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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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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把我安放在学校门口的小树林里后,不停搓手。半晌问了我一句话,“你现在晚上和谁睡?”



“芬迪克……”我颤颤地回答。



“那是什么玩意!?”他没好气地问。



“我的大象。”我答。



“就你和它吗?”他又问。



“还有妈妈。”



他想了会,又问,“那你爸睡哪儿呢?”



“妈妈旁边!”我假装不假思索。但其实我撒了谎。



而后我看到他的表情变得有些狰狞,狰狞中又带着为难。他突然放开了我,示意我快点走,又陡然叫住我,说“你爸妈要离婚了你知不知道啊?”我湿着裤子,箭一样地奔向校门口,但已经来不及。因而那天的小黑板上,又赫然写下了我的名字,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



 



4。



 



从那个梦一般的早晨之后,我开始变得非常讨厌胖子。我喜欢在体育课上看胖子跑步,跑得快要厥过去的面目,会让我觉得好安心。我甚至怀疑是不是真的有过那么一个早晨,我竟然和“那个人”单独说了几句话。但事实是有过的,至少我尿湿的裤子可以作证。那种湿漉漉的感受,往后似乎绵延了我整个童年。我回去以后,还丢了并没有与我睡觉的芬迪克,抽出了它肚子里的棉花。



每天,我依然和父亲一起等地板上的水干,在他去厕所小便的时候,我会故意把地板再拖一遍。我母亲的桌上有时会出现口红、有时是香水,她第一次带我去逛徐家汇新建的东方商厦时,我觉得一点也不开心。吃了肯德基,也觉得很难过。



中秋节的时候,我打翻了班级的一锅汤,后来被免职。琪琪很同情我,对我说,没关系,你可以送老师一瓶香水,这样就没事了。我觉得琪琪真好,她总能给我指一条明道,但在那个湿漉漉的早晨以后,我也不太愿意听她的建议了,主题班会她要跳《我的祖国》,让我当伴舞,我也不太高兴。没有什么原因,或许我只是觉得,和升旗、当英烈、当干部相比,还是爸爸比较重要。



我每天依旧会路过琪琪爸爸开的熟菜店。但琪琪的爸爸似乎也是在那一天过后,变得对我异常关心。他常常用油纸包一块红肠、方腿给我,他店对面的里脊肉阿婆,常常也会卖我三根,只收我两根的钱。我很感激他们,却也极想踢翻他们手里的木盒子。



在琪琪的推荐下,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可以摸到绳索升旗的真正的升旗手。时隔不久,我也恢复了继续拎汤的职务。一切仿佛一点都没有变,回到原点,又仿佛彻底变透透,再也没有转机。



 



在我要升四年级的时候,学校里出了一件大事。“那个人”的儿子,被怀疑受到家庭虐待,引起了八方注意。我心里很疑惑,为什么他饱受虐待还能这么胖,但后来报纸上说,他“被服用”大量避孕药,导致肌体紊乱。我母亲也从报纸上知道了这件事,她冷冷地说,“我就说画画有什么好学的,以后就停了吧,弹弹琴就好了。”



父亲只顾玩手掌机,头也不抬。



“你听到没有啊?”母亲说。



“恩。”我答。



“呃。”父亲答。



父亲突然问:“你不是以前说他人挺好吗?不是说他儿子画画也好吗?不是说他们家都用上大哥大,很有本事吗?不是说你们没有联络了吗?这报纸上并没有说学校人名,你怎么知道是他,是他儿子,是画画出的事……”



我的心逐着父亲的声音一点点变凉,就好象地板上逐渐干涸的水汽。关键是,我到底该帮谁,该站在哪边,该怎么变成水汽消失在这恐怖的氛围里。



 



5。



 



四年级学期末,父亲问我要跟谁一起生活,我哭了。母亲问我要跟谁一起生活,我也哭了。其实我心里一点也不难过,因为我在很久以前的小树林里就知道了这件事。但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并没有因此而不开心,还光荣地度过了一整年。在这一年中,我每次听到国歌声都心潮澎湃,每次去烈士陵园扫墓都最积极。我虽然觉得当英雄已经没有什么大用了,但还是好想英勇地死一死。临死前从兜里掏出一张入党申请书,交给泪眼模糊的父母说,“请帮我交给组织,这是我最大的愿望。我还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就是你们不要离婚。”



我一直记得父亲离开家前,问我要了一本《新华字典》。他是提着箱子走到门口,突然又折回来。把我抱到床沿上,从书架上抽出两个版本的字典,左手一本1985年版,右手一本1992年版,问我想留下哪一本。



“丫头,1985年啊,是你的生日年,1992年呢,是你要上小学,爸爸给你买的。你说,你要哪一本,爸爸就拿另一本走。”



那一刻我看着他的脸,是真的有点难过。我想,我再也不能和他一起看球、唱戏、装模作样拖地板,其实是等母亲回心转意了。我甚至不知道,他这样整装待发,究竟要去哪儿。他到底有没有打算,好好找一份工作?其实,这也没有什么不好。我最讨厌别的同学问我爸爸的工作是什么,我不喜欢假肢厂,这听起来好滑稽,所以,下岗也没什么,我一点也没有因此不喜欢他。但这些话,他都没有问过我啊。他只问我好几遍,是喜欢红的,还是白的,是喜欢85年的,还是92年的。我作为一个选择障碍人,真适合把名字写在黑板上,挂在家门口、学校里,挂在脖颈中:



“今日不选,郑小洁”云云。


。。



VOL。82 一个村妇的私奔

(/t/xt|小/说天|堂)

作者徐刀刀



 



人人都说我跟二姑像。长得像、脾气像,身上那股子劲儿也像。这话从小听到大,真是叫人不爱听,因为二姑活一辈子,没落得什么好下场。直到我也爱上一个湖北男人,家里的空气如利箭在弦,绷得紧紧地,没人做声,估计所有人都琢磨着我是中了二姑的诅咒。再不然,就是二姑托了我的身子,再活一遍。如果你相信鬼神之说,这故事才会变得有意思。



爷爷短命,留下八个娃,自己早早走了。恐怕是性事太多,伤了身子,我暗暗这样想。无论如何,八卦爷爷奶奶的床第频繁,总归是不太好的。爷爷走了,家里又穷,娃娃又多,奶奶虽然貌美如花,可村里上下没有一个男人愿意接了这烂摊子。无奈之下,奶奶把大姑送出去了。也就是说,卖了。大姑被送走的那天,所有人都哭天抢地。除了,二姑。二姑那时候十一二岁,站在村口扯着童声喊:“大闺,快快地走,走了千万别回来!”



人小主意大,二姑作为家里剩下的七个娃里最大的,义不容辞成了大领导。奶奶下地干活,家里二姑掌事儿。早上挨个儿给弟弟妹妹穿衣服,丢几片菜叶子煮一大锅粥,用盛水的缸腌一缸子咸菜吃一个冬天。没有谁没挨过二姑的鞭子,谁推磨,谁喂猪,谁劈柴,都是安排好的。二姑的路子,不仅暴力,而且好战。最为人称道的是某一年,二姑跑去人家果园偷了苹果,被看门的狗咬掉了半截裤腿,硬是跑着把苹果送回家,抄了擀面杖回果园找人理论,讨了一条裤子的钱回家。



提起二姑,大家除了恐惧,还有一份敬重。在她成年之后,又多了一份憎恨。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人人都说二姑跟知青搞破鞋,钻了草堆儿。这是让家族蒙羞的事儿,假如那个破败的家庭也可以称之为家族的话。二姑倒是坦荡,碰着了说风凉话的人,她绝对不放过人家。她一不否认,二不觉羞,劈头盖脸就骂人家破烂玩意儿,说什么猪拱的奶子没人要,有本事你也去搭个知青。据说,那个知青永远穿着中山装,鼻子上挂着眼镜儿,手腕上带着手表,威风得紧。不管怎么有文化,有粮票,奶奶愣是不同意。不仅奶奶不同意,家里的娃娃也是贴着墙边儿走,生怕叫人戳着脊梁骨指指点点。奶奶罚二姑的跪,二姑挺着直愣愣的双腿坚决不跪。拳头落在她单薄的臂膀上,她咬着牙不哭不叫。后来,奶奶没办法,干脆把二姑关了小黑屋,死活不让出门。弟弟妹妹也没人给她送饭,受人敬重的二姑成了破鞋。



最挑战家里人想象的是,二姑跟知青私奔了。当然,庄户人家不懂私奔,他们只说是跟人跑了。窗户未被利器所伤,只是窗外铁栏掰弯了,可见二姑是铁了心要走,天上掉下来的力气能让一个女人把铁栏掰弯。天蒙蒙亮,爸爸最先发现二姑不见了,顿时家里乱作一团,而后发出众人齐哭的声音,穿破了整个村子。这种声音只在谁家死了人的时候才会听到。这大概可以算是一种恭送二姑的仪式。而二姑也铁骨铮铮留了字条,上面恶狠狠地写着:“生死无关这家,永世不回此地。”这和当年她送给大姑的那句话一个意思。二姑的名字应该叫做逃离,在她看来逃离是唯一的出路。



二姑走后三姑当了家,没几年三姑嫁了人,四姑又当家,四姑会踩缝纫机,供了家里的三个男孩儿读书。直到大伯当了干部,爸爸进了大学,叔叔做了买卖,四姑才嫁人。那一年四姑正好三十岁。日子也就稳稳当当过起来了,婚嫁添子一个接一个的喜事儿,一年又一年,没人再提过二姑,这是大忌讳。



爸爸后来进了教育系统,刚好当年那批知青后来也入编了教育系统,多方联络,我爸坐上南下的火车,找到了二姑。那是湖北黄石,一个叫做铁山的地方。二姑已有一子,操着一口湖北话。她经营着一个小门市部,过得并不好。那个知青在湖北竟有一妻,这恐怕也是二姑始料未及的。无论怎样,知青迅速离婚了,娶了二姑。想必,这也得益于二姑强硬的性格。只是,一个教书匠加一个村妇的结合,养育三个孩子,压力也是巨大的。爸爸好话说尽,把家里越来越好的境况尽然讲述,二姑还是咬紧牙不回来。她说她怕了那个鬼地方。



大伯去世的时候,喊二姑回来奔丧,她不回来。奶奶临去世的时候,撑着最后一口气给二姑打电话,老泪纵横地说:“娃儿,回来让我看一眼。”二姑还是没有回来。我爸说,二姑不是不想家,她是太看重自己当年说的那个狠话。真是个倔婆娘。



她说到做到,直到她死,她也不曾回过老家。二姑患的是癌症,我的暴发户叔叔开着小车载了一家人去看她。那时候,我正在武汉读大学,武汉距离黄石很近,我也就去了一趟。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二姑,这个传说中跟我长得像、脾气像、身上那股劲儿也像的女人。她躺在病床上,已经骨瘦如柴,说话竟是洪亮无比,湖北话的狠劲儿倒是极为适合她。她跟我确实十分投缘,拉着我的手,摸我的头发。她说:“你这小姑娘还真是跟我当年一模一样,你生的时代好,又会念书,能过好日子。姑姑我偏是喜欢文化人,下辈子我投胎自己做个文化人,不靠男人。”



她又说:“等我死了,骨灰给我带回老家,埋在家门口,给大家个警醒。可别再学我,离家千里,没人疼没人爱。”没多久,她就死了。老家的房子早就塌了,爸爸还是坚持按二姑的意思,把她带回了老家。下葬那天,爸爸掉了泪,语重心长跟我说,将来别嫁得太远,没好下场。我撇着嘴巴,翻白眼。



大学毕业之后,我开始写作,跟文化圈的男人们睡在一起。睡了很多个,遇到了一个特别喜欢睡的,正儿八经在一起。我严肃地告诉他,好好睡就娶了我。于是,他办理了离婚跟我严肃地睡在了一起。有一天,我问他,你哪儿人啊?他说,湖北的,怎么了?我笑着把二姑的故事讲给他听,并告诉他,我绝不会嫁到湖北。他笑了,问我,你死了想埋哪儿?我说,马尔代夫吧,带我走,永世不愿在中国。



 



听说,马尔代夫,只有海水是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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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83 圣诞快乐

t?xt_小_说天堂

作者赵景



 



我喜欢打个比方说话。



比方把每天中午的便当当做谜题来猜。



十二点,打开便当盒:“青鱼块×;土豆×;鹰嘴豆”,非常好,又通通都是我最讨厌吃的东西。我的人生为什么会偏偏和我最讨厌的事情长久相处。所以一旦遇到可以选择的时候,我选择不吃。把便当推到一边,仿佛我冷落了它,我就是在冷落一次这个世界对我的安排。我相信有一天,我这些决定的总和肯定会影响银河系中某一颗小行星的行进轨道,所以,每一个决定虽然微小却都是耐人寻味的。



我在东台市以林道邮局站工作,是一个死信处理专员。你知道死信吗?就是一些无法投递的信件,人们居住的地址,使用的号码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甚至消失,这都是人为的,是没有人情味的人类做出来的事情。这个时代改变了很多我们熟悉的事物,他们可以把地图上废弃的儿童游乐场粗鲁地划掉,可以把一些我们熟悉的街道改建,可以让我们不认得自己的回忆,但你不能称一封信是死信。每一封找不到收件人的信对于我来说,都是那么脆弱的信息。它意味着寻找、等待和一字一句。这个时代,愿意一字一句说给你听他的境况的人已经不多了。



为了一封信能够到达,我常常要追寻信封上寥寥几字的线索,依循着地址,人名,想要告诉他,你有一封很远的地方来的邮件。有时候会查到市政建设署,他们资料馆的接待已经对我十分厌烦了。有时候为了一封信跑了五六次,徘徊在大楼下遇到收件人的老邻居,但是却被告知收件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往生。还有些时候,好不容易找到了收件人,他接过信,却冷冷地说,确定是我的邮件吗,这个名字我怎么会不记得。



是啊,你怎么会不记得了呢。



我把那些实在找不到收件人,原本要在碎纸机上处理掉的信件都背回了家,小心存放在一个纸盒里。这样看起来,它们很失落却又相互有所依靠。也许在夜晚,它们会相互打招呼,嘿,你要找谁,你从哪儿来?把失落归于一处,这样不是很好吗。



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退回专员室的几封新成员,准备放进纸盒,又看到了一个熟悉的红白蓝边信封。在这个世界上什麽最迷人?看着眼前这些散落在案的信,我想对事情执有偏见且有所相信的人最迷人。



寄往:东台市以林道1259号…3 小百无禁忌 



来自:明尼苏达州考特郡苏美路361号 夏乐第 



这个叫做夏乐第的人,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写一封信来,而收件人我早已查过,没有任何线索。要寄达的那个地址,是上下两层的淡米色小楼,无人居住已经很多年了,据说上个月房主才突然出现要出售这两层小楼,一经告示,很快售出。一切都很匆忙,并且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就再次消失了,匆忙地让人怀疑。买下它的是两个刚毕业的学生,他们擦拭着旧台灯得意地跟我说,这里将变成一家旧物专营店。我站在这间已经更换了主人的屋子里,夏乐第,你知道吗,大概我永远都无法帮你送出这些信了。原本的厅堂已经变成了货架,推挤着被时间遗弃的旧物。一间伤心的屋子。



在货架间穿梭,我选了一件,是一台八十年代美产老式电话录音机,跟我家里坏掉的那台一样,分外亲切,想起那些中学时候分明醒着却不愿接电话和女朋友冷战的日子来了。



“四百六十块。”那个戴眼镜的刚毕业的学生对我说。“这是原本房子里的旧东西,你要找的人没有找到,这就算作一个纪念吧。”



是啊,我搬着这台录音机离开那个地址的时候,仿佛觉得这是一个划上的句号了。



可是,这个叫做夏乐第的人却还在写信。把信放进纸盒后,我在杂物间找出了那台录音机,发现里面还有一盒磁带。



收拾妥当,我按下了播放键。



“你好,我是小百无禁忌,我现在不在家。请在“dee”一声之后留言,我会尽快答复你。”



“……”



“小百,是我。”



“今天是圣诞节,一九九一年的圣诞节。你的录音机磁带还没有用完吗,我常常担心哪一次拨过来的时候已经听不到你的声音了。”



“嘿……我结婚了,在感恩节那天。”



这个声音她结婚了。



“你不要笑我,选这样一个日子这样一个男人。我选择他,是因为他安静,在我哭的时候不会问我为什么,只是牵我的手,好像你一样。他现在正在客厅里,跟一群人庆祝圣诞,推杯换盏地,简直不像一个读书人。我在屋外的草坪上给你打这个电话,从我这里看出去是一条很宽的路,住在左边的邻居姓美赛,右边的叫做赫胥黎,住右边的比较好听一些,对不对。他们房子里的灯都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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