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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开始凉爽起来,我沿着唐人街红尘滚滚的街道漫步,就像我在荒凉峰顶曾经设想过的那样。美丽的霓虹闪烁,店里的面孔映现,格兰特大街张灯结彩……
我回到旅馆,在床上歇了一会儿,抽烟,倾听着从旅馆后院飘进窗口的各种声音,杯盏相碰、车来车往、中国人谈话的声音……这是一个巨大的喧哗的世界,哪怕在我自己的房间里仍然充满喧嚣,那些强烈的、席卷而来的寂静之声冲击着我的耳鼓——我放松身心,感到星光体远离,于迷狂中顿悟一切。而一切皆白。
《荒凉天使》 上 卷《荒凉天使》 孤独之荒凉(37)
七十七
这是北海滩的传统。罗勃·多纳利曾经在百老汇旅馆有着相似的经历。他灵魂出窍,洞察了整个世界,然后回到旅馆,在床上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穿戴整齐,正准备出门。
老罗勃说不定正斜戴着马尔·戴姆雷特的尖角帽,出现在“地窖”里……
但是“地窖”此刻悄然无声,正等着乐手们到来。那里没有一张熟面孔,我靠边站着。查克·贝曼和比尔·斯里沃威兹各从一边走了进来——贝曼看上去很疲惫,眼睛浮肿,穿着轻便软底鞋,看上去显得很酷——比尔一向粗枝大叶,身上穿了件褴褛的运动衫,脚上趿着一双磨损不堪的便鞋,在口袋里塞满了诗稿——贝曼很高,四面张望了一下就走了,不过他还会回来的。我最后一次见到比尔的时候,他问我:“你去哪儿?”我当时朝他大喊大叫:“去哪儿有什么分别吗?”现在,我向他道歉,解释说我当时宿醉未醒——作为弥补,我们去“老地方”喝啤酒。
“老地方”是个木头装饰的酒吧,非常可爱,淡淡的褐色调。空气里飘浮着锯末灰,玻璃杯里盛满啤酒,一架任人弹奏的旧钢琴,一个摆放着小小木桌椅的楼上包间——谁会在意呢?一只猫在椅子上打瞌睡。男招待一般对我都很友好,但今天,此地是个例外——我给比尔叫了啤酒,我们坐在一张小圆桌边聊天,聊到塞缪尔·贝克特①,以及其他的诗人和诗歌。比尔认为贝尔特是一个终结,一切都已经结束,他的镜片在我眼前反着光,长长的脸上带着严肃的神情。我难以相信他对死亡会抱着严肃的态度,但看来如此——“我要死了,”他说,“我写了一些关于死亡的诗……”
“诗在哪儿呢?”
“老弟,我还没写完呢。”
“我们还是回‘地窖’听爵士吧。”
我们转过街角,刚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一组男高音和女低音,小号引领着他们合唱——我们正好在乐曲暂停之际及时赶到,一个男高音开始独唱,曲调很简单,是“乔治亚·布朗”——他音域宽广,唱得厚重而响亮——他们从菲尔莫尔②坐车过来,带着姑娘或者独自一人。在星期天的旧金山,这些色彩鲜艳的男人,穿着炫目的运动服,闯入你的视野——他们带着乐器,坐上的士,或者自己开车,涌入“地窖”,演绎古典音乐和爵士乐。黑人也许就是美国的救星——上次我在“地窖”,极目所见全是白人,他们粗暴无礼地挤作一团,最后发展成斗殴。我的老友雷尼被打倒了,他的对手是一个250磅的流氓水手,因在纽约常跟狄兰·托马斯和吉米这两个希腊人酗酒而臭名昭著——现在,一切都很平静,没有一丝斗殴的氛围。爵士开始了。现场开始骚动,所有的美女们都现身了,一位黑发美女跟男朋友在酒吧里喝酒——我觉得似乎在哪里曾见过她,短发,慵懒,穿着一条简简单单的口袋裙,双手插进口袋,跟每个人打招呼——他们在楼梯口上上下下——男招待是乐队的正式成员,而长着小胡子的重音鼓手正张着蓝眼睛仰望天空。一切都汇入到节拍之中——这就是垮掉的一代③,这就是节拍,这就是不断持续的节拍,这就是心脏的节拍,它敲击着,敲向整个世界,敲出过去的真相,像是远古时期,奴隶们划着船打出来的节拍;或者是仆人们转动着纺锤发出来的节拍……那些面孔!没有任何一张面孔能跟杰克·明格尔相比——他高高地站在舞台上,他身边的黑人小号手吹出狂野而令人晕眩的小号,而杰克则以一副难以形容的姿态俯视着众生,还有腾腾烟雾——他的脸像所有你认识的人,像街上随处可见的脸,一张甜蜜的脸——难以形容——他那悲哀的眼,残忍的唇,渴慕的光,与节拍一同摇摆,庄严宏伟……在药店门口等待……一张像哈克一样的面孔(你在纽约时代广场能看到哈克,昏昏欲睡而又时刻警醒着,既悲哀又美好,阴郁、颓废,刚从牢里放出来,一个受难者,在人行道上备受折磨,对性爱和伴侣饥不择食,对万事万物都敞开心扉,随时准备着被引入一个新的世界)——那个音域宽广的黑人男高音,声音清澈、厚重,有时略显迟钝,甚至不再像是音乐但又永远在音乐之中。它永远在此,带着激情;五色杂陈的流浪汉也在此,对于他们,这些和声过于复杂,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力——但是音乐行家们在倾听——鼓手是一个敏感的12岁黑人少年,他还不到能喝酒的年龄,但却已经登台演出,长相柔弱,有点像迈尔斯·戴维斯①的少年时代。他节奏强劲地敲击着鼓点,站在我身边的一个戴着贝雷帽的黑人鉴赏家大为激赏地说,“此鼓只应天上有”——金发比尔正在弹钢琴,配合所有乐队都游刃有余——杰克·明格尔吹着小号,我注视着他,在他头上飞舞着菲尔莫尔的天使……
我靠墙站在场外,没有啤酒,身边是来来往往的听众,还有斯利沃。查克·贝曼回来了。这个少年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有色人种,六个月前,他闯入我们的聚会,我和科迪那帮人正在听查特·贝克②的唱片,在房子里飘飘欲仙地一起跳舞。他的音乐妙不可言,优雅完美,令人颤动……此刻,贝曼也像那天一样,兴奋得手舞足蹈地跑了进来……每个人都在到处张望,这就是爵士的力量,这就是垮掉的一代。你看到某个人,打声招呼,然而扭头旁顾,再跟另一个人打招呼,然后回头,然后再扭头,再环顾……这一切都如此荒谬,如同精神错乱。在爵士乐中,所有的事物从所有的地方涌来,“嗨”“嘿”一片……
嘭!嘭!鼓手开始独奏。用他年少的手击打着爵士鼓、架子鼓、铙钹和所有的打击乐,引起一阵阵喝彩——他只是一个12岁的少年——今后在他的生活道路上还会发生什么?
我和斯利沃回应着鼓点的节奏,后来那个穿口袋裙的姑娘跟我们搭讪。她叫吉娅·瓦伦西亚,是个了不起的西班牙人类学家的女儿,他跟加州的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他老人家很有点名气,三年前我在圣路易奥比斯波铁路局卖苦力的时候还读过他写的东西——在他死前的一段录音带里,他激情洋溢地发表演说:“啊,把我的黑色还给我!”——而今,太阳依然如旧,但印第安人已经不在,瓦伦西亚老头已经不在,只剩下他这个博学多才、魅力无穷的女儿,听着爵士乐,双手斜插在口袋里——她跟所有相貌堂堂的男人搭讪,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她都喜欢——而他们也都喜欢她——她突然对我说:“你不想给欧文·加登打个电话吗?”
“会的,我现在刚到!”
“你不是杰克·杜劳斯吗?”
“是的!你是——?”
“吉娅——”
“啊,这是一个拉丁名字?”
“哈,你这个男人,样子怪吓人……”她的口气很严肃,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与一个女人谈吐的方式有问题,我的目光,我的眉毛,我的粗线条的、疯狂的、目光闪烁、瘦骨嶙峋的面孔……她指的就是这些——我能感觉得到——而我自己也常被镜中影像所惊吓——而如果是一些柔情万种的姑娘们,带着你所知道的所有悲哀,看向镜子……那就更糟了!
她跟斯利沃聊天,他没有吓住她,他多愁善感而又严肃认真,她就站在他的身边。我凝视着她,小小单薄的身子,带着女性的柔弱;她的声音低沉,风度优雅迷人,带着某种怀旧的气息,看上去完全不属于“地窖”这个地方——她应该出席上流社会的鸡尾酒会,在威尼斯和佛罗伦萨与艺术家们倾谈,或者成为霍桑小说的女主人公……我真的喜欢她,倾心于她的迷人魅力……
爵士乐的乐声冲击着我的意识,我闭上眼睛,物我两忘,倾听内心的意念。我想大叫:“我就是一个傻瓜!”那将是多么宏伟的音调!……而现在他们正挤在那里,听着强劲的鼓点和钢琴的和音……
《荒凉天使》 上 卷《荒凉天使》 孤独之荒凉(38)
我问她:“怎样才能找到欧文的电话?”——而后,我忽然想起来,我刚才逛书店的时候,从美丽迷人的颂雅那里拿到了拉菲尔的号码。我拿了一个硬币溜到一边去打电话,就像某次,在纽约的“鸟岛”①酒吧,我溜到一边的电话亭,那里有种相对的宁静;忽然间,我听到附近洗手间传来斯坦·盖兹②的萨克斯风,是雷尼·特里斯泰诺①的乐队,音乐静静流泻,我意识到,斯坦·盖兹无所不能——我打通了拉菲尔的电话,他接起电话就问:“是谁?”
“拉菲尔?我是杰克——杰克·杜劳斯!”
“杰克!你在哪儿?”
“‘地窖’!你快来吧!”
“我去不了,我现在身无分文!”
“你就不能走过来吗?”
“走过去?!”
“我一会儿给欧文打电话,跟他一起搭出租车去接你。半个小时后我再回电话给你……”
我打欧文的电话,但他不在,哪儿都找不到他。“地窖”里每个人都显得昏昏然,酒吧招待自己把啤酒搅起泡沫,喝得满脸通红,一个个都喝高了——那个黑发的女人醉得从凳子上滑了下去,她的男人把她抱到了女厕所——不断有人涌进来……全都疯了……哦,孤独的我沉默的我……最后,理查德·德·切利②的到来盖过了这一切。这个疯子,夜里独自徒步旧金山,据说就为了考察当地的建筑、大杂烩风格的装饰、海湾窗户以及花园围墙。在夜里,一路傻笑着,踽踽独行。他滴酒不沾,倒是储藏着不少甜腻腻的糖果、巧克力。他的口袋里还掖着几段绳子、半把梳子和半把牙刷。不管他在谁家的房子里借宿,他都要把牙刷放到炉边烤半天,或者呆在浴室里不出来,洗上好几个钟头,用各种刷子刷他的头发。他完全无家可归,一直在别人家找张床睡觉,每月一度去银行领他的生活费,仅仅是够他勉强活下去。这笔钱是他家里寄来的,似乎是一个神秘而优雅的家庭,但他从来闭口不谈。他的衣服真是难以形容,像是围在脖子上的一块头巾,穿在身上的牛仔裤和一件可笑的夹克——不知道他从哪里翻出来的油漆斑斑的夹克;给你几颗薄荷糖,吃起来带肥皂味。理查德·德·切利,一个神秘者,六个月之前,他就已经踪影杳然,直到某天,我们开车经过一条街道,发现他正走进一家超市。“那是理查德!”我们全都跳下车来,跟着他进去。他弄了很多糖果,还有花生罐头,我们不得不帮他买单,他又跟我们混到了一起,带着他特有的、难以理喻的说话方式,比如“月亮是一片茶叶”,然后在座位上仰头望着它……六个月前,他去我在磨坊谷的棚屋里待了几天,受到了我的欢迎。他把所有的睡袋都挂在窗口(除了我藏在草丛里的睡袋),结果它们全都被扯破了。在我搭车前往荒凉峰之前,我最后一次去磨坊谷看那间棚屋,发现理查德正睡在一屋子的鸭毛里,令我目瞪口呆——这就是他的典型风格——在他腋下的纸袋里,装满了各种深奥的书籍——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认识的所有人当中最有智慧的一个;垃圾堆里放着他的肥皂、蜡烛和一堆动物内脏杂碎。哦,我的天哪,我已经记不清那些杂物清单了——最后,在一个飘着细雨的夜晚,他带我绕着旧金山走了好长一段路,就为了去一套临街公寓的窗户看上一眼——那是两个同性恋的房子,不过他们当时不在家……理查德走过“地窖”,走到我的身旁站着。像往常一样,在这种嘈杂的环境里,我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看上去很兴奋,四处张望,每个人都在等待着下一波刺激,但根本就没有下一波……
“我们一会儿干吗去?”我问——
谁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斯利沃,吉娅,理查德,等等,他们就那么站着,混在“地窖”的人群中,等待着时间流逝,等待着,就像贝克特笔下的主人公,无望地等待着……而我,我一定要去做点什么,到达某个地方,建立某种和谐,我要说话,我要行动,我要跟他们一起沉沦,跟他们一起癫狂……
那个黑发的漂亮女人醉得更厉害了——她穿着一袭漂亮的黑色紧身丝裙,将她美妙的身形展现得淋漓尽致。她刚走出洗手间,旋即又跌倒在地——四周都是疯子,我根本记不住那些精神错乱式的愚蠢交谈,那实在太疯狂了!
“我不行了,我要去睡了,明天我再去找你们……”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走过来,请我挪个地方,好让他们研究一番我身后墙上挂着的旧金山地图。理查德轻率地咧嘴笑着问他们:“你们是从波士顿来的游客吧?”
我又去打了一次电话,还是找不到欧文。那我只能回到贝尔旅馆蒙头大睡了,就像在山上那样入睡。这个时代的确太疯狂了——
但斯利沃和理查德都不想放我走。每次他们都只让我离开几步,我发现自己脚不点地,我们都脚不点地,似乎在期待着什么,而那“什么”却是虚无——它撕扯着我的神经,占据了我的意志,最后我不得不满怀伤感地跟他们道别,走进夜色之中——
“科迪明天十一点会来我家!”贝曼大喊大叫,我终于听清了他说的话。
在百老汇大街和哥伦布大街的转角,在一家著名的小吃店里,我跟拉菲尔通了电话,要他明天一早到贝曼家里碰头。
“好的,可是你听着!我在等你电话的时候刚写了一首诗!一首非常了不起的诗!是写你的!我要把它献给你!我能现在就在电话里念给你听吗?”
“念吧……”
“朝菩萨吐口水,”他开始念,“朝菩萨吐口水!”
“啊,真是太美了……”我说。
“诗的题目就叫《给杰克·杜劳斯,佛之囚徒》,这就是这首诗的风格……”他在电话里絮絮叨叨给我念完了这首精神错乱的长诗,我靠在汉堡柜台边听着,他边叫边念,我听懂了每个单词,明白了他的每个含义——这个曼哈顿东区底层的意大利天才,从文艺复兴时代复活的天才。我感到无比的悲伤,上帝啊——在城市里,我的诗人朋友们念给我听他们的诗——就像我在山顶所预知的一样。它在城市里进行着,颠倒混乱——
“真美,拉菲尔,真棒,你是最伟大的诗人——你现在已经做到了——真伟大——不要停顿,一定要毫不停顿地写下去,文不加点,不假思索,不停地写作。现在,我想听听你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你看到了吗?看到我在做什么了吗?你明白吗?”他在发“明白”这个音的时候就像在说“明摆”,带着某种纽约的味道,带着世上某种新事物的味道,一个城市底层的诗人,就像克里斯托弗·斯马特①和布莱克②,就像疯子汤姆③,像那些街头巷尾的男人。伟大而又伟大的拉菲尔·乌尔索啊,在1953年,他跟我的姑娘上床,几乎令我发狂——可是,谁做错了什么呢?我的过错不比他们的少。这一切,都记载在《地下人》④里了——
《荒凉天使》 上 卷《荒凉天使》 孤独之荒凉(39)
“了不起的拉菲尔,我们明天见。睡觉,安静——彻底安静下来,沉默就是终了,我曾经跟你说过,我的整个夏天就是这样度过的。”
“了不起,真了不起,我明白,你参透了沉默,”他的声音热情而悲哀,通过这可怜的电话机穿透过来,“你参透了沉默,令我哀伤,不过我也会的,相信我,我会的……”
我回到房间睡觉。
可是主啊!我碰到了一个老迈的夜班职员,一个法国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当我的老友马尔住在贝尔的时候,在他那间亮着电灯泡的房间里,我们大碗喝酒,向莪默·伽亚谟①致敬。漂亮的姑娘,垂着短短的发卷,待在我们身边。这个老职员对我们十分恼怒,总是对我们毫无理由地大喊大叫,令人生厌——时间过去两年了,他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一直弓着腰,嘴里咕哝着去给你开锁。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