渣子就会在阳光下融化。
动弹不得。手指都没去碰一下那些可爱的纯洁的闪闪发亮的白色碎屑。
天黑了。
过路人把他送进了医院。他头疼得醒了过来,哗啦哗啦吐了一痰盂。针筒和点滴瓶在他眼前闪闪发亮。
是哪家化工厂倒出来的,有毒,准备装船运走。
倒立行走的狗蛋
狗蛋从身后变出一小板凳,说有本事在这上拿。那板凳是老太婆坐的,一本书大小。一次里弄开会,一个老太婆让坐长凳的阿姨挤挤,她要坐边上,长凳上已经三个屁股了,怎么挤啊?她说我屁股是尖的,占不了多少地方。
他们练拿顶已经练了一个夏天了。开始是倒立靠墙或靠树,能倒立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