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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讲?”我仔细听阿妈的说法。
“狼又不傻,惯用的那些毒药味道大,连狗都骗不过,草原上的狼早就不上那种当了。而且母狼咬死了牧民那么多只羊她不吃,却偏偏去吞有毒的肉,为什么?——公狼死了,她也不想活了。”
我心头一阵阵地拧痛:“可母狼毕竟还有一窝狼崽啊,她死了难道不心疼小狼吗?”
“心疼有什么用?没公狼帮着找食,落单的母狼哪儿有能力养活一窝狼崽啊,拉家带口的,搬家搬不远,近处又没食,狼窝又被人发现了。母狼最爱崽,从不会像豹子熊猫那样丢下幼崽自个儿逃命,眼看迟早是个死,还不如同归于尽。”
“那小狼崽呢?死了吗?”此刻我最关心的莫过于那几条小生命。
“这就不清楚了,听说是被掏走了,六只小狼崽都没睁眼呢,多半活不成。”牧民大哥回答。
这几只小狼崽的命运立刻牵动了我的心,我急急追问:“这具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被谁掏走的?那人住在哪儿?联系得上吗?我想看看那窝小狼崽。”
“昨天才听河边过来的人说起。牧区没电话,没办法联系谁。具体哪家也不太清楚。你要想打听不如沿河往上走,再问问或许还有人知道。你想见小狼崽?母狼都死了,你只能见到一窝死狼崽了。”
我的眉头蹙了起来,这故事如果出自城里人茶余饭后的吹牛,我也许只当猎奇般听听,不会太留心,可对于有信仰的人说出的话,我坚信不疑。事情发生不久,我耳边似乎响起了狼崽轻微的呼救声。我心中忽然升腾出一个强烈的愿望,一定要知道这几只小狼崽最后的命运。
主意一定,我立刻起身收拾行囊,灌上一大壶水,再次跟牧民确认方向。
老阿妈挽留道:“太热了,等太阳下去再走吧。”
“没事,阿妈,越早越好。”我笑了笑,继续整理行囊。
阿妈颤抖着手,把那串一直数着的佛珠放在我的手心,双手紧握,念着我听不懂的话,又在我额头摸了一下。我虔诚地双手合十向她道别,带着阿妈的祝福出发了。
老阿妈倚靠在门口的身影渐渐模糊。
行走在莽莽草原上,有时几十公里都看不见人烟。找人如同大海捞针,何况是找狼。但那对狼夫妻的抗争与殉情引起了我的同情心和敬佩之情。我一定要找到小狼,哪怕我寻回的只有大狼的残骸或断爪,哪怕找到的只有小狼崽的尸体,我也要把这一家狼安葬在一起,作为一个人对他们的歉疚。
狼是可以殉情的,这点我非常相信,因为早在若干年前我就听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1894年,美国新墨西哥州有一匹名叫洛博的狼王警戒心极强,不但从不上猎人的当,还领着狼妻布兰卡和其他四只灰狼袭击牛羊充饥。他们似乎具有逃脱死亡的超自然力量,神出鬼没地游窜在大草原上。他们像是嘲笑人类般,不断破坏猎人精心设计的陷阱,并在其上留下粪便。洛博的智慧和冷静,换来了悬赏千金的猎杀令。
终于有一天,布兰卡落入了陷阱,被猎人杀死。痛苦的洛博爬上山岭,对月哀嗥着,仿佛在祭奠他的亡妻。猎人们无比紧张,害怕在洛博的复仇烈火中无人可以幸免。没想到几天后,洛博愤然踏进了布置在牧场周围的钢夹陷阱中,而且连踩四个,一只脚爪一个狼夹,就那样神情冷漠地被锁在原地,淡然地望着夕阳下他曾经统治过的山脉……隔天早上,猎人们发现洛博已经断气,没有挣扎,没有外伤。就为了追随他挚爱的伴侣,洛博解散了他的另外四个伙伴,孤傲地死在布兰卡的身边。
多年来,洛博的故事让我记忆犹新。但这故事毕竟发生在多年前的美国,离我的生活还较远,而如今新的殉情狼故事就发生在我脚下的这片大草原上,真实得有如触手可及,跨越时间和地域,真应了老牧民们的那句话:“人和人不一样,狼和狼一个样。”我渴望尽快见到中国的洛博情侣和他的孩子们。
我加快脚步拼抢时间,天黑前一定要多问几户人家。在若尔盖草原上新近发生的这么动人而震撼的狼故事,一定有很多人知道,如果在城市,肯定街头巷尾早就传开了。
然而事情的进展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顺利。我原以为这么感人的狼故事会传得路人皆知,结果一直走到天黑,问了三四个人,他们却对这事一无所知,反而对我这个外来人颇感好奇,问长问短地打听城市的消息。我这时才尴尬地意识到一个围城现象:当城里人都关注与向往原生态草原的奇闻逸事时,牧民们更感兴趣的却是日新月异的外来文化。他们对这里的动物生生死死之事早已不足为奇,也许只有老阿妈那样经历过草原岁月变迁,虔心向佛的人才会关心动物吧。
我一点新的线索都找不到,情绪非常低落。失望、沮丧,甚至有一瞬间都怀疑牧民们故事的真实性了。我仅凭着一方之言,热血上涌就不顾一切地去寻找,是不是傻了点儿?
精神动力一失衡,在缺氧的高原奔走了一天后的筋疲力竭顿时把我击垮了。我仰躺在草地上望着逐渐清明的星空,两脚交替蹬掉鞋子,我脚底脚跟都磨起了几个大大的水泡。尽管搽了防晒霜,但额头和鼻尖仍旧被下午毒辣的太阳几乎晒爆了皮,像抹了辣椒水,一触碰就火烧火燎地疼。此刻,肆虐了一天的太阳鸣金收兵,长风劲吹的草原立刻变成了另一个冰冷的世界。白天晒融的冻土,此刻又“咯吱咯吱”地拱动着结起冰霜来。
我冻得开始哆嗦了,把白天热得脱下的衣服又一层层裹上,马马虎虎地选了一处缓坡,鼓起残余的力气支起帐篷,倒头便睡。
那一夜,梦里全是狼死前的哀嚎和小狼崽嗷嗷待哺的声音。几次翻来覆去,到半夜就再也睡不着了,手里抚弄着老阿妈临走前给我的佛珠,闭着眼睛仔细回想白天牧民讲述中的每个细节,想到虔诚的阿妈和牧民大哥对狼流露出的由衷钦佩,这传闻一定是有真实来历的,他们没有必要骗我。尽管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早已面临着信任危机,但我仍愿意相信有信仰的人,虽然我不信佛教,但是对佛教有亲近感。
我意识到自己低估了寻找的难度,像这样盲目地徒步撞运气,找到的概率几乎为零。正在灰心之际,公狼被剥皮的细节如灵光乍现般提醒了我。现在的牧民生活渐渐富足,穿的不再是自制的毛皮,而是与外界接轨的牛仔裤、夹克,传统手工早已丢生了,大多草原人不会自己熟制毛皮,包括每年剥下来的羊皮牛皮都多半是由县城里的皮匠统一收购加工。狼皮既然被剥,肯定要尽快找人熟皮,何况如果要卖珍贵的狼皮,也一定会在人多的地方悄悄放出消息,公路和路边的饭店旅馆正是各色人等汇集的地方,消息最灵通,最不济还可以找到皮匠,或许能打听到蛛丝马迹。想到这里我顿时兴奋得坐了起来,忽然又想到珍贵的小狼皮也可能被剥来卖了,一时间心乱如麻。
紫蓝色的天际刚能看清远山的轮廓,我就早早收拾帐篷,啃上一块方便面饼,用手机的GPS定位找准公路的方向,用几个创可贴贴好脚上的水泡,踩着坑坑包包的草场,一脚高一脚低,匆匆上路了。
刚来草原的头两天,我以游玩写生为目的,不疾不缓地走走停停也没觉得累,可现在是要争分夺秒地去找人,脚步立刻匆忙起来,在空气稀薄的高原长时间徒步,对体力和毅力是个巨大的考验,好在我从小身体基础打得相当好,身体壮得像头小牛。
我出生在川西的一个小镇上。妈妈说自从怀上我就没让她省心,先是磨磨蹭蹭地在娘肚子里赖了十二个月,之后生下来足有八斤半,粗胳膊壮腿儿,都以为是个男孩儿,结果是个丫头。那时,我父亲在县里一所中学教书,妈妈工作也忙,我就由外婆带大。两三岁时,外婆带我去爸爸的学校玩,我哧溜几下就爬到了操场的篮球架上好奇地四处打望,吓得外婆在篮球架下面惊叫救命,张着两手随时准备接人。篮球架上,我像个猴子一样飘来荡去还倒挂金钩却偏偏掉不下来。外婆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了,几个胆大的学生爬上篮球架想把我抱下去,我就是不肯,结果嫩胳膊被拽脱臼了我也没松手。
长到五六岁上,我就更淘了,成天混在男孩子堆里,舞枪弄棒,爬树上墙,掰牛角,爬拖拉机,做猴皮筋儿打鸟,削竹棍儿上山探险,披个纱巾像超人一样在五层楼顶之间跳来跳去……小镇上的大土狗很多,一帮小破孩儿最常干的事就是抓着狗尾巴看谁最后放手……我通常是最后放手的人,但奇怪的是尽管狗儿大发雷霆,却从来没咬过我。
外婆管不住我了,我妈常常气得说:“你啥时候才能像个女孩子啊!简直是个野丫头,以后不准出去耍!”因为这些捣乱事迹,我没少挨过打,但我还是野性不改。谁要是想限制我的自由,我就直挺挺地“倒硬桩”(像木桩似的硬倒在地上),经常把自己摔得鼻青脸肿也要争取出去的权利!
不能放任我野下去,我父母毅然割爱把我送到了成都的亲戚家。独自来到这个陌生城市的那年我八岁,没了父母在身边的管束,我更是调皮捣蛋:给校长的照片画胡子,钻到大医院的太平间去开抽屉箱。我还迷上了射击,参加了射击队,每天扛着步枪神气活现地去打靶。因为我的身体基础比城里孩子好,从小学到初中,田径比赛样样全校第一,参加市里省里的体育比赛每次也都捧了奖牌回来。我的身体素质很让父母欣慰,但学习成绩就让他们大喜大悲了。
我的学习是随心情而变的,成绩好时全校第一,成绩不好时名落孙山。能在大考的试卷上把丁玲的代表作《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成《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这学生纯粹没看书,而且作弊的时候都没仔细听清楚。”班主任批改我的试卷,能把头皮屑摇得一桌都是。
真正改变我性格与爱好的,是刚踏入初中校门,一个微风习习的下午,我路过音乐教室,看见一个长发齐肩的姐姐在钢琴前弹奏乐曲《少女的祈祷》,窗外婆娑的树影投印在她淡紫色的纱裙上,恬静、优雅,和着柔美婉转的乐声,让人怦然心动。一瞬间,我的整个精神世界都被震慑住了,这世界还有这么美好的淑女形象,还有如此随情而至自由弹奏的音符,我一定也要驾驭属于我自己的自由和艺术。
从此我爱上了音乐,爱上了画画、刺绣……只要是艺术的东西我都去学习,一用功就是十多年,性格又文静到了极致。但在文雅的表面下,童年生活植下的野性狂放和不受约束的根茎还在,时常在不经意间长出刺来。高中时候,我常逃课翻窗去音乐教室弹琴,后来音乐老师发现有人翻窗的脚印,就把窗户锁住,还拿铁丝绑牢。我折腾半天打不开窗子,干脆转到音乐教室门口,看看四周没人,就提起裙子,一脚踹开教室门,然后理理裙摆,恢复斯文形象,坐下弹琴。
高中也曾有过一个男生喜欢我,悄悄看我画画,听我弹琴,看过我的个人画展以后,更认定我是他心目中的淑女。结果有一天,他看见我飞身跳墙进学校,最倒霉的是我跳进来的时候正好面对面落在他眼前。那一瞬间,他大嘴张得可以塞下一个馒头,眼睛里写满了幻灭,从此他再也不喜欢我了。不喜欢算了,我还是我,一个自由自在、胆大妄为、好强执著、坚决不喜欢受约束的人。
毕业以后,已经调到成都的父母想把我安排到机关单位去工作,但我执拗地选择走艺术这条道路。画画是我从小的梦想,人各有志,自己的命运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
我喜欢四处游历,画我所爱的东西,这才是我所向往的生活。我曾做过十年的美术教师,后来从学校辞职做起了职业画者,多数时候潜心创作,有时画些连环画……生活挺知足。人对物质的追逐总是很难有止境的,我常常见到一些朋友永远在付出时间挣钱,却连花钱的时间都没有,那么挣钱为什么?有些富有的朋友羡慕我拥有一份自由,而他们自己却身不由己。其实每个人都有自由,只是他们舍不下用自由换来的太多东西。有时间尝试放松一下吧,如果自信一辈子都有能力挣到钱,又何必急于一时呢?
对于一个画画的人而言,感性与冲动常常支配我的行为,而天性倔犟执著的我只要认定了一个目标,便像狼见了肉,想方设法必穷追到底。
寻找小狼或者狼夫妻的踪迹就是我的下一个目标。
中午,顶着太阳赶路,吸进肺里的空气都是烫的。当我终于走到公路边时,傻眼了,几乎笔直的公路前后都望不到头,光秃秃的路两旁哪里看得到任何饭店旅馆。间或来往的车都呼啸而过,任凭我怎么招手都不予理会,行色匆匆的人们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叫苦不迭,拿出水瓶,节制地喝了一小口水,把画板顶在头上,勉强遮一小片阴凉。我蹲在路边伸长了脖子,等可能停下的车。太阳继续发威,汗水还来不及流过滚烫的皮肤就被烤干了,水泥路面把旅游鞋的胶底烘烫得发软,路中间一只来不及翻面的倒霉甲虫没挣扎几分钟就被烤得酥酥脆脆的。高温蒸烤下,长长的公路尽头渐渐有了些朦胧意味,像海市蜃楼的幻境。
水已经喝完了,上烘下烤,这真是名副其实的“干”等……终于出现了一个骑摩托车的藏族小伙儿,当地人是最愿意停车的,为求助的路人稍作停留也是一种淳朴的信任感的体现,这在城市人中已经很少有了。我老远就跳起来,大叫着猛挥双手,藏族小伙子慢慢停了下来,我赶忙迎上去问他关于狼的事,他摇头,懵然不知。我哪里肯放过这根救命稻草,马上塞给他一百块钱,一定要搭他的车,让他送我到有饭馆的地方。小伙子眯着眼睛笑了笑,摆手把钱推还给我,大方地指了指后座。我感激地跨上了车。
我搭摩托车走了大约几十公里,终于找到一家给货车司机打尖的路边小饭店,我向店主买了些水和干粮。几瓶水灌下去我又来了精神,守在店门口见到路过的人就上前打听,但问了一下午仍一无所获。晚上我在小饭店里狼吞虎咽地扒着饭,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办。邻桌的老司机教了个方法:“姑娘,你不是还想找皮匠吗?每天清早的时候,一些收皮子的人就会在进县城的路边蹲候。到时候你问问他们。”
一语点醒梦中人!
第三天天刚亮我就搭车往县城方向赶,果然有些藏族人零零散散地蹲在路边,面前的地上摊放着刚收来的牛羊皮。我连问了几个收皮人以后,终于有一个开着拖拉机的收皮人说:“好像是听说过这么回事儿……”
终于有了线索,我兴奋得心都要从胸腔子里面蹦出来了。
“但是野生动物是要保护的,那些皮子我们可从不敢收。”收皮人警惕地补充。
我强压兴奋,仔细想了想,从上衣外包里抽出两百块钱:“我只是个普通人,只想看看那些小狼崽,你如果肯告诉我,这钱就给你。”
他看了看钱,把我上下打量着,目光闪烁:“我不知道……”
我死盯着他的眼睛看了有一分多钟,又抽出一百,语气更加肯定:“你知道!”
他看看我,低声说:“很远……”
我领悟地点点头,把外包里剩下的两百也全摸出来。“带我去,五百,全都给你了。”我边说边把空空的外包里子翻出来给他看。收皮人抠着脑袋,眼珠在我翻出的包里子上转悠。
“不行就算了。”我把钱放回包里,开始以退为进,转身向其他收皮人那里走。
“等等,”他纠结了片刻,用挡风的围巾把嘴脸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然后绕到拖拉机后面,卷起拖斗上的几张牦牛皮,腾出点位置,干脆地说,“上车。”
拖拉机开在草原的公路上,头顶烈日,大风刮得我睁不开眼睛,但我的心情却敞亮起来,两天来终于有了确凿的线索,我又喜又忧,喜的是眼看就能到事发地,甚至有可能见到生平从未见过的野狼崽,忧的是不知道见到的小狼崽是死是活。我还想跟收皮人多打听几句,但一张嘴,风沙就嗖嗖地往肚肠里灌。“那些小狼还活着吗?在什么人手里?”我拢着嘴巴冲他后背喊话。
收皮人一心开着拖拉机,捂住的围巾下看不出说话没,或许是拖拉机声音太大他听不见,或许是他回答了,我却听不见。当然,也或许他对我这个奇怪的外来人还有所顾忌。几番喊话问不出个所以然,我也就安静下来,等待着到达的时刻。我满心祈祷小狼们还活着,我总觉得母狼临死的哀嚎是有意义的,我不能让这对狼死不瞑目。在内心深处我总觉得自己与狼有一种神秘的缘分,这缘由得从我十多岁时在红原与狼的一次遭遇讲起。
中学毕业的那年,我和几个驴友合伙租了一辆吉普车到邻近若尔盖草原的红原去旅行。傍晚的时候,吉普车水箱开锅了,一车人下来活动筋骨,在附近聊天拍照,等着司机把水箱冷却,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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