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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慑”和“心甘情愿”,都是用得很重的词。
虽然她也写到两人吃蛋糕时各自付账,且为乘三轮车的费用争执不已,但那种薄嗔更像闺密之间“晒友情”,唇枪舌剑间透着没拿对方当外人的亲昵。
正因如此,张爱玲20世纪90年代创作、本世纪才问世的《小团圆》里,关于炎樱的文字是最让我产生违和感的那一部分。那是一本“狠辣”之书,张爱玲一路写下去,见佛灭佛,见魔灭魔,从父母到姑姑、弟弟,连她自己,一个都不放过。但别的人的阴暗面,在以前的文章里尚有伏笔,唯独炎樱,她在小说里称为“比比”的这个女孩,看上去突兀而陌生。
港战时差点儿被炸死,劫后余生的盛九莉想:“告诉谁?难道还是韩妈?楚娣向来淡淡的,也不会当桩事。蕊秋她根本没想起。比比反正永远是快乐的,她死了也是一样。”
对于好友的死也不会放在心上,比比似乎快乐到没心没肺的地步。但她同时又是高姿态的,姑姑对盛九莉说,比比成天叫你穿奇装异服,她自己的衣服并不怪。盛九莉知道这是因为比比个子不高,又一直有发胖的趋势,不适合做太时髦的装扮,但比比才不会说这样自我贬损的话,只是说盛九莉“苍白退缩,需要引人注意”。像是好友之间的打趣,但说的人有几分是真心,听的人也明白她有几分是真心,反正盛九莉是存在了心里。
比比在盛九莉面前有高姿态的理由,她漂亮活泼,追求者甚众,她对追求者很有一套,对于严肃的她会挑逗,对于热络的,她会特意庄重,像是钱锺书在《围城》里说的,她握着一把男朋友在手里玩。她从不夸别人漂亮,说起别的女孩她总是做倒了胃口状,虽然因为个子矮、腿短,让个高腿长的张爱玲碰到她的腿时很不适应,但她对盛九莉青里泛紫的长腿也很反感,觉得像“死人肉”。
这个叫比比的女孩,精明、现实,善于货比三家,奉行失节事小吃亏事大,这使得她有时还有一丝丝粗鄙,比如蘸了唾沫去搓土布,看它会不会掉色。
在《小团圆》中,炎樱从快乐的吃梦的小兽,还原成了一个太通俗的女孩,通俗得我们在邻居家就能见到,张爱玲和炎樱的各种芥蒂因此无遮拦地铺展开来,写《小团圆》时,张爱玲和炎樱已疏于联系。
1952年,张爱玲离开内地来到香港,她一度前往日本与炎樱汇合,以为是赴美的快捷路径,三个月后无功而返。但炎樱在日本显然过得不错,张爱玲曾对她后来的知己邝文美说:“无论谁把金钱看得重,或者被金钱冲昏了头—即使不是自己的钱,只要经过自己的手就觉得很得意,如炎樱在日本来信说‘凭着自己的蹩脚日文而做过几billions(数以十亿)的生意’—我都能明了。假如我处在她的位置,我也会同她一式一样—所以看见一两个把金钱看得不太重的人,我总觉得诧异,而且非常佩服。”
我不知道她这话是不是在赞美邝文美,但她口口声声能理解的同时,隐约亦有不以为然,拿自己打底,不过是给予更辛辣的讽刺。这也可以看出两人主场的变换,早年在中国,炎樱仰仗张爱玲得以结识苏青、纪弦、池田笃纪等人,在给朋友的信里,炎樱描述张爱玲的风光,说:“你真不知道现在同爱玲一块出去有多讨厌……一群小女学生跟在后面唱着‘张爱玲!张爱玲!’大一点的女孩子回过头来上下打量。”连外国人都上前求签名。炎樱因此也有了作家梦,并且当真试作了几篇小文,张爱玲热心地帮她翻译成中文。
但随着张爱玲远离故土,一时不为人所知,生活能力又差,昔日风光日渐式微。无论在日本,还是在美国,炎樱都比她更能找到感觉,炎樱一到日本就有船主求婚,在纽约,也是倚仗她的人际关系,张爱玲才得以进入救世军办的贫民救济所。两人还走动着,炎樱陪张爱玲去看胡适,之后她到外面打听了一下,回来对张爱玲说:“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
境遇的转换,使得炎樱原本就有的高姿态更加凸显,张爱玲对她原本就有的不满也随之水涨船高。我们不能说,张爱玲那篇《同学少年都不贱》写的就是她们的故事,但可以想见,同学飞黄腾达后的冷落,张爱玲一定深刻地感受过。何况这时,张爱玲已有了更好的闺密邝文美。
邝文美是作家、评论家宋淇的夫人,曾就职于设在香港的美国新闻处。张爱玲赴美之前也在该处任翻译,俩人得以相识。邝文美不像炎樱那样光芒四射,张爱玲认为这是她犯不着以才气逼人。张爱玲给邝文美的许多信里都有对她性情的赞美,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拼凑出一个温婉善意宜室宜家的端方女子,是张爱玲心中最理想的那种形象。除了各种经得住考验的美德,她对张爱玲也有远比炎樱更多的爱,在她的耐心聆听面前,张爱玲逸兴遄飞滔滔不绝,却也知道她需要照顾家人,所以每到晚上八点必然催她回家,并诙谐地把她称为“我的八点钟灰姑娘”。
1955年,张爱玲离港赴美,她在美国给邝文美写的第一封信,提及宋淇夫妇转身离去时说,她心里轰然一声好像天塌下来一样,喉咙被堵住,眼泪流个不停。之前张爱玲也曾为炎樱落过泪,但那是她和炎樱约定一道回上海,炎樱却撇下她先走了时。
张爱玲在这封信里还说:“我绝对没有那样的妄想,以为还会结交到像你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也再没有这样的人。”她说得不错,就算是老朋友跟邝文美也没法儿比。刚到美国的张爱玲大概很受了些炎樱的冷遇,两个月后,她给邝文美的信里又写道:“Fatima(炎樱英文名)并没有变,我以前对她也没有illusions(幻想),现在大家也仍旧有基本上的了解,不过现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淡淡的,不大想多谈话。我对朋友向来期望不大,所以始终觉得,像她这样的朋友也总算了不得了。不过有了你这样的朋友之后,也的确是spoil mefor otherfriends(宠坏了我,令我对其他朋友都看不上眼)。”
看到没有,在张爱玲的笔下,炎樱成为她的闺密,是她“对朋友期望不大”的产物,她还曾跟邝文美说:“‘宗教’有时是扇方便之门。如炎樱—她固信教,不说谎,可是总有别的办法兜圈子做她要做的事。我觉得这种‘上帝’未免太笨,还不容易骗?”
即使这话不算讽刺,也未免看得太透,通常看透又说透,而且是跟第三者说透时,那友谊已所剩无几。张爱玲还有一段话,是帮邝文美诠释她和一位好友的交情,却也像是她和炎樱友谊的稀落的注脚:“如果老朋友再会晤的时候忽然不投机起来,那是以前未分开的时候已经有了某些使人觉得不安的缺点,已经有了分歧。”
的确是这样,她在香港、在上海时,对于炎樱的高姿态,对于她不够爱自己,都已有芥蒂。但是,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即使已有自闭倾向,还有一部分是朝外面打开着的,对于外界,有一种年轻人的兴致与好奇心。炎樱的聪慧善悟、神采飞扬,尚且能够吸引她,即使她不够爱自己,即使有时暗自生一肚子气,年轻的时候,也有足够的气力抵挡与忽略这些,去看见对方的好,汲取那些有益的能量。
而到了张爱玲的纽约时期,她已经阅尽千帆,人生失意,理想还在遥远处闪着光,她的灵魂和身体都很疲惫。时间不够用,精力也不够用,她须得删繁就简,在有了更好更爱她的女友之后,炎樱,就成了她大刀阔斧删去的那一部分。
表面上看,她和炎樱分开,是因为她结了婚,赖雅将她带离炎樱居住的纽约,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契机,让她终于能够与这位日渐发达也益加陌生的旧友分道扬镳。
1960年,张爱玲给邝文美的信里写道:“Fatima上月结婚,自纽约寄请帖来,对象不知道是医生还是博士,我也没查问,大家都懒写信。”
事实上,应该是她更懒得写信,这固然是她中年之后深居简出,懒得与绝大多数人通信,但她对炎樱的冷漠,更来得心意如铁。据张爱玲文学遗产继承人,也是唯一看过张爱玲留下的全部资料的宋以朗先生介绍,炎樱曾经给张爱玲写了好几封信,张都未予回复。炎樱在某封信的开头说:“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使得你不再理我。”看到这句是不是挺伤感?无缘无故地就被少年时的好友甩了,甚至连解释反省的机会都没有。可是接下来,炎樱又开始夸耀她挣了多少多少钱,全然不顾张爱玲当时灰暗的心情。
不是所有人,都能原谅朋友一生得意扬扬爱炫耀,张爱玲对这一点尤其反感。她曾写她小时候刚到上海时,给她天津的玩伴写信,描写她的新家,写了三张信纸,还配了插图。“没得到回信—那样的粗俗的夸耀,任是谁也要讨厌吧?”
炎樱的自我夸耀,即使不算粗俗,也常常是浅薄的,1992年,她给孀居多年的张爱玲写信:“你有没有想过我是一个美丽的女生?我从来也不认为自己美丽,但George(炎樱丈夫)说我这话是不诚实的—但这是真的,我年幼的时候没有人说我美丽,从来也没有—只有George说过,我想那是因为他爱我……”我想象张爱玲看到这封信时的反应,是啼笑皆非呢,还是在心里说,真是受够了?
其实炎樱的夸耀,只是一种积习,不完全是想占朋友上风。1995年年底,她对采访她的司马新说,她又要做新娘了,并且用中文夸奖自己“好厉害”。司马新作为张粉,对她有爱屋及乌的欣赏,觉得她确实好厉害。便是我这局外人,也觉得这种自夸有她的一种可爱,张爱玲与炎樱的友谊走到那一步,是因为她俩都是太自恋的人,她不够爱她,她,也不够爱她。
世上的友谊和爱情一样,有许多种类,像张爱玲和炎樱这种友谊,是只可以共青春,不可以共沧桑的。年轻的时候,元气沛然,忽略那百孔千疮,踮起脚尖,去够那像月亮一样的生命本身的喜悦,而中年之后,沉重的肉身朝下拖,让你不能够多承担一点点。从这个角度来说,张爱玲与炎樱曾经的友谊也是可喜又可贵的,因为,那才是青春的友谊,带着少女气质的友谊,就像,我们都曾有过的那些友谊那样。
06 亦舒,由粉转黑
亦舒和水晶们的责备固然令她不爽,但也是这些人,曾经推崇她,热爱她,帮她在大众中普及,是她的包袱,更是“老本”。从这一点看,张爱玲比那些动不动就指责粉丝困扰了自己的明星,要清醒得多,也智慧得多。
唐朝有位诗人名叫崔信明,有名句“枫落吴江冷”,余秋雨赞叹道:“寥寥五个字,把萧杀晚秋的浸肤冷丽,写得无可匹敌,实在高妙得让人嫉恨。”但这样一位诗人,除了这个孤句之外,就只有一首诗留下来,他的其他作品,据说都被某粉丝扔江里去了。
《旧唐书》里说,这位崔信明,有天在江上遇见一位粉丝,粉丝说,我听说过您那句“枫落吴江冷”,不知道您还有什么作品。崔信明见有粉丝来致意,心中大爽,就把自己百余首作品拿给他看。粉丝一一翻开完毕,冷笑一声“所见不如所闻”,啪地就把诗集给扔到江里去了。
且不急着谴责这位粉丝,只说这位崔先生,竟然都没掰扯两句,就那么走了。是他修养好,还是认清现实,知道多说无益?又或者是因为他本来气场就不够强大呢?人家一批评,他就心虚了,人家扔水里,他也觉得那是他那堆破烂最合适的归宿。
我严重怀疑是最后一种,因为要不然的话,他还可以再写啊。估计是那回被粉丝伤透了心,就此金盆洗手了。
粉丝有时比“黑”更可怕,有人“黑”你,你会警惕地不给对方留下空隙,可是,当粉丝无限敬仰无比热情地对你挥动着荧光棒,但凡常人,都会视为命运派发的福利,轻飘飘地,不那么设防了。
这种情况下,粉丝若想伤你,便如打入内部的特洛伊木马,会杀得你措手不及。
这不是作者的错,也不是粉丝的错,这是生活的错。生活的多样性,注定人与人或许能在某个层面上相互理解,但也只是在某个层面上相互理解,超出这个范畴,很容易化友为敌,纵然弄不出把人家作品扔水里的极端之事,双方总有一场龃龉,张爱玲与她的超级粉丝亦舒便是如此。
亦舒第一次出现在张爱玲的视野里,是在1976年,宋淇写给张爱玲的信中。宋淇写道:“另附阿妹一文,大骂其胡兰成,此人即‘亦舒’,宁波人,心中有话即说。”
正是“有话即说”,亦舒的这篇文章,题目就很泼辣,叫作《胡兰成的下作》,文内更是为张爱玲打不平,说:
“我十分孤陋寡闻,根本没听过胡兰成这名字,香港长大的人哪里知道这许多事,恐怕都觉得陌生,所以看过之后觉得这胡某人不上路,张爱玲出了名,马上就是他的老婆,书中满满的爱玲,肉麻下作不堪,这种感觉是读者的感觉,张爱玲或是潇洒的女性,与众不同,不介意有人拿她当宣传。”
“所谓丈夫,是照顾爱护抚养妻子的人,愿意牺牲为妻子家庭共过一辈子的人,自问做不到这些,最好少自称是人家的丈夫。胡某人与张爱玲在一起的时间前后只两三年,张爱玲今年已经五十六岁,胡某于三十年后心血来潮,忽然出一本这样的书,以张爱玲作标榜,不知道居心何在,读者只觉得上路的男人绝不会自称为‘张爱玲的丈夫’。女人频频说‘我是某某的太太’,已经够烦的,何况是这种男人,既然这门事是他一生中最光彩的事,埋在心底作个纪念又何不可。”
她的这篇文章,是针对胡兰成的《今生今世》而言。《今生今世》一出,张爱玲不胜困扰,她给夏志清的信里说:“胡兰成书中讲我的部分夹缠得奇怪,他也不至于老到这样……后来来过许多信,我要是回信势必‘出恶声’。”
她没有回信,因为她不能出恶声,她不能出恶声,因为她不想为胡兰成利用。她给宋淇夫妇的信里便提到过,她不想白白便宜了“无赖人”,骂他也是为他做宣传。而宋淇夫妇也为她担心这一点,1976年,他们看过她的《小团圆》,建议她起码暂时不要出版,说:“‘无赖人’如果已经死了,或在大陆没有出来,这问题就算不了什么,可是他人就在台湾,而且正在等着翻身机会,这下他翻了身,至少可以把你拖垮……”
可见,无论是张爱玲自己,还是为她着想的朋友,都对胡兰成非常警惕,轻易不去惹他。但那口气总咽不下去,现在,冒出一个快言快语的亦舒,那样泼辣地大骂胡兰成,宋淇自然连忙告诉张爱玲,张爱玲看了,别管是否全盘赞成亦舒,先喊了一声“真痛快”!
在这个时候,他们是同一阵营里的,按照常理,一个阵营里的人,应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时刻保持同一口径,可是,这种情形,只是发生在俗人堆里。爱玲不俗,她的粉丝亦舒也不俗,“我爱偶像,我更爱真理”,亦舒没有这样说,却是这样做了。两年后,还是这个亦舒,同样快言快语地大批张爱玲的新作《相见欢》:
“整篇小说约两万许字,都是中年妇女的对白,一点故事性都没有,小说总得有个骨干,不比散文,一开始琐碎到底,很难读完两万字,连我都说读不下去,怕只有宋淇宋老先生还是欣赏的。”
“我本人一向把张著当《圣经》,可是摩西忽然复活显灵,反而吓个半死,我看这些名著,完全是叶公好龙式的,不过是一种怀念的姿势,最好是能够永远怀念到底,只当读小型《红楼梦》。商业社会年轻一代为生活奔波得透不过气来,张爱玲的作品无疑可以点缀生活,如一对罕见的白底蓝花古瓶,可是现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产起来—该怎么办?如把它当古玩,明明已大大贬了值;当新货,它偏偏又过了时。”
“由此可知,复出是万万不可的,要不写它一辈子,认了命。我始终不明白张爱玲何以会再动笔,心中极不是滋味,也是上了年纪的人了,究竟是为什么?我只觉得这么一来,仿佛她以前那些美丽的故事也都给对了白开水,已经失去味道,十分悲怆失措。世界原属于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这是不变的定律。”
不愧是拿张著当《圣经》的人,下笔如张氏一样狠毒,只是首先把宋淇捎带上大可不必,白白多得罪一个人;其次,张爱玲是不是如她所言,不可再复出,倒也未必。尽管,她文中的两个比喻,都是生动别致的。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这话说得残忍,似乎人家曾经美过,曾经英雄过,就负有维护大众感觉的义务,要么死掉,要么就得将自己囚禁于不得见人的所在。亦舒对一个作家做此要求更属无理,别管张爱玲还是不是她心中的张爱玲,人家自己,总有发声的欲望。毕竟,人都是为自己活着,别人的观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当然了,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