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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神气存亡论(十二)
属性: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善乎神之为义,此死生之本,不可不察也。以脉言之,则
脉贵有神。《脉法》曰∶脉中有力,即为有神。夫有力者,非强健之谓,谓中和之力也。大
抵有力中不失和缓,柔软中不失有力,此方是脉中之神。若其不及,即微弱脱绝之无力也。
若其太过,即弦强真藏之有力也。二者均属无神,皆危兆也。
以形证言之,则目光精彩,言语清亮,神思不乱,肌肉不削,气息如常,大小便不脱,
若此者,虽其脉有可疑,尚无足虑,以其形之神在也。若目暗睛迷,形羸色败,喘急异常,
泄泻不止,或通身大肉已脱,或两手寻衣摸床,或无邪而言语失伦,或无病而虚空见鬼,或
病胀满而补泻皆不可施,或病寒热而温凉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沉迷烦躁,昏不知人,
或一时卒倒,即眼闭口开,手撒遗尿。若此者,虽其脉无凶候,必死无疑,以其形之神去也
。
再以治法言之,凡药食入胃,所以能胜邪者,必赖胃气施布药力,始能温吐汗下以逐其
邪。若邪气胜,胃气竭者,汤药纵下,胃气不能施化,虽有神丹,其将奈之何哉。所以有用
寒不寒,用热不热者,有发其汗而表不应,行其滞而里不应者,有虚不受补,实不可攻者,
有药食不能下咽,或下咽即呕者。若此者,呼之不应,遣之不动,此以脏气元神尽去,无可
得而使也,是又在脉证之外亦死无疑者。
虽然,脉证之神,若尽乎此,然有脉重证轻而知其可生者,有脉轻证重而知其必死者,
此取证不取脉也。有证重脉轻而必其可生者,有证轻脉重而谓其必死者,此取脉不取证也。
取舍疑似之间,自有一种玄妙。甚矣,神之难言也。能知神之缓急者,其即医之神者乎。
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君火相火论(十三)
属性:余向释《内经》,于君火以明,相火以位之义,说固详矣,而似犹有未尽者。及见东垣
云∶相火者,下焦包络之火,元气之贼也,丹溪亦述而证之。予闻此说,尝掩口而笑,而觉
其不察之甚也。由此兴感,因再绎之。
夫《内经》发明火义,而以君相明位四字为目,此四字者,个个着实,是诚至道之纲领
,有不可不阐扬其精义者。亦何以见之?盖君道惟神,其用在虚;相道惟力,其用在实。故
君之能神者,以其明也;相之能力者,以其位也。明者明于上,为化育之元主;位者位于下
,为神明之洪基。此君相相成之大道,而有此天不可无此地,有此君不可无此相也,明矣。
君相之义,岂泛言哉!
至若五运之分,各职其一,惟于火字独言君相,而他则不及者何也?盖两间生气,总曰
元气,元气惟阳为主,阳气惟火而已。第火之为用,其道最微,请以火象证之。如轻清而光
焰于上者,火之明也;重实而温蓄于下者,火之位也。明即位之神,无明则神用无由以着;
位即明之本,无位则光焰何从以生。故君火之变化于无穷,总赖此相火之栽根于有地,虽分
之则一而二,而总之则二而一者也。此君火相火之辨。凡其为生化,为盛衰,为本末,重轻
攸系,从可知矣。人生所赖者惟此,故《内经》特以为言。
然在《内经》则但表其大义,原无分属之条,惟《刺禁论》曰∶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此固隐然有相火所居之意。故后世诸家咸谓相火寄在命门,是固然矣。然以予之见,则见君
相之义,无藏不有。又何以辨之?盖总言大体,则相火当在命门,谓根 在下,为枝叶
之本也。析言职守,则脏腑各有君相,谓志意所出,无不从乎形质也。故凡以心之神,肺之
气,脾胃之仓廪,肝胆之谋勇,两肾之伎巧变化,亦总皆发见之神奇,使无其地,何以生此
?使地有不浓,何以蕃此?此皆从位字发生,而五脏各有位,则五脏亦各有相,相强则君强,
此相道之关系,从可知矣。故圣人特命此名,诚重之也。而后人指之为贼,抑何异耶!此万
世之疑窦,故予不得不辨。
或曰∶是若谬矣。第彼之指为贼者,亦有深意。盖谓人之情欲多有妄动,动则俱能起火
,火盛致伤元气,即所谓元气之贼,亦何不可?予曰∶此固邪正之歧,最当明辨者也。夫情
欲之动,邪念也,邪念之火为邪气。君相之火,正气也,正气之蓄为元气。其在身家,譬之
产业,贤者能守之。不肖者能荡之。罪与不罪,在子孙之废与不废, 基何与焉?相火
之义亦犹此耳。夫既以相称之,而竟以贼名之,其失圣人之意也远矣。且凡火之贼伤人者,
非君相之真火,无论在内在外,皆邪火耳。邪火可言贼,相火不可言贼也。矧六贼之中,火
惟居一,何二子独知畏火,其甚如是,而并昧邪正之大义,亦何谓耶?予闻其言,固知其错
认面目矣,不觉因而失笑。
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先天后天论(十四)
属性:人生于地,悬命于天,此人之制命于天也。栽者,培之。倾者,覆之。此天之制命于人
也。天本无二,而以此观之,则有天之天者,谓生我之天,生于无而由乎天也;有人之天者
,谓成我之天,成于有而由乎我也。生者在前,成者在后,而先天后天之义,于斯见矣。故
以人之禀赋言,则先天强浓者,多寿;先天薄弱者,多夭。后天培养者,寿者更寿;后天斫
削者,夭者更夭。
若夫骨骼者,先天也。肌肉者,后天也。精神者,先天也。容貌者,后天也。颜色之有
辨也,苍者寿而妖者夭。嫩中有苍者吉,苍中有嫩者凶。声音之有辨也,充者寿而怯者夭。
虽细而长者吉,虽洪而促者凶。形体之有辨也,坚者寿而脆者夭。身虽羸瘦而动作能耐者吉
,体虽强盛而精神易困者凶。动静有辨也,静者寿而躁者夭。性虽若急而急中有和者吉,阳
虽若浓而阴中蕴薄者凶。至若少长之辨,初虽绵弱而渐长渐坚者,晚成之征也。气质之辨,
少年华丽而易盈易满者,早凋之兆也。是故两天俱得其全者,耆艾无疑也。先后俱失其守者
,夭促弗卜也。
若以人之作用言,则先天之强者不可恃,恃则并失其强矣;后天之弱者当知慎,慎则人
能胜天矣。所谓慎者,慎情志可以保心神,慎寒暑可以保肺气,慎酒色可以保肝肾,慎劳倦
饮食可以保脾胃。惟乐可以养生,欲乐者莫如为善。惟福可以保生,祈福者切勿欺天。但使
表里无亏,则邪疾何由而犯?而两天之权不在我乎?故广成子曰∶毋劳尔形,毋摇尔精,乃可
以长生。至矣哉,两言尽之矣。勿以此为易而忽之。
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标本论(十五)
属性:病有标本者,本为病之源,标为病之变。病本唯一,隐而难明,病变甚多,显而易见。
故今之治病者,多有不知本末,而惟据目前,则最为斯道之大病。且近闻时医有云∶急则治
其标,缓则治其本,互相传诵,奉为格言,以为得其要矣。予闻此说而详察之,则本属不经
而亦有可取。所谓不经者,谓其以治标治本对待为言,则或此或彼,乃可相参为用矣。若然
,则《内经》曰∶治病必求其本,亦何谓耶?又经曰∶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
,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又
曰∶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
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本。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
生他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生烦心
者治其本。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由此观之,则
诸病皆当治本,而惟中满与小大不利两证当治标耳。盖中满则上焦不通,小大不利则下焦不
通,此不得不为治标以开通道路,而为升降之所由。是则虽曰治标,而实亦所以治本也。自
此以外,若以标本对待为言,则治标治本当相半矣。故予谓其为不经者此也。然亦谓其可取
者,则在缓急二字,诚所当辨。然即中满及小大不利二证,亦各有缓急。盖急者不可从缓,
缓者不可从急。此中亦自有标本之辨,万不可以误认而一概论也。今见时情,非但不知标本
,而且不知缓急。不知标本,则但见其形,不见其情。不知缓急,则所急在病,而不知所急
在命。故每致认标作本,认缓作急,而颠倒错乱,全失四者之大义,重命君子,不可不慎察
于此。
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求本论(十六)
属性:万事皆有本,而治病之法,尤惟求本为首务。所谓本者,唯一而无两也。盖或因外感者
,本于表也。或因内伤者,本于里也。或病热者,本于火也。或病冷者,本于寒也。邪有余
者,本于实也。正不足者,本于虚也。但察其因何而起,起病之因,便是病本,万病之本,
只此表里寒热虚实六者而已。知此六者,则表有表证,里有里证,寒热虚实,无不皆然。六
者相为对待,则冰炭不同,辨之亦异。凡初病不即治,及有误治不愈者,必致病变日多,无
不皆从病本生出,最不可逐件猜摸,短觑目前。经曰∶众脉不见,众凶弗闻,外内相得,无
以形先。是诚求本之至要也。苟不知此,必庸流耳。故明者独知所因,而直取其本,则所生
诸病,无不随本皆退矣。
至若六者之中,多有兼见而病者,则其中亦自有源有流,无弗可察。然惟于虚实二字总
贯乎前之四者,尤为紧要当辨也。盖虚者本乎元气,实者由乎邪气。元气若虚,则虽有邪气
不可攻,而邪不能解,则又有不得不攻者,此处最难下手。但当察其能胜攻与不能胜攻,或
宜以攻为补,或宜以补为攻,而得其补泻于微甚可否之间,斯尽善矣。且常见有偶感微疾者
,病原不甚,斯时也,但知拔本,则一药可愈,而庸者值之,非痰曰痰,非火曰火,四路兜
拿,茫无真见,而反遗其本。多致轻者日重,重者日危,而殃人祸人,总在不知本末耳
。甚矣!医之贵神,神奚远哉!予故曰∶医有慧眼,眼在局外;医有慧心,心在兆前。使果能
洞能烛,知几知微,此而曰医,医云乎哉?他无所谓大医王矣。
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治形论(十七)
属性: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使吾无身,吾有何患?余则曰∶吾所以有大乐者
,为吾有形。使吾无形,吾有何乐?是可见人之所有者唯吾,吾之所赖者唯形耳!无形则无吾
矣,谓非人身之首务哉。第形之为义,其义甚微,如言动视听,非此形乎?俊丑美恶,非此
形乎?勇怯愚智,非此形乎?死生安否,非此形乎?人事之交,以形交也。功业之建,以形建
也。此形之为义,从可知也。奈人昧养形之道,不以情志伤其府舍之形,则以劳役伤其筋骨
之形。内形伤则神气为之消靡,外形伤则肢体为之偏废。甚至肌肉尽削,其形可知,其形既
败,其命可知。然则善养生者,可不先养此形,以为神明之宅,善治病者,可不先治此形,
以为兴复之基乎。
虽治形之法,非止一端,而形以阴言,实惟精血二字足以尽之。所以欲祛外邪,非从精
血不能利而达;欲固中气,非从精血不能蓄而强。水中有真气,火中有真液,不从精血,何
以使之降升?脾为五脏之根本,肾为五脏之化源,不从精血,何以使之灌溉?然则精血即形也
。形即精血也,天一生水,水即形之祖也。故凡欲治病者,必以形体为主;欲治形者,必以
精血为先,此实医家之大门路也。使能知此,则变化可以无方,神明自有莫测。
然用此之法,无逾药饵,而药饵之最切于此者,不过数味之间,其他如性有偏用者,惟
堪佐使而已。亦犹饮食于人,凡可口者,孰无资益,求其纯正无损而最宜于胃气者,则惟谷
食,类可见矣。或问余以所宜者,果属何物?余则难以显言之。盖善吾言者,必如醴如饴,
而不善吾言者,必反借此为射的,以资口吻之基矣。余故不能显言之,姑发明此义,以俟有
心者之自悟。
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脏象别论(十八)
属性:脏象之义,余所类于经文者不啻详矣,然经有所未及,而同中有不同,及有先同后异者
,俱不可以不辨也。夫人身之用,止此血气。虽五脏皆有气血,而其纲领,则肺出气也,肾
纳气也,故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本也。血者水谷之精也,源源而来,而实生化于脾,总统
于心,脏受于肝,宣布于肺,施泄于肾,而灌溉一身。所谓气主嘘之,血主濡之,而血气为
人之橐 ,是皆人之所同也。若其同中之不同者,则脏气各有强弱,禀赋各有阴阳。脏有强
弱,则神志有辨也,颜色有辨也,声音有辨也,性情有辨也,筋骨有辨也,饮食有辨也,劳
役有辨也,精血有辨也,勇怯有辨也,刚柔有辨也。强中强者,病其太过,弱中弱者,病其
不及。因其外而察其内,无弗可知也。禀有阴阳,则或以阴脏喜温暖,而宜姜、桂之辛热;
或以阳脏喜生冷,而宜芩、连之苦寒。或以平脏,热之则可阳,寒之则可阴也。有宜肥腻者
,非润滑不可也;有宜清素者,惟膻腥是畏也。有气实不宜滞,有气虚不宜破者。有血实
不宜涩,有血虚不宜泄者。有饮食之偏忌,有药饵之独碍者。有一脏之偏强,常致欺凌他脏
者。有一脏之偏弱,每因受制多虞者。有素挟风邪者,必因多燥,多燥由于血也。有善病湿
邪者,必因多寒,多寒由于气也。此固人人之有不同也。其有以一人之禀而先后之不同者,
如以素禀阳刚而恃强无畏,纵嗜寒凉,及其久也,而阳气受伤,则阳变为阴矣。或以阴柔而
素耽辛热,久之则阴日以涸,而阴变为阳矣。不惟饮食,情欲皆然。病有出入,朝暮变迁,
满而更满,无不覆矣。损而又损,无不破矣。故曰∶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
之由也。此在经文固已明言之矣。
夫不变者,常也;不常者,变也。人之气质有常变,医之病治有常变,欲知常变,非明
四诊之全者不可也。设欲以一隙之偏见,而应无穷之变机,吾知其遗害于人者,多矣。故于
此篇之义,尤不可以不深察。
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天年论(十九)
属性:夫人之所受于天而得生者,本有全局,是即所谓天年也。余尝闻之岐伯曰∶上古之人,
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
其天年,度百岁乃去。又尝闻之老子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民之生,动之
死地,亦十有三。余因此言,乃知失天之畀而不得尽其全者有如是。然则后天之养,其为在
人,可以养生家而不以此为首务乎!故常深慨于斯,而直穷其境,则若老氏所云十中之三者
,盖亦言其约耳。而三之倍倍,则尤有不忍言者,兹请得而悉之。
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可由此而生,亦可由此而死。故凡天亦杀人,有如寒暑不时,
灾荒荐至,或妖祥之横加,或百六之难避,是皆天刑之谓也。地亦杀人,则如旱潦无方,水
火突至,或阴毒最以贼人,或危险多能困毙,是皆地杀之谓也。人亦杀人,如争斗伤残,刀
兵屠戮,或嫁祸阴谋,或明欺强劫,是皆人祸之谓也。凡此三者,十中约去其几。再若三者
之外,则凡孽由自作而致不可活者,犹有六焉。何以见之?则如酒色财气,及功名之累,庸
医之害皆是也。故有困于酒者,但知米汁之味甘,安思曲 之性烈?能潜移祸福而人难避也
,能大损寿元而人不知也。及其病也,或血败为水,而肌肉为其浸渍,则鼓胀是也。或湿邪
侵土,而清浊苦于不分,则泻痢是也。或血不养筋,而弛纵拘挛,甚至眩晕卒倒,则中风是
也。或水泛为涎,而满闷不食,甚至脾败呕喘,则痰饮是也。耽而不节,则精髓胡堪久醉,
阴血日以散亡,未及中年,多见病变百出,而危于此者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于色者,但图娇艳可爱,而不知倾国之说为何,伐命之说为何。故有因色而病者,
则或成劳损,或染秽恶,或相思之失心,或郁结之尽命。有因色而死者,则或以窃窥,或以
争夺,或以荡败无踪,或以惊吓丧胆。总之,好色之人必多淫溺,乐而忘返,安顾身家?孰
知实少花多,岂成瑞物,德为色胜,非薄则邪,未有贪之恋之而不招殃致败。凡受色中之害
者,吾又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于财者,止知财能养命,岂识财能杀人。故鄙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