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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重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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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整是工整,”黛玉认真地看着他,“可是这意义有些奇怪,外出的游子如落絮般,飘零过淮南淮北……这跟陈皮又有什么关系?”

林睿老神叨叨地给妹妹讲解:“怎么没关系?你想啊,外出的人,无论是赶路、赶考、赶生意、赶回家……都离不了一个‘赶’字。这人一‘赶’起来啊,就容易水土不服、阴阳不调、脾虚肾虚。陈皮这味药材,理气开胃、燥湿化痰、治脾胃病,毒性又小,是养生的佳品。而且啊,现在很多家药铺已经将陈皮做成了干货点心,又便宜又好吃,干渴的时候还能生津解渴,游子们难道不得多备一点儿吗?”

黛玉不禁好笑:“堂兄还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

“是啊,生意做多了,难免市侩,一身的铜臭,只怕熏着了妹妹。”林霁风低下头,貌似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可是眼底的调笑一丝未褪。

黛玉摇了摇头,笑道:“堂兄,古有范蠡,今有徽晋,行商之人虽然在熙熙攘攘中逐利,可很多也是绣口锦心。堂兄那‘陈皮’刚好对上前面的‘桔’字,可谓前呼后应,比我那句巧得妙!”

林霁风不愧为轻狂子弟,得了妹妹的夸,不仅不谦逊一番反而得寸进尺:“妹妹也说刚刚是随口一句,这样,给妹妹个机会,按着这下联的句,改下你那上联,如何?”

黛玉被当面“挑衅”,却巧然接招,捏着帕子掩着嘴唇吃吃笑:“才不用改。哥哥说要‘改句’啊——那只能证明,哥哥的典故不够熟。”

“不够熟?”林霁风随手解下腰间的扇子玩了一圈儿,歪着头似在思考,“你那句‘云东孤人,云西归一’指的是鸿雁,可是你后面那举杯邀月的典故,用的难道不是太白之‘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又跟雁有什么关系?”

黛玉继续吃吃笑:“亏得堂兄提起太白,可怎么偏偏忘了与《夏十二登岳阳楼》里那句‘雁引愁心去,山衔好月来’呢?”

“嘶……”林霁风顿时惊醒般拍着脑袋,“雁去了,邀好月,对影三人欢——哈哈,我也是灯下黑了,还是妹妹这句更巧!”

“巧是巧,就是巧得过了,有些伤。”黛玉可不像林霁风那么厚脸皮,“其实啊,我也是听了堂兄的下句,才想到这还可以换个典故。”

“就算巧得伤,你也要拿出来噎我!”林霁风摇头叹气着,忽然故作凶狠地伸出手——伸到离小黛玉粉嫩嫩的脸颊儿一尺处,做了一个掐的姿势,玩笑道,“看妹妹这娇娇巧巧的小模样,想不到,你这张嘴啊,还有些刺人!”

黛玉赶紧偏过头去,像只纤细的雪白小兔子似的闪过——就是虚掐也不给他掐:“还不是堂兄自己先抢白么!”

“哈哈……”林霁风觉得自己印证了一个亘古不衰的典故——自作自受!

……

林如海和林睿的差事办完,黛玉也已然痊愈,加上林霁风,四个人不知是像模像样还是装模作样地行了归宗之礼——终究,还是成了一家人。

林睿先行一步,不是回京,而是倭寇又出了幺蛾子,他需赶回东南沿海的大营坐镇。

林霁风留在扬州办理一些后续事宜,也继续帮黛玉调养身体;当然,之后他不会一个人回京城——因为皇上褒奖林如海的圣旨很快就到了:调林如海为中书省参知政事,即中书省的副丞相。

参知政事是二品,跟兰台寺大夫同品级,林如海这算是平调;而且,兰台寺大夫再怎么高位,也就是个御史之流,参知政事才是真正的参政之官。

可是,三省之中有数个丞相,中书省掌管机要、发布政令,却不像尚书省直接领六部,拥有真正的行政执行权;现在中书省的左丞相是周禀肃,乃是当朝周皇贵太妃的亲弟弟,管理六宫的周贵妃的亲生父亲——最重要的是,周皇贵太妃是四皇子云征的亲生母亲,皇帝目前没有皇后,四妃中仅有周贵妃和李淑妃,最贵的当然是贵妃。太上皇回宫后就以皇帝云朔的生母、太后何氏“出身低微、畏缩懦弱、不知进退”为理由夺了太后的宫权,直接交给周皇贵太妃和周贵妃。

也就是说,现在的后宫,是掌握在周家的手里。

也就是说,林如海这次“平调”,又是皇上跟太上皇交锋之后相互妥协的结果。

林如海托着圣旨默默叹气,一旁的林霁风看准了时机,赶紧塞了一个沉甸甸的包裹给那传旨的官儿,那五品的官儿开始开推推嚷嚷,林霁风笑言:“大人别客气,我家叔叔做了副丞相,这不是邀大家同喜呢么?”

“也是,同喜,同喜,”那官儿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儿,忙不迭将那沉甸甸的孝敬揣进袖子里,脸上宛若绽开了菊花,“恭喜林大人啊!”

“哪里、哪里……”林如海反应过来,也堆出假笑应付。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传旨的官员,林如海摇着头,回屋让康嬷嬷收拾东西——参知政事是京官儿,也就是说,他要搬家了。

林霁风不等林如海开口,就主动笑言:“叔叔不用担心,侄儿在京城有几个颇有门路的朋友,侄儿这就写信给他们,让他们帮忙相看一座合适的宅子,如何?”

林如海欣慰地点头:“又劳烦你了。”

“叔叔哪儿的话,这是侄儿该做的,”林霁风无所谓地笑着,一点儿也不摆族长的架子,眯起了眼睛一副狡黠状,“叔叔放心,黛玉妹妹身子娇弱,侄儿绝对会找个清静的住所,让妹妹可以安心养病。”

林如海目送林霁风离去,站在门外的康嬷嬷确定林霁风确实离开了,才行礼上前:“老爷,恕老奴问句不该问的,这扬州的宅子,您打算怎么办?”

这座大宅子是林如海来扬州后置的,所以根本不能算祖产,当然也不是族产。当然康嬷嬷并不是疑心林睿林霁风叔侄俩,她也是见过世面的,心里明白,不过是一座不大不小的宅子,说不定根本入不了当朝权贵的眼;可是,林如海之前病重时,曾将她叫到病榻前,嘱咐一定要看管好祖宅,待黛玉成年之后,作为黛玉的嫁妆——嫁妆是一个新嫁娘是夫家的脸面和底气,万万不可马虎应付。

林如海也颇为烦恼,这宅子虽然说不上富丽堂皇,但也算得上清新雅致,折了价算,至少也值一二万两银子。自己这一进京,恐怕不会再回来,林家人丁稀落,连个亲戚都没有,家生子儿也不可太过依靠,这宅子空空荡荡地放在这儿,招贼不说,就这么荒废了实在可惜。

正当一主一仆忧心忡忡之时,门口忽然传来一个狡猾的声音:“原来叔叔是为这事儿发愁啊,真是,早交给侄儿不就行了?”

“霁风?”林如海愣了一下——他什么时候折回来的?

康嬷嬷的脸色一下刷白——她虽然资历老威望重,虽然脱了奴籍,当了这林府的管家,可是她毕竟还是林府的下人,她这话虽然没有明说,可是毕竟存了防备林霁风的心,万一这位族长……

林霁风却仿佛没有看到她似的,微笑对着林如海,优雅地从袖中掏出几张银票,递给林如海:“叔叔如果真不放心,不妨把这宅子卖给侄儿——叔叔放心,侄儿定不会让叔叔吃亏。”

林如海看着那整整五张一万两的银票有些发愣,没有去接,而是再次审视着林霁风——年仅十六岁,不过是个做药材生意的,真的能攒下这么多钱?

而且,林如海心知肚明,自己这宅子根本值不了五万两。

“叔叔若是不放心,咱们不妨找个证人,再到官府去备个案,也可以请本地的望族做个见证。”林霁风微笑着把一切都考虑好——也就是根本没有给林如海退路。

康嬷嬷还在心惊肉跳,林如海却已然应了下来——就是有个万一,宅子好占,但是银子自己拿去折成铺子店面良田,挂在黛玉名下,再给黛玉置办点金银首饰,这不比个跑不动又带不走的宅子更强些吗?

就这样,上京之前,在林霁风心甘情愿的“吃亏”的微笑下,两人找了证人备了官案,林如海正式将扬州宅子卖给了林霁风。

林霁风转身又掏了几万两银子,在扬州买下大片良田和几间不大不小铺子,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帮人,种田经商看家交租子,热火朝天。

一直跟着林霁风到处倒腾药材,最近刚做了大掌柜的老洛不明白了:“我说东家,您干嘛要做这亏本生意呢?明明吃亏的是您,可是给外人看来,还以为是您以族长之名强占了人家的房子呢!”

林霁风一边看账本一边满不在乎地回答:“本身么,小爷我在京城的名声就够差了,多这一件也不算什么。扬州是富庶之地,鱼米之乡,更是淮盐之命脉,我在这里扎稳了,以后才能小心驶得万年船!”

第五章

八月初,由兰台寺大夫平调参知政事的林如海终于收拾好行装,上京赴任。

皇帝还算厚道,没有急着催——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林如海这“副丞相”就是个尴尬的被晾着的闲官儿,掌管中书省的左丞相周禀肃毫无疑问跟林睿不对付,怎么可能让林如海掌握实权?

八月已经入秋,从扬州到京城也有不短的一段距离,林如海带着林霁风和黛玉从京杭大运河走水路进京,颇有气势的官船在河面上晃晃悠悠着前行,划开一圈圈的水纹渺渺,一道道的波光粼粼,配着这秋高气爽,看起来倒颇为安闲。

考虑到黛玉大病初愈的身体,林霁风带着几个大夫特地配了女孩儿用的晕船药,药性不烈,但能缓解晕眩;又将船上黛玉的房间挂满了厚厚的羊毛毯,垫足了绒绒的羊绒垫,确保一丝秋风都袭不到黛玉单薄的身体。

就这样,长途跋涉下来,黛玉竟然并不觉得非常疲累。

京城的宅子也很快置办下来,地点在东城靠后,离皇宫不远不近,又颇为清静。这座官宅的结构布置,都跟林如海在扬州的宅子非常相似——以至于林如海都怀疑,林霁风是在短短一个月内找人新建了一座。

不过,可能么?

还是,自己进京的结果早在林睿林霁风叔侄意料之中,所以他们连房子都准备好了?

林如海闻着那楠木梨木红木的各种清香味儿,沉默不语。

林霁风倒是颇有精神头儿,穿着一色新的水蓝色袍子笑眯眯地跟着忙进忙出,倒也不怕自己的衣服一堆皱褶。

这不,今天,这位从来不按常理出牌的林大爷又来了。这回,他是给小黛玉送礼来着。

一只精致的水绣小荷包,散发着丝丝清淡的药香。荷包上面绣着怒放的梅花,而里面,黛玉的小手摸得分明,似乎有一块圆润的硬物。

“打开看看?”林霁风眨了眨眼睛。

黛玉看了他一眼,伸出小手,小心地打开荷包,略微一看,漂亮的眼儿凝住了,小脸上满是掩不住的惊疑:“这是……玉?”

玉当然不稀奇,可是这块有黛玉手心大的玉白中透绿,圆润细腻,不仅不见一丝杂色儿裂纹儿,还华光流转璀璨夺目,美得可谓惊心动魄。

黛玉差点儿看痴了——前世,宝玉的那块通灵宝玉也没有如此的光彩吧?

“这、这……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黛玉半晌儿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地将那块漂亮的玉塞回荷包里。

看着小黛玉涨红了的脸儿,林霁风笑得更欢,仿佛诡异得逞了似的,摸了一会儿下巴才挑眉提醒:“没那么贵的——你仔细闻闻,那玉上有什么味儿?”

——玉有味儿么?

黛玉蹙眉,拿出玉凑近鼻尖,轻轻嗅了嗅,顿时恍然大悟——而后脸儿更红了,是恼怒的羞红,十个手指都拧成了小结儿,可见气得不轻:这可恶的堂兄,竟然又整她!

自己本以为那药味儿是荷包上的,可是闻了玉才知道,这味儿是玉本身的——玉石自然无味,所以,这块玉漂亮的吓人的颜色纹理还有光泽,都是用药水淬出来的!

简而言之,就是足以鱼目混珠的赝品!

“哈哈哈……”林霁风已然笑弯了腰,这小丫头的反应实在太可爱了:小脸儿通红,大眼睛盈盈,白白的小牙齿咬得紧紧,薄薄的小身子跟个银笋儿似的矗在那儿,颤颤巍巍的——怨不得林霁风总是逗弄小黛玉,黛玉妹妹这可爱的模样谁看了不心痒痒?

“……堂兄!”黛玉只觉一阵气闷,下意识地捂胸口的手却僵在了胸前,红通通的脸儿上划过一丝带着惊喜的不可思议——若是前一世,自己这般心气激荡,此时定然已经趴在桌上狠咳了,可是现在,她除了仅有一丝的胸闷,竟然没有任何不适?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调养,自己的先天不足之症似乎已经不若原来那么困扰了……

思及此,黛玉不好再生林霁风的气,捏着玉垂着脸儿正想着要说些什么好——可林霁风天生就是这不讨人喜欢的德行,自顾自地笑了一阵子,好不容易忍住,还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扇着扇子,得意非凡:“哎,还是咱们家妹妹可爱!真性情、不做作——京城里那帮所谓端庄秀气的小姐们啊,一个个端得跟个菩萨似的,自以为是金身,其实就是个泥塑的雕像!”

此话虽没有说错,可是却偏偏击中黛玉心中的隐痛:若是宝钗有这么一个身为族长还对自家心思暗昧不明的堂兄,别说是一块淬了药的玉,就算是个玻璃片儿,宝钗也定会含笑接下,面不改色。

默默咽下心里的苦涩,黛玉半是恼怒半是难堪地对向林霁风:“堂兄说黛玉是真性情,可是黛玉看堂兄,这才是真正的真性情、无忌惮,不输当年的阮籍,猖狂处事,青白双眼,穷途大哭!”

林霁风一愣:阮籍是个狂士,也是个贤士,古今赞他之语不少,但是绝对不包括唐代大诗人王勃那句“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而且,黛玉明明知道,自己一直在准备明年的春闱……所以,这句夸奖他像“阮籍”的,顺着王勃的诗意,也是否了前面那句“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吧?

还真刻薄啊……而且,不带几个脑子的,还真听不出来。

听得此种明褒暗贬,林霁风好不容易忍下的笑意又一次差点冲破了肚皮,他不得已只能捂着肚子趴在桌上,毫无形象地叫唤着:“哎呦我的好妹妹啊,你还真可爱……哈哈,无论是在云南还是在京城,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姑娘……”

黛玉红着脸儿继续瞪他:这人确实对她有恩,可是这人也确实可恨!

林霁风继续捶桌子笑:“真可惜啊,妹妹偏偏投了个女儿身子,若是男人啊,往朝堂上那么一放,上下嘴皮子那么一磕,半朝人都能被妹妹这张利嘴给噎死!”

林霁风把桌子捶地砰砰响,王嬷嬷差点以为他羊癫疯犯了要上来拉人,黛玉见状赶紧制止,跟根笋儿似的站的直直,对比起林霁风的疯样儿,看起来颇为端庄而清高:“妈妈,没事的,我跟哥哥闹着玩呢!”

王嬷嬷尴尬又着急地僵在那儿,心里已经怨极了:虽然霁大爷您是族长,是姑娘的堂兄,虽然这是自家可以随便一些,可是……您也不能老是这么逗咱们姑娘给你看笑话啊?

虽然刚刚的嘴皮子战是黛玉略胜一筹,可是王嬷嬷哪里能听得出来?看林霁风笑成这样,她当然以为是自家姑娘吃了亏。

“哦,终于肯叫我哥哥了?”林霁风忽然收起一副疯笑的模样,站起来一边理着衣服一边瞟着小黛玉。

黛玉依然含羞带怒:与其让你留下来继续发疯,还不如索性依了你,喊你一声“哥哥”。

林霁风理好了蹭乱的衣服,又抬手擦了擦眼泪,这才摆出一副行家像,指了指黛玉手里的小荷包,笑道:“那是上好的暖玉,淬的药水也是我专门请人给妹妹配的,妹妹戴在身上,长久绝对有不小的益处。”

黛玉捏了捏荷包里的药玉,抿了抿粉嫩嫩的嘴唇:虽然这是他送给自己的“大礼”,可是经过刚才那事儿……她真的不想说那句“谢谢”!

……

一般来说,被称为“药玉”的是琉璃。可是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自己的一些的小固执小秘密:譬如,玩药的这帮人,对于药玉的理解就与常人有异——可以助人调养身体、有药用的玉石。

药玉有两种,一种是先天生成的,那极为难得,是不出世则以,一出世必然引起一阵腥风血雨的珍宝;第二种,就是后天淬成的,说白了就是将玉泡在药水里,让玉吸收药水的药性——这种药玉当然没有第一种稀罕,但是从药用价值来说,一般高于第一种,毕竟,药玉一般都是根据病人的病情,给他们量身定做的么!

因为许多利欲熏心之人用药水给劣质玉石染色去杂质,使其能够滥竽充数;所以,真正能治病养生的药玉也被鱼目混珠,被人当成了赝品。

现在做药玉行当的人越来越少,一来淬玉的过程极为繁杂,略微出了一点儿错,药性就会改变;二来,淬好的药玉无价也无市,识货的人太少,淬玉人开出的价格也太高。

所以,林霁风的大掌柜老洛对东家的行为分外不解:“东家啊,您是行家,您该知道淬一块玉有多麻烦,要耗多少银子——而且,从云南带回来的那块血玉不是还在您那儿收着呢么?那可是千年古玉,被您好生养了这么多年,也该去了邪性。把那个给姑娘,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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