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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失道而后德〃。道,就是氏族社会的社会制度和时代精神。它的特点,是财产公有,酋长公选,社会讲究公正、信义与和平,即《 礼记· 礼运》 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结果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所有的人都是亲人,或被看作亲人,也都能得到应有的抚养、赡养和亲爱。这就叫做〃大同〃。后来,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了(大道既隐),部落公有变成了家族私有(天下为家),所有的人都只顾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生产劳动也只为自己(货力为己),公权力也变成世袭(大人世及),圣人们只好出来制定礼仪以为规范。这就叫做〃小康〃。启废禅让是〃小康〃的开始,西周封建则是〃小康〃的既成。这时,原始的、素朴的道德既已沦丧(大道既隐),就不能再讲〃道〃了,得讲〃德〃。
事实上西周思想家强调的也正是〃德〃。从周公到孔子(孔子是西周思想的继承者和发扬者); 〃明德〃、〃事德〃、〃敬德〃、〃好德〃、〃有德〃之类的说法不绝于耳。这其实是一种无奈。庄子说,河水干了(泉涸),鱼们来到陆地(鱼相与处于陆),相互用吹湿气和吐唾沫的办法来救助对方(相呴xu以湿,相濡以沫),这当然很道德,很感人,但又怎么比得上根本就用不着救助的〃相忘于江湖〃( ( (庄子· 大宗师》 )?可见人们提倡道德,只因为这个社会已经不道德了。现在,古代氏族社会的纯朴道德已经无可挽回地堕落,唯一的办法就只有高扬道德的旗帜。更何况,周夺殷人之天下,不标榜自己有德,不鼓吹上天〃唯德是辅〃,就没有办法维护自己政权的合法性。这就是〃德治制度〃诞生的原因。
不过,西周的〃德治制度〃并不只讲〃德〃,还讲〃礼〃和〃乐〃。因为道德作为一种对内心世界的规范,是无形的。用来治理国家的东西,却必须有形。因此还得要有〃礼〃。礼,包括礼仪、礼节、礼貌、礼法、礼教,其实就是一系列行为规范。它的作用,是能将〃德〃落到实处。那么,为什么还要有〃乐〃呢?因为〃礼〃是一种秩序,是文明对野蛮的镇压。这就要用〃乐〃来调剂、平衡。乐,既指音乐,也指快乐,也就是要求〃以德治国〃必须音乐般和谐,收到上下秩序井然(礼),人人心情舒畅(乐)的效果。按照周公对这种制度的设计,德为礼之本(根本); 礼为德之表(表现),而乐为礼之辅(辅助),也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就是德;两个基本点,就是礼乐。礼辨异,乐统同,礼讲秩序,乐讲和谐,它们共同为德治服务。德治抓根本,礼乐来实施,因此又叫〃礼乐制度〃。
这是一种必须持之以恒予以认真实践的制度。否则,〃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论语· 阳货》 )。可惜,春秋时期的情况,恰恰就是〃礼坏乐崩〃。这个时候,再讲〃德〃,讲礼乐,就没什么用。于是孔子讲〃仁〃。仁,是孔子学说的核心范畴。《 论语· 阳货》 记载孔子的话说,礼,难道就是祭祀礼仪吗(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难道就是音乐舞蹈吗(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当然不是。是什么呢?是〃仁〃啊!不仁,要什么礼乐,又怎么对待礼乐?正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论语· 阳货》 )。显然,仁,是比礼乐更重要的东西。现在,礼坏了,乐崩了,道德沦丧了,只有〃仁〃才能救助,也只有〃仁〃才能救赎。这就叫〃失德而后仁〃。
战国的情况就更糟糕。不仅是〃礼坏乐崩〃,而且是〃杀人如麻〃。这时再讲〃仁〃,就未免滑稽。因此孟子讲〃义〃。义,是一种带有杀戮性质的东西。因此有〃大义灭亲〃,没有〃大仁灭亲〃;有〃义无反顾〃,没有〃仁无反顾〃。仁,是一定要反顾的,也是灭不了亲的,因为仁的本质就是〃亲亲〃(爱自己的亲人)。它至多只能牺牲自己(杀身成仁),无法对付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而在战国时代,要对付的正是别人(也包括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所以不能再讲〃仁〃,要讲〃义〃。这就叫〃失仁而后义〃。
到了荀子的时代,连〃义〃也讲不成了,只好回过头来讲礼乐。《 荀子》 一书中既有《 礼论》 ,又有《 乐论》 ,就是这个原因。这就叫〃失义而后礼〃。结果,是讲出了一个儒家的反对派……法家(韩非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法家既不讲仁义,也不讲礼乐,讲刑律。因此,在〃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的后面,还应该加上一句〃失礼而后法〃。而这时,也正好就是帝国的前夜。
秦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全面试行〃法家法治〃的王朝。使用〃法家法治〃这个词,是为了将它与本来意义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严格地区分开来。事实证明,这种残暴的所谓〃法治〃根本行不通。它甚至被当作〃暴政〃的同义词。不但被统治者忍无可忍,就连统治集团自己也不以为然。无奈,帝国的统治者们又只好去实行儒家所主张的〃德治〃,这正是〃独尊儒术〃会取代〃焚书坑儒〃的原因之一。
不过此刻的情况,与周公的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而历代王朝实行的,也与其说是〃德治〃(道德治国),不如说是〃礼治〃(伦理治国)。德治和礼治原本就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德治强调的是道德的自觉性,礼治则更注重礼仪、制度和外在的行为规范。显然,礼治比德治更有可操作性,也更具有表面性。因此,在德治时代后期,人们勉强维持的,也不是〃德〃,而是〃礼〃。就连孔子,也认为如果实在保不住道德,能保住礼仪也不错。据《 论语· 八佾》 ,孔子的学生子贡(端木赐)曾向先生建议,说以前诸侯每月初一都要杀一只羊祭于祖庙,叫〃告朔〃,然后回朝听政,叫〃视朔〃。现在他们既不祭庙,又不听朝,只有羊照杀。既然如此,不如连这只羊也一并省去。孔子却说,阿赐啊,你心疼那羊,我却痛心这礼(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可见,礼是德治的最后防线,也是德治的底线。
其实,帝国的统治者要的也只是这一条底线。对于他们来说,是用〃法〃来治国,还是用〃礼〃来治国,本质上都一样,都不过〃圣君之实用也〃,只看哪个用得顺手。经过比较,发现还是礼治好用。因为〃礼〃的核心,就是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而帝国要求的秩序,也正是内外有别,亲疏有差,长幼有序,贵贱有等。别内外就辨华夷,定亲疏就爱家人,序长幼就孝,明贵贱就忠。帝国的要求原本不高,并不要求每个人都是谦谦君子。只要官员都能忠君爱民,百姓都能安分守己,也就天下太平,何用许多?
于是,正如周公旦把道德变成了伦理,汉武帝也把伦理变成了政治。在汉以及汉以后的历朝历代那里,〃德治〃实际上被规定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度,规定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伦理规范。这些等级和规范后来就成为历代立法的依据,唐律更是以重教化、重公权、重等级、重伦理而著称,即不但如黄仁宇先生在《 万历十五年》 一书中所说,是〃以道德代法制〃;而且在我看来,还是〃以伦理代道德〃。所以,正如帝国之法非法,帝国之德也无德。帝国的法律并不是法律,而是规矩,也叫法度、法纪。帝国的道德也不是道德,而是伦理,也叫伦常、纲常。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帝国的制度是〃伦理治国〃。
伦理治国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小人服从大人,女人服从男人,民间服从官方,全国服从皇帝。这倒是十分符合帝国这个集权社会的性质。但是,由于这种集权被说成是德与礼,也就披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变成了一种〃非典型暴力〃。对君父的无条件服从被说成了一种爱(敬爱),对臣子的无限制占有也被说成了一种爱(慈爱),仿佛整个帝国都变成了〃爱的乐园〃。然而统治者自己却心里有数。汉宣帝刘询就曾对他的儿子刘姡Вḿ春罄吹暮涸郏┧担骸ê杭易杂兄贫龋疽园酝醯涝又魏未咳蔚陆蹋俊ㄕ獠攀钦婊啊T矗悄歉龅赖拢亲哦愿冻济竦模约喝纯梢圆唤玻蛘呦虢驳氖焙蚪玻幌虢驳氖焙虿唤病<幢憬病ㄍ醯馈ǎ膊还谌硕浚亲永锘故恰ò缘馈ǎ淦淞吭诮病ㄍ醯馈ㄊ笔恰ㄉ瓢浴ǘ选S胫喽杂Γ胤缴夏切┣咳ㄈ宋锞徒小ǘ癜浴ǎ嗉础ǖ赝飞摺āI嫌小ㄉ瓢浴ǎ掠小ǘ癜浴ǎ簧嫌小ㄕ媪熳印ǎ掠小ǖ赝飞摺āK健ㄍ醯览滞痢ǎ绱硕选�
法治非法,德治不德,礼治自欺欺人,人治昙花一现,这才是帝国的真实状况。
问题是,何以如此?
第三章 伦理治国 三 家天下与泛伦理
还是得从头说起。
前面说过,原始氏族是依靠纯朴道德(德)和风俗习惯(礼)来管理社会的,这就是广泛意义上的〃德治〃和〃礼治〃。这也不难理解。因为氏族社会的建立,依靠的是血缘关系。在氏族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不是远亲,就是近邻。将他们维系起来的,只能是情感和道德,以及体现了情感和道德的礼仪,包括各种约定俗成、带有宗教、巫术和艺术色彩的习俗,而不可能是冷冰冰的、没有人情味的法律。因此,一个民族在进人国家时代以后,是改弦更张实行法治,还是一如既往实行德治和礼治,取决于他们如何将氏族转变为国家。或者说,就看他怎样对待氏族制度。
借用恩格斯的话说,希腊人是〃炸毁〃了氏族制度的,而〃炸毁〃氏族制度的第一步,则是〃摧毁〃血缘关系。这倒不是他们故意要这样做,而是不得已而为之。由于土壤贫膺,无法务农,他们不得不选择经商,不得不离乡背井,甚至远涉重洋,到异地落脚谋生。这就产生了三个问题。第一,他们不得不脱离自己的部落,却要与别人的部落发生关系;第二,他们不得不要求分割财产,并要求承认分割的财产归他个人私有;第三,他们不得不大量使用货币,并把货币看得比别的东西(比方说感情和道德)更重要。这三条,都与氏族制度格格不入。仅仅第一条,就足以使过去的那种血缘关系不复存在。第二条,又使原本脆弱的部落关系雪上加霜。因为一个有着自己私有财产的人,当然可以不再理会部落领袖们那种旧式的权威。至于货币,我们知道,恐怕多半会培养〃认钱不认人〃的观念。
显然,这时再实行部落时代的人治制度根本不行。何况在一个移民杂居的城邦里,也不大可能出现氏族社会那种自然而然产生、享有无可争辩之尊敬的领袖人物。受人尊敬的人当然还会有,但不再是独一无二的,而且他的地位也没有理由世袭(看重血缘才讲世袭)。现在,城邦里居住着来自各个部落的人。正因为他们来自各个部落,却又要居住在一起,发生各种关系,并组成社会,因此,他们就不能再算是部落里的人,而应该算是城邦里的人。于是,公民的概念就产生了。〃公民〃的本义就是〃属于城邦的人〃。它来自城邦这个词……〃波里斯〃( Polis ) ,希腊语叫〃波里得斯〃( Polites ) ,翻译为中文就叫〃公民〃。
波里得斯(公民)是一些有着个人私有财产,因而有着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的人。他们当然不能再接受某个权威人物的〃一人政治〃(人治),也不再满足于道德的含糊其辞(德治)。他们需要一个新的权威,一个超越于一切个别人,也超越了旧的风俗习惯,不受生理限制和感情纠葛的权威。而且,为了保证铁面无私,这个新的权威不能再是人,而必须是物化的东西,就像货币和契约一样。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它应该像货币一样广泛普遍有效,又像契约一样人人必须遵守。这个东西我们现在知道,它就是法律。
中国的情况却不同。
和世界各民族一样,中国古代社会也经历了从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到部落国家的过程。传说中的女锅,就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时代;伏羲,就是父系氏族社会的时代;炎、黄,就是部落的时代;尧、舜、禹,就是部落联盟的时代;夏,就是部落国家的时代;商,就是部落国家联盟的时代;周,就是国家联盟的时代;秦汉以后,则进入统一国家时代。在这里,有一个至为关键的转折点,那就是〃启废禅让〃……禹的儿子启,确立了最高权力的〃世袭制〃。以此为标志,我们民族开始了从部落到国家的演变。当然,这种演变是不同步的。有的部落早一点,有的部落晚一点。夏、商、周就是演变较早也较成熟的,因此成为部落国家、部落国家联盟和国家联盟(邦联或联邦)的领袖。他们的建立〃王朝〃,不过是对自己国家形态的确立;而他们的所谓〃分封〃,则如前所述,不过是为已然成为部落国家的诸王加冕。国家,在部落和部落联盟的战争中诞生了。
但无论早晚、大小、先后,这些部落在变成部落国家的时候,都无一例外地没有〃炸毁〃氏族制度。他们是以〃和平演变〃的方式把自己的部落变成国家的。部落的酋长变成了国王,祭师和巫师变成了大臣,领兵打仗的战斗队队长变成了将军,而部落的族民则变成了臣民。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他们都是或主要是农业民族国家。除了外出征战,他们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更没有解散自己的家庭。相反,他们不断扩大着家庭,由家庭而家族,由家族而氏族,由氏族而部落,由部落而部落联盟。当部落和部落联盟变成部落国家时,社会也就从〃大同〃变成了〃小康〃。
小康时代从夏启开始,因为夏启是实行〃世袭制〃的第一人。所谓〃世袭〃,就是领导权或领导人的职务,由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的人世代继承,因此不再是〃天下为公〃(传贤不传子),而是〃天下为家〃(传子不传贤)。与此同时,领导权也演变为统治权。这样一个变革发展到周,就形成了一种成熟的制度……〃家天下制〃。所谓〃家天下〃,不仅是〃天下为家〃,而且是〃家为天下〃。它包括〃家国同源〃、〃家国同构〃和〃家国同体〃三个内容。也就是说,国由家发展而成,国与家同一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君是〃君父〃,臣是〃臣子〃,官是〃父母官〃,兵是〃子弟兵〃,各地区、各部门是〃兄弟关系〃;父亲则是每个家庭的君主,叫〃家君〃。总之,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家国一体。
这个制度也许不能说是周人发明的,却至少是他们完善和成形的,时间则是在公元前11世纪。这是古埃及第二十一王朝时期,古希腊的荷马时代。前后不远,则有亚述国王提格拉· 帕拉萨一世和犹太国大卫王。这时,世界各民族都在探索国家的道路。周人的贡献,就是确立了〃家天下制〃,并为之配套。用什么配套呢?封建制与宗法制。
先说〃宗法制〃。
所谓〃宗法制〃,包括两个内容,即〃父家长制〃和〃嫡长子制〃。按照周人的制度,每个家庭都有一个核心(广义的君主),这就是〃父家长〃;也有一个法定的继承人,这就是〃嫡长子〃(正妻所生第一个儿子)。由此代代相传,就是〃血统〃。血统属于家庭,家庭构成家族。家族在理论上,也应该有一个最早的、共同的〃父家长〃,他就是〃祖〃。祖也有一个唯一的法定继承人,这就是〃宗〃。宗,有大宗,有小宗。嫡传是大宗,旁支是小宗。大宗有祭祀权,小宗没有。由此代代相传,就是〃宗统〃。宗统属干家族,家族构成氏族,氏族构成部族,部族构成民族。这样一来,民族在理论上也应该共有一个〃父家长〃,他就是〃天子〃。天子是〃天〃的嫡长子,他也有一个唯一的法定继承人,这就是〃嗣王〃。天子也有家族系统,因此也有祖有宗。创业为祖,继祖为宗。所以,后来帝国时代的开国皇帝都叫〃祖〃,继位的皇帝则基本上叫〃宗〃(明成祖朱棣,清世祖顺治和圣祖康熙等算是例外)。由此代代相传,就是〃君统〃。君统、宗统、血统三位一体,因此〃天下为家〃。
宗法制运用于周代的国家联盟,就是〃封建制〃。具体做法是:先假定周王是天的嫡长子,天下的土地都是天赐给他的,然后由他像分家一样分给理论上和事实上的兄弟子侄。这些人就是诸侯。这样,天子就是〃祖〃; 诸侯就是〃宗〃。或者说,天子是大宗,诸侯是小宗。诸侯也有分封权,也要把〃国〃中的土地,分给理论上和事实上的兄弟子侄。这就是大夫。这样,诸侯就是各国的〃祖〃,大夫就是〃宗〃。或者说,诸侯是大宗,大夫是小宗。大夫也要把〃家〃中的土地再分下去。这就是士。这样,大夫就是大宗,士是小宗。士当然也可以把土地再分给庶人,但士永远是小宗,不可能成为大宗。
这样一来,君统、宗统和血统,就三统合一了。家庭和家族的组织模式被政治化,变成了国家的统治模式。国家统治模式则被家庭化,变成了一种脉脉温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