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警备区-第9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有家人的。

其实姑父为人是很不错的,对他也不坏,可自己破坏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姑父看他地脸色才会越来越差。他不怨恨姑父,又不是亲父母,能待他到这个份上,他已经很感激姑爷了,至少把他养到这么大,有些自立能力了。这回张月影信了,这些怪人里面,四爷是她见过能力最强地,如果是治这样的病,还真没有谁能比陆飞扬更强。

“飘香,你知道我不懂这些,你认为怎么治比较好?”张月影问道,对雷千行地事,居然比对张家的事情还要关心。

陆飘香轻松的说道:“其实也没什么问题,只是身体的生物电压过高,电流强度也是极高的,他本人是不会有事的,只要能学会如何控制电力就好。爷爷刚才睡前和我说过,就算什么都不管,也没什么问题,随着时间推移,他慢慢就能控制好自己的能力。”

这要从进化人的身体情况说起,张月影只是外普通人,对她说多了没用。可又担心她不放心,同时也是解释给雷千行听,因此说的就多些。作为陆传平的孙女儿兼助手,对进化人的事情,陆飘香了解的远比常人多得多,就算是进化人自己,也不会比他们爷孙两知道的更多。

进化人在小的时候,一般都看不出来,只是身体比普通的孩子更健康,头脑显得更聪明,稍稍有点早熟,学习知识的速度比较快。除此之外,与普通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随着年纪不断增长,才会慢慢的开始变化。变化的时间不一定,有些孩子在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变化,有些则长到十几岁才知道自己不同。

一般来说,孩子对自己身体的变化并不敏感,有些事情,他们会想当然的认为,是正常的事情。可在外人眼里,就极不正常了。

当被人发现的时候,孩子开始感觉到自己的不同,怕被人别人,怕看到别人拿他们当怪物看,这时候就会开始有意识的隐藏自己的能力。

通常孩子对自己的能力,控制力比较弱,时不时的会发生点状况,就象雷千行一样,一不小心就会弄坏电器,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陆飘香还记得,自己能力出现的比较早,那时候她才只有不到六岁,没事的时候,就把手脚变成各种形状,她认为这很正常,也很好玩。

可当她看到其他小朋友被吓得哇哇大哭,幼稚园老师当场晕倒之后,知道这种能力不能在别人眼前出现,之后就收敛了许多,又转到其它幼稚园。即使这样,也时不时的弄出点事情来,好在她刻意收敛,能力又不象雷千行这样容易暴露。

等到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对于身体的控制,已经能作到相对自如了,虽远不如现在这样,可以随意变化出各种开状,只是不在其他人面前变形,还是可以作到的。

这样的经历,几乎每个进化人都遇到过,也都有自己的小心思。陆飘香的运气不错,她的爷爷陆传平正好是研究这个科目的,等陆飘香毕业后,直接进入实验室,成为他的助手,即是一大助力,又是出于保护孙女的想法,正好是两全齐美了。

“真的没事?”张月影担心的问道,她是不懂,可看着雷千行她心中就喜欢,这个小弟弟看着实在招人疼,如果真的身体有问题,只有能力范围内,她不介意出钱出力,为他治病。

象雷千行这样的孩子,三年来一直过着看人白眼的生活,对这种关心最是敏感,嘴里虽然不说,心里却暖洋洋的。在路家镇,除了姑姑,还有谁这样关系他?连姑姑的女儿,雷千行的唐妹看他都不顺眼,出门都不肯说他是自己的哥哥。

陆飘香笑了笑,张月影的爱心倒是不少,可惜谁来关心她啊,张家已经混到如今这个地步,她居然还有心情关心别人?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价值

雷千行真的很能吃,还好张月影已经吃完了,余下的饭菜,全都让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包下了。他这个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能吃些也没什么奇怪的,可相距不过两个小时,能吃下这么多东西,也让陆飘香吃惊不小。

“雷千行,跟我走。”陆飞扬一脸愁容的走进餐厅说道,说完头也不回的向外走去。想了几个小时,他也没能想通,看来能量转化这种事情,想急也急不来。

可雷千行这小子如果不能快速的控制身体,这样的日子,不仅他过得难受,也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困扰。还是先带他去警备一区比较好,反正那里的设备,就算坏掉,也会有人出钱,或者再送来一套,总比在陆传平家破坏要强得多,这的东西,可是别人资助的,陆传平可折腾不起。

雷千行看了陆飞扬一眼,没动地方,他感觉和这两位姐姐在一起更舒服些,特别是后来的漂亮姐姐,对他极好。

“快去,他会帮你的,等治好了病,回到这儿来,我在这儿等你。”张月影一边说,一边拿出钱包,取出一只银行卡,塞给雷千行:“会用吧?如果有用钱的地方,先从这张卡里取,里面的钱应该足够你用的。”说完,又小声将卡的秘密告诉雷千行。

明知道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何况是钱,可握着手里地卡。雷千行就是不愿意还回去,这是漂亮姐姐给他的,他想要。

“好,我去了,要等我哟。”说完还有些不放心的看了一眼陆飘香,其实这个姐姐也不错,身上还带着香味呢,可看起来就不如漂亮姐姐人好,显得有些冷。

雷千行站起身走出陆家,坐到霸王龙的副驾驶位置上。他居住的路家镇。经济虽然不发达,也算不上贫困地区,车自然没少见。好坏还是能分得清的。上车后东看西瞧。却不敢乱摸。也说不清为什么,看到陆飞扬第一眼的时候,对这个青年人就有些害怕。他更愿意和张月影在一起,感觉很舒服。

陆飞扬的小院已经建成了。给他打发时间的实验小楼也快要竣工,里面的设备也安装了大半。这座小楼,基本是上按照章雨地规划设计的,电子类实验室就占了大半。陆飞扬学的是刑侦,可惜以后用不上,他对名都地课业也放松了许多,倒是电子学方面,受到小丑和萧筱地影响,有些兴趣。

“你先在这儿呆着。冰箱里有喝的。自己动手,房间里的饮料你随便喝。”陆飞扬说完。转身去找阳光,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信赖三位大佬,只要有解决不了地问题,最先想的到就是回到这儿找阳光。

陆飞扬离开小院去求教不提,雷千行在客厅里打起转来,这样地房子他从没住过。姑姑家的条件算是不错的,三室两厅,每个人都能分到属于自己的房间,可比起这儿。一楼的客厅,都有上百平了。

翻开冰箱,里面的饮料不少,不过雷千行都不爱喝,他宁愿喝白水,也比这些甜腻腻的东西强。忽然看到在角落里有一个大柜子,上面放着许多瓶子。

这些东西他当然知道,是酒嘛,虽然没喝过,但总是见过的。酒瓶上的标志,有国文地,也有外文地,雷千行的外语水平还不错,可以轻松看懂。

“雷司令?这不是路家镇鸿儒酒店地镇店之宝吗?”鸿儒酒店是路家镇最大、最豪华的一间酒店,在这家酒店里,据说有一瓶三十多年历史的雷司令,号称葡萄酒之王。在葡萄酒中,算是极好的一种了。

轻手轻脚,拿起柜子上的雷司令,一尺半高的大瓶子很重,翻过瓶底,看下面的年份。。。。。雷司令算是高档进口酒,用来装酒的瓶子都很有讲究。年份不是写在标签上的,而是在制造酒瓶的时候,直接熔筑在瓶底,想要更改是不可能的。

至于里面是不是真酒,这更容易判断了,雷司令采用的是一次性酒瓶,开口之后,会把瓶口部位破坏掉,想要作假极难。

“哇,二零五六年?”雷千行数着手指数,怎么算这瓶酒都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了,比鸿儒酒店那瓶要长出一倍的时间。这不会是假酒吧?翻来覆去看了好一会,也没看出假来。

想起陆飞扬走时候说的话,只要这房间里的饮料,自己可以随便喝,那这瓶雷司令算不算啊。他才十五岁,平时有姑姑照看着,肯定是不让他喝酒的。就算过年过节,也不让他喝,理由是他年纪太小。

雷千行知道姑姑养大自己不容易,为了自己,还经常和姑父生气,因此平日在家的时候,行事极为小心,生怕给姑姑带来麻烦。象抽烟喝酒,在这类在姑姑眼中,是坏孩子的行为,他是绝对不敢去碰的。

心中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催促着他,手听的酒瓶,带着无穷的诱惑力。孩子就是这样,你越是不让他去作的,他心中越是充满着好奇心。雷千行此时就是如此,何况陆飞扬还说过随便喝呢。

雷千行内心在不断的挣扎着,他没钱,能跑到上京市,已经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鸿儒酒店那瓶雷司令,可是标价三十万,一年一万块啊,这瓶可是有六十多年历史,把他卖了都买不起。

可是……正犹豫着,瓶口发出砰的一声轻响,酒被打开了,房间里立时充满了一股葡萄酒的甜香。雷千行差点松手,真是见鬼了,这该死的病,早不发作晚不发作,这时候又来病了。

陆飞扬问的不是太多,不知道雷千行的具体情况。平时雷千行的破坏力,对电器比较多,可有的时候,一些与电无关的东西,同样可以破坏,只是这样的事情极少,连他自己也没太在意。

一咬牙,喝了。反正已经开瓶了,雷司令开瓶之后,是装不回去的,虽然提供有一个备用瓶塞,可以将喝剩的酒塞住,以供下回继续饮用,可毕竟已经打开了,想要恢复原状肯定是不可能了。

“最多我卖身给你好了,扫地作饭我都会。”雷千行堵气似的说道,在柜子里找了一个漂亮的玻璃杯,抱着雷司令走到沙发边,给自己满满的倒上一杯。

学着大人的样子,轻轻的抿了一口,发现没有他想象中那样甜,酒中带着一点点的酸涩,等他慢慢吞咽下去之后,那股酸涩的味道,又转变成说不出的清香。吐出的气,也带着浓浓的酒香。

酒水化成一条线,顺着食道,流淌到胃中,全身暖暖的,脸有些发热,身体象是飘了起来,果然比饮料好喝多了。

每一杯酒,雷千行花了足有十分钟才喝完,感觉好极了,飘飘欲仙。第二杯就快得多了,不到两分钟就喝完了,接着越喝越快,不到四十分钟,整瓶雷司令都下到肚子里。

全身象火在燃烧一般的滚烫,可雷千行却觉得很舒服,胃里有强烈的饱涨感,四肢放松到极至,身上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似乎都兴奋的想要跳舞,这样的感觉,他从没有过。

头脑还算清楚,看东西也不晃动,拿起空空的瓶子,上下看了好一会:“奇怪啊,这瓶子应该能装不少酒,我都喝下去了?”比子比自己的肚子,没有明显的变化,这些酒都喝到哪儿去了?

雷司令的瓶子的确不小,足有一尺半高,而且还很粗,里面的酒如果全倒出来,至少顶得上小半脸洗瓶了,这么多的液体,居然都装到自己的肚子里,雷千行感觉不可思议,就算他比较能吃,也吃不下这么大体积的食物。

放下酒瓶,走到酒柜前,挑三捡四,又找出一瓶葡萄酒,是国外进口的,按上面的标签说明,应该是产自于巴罗蒂酒庄二零六九年的葡萄酒,比起先前的雷司令,年头差了一点点,也算是不错了,只是雷千行从没听说过这家酒庄。

很奇怪的葡萄酒,一般的酒,都是有商标、品牌的,象雷司令就是它的品牌。可现在手中这瓶,好象只标明了出产地、日期,还有一连串的电子码,除此之外,没有牌子,居然是个杂牌酒。

“这样也好,至少这瓶不会太贵,反正已经这样了,我喝。”雷千行心里还是有些负担。这瓶虽然没是杂牌葡萄酒,可毕竟也有些年头,应该也不会太便宜。

不管这些了,反正六十万他也还不起,再加上一两万有区别吗?随手打开塞子,倒满一杯,继续喝,酒可真是好东西,可姑姑为什么不让喝呢?真是太奇怪了。

雷千行的想法,如果让真正的好酒之人知道,非杀了他不可。这可是巴罗蒂酒庄出产的,二零六九年的葡萄酒啊,这是属于有价无市的酒类。雷司令已经算是高档葡萄酒了,可只要你花得起钱,总还能买到。

巴罗蒂酒庄出产的葡萄酒,数量本就比较少,每一瓶都是极为珍贵的,何况二零六九年出产的酒质特别出色,现存于世的数量已经极少了,能看到酒瓶都算是运气。能喝上一小杯,已经是绝大的享受了,象雷千行这样放开量喝的,怕是当世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跑路

说起来这瓶酒还是阳光的宝贝,可三位大佬都比较好酒,真正的好酒,想要长时间存住是极难的,指不定谁就偷偷喝了。不是阳光小气,这瓶酒实在不好找,他目前手中也只有这一瓶了。

思来想去,在警备一区之中,只有老四陆飞扬是不喝酒的,如果把蒙山雀舌放他这儿,肯定转眼就没了。可是酒这东西,不好的人,对他们来说就象毒药一般难以入口,陆飞扬正是这样的人。

因此阳光把自己珍藏的几瓶好酒,偷偷的放到陆飞扬这间刚建好的小院中,反正平时这里也没人,出入的工作人员,肯定不敢动这些东西的,那些人名义上是服务人员,其实都受过极为严格的训练,也算是半上特工了。

除了阳光珍藏的好酒外,其它的只能算是些好看的瓶子,用来充充门面,至于里面的酒水,在阳光眼里,根本上不得台面,他才不喝那些东西呢。要知道警备一区的地下酒窖,在整个上京都是赫赫有名的。

酒这东西,无论你是什么人,只要喝得兴起,想要收手就难了,左一瓶右一瓶,雷千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瓶。他不认识酒,只看瓶子,偏偏这里放的酒,大多数只是为了好看的样子货,这倒为阳光省下不少好酒。

看着小几上的酒瓶,雷千行已经两眼发花,看什么都是双影了,好象满小几上面全是酒瓶,心中更是疑惑,哪儿来的这么多瓶子?这陆飞扬也是的,一去就是好久,也没人来问他一声,结果喝多了不是?

心下还有些明白,可又有点糊涂,觉得这些酒都不错,就是比饮料好喝。其实人喝多了之后。就算给他一杯白水,也能当酒喝下去。

阳光给陆飞扬摆样子的酒着实不少,足有上百瓶,雷千行第一次喝酒。没有深浅。可人的肚量终究是有限的,看着满小几的酒瓶,实则不过十一二瓶,这数量已经是极多了。

雷千行终究是没能顶住,带着一丝疑惑,一头倒在沙发里,鼾声四起,从没有睡过如此香甜。

或许真的是身体与常人不同,睡了三个小时左右,雷千行又自己醒转过来。此时酒劲已然过去,头脑更加清醒,看着满小几的酒瓶,欲哭无泪。这辈子算是完了,就是给陆飞扬打一辈子的小工。怕也还不起这份酒债。

酒醒之后,上了两次厕所,雷千行又饿了,小厨房刚刚装修完,里面很干净,也很漂亮,所有地设备都已备行,偏是食物方面,什么东西都没有。冰箱里也只有他不喜欢的饮料。人越想着饿。就越是感觉饿。

直到雷千行饿得快要受不了的时候,陆飞扬才满面春风的回到自己地小院。看着一小几上地酒瓶,呆了好天晌,没说出一句话来。

他虽不好酒,可对酒的认识总要比雷千行要强得多,上面三位好酒的哥哥,对他不喜欢喝酒很是看不惯,没事就想拉他喝点,再讲讲酒的文化、历史和趣闻,希望能引起他的兴趣,试过几次之后,发现效果不佳,才慢慢放弃。

别的酒不说,那瓶巴罗蒂酒庄二零六九年份的葡萄酒,可是阳光的宝贝,现在只剩下一个空瓶子了。如果让阳光知道,怕不得先把这小子掐死?

“陆哥,我好饿。”反正这辈子已经完了,总要先吃饱饭再打工吧,雷千行现在什么都不在乎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饿?靠!快走,你惹祸了。”说完拉着雷千行向外就跑,好在霸王龙就停在门口,还没有送回停车场,上车就向外开,至于去哪儿,到时候再说吧。

雷千行不知所措的看了一眼陆飞扬,知道肯定是在酒上出的问题,却没见陆飞扬向他要钱,反倒象后面有狗追似地跑,又不敢问,只能忍着肚饿,一声也不敢出。

一直开出十公里远,才找了一间饭店,把霸王龙停在饭店后身,这车太明显,如果阳光追出来,一眼就能看到,不藏好怕是连顿饭都吃不香。

陆飞扬还真没猜错,阳光今天很忙,解决完陆飞扬的问题,又去忙自己的事情。直到晚上八点多钟,才想起去看看陆飞扬说的小病人。走进陆飞扬地小院大门,就闻到满屋子的酒气,时间已经过去不短了,可十几瓶酒地气味,想要散尽,也不容易。何况阳光对酒气极为敏感,只要有一点点,就能嗅到。

急忙冲进客厅,看着小几上没收拾的酒瓶,阳光暴跳如雷,这还了得,居然有人敢把他的宝贝都喝光,这和要他的命也差不多了。

他知道陆飞扬是不喝酒的,如果说只是少了几杯,还可以解释是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