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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太素-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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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亦复为败《甲乙》作亦为后败。)病在 
皮肤无常处者,取以 针于病所,肤白勿取。( 针头大末兑,主泻阳气,故皮肤痛无常处,阳 
气盛也。痛处肤当色赤,故白处痛移,不可取也。)病在分肉间者,取以员针于病所。(员针之 
状,锋如卵,揩摩分间,内不伤肌,以泻分气也。平按∶注状下袁刻脱锋字,卵下袁刻多一形字。) 
病在脉气少当补者,取以 针于井荥分输。( 针之状,锋如黍粟之兑,主当行补于井荥之输,以 
致于气也。平按∶荥《甲乙》作营,袁刻作荣。)病为大脓者,取以 针。( 针之状,末如剑 
锋,以取大脓也。平按∶大脓者《甲乙》作大脓血。 《灵枢》、《甲乙》作铍。)病痹气暴发 
者,取以员利针。(员利针状如耗。耗,毛也。用取暴痹。)痹病气痛而不去者,取以豪针。(豪 
针之状,尖如蚊虻之喙,静以徐往,留之养神,以取痛痹也。平按∶痹病《灵枢》作病痹。)病 
在中者,取以长针。(长针之状,锋利身薄,以取脏中远痹也。)病为水肿不能过关节者,取以 
大针。(大针之状,尖如 , 如平 ,其锋微圆,以通关节也。平按∶《灵枢》过作通。注状下 
袁刻脱尖字。)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锋针之状,刃三隅,以 
发固居之疾,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也。平按∶《甲乙》输作俞。) 



卷第二十二·九针之二

三刺

属性:平按∶此篇自所谓三刺至不可以为工也,见《灵枢》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甲乙经》 
卷五第二。自凡刺之属三刺至谷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九《终始》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 
五。 
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三刺者,阳邪刺,阴邪刺,谷道气刺也。阳 
邪浮浅在皮,故一刺浅之,阳邪得出也。平按∶三刺下《甲乙》有之字。)再刺则阴邪出者,少 
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间也;(阴邪次深,在于肌肉,故再刺出之也。平按∶分下《灵枢》、 
《甲乙》有肉字。)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谷气者,正气也。故后刺极深,以致正气也。 
平按∶《甲乙》已入上有后刺深之四字)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后刺深 
之,以致阴气之邪;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逐邪气者,逐阳邪。来血气,引正 
气也。下,谷气不下,引之令下也。平按∶以逐邪气《甲乙》作以逐阳邪之气,无而来血气四字。 
以致阴气之邪《甲乙》作以致阴邪之气。)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衰盛虚实之所起,不 
可以为工也。(人之大忌,七岁以上,次第加九,至一百六,名曰年加也。不知年加气之衰盛虚 
实为不知也。)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三刺得于谷气也。平按∶《灵枢》、《甲乙》谷下有气字。)邪僻妄 
合,(阴阳二邪,妄与正气相合。一也。)阴阳易居,(脏腑一气相乘,名曰易居。二也。平按∶ 
《甲乙》易居作移居。)逆顺相反,(营气逆肺,卫气顺脉,以为相反。三也。)沉浮异处,(春 
脉或沉,冬脉或浮,故曰异处。四也。)四时不得,(谓四时脉不相顺。五也。平按∶《甲乙》不 
得作不相得。)稽留淫 ,(言血气或有稽留壅遏,或有淫 过度。六也。)须针而去。(以此六 
过,故须微针以去之也。)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 
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已补而实,已泻而虚,皆正气 
至,故病愈也。平按∶《甲乙》一刺再刺下均无则字,谷气至三字不重。)邪气独去者,阴与阳 
未能调,而病知愈也。(行补泻已,邪气已去,以阴阳未调,病虽不愈,后必愈矣。)故曰补则 
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减,病必衰去矣。(引上经证也。平按∶痛《甲乙》作病,《灵枢》针 
下无减字。)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 
之。(重实泻之为易,重虚补之为难,故先补后泻也。)三脉重足大趾之间,(三脉,足阳明、足 
厥阴、足太阴三脉也。足太阴脉起足大趾端,循趾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上内踝,不言大趾岐间。 
此言重在大趾间者,从大趾端,循大趾内侧入大趾间,以过核骨而上也。足厥阴脉起大趾丛毛上, 
入大趾间,重在太阴之上,上循足跗。足阳明支,别跗上,入大趾间,重在厥阴之上。平按∶重 
《灵枢》、《甲乙》作动,《甲乙经》注云∶“一作重。”又注重字原抄均作重,袁刻易作动。) 
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必审大趾间三脉虚实,以手按之,先补虚者, 
后泻实者。若不知三脉有实,泻其虚者,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也。)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脉 
动而实且病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重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太阴在 
下。(三脉有动而实者,有徐而虚者,皆审调补泻也。平按∶而实且病者《灵枢》、《甲乙》病作 
疾。《甲乙》疾泻之作则泻之。其重也《灵枢》、《甲乙》重作动,《甲乙》注云∶“一作重。” 
太阴在下《灵枢》、《甲乙》作少阴在下。)膺输中膺,背输中背。(膺输在胸中,背输在背中 
也。平按∶输《灵枢》、《甲乙》作 。)肩 虚者,取之上。(补肩 肩井等穴,曰取之上也。平 
按∶ 《灵 
枢》作膊,《甲乙》作髀。)重舌,刺舌柱以 针。(重舌,谓舌下重肉生也。舌柱,舌下柱。 
以针刺去血也。平按∶ 《灵枢》、《甲乙》作铍。)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 
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肾足少阴脉主骨,可守足少阴脉发会之穴,以行补泻。肝足 
厥阴脉主筋,可守足厥阴脉发会之穴,以行补泻也。)补须一方实,深取之,希按其 ,以极出其 
邪气;(量此补下脱一泻字。方,处也。欲行泻者,须其泻处是实,然后得为泻也。深取之者, 
令其出气多也。希,迟也。按其 者,迟按针伤之处,使气泄也。平按∶希《灵枢》、《甲乙》 
作稀。 袁刻误作病,注同。)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 ,无使邪气得入。(行于 
补者,须补处是虚也。浅刺者,恶其泄气,所以不深也。以养其脉者,留针养其所取之经也。按 
其者,按针伤之处,疾关其门,使邪气不入,正气不出也。)邪气来也坚而疾,谷气来也徐而 
和。(针下得气坚疾者,邪气也;徐和者,谷气也。平按∶坚《灵枢》、《甲乙》作紧。)脉实者 
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实者,邪气盛也。 
虚者,正气少也。)刺诸痛者深刺之,诸痛者其脉皆实。(脉之实满为痛,故刺深也。平按∶《灵 
枢》无深刺之诸痛者六字。)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 
主之。(腰以上为天,肺主天气,故手太阴、手阳明主之也。腰以下为地,脾主地土,故足太阴、 
足阳明主之也。平按∶《灵枢》从腰以上者上有故曰二字。《甲乙》两主之上无皆字。)病在上者 
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手太阴下接手阳明,手阳明下接足阳明,足阳明下接足太阴,以其 
上下相接,故手太阴、阳明之上有病,宜疗足太阴、阳明,故曰下取之;足太阴、阳明之下有病, 
宜疗手太阴、阳明,故 
曰高取之也。平按∶注故手太阴阳明下袁刻脱之上二字。)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足之三阴三阳之脉,从头至足,故病在头取之足也。足太阳脉循腰入 ,故病在腰以取 也。)病 
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头手足有病之处, 
其候皆重,各审其病生所由,以行补泻也。)春气在豪毛,(人之豪毛中虚,故春之阳气在豪毛。 
平按∶《灵枢》无豪字。)夏气在肤,(肤,肉上也,阳气在皮肉也。平按∶肤上《灵枢》、《甲 
乙》有皮字。)秋气在分肉,(分肉,谓 肉分间也。)冬气在筋骨,(筋附骨上最深,故冬阳 
气深在筋骨也。)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秋冬之齐者,刺至筋骨,言其深也。春夏之齐,刺在于皮肤,言其浅也。平按∶《甲乙》为齐 
下无故字。)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人之病痛,以手按之,得与□ 
□□□□□□病在深在□□□□平按∶《甲乙》病痛者作刺之痛者。)病在上者阳也,在下者阴也。 
痒者阳也,浅刺之。(卫气行皮肤之中,壅遏作痒,故浅刺之也。平按∶《甲乙》“痒者阳也浅 
刺之”七字在“病在上者”上。注卫气袁刻作冲气。)病先起于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 
病先起于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皆疗其本也。平按∶《灵枢》两起字下无于字。)刺 
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留久者,则无热动针留之为寒,无寒静针留之 
为热也。)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 
也。(皮为阳分也,肌肉为阴分也,刺热厥者,二度刺阴留,补其阴也,一度刺阳留,泻其阳也。 
刺寒反之。平按∶自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至一刺者阳也《甲乙·针道终 
始》篇无此二段。)久病者邪气入深,刺久病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先调其左右, 
去其血脉,刺道毕矣。(病久益深,物理之恒,故非深取久留,不可去之。邪气不能速出,故须间 
日而取。取之气调左右,血络刺而去之,可谓尽刺之理者也。平按∶刺久病者《灵枢》、《甲乙》 
作刺此病者。)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以下 
缪刺之法也。形肉未脱,察其形也。少气,察其气也。脉躁,察其脉也。有此三种所由,必须缪 
刺大络,左刺右,右刺左也。)散气可收,聚气可希。(希,散也。缪刺之益,正气散而收聚, 
邪气聚而可散也。平按∶希《灵枢》、《甲乙》作布,恐原抄传写之误。)深居静处,(为针调 
气,凡有六种。深□□□□□□静。一也。)与神往来,(去妄心,随作动。二也。平按∶与《灵 
枢》、《甲乙》作占。注随作二字袁刻缺,此本尚完。)闭户塞牖,魂魄不散,(去驰散,守魂 
魄。三也。)专意一神,精气不分,(去异思,守精神。四也。平按∶不分《灵枢》、《甲乙》 
作之分。)无闻人声,以收其精,(去异听,守精气。五也。)必一其神,令之在针,浅而留之, 
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休,平和也,平针下和气。六也。平按∶令之在针《灵枢》、 
《甲乙》作令志在针。微而浮之下原抄缺半行,细玩残缺处,中间笔画甚重,应是大字经文,谨 
根据《灵枢》、《甲乙》补入“以移其神,气至乃休”八字。)男内女外,坚巨勿出,谨守勿内, 
是谓得气。(男者在家,故为内也。女者出家,故为外也。是男为内气,女为外气。针下得男内 
气,坚巨勿令出也。得女外气,谨守勿令入内也。平按∶男内女外《灵枢》注云∶有作男外女内。 
《甲乙》作男女内外。巨《灵枢》、《甲乙》作拒。) 



卷第二十二·九针之二

三变刺

属性: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二第六《寿夭刚柔》篇,又见《甲乙经》卷十第一。 
黄帝问曰∶余闻刺有三变,何谓三变?伯高答曰∶有刺营者,有刺卫者,有刺寒痹之留经者。 
黄帝问曰∶刺三者奈何?(平按∶《灵枢》三下有变字。)伯高曰∶刺营者出血,刺卫者出气, 
刺寒痹者内热。(刺营见血,出恶血也;刺卫见气,出邪气也;刺痹见热,故曰三变。寒温之气 
停留于经络,久留针使之内热,以去其痹也。平按∶注寒温,温字恐系湿字传写之误。)黄帝问 
曰∶营卫寒痹之为病奈何?伯高答曰∶营之生病也,寒热少气,血上下行。卫之生病也,气痛时 
来时去,怫忾贲响,风寒客于肠胃之中,寒痹之为病也,留而不去,时痛而皮不行。(怫忾,上 
扶物反,下 气反,气盛满貌。贲响,腹胀貌也。平按∶气痛时来时去《灵枢》作气通时来时去, 
《甲乙》作气血时来去。皮不行《灵枢》、《甲乙》作皮不仁。)黄帝问曰∶刺寒痹内热奈何? 
伯高曰∶刺布衣者必火 ,刺大人者药熨之。 
(平按∶《灵枢》、《甲乙》必火 作以火 之,药上有以字。)黄帝问曰∶药熨之奈何? 
伯高曰∶用醇酒二十升,蜀椒四升,干姜一升,桂一升,(平按∶醇酒,二十升《灵枢》作二十 
斤。蜀椒,四升《灵枢》、《甲乙》作一升。干姜,一升《灵枢》作一斤。桂一升《灵枢》作桂 
心一斤。)凡四种,皆 咀,渍酒中。用绵絮一斤,细白布四丈,(平按∶《甲乙》皆 咀作各 
细咀,渍酒中作着清酒中,四丈下有二尺二字。)皆并 
内酒中。置酒马矢温中,盖封涂、勿使泄。(平按∶温《灵枢》、《甲乙》作 。盖《甲乙》作 
善。《甲乙》泄上有气字。)五日五夜,出布绵絮,曝干复渍,以尽其汁。(平按∶《甲乙》絮 
上无绵字。《灵枢》曝干下有之干二字。)每渍必 其日,乃出干。(平按∶乃出干,《灵枢》 
干下重一干字,《甲乙》作乃出布絮干之。)并用滓与绵絮,复布为复巾,长六七尺,为六七巾。 
(平按∶与绵絮复布为复巾长六七尺为六七巾《甲乙》作与絮布长六七尺为六巾。)即用之生桑 
炭灸巾,以熨寒痹所刺之处,(平按∶《甲乙》所刺作所乘。)令热入于病所,(平按∶《灵枢》、 
《甲乙》入下有至字。)寒复灸巾以熨之,三十遍而止。即汗出,灸巾以拭身,(平按∶《灵枢》 
作汗出以巾拭身。)亦三十遍而止。起步内中,无见风。每刺必熨如此法,病已矣,此所谓内热 
者也。(酒、椒、姜、桂四物,性热又泄气,故用之熨身,皮腠适而可刺也,此在冬日血气不流 
之时,熨之令通也。 ,弗禹反。咀,才与反。 咀,谓调粗细分等也。 ,祖赖反,一日周时 
也。平按∶如此法病已矣,《灵枢》、《甲乙》无法字。矣《甲乙》作失。) 



卷第二十二·九针之二

五刺

属性: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令针伤多,如拔发爪,以取 
皮气,此肺之应。(凡刺不减一分,今言半刺,当是半分,故以拔发爪,欲令浅刺,多则恐伤气 
也。平按∶毋令针伤多《灵枢》、《甲乙》作无针伤肉。发爪《灵枢》作毛状,取上无以字。《甲 
乙》爪作状。)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刺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 
应也。(左右前后针 ,状若豹文,故曰豹文刺也。中经及络,以出血也。平按∶《灵枢》、《甲 
乙》左右上无刺字。)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应 
也,或曰开刺,一曰岂刺。(刺关身之左右,尽至筋上,以去筋痹,故曰关刺,或曰开刺也。平 
按∶开刺《灵枢》作渊刺,《甲乙》同,惟或曰渊刺又曰岂刺八字,在四曰合刺之下。)四曰合刺, 
合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刺身左右分肉之间, 如鸡足之 
迹,以合分肉间之气,故曰合刺也。平按∶合刺《灵枢》、《甲乙》作合谷刺。)五曰输刺,输刺 
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肾之应也。(根据于输穴,深内至骨,以去骨痹,故曰 
输刺也。平按∶输刺《甲乙》作 刺。) 



卷第二十二·九针之二

五脏刺

属性: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五第二十《五邪》篇,又见《甲乙经》卷九自第三至 
第八等篇。 
邪在肺,则病皮肤寒热,上气,喘,汗出,咳动肩背。(肺病有五。平按∶皮肤下《灵枢》 
有痛 
字,《甲乙》有痛发二字。)取之膺中外输,背三椎五椎之旁,以手疾按之快然,乃刺之,取之 
缺盆中以起之。(膺中内输,在膺前也。膺中外输,肺输也,在背第三椎两旁,心输在第五椎两 
旁,各相去三寸,按之快然,此为输也。肺之五病,取于肺输及肺缺盆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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