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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楼的客厅里,瘦高的保姆正弯着腰在拖地板。大概是听到萍子下楼的动静,抬起身来,黑瘦的脸上绽放着明亮的笑容,完全不同于昨天傍晚的拘谨。
“萍子小姐真早呀!”
萍子衣冠不整,笑容可掬,顺口说“阿姨早!”
站在已经被擦得溜光的石榴红大理石板上,萍子又突然对保姆来了兴趣。她觉得她的普通话说得还很不错,没有一般闽南人特有的口音,还有那阳光般明亮的笑容,都给了萍子好心情。萍子走到她的身边和她聊起来。阿姨却对萍子这种心血来潮的平易近人的热情明显的不适。她拖地的姿势显得有些僵硬。拖把的一伸一缩之间的动作失去了原有的和谐,好象在中间的哪一个环节出现了差池,从而让人感觉不是劳动者的手有隐疾就是拖把在闹别扭。使得拖把在地上的表现磕磕绊绊,扭扭捏捏的,让人觉得有些惺惺作态。阿姨的表情就是这样的一副讪笑。她说,萍子小姐,你要不要先去梳洗一下,我把早饭给你端来?
萍子完全没有顾上阿姨和拖把的难堪。她意兴盎然的说:不急不急,我等姑姑起来一起吃。阿姨似乎失去了摆脱困境的良方,一时间竟发起呆来。萍子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有些冒昧,急忙说:阿姨没关系的啦!你干你的活,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阿姨笑了笑,又开始拖地板了。
萍子说:“阿姨,你的普通话说得好呀。你老家是哪里呢?”阿姨说,她是龙岩的,不过在这里已经做了快十年了,都是给大户人家做。
“我姑姑是怎么找到你的呀?”
“是她家原来的阿姨介绍我过来的,我妈妈和她原来是结拜的姐姐。她说她做不了了,儿子也要她回去了。”
“是这样。你来这里做多久了,一个人整理这么一所大房子也很累的吧?”
“我现在也才四十二岁,做这些不能说是累了。你姑姑可是个好人,她按我的要求给我付工钱,还说我一个人管那么多事太辛苦了,另外还请了钟工,每星期都来做一次大扫除。平常,我也只是做一点简单的清洁工作,上街买点东西,煮饭就是了。原来,院子里头的那些花草也有花店的人来专门护,是我让大小姐辞掉的。好多花草我都养过了,没养过的我也去向人请教过,我也可以把她们护理得好好的。”
“你管姑姑叫大小姐吗?”
阿姨点点头说,她总不让我这么叫,要我叫她小燕就好了,可我叫不惯,以后会慢慢习惯也有可能。我在这里做了两个月了,就是在自己家里也没有这么自由的。大小姐总是把我当自己人一样。她不象别的东家,对我们做保姆的总是提防着,她非常信任我,她说如果不相信我,她就不会让我来了。
阿姨继续说,原来的阿姨带了我有一个月才走的。本来大小姐不肯让她回去,要她在这里养老,说是在你们家做了几十年,就和自己的母亲一样。可她的儿子要她回去。临走前,她一再交待我要好好照顾我们小姐,不然,她对不起下世的先生和夫人。
“姑姑真幸福呀!大家都那么疼她。”萍子情不自禁的感叹道,“对了,你姓什么呀?”
“我姓黄。草头黄”,阿姨停下来,拖把拄在地上,若有所思的看着楼梯口,又说“不知道为什么,大小姐其实不开心。她虽然总是对人很好,很温和,总是在笑着,可她有很重的心事。”
“你怎么知道?我和她那么接近都没看出来!”萍子很惊讶。
黄阿姨睁大眼说,我以前没见过你呢,你常来吗?
萍子说:“我爷爷奶奶不在后,我在这里和她住了三年呢!我在这里读书的啦。”
“你没看出来也不奇怪,你还小,怎么能理会她的心事呢!”
“我发现她常常一个人发呆,有时,坐在房里也不开灯,就那样黑灯瞎火的坐着。真让人看了心疼。难怪原来那个阿姨走时,说让我好好照顾小姐,还不住的抹眼泪。她说她不舍得离开小姐,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这么过。”
“可能是你爷爷奶奶走了,对她打击很大。还没结婚,父母都不在了,是好可怜的。还好有三少爷和她相依为命。”黄阿姨看着窗外叹了口气,“唉!怎么说呀,跟我们农村的人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是不能比的。”她紧紧地盯住萍子,好象要从萍子好奇又不以为然的表情中寻得答案。“突然失去了自己的父母,热闹繁华的一大家子人都散了,感情上的苦应该和平常人是一样的喽。”
萍子觉得心里有些闷闷的,便对阿姨笑笑说:你忙吧,我去梳洗一下。
她急冲冲的闯入洗手间,把所有的灯都打开,面对着镜子发呆。
慢慢的,萍子把头向前倾了倾,把脸朝镜子的跟前凑近了一些,使劲的睁着眼睛,发现自己因睡眠不足,眼底躺着几条放肆的血丝;眼皮也有些营养不足般的浮肿。还好,不是很严重!看来这就是年轻的好处之一。她低下头把睡袍的袖子都卷得高高的,捧了一捧冷水往脸上泼,浑身打了个激凌,手臂上都是鸡皮疙瘩。这一刺激,脑子清醒了不少。她双手撑在洗脸台上,用眼光紧紧的挤压着镜中的萍子,好象要从她的胸膛里挤出几缕愧疚来,对姑姑的愧疚。以往的日子里,她从来只是因为自己有一个最好的小姑姑而感觉幸福,把她当成了一种依赖,几乎是象依赖妈妈一样的依赖姑姑。甚至,自己对姑姑的依恋程度远远胜于对自己母亲的依恋。至懂事以来,几乎所有的烦心事,没有不告诉姑姑的,没有一次没有得到她的抚慰。姑姑,在萍子的心目中,是完美的。她美丽,优雅,宽容,温柔,富有,博学,只要向她请教,总是无所不知!那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人呀,她是可以主宰自己命运的。
可是,今天,她才发现生活的另一个侧面。姑姑有自己的痛苦和伤悲。回想起来,自爷爷奶奶去世后,自己的父母和远在上海的叔叔婶婶,包括自己,什么时候关心过她的生活和情感呢?妈妈始终念念不忘的,就是两位老人把那么一幢大房子留给了姑姑,留给三叔的公司也还有姑姑的股份!妈妈总在向爸爸抱怨:老爷子也太偏心了。从小耳濡目染,受妈妈的影响太深,对财富有一种天然的难以抗拒的欲望。就象自己在黄晓松和李海英的问题上摇摆不定一样,总是有一个问题紧紧的纠缠着自己:和谁结婚才不会受苦。也就是说和谁在一起才能拥有更富裕的生活。她知道,母亲是不会给她多少嫁妆的。除了哥哥,自己和妹妹都不会从中受益。她也似乎永远不会理解自己的母亲:她好象生来就是为钱而活,她活着的唯一目的好象就是为了赚钱,控制钱。无论谁要从她手里拿走钱,都是她的痛苦,包括爸爸。哥哥可能除外。
在别人眼里,萍子完全是一个富家小姐。只有在妈妈眼里不是。怎么可能会是富家小姐呢!他们整天为生意奔忙,家里就剩三个孩子,妈妈也拒绝请保姆。爸爸是没有权利说话的,只好把萍子当零时保姆使用。印象中好象爷爷干涉过一回,说不请保姆就自己在家照顾孩子。被妈妈很不客气的顶了回去。妈妈说:既然是我们自己过日子,就让我们自己做主;生意上的事,你的儿子又做不了主,只有我在一旁帮着才行。似乎还说过如果爷爷愿意,帮我们家请个保姆她也不反对之类的话。把爷爷气得指天发誓再不管我们家的事。萍子知道,妈妈在吴家并不受欢迎。特别是奶奶,在萍子的记忆里,她几乎没有和妈妈说过话。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这对妈妈是极不公平的。我刚懂事,妈妈就告诉我,说爸爸家的人都看不起她。这所有的人,除了爸爸,应该是包括了姑姑在内的吴家的人。
自懂事以来,我就感觉到我和妈妈的关系,不仅仅是普通的母女关系。除了血亲,我们好象还是朋友。我和哥哥在上幼稚园大班以前,几乎是在乡下的外婆家渡过的。那时关于母亲的记忆,倘若有的话,也仿佛布鲁斯特笔下偶然在下午出现的月亮,象一朵白云,苍白而无光彩的在天空中漂浮,从未给过我任何皎洁明亮的印象。我和哥哥都没上过小班和中班,只是象征性的上了一年大班,紧接着就是一年级。我开始上学的那一年,妈妈来乡下把我和外婆一同接回了城里的一栋三层楼带小院落的房子里住下了。那时,我才知道,为什么外婆总是在我和哥哥被表哥表姐们的“你们不是我们家的人,不要住在这里,滚出去”的驱逐之后,把我们搂在怀里说:“他们懂得什么,乐乐和萍子的家都在城里,是好漂亮的楼房喽!”那时唯一的感觉就是,我们真的有一栋城里的房子可以住了,没有人会叫我们滚出去了。在我和哥哥回城的第二年夏天,妹妹出生了。从此,在我上初中以前,外婆很少再回乡下去。我们兄妹三个,总是在每个周末和爸爸去看爷爷奶奶。偶尔爸爸因工作不在家时,就有人开车来接我们,周日再把我们送回来。每次这样的探访,妈妈总有足够的理由缺席。到了爷爷那里,好象也没有人因此而不快。我们兄妹,我怀疑还有爸爸,都对妈妈从来不去探望二老这种行为看成是顺理成章的,那种自然就象是晚上过完白天来了,白天走了就是晚上一样,令人无法置疑。
妈妈把我当朋友,我怀疑是从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开始的。
外婆尽管在我们家住了足足的六年,可她和妈妈从来没有什么时候坐下来谈心。妈妈和外婆,除了一般的理节性问候,看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好说。我听得最多的,就是“妈,先吃饭吧”或者“妈,该洗澡了”,还有一句“妈,我回来了”。和“妈,我回来了”这句频率等同的另外一句与我有关。
“萍子——”这是刻意的拉长声调,一旦有了回应,就有了紧接下来的一句“你哥呢?”现在想来,我怀疑我的母亲从来没有把我当一个孩子看待。准确一点,或者说自她把我兄妹从外婆家接回来后,我在她心里就已经是个什么都该懂的成人了。我觉得,我是除却她本人以外比爸爸都更了解他们的恋爱史和婚姻史的第三者。在上初中以前的五六年时间,我一度为此自豪不已,我蛊信,我是最了解我妈妈的。为此,我觉得,在这个家里,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我的地位和份量都是哥哥和妹妹所难比拟的。我想,我没有任何理由不为我亲爱的妈妈分忧解难。除了上课做作业,我的所有心思都在妈妈身上。可怜的妈妈,她是多么需要别人的关心和爱护!
妈妈六岁就失去了父亲。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失去了主心骨的外婆,只好把三个孩子丢在家里,去生产队挣工分。妈妈也挑起了带两个弟妹的重任。看着别人的孩子有机会上学,她只有暗暗羡慕的份,实在被渴望煎熬得彻夜不眠之后,她终于做出了一个对她的人生绝对具有转折性意义的决定:用背带把还嗷嗷待哺的妹妹背在背上,一手牵着弟弟,在洗完一家人的脏衣服之后,走到一里之外的小学,站在窗户下听老师上课。风雨无阻。有好几次,由于听得入神,手上牵着的弟弟走丢了而毫不知觉。她这种强烈的读书欲望,终于感动了老师,他主动上她家去请求外婆让她上学。外婆很为难,她去上学了,幼小的弟妹怎么办呢?老师说,允许她背着妹妹带着弟弟去上学,只是弟弟也需要交一快钱的学费,因为他也要占一个人的座位。虽然,多交一快钱,不是太大的开销,可对当时的外婆而言也是不堪重负的。她在田地里拼了命干,一天的工分也只值两毛钱呀!所幸的是,弟弟并不象姐姐那样把读书当作是第二生命一般,他丝毫也感觉不到坐在那破屋子里念念有词有什么好玩,他喜欢到外面去玩。所以,在教室里坐了一年之后,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了,他就心满意中足的脱离姐姐和妹妹,单独行动了。就这样,妈妈带着妹妹终于小学毕业了。又以学区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县一中。
这是妈妈人生中的第二次重大转折。她终于如愿以偿的离开了充满苦难回忆的乡村。外婆亲自送她进了城。把她安顿好后说——
我们不能和别的同学比吃和穿,你要争气好好读书。不要想家,没事不要回来,一来可以省下路费,二来也可以多一点时间读书。只要有人会来县城,我就会寄他们带米和咸菜给你。
说完又塞给她五块钱,叫她要省着花,能省的就省。捡要紧处花。
妈妈说,当时的五块钱可是一笔大数目。初中一年级一学期的学杂费也才七块钱呢!虽然妈妈并不渴望回到乡下去,可生平第一次离家那么远,还是要在夜深人静时,躺在双层木架床上想她劳苦的母亲,在她背上长大又特别听话的小妹和不爱读书的弟弟,想到动情处,便躲在被窝里悄悄的流泪,却不敢伸手去抹,因为旁边还睡着另一个游子,生怕惊动了人家。其实,谁知道,她是不是也在流泪呢!
泪,总是起由眼角,顺着两边发鬓,一路畅通无阻的流到了耳垂,无一例外的在那圆软处有稍纵的停留,她就是在那样的时刻听到了思念的声音涩涩地滑进了细长的脖颈。很凉。象窗外如水的冷月。她说她知道,已经是初冬了。
这样的心绪,不由分辨地消失在每一个清晨起床号子里。每一个从起床到上床之间的日子,都是有序,紧张而快乐的。她热爱这样的日子,在这样的日子里,她如饥似渴地攫取自己所要的一切!她要凭自己的聪明和勤奋永远的摆脱曾经苦难的童年,义无反顾的向城市进发。晚自习结束后,回到寝室的时候,关于家里的所有记忆又如约而至。她说,在第一个学期的每一个夜晚,都是思念的,忧伤的;同时还是无序的,跳跃的。就象一首感伤意味浓厚的抒情诗。这种快乐和忧伤,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彼此转换,互不干涉甚至无法沟通,摆着一付两不相欠的面孔。这样的一种不同情绪的分离,常常让她无法理解,可她似乎也不想去理解,所以便让她放任自流的相辅相成,就象每一个日子都必然有白天和黑夜一样,不需要人给它什么理由。
一切都如她所愿。初中毕业后,已经十七岁的妈妈以全县名列前矛的成绩考上了集美轻工业学校的财会专业。第二年,她结识了在集美财经专科学校读书的吴逸风,他后来成了我的爸爸。他们是在一次联谊舞会上认识的。
上了中专以后,她才知道,第一次送女儿进城读书,把身上所有残存的财富—五块钱掏给了她之后,外婆用了一天的时间走过了从县城到乡村的七十里路。路上渴了饿了,就捧一捧路边山涧的泉水往肚里灌。她坐在海边,默默地发下重誓:要让那种日子永远成为过去。
艰苦的生活,刻苦忘我的学习,使她身体的发育稍稍迟于同龄的女孩,可丝毫不影响她最终出落成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就仿佛倒春寒,无论再怎么春寒料峭,也阻挡不了大地扑进春天的浪漫怀抱——春暖花开!妈妈的美丽,从她的户口迁入城市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如春花般徐徐绽放。遗传的魅力经久不衰。妈妈从早逝的外公那儿遗传了身高,得了一米六五的标致身材,又得到外婆美貌的真传。起初,身子或许过于单薄,可到了轻工学校后,也许是精神和思想的放松与解放,面色渐渐红润起来,身子慢慢丰满挺拔起来,原来干涩枯黄的两条小辫子也在不知不觉中突然乌黑柔亮起来了。十八岁的妈妈,远远没有预见到自己的美丽对那些青春学子有多大的杀伤力。
吴逸风那时还是大一的新生,虽然才十七岁,却是人高马大,面貌英俊,文质彬彬。属白面书生一类,他学的专业是商业会计,也属财会一类,所以在联欢会中,和妈妈分在了同一组。妈妈说,那时她已经是二年级的老生了,早就不会怯场。可那天还是有些怯怯的,大概是因为自己毕竟还个中专生,而对方是大专生的缘故吧。联欢会进行到高潮的时候,吴逸风过来邀请妈妈跳舞,她说当时只想拒绝,可又怕被他小看了,便硬着头皮下了舞池。可怜的妈妈,根本搞不懂交谊舞是怎么一回事,更别提什么圆舞曲是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