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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劳尔去了英超效力,他一定很茫然。因为他适应不了英超强劲的节奏和离谱的身体冲撞。如果劳尔去了意甲,他会跟不上节奏,因为他不具备速度。西甲讲究细腻的球风,精湛的脚法。劳尔就是西甲的代表性人物。他在禁区内的灵感,足以成为皇马的大牌球星。很想知道劳尔的婚戒是什么样子的,因为很喜欢他的代表性动作——每一次进球时,亲吻手上的戒指。我想,他很热爱手上的戒指,就像热爱足球,热爱自己的生活。拥有固定的庆祝动作,该是个拥有稳定恋情的男人。传说中的劳尔惧内,也许这是他独有的优势。也许他是个自甘堕落的男人。也许,他早已看透生活,看透爱情。
作为西班牙的申奥形象大使,劳尔比起其他申奥明星无疑是单薄的。单薄在他的衣着和经历。没有阿里充满传奇的经历,没有队友贝克汉姆的做秀本领和光鲜包装。面对机场热情的新加坡少年,劳尔有些茫然。他认为这是个惊喜,因为他觉得没有人会认识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他表示非常开心和满足。微笑和谦逊是劳尔的秘密武器,杀伤力不至于因为火力过猛而导致中途枯竭,这种性格魅力,绵长而耐人寻味。把申奥这件压力很大的事情,化解成一次简短的度假,不管结果如何,过程中的艰难和美好,足以回味一生。
劳尔的位置一再向后移,因为他不得不让位给锋芒毕露的其他前锋。在国家队的地位也受到小小罗的威胁。他没有太多的介意和不快,因为简单,因为纯净,因为很多事情,想得再多也没有解决的办法。聪明的人会选择随遇而安,一个安字,那份淡定中的无奈与深沉随之而来。至少我觉得,一个“安”字足已。
久洋真经黑暗中的钻石
其实钻石的色泽很单一,只是在阳光的照射下会闪现缤纷、耀眼的光芒。如果没有阳光,钻石还是钻石,却少了份璀璨与价值。钻石的硬度众所周知,其实它没有那么美丽与坚强,少了喜爱钻石的人,它存在的意义就像沙子一样微不足道了。
有人问:西班牙的首都是哪里?回答:皇家马德里!是呀,皇家马德里这支豪门球队似乎代表了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一种文化。
剥开岩石与层层沙砾,菲戈从葡萄牙的里斯本竞技开始发光。和鲁依科斯塔、库托、拜亚被称作葡萄牙的“黄金一代”。黄金发展到钻石的过程要经过千般磨砺。他也许有个最大的遗憾,没有代表葡萄牙国家队,进入1998世界杯决赛圈。见到阳光的普照,是来到巴塞罗纳队,成为绝对的主力——右路游侠。与巴西球星里瓦尔多成为左里瓦、右菲戈的绝佳组合。在巴萨的日子,完成了黄金到钻石的蜕变,很快遇到了阳光,他变得夺目而闪闪发光。
佛罗伦蒂诺竞选皇马主席,把菲戈作为筹码,向皇家马德里的诸多会员级球迷郑重承诺,可以把当时最火的球星菲戈挖过来。有了阳光,菲戈没有成为耶稣,却成了众人责骂的犹大。因为金钱,巴萨的球迷认为菲戈是罪人。通常人们认为,背叛是世界上最不可饶恕的罪行,菲戈忘记了巴萨,成为投靠皇马的叛逃者。代表皇马来到巴塞罗纳的主场“诺坎普”,结果豪放而愤怒的巴萨球迷向菲戈扔烤猪头,充气小人,烂菜,甚至匕首一类的利器。一直在心里问自己,运动员在赛场上,究竟需要具备多少种心理素质?面对强悍对手的恐惧心理如何转化成斗志?面对失败的无奈怎么热爱和执着下去?面对球迷的惊叫与怒吼,就算是叫好声,没有几分胆量也被吓破胆了。当运动员、足球运动员尤其是大牌球星站在赛场上时,就算有一丝惧怕,他也没办法发挥自己的水平。也许成功的运动员该是那种“人来疯”型的人物,宠辱不惊,目空一切。菲戈面对这一切,居然举起砸下来的可口可乐罐子,对着摄像机镜头,竖了竖大拇指。
那一刻,真的觉得黑暗中的钻石,就像被博物馆封藏的名画,少了几许鲜活,失去了流动的魅力。真的觉得菲戈的头有些大,脖子有些粗,而已。
久洋真经红色罗兰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有个法国飞行员,他英勇而顽强。为了纪念这个法国历史上的战争英雄,法国政府把法网的红土球场用罗兰加洛斯命名。如果说网球在英国被看作绅士运动的话,那么这片红土地在法国人心中就成了英雄圣地。站在这片土地上亲吻奖杯,就成了网球场上的红色英雄。
这届法网谁会笑到最后,谁会沾染红色情节,谁将成为罗兰英雄?我不知道。希望是萨
芬,因为我喜欢他;希望是纳达尔,因为他必然是未来网球场上最闪亮的希望之星。
纳达尔的运动天赋可以追溯到上辈。他的大伯曾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队效力。那时,纳达尔一家人是皇家马德里队的忠实球迷。因为大伯的原因,全家把遍布在每个人心中的皇马情节暂时封藏,全力支持巴塞。很快,大伯挂靴,全家又翻出皇马的所有记忆,坚决地站在皇马身旁。那时的纳达尔是个孩子。今天,他依然是个十八岁的少年,不同的是,他是个网球天才。没办法否认,运动需要天分。我想,能够取得巨大成功的运动员除了刻苦训练外,与生俱来的天分是成功的关键所在。也许有些怨天尤人,也许有些消极,可是,上天赐予每个人不同的能量,就看你怎么发掘。
运动以外的天分与素质就看个人造化了。印象最深的,是当年的美少女辛吉斯和网坛常青树格拉芙的对阵。瑞士美少女,一号种子选手辛吉斯,年少轻狂,并没把美人迟暮的格拉芙放在眼里。从眼神、形体语言到打法,辛吉斯一直占着主动优势。场上气氛是辛吉斯一个人的火爆。格拉芙表情泰然,沉稳应战。当两个智慧型选手对阵,拼的就是制胜的心理了。谁的心理素质稳定,谁就是王者。戏剧性的是,上天给了辛吉斯天分和智慧,却没有告诉这个小女孩在网球场上要懂尊重,讲礼貌。她容不得自己的失误,一次次把自己推向狂躁的边缘,她责怪裁判,责怪观众。而格拉芙像个女神,像个姐姐一样,看着眼前这个坏脾气小孩闹事。那一刻,我知道格拉芙已经胜了,她在心理上击败了辛吉斯。当辛吉斯拿着亚军的奖杯在一旁悔恨的时候,不知道她是否留意,格拉芙的笑容坚定而灿烂,所有人都要感慨,美人依旧,暗香弥留。
不知道罗兰的色彩,也许是红色,也许是紫色。只知道它会经历风雨而变得娇艳,挺拔。花瓣终要离开花朵,一阵风袭过,我想,它会飘飘摇摇,慢慢降落。
久洋真经乡村男孩罗迪克
第一次看见罗迪克,觉得他很阳光的样子。不记得他当时穿了些什么,我想只是随便的白衣、白帽、白鞋吧。没有研究过他的赞助商是哪家,只是惊叹他漂亮的大力发球,时速155英里的世界纪录和一脸乖乖的笑容。四岁半来到得克萨斯,一家三兄弟都具有完美的运动天分。大哥是美国国家跳水队的运动员,二哥也是大学网球好手。美国的大学网球水平,绝不比职业网球差。果然罗迪克成为当今世界网坛的三号种子选手。感觉他的故事是美国式的,品味也是美国式的,单纯,洁净而简单。
第二次见到罗迪克,是在2005年的法网赛场。他的脸庞依然稚嫩,只是衣着变了样子。白色上衣,蓝色短裤,白灰色鞋子和一顶灰蓝色条纹的帽子。感觉他像个淘气的大个子男孩儿,偷偷穿上了大人的衣服。这身装扮是在打网球吗?我有些困惑。仔细看了看赞助品牌,原来是个适合白领上班之余休闲时穿的服装品牌。如果一个五十岁的高尔夫爱好者穿着这身衣服,穿梭在草坪上,我觉得能接受。可是,罗迪克这样良好的柔韧性和超级爆发力,1982年出生,年仅23岁的大男孩,穿上一身老气横秋的衣服,我真觉得别扭。经常想,如果有一天,一个我不欣赏的品牌请我做代言人,我会答应吗?一直觉得,不会穿自己不喜欢的衣服,就像不会做不喜欢的事情一样。在代言品牌的时候,究竟是商业价值重要,还是个人品味重要?罗迪克,你的品味在哪里?原则只留在赛场上了吗?
2003年,是罗迪克得意的一年。第一个大满贯冠军,一段爱情佳话和一个美国《人物》杂志评选的世界第一美男称号。事隔两年,爱情没了,冠军没了,美丽也刻意地加上了岁月的痕迹。
2005年的温网,罗迪克是最幸运的人。温网有一个特别之处,他的种子排名,只看草地赛事的成绩。结果,原本世界排名第二的休伊特和排名第三的罗迪克对调。这样,最强的选手都在另一个半区,罗迪克看了对阵一定会暗自偷笑,一直笑到与费德勒对决。脱掉灰蒙蒙的球衣,抹去灰蒙蒙的爱情记忆,罗迪克闪亮登场。
学生时代,喜欢一首名叫《乡村路带我回家》的美国民谣。看到罗迪克阳光的样子,阳光的白衣,阳光地挥动球拍,总想把这首歌唱给他听。也许希望他夺冠,也许希望他一路走好……
久洋真经一网情深
高大的身形,完美的肌肉线条,歪戴的帽子和流汗少年的几声怒吼。因为喜欢帅帅的男孩,喜欢他们的鲜活魅力,我爱上网球。
喜欢一种运动,并不来源于运动本身。往往喜欢上的是很多与运动相关的事物,比如一只球拍和一个人。记得,朋友曾提起,张学友拿的是桑普拉斯用的那款球拍。我想,学友大哥在网球场一定暗自哼唱着《心如刀割》,感悟对手《你好毒》。能够持那把拍子的人一定
是力量型高手,看来学友大哥的压力很大呀!真想告诉他,拎不动就换把轻些的吧!回忆起早年的网坛,阿加西成就了体能神话。一身特制的牛仔网衫,配上浓重的胡须,他就像网球场上赛马的牛仔一样!没有永远的体能,英雄也会迟暮!可是,在我心中会存留永远的阿加西,永远的魅力!从“俄国绅士”卡费尔尼科夫到“红土天王”库尔滕,从我最爱的“德国小子”哈斯到“调皮”小伙儿休伊特,历经费雷罗、费德勒鼎盛的“二费”时代,到我永远挚爱的“美少年”萨芬。我的心不曾离开网球,不曾离开那些帅帅的身影。
记得一次好友的生日晚宴,我要提前离去,众友人让我给出理由。我说了实话:“今晚‘老公’打球!”众友笑岔了气。结果,所有人陪我看了哈斯的比赛。可惜,“老公”脾气太大,比赛过程中摔拍而去。众友人哄堂大笑,劝我要好好教训“老公”。无奈,我当众表态放弃对哈斯的喜爱,决定“投身”萨芬!一直希望有机会到现场看球,混在人群中完成一波波的人浪,觉得那样会更接近网球,接近萨芬!去感受他的呼吸和鸣叫。一直觉得他是个感性的人,有些脾气,有些沉不住气!状态如果一直不好,倒能激发他的斗志,状态一直良好,往往会让他在大型比赛中失利!我想,他是个好斗的人!也许运动员都好斗!也许网球比赛本身就像战争一样,没有平局,只有你死我活!今天的我成熟了,不会因为谁再摔拍而做出“背叛”的决定,也不会再把心爱的球员叫做“老公”。慢慢在岁月的流逝中,我学会了欣赏,欣赏一场精彩的比赛,欣赏他们的球技,欣赏他们的心灵!
尘世间的你我,在生活中来来往往,就像弹来弹去的网球一样,会瞬间停滞在每一个难以想象的落点,终还是会回到自己的手里。不管怎样,故事总会有个结局,生命总会有个结果!
久洋真经早熟的费德勒
总是感觉费德勒不像二十三岁的人。这个年纪的男人;被称作大男孩儿更准确。在我的概念里,男人是一种一生都长不大的具有婴儿性的动物。二十三岁就是刚刚经历青春期的无知少年,从浑噩中渐渐醒来,怀抱着满身的忧国忧民思想,用玩玩乐乐的方式,自然地为自己开脱。费德勒该是个二十三岁的男人,他稳定,老道,头脑清醒而善思考。
这种成熟不光淋漓尽致地发挥到赛场上,也渗透在他的生活里。一年中,可以战胜费德
勒的人屈指可数。要有极好的竞技状态同时配合好运气才有可能战胜费天王。比如少年天才纳达儿,在红土场地的精湛发挥,让费天王无缘法网冠军。就像桑普拉斯一样,在法网留下了终生遗憾。四项大满贯冠军并非遥不可及,除了技术还要看天意。老天总喜欢在关键时候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幸好聪明人会把这种玩笑看作动力,老天有眼,会开心地让胜利拥抱你。
成熟是一瞬间的事情。十九岁的费德勒成名于2001年的温网,击败了桑普拉斯。温布尔顿的中央球场经常进行时代的交接,那一刻费德勒时代到来了。费德勒惟一留下的孩子气,是他会用哭泣释放自己。2002年的温网,费德勒第一轮出局,对手克罗地亚小将安西齐成为到目前为止,最后一个在草地球场击败他的人。从那一刻至今,费德勒连续在草地球场34场连续胜利。一个喜欢网球的朋友曾经说,已经不喜欢看费德勒在草地球场的比赛,因为没有悬念,没有意义,他现在最喜欢看费德勒被折磨。
我想,他是个坏脾气的男人,早年的摔拍曾被教练一再警告。他是个不需要教练,就能拿三项大满贯冠军的人。2004年,费德勒成为自己的教练,只和体能训练师一起,便横扫网坛。他是个对金钱没有概念的人,有一天父母对他说他的银行账户情况,他大吃一惊,原来自己那么有钱。他是个可以从十八岁把恋情保持到二十三岁的人。这是个频频换女友的时代,这是个频频换女友的年龄。而他把女友米尔卡变成自己的经纪人。我想,这是个错误。把爱情和事业挂钩,对于我来说,就像被剥光衣服扔在胡同里,毫无自我。也许,费德勒是个坦荡的男人,也许他没有清醒过来。
久洋真经瑜伽的心灵之旅
如果去过印度,就不会单单感觉那是一次身体旅行。那该是一次心灵之旅。在神秘的国度,穿梭在美丽的纱丽和浓厚的咖喱味道间,寻求着和灵界接壤的浑厚气场,与陌生并行,获得最大的心灵净化和启迪。用瑜伽来了解印度的文化,用另一种眼光来看自己,看世界,用另一种思维对待生活。放弃对人生所有的疑虑,放弃功利和满腹疏解不通的经络,走向瑜伽之路。
认识印度,从电影《印度之行》开始。一句经典的台词“印度使你面对自己”至今萦绕在我的心海。认识瑜伽,从一个在海边操着满口怪语言、姿态怪异的女人开始。感觉那是一种诡异的功夫,因为音乐,因为那个女人。很多年后,开始了解瑜伽,迷恋瑜伽。看了很多报道,从麦当娜,到格温妮斯·帕特洛,诸多好莱坞明星钟爱瑜伽。看过一张图片,一位女星可以用单臂支撑起身体,我很惊讶,感觉她如果再练练,就快变成中国的一指禅功了。看来,渗透着浓郁传统文化的运动项目,原本有很多相通之处。
从基本的身体动作开始,到瑜伽特有的冥想世界,开始真正愿意了解它的根本。连续一周的体式课练习,到冥想课上每一个关节部位的放松,再到闭目静坐。从身体每一寸筋骨的抻拉,在生理性的抵抗中不懈挣扎,我渐渐适应。动作的到位程度,决定运动质量。熬过最初的肌肉疼痛,感觉浑身舒服。闭目静坐不再是煎熬,慢慢变成一个放松和享受的过程。身体渐渐变得柔软起来,呼吸的正确配合,感觉久违的轻松从脚底浮上心头。头脑不再混沌,思维的平静和清晰随着冥想的结束而保存在体内。渐渐习惯了瑜伽音乐,觉得听它会放松神经。希望有机会到山谷、海滩、溪水边甚至雪地里做冥想。希望彻底回归自然,回归平静。
瑜伽是一种空腹运动。活动过之后,并不想吃上很多东西来补充。希望吃些清淡的素食,喝一杯盐水或果汁来补充体能。瑜伽后沐浴,会打开毛孔,让皮肤深呼吸。让存留在里面的污垢随着汗水和吐气而自然流逝。清晨瑜伽,有助一天的工作;傍晚瑜伽,有助一夜睡眠。
曾经幻想,在一棵百年榕树下做瑜伽会不会通天灵?在飘散着玫瑰花瓣的花园里深呼吸,会不会变得更美丽?在沙漠中冥想,会不会产生传说中的海市蜃楼?晒干的树叶伴着白沙轻轻起舞,散发出干干的香氛,后面琼楼玉宇,几个穿着彩色纱丽的女子,在莺歌燕舞……
久洋真经我的情人053
依山傍水,闹中求静,在长城脚下有一个阳光中的马场。一天,我和好友来到这里。一段长时间的工作后,我的精神有些疲惫。换上马靴、护腿和帽子后,精神并没好转。正赶上全国马术“盛装舞步”在这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