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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大帝-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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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会招来美军的。

    “别说傻话!我们一起走!”李梦杨根本就不管不顾,他只是在疯狂的刨着地!

    哗啦!哗啦!……终于,差不多了,李梦杨大吼了一声!

    “啊!”

    终于,埃莉诺被拖出来了,但是,陆战队也来了!

    吁!吁!

    噗噜噜!噗噜噜!

    近百人的马队,很多的马因为突然停下来而打着响鼻儿,当先一名相当有范儿的将军,罗伯特·李在马上永远都是笔直着腰杆,他已经看到了前面是两个人,但这两个人是不是约翰布朗的人,他并不确定,但是,他决定要把这两个人留下,问问。

    “请问,你们是什么人?”

    “请问,你们是干什么的?”

    对方不回话,这让罗伯特·李感觉很奇怪,而斯图尔特的做法就更直接了!

    “持枪!瞄准!”

    “NONO,等一等。”

    罗伯特·李感觉有些蹊跷,随着马队的缓速前进,他几乎可以看清那两个人了,而其中一个明显是个姑娘,这个姑娘还……

    “梦杨!我们注定要分开!”

    “不!”

    眼看着他来了,埃莉诺再也没有办法了,她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让自己的爱人被抓住,因为约翰布朗做下的是叛国行为,这是会上绞架的,而且自己的爱人还是个大盗!

    于是,埃莉诺一把抓住李梦杨的领子,他们俩的脸离的非常非常的近。

    “梦杨!难道你忘了你要做什么吗?难道你忘了你的那些个受苦的同胞了吗?难道你忘记了自己的祖国还在遭受蹂躏跟屈辱吗?!”这都是李梦杨讲给华工的,埃莉诺记得也很清楚。

    一边是大义!一边是自己的爱!

    “……”李梦杨一动不动,如遭雷击,他知道现在的情况有多么的糟糕,他知道就算他把埃莉诺弄上了马,也没办法逃掉,双人并骑如何能跑的过海军陆战队的战马?

    但是他真的不想丢下埃莉诺,丢下自己的女人!

    “你放心!我绝不会有事!绝不会的!”埃莉诺又如此的确信,接着她拉住了李梦杨……

    两人的嘴唇碰在了一起!

    这个吻,夹杂着眼泪,可时间之短简直让人以为不过是礼节性的,但是,这对两个人来说,却好像一万年那么长……

    “GOODBYE!MY-LOVE!”埃莉诺没有用FAREWELL这个词,因为她很清楚,如果这么说,李梦杨绝对不会走。

    埃莉诺明白他们再见面的机会非常的渺茫,但此刻,她必须做出决断!

    “走啊!”埃莉诺一声大喊,然后便借着拉李梦杨这一下,撑起自己的身体站了起来!

    一条腿好疼,但一定要撑住,她迎上了马队,接着张开双臂大喊道。

    “父亲!我是埃莉诺!我是阿格尼丝!埃莉诺·阿格尼丝·李!父亲!”

    这一声,震住了罗伯特·李!

    这一声,惊醒了李梦杨!

    吕灰灰!一马奋起狂奔!

    “HOLD-YOUR-FIRE!”

    中间是一个栗色头发,脸上都是泪水,但却又挂着笑容的姑娘……

第八十九章 南北已经无法调和!福布斯有请

    (感谢大家的支持!那啥,求推荐!求收藏!晚上还有一章!)

    1859年11月,美国东部的纽约已经进入了冬天,风很硬,贼拉冷。

    而更冷的是李梦杨的心,经过了一番折腾,他回到了纽约,可是这一路上,他的脑子不断的在回想着自己跟埃莉诺之间的点点滴滴。

    新墨西哥那里的初次相遇……堪萨斯混乱中的……从中部到东部……办报纸……写小说……空想社会主义……**……

    李梦杨就是不想让自己忘了她,当他知道埃莉诺是罗伯特·李的女儿之后,他知道埃莉诺不会有事,但是自己想要再见到她,真的是太难了。

    罗伯特·李呀,他是一个传奇中的传奇,而且他可以说是美国的贵族,真正的贵族,他的父亲叫亨利·李,被人称为‘轻骑李’在独立战争中立下过赫赫战功。他的祖父是查理·李,《独立宣言》上有他的名字!他的妻子是安娜·卡斯蒂斯·李,是乔治·华盛顿的夫人玛莎华盛顿的曾孙女,华盛顿的遗产其实主要就是由这一支来继承的,阿灵顿是他们的家,那是华盛顿的家产,此时华盛顿这一支最显赫的就是罗伯特·李了。

    也就是说,埃莉诺·李,她是皇亲国戚!

    他李梦杨是个想要造反的华工,这之间的差距,就好像天上的银河一般。

    李梦杨也经常的想起黄蓉妹子来,他也总是忘不了这个女子,有时候他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到底应该如何选……似乎,是想的太多了。

    不想了!头疼!还是大事要紧吧!

    李梦杨回到了《纽约晚报》,他马上就召集了所有重要的人物,其实也没多少,就是马修、麦有力、大个子比尔。

    “现在开始,我们必须全面的转入地下!”

    几个人一到齐,李梦杨便开门见山,他一点儿废话都没有。

    “这……”马修有些不知所措。

    “梦羊,到底是咋了?”麦有力是完全搞不清状况的。

    “伊斯特伍德先生,我觉得似乎没这个必要吧,我听说的是,约翰布朗那个老家伙在不断的写信,但似乎并没有提到您,还有埃莉诺。”大个子比尔还是非常的有政治嗅觉。

    其实,就约翰布朗的这个事儿,没有政治嗅觉的也一定会听到许多关于他的消息,因为约翰布朗,现在是全美国最大的大名人,所有的报纸,所有的名人,都在谈论这个家伙!

    弗吉尼亚首府里士满的《辉格报》称,“这个落魄的老叛国贼和杀人犯应该上绞架!”

    而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则说:“约翰布朗可以为解放奴隶而死,而他只能为此而活,这是日月之比于莹烛……”

    亨利·戴维·梭罗则说:“一根长链的两端。他已不再是那个苍老的布朗;他已成了一个传播光明的天使……”他言中的另一端,不是别人,正是上帝他老人家,这个比喻简直是太夸张了。

    南方人对约翰布朗恨之入骨,因为他们已经看不到任何南北可以妥协的地方了,特别是奴隶主,特别是审问这个案件的人,因为有消息称,他们掌握了好几个支持约翰布朗的背后金主信息,那些人都是北方佬,都是有钱人!

    而北方现在的舆论非常的激烈,最主要的就是针对约翰布朗的结局,可以想象,那一定是上绞架,但是他们把这个结局看成是美国法律对南方的纵容!

    双方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了,而这一切,李梦杨自然是知道的,这一路他可没少买报纸看,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想要把现在的一切,都转入地下,就是不再做明面的工作。

    这其实是一个保险的做法,因为李梦杨并不想让自己现在掌握的一切,就在美国的这场内战之前曝光,那可太操蛋了。

    “我对约翰布朗那个家伙没什么信心,而我们现在不能冒险,我的脸被那些个军人看到过,一旦暴露,我们的报社,兵工厂,一切的一切,那就都会出问题,我们不能冒险!”

    李梦杨的话不无道理,但是,别的还好说,可这个报社你怎么转入地下呢?难道还秘密的办?那上哪里赚钱呀?

    《纽约晚报》现在可是李梦杨复兴会所有产业的根基,兵工厂的运作,那艘军舰,这都是在靠着这份报纸撑着,现在要是秘密了,那钱从哪里来?

    “伊斯特伍德先生,如果失去了报纸,那我们也就失去了其他的东西,我相信你会明白的。”这里面的人,真正懂这些个东西的就是这个大个子比尔了。

    “那怎么办?如果有人指证,我就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也是克林特·李,而且还参与了这次的叛国运动,那我们的报纸也完蛋了,别的也都完蛋了,大家……”李梦杨还没说完,那边的麦有力来了一嗓子。

    “梦羊!怕啥!我们再去抢他娘的!”

    很好,觉醒了之后,这个匪气就出来了。

    “我要做的是大事,并非是抢抢抢!”

    李梦杨已经安排了很多了,自不过,现在这帮人还看不出来,其实也正常,就现在这个时代的人,他们哪里看的出来这些个安排会产生什么结果呢?

    但也不能明说呀,所以,多少有点儿痛苦。

    “要不这样,伊斯特伍德先生,你转入幕后,这家报纸还在明处,就是找别人来做主编。”

    这个办法很好,大个子比尔也算是聪明人,可问题就在于,谁来做这个主编呢?

    “你能做主编吗?”

    “这个……”大个子比尔马上就怂了。

    他一个江湖骗子,也许很精明会算计,可你要他玩笔杆子,这不是赶驴上架吗?

    《纽约晚报》此时不是没有记者,咱们的报纸也是发展了的,但是主编这个位置何等的重要?这完全就关系一份报纸的风格问题,就好像《纽约论坛报》为啥就那么的喜欢空想社会主义呢?还不是因为他们的创始人兼主编格里利喜欢这种社会学说嘛。

    之所以办这份报纸,主要还不是为了要给美国东部的民众洗脑吗?那李梦杨不做这个主编了,去找一个主编,那还怎么洗脑?

    李梦杨也考虑到了找个人做傀儡,但问题就是,现在的晚报已经是太出名了,这个傀儡不能是无名之辈吧?那么,这样的人如何肯做傀儡呢?就算他肯做傀儡,可李梦杨敢用他吗?因为弄不好,这家伙要是把你李梦杨幕后指挥的事儿当个大新闻卖给其他的报社呢?

    文人,都是很鬼道的,知识分子心眼儿多呀。

    那这可怎么办?

    一时之间,大家都没什么主意。

    “先休息一下,硬想也不是办法。”李梦杨提议大家先休息,这自然得到了所有人的拥护。

    “嗯?”既然是休息,那总不能光坐着,李梦杨便想走走,可是当他刚刚起身来到了门口,却发现了一个包裹,被扔在了垃圾堆里。

    报社嘛,那自然会有很多的人来投稿,而大部分都会被当作垃圾,特别是李梦杨还不在,因为就咱们这个报社,那还不什么都他说的算?

    这包裹是给他的,但这个落款很吸引李梦杨。

    塞缪尔·兰亨·克莱门特,这名字怎么有点儿熟呢?

    “梦羊,你看这个干吗?都要卖废纸的了。”

    “闲着也是闲着。”

    李梦杨也不多想,干脆看看吧,这包裹里应该就是文稿,读书可以换个心情嘛。

    结果,这一看,李梦杨当时就一拍大腿!

    “就是他了!”

    谁呢?

    在场的人都有些糊涂,因为他们现在还没有听过这个叫克莱门特的家伙,可李梦杨却知道,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马克·吐温啊!

    马克·吐温此时一点儿名气都没有,他只是在幽默杂志上发表过一些个小故事,写作还只是他的业余爱好,现在他还在做水手呢,也就是说,他还不是马克吐温。

    但是,马克·吐温的文章风格,那李梦杨还不知道吗?应该说,全中国的学子对美国作家的文风,最熟悉的就是马克吐温了,所以,李梦杨一眼就看出来这些个文稿是谁写的,无论是风格还是语言,绝对是他。

    那这个人,马克·吐温不是做《纽约晚报》主编最好的人选吗?

    “就是这个人,给他回信,让他来做主编!”

    “啊?能成吗?就他?”

    “相信我,没错的。”

    李梦杨也不多做解释了,现在好了,找到了最佳的人选,也许马克吐温的名气还不大,但他的实力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绝对会出名的,而且他的文风还是很有批判意义的,这正是李梦杨需要的。

    真的是太好了!一切问题迎刃而解呀!

    李梦杨可以安心的转入幕后了。

    “先生!有人来找!”

    就在李梦杨高兴的时候,外面有人来了,这是谁呢?

    “克林特·李先生,我家老爷邀您走一趟,马车已经备好了,希望您能赏脸。”

    竟然是个留着辫子的华人,当然了,说的还是粤语。

    “你家老爷是?”

    李梦杨真的不知道这纽约城里有华人认识自己,会请自己过去,那到底是哪位呢?而且现在时间已经是晚上了,谁会在这时候找自己呢?

    “先生请了,我家老爷是约翰·默里·福布斯先生。”

    人家自报家门了,李梦杨这才想起来,好像这个福布斯就是约翰布朗口中说的,支持他进行废奴革命的金主呀!

    那这样的人,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我不认识他呀。”说实话,李梦杨就是不想去,但咱们别撕破了脸,对不对?

    但是,这位华人说的话,可就有意思了。

    “先生,您如果不去,我家老爷说了,那有一些个事情,比如与布朗先生……”

    “好,我跟你走。”

    不用多说了,那福布斯就是在威胁克林特·李,你不来,他就要把你参与了约翰布朗起义的事儿给公之于众……

第九十章 不择手段!

    (黑车第三更送上!求推荐!求收藏!求支持!多谢了!)

    冬日里的纽约街头,还是如往常一般,各色人物都有,而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那些个无家可归者,这些个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找个破铁桶子,然后把自己能找来的一切废旧物品扔进去烧掉。

    至少这样,他们可以不被冻死在冬日的夜晚。

    李梦杨坐在豪华马车之内,他百无聊赖的只能看着那些个车窗外的流浪汉,车厢里没有别人,那个来请自己的同胞,他还兼任了马车夫,就好像福布斯家族没钱请人一样。

    过了差不多三个小时,月亮都爬了老高,19世纪大都市的喧闹已经一扫而光,迎面而来的则是幽静的乡村景色,哈德逊河将田野劈开两半,河边的植被都被破坏都因为工业发展被破坏殆尽,只不过现在的季节虽然还没有到下雪的时候,可是劲风,落叶,满眼一片肃杀之气。

    “先生,已经到了。”

    一座漂亮的庄园展现在李梦杨的面前,其中一座三层楼砖木建筑,大气非凡,还有一股浓重的法国建筑风格,在现在的美国,这里绝对配的上高大上三个字。

    “谢谢。”李梦杨不卑不亢,他保持着应该有的礼貌,虽然他对将要面对的人保持着不太好的感觉,福布斯家族要跟他谈的,一定不是什么好话题。

    “请交出所有的武器。”刚下马车,便有个白人彪形大汉过来。

    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出,也对,这年头美国几乎人人有枪,人家福布斯防着点儿也很正常。

    “别弄坏了。”但李梦杨还是表现的有些生气,他交出了那把柯尔特1851海军。

    “等等!”可没想到那白人大汉还不满意,他自己出手搜身!

    “你……”李梦杨更生气了,不过,他并没有阻止这个白人大汉。

    果然,腰间还有一把左轮手枪,是李梦杨兵工厂的最新产品,那大汉从来没见过,很新奇。

    “你给我记住!”李梦杨瞪了那个白大汉一眼。

    “尊敬的先生,我会记住的。”那家伙还挺得意。

    算了,不跟他一般见识……

    被自己的同胞引领者,李梦杨来到了一个客厅,很显然,这个福布斯家族的谱很大,人家让你等。

    李梦杨待着没事儿,也就环视了一下这个客厅,说实话,他有些吃惊,但也有些不意外。

    青花瓷,珐琅彩,名人字画,有一副好像还是郑板桥的竹子,至于再古一些的,他也是看不出来了,这里简直可以开个博物馆了。

    吃惊,当然就是中国风浓重,而不意外,也很简单,联想到这个福布斯家族是跟十三行做生意的,有这些个东西真的是太正常了。

    “哈!欢迎!欢迎!我们的大作家来了!真的是有失远迎呀。”

    听到了这个声音,李梦杨马上的转身,他刚刚有点儿被这个客厅的摆设所吸引,等到他回头,便看到了一个颇有威严的中年人。

    这个人身着很随意的家居长袍,但一看就知道绝不是普通的货色,有些胖,但算是中年发福,脸上虽然有些皱纹,但却让他多了一份魅力,虽然是白人,可并非那么的白,反而是古铜色的皮肤。

    “你好!你是约翰·默里·福布斯先生吗?”李梦杨只是猜测,不过那古铜色的皮肤,显然是在海上待久了才会有的。

    “哈!李先生真的是个聪明人!没错,我就是约翰,哈哈……”约翰·福布斯哈哈大笑,还伸出手拍了拍李梦杨的肩膀,好似非常的亲密。

    “过奖了!”李梦杨依旧是不卑不亢的表现。

    “请坐。”

    “你也请。”

    俩人寒暄一番,坐在了真皮沙发上。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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