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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狗狗在咬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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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盛家的龙虾味道真的没话说,合肥这地方这几年龙虾突然间就成了整个城市夏天的代名词。自从毕业后,我和世军夏天最喜欢在这里每人叫瓶啤酒来上几斤龙虾一饱口福。    
    今天老板的生意又不错,但看见我俩这老主顾,老板热情地打着招呼。刚一落座,不用交代,我那碗醋加生姜末的调料就已经端了上来。别说这小生意,老板记性真的还不错,知道我口味和别人不同。说话间,四斤虾子已经端了上来,啤酒一杯下肚,世军向我说起了他最近刚认识的一个MM如何地清新脱俗。不知道怎么的,听他投入地说得眉飞色舞,却让我又突然间觉得生活真TMD无聊起来。    
    的确,刚从学校毕业工作不久,还不错的收入却几乎全花在吃喝玩乐上,生活圈子除了同学这拨就是球队那帮哥们了,认识不多的几个MM玩得全跟哥们似的。期待中的恋爱迟迟没来,每天回家只有笨笨让我还觉得家里有点生气。好歹怎么着我也觉得自己还算半个社会精英,总不能就这么挥霍青春吧。    
    不一会工夫,啤酒龙虾就已经饱了肚子。伸手一摸,烟没了,只好起身去买。    
    回来的时候世军已经买过单了,于是就一起骑着摩托向“城市洞穴”开去。    
    坐落于安大门口的“城市洞穴”是这个城市少有的摇滚主题音乐酒吧。装潢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没有,除了满墙的涂鸦作品和几张吧椅甚至找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因为主要客源是附近几所大学的学生和外教,消费自然也特别便宜,5块一瓶的啤酒几乎人手一瓶。    
    进门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因为演出是9:30的,所以人还不是很多。    
    


第一部分第5节:凭什么我不能来啊?

    这里我以前也和朋友来过一次,感觉还行,有那么点摇滚根据地的味道,毕竟这个城市能接受这种音乐的人还不是很多。    
    远远地看见在台上调试吉他的阿春已经瞅我们了,这哥们有阵子没见头发又长了不少,花格衬衫加一条挖了洞的牛仔裤。真TMD有点摇滚青年的味道。    
    “你俩怎么有空来捧场啊?今天晚上正好我们乐队第一个。”    
    “你丫还真NB啊,早听说你在这唱了啊,以后哪天真混进娱乐圈也给兄弟我当个经纪人干干啊。”说话间,我甩手给了阿春根烟。    
    “也就在这瞎玩呗,我现在是弹贝司,不唱,偶尔也写写歌词。”阿春横着脑袋点了烟,这是他自从那年看过张楚在中国火演唱会后台点烟的录相带后就养成的习惯。虽然我知道这里面的典故,但在他身上还真有着那么一点酷的感觉。    
    “想不到你还真玩出了点名堂,晚上唱得HIGH点啊。”    
    “得,哥几个,不和你们聊了,我得准备去了,啤酒我的。”    
    因为是周末的关系,人渐渐多了起来,背景音乐也从刚开始MICHAEL BOLTON抒情的“SOUL PROVIDER”换成了披头士的“GET BACK”。    
    昏暗的灯光里,烟草的味道和汗水渐渐充斥,气氛也慢慢起来了。    
    阿春的乐队上来就是一段节奏强烈的贝司,下面的人开始来了情绪,不少人已经开始点燃了打火机。阿春今天似乎也特别在状态,一手贝司弹得已经和3年前有天壤之别。    
    一曲终了,全场尖叫掌声不断,拍桌子点火机的更是大有人在。尽管我和世军俩都没怎么听清楚那主唱的歌词。    
    “下面,我特别为我今天来捧场的两个朋友带来一首我自己作词的作品——男人和他养的狗。”阿春很是给面子地指了指我和世军的桌子。    
    众人的目光让我和世军很是受用,自然也很配合地卖命叫好。    
    强烈的节奏加上酒精的作用,我也很快被这音乐带动了起来,年轻的血液仿佛也沸腾起来。    
    当最后一阵鼓点结束的时候,全场依旧是一片疯狂。    
    但在这个时候,我却清楚地听到我身后有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传来:“这歌不会是写你的吧?”    
    “不是吧,居然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当我回头确定那个声音是来自露露的口中的时候,我脑子立马闪现的是“缘分”两个字。    
    “这地方又不是你开的,凭什么我不能来啊?”依旧是那种熟悉的口气。    
    “不,不,不是那意思,我是说你怎么会喜欢听摇滚?”我承认我还是有点没能回过神来。    
    “谁说女孩子不能喜欢听摇滚的?我就是喜欢这节奏!”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    
    “行,行。不过我的意思是说,你这样看起来挺文静的女孩子怎么会喜欢摇滚乐这么激烈的东西啊,哈哈。”    
    “对了,那个是你朋友啊?”露露指了指台上的阿春。    
    “是啊,我同学。不过现在看起来已经是摇滚青年了。”    
    “感觉还真像那么回事,就是没怎么听清楚他唱的歌词。”    
    “原来不是我一个这么觉得啊。”    
    “他写的不是你和笨笨吧?啊,哈哈。”    
    “应该不是,我也第一次听阿春唱这首歌,我家笨笨可受不了这音乐。”    
    “也是,笨笨这么可爱的小狗狗应该听点班德瑞的春野什么的是不是啊!哈哈……”    
    “什么跟什么啊!”    
    这时候,我才发现世军显然对我和这个MM这段对话感到诧异。    
    我连忙给他们互相做了介绍。    
    看着世军满脸对我暧昧的鬼笑,我回了个叫他闭嘴的眼神。    
    世军之所以能和我玩到现在,就是我俩彼此都能心领神会对方的意思,从不需要过多暗示。    
    世军很是时宜地举起酒杯,示意我们三个干杯。    
    “好,我们都喝干!”露露倒一点没推却。    
    我和世军这才同时注意到她手里拿着的是脉动。    
    没办法,我和世军相视一笑,只好碰杯喝干了。    
    其实三年的中专生活基本没有什么压力,我和世军的酒量也就在那学校给从进校一杯就脸红锻炼到毕业时一人半斤都没什么大问题了。    
    占了便宜的露露显然很是得意地看着我和世军抹着嘴边的泡沫,在偷偷坏笑着。    
    我这才仔细打量起露露来。    
    一身淡绿色的连衣裙显得很合身,依旧是那种式样的蕾花小边的袜子和NIKE球鞋,齐肩的头发随意地扎了一下,显得那么地青春逼人。    
    “你才多大就到这地方来?也不怕坏人盯上你啊?”说完这话我都想抽自己,酝酿半天我就蹦出这么一句。其实骨子里我的意思是“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    
    “你管呢。你不也没多大啊?”    
    “好歹我也算70年代的人啊,总比你大吧。”    
    “我也是70年代的啊,你神气什么?”    
    “真的假的?看你就像80年代的新一辈。”    
    “我79的,你多大?估计还没我大呢。”    
    “不是吧,你也79的?不过你肯定没我大,我正月里的,没得比了吧。”    
    “那不就比你小一点吗?79的。看你还以为是学生呢。看着挺小的。”    
    “你不也看着挺小的啊。我最恨人装老成了。”    
    “对了,那你生日几月几号啊?”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啊,我跟你好像还不是很熟啊。”    
    一句话突然让我很是尴尬,好在台上的阿春的乐队已经唱完了最后一首歌,全场的掌声正好掩盖了我有点难看的脸色。    
    


第一部分第6节:这回又不是车坏了吧?

    “露露,这是你朋友啊?”    
    我的手刚鼓完掌还没放下的时候我听到了这个声音。    
    侧过头去,一个个子挺高的男生已经站在了露露身后,一只手甚至放在了露露的肩膀上。    
    “这是,这是我的两个同学。”露露的声音有着那么一点点的犹豫。    
    “你好,我是孙军,这里的调音师。”一只手已经伸到了我面前。    
    “噢,你好,你好,我叫朱景。这是朱世军。”握手的当儿,我和世军已经从露露的介绍里听出了些什么,对视了一眼。    
    “这是我男朋友。”露露说这话的时候,我在昏暗的灯光里看见她的眼睛匆匆看了我一眼,迅速地低下了头。    
    “你们慢慢玩啊,我要过去调音了啊。露露,过会我好了送你回去。等我啊。”    
    突然间,我的头脑感觉到有点像酒醉的感觉,尽管晚上我只喝了点啤酒。    
    没过多久,露露也不知道去哪了。    
    后来的晚上我记得的只是和世军有一句没一句地调侃,看着台上乐手们激情地表演着他们的行为艺术,我们也不断地一杯杯喝着啤酒。    
    回家的时候,我已经筋疲力尽,笨笨也已经在它自己的窝里摆了个舒服的姿势。    
    躺在床上的时候,尽管我不断地回想这晚上的一切,但终究敌不过困意,很快就沉沉睡去。    
    那天夜里,我第一次梦见了露露,远远地看见她正和笨笨在草地上放肆地奔跑着,嬉戏着,对我甜甜地笑着……    
    周一的早上我一般都会迟到。这似乎已经是惯例了。    
    每一个周末我都尽量让自己过得有点新意,所以每当新的一个星期到来的时候,我总是还没有倒过来时差。    
    到办公室的时候,绝大多数人已经来了。我本想偷偷溜到座位上的,还是在走廊给主任 抓了个正着。    
    “这回又不是车坏了吧?啊,小朱?”    
    “这不刚才在楼下买早点等了会吗。而且这腿还没好利索。”语气自然我不敢NB。    
    “晚上别搞得太晚,年轻人,生活要有规律。腿要当心啊,我当年……”主任的话听起来似乎真的语重心长。虽然后面的我一句都没听清楚。    
    “知道了,下回一定注意。”    
    “通知大家开个小会,十分钟后在你们办公室。”    
    每周的例会,大家各自落座,很多人的表情显然都还没从周末中完全走出来。    
    最近的项目特别多,会上老板又来老一套了,许诺给大家发奖金,但最近开始要加班。兄弟们虽然都满心地埋怨,可谁都不敢抗议,其实大家都明白,现如今的社会跟资本主义也差不多了,领导就是在剥削你的剩余价值。不过好歹这两年,做工程项目的收入也的确不错,整个社会都不景气,所以你不干,外面有大批的人眼馋着你的位子呢。现如今大学生毕业都一把的没工作。我们好歹收入还行,所以自然也没人提出异议。    
    散会后,自然大家又是一通照旧的牢骚。可手头的事情还是要干。说话间,各自都坐到各自的隔断。    
    我打开PC,用WINAMP选了几首菲姐的老歌放了起来。    
    照例还是先上了我常去的几个坛子,又查了查信箱,瞄了几眼SINA的新闻。趁这工夫,两个包子加杯豆浆正好下肚。收拾了下心情,开始了我的又一天。    
    但今天的我却时常走神,早上几次画着图就突然间停了下来,呆呆地望着桌上笨笨的照片发呆。    
    其实我知道我马上会联想到什么。但我似乎越是刻意地想打断自己这种念头越是没有效果。我知道我这次中招了。    
    眨眼又到了周五,中午趁吃饭的时候大伙你一句我一句地把主任一阵猛捧,他老人家一高兴就发了话说晚上和周末放假。大伙彼此心照不宣地用眼神庆祝。感情这世界好话是谁都爱听啊。    
    下班的时候照旧和世军约好了晚上去健身。    
    正收拾东西的时候,老黄来了电话。    
    “明天老地方,下午3点半。这个礼拜能踢了吧?正好这礼拜人不够,有几个说没空,你一定要到啊!”    
    “行。明天跟什么队伍啊?”    
    “什么报社的,放心吧,跟咱一样的老弱病残。”    
    挂完电话,我又不自觉地想起了一个人。    
    晚上和世军健身完了后,听了他的建议,跑到三中门口去吃牛肉面。这家的牛肉面的确与众不同,真是广告上说的——面筋斗。虽然门面简陋,但吃客不少,味道比起早些年合肥红极一时的007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和世军就是这样,孜孜不倦地寻找着这个城市各个角落的美味小吃,似乎这也有一种成就感。    
    


第一部分第7节:原来是这样啊!

    吃饭的当儿,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我的一个MM杨雪打来的。    
    杨雪是我初中玩得最好的一个女生,当年她和我的同桌两个互相爱慕,我也乐得在中间做个牵线人。自然一来二去成了好朋友。毕业之后她考了师范,常常保持书信往来,现在在小学教书,不过最近见面是少了很多。    
    她的电话是问了问我的近况,之后约我周日晚上吃饭,说是有事情找我商量,我自然答应了下来,反正这个周末也没什么安排。    
    晚上回家,笨笨已经饿得差不多了,我开门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它可怜巴巴的眼神,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赶紧给它用猪肝拌了点饭,看着它吃得欢的样子我都觉得好玩。    
    关于我养狗,世军曾经有段经典的评论:说我这号单身男生养狗,非得锻炼到狗狗跟一骆驼似的,最好背上也长俩驼峰,吃一顿饱的管他三四天才行。    
    其实也是,我有时晚上出去玩到挺晚,回家笨笨都饿得不行,它就跟通人性似的,还跟你生闷气,你哄它它还爱理不理,不过只要有吃的,立马就跟你和好。这也是我特别喜欢笨笨的原因。很多时候我甚至会把它想像成我以后的老婆,觉得要用爱心和时间去呵护它关心它,才会换来它对你的好。    
    我收拾明天踢球的包包的时候,笨笨似乎也预感到明天可能又能出去放风了,吃饱了的它自然又来了劲,活蹦乱跳了起来。    
    到跑马场的时候,老黄他们已经到了。    
    我停好了车,把笨笨的绳子系在了车把上,笨笨对此显然不满意,破例放肆地对我叫了几声。我吼了它一下,笨笨知道抗议似乎是徒劳的,只好低下了头。不过带它出来显然也已经让笨笨很高兴了,毕竟它还能在周围自然的环境里动动。    
    换了球鞋,我下意识地向周围看了看,我承认那一刹那是希望看见她的身影,但我知道这似乎很不现实,现实也告诉了我同样的答案。    
    今天的对手的确不强,上半场我们就3∶0领先了。我两周没动了,今天踢的是右后卫,但盯对方的左前锋几乎没费什么劲。那位估计有30多的老兄的啤酒肚显然制约了他的跑动,有的球甚至不用逼抢自己就带丢了。最搞笑的是竟然被我人球分过,甚是爽快。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吵着要打前锋,大伙看我刚伤愈复出,也很是给面子。    
    由于对方实力太弱,老黄今天发挥也出奇地好,下半场开始没多久,我先是和老黄在中路一个二过一撞墙式配合,之后他又在边路连过了两人,起了脚又低又快地传中,我拍马赶到,小禁区内一个垫射,球应声入网。    
    进球后我真的特别兴奋,摆了个巴蒂的POSE。    
    好久没在这样的半正式比赛中进球了,更何况这个球真的进得蛮漂亮。    
    就在我往回走的时候,我看见了场边一个模糊的身影,接下来搀杂在队友的祝贺声中的细小叫好声更证实了我的判断。    
    我定睛仔细一看,真的是露露。她正站在我的车旁,一边鼓掌一边怯怯地对我笑着,脚下的笨笨屁精似的绕着她打转。    
    我愣了一下。刹那间,我甚至有了种幸福的感觉。    
    “行啊,这球进得真不丑,不过主要是我传得好。”老黄的声音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就是打前锋的料,平时就是你们不让我打前锋。”虽然嘴上回着他们,我仍然偷偷又望了露露一眼。    
    接下来的比赛,我有如神助,又进了一球还助攻一次。每次有进球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向场下望去,而露露也是很捧场地和我相视一笑。当然,别人都没怎么发现。    
    结束的时候,我们已经是7∶0全胜了。    
    赢了球自然大家都很高兴。哥几个都说我今天状态是史上最强,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是为了什么。    
    下了球场,我也顾不得许多,连忙跑到车旁,这时候的笨笨显然又和露露很是熟络了。    
    “行啊,看不出你这身子骨球踢得还不差啊。”    
    “那是,今天也就发挥了七成水平而已。”男人就是这样,女人一夸就没了边际。话说出口,我自己都觉得口气太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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