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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贪官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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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世愉等译



前言

历史为各色各样的人物提供了表演的场所。人们根据不同的角色,给活动在历史舞台上的人物冠以不同的名称:明君、暴君、昏君、直臣、奸臣、清官、贪官……。正是有了这众多的形象各异的人物活跃在历史舞台上,才演出了一幕幕生动的历史活剧。

清官和贪官是人们议论最多的话题,也是历史上文学作品中表现最频繁的内容。

我们从二十五史中选择了一些清官和贪官的传记编成此书。介绍给读者,希望通过反映这样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使读者从一个侧面去透视历史。从而得到启迪和借鉴。

清官和贪官是相对而言的。史书中所谓的清官,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地位显贵、政事不繁的官职;另一种是指那些公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官吏。这里讲的则属于后者。贪官则指那些贪得无厌、损公肥私、鱼肉百姓的官吏。

历史上的清官虽然有着各自不同的政绩,但从他们身上却表现出共同特点。这就是:对工作,能够勤于职守。对自已,能够廉洁奉公。同时敢于为民请命,替民伸冤,为民做主。因此,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被当对的百姓称为“青天”,包拯、海瑞当属其中之佼佼者。清官中的相当一些人是皇帝、百官、百姓皆称赞者。有些则是上官压制,皇帝不信任,甚至遭到革职、下救,然而百姓却极力称颂之。可以说,百姓的认可是历史上鉴别清官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清官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能够在某一方面或某地区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做几件实事、好事,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因此,人民赞颂清官,推崇清官,爱戴清官,欢迎清官。

贪官则与清官相反,他们贪得无厌,鱼肉百姓,无恶不做。在他们掌权的部门或地区,总是搞得乌烟瘴气、吏治腐败、民不聊生。历代有作为的帝王及有识之士总是要抑制贪官,惩治贪官。而广大人民群众则更是反对贪官,嫉恨贪官,唾弃贪官,多次农民起义都是从杀贪官开始便是最有力的证明。因为贪官的所做所为更集中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贪官和百姓之间的矛盾,是两个对立阶级矛盾激化的表现。贪官大多不得善终,有的被农民所杀,有的被封建政府所惩治。当然,也有个别得意于一时,死后遭到唾弃而留下恶名者。

清官和贪官,并非人们随意加给他们的美名和恶名,而是根据他们的行为给他们做的结论。对绝大多数的清官和贪官来说,结论是公允的。历代史官在修史时对清官的赞颂和对贪官的鞭挞,尽管有各自的观点和衡量标准,划分得不尽一致,但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基本上还是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共同看法。清官和贪官的出现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是客观存在,修史者不可能完全摆脱社会形成的共识而违背众意。

毫无疑问,不管是清官还是贪官,他们都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但是,由于他们的所作所为给社会带来的直接后果截然不同,对百姓的影响也有着天壤之别,因此,社会对他们的评价也就截然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清官和贪官的认定,更多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看法。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对清官和贪官有着错误的看法,特别是对清官,似乎是越“清”越坏。因此,清官不许提,清官戏不能演。因为按照左的逻辑,清官既然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就应统统列入打倒之列。有这样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清官比贪官更坏”。这是对历史的歪曲,是毫无历史知识的表现。这种观点早已被人们所批驳,这里就不多说了。

另一种观点认为清官完全出自伪装,是以假象欺骗百姓,掩盖其剥削实质,以便更有利于剥削人民,为统治阶级服务。不错,无论是哪个时代的清官,都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他们都要为巩固自己的统治服务。但是,历史是复杂的,不能简单地用一加一的公式去套用。对具体的历史事件、具体的历史人物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是唯物史观最基本的要求。衡量一个历史人物的功过,主要是看他对社会的进步起了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作用。而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准则是生产力的发展。试问,在人民相对安定的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还是贪官横行、民不聊生的情况下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呢?结论是不言而喻的。作为清官,即使是为统治阶级服务,但他们推行的政策和措施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安居、生产力的发展,这个客观作用也是不容否定的。

再者,认为清官的所作所为完全出自伪装,是企图骗取人民的信任,这是缺乏历史根据的,是站不住脚的。从思想意识上去考察,在清官们的治民思想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传统精神心态是一种“为天地立志,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载:《语录》)的入世开拓精神,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的大丈夫气概。这在众多清官的身上有着不同程度的反映。中国古代出现的“民本”思想是造就清官的思想基础。一些统治者和思想家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领会颇深,因此,他们把“为民请命”,向帝王谏净作为“君子”的自觉行为,而与小人佞臣相区别。这就是清官之所以出现的重要原因。此外,中国古代众多的有识之士以及有从政经验的官吏,总结、概括了许多名言、警句,提倡清廉,反对贪婪,其中包含了深刻、丰富的思想内容。诸葛亮论《将弊》一丈,提出了“为将之道有八弊”,而首先提到的一弊就是“贪而无厌”,可以说是对为官者的警告。帧观政要》中记载了唐太宗告诫群臣要俭约,不可贪鄙的许多警句,一直为后世所重视。明朝著名清官于谦的句“粉身碎骨全不惜,要留清白在人间”:“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则代表了清官的精神风貌和思想境界。王通所说“廉者常乐无忧,贪者常虞不足”(《中说·王道》);包拯所谓“廉者,民之表也。演者,民之贼也”(《乞不用赃吏》)等都起到了警世的作用。这些用伪装来解释显然是说不通的。

我们还可以从一种社会现象去观察清官产生的社会条件。这就是不论是统治集团的有识之士,还是黎民百姓都推崇清官,贬斥贪官。作为对立阶级对清官。贪官的褒贬是一致的,这既不是纯粹出自统治者的欺骗性的虚构,也不完全是人民群众的虚幻理想的产物。它反映了一种社会舆论;一种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即做官就要做清官,贪官是社会各阶层所不耻的。这种思想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是根深蒂固的。即使有些官吏明明在暗中qiǎo取豪夺,也要公开标榜为清官、这就是社会舆论的力量。清官之所以受到封建帝王乃到统治阶级中众多成员的赞许,那是因为统治阶级需要这些人来巩固他们的统治。他们提倡“爱民如子”、“勤政爱民”,当然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恩赐”。但对百姓来说,毕竟比qiǎo取豪夺好得多,这是不容否认的历史事实。这里有传统思想的影响,有社会道德的约束,有社会舆论的监督。应该说,清官的出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产物,是中国传统精神心态所带来的积极的社会效果。

这次,我们共选择了七十二篇,这些传记,有的事迹极为突出,使读者一目了然。有些则不甚突出,特别是一些清官。这是因为受到原书体例的限制,旧史家为某人文传,要把他一生的经历做扼要的介绍,因而对从政清廉这一点有所冲淡。但是,我们将清官、贪官合为一书。读者通过对比,还是可以看得很清楚的、本书的选目会有不当之处,译文也可能有不够准确的地方,敬请读者批评指正,参加本书选译的有(依姓氏笔划)。刘驰、刘洪波、江小涛、李世愉、洪兆敏、黄正建、商传、熊海龙、薛建茹。

李世愉

1992年9月于北京

郑当时传

——《史记》卷一二○

'说明'

郑当时,字庄,西汉景帝、武帝时人,居陈(今河南淮阳)。祖先郑君曾任项羽部将,项羽败后,归属刘邦。郑当时以任侠闻名。景帝时任太子舍人,武帝时任济南太守,官至大司农、喜举荐士人,多有贤良者。为时人所称道。然而在朝廷上,常趋承武帝之意,不敢议论时事当否。任大司农时,因罪被免官,赎为庶人。后又任汝南太守。郑当时在景、武两朝,任官廉洁,死后家无余财。

郑当时,字庄,陈郡人。他的祖先郑君曾经为项籍的属将;项籍兵败而死,郑君不久便归附了汉。汉高祖刘邦命令登记项籍旧将的姓名、履历。唯独郑君没有奉行诏令登记。刘邦下诏拜已登记履历者为大夫,而贬逐了郑君。郑君死于汉文帝的时候。郑庄以好行侠义之事而自喜。因为在张羽困难时予以救助,从而闻名于梁、楚地区。汉景帝时担任太子舍人的职务。每五天休假的时候,常在长安的城郊朋友之处存放马匹,以邀请和酬谢宾客,夜以继日,直至次日凌晨,还常恐怕应酬不周。郑庄喜好黄帝、老子的学说,敬慕年长厚道的人。唯恐不能相识,虽然年纪轻。官品低微、然而他交往相识的都是父祖一辈,并在全国很有名气的人。汉武帝即位之后,郑庄先后晋升为鲁国中尉。济南太守、江都国相,后升至九卿中右内史之职。因为武安侯田(虫分)。魏其侯窦婴的议论,被贬职为詹事,再升迁为大农令。郑庄任太史时,告诫属下说。“客人到来,没有贵贱之分,不应将任何人拒之门外。”他对客人都能以宾主的礼节对待,这是因为他很注意尊重地位低下的人。郑庄很廉洁,不喜欢购置产业,只靠皇上的赏赐供给门客。然而赠给他人物品,不过竹器和食物而已。每次朝见皇上,有机会便要称道国中的忠厚长者。他推荐士人及其官属的丞、史,当审查其言行时,常常以贤于自己的事情作例证。从来不以名宇称呼属吏。与官属谈话,唯恐使对方受到伤害。听到他人好的言论,便立即进献皇上,唯恐拖延。崤山以东的士人们因此一致称道郑庄。郑庄的使者巡视黄河决口的情况,自己请求准备五天。武帝说:“我听说:‘郑庄出外视察,即使有千里之遥,也不要求提供粮食’,请求准备行装的是什么人?”然而郑庄在朝廷上,常常趋迎附合武帝的意旨,不敢极力讨论是否妥当。在晚年时,汉朝廷征伐匈奴,招降周边的少数部族,国家支出的费用很多,国家财政愈来愈匮乏。郑庄所任用的宾客利用大司农的货物营利,欠了公家许多债务。司马安任淮阳太守,揭发了此事,郑庄因此被治罪,赎罪后免官为平民百姓。不久,试用为丞相长史。武帝认为他年经太大,任命为汝南太守。数年之后死于任上。郑庄、汲黯开始列位九卿的职位,清廉而能自我检省。后来两人中途被免去官职,家中贫困,宾客愈来愈少。及至在郡中任长官,死后家中没有余下财物。郑庄兄弟的子弟因为郑庄的缘故,官至两千石的有六、七个人。(刘洪波译)

'原文'

郑当时者,字庄,陈人也。其先郑君尝为项籍将,籍死,已而属汉。高祖今诸故项籍臣名籍,郑君独不奉诏:诏尽拜名籍者为大夫,而逐郑君。郑君死孝文时。郑庄以任侠自喜,脱张羽于厄,声闻梁楚之间。孝景时,为太子舍人。每五日洗沐,常正驿马长安诸郊,存诸故人,请谢宾客夜以继日,至其明旦,常恐不彳扁。庄好黄老之言,其慕长者,如恐不见。年小官薄,然其游知交皆其大父行,天下有名之士也。武帝立,庄稍还为鲁中尉、济南太守、江都相,至九卿为右内史。以武安侯、魏其时议,贬秩为詹事,迁为大农令。庄为太史,城门下:“客至,无贵贱,无留门者。”执宾主之礼,以其责下人。庄廉,又不治其产业,仰奉赐以给诸公。然其饣鬼人,不过算器食。每朝,候上之间,说未尝不言天下之长者。其推敕士及官属丞史,诚有味其言之也,常引以为贤于己。未尝名吏,与官属首,若恐伤之。闻人之善言,进之上,唯恐后。山东士诸公以此翕然称郑庄。郑庄使视决河,自请治行五日。上曰:“吾闻‘郑庄行,千里不食粮’,请治行者何也?”然郑庄在朝,常趋和承意,不敢甚引当否。及晚节,汉征匈奴,招四夷,天下费多,财用益匮。庄任人宾客为大农僦人多逋负。司马安为淮阳太守,发其事,庄以此陷罪,赎为庶人。顷之守长史。上以为老,以庄为汝南太守。数岁,以官卒。郑庄、汲黯始列为九卿,廉,内行修洁。此两人中废,家贫,宾客益落。及居郡,年后家无余发财。庄兄弟子孙以庄故,至二千石六七人焉。

张汤传

——《史记》卷一二二

'说明'

张汤(?——前115),西汉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幼时喜法律,曾任长安吏、内史掾和茂陵尉。后补侍御史。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二王谋反之事,得到武帝赏识。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缉,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元鼎二年(前115),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构陷,被强令自杀。死后家产不足五百金,皆得自俸禄及皇帝赏赐。张汤虽用法严酷,后人常以他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

张汤是杜人。他的父亲曾任长安丞,出外,张汤作为儿子守护家舍。父亲回来后,发现家中的肉被老鼠偷吃了,父亲大怒、鞭笞张汤。张汤掘开老鼠洞,抓住了偷肉的老鼠,并找到了吃剩下的肉,然后立案拷掠审讯这只老鼠,传布文书再审,彻底追查,并把老鼠和吃剩下的肉都取来,罪名确定,将者鼠在堂下处以碟刑。他的父亲看见后,把他审问老鼠的文辞取来看过,如同办案多年的老狱吏,非常惊奇,于是让他书写治狱的文书。父亲死后,张汤继承父职。为长安吏,任职很久。周阳侯田胜在任职九卿时,曾因罪被拘押在长安。张汤一心帮助他。他在释放后被封为侯,与张汤交情极深,引见张汤遍见各位贵族。张汤担任给事内史,为宁成掾,因为办事无误、又被推荐给丞相,调任为茂陵尉,在陵中处理事务。武安侯田(虫分)担任丞相,征召张汤为丞相史,又推荐给武帝,补任为御史,令他处理诉讼。在处理陈皇后巫蛊的案件时,他深入追查其党羽。因此,武帝认为他很能干,晋升他为太中大夫。他与赵禹共同制定各种律令,务必依法令严峻细密,对任职的官吏尤为严格。不久,赵禹迁升为中尉,调任为少府,而张汤也升为廷尉,两人关系密切,张汤象对兄长一样对待赵禹。赵禹为人廉洁孤傲,自从任官以来,舍第中从未有食客。公卿相继邀请赵禹,赵禹却从不回报,其用心在于杜绝知交、亲友及宾客的邀请,以便坚持自己的主张。他收到法律判决文书都予以通过,也不复查,以便掌握官属们过错。张汤为人多狡诈,玩弄智谋驾御他人。开始时担任小吏,虚情假意地与长安的宫商大贾田甲、鱼翁叔等人关系密切。及至官达九卿的职位,收纳和交结全国各地的知名士大夫,自己心中虽然并不赞许对方,然而表面上仍表现出敬慕之情。当时皇上偏爱有文才学问的人,张汤断决大的案件,欲图附会古人之义,于是请求以博士弟子中研习《尚书》、《春秋》的人补任延尉史,以解决法令中的疑难之事。上奏的疑难案件,一定预先为皇上区别断案的原委,皇上肯定的,便著为谳决法,作为延尉断案的法律依据,以显示主上的英明。奏事受到斥责,张汤便向皇上拜谢,他还揣摸皇上意图,引证廷尉正、监、掾史的正确言论,说:“他们本来曾为臣提出来建议,如果圣上责备臣,认为臣没有采纳他们的建议。臣下愚昧,只及于此。”因而错误常被原谅、有时向皇上奏事,受到称赞,便说:“臣下并不懂得这样向陛下进奏,而是某个廷尉正、监或掾史写的奏章。”他欲推荐某人,常常这样表扬此人的优点,遮掩缺点。他断决的罪犯,若是皇上欲图加罪,他便让廷尉监或掾史穷治其罪;若是皇上意欲宽免其罪,他便要廷尉或掾史减轻其罪状。所断决的罪犯,若是豪强,定要运用法令予以诋毁治罪。若是贫弱的下等平民,则当即向皇上口头报告。虽然仍用法令条文治罪,皇上的裁决,却往往如张汤所说。张汤对于高官,非常小心谨慎,常送给他们的宾客酒饭食物。对于旧友的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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