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讣椎丁⒓男拧⒌估惩尘《矗簧踔镣饷婕拿薇焕矗觳楹螅簿沓梢怀ぞ恚有《匆欢味稳P》克溆忻牛词羌岩豢摹C潘渖瓒9兀吒叩拇盎У箍煽簦墒峭腹吧系奶缚吹降拇巴猓黄仪接胨嗌保菰谇缣斓氖焙颍擦钊擞幸貊仓小! �
1972年3月10日,李敖以“与彭来往带信罪”、“家藏文件入伙罪”、“监狱名单外泄罪”等三项罪名被判刑十年。收到判决书后,李敖拒绝上诉。但是军事检察官韩延年认为量刑太轻,要求复判,于是又等待复判,这样一拖,三年半过去了。1975年8月12日开庭重审,适逢蒋介石去世不久实行大赦减刑,故李敖的刑期亦相应减短。判决书的“主文”是:
李敖预备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处有期徒刑八年六月,褫夺公权六年,减处有期徒刑五年八月,褫夺公权四年。
第五部分从保安处到仁爱庄(4)
尽管李敖以事实证明这一切都属欲加之罪,但判决书依然判他有罪,他看透了当局心态,对军法官不屑置一辞,也不请律师代置一辞,他留下一张书面意见:
审判长先生:
我只要花一分钟就可以把话说完,我的话共分五点:
第一点:关于本案内容部分——我没有话可说,我用法律里面的缄默权。我想我也不必说明我为什么不说话,1946年以前,耶稣在被审判的时候,也不说话。
第二点:关于判决的部分——过去我不上诉,以后也不上诉。虽然我是无辜的,虽然我没有罪,我仍愿引用印度独立的伟大领袖甘地在法庭上的两句话:“我不愿浪费法庭的时间,我承认有罪。”
第三点:关于我的态度部分——我现在声明,我自被捕后,因被刑求而来的一切我写和我签字的东西,全部无效。也许我信心不够,无法抵抗现代科学方法的刑求,但我知道544年以前,最有信心的圣女贞德在被捕以后,也犯过跟我同样的无可奈何的错误。
第四点:关于所谓爆炸案部分——虽然跟我无关,但我愿为李政一、刘辰旦、吴忠信、郭荣文、詹重雄五个小朋友做他们“人品的证人”,这就是说,我相信他们不是做这种事的人,他们的诬服,是被刑求的结果。我请求审判长先生给他们做无罪的判决(附带声明一点,在进这军法处大门以前,我跟他们并不认识,所以我的请求,可以说是客观的,值得审判长先生参考的)。
第五点:关于我个人的刑期部分——我不要求做减刑的判决,也不对加重不满。美国民间领袖尤金•;戴布兹(就是坐在牢里还有一百万人投票选他做总统的尤金•;戴布兹)1918年在法庭上的三段话就是我的话:
第五部分从保安处到仁爱庄(5)
“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流;
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俦;
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
只要我在这岛上,不论我在牢里也好,在牢外也罢;不论我是“名不副实”的“大作家”也好,或是“名实相副”的“大坐牢家”也罢,我都不会有自由的感觉。因此关于我个人这部分,我不请求减轻。
李敖 9月15日
面对坐牢,李敖显示出一片平静与苍茫。
在监狱阴暗的灯光里,咿哑的地板上,他像一只狗熊般地来回踱着步,边走边思考,边走边背书,一走就是两三个小时。他在狱中翻译的莎士比亚的一首诗颇能道出此时此刻的心情:
此处音宛转
人声和鸟声
仇敌都不见
除却一寒冬
煦煦春阳下
名得一场空
觅食欣所遇
知足任西东
仇敌都不见
除却一寒冬
第五部分从保安处到仁爱庄(6)
此时,李敖所余的刑期只有一年多了。
1975年12月22日,李敖被移送“仁爱教育实验所”(仁爱庄)接受“思想教育”。在这里,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他被关到一座花园洋房里,开了专班。专班四人,除他之外,还有同案犯谢聪敏、魏廷朝、李政一。李敖看不起那些来“上课”的“学者名流”,对他们冷眼相向,一言不发。管理人员要求“讨论讨论”,他一概不理。就是在这样的“洗脑”中,他步入了牢狱生活的尾声。
照当局法律规定,犯人刑满后须有人作保才能出狱,当狱方向李敖提出这一点时,他马上拒绝说:“自己的朋友全跑光了,没有保人。如果一定要找,那就是你们的教导长汪梦湘了。”
汪梦湘在中西文化论战期间为《文星》写过稿,笔名东方望。他见李敖点到自己,很尴尬地对李敖说:“小弟有职在身,实在不便。”
李敖调侃道:“你老婆没有职务啊,就由你老婆保吧!”
汪梦湘只是苦笑。
狱方偷偷同李敖的母亲取得联系,提议由她来作保,结果被李敖得知,他大怒说:“保人就可能是每周一次向警察告密被保人一周行踪的人,如果母亲保我,就有每周做线民一次之嫌,这成什么世界!”
狱方负责人说:“这是法律规定,没有保人,就不能释放,我们也没有办法。”
李敖表示:“如果真是这样,我甘愿因此而继续坐牢!”
1976年11月19日,李敖破例无保释放。
第五部分匪谍•;小偷•;流氓(1)
二、匪谍•;小偷•;流氓
李敖在坐牢期间,饱经了黑狱中的身心折磨,也饱阅了狱中万千怪象,在那些形形色色的囚犯身上,他看到了国民党司法的黑暗,也看到了政治与人生的荒谬。
1972年7月,李敖被关入军法处第二房时,他遇到了国民党调查局第一处处长范子文。这个特务头子在内斗中被诬为共产党,成了李敖的难友。他整天气鼓鼓的,动不动就大发牢骚,有一天,他对李敖说:“以我几十年抓共产党的经验,是不是共产党,我一闻就知道!台湾国民党整天抓共产党,其实真的共产党,国民党根本抓不到,抓到的都是假的!”这样的话出自国民党特务头子之口,李敖更加感到了那个政党的可憎和可悲。他点点头,笑着说:“你讲的对极了!对极了!”他想起了黄中国。
黄中国是一个在牢中做外役的大胖子,山东莱阳人,五十多岁了,整天提着塑胶水桶,为每个牢房送饭送水。此人生得肥胖而肚大,皮肤粗糙,面目黧黑,老实憨厚,混熟了,李敖戏称他叫China Huang,并开玩笑说:“‘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弄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弄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
外役是囚犯们最羡慕的工作,他们的牢房白天不锁,可以在走廊或院里走动,可以抽烟,可以看到家属送菜时包菜的有油的报纸,可以趁班长不在时与别人偷着讲话。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黄中国自然也是如此。
这一年的7月14日下午,李敖正在刚转入的11房休息,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哭喊由远及近,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接着11房的铁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推了进来。李敖心中一怔:“黄中国!”黄中国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那从山东男低音里发出的嘶喊与绝望,使李敖为之一震。
原来,抗战前夕,黄中国不愿当农民了,只身跑到青岛,去当海军,但他不知道那是“伪海军”,所以,抗战一结束,他就成了“汉奸”。1949年,他到台湾,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后因跟一些同乡人发生口角,被诬告,说他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等等,就凭着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他被关入大牢,不料想,如今竟以“匪谍罪”被判处死刑,“被褫夺公权终身”。黄中国得知后,自然要大呼冤枉、大喊救命了。
第五部分匪谍•;小偷•;流氓(2)
1972年8月12日,李敖为黄中国写成一份长达六千余言的《军法声请复判理由书状》,共分14点为其喊冤。但令李敖可叹可惜的是,“警备总部军法处”把这种人命关天的大案子,不传证人,就草草定案;而“国防部军法局”也同样草菅人命,依样画葫芦。在这种双杀之下,黄中国终于难逃一死了。
这一年11月1日清晨5点钟,11房的牢门突然间被打开,黄中国正睡在门边,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一声哀呼,坐起来,向牢房另一角冲过去。另一个囚犯胡炎汉吓得举臂大叫,缩成一团。这时,七八个狱警进来,直扑黄中国,反铐他的两手、抓住他的头发、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再用熟练的技巧,把他架出房门。黄的声音变成一种嘶裂之声,渐渐远去。李敖披着小棉袄坐在那里,目击着全部快速动作的完成与离去,神色夷然。
当天晚上,几个牢友坐在一起谈起清早的事,同房的李国龙问:“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
李敖说:“当然知道。只是他们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交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那么多!”
胡炎汉说:“在那样的情形下,你还冷静地做一个旁观者,你可真狠!”
李敖冷静地说:“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黄中国做更多的事。”
从黄中国身上,李敖透视出国民党法律的荒谬。
一次放风之际,李敖碰到一个小“叛乱犯”,他还是一名高中学生,因想组党,被抓入笼。高中生大惑不解地对李敖说:“李先生,公民书中告诉我们,宪法第十四条‘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我以为那是真的,就想组党,结果就给抓进来了。”李敖听了哈哈大笑。联想到黄中国,他愈发感到那个不可与言的政党的滑稽与可恶。
在军法处关押期间,李敖曾与一个小偷住在一起,小偷才19岁,浙江奉化人,因长得奇黑,李敖用台湾话给他起外号叫“欧卡曾”(白话是“黑屁股”)。
小偷刚进来时,十分好奇,对李敖老是问东问西。李敖整天忙于读书,便禁止他同自己说话,他只好坐在一边贼眼溜溜地看,每当李敖休息一下或小便一下时,他赶忙说上几句。
冬天的牢房阴凉潮湿,李敖将父亲当年在东北穿过的一件皮袍子也带了进来,聊以御寒。皮袍是猞猁皮做的,是皮货中的上品。不料,有一天,它竟被贼眼溜溜的“欧卡曾”看中了,他用手摸着上面的毛,又要问李敖问题,李敖用食指挡住嘴,暗示他不准说话,他无奈,就一边摸着一边喃喃自语:“毛真好!毛真好!毛真好!”
第五部分匪谍•;小偷•;流氓(3)
结果第二天,他就被叫出去了。监狱官调查他的政治问题。他大喊冤枉。监狱官说:“若没政治问题,怎么会说‘毛真好’呢?毛泽东还在大陆那边,你说‘毛真好’是什么意思?”“欧卡曾”这才想起昨天的事。原来每间牢房的天花板上都安有一个扩音机,既可发号令、放音乐,又可窃听牢内犯人的言语。因为这个“大耳朵”只能听不能看、只能录音不能录影,所以窃听时就难免断章取义,于是“毛真好”的误会就发生了。
“欧卡曾”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来解释,才算过了关。他庆幸自己的运气好,没有变成政治犯。
后来,小偷因为偷运香烟,被戴上脚镣,移到别的牢房去了。临走前,他感到李敖待他很好,便说:“我出狱后,一定找个脱衣舞女,用摩托车载来,在你窗下大跳一次,在警卫赶到前,再用不息火的摩托车载运逃走。”
李敖笑着说:“那好啊,你看我这么忙,哪有那样的时间啊!”
小偷说:“龙头啊!不要太用功了!那时候该休息一下,看看脱衣舞,看看死脱瑞普,看看也好!”一边说,他一边扭动,学脱衣舞的模样,丑态可掬,李敖笑得腰都弯了。坐牢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
李敖在坐牢期间,曾经有三年多时间是独居一室,过着面壁四面的生活。每天的吃喝拉撒睡,全在这里。小房虽有门,但极难一开,一切与外联系的事情,如送饭、递物等等,都通过墙根那个小洞,李敖戏称这是名符其实的“洞房”。
有一天,有一个外役蹲下来把脸贴在洞口同李敖说话,李敖只能看到那张几近变形的脸,年轻、饱满、聪明、白净,配上一对精明的眼睛、一张有毅力的嘴,给人极深刻的印象,他压低声音说:“李先生,我是你的读者,我佩服你,有什么事,凡是我能做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兴,是杀人犯……班长来了,再见!”
有了这位崇拜者的帮助,李敖在牢中得到不少的照顾,比如打菜时,他会自动多打一点;装水时,他会自动把五公升水桶装足;偶尔捡到一块报纸,他会自动高速丢进,使他能多知道一点“中华民国”的消息。终于有一天,他与俞中兴有了一次长谈的机会。
第五部分匪谍•;小偷•;流氓(4)
那天,军监要粉饰走廊,俞中兴做油漆匠,当他刷到李敖的房外时,站在梯子上,与李敖对话。班长正好不在,两人便聊起来。于是,李敖知道了这个外役的一些情况。
俞中兴长得人高马大,念过大学,后来讨厌读书,不念了,混入桃园黑社会,在流氓集团中以足智多谋好勇斗狠出名。有一次,他与另一流氓团伙古永城派发生冲突,他和同伙李盛渊(外号“阉鸡”)等,表演了轰动一时的“飞车杀人案”,杀掉了古永城的大将,古永城死里逃生,俞中兴因此被捕。谈到抓他的警察,俞中兴依然怒气未消。
“他妈的警察真不够朋友。”
李敖说:“美国黑社会有一句谚语说:‘千万别同警察交朋友,因为你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公事公办。’这就是说,警察随时翻脸无情的。”
俞中兴应声答道:“是啊!他妈的我们干掉了古永城手下的流氓,等于帮了警察的忙啊!他们怎么可以反倒抓我们!他们整天靠我们养,真他妈的太不够朋友了!我们杀古永城他们,是‘为民除害’啊!”
李敖笑了:“可是,你忘了,你也是一害啊!”
俞中兴理直气壮:“我是一害啊!可是我们杀了一个,总少了一害啊!他妈的警察怎么可以抓替他们办事的人!这样乱来,以后谁还敢‘替天行道’啊!”
李敖被他的话震惊了。他觉得俞中兴说得真是有趣之至,说得真是含意深长。他想到了晋朝周处“除三害”的故事。俞中兴有除害之心,不管该不该他除,其人纵可诛,其心不可诛,这种有善念的青年,难道就因一念之“善”,就要万劫不复吗?
这次谈话后不久,俞中兴就被移送司法单位了。他曾给李敖一信,李敖因自己是政治犯,写信不方便,未回信。后来听说他判了无期徒刑,移送绿岛隔离犯监狱,在移送前后,被打断肋骨多根,显然是有意把他报废了!
在漫长的黑牢生活中,有一天,李敖读到美国休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描写流氓的名剧,不禁浮想联翩:流氓之中,有的具有真性情。他们做人,干干脆脆,毫不伪君子。他们的行径或不足取、他们的人生观或很奇特,但他们放浪形骸、敢做敢为,的确比所谓上流社会的狗男女们真得多、至性得多了。上流社会的人,没人敢“替天行道”,他们只是伪善而已,实在叫人看不起。戴布兹(Eugene Vietor Debs)说“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流;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俦;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想到俞中兴,李敖怆然而有同感。
第五部分就职“国关中心”(1)
题记
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
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
是李敖,李敖,李敖,
嘴巴上骂我吹牛的人,
心里都为我供了牌位。
——《独白下的传统》
一、就职“国关中心”
1976年11月19日,李敖在服刑五年八个月后,终于踏出了监狱的大门。
此时的台湾形势,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