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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是一个用99朵玫瑰编成的花篮,据说象征的是他们之间的爱情天久地长。这个特殊的花篮被放在一进门就能看见的一个显眼的位置,所以凡是今天进我们办公室的人都会发出同样的感叹:“哇,这么美丽的花篮,这样浪漫的爱情,真让人羡慕。” 我听后,偷偷地在心里发笑。暗自想:都是一群弱智、低能儿。天长地久?白痴也不信这个,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我不禁有一些庆幸,亏了我的那些不懂爱情的追求者今天没有来打扰我,否则又将被我拒之门外。 办公室里的三位男士,更是在心里蠢蠢欲动。已经有两个榜样在身边,他们恨不得早点下班立刻去花店补上那份不算迟到的爱。 平日嘈杂不堪的大办公室突然安静起来。那些活在爱情里的男女临走出办公室的门还不忘回头向我道一声:情人节快乐! 我出于礼貌朝他们笑笑摆摆手。再见! 待他们走出我的视线,我一转身就收敛起刚才一直在他们面前表现出来的不屑一顾和超脱。 据说“情人节”来源于罗马,大约公元270年,罗马大帝克劳迪斯为向外扩张自己的版图增强实力,下令强征适龄青年应征入伍,以实现其侵略计划;但有很多青年并不愿离开他们的情人或妻子,想方设法逃避兵役。 克劳迪斯见征兵不顺,十分恼火,便下令禁止男女结婚,甚至禁止谈情说爱。慑于暴君的淫威,人们敢怒而不敢言。 一位名叫华伦的牧师挺身而出,对暴君强行禁止青年男女结婚的命令慷慨陈词,要求他取消这个荒唐的禁令。同时,华伦牧师还坚持为一些要结婚的青年男女主持婚礼,以示抗议。克劳迪斯知道这件事后,十分震怒,立即将牧师判刑下狱,最后把他处死。华伦敢于用生命去维护坚贞爱情、反抗暴政的伟大精神,感动了无数热恋中的人们。为了纪念他,人们把华伦受刑的日子…2月14日作为纪念日,并冠名为“情人节”。 我拿起桌上的台历用圆珠笔把2月14日这一天圈了起来。谁也不知道,2月14日对我来说具有什么样的意义。这份并不美好的感情我一直深埋在心里,连同所有关于萧建的记忆。 萧建远在江南,每年的2月14日都是他的生日。他出生的日子正好是情人节,一个命定的情种。 当初让我爱上他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是一个用情至深的男人。那会儿我还是一个不解世事、满脑子梦想的女大学生。 那天也是情人节,身为学校学生会宣传委员的我牵头负责组织了一个“情人节烛光晚会”。学生会的其他成员请来了正巧来北京出差的萧建,我压根儿就没将他放在心上。 当时的我满脑子幻想着激动人心的一见钟情。我一心想找一个白马王子做男朋友。梦里梦外都是一个瘦瘦高高的大男孩坐在青草坡上撑一把太阳伞等我,等我如约地来到他的身边,开始一场爱得缠绵浪漫、充满诗意、惊天动地,富有传奇色彩的恋爱。 我的爱情梦在那个情人节烛光晚会上,被萧建不经意地击碎了。大概太美好的事物都是不堪一击的。 学生会的同学站出来为我们介绍请来的嘉宾萧建,我只是象征性地扫了他一眼。我听见那位同学介绍他就是以一首长诗《睡美人》震动文坛的诗人,我稍稍有一点惊讶。我想起那首被我抄贴在墙上的长诗《睡美人》,我每天每夜都要品读一遍这首长诗,想象着这首诗的意境和写这首诗的人的样子以及他的情怀。没想到写这首大作的人就在眼前。 在同学热烈的掌声中,他站起来为我们朗诵了这首长诗。我是闭上眼睛听完萧建的朗诵的。有同学提醒我时,示意我作为学生代表给他送花。 我将一束绽放的鲜花送到他眼前,他接过花又将鲜花转送给了我,他说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花,一如男人都喜欢花一样的女子,所以鲜花当属女孩所有,男人只要当好护花使者就行。 那一刻,一直被大家视为有处惊不乱、大家风范的我忽然乱了手脚。这是我第一次给一个男人送花,也是第一次收到一个异性送的花,我接过花回到座位上就再也没有心思观看由我组织举办的情人节烛光晚会。 我的一颗心出奇般跳得飞快,我的脑子里回荡的全是萧建朗诵的那首曾让我一度沉醉的长诗。 情人节烛光晚会结束后,有人纷纷上前要求萧建给她们签名,我无声地退场了,我做不了追星族,我从不像其他的同学那样口口声声地说崇拜谁。要崇拜我也只崇拜我自己。够自负的!当时的我骄傲得像只开屏的孔雀,自我感觉良好,充满了优越感。 我的这些被我视作优点的“特长”后来均被萧建击得粉碎。 那次烛光晚会结束后的一个周末,我又从学生会的同学口中听到了有关萧建极具悲剧色彩的爱情传奇。听完这个故事后,萧建的影子和他的诗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一个晚上我盯着墙上张贴的那首诗发呆。待寝室的室友纷纷发出均匀的鼾声,我才点亮台灯,奋笔疾书给萧建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然后在一张问候卡上写下一句充满诗意的祝福:用昨日的灰烬焚烧今日的记忆。 信寄出整整有一个月,我才接到萧建一封简短的回信。拿着萧建的来信,我捧在胸口,久久地不愿开启。或许是等待得太久,我不愿急着把信拆开,让欣喜溜走。 萧建的信充满了沧桑感。他和女友多年的感情竟因为他是一个清贫的诗人而夭折。他不能为女友买别墅买轿车,他只能用一颗真挚的心去爱那个女孩,并将这种爱编织成美丽的诗行。可他的女友不满足于这些。 我断定,那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在这个物化的社会,聪明的女孩懂得经营好自己的精神空间,珍惜一份用钱也难买的真情。 这以后,我频频地给萧建写信,诉说属于女孩的点点滴滴。那些日子,最感兴趣的就是给他写信和等他的来信。 我以为我经历的是天底下最美丽最令人心动的爱情。萧建知道我对他一往情深。 好不容易挨到大学毕业,我费尽周折申请去了萧建所在的城市。去新单位报到安顿好自己,就直奔萧建那里,准备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找到萧建的单位,他的同事告诉我,人刚于上周辞职在单位附近开了一间快餐店做起了生意。我向他要了地址找去,我看见在他人眼里具有非凡的诗人气质的萧建正在张罗着他的快餐店生意。 我一下子被眼前的这一切搞糊涂了,这就是那个让我爱慕已久的诗人吗?难道我的选择有错?难道江南之行是一场悲剧? 以后的日子里,我规劝过萧建,让他好好地写他的诗,不要亏待了他的才智。可他不听这些。他的快餐店已一天天地火了起来。真可谓“情场失意,商场得意”。 萧建的快餐店遍布全城时,他过去的女友又回来找他,她想重新回到他身边。萧建没有拒绝,他又重新接纳了她,曾经为萧建抱不平的亲朋好友都舒了一口气,他们说萧建凭自己的实力夺回了负心的女友。事实证明萧建是出色的。事实也证明我对萧建的痴情也是一个错。 我又返回了北京,随便应聘了一家公司,从此,开始笑看红尘。 现代爱情故事不再是为失去对方而殉情自杀,而是失去一方以后要努力让自己活得更好。 我就是抱着这种信念坚持到今天。 在情人节的时分追忆爱过的人和事,确实是自己往自己的伤口抹盐。我可以想象得出此时此刻的萧建正和他亲爱的女友沉浸在情人节生日的快乐当中。 这是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我在办公室里静坐到晚上八点,雪花已经停止纷飞了,我收回心酸的往事,从手提包里取出一面小镜子,用纸巾擦干脸上残留的泪,重新涂了口红准备离开静寂的办公室。 中关村在这天显得格外的冷清。大概是这些“村民”都赶着去与情人共度浪漫的节日。我一个人东游西荡地在中关村转来转去。 有卖花的老人和小孩从身旁掠过。娇艳欲滴的花朵刺激了我的兴奋神经,我很想为自己买一束鲜花,取悦一下自己的心情,但又觉得这么做太娇情。我忽然在心里下了一个赌注,假如今晚能收到一束异性的玫瑰,我就毫不犹豫地嫁给他。 路上的行人极少,走到人民大学以外的过街桥上,双手合十地祈祷能有一个不错的男人前来送花。 等了足足有30分钟,我的脸已被寒风冻得发红。我放弃继续等那个送花的使者,放弃去等这份浪漫的情缘。 我像个乞丐,走在街上不知道向谁乞讨幸福。 我随便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我到哪里?我说随便逛逛北京的夜景。 车开到人民大学转了一个弯,我看见附近的新世纪酒店灯火通明,我叫司机在饭店门口停住。我寂寞无聊地走了进去。 新世纪酒店的第三宴会厅正在进行狂欢情人夜的活动:“今夜你会不会来——天下有情人”。 我要了一杯柠檬茶在宴会厅的一角坐下,狂欢夜的活动正在进行之中。我一边观看一边喝茶。暂忘了这是一个不属于我的节日。 他坐到我的身子旁,我大方地向他含笑点头。他主动开口问我: “小姐,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我随便地耸耸肩:“你不是都看到了吗?” “嗯,如果当真是小姐一个人单独来的,那我想肯定是某位男士的失职。” 我笑笑,并且开始认真地打量他。 他也戴一副文人相的眼镜,也像萧建一样有一张深沉的脸,我竟一阵欣喜。我发现面前的这个人居然长得和萧建有几分相似。我一下子对他产生了一份莫明其妙的好感。 我反问他:“你怎么也一个人在此?” “我在此等候,等一个可以等到的人。他狡猾地说。” “你真有意思,不会是空等了一场吧?”我笑问。 “不会,不是已经等到了你吗?”他盯着我。 我低头喝了一口茶,避开了他的目光。 他又进一步地追问:“小姐,请问怎么称呼?” 我故意做出一副思考的样子,半晌,我说: “菲儿”。 他说:“很好听的名字,很像你的人。” 我暗自好笑。 午夜十二点,狂欢的情人们纷纷离去。我走在人群的最后面,思忖着该怎样打发这个寂寞的长夜。 他又来到我面前,并主动发出邀请,原来他就住在酒店。 我随他上了21层4号房间,看来真的很凑巧,他住的门牌号也是214。 他为我倒了一杯长城干白,我告诉他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种酒。于是我刚喝完一杯他又劝我喝第二杯第三杯,一瓶酒喝见底我已满脸是泪开始胡言乱语地说一些失意的话。 他爱怜地将我拥紧在怀中热吻我时,我觉得他像极了萧建。我不自觉地回吻他。 然后任凭他一件件地脱光了我的衣服。 我感觉有一阵刺心的疼痛穿透了我的每一根神经,洁白的床单上有几滴鲜红的血迹。 他显然惊讶万分,抱着我说没想到26岁的我还保持着女孩子的纯洁。他说他会好好地爱我。 清晨的第一缕晨曦照在我的脸上时,我睁开眼睛看见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男人怀里,身边的这个男人正熟睡着,我悄无声息地默然离去。 后来,我曾经无数次地路过新世纪酒店。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的初夜发生在情人节214房间。 那天,正好是萧建30岁的生日。
春水篇美人不美
美人不美 他不是少男,却演绎着少男的感情 那个穿棕色夹克的男人侧影像刘德华。当他步伐缓慢地走下长途汽车,个体户阿威就注意到了。 每天有一班长途在小城停靠一下,乘客们拥进站牌下的餐馆吃午饭。阿威在车站对面摆摄影摊子。他从学校拖来块白铁皮黑板。蒙上彩纸,贴十来张各种姿势的人物照,宣传效果挺显著。 那个男人脸色阴郁。没去吃饭,在空荡荡的站台停了一会,就踱到马路这边来。阿威抬头一瞟,那男人正对着黑板瞪圆眼睛。“一块钱照一张。”阿威下意识地说。他知道那男人盯着最右边的一幅彩照。上面一位美丽女人在微笑,笑得甜蜜,撑一把细花阳伞。几乎每个过路男人都要瞪着照片咂咂嘴,恨不得把女人从画框里拖出来。 好久不见声响,抬头见那男人仍直着眼睛。阿威想起呆若木鸡这个成语。一方面为自己摄影技巧骄傲,又不得不承认那女人的魅力。 男人掩饰性地点烟,手有点抖:“这位女士是本地人,还是过路的?” 阿威早想不起那个真实的女人,记住的只是这张照片。随口说道:“可能是本地人吧。”男人惊喜地拉住阿威的手:“她在哪里?” “小城这么大,我哪知她住哪条街?”阿威抽出生疼的手,在心里撇撇嘴。 汽车按响喇叭。“车要开了。”阿威提醒道。 男人捏着汗湿的车票走两步,又转回来。背着旅行包向城门方向走去。包上绣着两只说不清名字的鸟。 太阳落山,男人才脸色苍白地回来。阿威想:“他居然真有兴趣去找呢。那么多条街,找个人真是海底捞针。”男人仍盯着照片发呆。 阿威扛起铁皮黑板收摊。男人追上来:“能帮你扛吗?”抢过来搭肩上。粗糙的手护着那张照片,像小心地抚摸着一个梦。 回到家,阿威不好意思了:“我每天给那么多顾客照相,实在记不清了。也许她只是个过路乘客。再说,照片是去年春天的。”阿威突然有种预感,“你认识她?” “是的,她是——不,她像我以前的女朋友。” 阿威指了指;“她额头有颗红痣。” “是的,红的。”男人心不在焉地附和。推开门,他没有拐进隔壁旅馆,而是向灯火辉煌的大街走去。也许幻想能与她在某条街道邂逅。 第二天一早,男人又站在阿威摊子前。脸色更憔悴,像张发霉的纸。阿威想劝劝这古怪的人,又想不出啥理由,只是递条板凳过去。男人呆呆地坐在照片前面。而照片里的女人无动于衷地微笑着,好像她的欢乐是用不完的。 今天这班长途不像昨天那辆蒙满灰尘。“你可以坐今天的车走。”阿威小声提醒。 男人像从梦中惊坐起来,把旅行包背上肩。却又像有什么事羞于出口,犹豫着说:“能把那张照片卖给我吗?随便你说个价。” 这照片是最好的广告,阿威舍不得。男人看出他为难,转身走了。又回头瞟一眼,仿佛要把女人的微笑复印在心里。他嘟哝了一句话。阿威模糊听出是“我寻找你五年了。又似乎不是。” 男人步伐缓慢地走向站台。他抬腿上车时突然晕倒。阿威远远看见一棵软弱的树无声地滑了下来……然后就是救护车的声音。 又过了一天。阿威听见两位汉子在早点摊上谈天,转到昨天的话题上:“听医生讲那男人是癌症晚期,从省城医院溜出来的。可能一路太劳累,就晕倒了。” “他怎么样了?”阿威放下刚洗好的一叠照片。 “正在抢救呢!”汉子短促地回答完阿威,又把通红的脸转向另一位汉子:“如果我得了癌症,才不出门旅游呢。不如把存款全取出来,坐在家里拼命吃,享享清福。” 那男人和照片上的女人一定有一段故事,但又是什么样子的故事呢?也许他在生命的最后段落,多么盼望能见到她一面……阿威盯着照片沉思,宛若一位善良的侦探。阿威顿然想起早已遗忘的一幅画面。那是去年春天,那女人挽着一位穿西装的汉子胳膊,从一辆长途汽车上走下,看见她撑开太阳伞照相,就站在一年后那男人望着她照片发呆的梧桐树下。她粗壮的丈夫站在阿威的三角架旁做个鬼脸,逗得女人爆发出一串天真而幸福的笑声…… 阿威看着照片上的女人,她仍然无忧无虑笑着。仿佛对画面之外所有与她有关或无关的事情既不知道,也不关心。 阿威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那女人的微笑从黑板上摘下来,撕成了碎片。撒向了空中。 别再来找我 校园的恋情随着毕业而远去,按照原先的约定,毕业了就别再来找我,可他还是来了…… 再见到他是毕业一年之后。 他从远远的城市赶来,带着一身的疲惫。 他说他爱我,可是我知道他这次不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