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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单位人事部门给我的档案接收表格,发现上面还有一个章没盖。“请问,”我极尽谦卑,“这个章您是不是给盖一下?”
师太白了我一眼。“不用盖!”她说。
墙上的秒针嗒嗒地响着。时间不准。不过也不差几分钟,反正已经快到吃饭的时间了。师太总是生气大概就是因为这个。
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人说话了。我有点胆怯,但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又问了一次:“这上面写着,原存档单位……”
“不用盖!”这次师太用了三成内力,我的耳膜有点发痛。
这个章很关键,没有就不能接收档案。我实在想弄清楚到底是谁错了,反正肯定不是我。但是师太的气势实在太足了,吓得我汗如雨下。我浑身颤抖着,鬓角不断渗出汗水,手里的档案袋也拿不稳了。嘴里又干又涩,耳畔轰轰作响。我觉得我再敢问一句,很可能头盖骨上就会多出五个血洞。想至此处我忍不住看了看柜台上的隔断,只有铁栅栏,没有玻璃,太危险了。怎么办呢?我抖着双腿站了半天,嘴里咕哝着想说的话,又不敢太大声地说出来。最后我鼓起毕生的勇气,用平时说话一半的音量和速度,尽量缓慢而谦恭地说:
“你他妈有病啊?我问你用不用盖了吗?不用盖我后面的事儿怎么办啊?你是不知道,还是不愿意说,还是不会说人话啊?你后头墙上那张红纸上头第二行那个‘服务热情表达清晰’你认识吗?”
你知道,人受了极大的惊吓之后,精神多少都有点不正常。这个状态持续得有长有短,我大概持续了二十分钟之久。到后来我拿着盖了章的证明(确实不是在表上,而是单独一张证明)开车上路的时候,我的汗还没干呢,简直像只滑溜溜的水獭。也不知道我最后的话是不是太不低调了,总之出来一个师太的师父一样的老师太,及时挡在年轻师太前面,救了我一命,说了些客气话,还给了我这张证明。我摸摸没有五个血洞的天灵盖,死里逃生,惊魂未定。这个机构我以后再也不敢来了,大家引以为戒。
铁腿马三义
话说公司有一位客服妹子,长相一般,但身材极好,声音也甜美。我们公司当时是做网络游戏的,客服妹子的工作就是接听愤怒的玩家打来的电话,和解决愤怒的玩家提出的问题。在一个漫长的夜班之后,天刚破晓,这位妹子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出大厦,准备坐上男朋友的车,回家去睡一觉。结果男朋友迟到了。我们知道,谈恋爱时迟到是很致命的,尤其是女孩子又刚刚下了夜班。更要命的是,偏偏这天出了事。几个愤怒的玩家,抱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楼下的过道里偷袭了这位妹子,把她团团围住。这可是首都北京的市中心,因此愤怒的玩家们也并没准备把妹子怎么样,可能只是打算动动手脚占占便宜,再顺手抢点钱,毁个容什么的。
那个挨千刀的男朋友恰逢此时出现了。后来这件事被传出那么多版本,究其原因皆在于这位男朋友太过神勇,孤身干翻了六个,其中两个伤势很重,有一个骨头都碎了。至于碎的是哪里的骨头,并不重要,总之这怎么也称不上是正当防卫了。
后来,公司来了个警察,姓马。其时我只是个小主管,但客服部的经理正好刚刚离职,便由我来接待这位马警官。估计他实际上并不是什么警官。警察体系那一套警衔,我是一直弄不清楚的,但直到后来我对他有了相当深的了解时,他还是个骑电动自行车上班的。我觉得凭坐骑判断一位武官的阶级还是比较科学的。但是当时我们都叫他马警官。
马警官四十来岁,脾气极好,说话极慢,走路极稳,总给人一种人立起来的巨大乌龟之感。当时我想,他这慢性子大概是只能负责走访、摸排、做口供之类的工作的根本原因吧。但是很快我就知道我想错了。
首先错在他根本不是来录口供的。我从小到大非常之乖,所以从没进过什么派出所,也不认识警察。在我的印象里,警察上门是很可怕的事情,但公司出了客服妹子的事情后我才知道,录口供做笔录都是你要去派出所里做的事,人家才不会上门伺候咧。当时马警官来公司,一是想了解妹子那位很能打的男朋友的情况,因为他跑了,找不着了;二是跟我们老板聊天,因为他们是很好的朋友,且老板办公室里有极好的六安瓜片。
我的另一大错便是马警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内容。那时候,老板经常请我品茶谈心,对我相当器重。一次喝茶时聊到马警官。我说,这个马警官总是这么慢吞吞的,要是走在街上看见个抢包的,大概唯一能做的就是去安抚一下受到惊吓的当事人吧?老板闻言,放下茶杯,瞪着眼睛看了我好半天,好像我说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情。老板问:“老马的事情,我一点都没给你讲过吗?他以前可是号称‘铁腿马三义’的啊,厉害得很!亏你还是本地人,没听说过吗?”我目瞪口呆,觉得这么江湖的事情发生在现代化大都市里未免太传奇了,因此没有搭言。老板叹了口气,看了看表,说:“走,下楼吃饭,给你说说老马的事儿。”那口气郑重得像讲他祖宗的事儿一样。
这便是我第一次听到马警官的名字的经过,还是带着匪号的。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马警官年轻的时候是个急性子,脾气很坏。这真难以想象。在警校的时候,因为打了同学,差点儿被开除了。但是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被他揍的那个同学被开除了。这便是世事难料。据马警官自己描述,这件事是这样的:上警校时,有一门格斗实战课。班上有个虎背熊腰的学员,姓牛,人称“牛头炮”。此人绝对是个警痞,或曰“准警痞”;他的嗜好之一就是打人,除了教官以外,什么人都敢打。实战课上,教官教了个过肩摔动作,要求学员分组实战,并且教官特别嘱咐了不下十次:一定要做好保护!这个摔法在落地的时候很可能造成颈椎骨折,所以课上演练时要有个手托后颈的动作来保护受方,防止受伤。
像牛头炮这种人高马大的学员,这个摔法简直是量身定做,所以他过于全情投入,忘了做保护动作,这是牛头炮自己的解释。总之,被他摔了一下的那个学员在床上躺了一年,后来也不过是能勉强走路,走起来跟乌龟一样,一探一探的。这个倒霉蛋是马三义的好哥们儿。性如烈火的马三义当即爆发,冲上前去要把牛头炮的脖子扭断;牛头炮当然也不示弱,梗着脖子瞪着眼,说:“你来,你来。”
后来两人被教官劝住了(可见警校的教官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角色)。马三义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牛头炮当然吃了禁闭,挨了处分。经过学院协调,经济上的赔偿大概比较到位,事情也并没有过分扩大。但学员之间总好像有一种奇怪的气氛,混杂着兴奋与恐惧,感觉马三义和牛头炮必须干一架。这种气氛积聚了两个月,终于在篮球场上爆发了。怪异的是,马三义此次出师,并非是因为自己人跟牛头炮正面冲突,反而是为了隔壁的一个什么农学院的学生出头。这显然是蓄意的。
当时,这两个相邻的学院经常抢夺有限的球场资源。据说如果牛头炮带着人到了篮球场上,不管有多少人在打都要赶走——喝一声:“你们是哪个院的?”一般无人搭言,悻悻离去也就罢了。偏偏出事那天来的是一群兽医专业的。牛头炮一问“你们是哪个院的”,只见对方为首一人身高足有一米九,声若洪钟地答道:“老子是兽院的!”
像这种愣头青,每年都会出现几个。一般来说,打群架反倒出不了大事,因为大家心里想的都是“自有高人强出头”。警院这一帮跟着牛头炮的学员,思想觉悟比这还要低,他们想的是:自有牛哥强出头。所以他们连打都不打。每次闹事,都是牛头炮一个人上去,一拳干倒对方领头的,剩下的基本就一哄而散了。
这次也不例外,一米九的兽医缺乏专业训练和实战经验,等马三义赶到时,已经被按倒在地打得没鼻子没眼的了。马三义见状大怒——而他其实并不知道牛头炮正在打的是谁——他冲上前去,飞起一腿就把牛头炮踹翻了,如同踢倒了一个巨鼎。此后经年,警院内都传扬着马三义威力无边的一腿,以及牛头炮滚倒时的狼狈相。当时,在场所有人皆使用了不同的感叹词,但大意相同:这回事情可大了!因为他们都以为牛头炮会站起来反扑,而从未吃过亏的牛头炮,一旦恼羞成怒起来,这反扑的一击势必刚猛无比。
没想到,牛头炮倒下以后,好久都没能爬起来,还发出了没出息的“哎哟”之声,惹得围观学生中不少人发出了哄笑。此即人之恶。
至于后来为什么会变成牛头炮被开除这样一个奇妙的结局,马三义自己也说不清楚,大概是那兽医伤得太重了吧。马三义自己则一个处分都没有,连口头警告都没有,他把这解释为“人缘儿”。
据说,在马三义毕业的那个年代,还不用考公务员自谋生路,只要能毕业,就能干警察。所不同的只是管界地段有好有坏。据说,当地的派出所里,管新来的毕业生叫“青头”,其中性情生猛、能打能扛的叫“黑头”,体力好、跑得快的叫“铁腿”,马三义就被归入了“铁腿”这一堆儿。对他来说,这也许有点不公道,要论能打的话,当期毕业生里恐怕他也是难逢敌手。可能老警察怕这种在学校打伤过人的,上一线容易惹事儿,何况打自己人是大忌讳,不管你有什么理由都不行。反正,马三义开始当上了户籍警,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是马三义本人对于他被归到“铁腿”一类倒并不反感。一来他学散打时着重练腿,腿上的功夫非比寻常;二来他还有另一手绝活,那就是能跑。
在警校的体能训练中,跑步是最基础的一项、最繁重的一项,也是偷懒的人最多的一项。马三义深知跑步的重要性,在这一科目上从不偷奸耍滑。古人云:“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攻其所不戒。”《宋史·岳飞传》载,岳飞非常注重跑步训练,“课将士注坡跳壕”,其中所云之“注坡”,大概就是现在体能训练中的爬坡折返跑。这是非常折磨人的一种练法,马三义尤长此道,锻炼出惊人的爆发力。而耐力方面,他也是一等好手。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说:“平时各兵须学趋跑,一气跑得一里,不气喘才好。”这个要求乍看有些变态,实际上水平相当之低,在马三义看来,跑一里地不气喘形同儿戏。
这种惊人的耐力,在他转正前一个月才得以表现出来。那时他跟一个老片儿警一起下小区,返回时已到傍晚。街头摆摊卖菜的极多,突然人群中传出一阵哄乱,接着一位妇女大喊着“有贼,抓小偷”,挥舞着双臂跑了出来。看见两位穿警服的同志,该妇女便大叫:“抓贼啊!快抓贼啊!”好像面前的两位警察同志才是贼一样。老警察安抚住这位妇女,问她出了什么情况,妇女一指北边,大声疾呼:“一个男的,抢了我的、我的——”就这么我了半天,什么也没说出来。老警察问:“抢了你的包?”妇女点头道:“还有我的车!”
马三义这一年都在走基层,跟居委会大妈谈油盐酱醋的问题,腿脚早就锈出渣来。闻听有贼从眼前跑了,两道眉毛一立,大概问明白车的颜色样式,翻身便追。追了几百米,看见妇女所述之贼,脚下便突然爆发出一股惊人之力,所踏之处,尘沙荡漾、土雨翻飞,瞬间就拉近了和贼的距离。周围的百姓惊了个目瞪口呆,纷纷驻足观看,这一来前面骑车的贼也发现后有追兵了。他本来骑得就不慢,这一惊之下,猛蹬起来,距离渐渐地又拉开了。
马三义心想:今天我不把你小子抓住,就算转正了也还是陪大妈聊天。心里暗暗发狠,脚下却不再加快,一面调匀呼吸,一面调整了步频和摆臂的姿态,拉出一副持久战的架势。在他心里,爆发性的短跑只是玩票,长跑才是他的傍身绝技。
就这么追了不知多远,恐怕都出了自己的辖区,马三义终于等来了下手的机会。前面的车骑着骑着,迎来了一个丁字路口。这下你必须得拐弯了吧?马三义知道,自行车要拐弯,车技再好,也得减速。他这么想着,脚下砰砰几声响,整个人便像拖了一道绿光一般飞向自行车。眼看追到,马三义腾身跃起,一脚踢在自行车后架子上,踢了个人仰马翻。这小偷看起来也是一个莽撞之徒,没什么经验,膂力倒是不小;站起身来,抓起地上的自行车迎面向马三义抛来,大概是想延阻一下,自己好转身就跑。
没想到马三义既不躲闪,也不伸手接架,而是做出了一个快得看不清的动作,一条长腿像一根粗壮威猛的钢鞭一样凌空劈过,自行车稀里哗啦地飞出好几米,倒在了地上。
关于这个小偷,后来的事马三义并没有讲过,不过想也知道,一般人看到踢飞自行车,基本都会放弃反抗。若要再跑,被这连自行车都能追个几里地的怪人追上,抡起一腿踢在腰上,估计就要废却残生了。但是,马三义并没有凭借这次捉贼获得晋升,或者嘉奖,只是其能跑的美名算是传开了。
关于马三义第一次抓贼,无论是在管片民警圈子里,还是在附近百姓中,都一样有很多版本的传闻。可惜,传得都不得法,他们的关注点都在最后踢飞自行车那一腿上,没有人真正看到问题的关键。马三义跟我们老板关系好,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认识很久以后,有一次吃饭时讲起了这段事,老板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当时你追了多远?”
据后来退休了的老片警回忆说,他走了一回马三义追小偷的路线,粗算下来,马三义至少以自行车的速度跑了三公里,穿着警服和皮鞋。
这恐怕只是街谈巷论,不实之言。关于人类能穿着警服和皮鞋以自行车的速度跑多少公里,我一点概念也没有,不知道这个传闻正确与否。但可以肯定的是,马三义之善跑,世所罕见。而对于我的另一个问题——马三义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副慢吞吞的样子——老板则以叹气作为回答的开头,看来是个不太令人开心的故事。
这件事就发生在前几年。当时,管片里有个海鲜大酒楼,就在我们公司附近,我也去过。据说此地是一伙坏人的窝点,至于是什么坏人,我这等好人摸不清楚,总之非常之危险,出过一些大案要案。这里的事情,主要是归刑警管,片儿警只是偶尔分到一些巡逻啊蹲守啊之类的活儿,哪个都不是马三义爱干的。
夏天的一个晚上,马三义跟他带的实习警员在酒楼附近蹲守一个团伙主要成员。跟我们常看的警察题材电视剧相比,马三义他们的硬件环境实在是太惨了。他们没有警车,只能穿便衣走路去,在路边的烧烤摊盯着,并且还不能喝酒。在烧烤摊不让喝酒,这不是要人命吗?此外,也没有电台那种高科技的设备,要想联系,只有用手机。总之,比起后来发生的惨事,这些警察办案的硬件环境也一样催人泪下。
十点多,目标从酒楼里出来了,手里拎着一包可疑的东西。“可疑”是实习警察说的,可能在实习警察看来什么都可疑。目标把东西交给了在门口等候的一个摩托车骑手,然后钻进了一辆破得简直经不起马三义一腿的老旧捷达,“突突突”地开走了。马三义把情况通过手机汇报了以后,就准备收队了。
这时,实习警察说:“马哥,咱们不跟吗?”
马三义笑道:“跟啥?你想腿儿着①跟汽车吗?”
实习警察说:“马哥,这一片儿我特熟,我想那人既然是骑摩托车,肯定不走大路,因为咱们这片儿胡同特别多。我想,大件儿②会去跟那辆汽车,我们何不去跟摩托车?把那包东西拿下,也是大功一件啊!”
马三义微微沉吟了一会儿,觉得有道理,点头道:“事不宜迟,你盯着摩托,我上去看一眼,回头就来。”
{‘文‘}马三义上了附近的一座天桥。该酒楼出来的车,别无他路,必须经过这座天桥,从天桥上看,破捷达喷着蓝烟,缓缓开上了主路,往北驶去。这时,那辆黑摩托车也从路口开出来,穿过脚下的天桥,沿着辅路向东走。马三义给实习警察打了个电话,没人接。他啐了一口,三两步跳下天桥的阶梯,来到摩托车刚刚离开的路口。
{‘人‘}他其实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追这辆摩托车。从结果上看,他有很多正确的理由去追,但当时他既不知道摩托车上有关键的证物,也不知道骑车的人惹了多大的麻烦,他只知道自己必须追上这辆车。“我行吗?”他一边扶着膝盖蹲下、站起,蹲下、站起,一边问自己。比起追自行车的那些年月,自己已经老了不少,何况这可不是自行车。但是,再想下去,别说摩托车,就算真是自行车也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