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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8-荒凉天使-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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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躲在乘客的车队里。”    
    “不要——快进来。”    
    就像往昔那些偷车的日子,这个体面的公司职员,偷偷地溜进了空车里,像小偷一般鬼鬼祟祟地四下张望,脸色煞白,尽管四周一片漆黑——我拒绝无谓地把背包藏进去,就站在汽车中间等着——他从一扇黑漆漆的窗户里朝我窃窃低语:    
    “不管做什么,一定要保持警惕!”    
    突然间,一个铁路工人提着一盏绿灯从我们中间穿过,给出了“出发”的信号,火车头发出巨大的轰鸣声,而那巨大的绿色光束恰好照到我身上,我赶紧退后,一边藏身一边颤抖着,这都是科迪把我吓的——我本来想跟科迪一起喝口我已经戒掉的威士忌,但我却自夸道:“上班时永不喝酒。”很严肃地表明了我的职责:我得抓住火车移动的把手,背着大包爬上平板货车。其实,如果我喝了一口酒,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瑟瑟发抖——当班工人看到了我,科迪又在一旁对我窃语:    
    “保持警惕!”    
    工人朝我叫道:“碰到麻烦了吗?”    
    他这句话立即被我理解为:“你没钱了所以要扒货车?”或者“你被警察逮住了所以要躲在这里?”不过我还是很本能地、若无其事地回应道:“没事,我很好——”    
    他马上回应道:“那就好。”    
    当那辆火车缓缓地转向主轨道时,那耀眼的光芒几乎刺瞎了我的眼,我说:“我要在那里赶上它。”我想向铁路工人说明,我是一个活泼而单纯的好小伙,不会在这里搞什么破坏——科迪缩在职工窗口里面,如死般沉默,我想他肯定蜷在地板上——    
    他曾经跟我说:“杰克,你一定要看到至少20节车厢从你面前经过,从玛格丽特隧道穿过时,别离车头太近,你会被机油尾气熏死的。”但当我等着20节车厢从我面前经过时,我却突然感到害怕起来,它越开越快,轰隆隆向前开,我只等到六七节车厢经过就从藏身处跑了出来,再等了两节车厢,心脏嘭嘭乱跳,试跳了几次,最后我开始跑,跟一个前把手保持平衡,然后我攥住了一个把手,心惊肉跳地跟着它跑,气喘吁吁,终于攀着踏板一跳,仿佛如梦初醒,又简单得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优雅而又可笑,用无力而晃动的背部把自己撑住,已经看不见的科迪一定还在某个地方,我朝他挥了无数次手,想让他看到我已经上车了,再见了老科迪……    
    我们所有的恐惧都是虚空,是梦幻,就像上帝所说——那就是我们死去的方式——    
    夜色已经笼罩了海岸,我喝着威士忌,朝着星星放歌,想起了前生前世的零星片段,我是地牢的一个囚徒,而此刻,我却置身于敞开的空气之中——向下,向下,就像我在《荒凉之歌》里所预言的那样,穿过烟雾缭绕的隧道,我用红色的大花丝巾掩住鼻子,开往奥比斯波,我看见镇静的黑人紧挨着我,镇静地在货车驾驶室里抽着烟,就在每个人的前方!可怜的科迪!可怜的我!到了洛杉矶的早晨,用融化的冰水洗漱之后,我进了城,买了一张车票,我是前往亚利桑那的惟一乘客,经过了一段沙漠昏睡之后,来到了墨西哥。另一辆车突然出现在我们旁边,我看到了20个年轻小伙子坐在车里,被看守着,送往监狱。这是一辆囚车,其中有两个人转过来看到我,而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慢慢抬起手,缓缓地朝他们晃了晃,他们慢慢地露出笑容,我把脸转了过去——    
    荒凉峰,你还想要什么?


《荒凉天使》 下 卷《荒凉天使》 穿越墨西哥(1)

    下卷    
    穿越大地    
    第一部穿越墨西哥    
    第二部    
    第三部    
    第四部一    
    第五部    
    第六部此刻,在经过那孤寂群山之巅两个月的孤独生活之后(在那里,我既不提问也无法与人接触),我对生活的观念发生了彻底的逆转。此刻,我渴望重现往日那孤独的宁静,而内心却又隐约地贪恋着尘世之欢——诸如脱衣秀、性爱、安慰、美酒佳肴——所有一切在山上错过之物——我明白,此刻我的生活需要寻求宁静,如同一个艺术家那样,但又不止于此——要像一个沉思默想者那样,以冥思代替行动,亦即中国道家所说之“无为”,这将是所有的生活道路当中最美好的一条道路,是介于喧哗的行动与“摩登”的世界之间一种隐修式的激情——    
    第七部它证明我能够在这个最为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无为”而为。我从华盛顿州的山巅下来,来到旧金山,而如前所述,在整个星期日日寻欢买醉,身边是那些孤独的天使、那些诗人、那些发起旧金山文艺复兴革命的英雄人物——在狂欢一周之后,带着宿醉和一点疑虑不安,我跳上了一辆去洛杉矶的货车,前往老墨西哥,继续我在城市中的孤独之旅。    
    第八部这很容易理解,作为一个艺术家,我需要孤独,需要“无为”之哲学。我便可以安心地整天做着白日梦,在恍惚出神的遗忘之中,将这些年来的经历打造成故事,继而形成章节。——事实上,不可能每个人都成为艺术家,所以我的“无为”哲学也不可能对每个人都适用——在这方面,我是一个怪人,有点像伦勃朗——伦勃朗一方面忍受着那些忙碌的市侩们在酒足饭饱之后在他面前摆出矫揉造作的姿势,另一方面,他会在午夜,在所有的人为了翌日的生计入睡之后,细细研究画布上的光与影。市侩们希望伦勃朗成为一个艺术家,这样他们就不必在午夜敲开他的门,然后向他询问:“伦勃朗先生,你为什么要过这样的生活?你为什么要这么孤独?你到底梦见了什么?”他们当然不希望伦勃朗转过身去,对他们扔下这样一句话:“你们必须像我这样生活,生活于孤独之中。除此别无道路。”    
    第九部我正像伦勃朗那样,寻求着一种宁静的生活,完全献身于沉思和创作,完全献身于我的艺术——亦即我的散文和故事,叙述我见到的一切以及我如何见到这一切。我也寻求这样的生活,从孤独之中静观这个世界,一心不乱地冥想这个世界,不为其表面纷纷所惑,它已因其可怕、可恶而变得臭名昭著——我希望自己是个道士,眼观天象,将历史翻云覆雨——不过在加缪时代之后,并非所有的事情都能得到许可了吧?    
    第十部但我从不企求——甚至与我伟大的决定相悖离、与我孤独的艺术经验相悖离、与我贫乏的自由相悖离——我从不企求能被这个世界所理解——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    
    第十一部好吧,一切从细节开始,这就是生活的真相——    
    第十二部    
    第十三部    
    第十四部二    
    第十五部    
    第十六部最开始一切正常。白天,我看到在洛杉矶市外有一辆狱车;夜晚,在亚利桑那州的沙漠地带我被几个便衣拦住——那是凌晨两点左右,我在满月之下徒步而行,然后在图森附近打开睡袋睡觉——便衣们发现我身上带着足够住旅店的钱,便盘问我为什么要睡在沙漠里——对警察是没法解释的,要不你就得来通长篇大论——那些日子,我成了腰粗腿壮的太阳之子,体重165磅,每天背着大包健步如飞。我在路上自己卷烟抽,学会了在河床里舒舒服服地纳凉,而且仅用几角钱就能过好日子——而今,在那些声名狼藉的文字之后,在酒肉穿肠过之后,在多年躲在房子里逃避着他们之后(他们在半夜向我的窗户扔小石子:“杰克,来吧,到处都是狂野的派对!”)……噢……圆圈似乎又闭合了,我越来越像个布尔乔亚,大腹便便,脸上露出怀疑和优裕的痕迹——因而,当警察在凌晨两点的高速公路上把我截住之时,我甚至希望他们能脱帽敬礼。——而不过就在五年前,我还那么狂野粗暴。他们用两辆车把我夹击在中间。


《荒凉天使》 下 卷《荒凉天使》 穿越墨西哥(2)

    第十七部聚光灯打在我身上。我站在马路中间,穿着牛仔裤和工装服,背着巨大的帆布包。他们问我:“你要去哪儿?”——这也是一年之后,在纽约的电视聚光灯下他们问我的问题:“你要去哪儿?”——可你根本无法跟警察讲理,就像你无法向公众解释说:“我要寻求平静。”    
    第十八部可这有什么关系呢?    
    第十九部还是静观其变吧。    
    第二十部又及:设想一下,你在东京街头,去跟那些疯狂的街头舞者说,你要寻求平静!    
    第二十一部    
    第二十二部    
    第二十三部三    
    第二十四部    
    第二十五部墨西哥——一座适于艺术家的伟大之城,在那里住得便宜吃得好,周六晚上有很多乐子,包括应召女郎——你也可以在街上四处闲逛,不会受到任何阻拦。每到半夜,警察们就忙于照应自己的业务,去防止罪行发生——在我眼里,墨西哥是快乐而激荡的,尤其是在夏日的凌晨四点,雷阵雨迫使行人匆匆忙忙地一路小跑,人行道闪闪发光,映射着蓝色和玫瑰色的霓虹、印第安人的足印、巴士、雨衣、小小的杂货店、修鞋摊,女人们和孩子们的声音混在一起,甜蜜而快乐,男人们像阿兹特克人一样,严肃而又掩饰不住激动之情——这时,在孤独的小屋里点上一枝蜡烛,开始书写这个世界的故事……    
    第二十六部每次,当我重返墨西哥,我都会惊讶地发现,我已经忘却了它的某种沉闷之感,甚至是阴郁之感。当你看到一些印第安人,穿着褐色发锈的衣服、开领白衬衣,把包卷在报纸里,等着环城巴士,车上坐满了人,还有很多人拉着吊环而立,车里阴暗郁悒,没有一点亮光——这时,阴郁之感便油然而生。这车将用半个小时把你从起伏不平的后街拉到简陋的土屋贫民区,那里充溢着动物尸骨和粪便的味道——可是,对阴郁的墨西哥男人进行任何夸大的描述并因而自得是不公平的,而且也是不成熟的——我不想这么做——他的生活是一种恐惧——突然之间,你会看到一个肥胖的印第安老妇人,披着大披肩,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她们要去糕点铺买回漂亮的大糕点!那小女孩显得无比快乐——只有在墨西哥,在这种纯净和甜蜜之中,生与死才不会虚度……    
    第二十七部    
    第二十八部    
    第二十九部四    
    第三十部    
    第三十一部我从诺格拉斯坐巴士进城,马上租了一间楼顶砖棚,按照我个人的品位做了一点装饰,然后点燃蜡烛,开始记录我的下山之旅以及我在旧金山的疯狂之旅。    
    第三十二部楼下是一间阴暗的房子,住在那里的是我的老友,60岁的布尔·哥内斯,他为我奉献了他的友情。    
    第三十三部他生活得十分安然自在。    
    第三十四部他佝偻着身子,慢吞吞地做着手头的事情,似乎永远都在摸索着,在衣服、抽屉、衣箱、地毯和报纸堆里搜寻着他藏好的仿佛无穷无尽的毒品——他说:“没错,先生,我喜欢安然自在的生活。我猜你在搞艺术,你自己也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倒是有些怀疑——”他从眼镜一角斜视着我,看看我的反应。“而我则有我的毒品,只要还能吸毒,我就能安安心心地坐在家里,阅读赫·齐·威尔斯的《世界史纲》,我猜我都读过一百遍了……只要我手边有杯雀巢咖啡,一片火腿三明治,一张报纸,再睡个好觉,我就心满意足了,唔……”    
    第三十五部“唔”是哥内斯的结束语。他总是会发出低沉、震颤的呻吟,仿佛埋藏着秘密的笑声和喜悦——哪怕在说完“我要上床睡觉了”之后,他也会加上一声“唔”的尾音,这只不过是他说话的方式——就像一个印度歌手,会一边唱歌一边吹奏葫芦或敲着达罗毗荼手鼓一样。老圣人哥内斯,是我从无邪的时代至今所接触过的无数人物之一——此刻,他又在浴衣里搜索着一份可待因碱,他忘记前晚就已经把它吞服下肚了——他衣衫褴褛,在每一扇吱吱嘎嘎响的柜门上都安了一面等身长镜,柜子里面挂着旧衣破衫,是从纽约弄来的旧衣服,这位已有30年上瘾史的老男人在衣兜里藏着大麻——“其实所谓瘾君子跟所谓艺术家是一回事,”他说,“他们都喜欢孤独,都需要得到满足。他们都不会像无头苍蝇似的到处寻求某物,因为一切均自内心获得。他们可以终日独坐,不假它求。他们生性敏感,对自己热爱的书籍爱不释手,或者盯着我从墨西哥杂志上剪下来贴到墙上的图片。我也喜欢看那些图片,有阵子整天都目不转晴地盯着看呢——唔,唔,唔……”    
    第三十六部他转过了身。他个子高大,像是有魔法的巫师,转身去准备三明治。他的手指苍白纤长,像镊子一般灵巧地揭下一片面包,把火腿仔细地摆在中间,几乎要花两分多钟的时间。然后,他再盖上一片面包,拿到床上去,坐在床沿,闭上眼睛,在考虑他到底能不能吃它,然后“唔,唔,唔”。“是的,先生,”他一边说一边开始在侧面的抽屉里搜索着旧棉花,“瘾君子和艺术家之间有很多的共同点。”    
    第三十七部    
    第三十八部    
    第三十九部五    
    第四十部    
    第四十一部哥内斯住房的窗户开向墨西哥式的人行道,每天都有上千墨西哥阿飞经过,也能听到孩子们的笑声——从街上能看到他那粉色窗帘,像是波斯人的窗帘,或者说带有某种吉卜赛风格——透过窗户,你能看到他那张破床摆在房子中间,也盖着粉色窗帘布,还能看到他的安乐椅——这椅子有些年头了,不过他伸直了腿躺在上面倒也还是挺舒服,他的身体几乎都与地面平行了——另外还有他的“小火炉”,是用来烧水刮脸的。其实那是一盏旧加热灯,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倒过来做成的“小火炉”——我实在无法胜数他房中这些古怪、简单、然而又完美的小摆设——还有一只可怜的小桶,是他撒尿用的,每天他都得把它提上楼,倒在那间惟一的厕所里——当我成了哥内斯的邻居,这类家务活就全都归我了,现在我已经帮他倒过两回马桶——每当我提着尿桶上楼的时候,院子里的女子们就会紧盯着我看,这时我会想起神圣的佛陀所言:“在我五百次的生死轮回中,我用一世接一世的生命去学习谦卑,去把所谓圣人的生活也看为低下。”——比这个更直接的是,我知道我现年34岁,理应帮助一个老人,而不是懒洋洋地、心满意足地闲躺着——我想起了我父亲,在1946年,父亲病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我曾如何地扶他上厕所。别把我说成十足的受难者,我需要做更多的事情来弥补我那白痴般的罪过和愚蠢的自夸。    
    第四十二部哥内斯的住房里洋溢着一种波斯风格,他像东方王公大臣似的住在里面,偶尔尝点来自另一个城市的毒品,就像他已经注定被国王的妻子下了毒,而他出于某种暧昧不明的邪恶理由,对此秘而不宣,只发出几声“唔,唔,唔”的声音。


《荒凉天使》 下 卷《荒凉天使》 穿越墨西哥(3)

    第四十三部每次,他去城里弄吗啡,我跟他一起坐出租车的时候,他总是紧紧挨着我,瘦骨嶙峋的膝盖紧紧贴着我的膝盖——在屋子里,哪怕是需要提醒我聆听他高谈阔论,他甚至都不愿用手碰到我的胳膊;然而,在出租车里,他却显得老态龙钟(也许只是为了糊弄出租车司机吧),并拢双膝紧挨着我,像个穷困潦倒的老骑师,低低地陷进座位里,甚至紧靠着我的手肘——可是,一旦我们下了出租车,走上人行道之后,他又故意落在后面,跟我保持七八步的距离,假装我们不是一道的。这是他喜欢玩的另一个把戏,在他被放逐的土地上糊弄那些旁观者(他说,“从辛辛那提来”)。——出租车司机看到的是一个老弱病残,而过往普通人看到的则是一个禹禹独行的老灵通术士。    
    第四十四部哥内斯已经远近闻名,因为他每天都要偷一件值钱的外套,20年来在纽约从没间断。然后,他再把它们统统典当掉,去换回他的毒品——真是一个伟大的小偷。    
    第四十五部“我第一次到墨西哥的时候,那些杂种竟然偷走了我的表。我马上走进一家表店,一只手做出种种手势,另一只手弄了一只表出来,你瞧瞧!我当时气疯了,所以想碰碰运气,可店里的伙计根本什么都没看到!我又拿回了我的手表!——作为一个老偷,我讨厌碰到更糟糕的事情……”    
    第四十六部“在墨西哥商店里偷表!”我说。    
    第四十七部“唔,唔,唔……”    
    第四十八部然后他派了我一项差事,去转角的商店买熟火腿,被希腊裔的店主用机器切成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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