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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说:“也不是舍不得那几个钱,主要是不划算。”当天下午,父亲乘火车走了。还是没买上座位票。
几天后,把电话打到了村里,妈妈跑来接。妈说,恁爸这回见着大世面啦!他回来老念叨,大学门口还有警察站岗哩。他一辈子都没见过这阵势,可他不怕,挺着腰杆子就进去了。恁爸说,“怕啥,警察还给咱孩儿站岗哩!”妈苍老的声音里透着掩不住的兴奋劲儿。这时,我哭了。
(本文作者:胡付强)
第一章踩脚
她还总说我笨,老踩她的脚。可我觉得她比我更笨,晶茶、吃饭比跳舞简单多了,她却总踩我的脚两年后,她顺理成章地,由Girlfriend版升级为Wife版。
我尽管每天都见到她——在大厅、电梯、餐厅。但是真正知道她的芳名,有了第一次交谈,还是在我的一次小小的过失之后。
那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抱着一堆文案去乘电梯,刚拐过角,只见电梯就要关门,忙叫道:“电梯,等等厂电梯定住了,我忙冲过去,匆忙间,不小心从帮我定住电梯的那人脚上踩过。我忙回转身说“对不起”,定睛一看,竟是每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她。我又对她歉意地笑了笑,她却并未理会我的道歉,对着我的脚用力一踩。我有些气恼,“我又不是故意的,”我说。
她冲我一笑:“可我是故意的啊。要是你觉着委屈,再踩我一脚得了。”
我不禁也笑了:“你的报复心这么强啊,幸好我只是不小心踩到了你的脚,若是不小心亲了你的脸……你也会回吻我一下吗?”
“很有可能。”她又笑了,笑得很夸张。就这样我们相识了。以后碰面,总会打声招呼,谈谈天气和新闻,有时在餐厅遇见还会同桌而餐。不知不觉中,她就成了我的女朋友。
她常拉我去舞厅。我却喜欢去茶座,坐在一起品茶,不但可以欣赏柔缓的音乐,还可以拉拉她的小手;而在舞厅,刚坐下休息,我一碰她的手,她便又站起来———以为我又要请她跳舞了。
她还总说我笨,老踩她的脚。可我觉得她比我更笨,晶茶、吃饭比跳舞简单多了,她却总踩我的脚两年后,她顺理成章地,由Girlfriend版升级为Wife版。婚后的日子,过得随意也平淡,虽无诗意,但在一起相亲相爱,不争不吵,也挺和谐的。可平地起风雷,那一次,我们却吵闹得不轻……
那天晚饭后,我去冲凉。不一会,只听Call机响了,便叫道:“帮我看一下,是不是公司要加班?”因为最近公司搞一个大项目,经常要加班,我都条件反射了。“不是,是寻呼台发的:建军西路,车堵,请绕行。”我心稍定,慢慢洗完。出来时却吃了一惊,只见她站在客厅里,手里拿着我的呼机正在垂头抹泪。“怎么啦?”我忙问。走近拿过Call机一看,只见上面是“今晚你来不来?晴”这是昨天的一个留言,被她无意翻到了。其实事情很简单。晴,是我办公室里新来的大学生,因为没有工作经验,上司便让我带带她。昨天,与合作单位有个聚会,我因要赶一份计划,去迟了点,这个传呼,也就是我在路上时她发出的。
“昨天你为什么不说?”
“昨晚我不是很累了嘛?”
“今天呢?”
“我忘了。你想,昨晚我也只不过比平日里迟回了两个多小时,怎么可能嘛?”
“两个多小时,发生一起婚外恋,绰绰有余!”说着她哭得更是凄惨。
我从纸盒里拿了张纸巾,递给了她。“要不,我发誓,行了吧?”我举起右手,“如果,我杨———”我刚说到这,只觉得脚被她用力一踩,我条件反射地,把脚从她脚底抽出来。无意中,她的脚被我的脚拖带,一个不稳,向我倾来。我忙扶住,她跌进了我怀里,小声哭着使劲儿踩着我的脚,脚尖在我脚背上扭,我的脚被拧得很疼,但并未挪开,因她正抽泣着说:“这次,我信你。以后不要和其他的女的太亲密,你如果记不住,我会每天提醒你的。”
第二天,在电梯上,当楼层指针要到她的楼层时,她在我靠近她的那只脚上轻轻一踩,低声说了句:“安心工作,别犯错误!”电梯开了,她冲我嫣然一笑,走了出去。我茫然地看着电梯继续往上爬,我在那儿发愣:难道,这就是昨天她所说的,每天给我的提醒?
当然那事很快就过去了,现在她也不再在我耳边说那个“八字警言”了,可每天在电梯里分手时踩脚却成了一个习惯。
(本文作者:杨爱新)
第一章重复而新鲜地描述爱意
爱怕沉默。太多的人,以为爱到深处是无言。其实爱需要行动,但爱绝对不仅仅是行动,或者说语言和温情的流露,也是行动不可或缺的部分。
爱挺娇气挺笨挺糊涂的,有很多怕的东西。
爱怕撒谎。当我们不爱的时候,假装爱,是一件痛苦而倒霉的事情。假如别人识破,我们就成了虚伪的坏蛋。你骗了别人的钱,可以退赔,你骗了别人的爱,就成了无赦的罪人。假如别人不曾识破,那就更惨。除非你已良心丧尽,否则便要承诺爱的假象,那心灵深处的绞杀,永无宁日。
爱怕沉默。太多的人,以为爱到深处是无言。其实爱需要行动,但爱绝对不仅仅是行动,或者说语言和温情的流露,也是行动不可或缺的部分。我曾经和朋友们作过一个测验,让一个人心中充满一种独特的感觉,然后用表情和手势做出来,让其他不知底细的人猜测他的内心活动。出谜和解谜的人都欣然答应,自以为百无一失。结果,能正确解码的人少得可怜。当你自觉满脸爱意的时候,他人误读的结论千奇百怪。比如认为那是——矜持、发呆、忧郁……
一位妈妈,胸有成竹地低下头,作出一个表情。我和别一位女士愣愣地看着她,相互对视了一下,异口同声地说:你要自杀!她愤怒地瞪着我们说,岂有此理!你们怎那么笨!我此刻心头正充盈温情,愚笨的我俩挺惭愧的,但没等我们道歉的话出口,那妈妈恍然大悟道:原来是庋?怪不得我每次这样看着儿子的时候,他会不安地说:妈妈,我又做错了什么?你又在发什么愁?
爱是那样的需要表达,就像耗竭太快的电器,每日都得充电。重复而新鲜的描述爱意吧,它是一种勇敢和智慧的艺术。
爱怕犹豫。爱是羞怯和机灵的,一不留神它就吃了鱼饵闪去。爱的初起往往是柔弱无骨的碰撞和翩若惊鸿的引力。在爱的极早期,就敏锐地识别自己的真爱,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果敢。爱一桩事业,就奋不顾身地投入。爱一个人,就斩钉截铁地追求。爱一个民族,就挫骨扬灰地献身。爱一桩事业,就呕心沥血。爱一种信仰,就至死不悔。
爱怕模棱两可。要么爱这一个,要么爱那一个,遵循一种“全或无”的铁则。爱,就铺天盖地,不遗下一个角落。不爱就抽刀断水,金盆洗手。迟疑延宕是对他人和自己的不负责任。
爱怕抄上建塔。那样的爱,无论多么玲珑剔透,潮起潮落,遗下的只是无珠的蚌壳和断根的水草。
爱怕无源之水。沙漠里的河啊,即使不是海市蜃楼,波光粼粼又能坚持几天?当沙暴袭来的时候,最先干涸的正是泪水积聚的咸水湖。
爱是一个有机整体,怕分割。好似钢化玻璃,据说坦克轧上也不会碎,可惜它的弱点是宁折不弯,脆不可裁。一旦破碎,就裂成了无数蚕豆大的渣滓,流淌一地,闪着凄楚的冷光,再也无法复原。
爱的脚力不健,怕远。距离会漂淡彼此相思的颜色,假如有可能,就靠得近一点,再近一点,直至水乳交融亲密无间。万万不要人为地以分离考验它的强度,那你也许后悔莫及。尽量地创造并肩携手天人合一的时光;
爱像仙人掌类的花朵,怕转瞬即逝。爱可以不朝朝暮暮,爱可以不卿卿我我,但爱要铁杵磨成针,恒远久长。
爱怕平分秋色,在爱的钢丝上不能学高空王子不宜作危险动作。即使你摇摇晃晃,一时不曾跌落,也是偶然性在救你,任何一阵旋风,都可能使你飘然坠毁。最明智最保险的是赶快从高空中回到平地,在泥土上留下深刻的脚印。
爱怕刻意求工。爱可以披头散发,爱可以荆钗布裙,爱可以粗茶淡饭,爱可以餐风宿露。只要一腔真情,爱就有了依傍。
爱的时候,眼珠近视散光,只爱看江山如画。耳是聋的,只爱听莺歌燕舞。爱让人片面,爱让人轻信。爱让人智商下降,爱让人一厢情愿。爱最怕的,是腐败。爱需要天天注入激情的活力,但又如深潭,波澜不惊。
说了爱的这许多毛病,爱岂不一无是处?
爱是世上最坚固的记忆金属,高温下不融化,冰冻不脆裂。造一艘爱的航天飞机,你就可以驾驶着它,遨游九天。
爱是比天空和海洋更博大的宇宙,在那个独特的穹窿中,有着亿万颗爱的星斗,闪烁光芒。一粒小行星划下,就是爱的雨丝,缀起满天清光。
爱是神奇的化学试剂,能让苦难变得香甜,能让一分钟永驻成永远。能让平凡的容颜貌若天仙,能让喃喃细语压过雷鸣电闪。
爱是孕育万物的草原。在这里,能生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所有人间的美德和属于大自然的美丽天分,爱都会赠予你。
在生和死之间,是孤独的人生旅程。保有一份真爱,就是照耀人生得以温暖的灯。
(本文作者:毕淑敏)
第一章拾起另一种财富
我不明白,因为穷困,人就连寻找自己快乐的权利也没有了吗?
贫穷本身不是罪过,因贫穷而放弃了自己生存的尊严,这才是罪过。
不敢认亲生父亲
我从小是在贫穷中长大的,当我还不懂得什么叫贫穷的时候,我首先懂得了耻辱。
我的父母是属于那种勤劳朴实却死板木讷的人。他们有一身的力气,但我们的时代已不是一个靠力气就能过上好日子的时代了。别人谈笑之间挣来的钱,是我父母辛劳一生也望尘莫及的。
聊可安慰的是,他们拼命干一天所挣的钱,我们一家三口能吃饱穿暖。
父亲对我的爱最直接,也最简单。父亲是蹬三轮车的,于是他每天蹬车送我上学。他弯起宽厚的后背努力蹬着车,有时还和我开个玩笑:“你看爸爸能到几迈了?”特别是在雨天雪天里,我干干净净暖暖和和地来到学校,而到了放学的时分,父亲又早早地等在了校门口,令不知道底细的同学羡慕不已,他们说你爸妈真疼你,天天雇车送你上下学。同学的话一下子提醒了我,如果让他们知道送我上学的不是家里雇的,而是我的亲生父亲,他们又该做何议论呢?我一下子被一种可能到来的强烈的耻辱感击垮了,我做了一生中最让我忏悔的事,我默认了同学们的误解。
父亲不知道我的心理,他不但蹬车送我上学,还时常在校门口我下车之后,再撵上来嘱咐几句让我注意的话。有一次,这情景被一个同学看见了,她疑惑地问,那蹬三轮的怎么和你那么亲啊。我害怕了,从此说什么也不让父亲送到校门口,远远地,在一个胡同里,我就让父亲停下来,然后四顾无人,提前悄悄地下了车。
父亲一开始没明白,依然坚持送我到校门口,可忽然有一天他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于是再也不坚持了。我们父女心照不宣地达成了默契。放学时来接我的父亲,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在校门口翘首企望了,他躲在那个胡同里,等着我的到来。
到我上了中学,我不顾父母亲强烈的反对,坚决不让父亲送我上学了。
父亲也试图去做过别的事,可他太老实,做事总是吃亏。一遇到必须竞争的事,比如占个摊位等等,他总是大败而归;后来人们生活条件好了,坐出租车的人多了,坐三轮车的人少了,我们家的生活每况愈下。
母亲四处打短工,她有一个原则,她挣的钱绝不花到过日子里去,她要给我攒着,她从我小时候起就坚信,我能考上大学,她一心一意地提前十几年就开始给我攒学费。
红烧肉的代价
我是我们家惟一能拿得出手的骄傲。从我上学开始,我们家真正的节日,不是新年,不是春节,不是任何一个人的生日,而是每一次学校公布考试成绩的日子。那一天母亲眉飞色舞,父亲扬眉吐气,我们家会吃上一顿红烧肉。所以在我的印象里,红烧肉永远是最好吃的东西,最解馋的东西。没想到的是大学里的一次红烧肉,却给我留下了终身难以抹去的耻辱。
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母亲面对学费的数额目瞪口呆,她拿出她一生的积蓄,也仅够我一个学期的费用,而且,还不包括我的生活费。我只好向学校提出了特困补助的申请。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小时候我的有关耻辱的感觉,比较起此时来,简直就像是毛毛雨了。
上学不几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我是特困生,因为我的宿舍被安排在老楼里,那儿的住宿费要便宜多了。他们对我感到很好奇,我所就读的大学据说有一个别名,叫贵族学校。位于省城,很多同学家就在本市。每到周末,学校的几座大门前,都排满了出租车,一会儿,就被一一地召唤走了,载着市里的学生,飞驰而去。而每个周一返校时,他们都会带回一袋一袋我叫不上名字的小食品,还有家里又新给买的时尚衣物。平时课间休息时,几乎成了零食的海洋,各种饮料瓶、易拉罐、包装袋等,满教室都是。他们耳朵上插着最新式的CD耳机,谈论的都是最流行的话语,手机也经常更新。对于许多同学来说,贫困和撒哈拉大沙漠一样距他们的生活太遥远。因为与众不同,我成了他们着重注意的人。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他们用充满好奇和怜悯的眼光看我吃些什么,看我洗脸洗头时居然用的是洗衣服的肥皂,看我不使用任何化妆品的营养不良的黄皮肤。他们经常分享各人带来的不同的新鲜东西,甚至连衣服也经常换着穿。我只有悄悄地躲开。我心理上总有一种被人居高临下地俯视和可怜的感觉,让我难以忍受。我在吃饭的时候通常躲着同学们,不像其他的女同学那样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我从不上街,从不买零食,上学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穿的也还是家里带来的衣服,穿着那些衣服走在到处是青春靓丽时尚流行的校园里,前后左右扫射过来的惊异的目光,让我如万箭穿心。
图书馆成了我最常去的地方。我常常找个不易被人注意的旮旯,狼吞虎咽地噎进去一个没有菜的馒头,好一点的是一根麻花,最好时是两个包子,注意不被人看到我的窘态。剩下的时间,我用读书来陪伴大学里一个朋友也没有的孤独。书是不挑人的,它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打开它的人。
但有一个奢侈的行为我却一直没肯放弃,这就是每月一次的和中学几个好朋友的网上聊天,它给了我孤独的大学生活一个极大的安慰。每到这个日于,我都极早跑到学校附近的一个网吧,占好位置,迫不及待地打开我的QQ,寻找想念已久的老同学。
有一次我在网吧遇上了一个同班同学,他当时惊诧的样子让我以为自己出了什么大毛病。我检省了一下自己,没发现什么,便把这件事忘记了。
我度过自己在大学里的第一个生日时,也是一个人,但那天我让自己又奢侈了一回,我第一次买了一份红烧肉,我也第一次大大方方地端着盘子和同学们坐在了一起。
当时在座的有两个我的同班同学,我至今清晰地记着他们那双惊诧的眼睛,那眼睛像不认识我似的反复打量,直到我将盘子里的莱吃得干干净净。后来就到了让我终身难忘的那个耻辱的日子。
那是一次团会活动,大家讨论帮助特困学生的事。有同学当时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说,特困生应该得到我们的帮助,可我们班有的特困生还上网吧;有人补充道,我看见我们班的特困生吃了红烧肉……
同学们把眼光射向了我。
我已经无地自容。
从小到大,我只知道贫穷是一个物质的概念,但到了大学,我才发现,贫穷更大程度上是对人的精神折磨。我可以忍受没有菜的干馒头,可以忍受落后于时代的出土文物似的旧衣服,我无法忍受的是这种被打入另类的感觉。我不明白,因为穷困,人就连寻求自己快乐的权利也没有了吗?为自己过一个生日难道就是犯罪吗?如果当初我知道我会在这样一种境况下度过我的大学生涯,我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拼命学习的毅力。大学让我知道了贫富之间的巨大差距,它给我带来的那种耻辱的感觉,比贫困对人的折磨要强大得多。
从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