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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郑贵妃为福王争田庄
十七、郑贵妃为福王争田庄
万历四十一年正月,礼部奏请东宫开讲、福王就国,神宗不报。四月间兵部尚书王象乾复行奏请,神宗的答复是:“亲王之国,祖制在春,今逾期矣。其明年春举行。”这算是比较充分的理由,但也到了拖无可拖的地步。
于是福王提出要求,也是条件,请拨巨额庄田。明初亲王除岁禄外,偶尔也拨给土地,大多为属于国有,仅堪畜牧的草场牧地至多不及一千顷,而吏、户两部亦可斟酌实际情形表示异议。到了嘉靖四十年,世宗第四子景王载圳就藩湖北德安,屡请拨给庄田,部议照准,因而开了个恶例。及至神宗同母弟潞王翊镠,在卫辉亦常请拨庄田,并请发“盐引”,自西淮、河东运盐行销,无不如愿,福王即援以为例,要四万顷庄田。
景王、潞王当初的所求多遂,一方面固由于皇帝优容,另一方面也因为有官田可给。尤其是潞王就藩,正当张居正抄家之后,籍没田地,本是额外收入,户部不必为难,所以一请即准。但在福王提出要求的时候,情况已大不相同。宰相叶向高据理力争,说:“各直省田土,大郡方有四万亩,少者止一二万。祖宗以来,封国不少,使亲王各割一大郡,天下田土已尽,非但百姓无田,朝廷亦无田矣。”又说:“如田顷足而后行,则之国何日?圣谕明春举行,亦宁可必哉?福王奏称祖制,谓祖训有之乎?会典有之乎?略朝之功令有之乎?”又说:“自古开国承家,必循理安分为可久。郑庄爱太叔段,为请大邑;汉窦后爱梁孝王,封以大国,皆及身而败。”引用郑庄公、汉文帝时代的故事,其言警切,郑贵妃颇为不满。
据《表忠记》载,郑贵妃遣太监去看叶向高,说:“先生全力为东朝,愿分少许,惠顾福王。”叶向高正色答道:“此正是全力为王处。趁此宠眷时启行,资赠倍厚,宫中如山之积,唯意所欲;若时移势改,常额外丝毫难得。况积年语言可畏,王一之国,百口冰解,更得贤声。老臣为王,何所不至耶?”这是提出警告,要福王知趣,万一宫中“出大事”,皇太子即位,那时会发生怎么样的事就很难说了。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请淮盐一千三百引
十八、请淮盐一千三百引
太监回到宫里,据实回报郑贵妃。叶向高说的是老实话,郑贵妃深有所感,决定遣爱子就国,但仍旧提出很苛刻的条件:
第一,庄田四万顷减半,仍须两万顷,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的良田凑足。
第二,籍没张居正的财业,尚存官的拨归福府。
第三,从扬州到安徽太平,沿江各种杂税拨归福府。
第四,四川盐井的一部分收益划归福府。
第五,请淮盐一千三百引。
以上五项,尤以最后一项影响国计民生、及于边防军饷,后果异常严重。按:明朝的盐法是如此:沿海产盐人家称为“灶户”,政府自灶户收买的盐称为官盐。招商运销有特定的地界和数目,这类商人称为“引商”,运销的地界称为“引界”。“引”有好几种意思,可以解释为“运销官盐的许可证”,亦可以解释为“盐的重量计算单位”。
盐的收买方法是:各盐场定出每年生产的数目,由公家收买,称为“正盐”,支给工本。正盐每引四百斤,支给米一石。洪武十七年以后,改米给钞,两淮两浙每引两千五百文钱,其余各处两千。
官盐的运销,招商承办,以引为单位,每引纳米若干,收米入仓后,发给盐引,注明数量、取盐地点、运销区域。贩卖完毕,五日内应将盐引缴销,以防一引两用。
在正盐中又分“官盐”与“客盐”两种:运至官仓,以供政府正用的,称为官盐;由引商凭引支取,合法运销的,称为客盐。此外便都是私盐。客商贩盐,盐不离引;否则亦作私盐论,处罚甚重,贩卖者处绞刑,买私盐食用的,罪减一等,也要充军。
明初定制,以盐课收入充当边境军饷及水旱饥馑救灾之用;情况与需求常有变动,因而有“开中”及“计口配盐”两种方法。福王得淮盐一千三百引,以致边饷不足,就因为与“开中法”发生了严重抵触的缘故。他所得的盐引,自然照官盐算,每引四百斤,合计便有五十二万斤,而事实上远不止此数。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福王运淮盐与民争利
十九、福王运淮盐与民争利
所谓“开中”,简单地说,只如《明史·食货志》上的一句话:“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边境军粮,如由内地运去,费用甚巨,现在叫贩盐的商人在边境粮仓缴粮,给予盐引,赴指定地区运销,则公私两便,所以说“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但至正德初年,盐法已大坏;此不在本文范围内,只谈福王开盐店。
明朝产盐的主要地区有六,运销的地区有明确的规定,洛阳一带行销河东即山西的解盐。而福王的盐是两淮的盐,因为淮盐品质最好,盐价较贵。福王把淮盐运了来,在洛阳开盐店,为了让老百姓只买他的盐,奏准洛阳改食淮盐,而淮盐只有“福记”的盐店才有。这一来解盐就少了个大市场。
既无销路,商人自然不买解盐,边饷随之支绌。于是户部和兵部奏请将福王府的盐改由河东支给,希望打开解盐滞销的局面,同时请求福王府不可与民争利。所得到的结果,依然只有两个字:不报。
关于庄田,原就是明朝的一项秕政,《明史·食货志》:
明时草场颇多,占夺民业。而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太祖赐勋臣、公侯、丞相以下庄田,多者百顷,亲王庄田千顷。……宪宗即位,以没入曹吉祥地为宫中庄田,皇庄之名由此始。其后庄田遍郡县。给事中齐庄言:“天子以四海为家,何必置立庄田,与贫民较利?”弗听。弘治二年,户部尚书李敏等以灾异上言,畿内皇庄有五,共地万二千八百余顷……武宗即位,逾月即建皇庄七,其后增至三百余处,诸王外戚求请及夺民田者无算。
及至世宗以外藩入承大统,御极之初,力除弊政,正德以来侵夺的民田,还给百姓的很多;又废除皇庄的名目,改称“官地”,征银解部。穆宗更进而定“世次递减之限”,好比爵位降封那样,勋臣受赐的官田,每继承一次,减少若干,一直减至二百顷为度。同时规定,不论什么人的田都要纳税,否则没收,所以“民害少衰止”。
到了神宗手里,赉予过侈,求无不获。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的庄田,虽经群臣力争,减半两万顷,仍旧是个破天荒的巨数。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福王终于赴河南就国
二十、福王终于赴河南就国
因为河南的良田不足两万顷,在山东、湖北另外再找田补充,这下又给那两省的百姓带来了极大的灾难。福王府的“伴读”、“承奉”等官,驿骑四出,所至骚动。照会典所载,王府的赐田仍由原来的佃户耕种,每亩征银三分,作为租税,这原是古代封建“衣租公税”之制,历代奉行不改。而福王要自己管业,自己派出人去清丈、划界,借故断人家田地的水道、挖人家的坟墓,借以敲诈勒索,地方官纷纷奏陈,一概不得要领。
这样搞了有半年才大致定局,湖广的田不足,又减一千顷,福王实得庄田一万九千顷。就在这时,又发生了一场风波,《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六月己丑,锦衣卫百户王日乾讦奏奸人孔学与皇贵妃宫中内侍姜、庞、刘诸人,请妖人王子诏诅咒皇太子,刊木像圣母、皇上钉其目,又约赵思圣在东宫侍卫,带刀行刺。语多涉郑贵妃、福王。叶向高语通政使,具参疏与日乾奏同上之。向高密揭:“日乾、孔学皆京师无赖,诪张至此,大类往年妖书。但妖书匿名难诘,今两造俱在法司,其情立见,皇上第静俟,勿为所动,动则滋扰。”上初览日乾疏,震怒,及见揭,意解,遂不问。东宫遣取阁揭,向高曰:“皇上既不问,则殿下亦毋庸更览。”太子深然之。
这是郑贵妃的亲属及她宫中太监所设的一条“苦肉计”,目的在平地起风波,预备指东宫诬陷郑贵妃。这样做法,往深处看,可以导致废立;往近处看,有了纠纷,福王便可借故不就国。过去匿名者所散布的“忧危竑议”、“续忧危竑议”等所谓“妖书”,指神宗虽立东宫而终必见废,用意是一样的。“妖书”案发生时,正为沈一贯当政,他想借此打击同僚,几兴大狱。而叶向高则能洞烛其奸,加以神宗不愿多事,于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到了第二年——万历四十二年,福王终于不能不就国。
亲王就国见太子辞行,照规矩,太子坐受四拜;而福王就国,太子常洛特别客气,起立辞谢,受了两拜,又执手送至宫门,殷殷话别。此亦出于叶向高的调护。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福王最后被流寇杀死
二十一、福王最后被流寇杀死
太子这样做法是受了叶向高的教导,目的是要争取郑贵妃的好感,使他能够处于比较安全的地位。果然,太子这番友爱,神宗和郑贵妃都非常高兴,而且也颇感意外,想不到太子居然丝毫不念旧恶。
在福王临走以前,神宗和郑贵妃对爱子的难舍难分,不但帝王之家空前绝后,就是求之于民间亦所罕见。据正史及野史记载,有如下的过程:
一、郑贵妃想留福王不遣,找到一个理由,说留他过了太后万寿再走。李太后不领她的情,说是:“你要留福王为我拜生日,我的潞王是不是也可以叫他入朝呢?”郑贵妃语塞。按:潞王是李太后的小儿子。
二、临行以前,父母惜别爱子,不知哭了多少场。明朝从太祖手里立下的规矩,亲王难得入朝,两王不相见,平时亦不得出城,限制其行动极严;此时约定福王三年一朝,而三年也有千日,时间还是太长,于是彼此又为会少离多而哭。
三、崇祯朝,白头宫女为思宗及田妃话万历旧事,说福王已经出宫,神宗及郑贵妃难以割舍,三次召还,每次留数日再遣行。
四、宰相要见神宗一面,难于上天;而福王留京的王府官员,特准“通籍中左门”,要见皇帝有所陈述,“朝上夕报可”。按:通籍的制度起于汉朝,意谓持有出入宫廷的通行证。
因为有这样的特权,走福王的门路是最靠得住的,《明史·福王传》:
福藩使通籍中左门,朝上夕报可,四方奸人亡命,探风旨走利如鹜,如是者终万历之世。
而福王在洛阳所务:
日闭阁饮醇酒,所好唯妇女倡乐。秦中流贼起,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间籍籍谓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援兵过洛者,喧言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方家居,闻之惧,以利害告,常洵不为意。
如是享了整整二十年的福,到了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河南,洛阳城内的守军勾结流贼,以致城陷,福王常洵遇害,死状极惨。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洪承畴调蓟辽备边
二十二、洪承畴调蓟辽备边
按:明末流寇旋起旋灭,至崇祯元年十一月陕西高迎祥自称“闯王”开始,终以亡明。高迎祥的外甥就是李自成,他承袭了“闯王”的名号,所以亦称“李闯”。思宗先后命杨鹤、陈奇瑜、洪承畴办贼。杨鹤主抚,陈奇瑜再抚,与虎谋皮,贼势坐大;洪承畴则与陕西巡抚孙传庭追击不舍。崇祯九年七月,孙传庭在陕西盩屋活捉高迎祥,献俘阙下,凌迟处死。贼党共推李自成为“闯王”。崇祯十一年春天,洪、孙联军大破闯贼,李自成只剩下刘宗敏等十八骑,窜伏函谷道中深山,做抢劫行人的小强盗。这一年张献忠亦为左良玉所败而投降,局面本已好转,但内忧未弭,边患又亟——清太宗由善峰入关,蹂躏畿辅,京师戒严。洪承畴调蓟辽总督备边,孙传庭被劾下狱,委熊文灿办贼,陷杨、陈的覆辙而变本加厉,终于送了大明天下,凡此皆出于杨嗣昌的调度。
杨嗣昌是杨鹤的儿子,其时任兵部尚书,深得思宗的信任。明朝的六部权重,而以吏、兵两部为尤甚。兵部尚书称为“本兵”,命将调兵,策定战略,集军政、军令大权于一身,仿佛以国防部长兼参谋总长。杨嗣昌才具有限,而最大的缺点是与思宗犯了同样的毛病:苛责他人,而又无知人之明。信任熊文灿即是件很莫名其妙的事,因为熊文灿主抚,而杨嗣昌主剿,在根本上就是矛盾的。
孟心史先生的《明代史》述熊文灿:
文灿贵州永宁卫人,徙家蕲水,由进士历官至布政司,崇祯元年以福建布政司就迁巡抚。福建濒海多盗,郑芝龙为盗魁,颇愿受抚,当事谕降之。文灿至,善遇芝龙,使为己用。芝龙屡败他盗,文灿以功擢总督两广军务,仍借芝龙力。最后,击海盗,刘香死,盗尽平,时崇祯八年。文灿官闽广久,积赀无算,厚以珍宝结权要,谋久镇岭南。会帝疑刘香未死,且不识文灿为人,遣中使假广西采办名,往观之。文灿厚有所赠遗,留饮十日,中使喜。
这不是很好吗?“久镇岭南”的愿望,看来一定可以达到;哪知酒能误事,熊文灿酒酣耳热,意气慷慨之时,吹了几句牛,就此搞出一场大麻烦,不但误国,他自己也送了性命。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酒后大言弄巧成拙
二十三、酒后大言弄巧成拙
当时是谈到中原寇乱,熊文灿拍桌大骂庸臣误国,慷慨自言:“如果是我去,何致使鼠辈横行?”那太监一听他这话,大为兴奋,站起来说道:“老实奉告,我不是往广西采办什么,而是奉旨来考察熊先生的情形。我公真是才大如海,非我公不足以办贼!”
熊文灿做梦也想不到有此一着,大悔失言,酒也醒了,于是说了剿治流寇的“五难四不可”,其中主要的“难”处是要重兵、要巨饷,作为遁词。
那太监同样也是做梦都想不到熊文灿根本不肯离开岭南到中原去剿匪,只当他说的都是真话,当时拍胸脯担保:“不要紧,见了皇上,我替你力请。只要皇上肯允许你的要求,你就不必再辞了。”
弄巧成拙,事情搞成僵局,熊文灿只好硬着头皮答应。太监回京,果然照他所说,奏报思宗。这时有个湖北蕲水人叫姚明慕,与熊文灿是亲戚,跟杨嗣昌也是好朋友;他是东宫的官属,宫内的消息很灵通,晓得了这件事,便劝杨嗣昌保荐熊文灿,说熊有“内援”,保荐了他,不但先意承旨,可得皇上的欣赏,且将来可结熊文灿为奥援。杨嗣昌采纳了他的建议,一荐就准,于是熊文灿以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的官衔“总理南畿河南山西陕西湖广四川军务”。
受命以后,熊文灿即请调左良玉一军归属节制,另募粤军及“乌蛮”精于火器者一两千人作为亲军,弓刀甲胄,色色整齐,军容甚壮。经过庐山,他去看一个法名空隐的和尚,两人有如下一段对话:
僧:“公误矣!”(熊文灿屏人问故。)
僧:“公自度能制贼死命乎?”
熊:“不能。”
僧:“诸将有可属大事、不烦指挥而定者乎?”
熊:“未知如何也。”
僧:“上特以名使公,厚责望;一不效,诛矣!”
熊(却立良久):“抚之如何?”
僧:“吾料公必抚。然流寇非海寇比,公其慎之。”
空隐的警告,熊文灿未能记取。初到安庆,招降张献忠有效,对自己的做法益发有信心了;又倡行坚壁清野之策,说把百姓与粮食移入城内,寇无所掠自当退去。以对付外敌入侵的办法对付流寇,荒唐可知。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李自成攻陷洛阳
二十四、李自成攻陷洛阳
思宗得奏大怒,下旨切责熊文灿,而杨嗣昌为之多方维护。到了崇祯十二年五六月间,降贼张献忠在湖北谷城复叛,罗汝才等贼共十三家群起相应。以下的演变,如《明史纪事本末》所记:
(崇祯十二年)七月,二贼(按:谓张献忠、罗汝才)合于房县,左良玉追及之,大败而还,良玉失其符印。事闻,革文灿任,仍视事;降良玉职,戴罪杀贼。初,文灿与大学士杨嗣昌深相结纳,嗣昌冀文灿成功以结上知。文灿既偾,嗣昌内不自安,请督师南讨,上甚慰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