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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赵范倒是心满意足了,可是气坏了仨儿子。怎么呢?您想啊,本来馒头就不多,赵范一下就要去了三个,这小哥仨儿吃什么呀?王家这小哥仨儿也都很淘气,等赵范一走,王小一就跟小二、小三说:“看见没,这活儿好啊,剃了光头,披个床单子就行,待会儿咱们就这么办……”
等到了这天下午,因为庄子里有个老人去世了,王老憨就带着媳妇去那家帮着做点事情,打打下手。小哥仨儿见机会来了,马上找出剪刀,准备剃光头,做和尚。小孩子哪会剃头啊,头发是剃了,但是没剃光,哥仨儿的小脑袋上全都剩下了几绺头发,左一块右一块的,跟被驴啃过的草地似的。
接下来,哥仨儿开始找“袈裟”了。家里没有多余的床单了,但王小一有办法。他打算用面袋子改,面袋子是用白布做的。小哥仨儿就把白面口袋剪开,脱光了衣服,披在身上。最后,王小一跟小二和小三说,有这样的好事,咱们得带着四儿大黄狗啊。于是他们也给四儿做了件衣服,然后一起帮着四儿剃狗头。忙了大半天才剃完,瞧那四儿脑袋上一根毛都没剩,连胡子都给拔了。等到都忙完,天也黑了,小哥仨儿美滋滋的带着四儿出去显摆去了。
小哥仨儿带着四儿到了老人去世的地方,没从正门走进去。从哪儿进去的?跳墙。小哥仨儿倒是能爬到墙头上,四儿爬不上去啊,四儿晃悠着大秃头在墙底下急得直转悠。小哥仨儿也没管四儿,直接就跳下去了,跳是跳下去了,可是等小哥仨儿站稳了脚跟,定眼一瞧,全都傻眼了。怎么了?他们发现赵范和尚也在院子里,而且就在他们眼前。
原来,赵范和尚从王老憨家出来就到这家了,这家的主人要留赵范在老人家的灵位前念念经,超度超度。赵范一口答应了。他想得好啊,等到夜深了,大伙都散了,他就偷偷地把祭品吃了,吃完就跑。
这会儿,赵范正假装念着经文呢。他念的声音小,别人都听不见,是这么念的:“老人家啊,您走好啊,您可别跟我一般见识啊,我这是糊弄人呢,绝对没有糊弄鬼的意思,千万别跟我计较啊。佛祖爷爷呀,您赶紧派几个神仙把老人家接走吧,大伙儿也赶快散了吧,散完了,我好开饭啊。”
赵范正念着呢,只听“扑通”一声,小哥仨儿从墙头上跳下来了,赵范也是做贼心虚,再加上那时候没有电灯,四周黑糊糊的,又是在超度老人的时候,突然从天上来了三个穿白袈裟的小和尚,还冒着白烟。这哥仨儿穿的是白面口袋,那玩意儿,一抖,能不冒白烟吗?赵范哪见过这个,吓得赶紧跪下就喊:“恭迎神仙爷爷!恭迎神仙爷爷!”小二和小三年龄小,一见这阵势,吓傻了。王小一有主意啊,他一看眼前的情形,再一看祭品,赶紧装模作样地说:“老头,别行礼了,赶紧把那个烧鸡拿来,我尝尝,在天上总想吃,就是吃不着。”赵范也是吓糊涂了,没多想,就把烧鸡递给了小哥仨儿。
小哥仨儿吃得这个香啊。王小一一边吃,一边小声说:“吃完了咱们三个就跑啊。”正说着,四儿大黄狗进来了。它怎么进来的?四儿在门外望了半天了,瞧见里边人多,没敢进。这会儿看见小哥仨儿吃得正香,禁不住诱惑,就跑进来了。
它这一跑进来不要紧,当时就吓晕过去三个老太太。四儿那造型,披着个白面口袋,光着个狗头,大白天的也吓人啊。大家伙儿一害怕,一起哄,把四儿也吓着了,它也顾不着吃烧鸡了,赶紧跑到主人王老憨的身边。
王老憨一看这个怪物冲自己来了,吓得赶紧跪下磕头。正好被王小三看见了,王小三是个本分的孩子,他急得赶紧喊:爸爸呀,爸爸呀!你怎么给它磕头啊!它是您四儿子啊……
=End=
成名作家
霍华德醉心于小说创作,自诩为作家。这些年来,他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主要精力用来创作。霍华德写出五部作品,可都被出版商退了回来,这让他受到巨大打击。
霍华德决定自杀。这天清晨,他带了把手枪只身走进公园。
在准备自杀之前,他做了精心的安排。他在衬衫的胸前口袋里塞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自杀原因,轻生者通常都会留下这样的条子。他将纸条折叠好放在一个塑料袋里,这样就不会被血浸染了。
霍华德从口袋里拔出枪,慢慢地将枪举起,对准了自己的头部。就在这时,他听到一声响,就像飞蛾撞上了电蚊拍时发出的那种声音。只见一个光球出现在他前面三米处,这团光球闪烁着,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胖男人站在那里。这个陌生人全身都包裹在金属样的衣服里。霍华德慌忙把手枪放回口袋里,这个胖男人四处张望着,看见了霍华德,便对他笑了笑,然后对霍华德说了一串奇怪的话。
霍华德一句也听不懂,于是问:“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你会说英语吗?”
胖男人大笑起来,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前额,说:“当然,我跟着历史资料学了点英语。你们这个时代还在说英语吗?那我一定是走过头了。”
霍华德惊恐不已,胖男人接着说:“我来自未来,是通过时间机器来到你所在的时代。我叫麦克,你呢?”
霍华德说:“我……我叫霍华德,是一个作家。”
这个胡子拉碴的胖男人盯着霍华德看,用力地拉着自己的右耳垂,似乎在回想着什么事情。突然,胖男人惊呼:“是那个大作家霍华德吗?怎么可能?哇,我真是太荣幸了,先生,我从没想到过我居然会有幸遇见您。”
霍华德有点兴奋了,他急切地问:“你的意思是说,你听说过我?”
胖男人十分激动,语无伦次地比划着说:“在我们那个时代里,学校里的每个学生都要背诵您的作品,还有许多以您的名字命名的城市广场,你对人类文学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霍华德有点疑惑地说:“可是我的作品还从来没有正式出版过呢。”
胖男人说:“还没出版?怎么可能。不,等等,我明白了,我一定是走过头了。是这样的,到目前为止,你的天才还没有被发现。历史上很多天才,在一开始都不顺利,直到后来……”
霍华德激动得全身颤抖,热泪盈眶。渐渐地,他终于镇定下来,说:“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尝试,我已经放弃希望了。如果不是你今天出现在这里,我现在已经自杀身亡了。现在我知道了,一切都会有转机。我的天哪!我将会天下闻名。谢谢你,麦克先生,太感谢了。”
突然,又响起了和刚才一样的声音,又有两个光球出现在面前,然后光球变成两个男人。他们也像胖男人一样全身披盖着金属样的服装,只不过他们的颜色是深蓝的,衣服上还别有证章。
其中一个新来者一把抓住胖男人,胖男人推开他的手,恼怒地看着他。
胖男人叫道:“别碰我!我是麦克,宇宙的统治者,我和我的朋友哈罗德在这里说英语,他是一个舞蹈演员。”
第二个穿蓝衣服的人将手伸到腰部,握着一个像武器一样东西的柄部,那个先前和胖男人说话的人阻止了他,然后转身对着胖男人弯腰鞠躬,谦卑地说:“请原谅,大人阁下,您在精神病院里的臣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盛宴,我们都发誓效忠于您,敬请您大驾光临。”
“为什么你不早说呢?”胖男人问道,“有没有我喜欢的那种黄色布丁?”
“多得很,堆得山一样高,阁下。”这个警卫人员说着,对着他的同伴眨了眨眼。
胖男人说:“那好吧,我们走。”他转过身来和霍华德挥手道别:“再见,亨利。继续练你的歌吧,总有一天你会出名的。”
一阵声响,这三个人的身上微光闪闪,然后就都消失了,只留下霍华德一个人呆立在那里。霍华德这才反应过来,那个胖男人是从未来的精神病院逃到霍华德的时代,现在,他们被精神病院的人带回去了。怎么能相信一个精神病人的胡话呢?霍华德心灰意冷。
突然,一声枪响,惊起了一群鸽子,飞了起来,霍华德还是自杀了。
后来,警方根据霍华德衬衫里的遗嘱找到了他自杀的真相,在整理霍华德遗物时发现了他的五部小说。这事不胫而走,记者们纷纷涌向警局,这事情成了这个城市的头条新闻。霍华德的作品因此被出版商当成噱头,奉为至宝。令每个人都大吃一惊的是,此书出版后很快就销售一空,大伙儿评价很好,成了非常红火的畅销书,霍华德真的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
=End=
公馆魅影
1934年夏天,宁波城出了桩耸人听闻的奇案,案发地点在城防司令曹世清的公馆。
曹公馆后花园有一口阴森森的古井,据说这口井邪气很重。一年前,曹司令的六姨太苏曼就因为中了邪,在后花园跳井自杀了。苏曼曾是名噪一时的京剧旦角,拿手好戏《窦娥冤》令无数观众为之倾倒。苏曼嫁给曹世清,是迫于他的淫威。曹世清是宁波当地说一不二的土霸王,凡被他看中的女人,只能乖乖顺从。
就在苏曼死后一周年的祭日,当天深夜,她的鬼魂突然出现了。苏曼身着戏装,在曹公馆后花园时隐时现,悲悲切切地唱着《窦娥冤》。第一个看见这恐怖场景的,是曹世清的七姨太陆晓岚。陆晓岚所住的跨院紧挨着后花园,从她卧室的窗户望出去,能看清花园里的一切。
打这天起,苏曼的鬼魂经常在花园里出没,凄惨的《窦娥冤》时有所闻,曹公馆里的人个个吓得毛骨悚然。但曹世清却满不在乎,对闹鬼之事根本不信。
这天晚上,曹世清宿在七姨太房中,打算亲眼瞧瞧闹鬼的情形。
睡到半夜,陆晓岚将曹世清轻轻推醒。曹世清朝墙上的自鸣钟瞥了一眼,见时针正指向12点。他冷哼一声,光着膀子跳下床,站到了窗前。
就在自鸣钟“当当”敲响的同时,从花园古井里冒出了一股青烟。
“苏曼,苏曼的鬼魂来了!”陆晓岚指着窗外,颤声说。
曹世清吃了一惊,两眼死死盯住青烟腾起的地方。
不一会儿,青烟渐渐散尽,身着白色戏装的苏曼赫然出现在井台边。她舒展长袖,呜呜咽咽唱起了《窦娥冤》。那些唱词凄婉悲怆,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格外阴森……
曹世清只觉头皮阵阵发麻,长满络腮胡的胖脸瞬间变得惨白。
苏曼唱罢,长袖一甩,周遭顿时又腾起一股青烟。等烟雾散尽,飘飘荡荡的苏曼不见了。
曹世清看得两眼发直,口里喃喃道:“鬼魂,真的是苏曼的鬼魂。”
一旁的陆晓岚跟着说:“是的,苏曼的鬼魂经常在花园里游走,似乎要找谁报仇。”
一听这话,曹世清的额头立刻冒了汗,紧张地说:“明天,我去请些和尚尼姑,好好超度她的亡魂。”
陆晓岚点头称是。
第二天一早,曹世清命管家请来两班僧尼,大张旗鼓为苏曼超度亡魂。超度时,曹世清还在苏曼的灵前捻香祷告,态度十分诚恳。
然而,这一切都无济于事,苏曼的鬼魂依旧我行我素。曹世清着了慌,当即找来工匠,在花园的古井口安了个厚重的铁盖,用一把大锁牢牢锁住。可这遭仍不奏效,才消停了几天,《窦娥冤》的唱词又在曹公馆响了起来。
看曹世清急得团团转,管家赶忙献计,让曹司令请道士来公馆捉鬼。曹世清听了连连点头。
但是,道士们来了一拨又一拨,六姨太的鬼魂非但没捉走,反而越闹越凶了。公馆里的人个个吓得胆战心惊,连白天也不敢去后花园。自此,后花园日渐荒凉,更显得阴森恐怖。
曹世清虽然生性凶蛮,但对苏曼的鬼魂却十分害怕。因为陆晓岚的住处紧挨着后花园,从此曹世清不再去那儿过夜。最后,他干脆命人把后花园的月亮门锁了起来。
曹公馆闹鬼的消息不胫而走, 在宁波城传得沸沸扬扬。
这天,一个鹤发童颜的老道来到曹公馆,他说自己姓王,能降妖捉鬼。曹世清对此很怀疑,态度十分冷淡。可王道士却拍着胸脯,保证三天后一定把鬼捉住,否则甘愿受罚。曹世清见王道士说得这么硬,就安排他住了下来。
转眼过了三日。这天晚上,曹世清打开月亮门,陪着王道士悄悄进了后花园。
来到古井边,曹世清指着井口说:“苏曼的鬼魂,就是从这儿钻出来的。”
王道士走上前,用手电把井口的铁盖照了照,又仔细检查了那把大铁锁,然后问:“曹司令,这把锁经常被打开吗?”
曹世清摇摇头,说:“不是的,自从铁盖安好后,这把锁再也没开过。”
王道士又问:“那么,锁钥匙一共有几把?”
曹世清说:“钥匙只有一把,我天天带在身边。”
一听这话,王道士立刻皱起了眉头。他让曹世清打开井盖,然后举着手电,向井里仔细查看。看完之后,王道士猫着腰,在井台周围进行地毯式搜索。搜来搜去,终于在草丛中发现了一串清晰的脚印。
王道士盯着脚印,问:“曹司令,这后花园封闭多久了?”
曹世清说:“快七个月了。”
王道士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打着手电,沿脚印向前细细搜索,曹世清紧紧跟随。最后,他们来到一堵院墙下,那串脚印突然不见了。王道士用手电照了照墙头,然后问院子里住着谁,曹世清说是七姨太。
这下,王道士的眉头顿时舒展了,他对曹世清说:“在花园夜半唱戏的,既不是妖也不是鬼,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不,这绝不可能!”曹世清连连摇头,“我是亲眼看着苏曼入殓的,除非她能死而复生。”
王道士笑着说:“苏曼当然不会死而复生,因为唱戏的是个青年男子。”
“青,青年男子?!”曹世清听得目瞪口呆。
王道士点点头,道出了自己的分析:
据曹世清讲,井盖上的铁锁从来没开过,可长时间风吹雨打,那锁孔却没生锈,这说明,事实上井盖经常被人打开。另外,在井壁上,王道士发现了一个经过伪装的暗道口,上面有架设软梯时留下的刮痕。后花园封闭了半年多,可草丛中的脚印却是新的……以上几点表明,有人通过暗道,从公馆外偷偷潜入了花园。就脚印的大小和深浅来看,那显然是男子留下的,此人作案手法相当灵活,应该还很年轻……
王道士一边说,一边把各个疑点指给曹世清看。曹世清瞪着一双蛤蟆眼,不住点头。
听到最后,曹世清挠着头皮问:“那家伙装神弄鬼闹了大半年,可公馆里的财物却分毫不少,这如何解释呢?”
王道士微微一笑,说:“此人潜入曹公馆,并不是为了偷窃。”
“那,那是为了什么?”曹世清大感意外。
王道士略显犹豫,迟疑着说:“若贫道讲得不中听,还请曹司令多多包涵。”
曹世清忙接口道:“不妨,不妨,道长有话只管说!”
王道士这才指了指七姨太的住所,压低声音说:“从墙头的痕迹上看,那男子曾多次翻墙进入卧室,如果贫道没猜错,花园闹鬼事件,恐怕跟七姨太有些瓜葛……”
听着听着,曹世清的脸色渐渐难看起来。
见此情形,王道士又补了一句:“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如果曹司令不相信,可以当场验证……”
说到这儿,王道士凑近曹世清,悄悄耳语了一番。曹世清频频点头,两眼凶光毕露。
第二天,曹世清谎称要去南京开会,坐车离开了公馆。等到天黑,他又悄悄回家,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进了后花园。
花园里一片死寂,曹世清躲在一株大树后,密切监视井台上的动静。
午夜时分,井口升起了一股浓烟。和上次一样,当烟雾散尽时,身穿白色戏服的苏曼出现在了井台边。所不同的是,这回她没有唱《窦娥冤》。
苏曼就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借着皎洁的月光,曹世清看得真真切切。王老道会不会弄错了,也许那真是苏曼冤死的鬼魂?想到这儿,曹世清的背上不由沁出了一片冷汗。
这时,井台上的苏曼朝四下里望了望,然后撩起裙摆,弯着腰一溜烟向七姨太的跨院奔去。那动作、那速度,分明是个矫健的小伙子……曹世清看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醒悟过来。他赶紧回头,紧盯着陆晓岚的卧室,只见一团白影熟练地翻过墙头,轻轻一跃跳进了半敞的窗户……
曹世清气得牙关紧咬,口里恨恨地骂道:“奸夫淫妇,等会看老子怎么收拾你们!”
说罢,曹世清蹑手蹑脚走到井台边,顺着挂在井口的软梯一级级往下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