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揖跛汛┥狭怂咳梗邢赶胂耄兆右训轿逶碌琢耍檬堑倍显蚨系氖焙蛄恕! �
第二天,阿彬和梁刚从女友身边回来,立刻向我口诛笔伐。他们的女友早就和婧儿形成统一战线了。
阿彬痛恨道:“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帮你追婧儿,害得她这么惨!”
我只是想,婧儿想回苏州,我想回重庆,都有各自的道理,我不想在这个时候给她压力,一切让她自己做一个决定,将来才不致于怨天尤人。做男人要有风度,不要强迫女人。
“去你的绅士风度吧!”梁刚跺脚,“婧儿要强起来有多硬,你没领教过?这时候讲什么风度,你就后悔一辈子吧。”
阿彬也说:“晓石,算我们求你了,你就去求求婧儿,柔情感化嘛!”
“NO!”我明白我不是绅士,可我应该有风度。
阿彬和梁刚咬牙切齿地骂一句“天杀的”,就出去找女友讨要对策了。他们四位说客又围住婧儿花言巧语了几天,婧儿的眼睛已消褪了红肿,她冷静地对他们说:“你们替他着什么急?他根本就不爱我!”六月,这个城市有了一段持续的晴热,弄得人心情十分烦躁,我和婧儿已有近一个月没见面了,我真希望婧儿能悄悄地改变主意,但我也明白,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浑浑噩噩中,分配方案下来了。婧儿被分配到了苏州,而且立即就准备启程回家。
起初,我仿佛听到一个与我无关的消息,好一会儿过后,心才剧烈地痛起来。
阿彬和梁刚的女友们找到我,尖刻地说:“如愿以偿了,高贵的绅士?婧儿已经走了,你这个未来的堂·吉诃德也该收戏大吉了吧?”
“婧儿走了?什么时候?”我若梦初醒。
“可能快到火车站了,追去呀,还来得及!”她们揶揄道。
我来不及系好鞋带,就飞奔出去,只听到她们在我身后狂叫:“快点,她说过的,你要追她,她就回来!”
踏上那列行将启动的火车,我疯狂地拨开人群,疯狂地大叫婧儿的名字,样子活像个疯子,声嘶力竭,一点儿也没有绅士风度。我心中只反复念叨着一句:“婧儿,求求你,留下来,求求你,留下来!”
终于,在我模糊的视线里,有一个男孩头的女孩向我扑过来,我拥着怀中真实的婧儿狂乱地说出来:“婧儿,求求你,留下来……”
我发现我自己早已是涕泪沾襟了!
婧儿申请改派,和我一起回到了我的故乡重庆,婧儿当然顺理成章地做了我老婆。
第三部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如此痴情的女孩
天下竟有如此痴情的女孩!那句话的确是我说的,但那是我跟同宿舍的几个家伙喝醉了酒之后无聊的狂言。
和所有经典式的少年爱情相同,这也是一个才子佳人、风花雪月的故事。
大学时代,是我一生中最得意的时光。我不但是学校里的通讯社社长、光彩四射的“诗人”,大家公认的“校园第一号才子”,而更令我自豪的是我的歌喉,一唱就令无数“窈窕淑女”倾倒心醉。
大二下学期,在一次校园文艺晚会即将结束的时候,我登台献上了一曲我最拿手的好戏——《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当我用沙哑的声音唱到“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到凋谢人已憔悴”时,台下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许多鲜花都抛在了舞台上。晚会随着我的歌声推向了高潮。
第二天中午,我吃完饭后正躺在宿舍里休息,忽听宿舍门外有个女孩的声音问:“张正直在吗?”我起身一看,大吃一惊,这不是我们学校里的校花霞吗?霞是南方某市委书记的千金,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很有才华,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女孩。她和我同系同专业,但高我一年级。对霞的来访,我有点不知所措。她变戏法似地从身后拿出一束玫瑰花,笑盈盈地送到我手里说:“恭喜你,你的歌声太美了,有机会能否为我单独唱一曲?”说完便告辞了。直到霞走了很长时间,同舍的几个家伙还呆呆地站在那儿,羡慕得直流口水。
在学校里,一个女孩子向一个男生送玫瑰,那就不言而喻了。
望着窗台上那束扎手的玫瑰,我既兴奋,又踌躇。兴奋的是我终于征服了校园里的“第一美人”;踌躇的是我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学生干部,为此我曾多次跟同舍的几个哥们吹牛:“横眉冷对秋波,俯首甘为光棍。”50年不变,100年不动摇。如果贸然答应了霞,那等于授人以“英雄难过美人关”的口实。想到此,我的心一横。
从此,霞经常到我们宿舍玩。有时,她请我们同舍的几个铁哥们吃她姨妈从法国带来的巧克力;有时,请我们看电影。对于霞的邀请,我总是心不在焉地应付着。有时候,真想告诉她:我不打算谈恋爱,劝她别费心思;但又一想,她又没正式向我表白,这样做,岂不是让人家笑你自作多情?但我总感到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于是,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几个哥们,让他们帮我拿个主意,好拒绝她。
几个家伙经过一番周密的策划,很快帮我想出了一个很浪漫但又很恶作剧的点子。
没过多久,霞单独约我到公园去玩。那一天,霞打扮得特别漂亮,专门穿上了她姨妈从国外给她捎来的一套高级套装。在公园里,霞说了许多一语双关暗示我的话,但我总装作不懂。最后,霞急了,红着脸问我:“我爱、爱你,你能陪我走完这漫长的一生吗?”我摇了摇头回答:“不能。”霞的眼睛里霎时蓄满了泪,她将头仰起,不让泪水流下来,继续问我:“为什么?难道我哪里配不上你?”我一时慌了,竟稀里糊涂地把那几个“狐朋”预先为我编好的借口讲了出来:“你读过《天方夜潭》中《渔夫的故事》吗?——其实,刚进这所学校的时候,我是特别喜欢你的,尽管你高我一年级,可还是希望能得到你的爱情。但第一个学期过去了,你的目光却没有落到我的身上。第二个学期开始的时候,仍没有得到你的半点青睐。第三个学期来到的时候,我又发誓:如果在这个学期里,你能向我求爱,我一定毫不犹豫地答应你,并在你生日那天送你999朵玫瑰。可遗憾的是第三个学期结束了,仍没有得到你的半点消息。于是,我生气了。当这个学期到来的时候,我发誓:在这个学期里,不管谁我都拒……”不等我说完,霞狠狠地瞥了我一眼问:“你为什么拿少女的纯情当游戏?”我一时语塞。霞捂着脸跑了。
霞追我吃了闭门羹的消息很快传播了出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霞再也没到我们宿舍。我偶然一次在校园的小径上遇到了她,她忧郁地看了我一眼,便默默地走开了。从那以后,很少见到霞的影子。间或听朋友说,霞自从追我失败后,情绪低落,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已有两门主课考试不及格。听到这个消息,我虽然为霞难过了一阵子,但很快又被紧张的学习生活湮没了。
转眼到大四,霞的同班同学都毕业了,霞因两门课补考不及格被作为留级生插进了我们班。老师和昔日的同学都为她惋惜,她那当市委书记的父亲来看过她后,也表示深深的失望。许多同学因为她是留级生都看不起她,背地里嘲笑她在上“大五”。霞由校园里的“白天鹅”变成了一只“丑小鸭”。就在霞最落魄的日子,我却达到了我学生时代权力的最高峰,当上了梦寐以求的学生会主席。昔日光彩夺目的我更风光了。这时候,我也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爱情之于我就越来越遥远了。
那段时间,霞变得很少说话。但每当我走进教室的时候,用眼睛的余光看到霞还在偷偷地注视着我。第六感觉告诉我,霞不会就此放弃。
一个周末的下午,刚刚考完试,我独自一人来到校外的田野上散步。忽听有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喊我。我回头一看,是霞正向我这边走来。她穿着一件灰色的上衣,那忧郁的眼睛极像一朵枯萎了的玫瑰。她走近我,眼泪汪汪地注视着我说:“我听你的朋友说,如果哪个女孩能向你跪着求爱,你就答应她,这是真的吗?”话未说完,便缓缓地跪下了。我心之苍穹坍塌了。天下竟有如此痴情的女孩!那句话的确是我说的,但那是我跟同宿舍的几个家伙喝醉了酒之后无聊的狂言。我的心一热,泪水差一点流了下来。我连忙将她扶起,动情地对她说:“谢谢你,你是个好女孩。——但惟有爱情不能勉强呀!”其实,说完这些话后,我又可怜自己。为了那点可怜的“芝麻官”和虚名,我竟拿自己的青春和一个女孩的真情做赌注。
日子过得很快,眨眼间快毕业了。由于天天忙于毕业实习和跑分配,再也没和霞接触过,原先想和她再谈谈的心愿也就搁下了。只从朋友口里得知:霞那两门功课都顺利地通过了。为此,我由衷地替她高兴,心里也减轻了一种负罪感。
临近毕业的前几天,昔日的几个好友为我在校园举行最后的一个生日晚会,地点在学校附近一家比较高档的KTV包厢里。那天晚上,当我和朋友们在服务小姐的引导下推开包厢房门的时候,我震撼了。只见餐桌上面有一个心形的、巨大的生日蛋糕,上面层层插满了鲜艳的玫瑰花。我敢肯定,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个玫瑰蛋糕!蛋糕上面有一封信,我一看笔迹,便知是霞写的。
张正直同学:
你好!当你迈进这间包厢的时候,我已踏上了南去的列车。这是我用姨妈送我做嫁娘的钱为你特订的一个生日蛋糕,上面插满了你最喜欢的玫瑰花。
正直同学,你知道吗,为了能跟你在一起,我以故意将两门功课考砸作代价,当了一名处处遭人白眼的留级生。只奢望再有一年的机会接近你,幻想成为你的新娘。但我还是失败了……虽然为此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我决不后悔,因为我今生今世毕竟曾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人。
真想再听一次你的歌声,可惜没有机会了……
信未读完,我忽然感到揪心一样的疼痛,泪水禁不住地流了下来。在场的朋友也全都掉泪了。
我轻轻地将生日蛋糕上的玫瑰摘下来,一朵、两朵、三朵、四朵、五朵……
那是999朵玫瑰呀!
第三部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粉红色的连衣裙(1)
夜,很美,心,很沉重。分别——对热恋之中的他俩来说,无疑是个严峻的现实!
我不懂谈恋爱是啥滋味,更不知分手是什么感受,因为自我涉世以来,还不曾“LOVE”过任何女孩。但表哥阿军的那段离奇的“恋爱史”使我领悟到:恋爱一定很甜很美,分手必定又苦又涩。
表哥阿军是师范大专班的高才生,在校颇有影响。不仅如此,他的笛子吹得令人叫绝,悠悠笛声,从高墙里飘落下来,常令人驻足良久而不挪寸步。尤值一提的还是他那支“笔”,摆弄起方块字来,就可谓如醉如痴,神采飞扬了。曾有多篇散文、诗歌频频见报。好不威风!但表哥不肯闲聊,“惜话如金”。毕竟是山沟沟里的土著,憨了一点,黑了一点。而学校那些靓姐妹大多跟在“款哥”后,无事是很少搭理这“平民打扮”的“憨哥哥”。为此,表哥自卑不已,好几次把身上几个“豆腐渣”的毛票,撕得稀巴烂,然后就蓬头垢面,抓起笔拼命地写,拿着笛儿猛吹,把自己融进了艺术之中……因为这样,在班上又得“艺术家”之虚名,倒让他风光了几番。
正当表哥醉心写作,忘乎所以时,却遇到了“红颜知己”——娟。娟是阿军班上又一支“笔”。同时,还是有名的“四朵金花”之一。不仅貌美,而且性格特温柔,只是沉默寡言,颇有“多愁善感”的大家闺秀之雅质。后来,阿军曾不止一次向我炫耀说娟酷似“林妹妹”。其实,阿军与娟好上,却是他们相同的爱好文学创作“牵”的“红线”!一次,娟写了首《霸王别姬》的散文诗,找阿军给她修改。不想阿军却大为惊讶,认为其诗不仅情感真挚,且富有鲜明的时代气息。随即作了一首《霸王别姬之二》转赠于娟,娟看罢,煞是感动。连叹阿军难得有如此细腻的感情,称他是“真诚脱俗而不悲不哀”的知音人!后来,市报上同时刊发了两个的《霸王别姬》。从此,班上常以“西楚霸王”“虞姬”戏称他俩!的确,自此二人交往甚深了,感情自然也培养出来。
阿军与娟好上后,整个像变了个人,以前常蓬头散发,不修边幅。现在却理了个“郑伊健”式的发型,穿一套蓝牛仔,嘿!“帅呆”了!一次,我打趣问他,为什么变得这般形象?他神秘一笑,说:“这个你就不懂了,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说真的,娟也变开朗了许多,几次“登台献艺”一曲曲流行歌响彻四壁,好不欢畅哟!热恋之中的二人,脸上常免不了甜甜的笑,平时二人形影不离,总见二人在图书馆看同一本书,在餐厅吃饭,也坐同一桌,有时甚至干脆只用一套餐具,而二人联名发表文章也是常事了……
至此,我也不得不承认阿军那句“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一次,表哥愁眉苦脸向我借钱。我一问才得知是娟过几天生日,表哥要为她买礼物,钱却不够。我当然全力支持,把“压箱底”的一百元借给了他。数日后,只见娟穿上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格外引人注目,使娟增色不少。阿军当然是喜上眉梢,还暗自庆幸自己有眼光。原来他见娟写的那首《粉红色的回忆》中有那么两句“……粉红的回忆/留下赤诚火热的痕迹……”就决定给她买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作为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对此,娟很是感动,就因为那首诗:就因为阿军懂她的心……
一首诗,一件裙紧紧将阿军和娟连在一起,心心相印,息息相通。风雨同舟度过了整整两年大专生活,令人羡慕不已,称赞不已!转眼间,到了毕业分配的期末。离别前的那天夜晚,他俩在校园里走了整整二十五圈。夜,很美,心,很沉重。分别——对热恋之中的他俩来说,无疑是个严峻的现实!最后,阿军深情拉着娟的手,不再含蓄地说:“娟,虽然时间、空间隔开了我们,但隔不了你我的心!爱你到天荒地老永不变!”多么感人的豪言壮语呀!脆弱的娟听后,不禁“嗡嗡”扑到阿军怀里哭了好久!那一夜,她好伤感,她好感动!
后来,娟回到了市里工作,表哥却留在乡村小学任教。两个人无尽的思绪就凭着纸片飞来飞去。几个月下来,阿军破损的衣箱里塞满了娟情意绵绵的信。几次我问表哥怎么不去市里找娟,他却若无其事的说:“这个你就不懂了,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呢!”我信他,觉得这话有道理。
到了放暑假时,阿军决定去娟家里找她了。临行时,又特意打扮了一番。当车到站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她还是穿着那件粉红色的连衣裙。久别重逢,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只有欣喜,只有快乐罢了!
到了娟的家,表哥看到了她家富丽堂皇的家具,各种家电时,心头不免有几分寒酸味,因为表哥家毕竟是贫困之至呀,就连木板凳也没得几个,惟一有的家电也只是个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呀!这时,阿军表哥似乎看到了在他和娟中间隔了一层膜……
见过娟的双亲及哥哥,他们似乎很满意,招待也颇热情!只是在阿军返乡临走时,娟的父亲对他说:“若你能调到市里工作,那么你们的事也就成了,否则……”言下之意,表哥是明白的。顿时,他的心冰凉冰凉的,没回一句话。因为要调到市里来,谈何容易呀!一没钱,二没权,比登天还难!
怀着忐忑不安的焦虑,阿军坐上回乡的汽车,车窗外,那粉红色的身影,已越来越模糊了……
此后的日子里,不知怎的,从娟那儿来的信也少了,直至后来一段时间里没有了信。终于有一天,从市里寄来了一个包裹。当表哥迫不急待的撕开包裹时,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抖露了出来,还有那首诗《粉红色的回忆》“……粉红色的回忆/留下赤诚的痕迹……”
表哥哭了,平生第一次哭了。然后,小心翼翼地叠好裙子,把它深深压进了箱底……
前几天,我见了表哥一次,他还是两年前那样不修边幅,胡须拉茬,蓬头散发,只是一心扑在写作上,也是以前那么沉默少言了!
我想我现在明白了表哥那句“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真的,我懂了!
第三部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粉红色的连衣裙(2)
夜,很美,心,很沉重。分别——对热恋之中的他俩来说,无疑是个严峻的现实!
我不懂谈恋爱是啥滋味,更不知分手是什么感受,因为自我涉世以来,还不曾“LOVE”过任何女孩。但表哥阿军的那段离奇的“恋爱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