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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走大神-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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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看,似乎顺眼多了。

倒是梦里花落有多少急不可耐,表示自己不看好探戈的决心。

“呸!别提那臭小子,最讨厌负心汉。太不负责任。淡淡回眸,你还是跟老子说说你是怎么做到完美逆袭的?”

童莎莎顿时觉得梦里花落有多少所用的一些词语不妥,横眉竖眼的,就好似和探戈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当然,这是别人家的事情。可是,那后半句她可不爱听。

“啥叫完美逆袭?我家回眸现在的战力和探戈没差多少,打赢是完全有可能的。不过是因为探戈当久了全区第一,第一次被别人战胜有些不可思议罢了。”

事实上,童莎莎一说完话就立刻后悔了。

今天对她来说,绝对是大凶,不宜发言。“我家回眸”会被她如此顺口就说出来了。她很确定是平时被菊花一朵老是嚷着你家回眸你家回眸给误导的原因,这点倒还说得过去。

可是,她的急切辩白仍然被在场的几个男女玩家给笑了很久,说是很有母鸡护小鸡的风范。

对此,童莎莎肯定不乐意的。

淡淡回眸是不是小鸡她没那么在意,说她是母鸡她就肯定要反驳了。你们才是母鸡呢,不,你们是一群公鸡,坏公鸡!

许是被这欢快的气氛所感染,淡淡回眸也终于舍得开尊口。

“说起来还得感谢夫人你。”

“我?”童莎莎惊诧。

“你在联盟里喊我去刷怪的时候。探戈分神了几秒,被我找到了战胜他的机会。”

所以说,高手过招,往往是几秒定输赢,谁说不是呢?

这是童莎莎听完淡淡回眸说的话之后的第一个反应,就连唱歌的英子也直嚷着回眸大大好帅的话语。

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理解都是不尽相同的,总有那么几个人的侧重点是以逗比和八卦为中心,这不,菊花一朵兴奋的声音又响起。

“你说嫂子喊你刷怪的时候探戈分神了?哇,我就知道,探戈这厮肯定是真心喜欢嫂子的,要不怎么可能在关键的时候掉链子呢?肯定是被打击了!哈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

“……”

这……童莎莎真有种把菊花一朵敲死的冲动,这厮就是活脱脱的哪壶不开提哪壶,说什么不好,非得把话题又扯回她的身上来?不知道哄人是脑力型的体力活么?再说了,在背后议论别人的事情,着实也不好。

遂,童莎莎觉得自己有必要阻止菊花一朵继续发癫下去。

“菊花,别人家的事情就别去掺合了。”

菊花一朵反驳,“那也不算别人家的事,人家喜欢的可是你,和你有关的。”

“……”这跟她有哪门子的关系?又不是被她强迫的。再说了,喜不喜欢也不过是一种猜测而已,话人长短本来就不是很光彩,再把猜测的东西说得煞有其事般的,连她都觉得菊花一朵可耻了。

好在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这样想,抬眼便见一把刀晃了一下,不偏不齐地砸在了菊花一朵身上,伴随着淡淡回眸的声音。

“你嫂子说是别人家的事,就是别人家的事。”

101 冤家聚头

联盟建成的第6天,在全体盟员的配合下,通过打劫友情盟和俯视盟的超级大镖车和野外疯狂猎杀敌对盟员所累积下来的建设值,联盟终于在万般期待中成长为8级盟。

虽比起人家10级满级盟来说还有差距,但是一个新联盟在短短五天内迅速跳升到8级,已经算是火箭一般的迅猛,这还是洗冷却才有的成果。

原本菊花一朵和梦里花落有多少直嚷着先升9级盟,还是淡淡回眸出来喝止的。

8级盟能容纳人数已达80人,按淡淡回眸的话说,联盟的战力优势明显,如果郡城战能到场个*成便足够;再者,也不能只顾着升级联盟等级,其他比较重要的联盟设施也必须先升级,比如之前让菊花一朵和梦里花落有多少有争执的联盟技能塔和神兽等级。

前者只要到技能塔学习技能便能加相应属性和战力,后者则是和个人等级有关,在这个装备以等级为标准来决定穿70、80还是90级的来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遂,在8级盟的前提下,童莎莎连升了两次技能塔,把技能塔也一并提升到了8级;当然,菊花一朵也理所当然地摸到了3级神兽锋利的爪子,即使还在昨天围剿联盟神兽时被拍死了好几次,他依然感到无限满足。

短短的几天之内,联盟从寥寥几个人迅速成长为中级联盟,拥有中级盟的盟员,却是全区综合战力最高的新兴联盟,想想都不可思议。

当然,联盟能发展得如此之快,跟联盟里进驻了超级大神有关,小神也不少,联盟怎么看都像是潜力股,所以新玩家没有理由不为自己找个更好的归宿。

即便联盟没有软妹子萌妹子。只要有大神,一喊要招人,决计是前呼后应的,更何况前两天淡淡回眸那霸气测漏的七彩小喇叭的意思很明确——为敌者杀。所以。为了自己能更愉快地玩游戏,玩家当然是趋利避害,入大神联盟了。

盟员多了,事情就多了。

首先,联盟里的活动譬如开神兽召唤神树开启帮会运镖都需要有固定时间,人才会到得比较齐。童莎莎虽然对这些很小白,可是有论坛这玩意在,她瞬间强悍变身,虽然总是把自己搞得晕头转向,甚至怀疑自己因为动脑太多而导致了脑细胞死掉了一批又一批。可因此换来了联盟相对平和安稳的游戏环境,倒也觉得十分值得。

所以,联盟前后刚刚创立了6天,她却觉得像是度过了6年,颇有筋疲力尽之感。

好在有几个破坏王在。虽然话多,却也是相当实用,往往是任务一分下去,二话不说就去执行;可能是当管理的这股兴奋劲还没过,还能不时提出比较有用的意见。

除去一开始和梦里花落有多少有些言语上的小矛盾,只坏一点点倒也比较经常出来互动;探戈虽然不爱说话,也会在需要他的时候现身;而只穿泳裤则是完完全全的潜水状态。真要找他就私聊,否则,在联盟里喊破喉咙也不见得他会出来吭一声。

再说淡淡回眸,也铁定是童莎莎最强大的后盾,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真真正正做到了游戏老公应该尽到的任务。

抢镖车大神开路——他肯定是第一个;推倒神兽——他肯定是最大的肉盾。他和探戈同为联盟副盟。可相比之下,他显得更活跃更用心一些,虽也不经常在联盟聊天,只要一有人在联盟里提出疑难杂题,往往他都能马上做出最有效的答复。

以至于淡淡回眸在联盟中拥有着最高的声望。而战力挂在第一名的探戈太过沉默,反而让玩家慢慢忘记了联盟里还有探戈这号超级大神,当然,打架的时候除外。

兜兜转转了这么几天,联盟里的事情总算稳了下来,童莎莎这才得以有时间舒缓一下心情。若再不好好喘口气估计就没了,因为明天就是周六了,意味着一周一次的郡城战马上就要到了。

如果按以前的和平郡城占领原则来推算的话,这周的郡城战该轮到了俯视盟成为至尊盟了。为了能顺利接手,俯视盟和友情盟势必会再次联手守住郡城,如此一来,郡城战肯定又是一场非常激烈的大战。

童莎莎在自己脑海中勾勒着两方厮杀在一起的画面,只得甩甩头,逼迫自己好好休息休息。

“唉,这几天的一堆事情,我差点就精神分裂了。”

面对着闲情逸致的男战士,童莎莎忍不住吐槽。

“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可以喊我,”淡淡回眸坐在凉亭之中,头顶之上不时有桃花一小块一小块的粉色花瓣飘过,“我可以帮你打120。”

“……”

又消遣她!精神分裂也都是因为联盟里的一堆事情,她容易吗她?

童莎莎瞅着那男战士,真恨不得把他用力一推,然后坠入凉亭百米之下的深水池中,一了百了。

可是,显然不能……郡城战需要他啊!

淡淡回眸靠在亭柱上,依然坐得笔直,如果知道童莎莎不推他下水只是因为他是个超级大肉盾和大炮灰,说不定长腿一伸,直接就把她给踹下去了。

他们所在的凉亭美景,就是某人口中的那个号称只带夫人来的好地方,童莎莎已经数不清在这几天里,来到这里舒缓心情几次了。

不是她叫淡淡回眸一起过来,就是淡淡回眸先到这里等她,总之,美丽的景色确实能让她心情好一些。

而今天,许是联盟的一连串问题终于得到最有效的解决,童莎莎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竟会觉得莫名的累。

连着大半个月没再出过门的她终于决定——

“等会我去睡个午觉,然后出门逛上一圈,要不我非得憋疯了不可。”

“嗯,这个主意不错。”淡淡回眸表示同意,停顿了一会,又道,“我等会也要出去一下,联盟如果有军情菊花会上我号。”

对于淡淡回眸的做事风格。童莎莎很放心,方方面面都想到了,简直就是滴水不漏。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便各自散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童莎莎还在香甜睡梦中的时候,耳边的手机铃声响起,声音一阵大过一阵。

她迷迷糊糊地从枕头中抬起头来,长发极不安分贴在光滑的脸上,她甚至连眼睛都没睁开,一只白嫩嫩的手凭着感觉向铃声响起的方向摸去。

“喂……”应得那叫一个有气无力,她实在支撑不住,头一垂又撞见了软绵绵的枕头中。

“我的衬衫洗好了吗?”

“什么衬衫?”童莎莎无意识嘟囔着,继续要死不死的模样,压根就没听进去任何字眼。

“你说呢。小短腿?”

童莎莎这会儿才眉头一皱,给了点反应,眼睛也些微睁开,完全就是因为听到小短腿三个字本能想反驳,只是她为何会觉得耳熟呢?

脑袋瓜死机了半天的童莎莎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清醒了些,随即而来的却是很不好的预感,再看向手机屏幕上显示着的名字时她呆了半晌之后,脸上才后知后觉地浮起了见到鬼一般的表情。

“于墨?”

事实再一次有力地证明了她和于墨之间除了八字不合,每次碰面必要先出一糗的坑姐预言。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童莎莎握着手机举在耳边的姿势维持到于墨说完“我在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等你”,而后挂了电话之后,她的表情也完成了从目瞪口呆往羞愧难当飞一般的质变。

当然。除了感到羞愧之外,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尊严正在被侮辱。

啥叫在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等她?难道他不知道,不管是男厕所还是女厕所,对她来说都是一样难堪么?这厮到底是不是借着拿衣服的幌子,顺便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来着?

对,这厮绝对是故意的。所以,他们这辈子是不可能愉快地在一起玩耍了。

既然如此,她更应该赶紧和于墨划清界限,做到真真正正的永远不相见。

带着这样的坚决,童莎莎从床上坐起。开始翻箱倒柜地找前阵子被她收起来的白衬衫,而后下床,飞快地换了衣服,再匆匆抹了一把脸,就准备找于墨还衣服去了。

背后,有舍友的声音传来。

“莎莎,你这杀气腾腾的,是要去灭口的么?鞋,拖鞋!”

灭口?她倒是想,但是也得看看她能不能打得过人家!

童莎莎顿住步子,一看自己脚上穿的果然是双很俗气的拖鞋,忙转身回宿舍。

总不能太邋遢,平白拉低了自己在于墨面前的气势和品位……说到气势,童莎莎顿悟,自己总不能这样素面朝天的去,很是一点架势也没有。别人不都说了么,输人不输气势,从这里足以说明,这第一眼的气势是多么重要!

于是,为了避免气势有了,反而被拖鞋深深出卖了她的diao丝气质,童莎莎返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换上一双高端上档次的……坡跟鞋,而后一屁股坐回了镜子前,找出了许久未用化妆袋。

想着让男神于墨等太久似乎也不太好,遂,她纠结了几秒之后,终于善良地减少了多道化妆工序,匆匆地描了眼线,润了润唇就直接杀了出去。

可她刚刚冲到门口,却又第二次折返了回来。这回,她动作迅速地拉开衣柜,找出了一条热情洋溢的超短裤,二话不说就换了上去。

于墨你大爷的,让你老喊姐小短腿,今天,姐就让你亮瞎双眼!

102 你可真逗

好在于墨说的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并不局限于她想象中的地方,等她赶到那片景色宜人的学校小花园的时候,一名男生就倚在大树下。男生身材修长,一双大长腿交叠着,配着款式十分简单的白衬衫,唇红齿白,清清爽爽很是顺眼,实在是道很怡人的风景。

男生十分专注地盯着自己的手机,惘然不顾过往的男女生不住投过去的各种异样眼光,仿若陷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头;而恰恰是那一脸的漫不经心,无意之间往外散发着让人不能忽略的高冷气质,最是吸引人。

所以,童莎莎不由在心里揣测,于墨吧,远看着绝对是个不可亵玩焉的男神;可一靠近吧,怎么说呢,她切身体会到的是各种各样的不幸。

或者他们是天生的八字不合,命中注定有她没他,有他就没她的。

童莎莎原本是要霸气测漏地出现在于墨面前,以期达到气势上的绝对优势;可被她忽略掉的是,于墨从来就是个引人注目的闪光点。有多少人的目光集中在他身上她不清楚,可自己若按原计划进行下去,绝对得落个和于墨一起被强势围观的下场。

所以,她决定改变策略。

她先是偷偷摸摸地检查了四周一圈,确定方圆两百米的范围内不会有熟人出现,才提着装白衬衫的袋子鬼鬼祟祟地走过去。

还没走到于墨身旁,他已经懒洋洋地抬起了头,一张帅气逼人的脸就这样现在了众目睽睽之下。

于墨眯了眯眼,目光落在了朝他走过来的女生身上之后,挑着眉看了看某人露出来的一双细腿,唇角居然勾起了一道笑痕。

“果然腿短的人走路比较慢是吗?蜗牛从你宿舍爬过来都不用半天。”

胡扯,蜗牛从她那四楼的宿舍爬到这边来肯定不止半天!童莎莎心里如是想着,可是她也知道于墨这是在说她速度太慢,让他等太久了。她如果反驳就显得太没眼力介了。

只是这厮居然又再次提到腿短的字眼,她的明明是一双又细又长的腿好么?他肯定是故意的!

童莎莎如此安慰自己,即便如此,她还是气鼓鼓地瞪着眼前笑得很欠扁的男生。

可毕竟是自己迟到在先。说什么都有些理亏,童莎莎决定不多计较,什么腿短什么蜗牛的,她就当幻听,幻听……

童莎莎无视,和于墨往里走了走,确定足够偏僻了,她才把装衣服的袋子递到他跟前。

“你的衣服。”

于墨伸出一只手接了过去,干净白皙,修长好看。只是。此刻给她留下不错印象的手掌从袋子里拿出被她叠得十分整齐的白衬衫,这里翻翻,那里摸摸,还特别查看了衣服领口和袖口,童莎莎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

她瞪圆了双眼。

“你这是在检查我的劳动成果?”

童莎莎怒了。士可杀不可辱啊!身为女生,洗衣服是本能技能,岂可被一个男生如此怀疑自己的水平?

于墨笑,瞥了她一眼,并没有说话,只是继续翻起白衬衫来,完全无视童莎莎那气鼓鼓的小脸。到最后。他还是赞赏地点了点头。

“不错,比我想象中的要好。”

那是必须的!于墨的赞许让童莎莎的心情好上了不少,连她自己都觉得气势上升了一个层次,所以,她终于可以很骄傲地回了一个字:“哼!”

简直就是牛逼轰轰。

于墨简单利落地把衣服对折了两下就收进了袋子里,尽管那手法惨不忍睹。让童莎莎很有把衣服抢过来收拾的冲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于墨的一举一动,透出了与生俱来的优雅,让惊讶的童莎莎也不禁在心里给他点了个赞。

完事后。于墨自然地迈开了长腿,很是干净的声音,“走吧!”

童莎莎嗯了一声,乖乖跟着走,走上了好一会,她才猛然察觉到不对来。话说,她好像只是来归还衣服的而已……

“不是,你这是要带我去哪?”

这么一说完,童莎莎又觉得这样不足以表现出她的真实想法——她要回宿舍,于是,她又补上了一句,“我还有点事,要不我就……”

可惜,于墨没给她机会把要开溜的说辞给说出口的机会,他不过是轻轻一瞥,一句话就堵住了她的后路。

“你还记不记得上次欠我的那顿饭?”

“……”

横竖总是要还的,趁还衬衫的时候把欠的饭也一起还了,还省掉一次见面的机会,那敢情是最好的,简直就是再合适不过了。

只是,当她和于墨坐定在古色古香的餐厅二人座位上时,童莎莎一摸自己空空的口袋,简直就想直接哭出来了。

钱包放在包包里,而包包就躺在她那张软绵绵的床上……没带钱包怎么破?跑单吗?刚好她今天穿的超短裤很轻便,坡跟鞋也好走,很适合跑路;还是默默地跟店家老板坦白情况,然后被留下来刷盘子抵饭钱?

可一看这家店不低的品味和装潢,一顿饭下来估计也不是啥小数目,这得刷到什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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