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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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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已不是我爱过的女孩,我爱的那个人,我仍爱她,但她已被时间阻隔,留在四年之前,咫尺天涯。 

  我擦擦鼻子,想再看清楚小玉,忽然觉得有点闷,竟然暗暗打个呵欠。 

  我听得我自己说:“可以做得到。” 

  “我们打算聘你到纽约两年,你说如何?” 

  “没问题。” 

  她松一口气,“好极了。”像是相当满意,“细节可以解决?” 

  “当然,你不用理那些,那些我自己处理。” 

  她有点感激,“这次拜托你。” 

  我问……“谁想起要找我?” 

  她指指她的鼻子。 

  喝完咖啡,刚想告辞,她有朋友过来搭讪,我乘机站起来,先走。 

  我并没有一步一跳的回家,相反地我跑到刚才的店里去,买下那条鳄鱼皮带。 

  我直接到清月的写字间去找她,把礼物给她,同时把小玉提出的建议同她商量。 

  清月问:“有没有提到酬劳?” 

  “还没有,她已经说出她要说的,下一次轮到我开列条件。” 

  “你有什么要求?” 

  我坐下来,“此刻我年薪廿四万,另有四万奖金,既然来挖我的角,并且路途遥遥把我弄到罪恶之都去,又叫我两年见不到女朋友,起码五十万才有得商量。” 

  清月低下头,“钱,对他们陈家来说,真不是问题。” 

  “那下次我就说五十万。” 

  “年底我们还结婚吗?” 

  “当然,在纽约也可以结婚。” 

  清月有点犹疑,但没说什么。 

  “怎么,不放心?” 

  “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她笑,“我这个人最随缘,决不婆妈,反而你,你决定同我结婚?” 

  我摊开手,“一年前已决定。” 

  “对小玉没有留恋?”她不是试探,而是劝我想清楚。 

  “我希望我有,但真的没有,你说要不要命,四年前有谁告诉我,我会把陈小玉当普通人,我真会把他一脚踢出去,可是现在你看。” 

  原来这种激清也会过去。 

  我不胜唏嘘,还有什么是永远的呢,我竟与小玉坐下谈公事,而且头头是道,一句废话都没有,不觉兴奋,且没有温情。 

  “除出公事,有没有提到其他?” 

  “没有。” 

  “她同丈夫已经分居。” 

  “是吗?” 

  再说下去,活脱脱假撇清,不说也罢,立刻改变话题。我与清月出去吃了顿丰富的日本菜,席中再没有提到小玉。 

  小玉第二次约见我,与她公司人事部经理一起出来,我提出要求,老实说,这个价钱不算过份。 

  没想到他带来的经理顿时沉默下来,露出为难之状。 

  我不禁好奇,问他:“你心目中想付我多少?” 

  “月薪三千五美金,税项自负。” 

  我几乎喷茶,这比我目前的薪水还少,而他们的税金高达百份之三十五左右。 

  我问:“可有房屋津贴?” 

  “没有。” 

  “呵,”我说“这不行,没可能。” 

  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有看着小玉。 

  太荒谬了,这种薪酬亏他说得出口,倒也好,找再也不欠故人什么,轻松起来,伸手叫侍者替我添咖啡。 

  小玉问我:“你不能委屈点?” 

  这怎么委屈?这是我的生计,我是要吃饭的,不能做慈善。我微笑,不回答。 

  小玉再问:“你要不要想一想?” 

  我不忍把话说得太绝,“好,我考虑一下。” 

  小玉吐出一口气,“你可别想太久。” 

  “不会。” 

  事情没有结果。回到家,一个电话向清月报告详情。 

  我的感慨一言难尽,四年前给我这个机会?别说是有薪水,要我倒贴也肯去,别说是纽约,到津巴布韦也一样,只要能见到小玉,什么都肯,什么都好,什么都情愿。 

  时间的因素太重要,四年后的今日,我已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在我小小的私有土地上,我过得很好,我有公寓房子,有节储。有爱我的女朋友,有稳定的职业,我又天生不是贪心好胜的人,相当满足目前的状况,小玉对我来说,已失去当年的魅力。 

  我居然拒绝了她。不相信。 

  清月问:“你没答允?” 

  “不可能,我有我的原则,以他们公司的情形,出得起我要的数目,假使要请次等的人,再便宜也有。我不能捱义气,我要为将来打算。” 

  这是实话。 

  但清月问我:“不是为报复吧。” 

  我想都没想过,我不是那样的人,报复,报复什么,因为她拒绝过我,所以此刻我抓到机会,也拒绝她一次了呵,我绝对不是一个深沉的人,我想也没想过。 

  报复有什么用,又不能挽回当年的痛苦,逝去的爱已逝去,创伤已经无痕迹。 

  “这次的轸葛完全是正大光明的,全然没有私人因素在内,”我说。 

  “抑或你想她服你?”清月问。 

  “服我,有什么好处,”我笑,“她现在对我五体投地还有什么用,晤?” 

  为什么四年前小玉没有约我出来,要求我同她一起赴纽约? 

  过一日小玉打电话到我公司,问我考虑得怎么样,我并没有再讨价还价,平淡的说,不能达成协议。 

  她在那头有一丝沉默,然后挂了电话。 

  说真的,能够到纽约去工作两年,学新的事物,结识新的朋友,应当是不错的,不过在家千日好哩,我伸伸懒腰,将来这种机会还是会有的。 

  下班去接清月出来吃饭。 

  她问我有没有惋惜。 

  女孩子到底是女孩子,再大方也爱旁敲侧击,我故意卖关子,皱上眉头,作为难状。 

  她立刻知道我在做戏,聪明的清月于是不再追究,至此她是完全放心了。 

  原来我是最最无情的人,小时候用情太专,热情过度,一腔热血随时可以发出来,落得反被无情恼,成熟后改变作风,把一切理进心底,吃了亏学乖,一百八十度转弯,对人完全失去兴趣,永远只维持淡如水的交情,不再相信以心换心这种幼稚的事。 

  但对于清月,我另眼相看,自此之后,她是我生命中唯一光辉,因她未曾使我心碎,因她从不叫我落泪,她将我心中苦涩提升,她使我欢愉。 

  以后的岁月,将由我与她两人,背靠奋斗渡过,旁人的痛痒,将是旁人的事,与我们无尤。 

  想到这里,无故感动起来,看着清月的眼光,陡然温柔,在人海中,得一知己无憾,我握着她的手,收紧,将之贴在脸旁深吻。 

  我们是应该结婚了。 

  小玉从来没有爱过我,拒绝我是应该做的事,我真想向她一鞠躬,多谢她不爱我,否则的话,没有机会享受清月给我的丰盛感情,没有机会得到自由身,没有机会心无旁骛地为事业挣扎。 

  如果小玉把我留在她身边,从头到尾,我只是一双无用的哈叭狗,岁月飞逝,壮志消沉,到头来什么也没有,连自尊也赔上。 

  我深深吸一口气,当年的痛苦竟成为今日的庇佑,幸亏,幸亏小玉不爱我,幸亏她撇开我。 

  小玉回返纽约,不到三个月,陈氏公司改组,她退出。这件事与我有关吗,我不知道,也不想去了解,我没有好奇心。 

  我与清月忙着筹备婚事。 

  试婚纱的时候清月问我:“假使,假使她肯出那个薪酬,而你又去到纽约,你俩会不会死灰复燃?” 

  “这种愚蠢的问题,恕不作答。” 

  “喂。” 

  “大丈夫,说过不答就不答。” 

  怎么复燃?当年也不过只是我自己烧自己,别看轻小玉,她不是那样的人,公管公,私管私。四年前她没选择我,四年后更不会,她只想我帮她做事。 

  清月爱我,自然把我当全人类最可爱的人,其实在别人眼中,我最普通不过,我微笑。 

  清月推我一下,“不行,这次我得有个答案。” 

  我哈哈大笑起来。 

  那时候站在楼下等小玉下来,往往贪婪地仰望她家的露台,愿意化身为一双鸟,飞上去见她,给她惊喜,我老以为她会惊喜。 

  当她说给我电话,我就成天等在电话边,过一阵子就查看它有没有坏,成晚等,天晓得她在什么地方,心中有没有牵记我。 

  要得到小玉的爱成为我全部的事业,心中再也没有其他的事,衣服可以不换,胡须可以不刮,书可以不读,饭可以不吃。 

  强烈的火在燃烧,老挂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博得她给我青睐,什么都值得,死不足惜。 

  十分滑稽。当时那么重要的人,如今变得稀疏平常,为爱而死是多么荒谬,多多少少恋人,排除患难,修成正果,还不是离异告终,到后来,看到对方的背影,都吓得落荒而逃。 

  所以不能为爱牺牲。 

  这次小玉回来使我看通看透,心中有一团欣喜,偷偷扩大,胸内涨鼓鼓,益发觉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都叫我满足,太难能可贵,我是多么幸福的一个人,要什么有什么,从前也吃过苦,但终究上岸,凉快凉快,一切纠纷困难与我无关,上主待我不算薄了。 

  我紧紧拥抱身边的清月。 

  她似有阅心术,懂得我为何感动,我把她抱得那么紧那么热,照相馆内的人明知我们是末婚夫妻,也不禁摇头莞尔。 

  这不是欲,这是情,须知找一个我爱的,又爱我的人,实在不易,万一错过,寂寞的滋味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下子真可以无牵无挂的结婚,清月眼睛明亮闪烁,前所未有,也来自这份心安理得。 

  结婚照片的效果好得惊人,清月不是典型美女,正如小玉也不是,但在我眼中,两人都是不可多得的女子,各有各的气质。 

  何其幸运,生平所爱两个女孩,都不叫我羞愧,都难能可贵。 

  “到什么地方渡蜜月?”清月问我。 

  “纽约。”我说。 

  一直要到纽约住上个月,踏遍博物馆、看遍戏剧……真好,现在不会因为小玉在而想去,也不会因为小玉在内不想去。我太息,终于自由。 

  要做到宽心谈何容易。 

  爱一个人,恨一个人,从来不得太平,我一直没有恨谁。 

  不是小玉,我从没憎恨过她,我是个没有血性的人,下不定决心恨什么一辈子。怕,有,讨厌,也有,只是不恨。 

  谁有那种精力。 

  我同清月说:“你要答应我,以后有什么话好好的说出来,不准有任何心事埋在地底,暗作测度,造成误会,导致不愉快的事。” 

  她说当然,猛点头的样子似小朋友。 

  连小陈都看得出,清月较小玉更适合我,爱,我轰轰烈烈的爱过。 

  幸福的婚姻,我也有,我可以很骄傲的说句生活比一般人要丰富。 

  小玉,她在以后的日子,或许会想起来,若干年前有个男孩,曾经深爱她,这样的爱,来得不易哩,施与受,都要靠机缘,是一种劫数,不是人人可以遇到。 

  闪电在紫黑色的夜空出击,划过天空,打中什么,都是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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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的日子 


 
 

  放假了。 

  去参加弟弟的毕业典礼。 

  我还是穿毛衣、长裤,一件大衣。 

  再穿多就变成不倒翁了,那算什么,昨天睡了一个午觉,今天精神居然不错。想起前天大醉,不免有点惭愧。 

  喝醉了,第二天还是要起来做人的,况且像我这种醉,不过是静静的在一旁坐著,又不碍人,又不装疯,很是不值,下次可千万不能再喝了。 

  弟弟请我化一下粧,我看看镜子,一张脸是形容不出的苍白,如果涂了胭脂,那红色必然是非常人造的,然而还是化了一点粧,自觉那张脸更奇怪了,仿佛像棺材里的人,硬硬的加点颜色。 

  我无意大清早咒自己,然而感觉是感觉阿弟居然很满意,他笑道:“果然不同了,三十岁的人,还可以充十八岁。” 

  我也不说什么,他的女朋友穿了一条布的长裙,一件不长不短的大衣,颜色又不配。 

  看不过眼,把一件貂皮借给她了,籍口是“耽一下铺地毯的人来,恐怕会顺手牵羊,不如穿在身上。”她穿是穿了,但还是不大相衬。 

  弟弟问我:“你没有长裙子?” 

  我没有什么?我什么没有?我四季的衣裳是清楚玲珑的,我什么没有?我叹口气,未必沦落到如今,就是说我以前未曾好过,即使是今日,也没有什么沦落的,买毛衣始终要找到“优格”的店铺为止。 

  毕业典礼很好玩,所有的教授都出来了,身上披着各式各样颜色的袍子,手中执杖,校长坐在中央,有人在弹管风琴,列列的管子排列着,大堂既高又深,典型的英国,我现在发觉英国人与中国人竟有什么多的相同之处,至少迟到与不守时就是其中之一,连毕业典礼都足足迟了十五分钟。 

  阿弟坐在左边,披着红色的丝绒袍,金黄缎子的披肩斗蓬,一顶黑色的圆型丝绒拿在手中,其他的博士不是面有肃容,便是紧张过度,他却在那里挤眉弄眼。我也曾问他高不高兴,他答:“既是辛辛苦苦读出来的,又不是拣回来的,有什么太高兴呢?” 

  他说得很对。我也不喜欢太辛苦得回来的东西。 

  我在看那一整排的男孩子,看有没有漂亮的。我与弟弟的女朋友说:“第一排那个,长得不错。 

  “往上看的那个?” 

  “嗯。” 

  “是的,”她点点头:“不过有点骄傲。” 

  我一向喜欢面有傲气的男孩子。我认定了他的脸,耽会儿趁个机会,叫阿弟介绍。 

  典礼不过是典礼,上前握手,下台,报名,如此而已。完了大家走出礼堂,阿弟一手抓住我嘻嘻笑,“看中了什么人没有?”仿佛这是我挑男朋友的机会。 

  校园那么大,都是博士,来来去去,一件件的红袍子,我看到了刚才那个男孩子,就指着问:“阿弟,你认得他吗?” 

  阿弟摇摇头,“别的系的,但一定有办法,一定有办法。” 

  我笑了。 

  末了我穿了弟弟的袍子拍照,存心闹一下,既然有人吹牛得了学士,我也能吹四个月得博士,把照片搁在姊妹上登一登,也可以让大伙儿笑一笑。 

  然而我真的在读书。天天读。读功课心在稿子上,写稿子心在功课上,放了假,整个人反而失了重心,不知道做什么才好,头一天就喝醉了酒。 

  阿弟的一堆朋友走过来,我看着他们打招呼,说笑。 

  亦靖答“不,我不是博士!我去化粧舞会。” 

  弟弟猛地推了我一下,“你怎么了?那个男孩子,就是你说好看的那一个呀,他倒看你,你怎么没发觉?'“啊?”我心里一股失望“是他吗?我不知道。算了他脱了炮子,就不对路了。” 

  我却又是很多感触。找一个男朋友,真的这么难?还没走完校园,天却黑了。这边天黑得快,我没有手套,手指好像随时就会掉下来的。 

  我没有悔意。现在所过的每一天,都是借回来的,我的生命早已经终止了,去年十月,在台北就终止了,现在活的每一分钟,都是上帝的特别恩赐,快乐与不快乐,我不能说什么。 

  我在寒冷里走着,鼻孔嘴巴都冒着白气,有时候下几团老大的雪,一会儿又变成了雨,弟弟声音:“喂喂喂,看车子,看车子!过马路怎么永远不看车子?” 

  是有愧意的,前天醉成那个样子。与师傅两个人合喝了一瓶拔兰地,他老先生一拳把玻璃打得粉碎,弄得每个朋友身上都是血。我只是呆呆的坐在沙发上想心事,一切往事都回来了——父亲开门的锁匙声,二十年了吧?生日时收到的洋娃娃。做杏仁豆腐给他吃。为了一个陌生人放弃了—切,十年间的事像走马灯一般的上来。 

  有人写信来说:“你这般怕冷的人,怎么受得了……真替你担心……〃也算是关心? 

  我总是微微的咳嗽,吞亚士北罗止痛。脊椎骨并没有好,第八节还是老模样,第五节又新发了!医生说可以扣一片钢块,一个半月后拿下来,准妥当。我说妈的开什么鬼玩笑,以后没上过医生那里,神不知鬼不觉的当它没事,还不是这么的过了。 

  人人都叫我当心身体。特别是编辑们,仿佛我真是一个风吹草动的人物,在学校,教授一直嚷“拿不动不要紧,叫男孩子帮你忙。”于是别的女向学都妒忌起来。我很尽力,凡事我都是尽力的,十年来无论发生了什么,我的稿子总未曾断过,这一点想回来,我是开心的。益发爱写了,尤其是在过这种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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