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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的爱情-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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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考试后放假两天,我没有回家。一个人在宿舍里读书,去教室里练练粉笔字,或者去琴房练琴。一个月光很好的晚上,我在练琴。他找到了我,一言不发坐在旁边的琴凳上,听我弹《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一曲弹完。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听你弹琴。”我又弹了《卡秋莎》、《小路》和《山楂树》。    
    “你喜欢俄罗斯民歌?”他问。    
    “喜欢。”    
    “为什么?”    
    “不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喜欢就是理由。”    
    “说得好。”他深吸了一口气,“我也喜欢你!”    
    我垂下头。我最怕他说的一句话,他还是说了。    
    “我只是想告诉你而已,”他说,“没有别的意思。”    
    “对不起。”    
    “傻瓜!”他拍拍我的头,把我揽到怀里,在我还没明白过来时吻了吻我的额。他在轻轻地颤栗。我也颤栗起来。    
    “你走吧。”我说。    
    “你是不是蝴蝶变成的小妖精?”    
    “你走吧。”    
    “你能不能为我剪最后一只蝴蝶?”    
    我抬起头,面前放着一张雪白的纸。    
    我剪了一只最简单的蝴蝶。    
    “谢谢你。”他说。    
    “你走吧。”我咬了咬嘴唇。    
    一个人坐在琴房里,月光如水,思潮如歌。不知道呆了多久,也不知道想些什么。待我走出琴房时,发现他像一尊石像般地站着。    
    我的泪水很自然地流下来。以前也不是没有被男生追过,都是偷偷递张纸条约看电影的那种。而他却不是在追,分明是在固执地——要。    
    我怕他,尽管他从不曾说过爱我。我怕他说出那个字,我不敢接受。青春的爱不过是我手中的一只只纸蝶,遇见风,它会飘走;遇见雨,它会沉沦;遇见火,它会成灰。它有一双梦幻般的翅膀,却永远不会飞翔。我不要这样的爱。    
    他轻轻地为我擦去泪水:“跟我走,好吗?”    
    我摇摇头。    
    “我料定你不会答应我,可我还是希望能出现奇迹,就像希望这只纸蝶能飞起来。”他说,“我很傻,是吗?”    
    我拼命摇头。他很聪明,我喜欢他。但这和现实的选择是两码事,我很明白。    
    毕业典礼结束后,我正在宿舍收拾行李,小芸拿着一本东西走进来:“赵蒿给你的。”    
    我打开,里面全是我剪给他的蝴蝶,扉页上写着两句话:“这些蝴蝶不能飞翔,可它们永远在我心里歌唱。”    
    窗外,他正默默地凝视着我的窗口。    
    泪,一滴滴落到纸上。    
    毕业后,赵蒿远走异乡。渐渐地,那个关于纸蝶的故事越来越遥远了。直到五年后,我结了婚,朋友送的新婚礼品上有“蜂吟蝶唱”的词语。夫君笑道:“蜂吟倒还可信,蝴蝶怎么会唱?”    
    “会的。”我说。    
    “你听到过?”    
    “听到过。”    
    “骗个鬼!我不信。”    
    我笑笑。眼前浮现出月光下他的面容。是的,除了那年那夜的两个少年,还有谁相信纸蝶的故事?还有谁听过蝴蝶的歌唱。


第二部分:一吻可否还定情和阿铭在一起的日子

    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拼命忍住泪水,不让它流下来。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很多的酒。    
    在认识阿铭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属于“情商弱智”人群,所谓的“大众情人”、“白马王子”对我而言,并不比一杯香草冰淇淋或热巧克力更具吸引力。然而,面对阿铭,我还是失去了免疫力。阿铭介入某个故事,便会成为故事的主角,尤其是关于爱情的故事。    
    那时我刚进大学校门,第一次参加同乡聚会,还未见到阿铭本人,就已听到上几届的同乡们不止一次地谈到他和他那位比他还高一年级的女朋友。想象中,阿铭应该是高高大大、英俊潇洒、篮球打得一级棒,不费力气就可以拿到奖学金的那种传奇人物。真正见到阿铭,反而觉得他其实也很普通,只是特别爱笑,多少带些孩子气。    
    同乡中,我们两人所住的宿舍楼距离又是最近。那时候,阿铭的女朋友已经毕业,阿铭在学校里仍然炙手可热,在女生心目中的分数居高不下。而我呢,用那时舍友的话来讲,是“没心没肝,情窦未开,只适合包办婚姻,不适合自由恋爱”,爱情在我眼里避之犹恐不及。偶尔遇到男生来追我,也总是心慌意乱,手忙脚乱,最后只好全权交由舍友去处理。大概阿铭也是觉得我年纪小,和我在一起比较“安全”吧,总之那时我们常常见面。    
    和阿铭在一起的日子,总是最快乐和无所顾忌的。我们一起站在小摊前大嚼羊肉串,大口地灌可乐。这个时候我才体会到什么叫做“痛快”。和他一起去溜冰,从不用担心他会笑话我张牙舞爪的架势,当我们牵着手在溜冰场内旋转时,我总会觉得自己像要张开翅膀飞起来。没课的下午,伏在天桥的栏杆上,懒懒地晒着太阳,吃着美味的烤红薯,听着阿铭教我如何辨认街上跑过的名车,我便会想最悠闲、安逸的日子也不过如此吧。心情好的晚上,两个人在静静的马路上一边走,一边大声唱歌,半夜爬到山顶去看星星。很多时候,也会跑去看通宵电影,遇到屏幕上出现男女主人公亲热的镜头,阿铭总会用手挡住我的眼睛,或者干脆把我的头扭向一旁,理由是“少儿不宜”。其实那时候放映的片子并不都十分精彩,经常看到半途我就已困得迷迷糊糊,而阿铭就像一个站岗的哨兵,负责在放映“佳作”时把我叫醒。和阿铭在一起,最简单的娱乐也会变得其乐无穷。    
    有时候阿铭也会对我讲起他的女朋友雪映,漂亮、聪明而且能干,阿铭常说毕业以后就可以“夫妻团聚”了。我想象中的雪映是高贵而又优雅的,因为阿铭说过和雪映在一起是参加晚宴的感觉,而与我一起就像去郊外野餐。一次我一手拿一支冰淇淋,与阿铭边走边聊天。吃到第二支,冰淇淋已经开始化了,滴到我的衣服上。阿铭看到后很自然地帮我擦掉,笑着说:“雪映从来不会同时拿着两支冰淇淋来吃,更不会像你这样吃得满身都是。”我也觉得自己的样子好狼狈,就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下,不要跟过来啊。”“你要干什么?”“因为冰淇淋实在太好吃了,我不舍得扔掉,可是在男士面前吃得如此不文雅又太有损我的淑女形象,所以我决定躲起来把它吃完。”阿铭听了大笑,“可是我觉得你根本没有淑女形象可损害啊,你还是这个样子比较可爱。”    
    转眼之间,新年来了,新年舞会阿铭约我做他的舞伴。晚饭后我换好新衣,急忙奔向在楼下等我的阿铭。冲到楼下,看到阿铭背对着我倚在栏杆上,望着他那熟悉的身影,我突然感到莫名的紧张与羞涩,不知道他转过身来之后,我该如何面对他。这时,我才惊觉自己对阿铭并不只是简单的友情。那晚的舞会我只感到格外的凌乱与拥挤,后来阿铭拉着我从舞会上溜出来,跑到我们常去的天桥上,看着黑夜里车来车往。那晚的车辆很少,我们的话也很少,阿铭只是看着我微笑,然后他走过来,轻轻地吻了我。那一刻我觉得呼吸、心跳、一切的一切都停顿了,甚至是现在,我还可以清晰地忆起那种令人窒息的幸福感和快乐在心中流淌的声音。    
    回到宿舍后我开始回忆和阿铭在一起的一幕幕。最初的幸福感消退之后,我陷入了疑虑。我想,也许我和阿铭的感情早已超出了友谊的界限,而我也不像自己一直以为的那样单纯。阿铭已有女朋友,而且雪映现在不在阿铭身边,我是不是趁虚而入?更重要的是阿铭对我究竟是怎样一份感情?想起以往大家提起阿铭与雪映,总是用“才子佳人”来形容,而我也许只是晚宴之外偶尔一次的郊外野餐罢了。我为什么不晚一年等阿铭毕业后才来这所学校呢?那样我就不会遇到阿铭了,也就不会有现在的苦恼了。可是,如果没有遇到阿铭,又是一个多么大的损失啊。就这样,我反反复复胡思乱想了一夜。    
    那以后的日子,虽然还和阿铭一起出去,但却拘谨了很多,再没有了往日的自如和随意。阿铭没有说过什么,但我想他一定也觉察到了我的变化,也许,他的心里也并不轻松。一次聊天,不知为什么突然两个人都静默了下来,许久过后,阿铭才像自言自语似的:“也许我们认识的时间不对。”以前偶尔阿铭也会开类似的玩笑,而我也会故作悲伤状地叹息:“对呀,你是恨不相逢未嫁时。”然后相对大笑。可现在,好像一切都变了,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这种尴尬并未持续太久,阿铭很快就要毕业了。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忙着联系工作,我们见面的机会少了很多。最后一次见到阿铭,已是在给毕业的同乡送行的聚会上。那天晚上,阿铭讲话很少,就那样懒懒地倚在椅背上,很疲惫的神情,笑起来也是倦倦的。我注意到阿铭的左手被烫伤了,手面上一串水泡,我立时觉得很心疼,可也只是像其他人一样淡淡的一句:“怎么这样不小心?”其实我很希望自己能够理直气壮地去关心他,可是我应该以怎样的身份去做呢?普通朋友?我很难做到;女朋友?他已经有了。席间大家的谈笑玩闹渐渐变得恍惚,好像离我越来越远。我只听到阿铭轻轻地对我说:“我要走了。”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拼命忍住泪水,不让它流下来。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很多的酒,第一次我看到阿铭醉得几乎不省人事,马上有女生自告奋勇要扶他回去。我想,阿铭这样的男孩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女孩簇拥着他吧,很快,他就会忘了我吧。    
    第二天,我没有去送阿铭,也没有去上课。火车站离学校很近,躺在床上,我可以听到火车的轰鸣声,听着它带着阿铭渐行渐远,离开了我的生活。而我却很不争气地想起以前和阿铭一起乘车回家的情景。我不知道需要多久才可以重新快乐起来。我只希望一觉醒来之后能把一切忘掉。可是,直到今天,我也没能做到。


第二部分:一吻可否还定情感谢上天让我认识了你

    这样的话总是让我的鼻子涌起一股酸水,又赶紧昂起头,把眼泪憋回去。现在的我,哪里会为别人哭?    
    上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了涛。一个系,比我大三个月。填登记表的时候,发现俩人是一个地方的,就兄妹相称了。他这个哥哥是非常尽职的,从没放过任何一个照顾我的机会。    
    四年大学,我谈了两次恋爱,每一次都是轰轰烈烈的开始,然后——无疾而终。第二次我几乎要疯掉。对方没给任何理由,也不肯说分手,也不肯与我再联系。我人若游魂,天天在校园里飘荡。被涛得知,跑来看我,劝我。我根本不听劝,他只好夜夜随我一样不上晚自习,陪着我吃饭,喝小酒,听我骂人。我总是骂他烦,骂他讨厌,骂他管我,骂着骂着就会想起那个走掉的人,眼泪就会迸出来。涛总是默默地听着,默默地看着我大哭,然后送我回西区的宿舍。那段日子就是无数个这样夜晚的堆积。    
    终于走过了这一段艰辛的日子,突然想起是涛陪着我度过的。不好意思地去找涛,说请他吃饭,全当谢谢。在学校东门外的麦当劳里,涛从兜里掏出一叠信封,花的、粉的、蓝的……  各式各样,推到我面前:“喜欢吗?你不是常常写信吗?送给你的。”我冷笑,哪里还用得着?我已经没有那个需要写信的人了。习惯性地嘲笑他:“我早就不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了,只有你才喜欢,土人!”他除了拿眼睛瞪我一眼,什么也不会,我早摸透了。他永远是原谅我的。    
    我和涛的家都在深圳。毕业时我执意要留在北京,涛是独子,他要回去。毕业前大家都哭哭啼啼,难舍难分。涛也来找我:“还是回深圳吧,干什么都有人照顾,一块回去吧?”我不为所动。    
    大四的课程少,大家三天两头地聚在一起,唱歌、聊天。涛常常来陪我,经过四年,我也懂事多了,也知道这样的好人难得,但还是对他颐指气使,连我的同学都看不下去了,可我知道没事,天底下的人就算全都弃我而去,有一个人也会迎着我走来,那个人就是涛。我无论如何都不明白像他那样温文尔雅的好学生是如何忍受我的乖戾、任性还有那许多莫名其妙的愤世嫉俗。也曾在微醉时对他说:感谢上天让我认识了你,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不,是对我最好的人。涛依旧是那样的沉稳又温柔:谁让我倒霉呢?上学第一天就认识你,谁让我倒霉呢?酒醒之后,我又成了那个霸道的丫头。    
    涛要走了,说好我不去车站了。但到了那天,我又不知哪根筋错乱了,非要闹着去。拥挤的车站,茫茫的人海,我突然感觉是生离死别。涛站在那里,微笑着跟他的同学握手。我看着他,涛也看着我,我的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涛轻轻地拥抱了我,第一次拥抱了我。他掏出手绢,替我擦去眼泪:“我不在了,可不许哭。回去后,我就给你打电话。”那时候的分离大家都刻意搞得很罗曼蒂克,我也是。只有涛,还是那么平实,好像明天又将再见,好像明天又将骑着车把我从东区教室带到西区宿舍,一路上忍受我的聒噪和难听的歌声。他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多少女孩看着呢,可他从不在乎,从没有放弃我。往事一幕幕,像火车一样朝我轰隆隆驶来。难道人真的只有在失去时才会痛感珍惜?    
    工作、生活、又是恋爱。涛依然电话来电话去。电话里,我会说:“最近我认识了一个新男孩,人很高很帅我会好好发展争取快快给你找个妹夫。你也快点,别老拖着,不赶紧的话好姑娘全没了。”涛在电话那头笑:“不着急,你要小心,别又哭得像从前一样,现在可没人哄你。”这样的话总是让我的鼻子涌起一股酸水,又赶紧昂起头,把眼泪憋回去。现在的我,哪里会为别人哭?与涛的每一次电话都好像回到了大学时代,那个年轻、迷茫又骄傲、倔强的年代。    
    一步步走过来,发觉自己最珍惜的还是那段青春时光。任性却又自由,痛哭但是纯粹。涛是那段岁月最值得回忆的回忆。    
    毕业三年了,有了固定的工作,固定的男朋友。对他讲起大学里的事,他总也不相信我大三的日子是在大哭中度过的,更不肯相信我有一个铁哥哥不求回报地照顾了我四年。他不理解,虽然我们的感情很好,很好……


第二部分:一吻可否还定情一吻可否还定情

    莫名奇妙的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朗的趋向,居然被人美誉为金童玉女,而我们双方似乎又都没有打破这种说法的念头,反而来往更频繁了,我确定我恋爱了。    
    那口老钟“当当”敲了两下,已是凌晨两点。我按下遥控器,瞬时周围一片安静。我懒懒地钻进被窝,虽然可以想象到自己酸楚的双眼布满了血丝,但我的心却兴奋不已。    
    最近迷上了日本剧。这不,刚奋战完了六盘《一吻定情》,虽然里面的女主人公相原琴子实在是傻得可以,与EQ200的入江直树实在不配,但观众仍会很宽容地接受灰姑娘最终找寻到王子的幸福故事。那一吻,甜蜜而又扣人心弦。    
    不知为何,会把斌的影子与入江重叠,虽然他并没有入江的绝顶聪明,但也是机敏有加,再配个他的高个子,匀称的身材,清秀的脸庞,也一时成为校园内竞相青睐的宠儿。而我也突然有想成为琴子这样的Silly girl的冒失念头,但看来是衔接不上的,因为我也是和斌不相上下的那种。难道只有灰姑娘才能找到真正的王子吗?我不禁胡思乱想。    
    床铺对我实在无多大吸引。坐在书桌前,我写下:高一,我与你素不相识;高二,你成了我的室友的暗恋对象;高三——至此,我不禁搁笔,猛敲自己脑袋一下,要命,思春期怎么挑上这关键时刻来光顾我。但事实就是事实,高三,我和斌成了同班同学,而且居然发现自己的眼睛老跟着他跑。    
    也不知道是哪辈子修来的福。老天居然安排了这样一个土得掉渣的机会。    
    早上起得太晚没赶上校车,无奈之下,只能乘车+换车+步行这道公式来完成这段艰难行程。老天还真不给面子,居然有心情让我冲个凉。剩下最后5分钟,我深吸一口气,充分展现我的运动细胞,豁出去了,我以50m赛跑的高速迎雨冲刺。一件亮黄色雨衣瞬间出现,我及时刹车,抬头看,是斌。开朗的个性与急迫的时间让我冲他大喊:“喂,大帅(斌的绰号),快闪,我快来不及了。”    
    “少废话,我载你。”    
    大概是急昏了头,没多想,我忙以一记漂亮的跳跃稳稳坐到他的车后座上。不过很快我的屁股就和水泥地接了吻,钻心的痛让我呆呆望了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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