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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说话,关上门,又被吹开,如是者二。我对关门的女士说,它要进来就让它进来吧。落座开酒,有一瓶开了几次都没开成,我拿过来放在背后的空地上,说,大家喝点。于是喝不多久大家就散了,那女士抓着我去她的房子里开灯,开完灯我顺嘴说,睡之前最好把所有橱门都打开看一下,还有床底下。她大叫起来,把我赶走,叫来另外两个朋友,三人哆嗦着过了一宿。
但是我老婆不怕鬼,也从不看我的小说,这并没有关系。世界上永远是人比鬼更可怕。我不爱逛街,更不爱陪老婆逛街,而女人的想法总是和男人相反。有一天我被拉进zara,并且被没收手机,因为要“认真点”。我说那能不能一边陪你,一边构思小说?得到了允许。等她挑完衣服,我很兴奋地说,刚才这点时间我想出一个很棒的故事,开头是这样的,一个男人陪老婆逛商店的时候,老婆被射杀了,这是一个男人为挚爱复仇的故事,书名叫作《当无聊时你做什么》,你觉得赞不赞?她觉得非常不赞。但我已决定把它写出来,今年尾,或明年初。
又一次老婆哈哈哈地告诉我,她一个小男生朋友去会暧昧女友,临行向她讨制胜法宝,她耳授二字“推倒”,第二天打电话来问说推倒了然后呢。哈哈哈他居然问我然后呢,你说然后干什么,她前仰后合地对我说。放冰箱,我说。她呆了呆。于是我补充:将军百战死,切片放冰箱;松下问童子,切片放冰箱;但使龙城飞将在,赶紧切片放冰箱;人面桃花相映红,赶紧切片放冰箱。她恨的一脸了无生趣,说以后如果有小孩,禁止你给她讲故事!但这终归是个苦难的世界,早知道早好,对不对。
我原不是个这样的人。我很想这样说。其实呢,人倒底是个怎样的人,谁说得清楚。
好多年前,十一二年前吧,我刚开始写小说,在网上看见九把刀的小说,那时他还不叫九把刀,叫giddens,觉得想象力真好啊,如果碰见他,要和他击掌。过一阵子,见到他的小说《楼下的房客》,讲一个房东在客房里装许多摄像头,偷窥些日子后发现男房客们一个个被漂亮女房客杀掉了,细弱的身影在晚上拖着麻袋从楼道里走出去。发觉这一点的时候房东已经在女房客的屋子里了,桌上放着一盘爆肝等着他去吃。这小说有一种淋漓尽致的变态,叫我好喜欢。但那时我就不想和他击掌了,只想说一声“操”,或者用九把刀的口吻,干!当觉得彼此差不多的时候,才容易猩猩相惜,如果对方居然高出一截,怎么办,去他妈的想法揍死它。一直到去年,我写出《一路去死》,这口气才顺过来。
更早一些,二三十年前吧,我在阳台上看见猫脸怪物以及在邻居床底下烧火的年代。那时我住在一片无边无际的上海弄堂里,记得每一幢房子里都是黑沉沉的,有着复杂的转角,许多时候我肯定在那儿看见过好多东西,长大后却忘记了。那些年里我养过蚕,化蛹成了蛾子,好恶心拍死了;养过蝌蚪金鱼,撑死或饿死了;河里捞来蛙卵,浸在广口瓶里放在煤气灶边煨着等孵出蝌蚪,夏天的时候臭了;养过比小手指还细的赤炼蛇,从瓶里逃出去,过半年在床下扫出尸体;养过蝈蜢,因为抓到时总是断一到两条腿所以活不过几天;养过大乌龟,非常成功活了很久,一次生病时被奶奶杀了吃掉,我分到龟蛋吃;养过小鸭子,淹死了,因为我教它潜泳;养过宝石花,什么都不用管就能活,过年时被身为年货的鸡啄烂,伤心欲绝的我把鸡的腿打断了,当然没多久鸡也被我吃掉了。这么一宗宗数过来,好像我写杀人小说也不那么让人意外。很多人说,啊呀你新书怎么这样变态,好担心你老婆会不会有一天被你杀掉,关于这一点她倒很淡定,有天发微博说,如果以后她被杀了,好歹大家第一时间就能知道凶手是谁。其实不是我变态,每个小孩子都是恶童,只是别人长大了都把自己藏了起来,我藏了一阵,现在又光着膀子出来晃啦。
我应该说说新书。我真蠢,把一本名叫《一路去死》的杀人书放在春节前上市,应该上清明档的啊。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悬疑作家到底会不会杀人,如果杀人,会怎么杀,能不能逃得掉的故事。
在2011年,我跟着一群女子摩托车手,从嘉峪关出发,开了四千多公里,直至喀什。嘉峪关里有一个明时的古戏台子,我一个人爬上去,叉着腰看着下面,慢慢就觉得天色暗了,下头阵列着旧时的兵丁,瞧着我幽幽荡荡地唱戏,一道电光,打亮戏子涂白的脸。导游把我救回来,领我们到一处城墙下,指着上面的铁勾子说这是旧时挂人头的地方。之后车过敦煌,在一处戈壁滩边,大家各寻各处尿尿。我跟着远处天际的龙卷雨云向旷野深处走,见到一条荒弃的公路,一片荒弃的屋子,我走得很近了,看清了屋子外墙上的红字,忽然觉得汹涌的恐惧冲过来,不知那没有了窗玻璃和门板的洞里曾发生过什么,竟吓得扭头走了。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时候,我们经过一座又一座孤独的养路人小屋,夜宿在沙漠中央的小镇上。那一夜月色苍白,走过十几个给司机们泄火的暖红色小屋,就算出了镇子,前方是起伏蜿蜒的沙漠公路,我又往前走了会儿,突然有一个念头,觉得这是一条适合杀人者走的路,便折回了。那些养路人如果寂寞了要找人聊聊天,就要这样走上一两个小时,到下一幢小屋。他们行走的时候会想什么?到喀什的时候,刚发生过几宗民族冲突事件,汉人不太敢上街。和几个政府的人吃饭,其中一个是刚毕业援疆的大学生,小声对我说,听传说高台民居下头有很多地道呢,神出鬼没的。
所有这些都被我写进了小说里。但原本这应该是另一个人的故事,不知在哪个夜半,我睁眼看天花板的时候,主角就变成了“我”,变成了一个悬疑小说家。我开始问自己,如果有一个机会,我会不会杀人。如果有第二个机会,第三个机会,我会不会杀人。当我进入那些臆想出的情境时,我是否变成了另一个我。那些我看迪弗小说突然合拢的时候,那些我看《犯罪心理》突然中断播放关闭电脑的时候,的确有一个声音在脑子里喊:快停下。因为我和凶手的心理太接近了,接近的让我恐惧。
所以,写出来,写出来就好了。是吗?
这本书原本叫作《一路死去》,后来我想,这么文绉绉干什么,去死!于是就变成了《一路去死》。
我们都在去死的路上,或先或后,孤独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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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44 微博与微信
txt=小_说'_天。堂
作者韩寒
——新年答朋友问(一)
有读者留言问,开了不到一年的微博,粉丝数在前一阵子超过了千万,作何感想。同时还问我用不用微信,觉得如何,号码是啥。除了“号码是啥”以外,我的回答如下:
个人觉得把微博粉丝数太当真是一种自欺欺人和自我催眠。别人我不评论,至少我这数目中,一定有不少僵尸粉、莫名其妙粉和不活跃粉。总之肯定有水分。我也不怕自黑,这世上哪会有那么多人真正愿意“粉”你。当然,只要你愿意,只要网站乐意,你把自己的粉丝数目整成多少都没问题。
微博当然有它好处,他让新闻不再容易封锁,让言论更加自由,在一些非常时刻总是只剩它能用。但同时,它让我们置身虚妄,如果哪天说句什么话或者摘录了个段子转发了几万,你会觉得满大街都在传诵你的名句,赶上个什么事件,人们总是情不自禁投身其中,而且会以为塔克拉玛干里的仙人掌们都在讨论这事。
反正我的感觉是——如果沉迷其中,除了一点点启发和在其他地方也能看到的资讯,你收获的全是情绪;如果你想保持客观冷静,又会在甄别各种消息的真假里花费了太多时间。你刷了半天,觉得知道了不少大道小道消息,第二天全忘了,反倒是和朋友的一次长谈,和家人的一次聚餐,和女儿的一次外出更能触动人。微博的生态和中国社会其实差不多,千分之一的人本来就有点身份和话语权,千分之四的人用心在经营自己,剩下千分之九百九十都是草民,风吹草动一地沙子,乐观的草会以为自己是风,悲观的草会觉得自己是沙。至于那还有千分之五去哪了……他们正在冒充那千分之一。
现在打开微信的概率的确比微博多不少。朋友圈里也越来越热闹,反正我身边不少属于那千分之九百九十的人都在朋友圈里找到些存在感。好歹能被该看见的人看见,不至于像在微博上那样一直零转发零评论被忽略被遗漏。在微博上,你要是一介草民,也无心让自己更有名,你说对一万句话往往是没人看见你的,但你要不小心说错一句,很可能被拎出来游街。届时你晒的生活反而变成你的各种困扰。至少在朋友圈里你是随心所欲的。在微博上,你常常要出演一个更好的,更符合他人需要的自己。但随着王朔白岩松马云杜月笙甚至本人的各类句子出现在朋友圈里越来越多,我也觉得有些厌烦。有时候看见一个挺了解自己的朋友突然对着一句挂着我的名字但明显不会是我说的话动情点了一个赞的时候,还挺百感交集的。常能发现一个人以两种面貌出现在微博和微信中,比如今天还看见他在朋友圈赞晚上吃的狗肉火锅,明天就看见他在微博上对吃狗肉的口诛笔伐。这里没什么给腾讯做广告的意思,腾讯也做了不少烂东西。至于其他几个网站的微博,去看了两眼,虽然我也都有“千万”粉丝,但笑笑而过就行了。我怀疑他们的活跃用户还没我小区的人多。恩,依照某些互联网公司的算法,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了三十万字了。如果微博能经久不衰,我很期待第一个粉丝数目超过中国互联网用户总数并直奔地球总人口而去的巨v的出现。
作为一个写作者,拿着一部非智能手机多走一些地方是挺必要的。我做的还不够多,走的还不够远。人生虽是消磨时光,但消磨亦有道。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和反思,有这么多生机勃勃的面孔和美景,希望今年能在两块屏幕上耗更少一点时间。这双微虽然都还不错,但不能侵蚀太多我生活。世界广袤,是中国人就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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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45 小城之春
.t.xt..小.说.天.堂.
作者胡晓旭
距离上一次在家呆这么久已有差不多五六年的时间了。
在外读书那几年,每逢假期我也回家。匆匆来,匆匆去,像是赶去见旧相识。见面就喝酒,喝完便走人,然后在一个个相似的夜晚中迅速入睡,迅速生活,迅速告别,却始终没有耐心仔细打量这座小城,看看他听听他的近况。
对于那几年的我,父母不易察觉的衰老,朋友订婚结婚乔迁生子,小城里新鲜的物事,这些琐事的面目大都混沌不清,如离家的列车外闪烁的风景般一次次地模糊了。我曾如此熟悉小城,却常是个只能谈谈过去的人。只因每次回家总是醉人的,一切好像都在酒里。
终于,我有了大把时间,让自己在这里好好呆上几日。
记得帕慕克曾说过,每个城市都有那么几个熟悉的所在,你的脚常常会带着你不自觉地来到那里。我对那些喜爱的去处了如指掌。不需要地图,也不需要交通工具。我选择一个清冷的早晨,走过幼儿园,小学,中学,干枯的河流,曾经热爱的馆子,倒闭的音像店;那些街道如此熟悉,大声播放的流行歌曲却不再过时,只是来往路人却大都成了陌生面孔。我像个年轻的老人,一步步来到闹市的喧嚣中,四下无处歇脚,累了才停了。
我坐车登上一座山,在那里坐了许久,从白天的城市,到夜晚的城市。风吹得人瑟瑟发抖,我只有哆嗦着俯瞰。在河谷间小城臃肿的核心地带,许多新修的高楼笔直地站立着,一入夜,便齐刷刷闪烁着刺眼的灯光,投射出几分人们心仪已久的繁华景象。若那些行色匆匆的到访者不了解小城里人类生活的规则与乐趣,多半会被眼前的景象迷惑,给它随意贴上几个振奋人心的标签,然后转身赶路。
小城里的人们生活的规则是什么?人总有自己独特的喜好,喜欢做的事,钟爱的去处,一切都像是人们与小城各自签订的秘密协议。人们在小城里生活,他们的喜好彼此交集,城市的空间被这些秘密的协议填满了。人们便行在一起,找个熟人办事,和陌生人吹牛,更重要的是去逢迎自己那些经年不变的口腹之欢,对服饰对花木的偏执,或是携三两好友前往那些安静的去处,度过一个不错的下午。小城的好与坏,表象与实质,幻想和现实,都在这种默契中被人们接受,容忍,并最终成为它的一部分。外人要融入小城,总要花点时间。要学习这些规则。
这座小城里生活的乐趣却往往与城市无关,而和自然有关。从小城中任意一处出发,开车只消半个小时就到达了自然之中。一到春天,所有的绿色如期而至,人们去爬山,喝醉了酒就红着脸唱歌。夏天的傍晚最得人心,清凉得仿佛白日的炙热从没来过,马路边上广场上坐满了乘凉的人,聊天下棋,任凭蚊子落满肩膀。秋日里河流路过每一个村庄,赋予两岸的景致分崩离析的色彩;晚来风急,白天一日比一日短。到了冬天,人们又开始期待拉开窗帘的每个清晨,步出酒馆的每个晚上,都有大雪落满街头的惊喜。
晚到的现代化不足以彻底改变这些习惯,它只是首当其冲地赋予了小城所有奔腾向前的表征,使他不得不摆出一副冷冰冰的样子。那里高楼林立,街道干净整洁,街边摊悄无声息地隐匿起来,交通井然有序,人们不得不使用地下通道过马路,小心翼翼地扔烟头,躲避检查卫生的阿姨。新的规则与这里的生活并不合拍,人们喜欢热闹,习惯粗粝地表达自己,重视感情的作用。而这又无比恰当地反应了人们隐秘的另外一种心理——这是一个多么充满自嘲的时刻:他们对城市生活处处不适,却又在那积贫乍富的好时日中,渴望迫不及待地去拥抱一种时尚体面的生活。
无需任何教导,人们几乎是不假思索又轻车熟路地掌握了城市生活最直截了当的那一部分,在商场进行着大刀阔斧的消费,一到晚上便不醉不归,整日依靠打牌来消耗那些无所事事的时间。城市生活被一种最原始的消费主义和最懵懂的酒神精神占据了主流。而整个小城中始终缺乏像样的书店,也没有真正的图书馆,缺少值得信赖的去处。和愚昧而简单的快意一道,小城里总充斥着一种深深的不安。
在这种微妙的对峙中,生活着我所有往日亲近的朋友。他们大学毕业后回了家乡,为生活而努力。家境稍好一些的,父母高高兴兴地为他们置办好了余生所需,吃穿住行一应俱全。剩下要做的,便是找一份体面的工作了。
什么工作?我问每一个人。
公务员啊。每一个人如是回答我。
是什么魔力让我那些躁动的朋友纷纷变成了公务员呢?仅仅是想象到他们每日一本正经地端坐在办公室里的样子都足以令我觉得怪异。言谈间我又发现,实际的情况与我想的却不一样。刚入行的年轻人大半会被送去基层,在那些远一些的乡镇,他们每日被各种繁琐的事务全面占据,忙到焦头烂额常常加班,乃至于让他们一到周末便急不可耐地驱车返回小城,赶着过几天神仙日子。返回小城的他们已不是学生时代的青葱少年,他们活得衣食无忧,步入城市中产生活的首先是消费水平,在那些最时髦最新营业的餐馆商场酒吧会所之中,往往能偶遇熟悉的面孔。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人。
不少朋友买了车,可惜小城太小,浪费了马力也浪费了方向盘带给人的那种陡然而生的去远方的冲动。他们只能开着车在小城中转来转去,或是开着车来到健身房,在跑步机上向远方原地跑去。这令人发笑的一幕使人困惑,不知到底是现世的生活剧透了人生,还是这样的人生隐喻了他们所有的日常生活。
他们变得擅于言辞,事事妥帖,体重上升,视力下降,酒量越来越大,电话响个不停。只是在酒局上喝得晕头转向,才会开口感叹,唉,这样的生活有些太没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