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68

    一 苏格拉底方法56

    就在熟知的事物里,而它竟没有在那里寻找过。例如每一个人都知道生成并具有生成的观念。如果我们反思到生成的观念,就知道生成的东西是存在着,而又不存在;在生成中有着存在和非存在。生成就是这个简单的观念,就是像有和无这样差别如此巨大的不同的东西的一个统一。我们也许会吃惊,在这个简单的观念中竟有如此巨大的差别存在。

    丙、苏格拉底发展了这样的普遍概念之后,所得到的结果有一部分是完全形式的,就是使那些交谈的人相信,虽然他们自以为对这件事情如此熟悉,却是现在才开始意识到:“我们所知道的东西是彼此互相矛盾的。”于是苏格拉底就在这个意义之下继续发问,使交谈者不得不承认一些道理,而这些道理却包含着与他们的出发点相反的东西。当他们把自己的一些观念联系到一起的时候,矛盾就产生了。这就是绝大部分苏格拉底的谈话的内容。因此苏格拉底是发展了这样一些观点,这些观点是与意识中原有的东西相对立的;这种做法的直接结果是使意识本身发生混乱,从而使它陷于困惑。

    把意识导入困惑,这就是苏格拉底的谈话的主要趋向。他要想用这个方法唤醒人们的见识、羞耻、意识,使人们知道我们以为是真的东西并不是真的,相反地却是动摇的。由此便发生了认真努力求知的要求。这就是苏格拉底的作风的主要方面。

    就中柏拉图在他的“美诺”篇举出了一些例子。在“美诺”

    篇中,苏格拉底问道:“请凭着神灵告诉我,什么是美德。”

    美诺立刻就作出一些区别,就男人的、女人的美德来下定义说:“男人的美德是精于国家的事务,以及帮助朋友,打击敌

…… 69

    66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

    人,——女人的美德是管理家务;另一种美德则是儿童(男孩)

    、青年、老人的美德“

    ,等等。

    苏格拉底打断他的话说:这不是我所问的,我问的是“包括一切的普遍的道德”。

    美诺说:“这种美德就是支配别人,命令别人。”苏格拉底举出例子来反驳道:“儿童和奴隶的美德却不在于发号施令。”美诺说,“他不知道一切美德的普遍概念应当是什么。”苏格拉底说:“这就像图形一样,图形就是图形、四边形的共同者”

    ,等等。

    ①

    然后来了一段题外的话。

    “美诺说:美德就是能够取得人所要求的那些善。”苏格拉底插进来说:“(一)提出善来是多余的,人知道某件事是恶的,就不要求它了;”

    (二)

    “因此善必须以正当的方式取得。”

    苏格拉底把美诺搞糊涂了;于是他指出美诺的那些观念是不对的。美诺就说:“我在认识你以前,早就听说你自己老是在怀疑,并且也使别人陷于怀疑(迷惘)。现在你也使我着魔了,以致我充满了困惑)。如果我可以开个玩笑的话,我觉得你完全像电气鳗那种海鱼;因为据说这种鱼使走近和接触它的人麻醉。你就是对我作了这样的事;因为我的身体和灵魂都麻醉了,我再不知道回答你什么话,虽然我曾经和许多人谈论过美德,而且我觉得谈得很好。

    可是现在我一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因此你不打算到外国去旅行是很对的;外国人很容易把你当作魔术家打死。“

    ②苏格拉底要再“寻求”。现在美诺说:“对于你声称不知道的东

    ①柏拉图:“美诺”篇,第七一——七六页(柏克尔本第三二七——三三七页)。

    ②同上书,第七七——八○页(柏克尔本第三三九——三四六页)。

…… 70

    一 苏格拉底方法76

    西,你怎么能寻求呢?对于你所不知道的某种东西,你能对它加以企望吗?如果你偶然发现了它,你怎么会知道那就是你所寻求的呢——你不是承认不知道它吗?“

    ①有许多克塞诺封和柏拉图的对话都是以这种方式结束的,使我们在结果(内容)方面完全得不到满足。

    “吕锡斯”篇中就是这样问的:爱情和友谊使人得到什么?在“国家”篇中,也是像这样安上一个引子,探究什么是正义。这种困惑有引导人去反思的效果;这就是苏格拉底的目的。这个单纯消极的方面就是主要之点。一般说来,哲学应当从困惑开始,困惑是与哲学俱来的;人应当怀疑一切,人应当扬弃一切假定,以便把一切当作概念的产物重新接受。

    苏格拉底在意识中所发展的积极的东西,是现在要详细陈述的。这个积极的东西不是别的,就是善,就善之通过认识由意识中产生而言,——就是被意识到的善,美,所谓理念,永恒者,善,由思想规定的、自在自为的普遍;这种自由的思想就会产生出普遍,真理,而且也产生出作为目的的善。在这一方面,苏格拉底与智者们是不同的,并且是对立的。智者们说:人是万物的尺度,这还是不确定的,其中还包含着人的特殊的规定;人要把自己当作目的,这里面还包含着特殊的东西。

    在苏格拉底那里,我们也发现人是尺度,不过是作为思维的人;如果将这一点以客观的方式来表达,它就是真,就是善。

    我们不要谴责智者们没有把善当作原则,这是因为他们的时代缺乏方向;善的发现还是没有由苏格拉底

    ①同上书,第八○页(柏克尔本第三四七页)。

…… 71

    86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

    完成,不过这时善、真、正义总是被当成基础了。善的发现是文化上的一个阶段,善本身就是目的,这乃是苏格拉底在文化中、在人的意识中的发现;智者们没有更早地做出非他们所做的事,这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每一个发现都是有它的时代的。

    二 善的原则 简单说来,这就是苏格拉底的方式——(和哲学)。似乎我们还没有讲多少苏格拉底的哲学,因为我们只是老在讲原则,不过苏格拉底的意识第一个达到了这种抽象物,这一点乃是主要之点。善是普遍的共相,它不再是那样抽象的,它是由思维产生出来的;它不是阿那克萨戈拉的(心灵)

    ,而是那在自身中规定自身、现实自身、并且一定要现实的共相,——作为世界和个人的目的的善。善是一个自身具体的原则,不过这个原则的具体规定还没有被表述出来;在这个抽象的态度中,存在着苏格拉底的原则的缺点。

    积极的东西没有讲出来;因为善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甲、关乎苏格拉底的原则的第一个规定,是意识从自身。。。

    中创造出真实的东西,并且应当从自身中创造出真实的东西。

    这个规定是一个伟大的规定,虽然还只是形式的。把意识导向自身,乃是主观自由的原则。

    这个主观自由的原则是这样表现在苏格拉底本人的意识里的:他认为其他的各种科学对于人是毫无益处的,他只应当去关注那对他的道德本性重要的东西,以便行最大的善,认识最真的东西。我们见到他指出从每一个人中都可以找到这个普遍,这个绝对,作为他的直接的本质。我们见到在苏格拉底这里,规律,真理,以及以前作为一个存在出现的善,都

…… 72

    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96

    回到了意识里面。但是这不是苏格拉底这个个人身上的一种个别的偶然表现;我们应当理解苏格拉底和他的表现。在普遍的意识中,在苏格拉底所属的那个民族的精神中,我们看到伦理〔即礼俗〕转化成为道德,并且看到苏格拉底站在顶峰上,意识到了这个转变。

    世界精神在这里开始了一个转折,它以后更充分发挥了这个转折。无论苏格拉底,以及雅典人民与雅典人民中的苏格拉底,我们都应当从这个较高的观点来考察。在这里开始了意识对自身的反省,开始了意识对自己本身的认识,认识到自己是本质,——也可以说,意识到上帝是一种精神,也可以用一种比较粗糙、比较感性的方式说,认识到上帝带有人的形相。这个时期开始于作为存在的本质被放弃的时候,即使这存在是像以往那样的抽象的存在,思想中的存在。但是在一个高度繁荣的伦理的民族看来,这个时期却显得是一个逼人的、长驱直入的而且阻挡不住的灾祸。因为这个民族的伦理正如一般古代民族的伦理一样,就在于把伦理当作伦理的本性,作为现存的共同体,并没有取得在个别意识中的个人确信这一形式,而只是采取确信直接的绝对这一形式。这就是通行有效的、现存的法律,并没有经过检验和考究;这种伦理就是至高无上的东西,而这种伦理意识也是自身满足的。但是道德意识要问:这也是真正的法律吗?固然,这也是国家的法律,它和诺神的意志同样有效;因此它是共同的命运,它具有着一个存在物的形式,大家都承认它是如此的。那从一切具有存在物形式的东西中折回到自身的意识,要求对这种法律也要从真理来设定和理解,——也就是说,要求法律之中也必须有自觉的意识。我

…… 73

    07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

    们看到雅典人民正处在这个折回自身的过程中;作为存在物的现存法律,已经开始受到怀疑了,被认为正当的事情,已经开始动摇了,——已经开始出现超出一切存在和权威的最高的自由了。

    这个向自身的折回,是希腊精神的高度发展,因为它不再是这些伦理所笼罩的一种存在,而是对这些伦理的一种生动的意识,这种意识虽然具有着同样的内容,但却是在自身中自由活动的精神了;——这一种文化,我们看到斯巴达人是从来没有达到的。伦理等于一种对于伦理或上帝的自由的自我感,一种对于伦理的愉快的享受,——这是最生动活泼的伦理。这种自我感就直接是精神;意识和存在是具有同样的价值和地位的。存在的,就是意识,两者之中,其一的力量并不超过其他。法律的权威对于意识并不是一种枷锁,全部实在对于意识也不是一种妨碍,意识是确信它自己的。

    但是这个折回现在是到了抛弃这种内容的飞跃关头了,它要把自己建立为没有这种内容的抽象意识,以及与法律相对立的存在。从这种意识与存在的平衡中,意识本身以独立的姿态走出来了,分离的关键在于独立的理解;因为意识在这个统一之中,在对于自己的独立性的理解之中,已经不再直接承认那要求人遵守的东西,它必须使自己在这种东西前面合法化,也就是说,它要在这种东西里面理解到它自己。因此这个折回就是使个别从普遍中孤立出来;这就是犯罪,这就是牺牲国家以利自己,——(我或者是享有永恒的幸福,或者是受罪。哲学上所谓“永恒”可以在时间里实现了:通过真正的实质的人而实现)。

    国家已经失去了它的力量,——这种力量是存在于共同体的连续性中的,这个共同体乃是一种

…… 74

    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17

    与个别的个人不相分离的精神,因此个别的意识除了法律之外不知道有别的内容和本质。图居第德说,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人人都以为他不赞成的那一方面是没有前途的。伦理曾经动摇了,因为已经有了一种看法,认为人自己创造出自己的特殊准则;而几个人应当关心自己,关心自己的伦理,——这也就是说,个人变成道德的人了。没有了公共的伦理,道德就立刻出现了。

    我们现在看见苏格拉底就是带着这种感情出现的,他认为在这个时代人人都应当关心他自己的伦理。因此他通过对自己的意识和反思来关心他的伦理,——普遍的精神既然在实际生活中消失了,他就在自己的意识中去寻求它;因此他帮助别人关心自己的伦理,因为他唤醒别人的伦理意识,使人意识到在自己的思想中便拥有善和真,亦即拥有产生道德行为和认识真理的潜在力。

    我们不再是直接拥有这些东西,像随处都有水一样;而是像在某些地带的一只船上,必须自己预备水。直接的东西不再有效准了,它必须对思想说明它存在的理由。我们是从全体来了解苏格拉底的特点和他的哲学方法的;我们也是从全体来了解他的命运的。

    意识的这种复归于自身,所采取的表现方式——在柏拉图那里是很详细的——是:人是不能学习任何东西的,也不能学习美德,——这并不是因为美德不属于科学。苏格拉底指出,这是因为善不是从外面来的;善是不能教的,而是包含在精神的本性之中的。总之,人不能被动地接受一个从外面给予的东西,就像一块蜡接受一种形式那样;一切都存在于人的精神之内,人只是好像在学习一切。诚然一切都是从

…… 75

    27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

    外面开始的,但是这不过是开始;实际上外面的东西只是使精神发展的一种推动力。一切对人有价值的东西,永恒的东西,自在自为地存在的东西,都包含在人本身之内,都要从人本身中发展出来;学习的意思,在这里只是获得对于外在的某种确定的东西的知识。

    外在的东西诚然是由经验而来的,但是其中的共相却属于思维,——不过并不属于那主观的坏的思维,而乃是属于真正的有普遍性的思维。在主观与客观的对立中,共相乃是既主观而又客观的东西。主观只是一个特殊的东西,客观相对于主观说也同样是一个特殊的东西,共相则是两者的统一。根据苏格拉底的原则,凡是精神不提供证明的东西,对于人就没有效准,就不是真理。人之所以自由,就在于他无求于外;这就是精神的主观性。正如圣经中所说的“我肉中的肉,骨中的骨”一样,我以之为真理、为正当的东西,就是我精神中的精神。精神从自身中汲取出来的东西,对精神有效准的东西,必须是从作为共相的精神中,从作为共相而活动的精神中来的,而不是从精神的欲望、兴趣、爱好、任性、目的、偏好等等中来的。这些东西诚然也是内在的、“由自然种植在我们之中的”东西,但是只是以自然的方式为我们所固有,因为它是属于特殊的;比它更高的东西是真正的思维、概念、理性的东西。苏格拉底把思想的普遍、真实的成分和偶然、特殊的成分对立起来。苏格拉底唤醒了这个真正的良知,因为他并不只是宣布:人是万物的尺度;而且宣布:作为思维者的人是万物的尺度。以后我们在柏拉图那里将看到一个说法,认为人只是回忆到那似乎是为他所接受的东西。

…… 76

    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37

    现在问题是:什么是善?苏格拉底没有采纳从自然方面。。。。

    对善所下的定义;善,作为本身的目的的东西,也是自然哲。。

    学的原则。苏格拉底主要是从人的行为方面,或从世界的总的最终目的方面,来理解善的。善的规定,在苏格拉底的自然哲学观点之下,乃是特殊事物中的特性,乃是经验科学中的范畴。苏格拉底蔑视其他一切哲理科学,认为它们卑不足道;他常常说,这些都是空洞的知识,与人的目的无关;人只应当认识什么是善,只应当寻求对人有益的东西,——这是一种片面的看法,而这在苏格拉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种〔把善当作至高无上的〕宗教,他认为不仅是人们指导思想时必须根据的基本的东西,而且是唯一的东西。苏格拉底把自然方面的许多规定都排除在善之外;在他那里,即使就人的各个具体行为方面说,善仍然还是空泛不确定的,那最高的规定性(那规定者)

    ,乃是我们一般所谓主观性。

    如果我们说,善是应当加以规定的,这意义首先在于:第一,善只是普遍的最高准则——(通过这种简单的普遍性,善本身便陷于与实在性的存在相对立,换句话说,这样的善是缺乏个别性、能动性的)——;但是其次,善也不应当是惰性的,不应当是只是思想,而应当作为特定的东西、现实的东西出现,作为有实效的东西出现。善只有通过主观性,通过人的能动性,才能是这样一种东西。说善是一个特定的东西,进一步的意思是说,善是一个现实的东西,——也就是说,善是与主观性、与个人相结合的;也就是说,个人是善的,个人知道什么是善,——这种状态我们就称之为道德。

    人应当知道公正,并且以公正的意识来作公正的事;这就是道

…… 77

    47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

    德,这就与伦理分开来了,伦理是无意识地作公正的事的。

    伦理的(诚实的)人就是这样的,他并不事先考虑到什么是善的,善就是他的品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