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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血良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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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一定会好起来的。”苏咏清急忙道,气氛一下子沉闷了许多。

殷歌马上转移了话题,“哎……还是银子比较重要,银子最可靠。下次我爹娘回家万一没有足够的盘缠可怎么办,那不是会风餐露宿,异常可怜吗。所以身为他们骄傲的女儿,我应该努力挣钱。”

两人正说着,忽然听到殷歌家的院子传来一声巨响。殷歌脸色大变,和苏咏清一起冲进院子。

空气里漂浮呛人的尘土,殷歌忍不住咳嗽了几声。只见西边墙壁破了一个大洞,露出红砖,石灰剥落。殷歌不禁勃然大怒,这又要花多少铜板才能补回来啊!

在烟尘弥漫中,一个人从那个洞钻了过来。不知为何,殷歌刚挂回脖子上的琥珀突然又热了起来。

“哎呀呀,这墙壁怎么脆弱得跟豆腐一样,一碰就坏了,简直是豆腐渣工程嘛!”肇事者居然没有丝毫愧意,一开口抱怨起殷歌家的围墙来。

灰尘终于散了,而殷歌她们也看清楚了那个人。那个家伙一头乱发,脏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身上穿着粗布衣服,除了满身补丁外,要命的是裤腿还一条长,一条短。走近一看,他脸上满是胡渣,皮肤黑黑的,特别醒目的就是那道疤痕,从左脸眉骨一直拉到左面颊。

“你是谁?”殷歌警惕起来。

苏咏清却从殷歌身后钻了出来,“我说楚大哥,你在干什么?把殷歌家的墙壁都弄坏了。”

“你认识他?”殷歌瞪着苏咏清,她怎么不知道小清还认识这号人?小清交友真广泛啊——并且良莠不齐。

苏咏清捏了一把殷歌的脸,“楚大哥不是一直住在你家隔壁吗?”

“啥?”自己家隔壁不是住着刘大娘夫妇吗?每当爹娘回家后,刘大娘总跑来借酱油,偷偷瞅自己爹爹,还以为她不知道。什么时候隔壁冒出来一个邋遢的小伙子了?难道是刘大娘失散已久的儿子?

“我只是想钉一颗钉子,结果才敲了两下,墙壁就破了个大洞。殷妹妹,下次记得把墙壁修坚固点。”那个“灰人”笑嘻嘻的对殷歌说道,殷歌见他逼近,下意识躲到了小清的后面。那啥,他的长相外加造型也太“非主流”了吧!

“去去去,你少欺负我们家殷歌,这墙是被你弄坏的,应该你来补。”

“好吧,殷妹妹快做饭吧,我饿死了。”那人依旧一脸痞子笑容,大摇大摆推开殷歌家的房门,走了进去。

“我的天啊,这是哪里来的人,小清,告诉我,我是在自己家吗?为什么他看起来更像主人?”殷歌手指发颤的指着还在摇晃的大门。

“哪里来的?从他娘肚子里蹦出来的呗。算了,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楚月轩一直就这个德行,你就当救济灾民,煮饭时候多煮点了。好啦,你快去做饭吧!我也饿了。”苏咏清说完拍拍殷歌的肩膀,也和楚月轩一样大模大样走进了那扇门。

殷歌觉得他们两个好像万恶的地主,而自己则是长工。哪有人第一次见面就嚣张的使唤她,随便的把她家当成自己家。还有小清为什么说自己不是第一天认识他?明明是刚见面呀。这样有特色的人,自己定会过目不忘,可是自己压根儿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他。

殷歌摇了摇脑袋,正好瞅到了墙壁上的大洞,她的疑惑立即被怒气盖过。她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屋子,瞪着大大咧咧的楚月轩道:“你弄坏了我家的墙壁,你必须在明天给我补好!不然我告你娘亲去。”

只见楚月轩促狭一笑,“殷妹妹,你真凶,不就是一面墙嘛,我明天给你补上就是了。”

听到这话,殷歌才平息了怒火,明儿一定要监督他修补好墙壁。算了,她也有些饿了,还是先去做饭吧。

殷歌走到院落中,将那块发烫的琥珀再次拽了下来。那是一块透着淡淡红光的泪滴形状的琥珀,它有好闻的松香味,这么多年过去了,香气居然从未变过。琥珀中央还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符号,有点像一条抽象的龙。

殷歌不知道,为什么琥珀在最近老是动不动就发热,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怪事。而琥珀是怎么得来的,她早已忘记。其实她的记忆一直是有残缺的,就像是今天,她完全不记得认识楚月轩这个人,但是听小清的口气,他们应该是认识的。她不敢去问小清更多的消息,她认为楚月轩不存在她的记忆力,又是一次记忆的残缺,万一让小清知道,她会非常担心自己,所以让一切顺其自然吧。

想到这里殷歌心里一片黯然,她小心翼翼的收起了琥珀,朝厨房徐徐走去。

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正在慢慢发生变化,它已经脱离了正常的轨迹,向着无法预知的未来滚去,而自己再也回不到原来的轨道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嘻,哈哈哈。

我又爬上来了。

看我多么的勤劳啊(读者:你丫都休息了大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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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吞夜光石

杂乱的浓烈的色彩,顷刻吞噬了这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那些涌动的大朵大朵如同云彩的颜色充斥了整个世界。

我在下坠,疾速的下坠。这种感觉相当可怕,我仿佛正坠入一个无底洞。我想嘶叫,可是嗓子发不出声音,我双手乱挥,但是没有任何供我抓住的东西——哪怕是一丝流云。

我虽然在下坠,但是耳边甚至没有风声——

这个世界除了那些诡异夸张的颜色,不剩其他东西。看不到任何固体、液体,甚至连风都不存在……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像喷薄的蚕丝般不断涌现的颜色,隐隐让人觉得窒息。

胸口如同被火灼烧,痛得无法呼吸。耳畔响起一个声音,它像是穿过那些云朵,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正因为它经过的路途太远,以至于到达我这儿时已经失去了原本的音色,变得浑浊不堪。

那是一个非常沉闷的声音,我听得出来它夹杂着凄婉、痛苦和孤寂的情感。我想对这个声音说话,给声音的主人一些温暖,可是我却始终听不清它在说什么。于是我无法回答。但声音主人的疼痛却传达到了我的内心,我甚至不再害怕下坠的失重感,胸口又再度灼烧起来……

………………………………………………………………………………………………………………………

又是一个清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清晨。殷歌像往常一样从噩梦中醒来,其实准确一点说,她不觉得那是噩梦,那只能算一个忧伤诡异的梦。

她总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做那种奇怪的梦,毫无理由,连她自己也忘记了从什么开始。醒来的时候胸口总觉得特别的压抑和悲伤,好一阵子她都无法摆脱那种情绪。

除了做诡谲的梦,殷歌认为自己的生活一直以来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除了爹娘给她偶尔带来一些“惊喜”。

“啊哈哈哈哈哈……”殷歌刚准备打水洗脸,就听到一阵刺耳的笑声,紧接着一个粗壮的身影从天而降,停在了墙头。那个人一身侠客打扮,腰间别着一柄剑。

“敢问阁下是?”殷歌被那道笑声雷到,嘴角有点抽搐。

“我来找容美镇的殷歌姑娘。”那位大侠声音如洪钟。

“正是小女子。”

“哦,在下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狂笑侠沈冲,因前几日和神鹰侠侣过招败北,依约来完成赌约。我是过来找殷歌姑娘——提亲的。”

殷歌痛苦的捂住了额头,自从她十五岁后,就不停的有被爹娘打败的江湖人物,来向她求亲。算起来这是第六个了。殷歌瞅了一眼大侠的胡须,嗯,就像贴在脸上的动物标本,殷歌又瞅了一眼大侠的头发,嗯,头发油得可以跌倒苍蝇。爹娘的审美水平她一直不敢恭维。

而且这些人一点也不浪漫。根据小清的描述,浪漫的求亲应该是这样——

一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包下城里最贵的酒楼请全城的姑娘吃饭,而他心仪的女子正是这座酒楼的烧柴工。大家吃得欢乐极了,可是烧柴工丫头只能躲在墙角看着大家吃喝,公子忽然站起来走到少女身旁,单膝跪地牵起她的右手亲吻了一下。少女正在茫然时,公子身后突然出现几个膘肥体壮的大汉,搬来五个大木箱往地上一放,公子指着木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这是五箱黄金,你愿意嫁给我吗?”少女当即就惊呆了,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她呜咽着挑了个元宝放在嘴里咬上一口,片刻后说:“这些真的都是足金吗?——我愿意!”

看看,人家小清多懂得浪漫!

“咳咳。”此女的走神令大侠很不满。

“那啥,原来您就是传说中江湖上响当当的……呃……”沉默,无止尽的沉默。

“狂笑侠沈冲。”大侠忍不住说。

“哦,哦,大侠不必完成和我爹娘的赌约,请回去吧。”

“我们在江湖上行走,说到做到,岂有违背誓言的道理。”

“大侠有所不知,殷歌已经是定过亲的人了,所以大侠不必对爹娘的赌约耿耿于怀。大侠如果不信,可以随便拉一个容美镇上的人来问。”

狂笑侠疑惑的瞅了瞅殷歌,似乎在判断她说话的真实性,半晌后,他又是一阵狂笑,连苏咏清都被他吵醒了,颤抖着从客房爬了出来。

“好吧,既然姑娘已经和他人定亲,那么恕沈某打扰,就此告辞。”

殷歌终于松了一口气,刚才脖子仰太久了,也酸了。那些大侠为什么都不喜欢走大门,偏要飞来飞去,还停在墙头上和人说话。

沈大侠刚刚准备再次飞出去,本来就破了一个大洞的墙壁兴许是承受不住他的重量,只听到轰隆一声巨响,墙壁倒坍了,那个可怜的大侠倒在一堆砖头里,被砸得满头是包。

殷歌恨不得仰天长啸,这墙壁到底招谁惹谁了!

灰尘散去,殷歌看到隔壁院子站着一个人,他的脸上满是戏谑和讽刺的笑,见殷歌在看他,他马上换成了痞里痞气的笑容,吹了声口哨,从那头院子跑到了这边。

“殷妹妹,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深情而略带侵略性的眼光看着我!怎么一大早就紧锁着眉头?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楚月轩,你,你……”殷歌气结,“别以为墙壁倒了你就不用补了啊,墙壁倒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你昨天敲破了一个巨洞。”

“好好,遵命,我会替你修墙壁的。不过我只弄破了一个洞,现在墙壁都垮了,你还要付我三十文的砌墙费。”

“啪”殷歌的头上爆出一根青筋,他居然还敢找自己要钱!

“就十文钱,多了没有,补墙壁根本不用三十文,哼!”她虽然装着认识那个“非主流”人类,但是内心却一点喜欢不起来,“小清,咱们该去茶楼了!”

一早来到茶楼,高老板看殷歌的眼神都是怪怪的,带着奸诈的气味。原来郑公子约她中午在一品香酒楼吃饭,那可是容美镇上数一数二的酒楼,殷歌也只有在爹娘回来时才会掏钱请他们去上一两顿。

正午,阳光明媚,空气干燥,时而飘过一些细碎的花瓣,有一种青草的香味擦过鼻端,殷歌打了个迷茫的喷嚏。一品香酒馆和三福茶楼都在容美镇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上,一个街头,一个街尾,走过去用不了几步路。殷歌一直走了很远仍然感觉后背上有两道灼人的视线,那是小清哀怨的目光。

殷歌走到一品香后,店小二似乎已经得到了郑公子的嘱咐,带着她上了二楼雅座。这间雅座在走廊最里面,少了闲杂人等的打扰,倒还有些清幽。殷歌不知道怎么,又想起小清对她描述的浪漫的求亲场景。

她缓步走了进去,只见郑文彦倚窗而坐,白玉冠束着柔长的黑发,玄色锦袍衬得他丰姿隽爽,一双紫目光芒流转,竟让殷歌的心脏重重跳动了一下,而胸口又开始发烫,她用力捶了下自己的胸口,才镇定下来。

好危险!差点以为这就是心动的感觉,还好只是心悸外加琥珀发热。

“殷姑娘,看看你想吃什么菜。”郑文彦礼貌的将一品香酒楼菜单递给殷歌。

既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她也干脆一点吧,再说她答应要打包小清最爱的狮子头。殷歌觉得郑公子非常有修养,可这种修养其实也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手段。

等殷歌点完菜,两个人一时无话。殷歌瞄着郑公子的手指,他修剪整齐的指甲透明如同玻璃,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那只银色的戒指中嵌着一块圆石头,石头的颜色会随着视线角度的变化而改变,一会儿呈淡紫色,一会儿是淡蓝色,一会儿又变成了莹白。石头中央有一个奇怪的符号,看起来不像是刻上去的。虽然符号特别小,但是殷歌居然可以认出来那是一只类似鸟儿的东西。

“殷姑娘,你要喝点什么吗?”

殷歌回过神来,“桃子味的茶水。”

“这是你的爱好吗?有没有人说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子?”郑文彦双手交叠在下巴,紫瞳噙笑。

殷歌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她一紧张就说错话了,“那啥,桃子味的茶味道很特别,又可以治疗痤疮和内分泌失调……不过我似乎不需要,我就喝这个茶。啊,哈,哈……对了,郑公子,你的眼睛为什么是紫色的?你是来自西域之外更远的地方吗?”

郑文彦微怔,半晌,他用尖尖的眼角瞄了一眼青石板道路,神神秘秘的对殷歌说道:“殷姑娘,我越来越确信,你就是窦紫微先生说的那个人了——因为,只有我的意中人,才会看出来我的眼睛是紫色的,其他人看的都是黑色。”

殷歌正好在喝茶,她差点将口里的茶喷出来。难道世上还真有如此玄妙的事情?那个窦紫微不是忽悠郑公子的嘛。

“那个神棍,啊我是说江湖术士窦先生的说法不可完全相信,郑公子,你择偶要谨慎啊!”殷歌语重心长的教育他。

“我当然知道。不过,在下相信金城所致金石为开。”郑文彦似笑非笑道。

两人正说着,菜已经上来了,全都是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殷歌就像找到了救星,一瞬间扑入了与食物的苦战中,她的所有味蕾在这一刻都张开了,舌头在欢乐的跳舞。

也许是殷歌吃得太急了,突然感觉被食物呛到了。她剧烈的咳嗽起来,还在那里捶胸口。一只茶杯递到她手里,耳边传来郑公子的声音,“慢慢吃,别急,来喝点水。”

殷歌接过瓷杯,等一口水下肚,她突然觉得刚才似乎吞下了什么硬东西,那个东西特别滑,随着水一下子就冲到胃里面去了。

她疑惑的端着杯子瞅了瞅,“刚才杯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喝进去了。”

“是么?”郑公子不慌不忙的夹了一个丸子送到嘴里,在他抬手的那一瞬间,殷歌突然瞥到他小指上的戒指,中央的石头不见了,戒指留下一个空洞,特别的显眼。

“郑公子,你的戒指!你戒指上的石头丢了!”

“啊,真的啊!”他一看自己的小指,脸上马上露出焦急的表情,“怎么好好的丢了?刚刚还在啊!”

殷歌马上站起来在桌子和地上寻找,她的鼻尖都要贴到地上去了,可是找了半天,桌子上,地上根本没有那块石头的影子,殷歌突然回忆起刚刚吞下去的那个东西。似乎刚才茶杯是郑公子递给她的,会不会石头正好掉杯子里去了,然后被她喝了?!

“啊!”殷歌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了,不由轻呼了一声。

“殷歌,怎么啦?”郑公子的视线从地上移到她的脸上,疑惑的问。

殷歌满面通红,扭捏道:“那个,刚才我好像吞进去了什么东西,我回忆了一下,也许我把您戒指上的石头吞到肚子里去了。您别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唔,丢脸丢到家了!

郑公子的脸一下子乌云弥漫,“那就糟了!”他用比刚才更低沉的声音说:“殷姑娘,实不相瞒,这颗石头其实并不一般,它是有名字的,它叫做——‘夜光石’。”

“那是什么?”殷歌被他的表情镇住。

“它是罕见的夜明珠,世界独一无二,价值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即使当年有王想用十五座城池换它,拥有者仍然不想交换,最后还是派蔺相如用智谋将它保护回国。现在许多人都不知道它的价值,虽说平时我把它戴在手上,但实际上我身边有数之不尽的高手暗中保护。但现在它被你吞了……”

殷歌没有注意到这个故事有点耳熟,她从凳子上跳起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一定!我绝对不会把它据为己有。”

郑文彦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悲恸的说:“来不及了。”

难道要剖开她的肚子,不要啊!!殷歌的头开始眩晕。

“‘夜光石’是一种非常有灵性的石头,如果吞下它的人在一个时辰之内还不死,那么就是说石头认定了这人为它的主人,它会留在这人的身体里,除非剖开那个人的肚子,否则石头不会出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郑文彦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中居然暗含笑意。

殷歌真是欲哭无泪,她还年轻,还没活够啊!早知道她就不来吃劳什子饭了,她的死法比“猪是笨死的”还凄惨,她不想自己的墓碑上刻着——“吾生也有涯,而吃也无涯,某日服一怪石,卒”,那真是前无来者后有追兵。

“殷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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