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千禧年三部曲-第6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责让瑞典的法律与欧盟一致,由于表现极为出色,还一度被指派为部门主任。他引起注意是因为一篇关于执法界组织缺点的报告,在报告中他主张提升效率,而不应依照某些警察单位的要求增加警力。在法务部待了四年以后,他转到斯德哥尔摩的检察官办公室,并在这里处理过几起非常引人关注的劫案与暴力犯罪案件。

在政府部门里面,他被视为社会民主党员,但事实上埃克斯壮对政党政治毫无兴趣。就在他受到媒体关注之际,高层人士也开始留意到他。他绝对是更高职位的候选人,也多亏他留给外界这个政党倾向的印象,因而得以在政治圈与警界获得丰沛人脉。警界人士对於埃克斯壮的能力看法分歧,那些主张募集更多警力是改善治安最佳方法的人,便不支持他的调查工作。但另一方面,他也非常善於不择手段地将案子送进法院。

埃克斯壮听取了值班刑警对於安斯基德命案所作的简报后,立刻认定此案必会引发媒体骚动。两名死者一个是犯罪学家、一个是记者--对於后者的职业,埃克斯壮若非痛恨便是珍视,视情况而定。

他和郡警局局长很快地在电话中进行商议。七点十五分,他拿起电话叫醒刑事巡官杨·包柏蓝斯基,同事们都称他泡泡警官。由于去年工作超时太多,包柏蓝斯基在复活节整个星期都休假,但最终仍被要求中断休假,立刻到总局着手调查安斯基德命案。包柏蓝斯基五十二岁,自二十三岁便进入警界服务。他在巡逻车上待了六年,也待过枪械组和盗窃组,后来经过特别训练才晋陞到郡刑事局的暴力犯罪组。据说,过去十年间,他曾参与过三十三起谋杀或过失杀人命案的调查工作。其中由他负责的有十七件,破了十四件,还有两件可视为结案,也就是说警方知道凶手是谁,却无足够证据予以起诉。至於剩下的一件,至今已有六年,包柏蓝斯基和同事们仍无法侦破。这桩命案是一个出了名爱惹事的酒鬼,被人刺死在他位於伯格沙姆拉的家中。现场的指纹与DNA迹证乱七八糟,全是多年来在那间公寓里喝醉或遭殴打的数十人留下的。包柏蓝斯基和同事们都深信,凶手必定是死者所结识的大量酒友与吸毒者当中的一人,但尽管密集查证,却始终无法让凶手落网。据了解,他们的调查一直都只绕着刺杀这一点打转。

就破案的数字而言,包柏蓝斯基的记录不错,同事们都对他敬重有加,但他们也觉得他有点怪,部分是因为他是犹太人。某些宗教节日里,总会有人在警察总局的走廊上看见他戴着小圆帽。某位如今已退休的局长便曾批评此事,认为在警察总局内戴犹太小圆帽,就像警察执勤时缠头巾一样地不适当。但其实警方从未真正针对此议题进行讨论。有个记者听说了,立刻找上局长询问,局长见状连忙躲进自己的办公室。

包柏蓝斯基属於索德会堂,若吃不到符合犹太教规的洁净食物便吃素,但还不至於保守到不肯在安息日工作。他也马上就判断出安斯基德杀人案不会是例行的调查工作。八点刚过,他一出现就被埃克斯壮拉到一旁。

“情况似乎很麻烦。”埃克斯壮说:“被杀的两人有一个是记者,而他的伴侣则是犯罪学家。不仅如此,发现他们的人也是记者。”包柏蓝斯基微一点头。照此看来,媒体肯定会密切注意这桩案子。

“还有一点更令人头大,发现这对男女的记者就是《千禧年》杂志社的麦可·布隆维斯特。”

“哇!”包柏蓝斯基叹道。

“他因为温纳斯壮事件这出闹剧而声名大噪。”

“对於犯罪动机了解多少?”

“目前一无所知。两名死者也都没有不良记录,似乎是很正直的一对伴侣。女的再过几星期就要拿到博士学位。本案得优先处理。”对包柏蓝斯基而言,谋杀案总是得优先处理。

“我们组了一个团队。你动作得快一点,需要什么资源我都会支持你。你已经有法斯特和安德森,稍后霍姆柏也会加入,他现在正在查林可比凶杀案,不过凶手似乎已潜逃国外。必要的话,也可以向国家刑事局调人。”

“我要桑妮雅·茉迪。”

“她会不会太年轻了点?”

包柏蓝斯基诧异地扬起双眉。

“她已经三十九岁,和你差不多年纪,何况她非常敏锐。”

“好吧,你的组员由你决定,但要快。上级都已经开始发牢骚了。”

包柏蓝斯基认为他夸大其词。这个时间,上级应该还在吃早餐。九点不到,包柏蓝斯基巡官召集组员到郡警局一间会议室开会,调查工作正式展开。他研究了小组名单,对於成员并不完全满意。茉迪是他最有信心的一个。她有十二年的经验,其中四年在暴力犯罪组,曾参与过几次由包柏蓝斯基指挥的调查任务。她行事严谨、有条不紊,但包柏蓝斯基很快便发现她具有调查棘手案件最宝贵的特质,那就是想像力与联想力。茉迪至少曾在两起复杂的案件中,发现到其他人都忽略的一些独特而不可思议的关联,使得案情有所突破。另外她还拥有清新的知性气质,也让包柏蓝斯基十分欣赏。他很高兴叶尔凯·霍姆柏也是小组成员。霍姆柏今年五十五岁,原籍安格曼兰。他是个身材矮壮、相当平凡的人,毫无茉迪的想像力,但在包柏蓝斯基眼中,却可能是全瑞典警界最优秀的犯罪现场调查员。这几年来,他们曾合作调查过无数案子,包柏蓝斯基相信只要现场有值得发现的线索,霍姆柏一定能发现。他的当务之急便是到安斯基德公寓指挥调查。

至於库特·安德森,包柏蓝斯基几乎毫无所悉。他是个说话精简、身材壮硕的警员,金发的小平头剪得极短,远看彷佛秃头。安德森三十八岁,先前在胡丁厄处理帮派犯罪案件多年,最近才调到这里。他是出了名的脾气火暴、作风剿悍,这也许是一种婉转的说法,暗示他可能采用不太符合规定的手法。十年前,他曾被控行使暴力,但经过调查后已还他清白。

一九九九年十月,他和一名同事前往奥比拘提一名流氓。此人前科累累,恐吓同一栋大楼的住户长达数年。当时警方接获密报,要带他来讯问一起发生在诺斯堡的录影带店劫案。见到安德森与他的同仁时,这流氓拔出刀来,不肯乖乖就范。另一名警员双手被划伤多处,左手拇指还被切断,接着歹徒将注意力转向安德森,这也是安德森入行以来首次被迫使用警枪。他开了三枪,第一枪只是示警,第二枪慎重地瞄准但打偏了--由于两人相距不到三米,要打中不容易--第三枪则正中他的胸腔,切断了主动脉。短短几分钟,那人便因失血过多死亡。调查是免不了的,最后虽然证明安德森用枪并无不当,却还是为他博得了极度暴力的名声。

包柏蓝斯基起初对安德森有些疑虑,但六个月下来,并未发生任何令他觉得有必要批评或生气的事。他反而开始对安德森沉默寡言的作风有些佩服。

组上的最后一人汉斯·法斯特,现年四十七岁,是暴力犯罪组的老将,年资已有十五年,但也是包柏蓝斯基对这个小组不十分满意的主因。法斯特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他经验丰富,也参与过复杂的调查工作。缺点呢,此人太过自我,还有个让人焦躁不安的大嗓门,这点让包柏蓝斯基异常心烦。法斯特有一两个特质,包柏蓝斯基就是无法忍受,但若是盯紧一点,他还是个有能力的警探。何况,他可以说成了安德森的心灵导师,他那令人不快的风格,后者似乎并不在意。他们经常一起办案。

刑事组纽柏格巡官也受邀参与开会,以便让他们了解她前一晚询问记者布隆维斯特的情形。警司莫丹松也到场报告犯罪现场的情况。他们两人都已经精疲力竭,一心只想回家睡觉,但纽柏格还是带来了公寓的照片,传给组员们看。

半小时后,他们已了解事件发生的顺序。包柏蓝斯基说道:“你们要记住,犯罪现场的监定工作还在进行中,这只是我们认为的情况……一个不明人士在没有任何邻居或目击者注意到的情况下,进入安斯基德的公寓,杀死了达格和米亚。”

“我们还不知道现场发现的枪是否便是凶器,”纽柏格说道:“但枪已送到国家监定实验室,而且会优先处理。我们还找到一片子弹碎片,打中达格的那颗,相当完好地卡在卧室隔板上。不过击中米亚的子弹碎得太厉害,恐怕帮助不大。”

“谢谢你告诉我们。科特麦格农是牛仔手枪,压根就应该马上禁用的。有没有序号?”

“还没有。”莫丹松说道:“我已派人将枪和子弹碎片直接从犯罪现场送到监定实验室。由他们处理总比我自己分析好。”

“很好。我还没有时间到现场去,但你们两个去过了。你们有什么想法?”

纽柏格礼让较年长的同事代为发言。

“第一,我们认为是一人所为。其次,这完全是处决式的杀人。我觉得某人有充分的理由要杀死达格和米亚,而且执行得十分精准。”

“你这么说有什么根据?”法斯特问。

“公寓里面整齐乾净,完全没有抢劫或打斗之类的迹象,而且只开两枪,全都打中预定对象的头。所以这个人很懂得用枪。”

“听起来有理。”

“且看看公寓的简图……这是我们所能重建的模样,我们猜想男性死者达格是近距离中枪,而且可能是直射。子弹进入的伤口周围有烧焦痕迹。我们猜想是他先中枪。达格受力后撞到餐桌,枪手可能是站在门厅,或就在客厅门口内侧。”

“据住在同一楼的证人说,两枪之间的间隔只有几秒钟。凶手射杀米亚的距离较远,她很可能站在卧室门口,正试图转身逃跑。子弹打中她的左耳下方,从右眼上缘穿出,力道将她推入卧室,也就是发现她屍体之处。她撞到床脚,滑落到地板上。”

“只开一枪,这个人很善於用枪。”法斯特说。

“不仅如此,也没有脚印显示凶手曾走进卧室查看她是否断气。他知道自己正中目标,便离开公寓。也就是说两枪,两具屍体,就走了。我们得等监定报告出来,但我猜凶手用的是狩猎用子弹,可以立即致死。两名死者的伤口都很大。”

组员们静静地思索这番摘要。无须提醒,他们都知道子弹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金属壳的硬式子弹,会直接贯穿身体,造成的伤害较轻微;另一种是软式子弹,击中后弹头会在体内扩张,造成巨大伤害。被直径九毫米的子弹击中,和被直径会扩张到至少数厘米的子弹击中,可说有天壤之别。后者称为狩猎子弹,目的是为了导致大量出血。一般认为用这种子弹打麋鹿比较人道,因为可以让猎物尽快死去,尽量减少它的痛苦。但国际法规定战争中禁用狩猎子弹,因为士兵一旦被扩张型子弹击中,无论中弹部位在哪里,都几乎必死无疑。两年前,睿智的瑞典警方引进了中空的狩猎子弹,究竟为何原因并不清楚。然而有一点却是清清楚楚,举例来说,如果二○○一年在哥德堡发生的世贸组织暴动中,示威者韩奈斯·魏斯伯①是被狩猎子弹击中,便不可能活命。

---

①那次暴动发生在二○○一年欧盟高峰会进行期间,魏斯伯在那场暴动中遭瑞典警方开枪射中腹部,引起轩然大波。瑞典警方为掩饰执法不当而对媒体说谎,并伪造证据。

---

“所以说最终目的无疑是杀人。”安德森说。

他说的是安斯基德的谋杀案,但也同时在众人保持缄默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

纽柏格和莫丹松也都这么想。

“接下来还有这个不可思议的时间结构。”包柏蓝斯基说。

“没错。开了致命的两枪后,凶手立刻离开公寓、下楼、丢弃凶器,然后消失在黑夜中。过后不久--可能只有几秒钟时间--布隆维斯特兄妹便开车到来,停在大楼外。有一个可能是凶手从地下室离开。有个侧门可供他使用,进入后院再穿越一片草地,便可到达平行的街道。但他得有地下室门的钥匙才行。”

“有任何迹象显示凶手从那里逃走吗?”

“没有。”

“那么就不用再继续描述了。”茉迪说:“不过他为什么要丢弃武器?如果带着走,或是跑远一点再丢,我们可能得找上好一会儿。”这个问题无人能回答。

“对於布隆维斯特应该怎么想?”法斯特问。

“他确实受到惊吓。”莫丹松说:“但举止仍相当理智,头脑似乎很清醒,我想他是可以信任的。他的律师妹妹证明了那通电话与开车前来的事实。我认为他没有涉案。”

“他是个名记者。”茉迪说。

“这么说媒体又有得炒了。”包柏蓝斯基说道:“所以我们更应该尽快了结。好啦……霍姆柏,现场由你负责,当然也包括邻居在内。法斯特,你和安德森去调查死者,看看他们是谁?目前在做什么?和哪些人来往?谁有杀人动机?茉迪,你和我一起看看当晚的证人供词,然后列出达格和米亚昨天被杀前,一整天的活动。今天下午两点半回到这里集合。”

※※※

布隆维斯特在达格的办公桌前展开一天的工作。他呆坐好长一段时间,彷佛自觉无法胜任这项任务。

达格有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而且一开始大多在家里工作,通常一星期只有两天会来办公室,后来这几个星期才较常来。他在杂志社用的是一部老旧的PowerMac G3,电脑摆在他桌上,任何员工都能使用。布隆维斯特打开老旧的G3后,发现许多达格一直都在使用的资料。他主要是用G3上网,但也有一些从他的笔记本电脑复制过来的文件夹,另外他还用两张光碟将资料完整备份,锁在桌子抽屉里。通常,他每天都会将最新、最即时的资料做备份,但由于前几天没来办公室,因此最近更新的日期是星期日晚上,中间少了三天。

布隆维斯特复制了压缩的光碟后,把它锁在自己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接着花了四十五分钟看过原始光碟的内容。其中约有三十个文件夹和无数个子文件夹,那是达格四年来对非法交易所作的调查研究。他浏览文件名,看看哪些文件可能包含十分敏感的内容,例如达格想保护的消息来源的姓名。他对消息来源一直小心翼翼,类似的资料全都放在一个名为“机密来源”的文件夹中。这个文件夹共有一百三十四个文档,而且多半都很小。布隆维斯特选取了所有文件之后加以删除,但并非丢到回收站,而是拉到一个Burn程式的图标,这程式不只有删除功能,还会一比特接着一比特地连根拔除。

接下来打开达格的电子信箱。他在《千禧年》也建立了自己的信箱,无论在办公室或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都会使用。他有自己的密码,但对布隆维斯特来说不是问题,因为他拥有系统管理员权限,可以进入整个邮件伺服器。他下载了达格的邮件,刻录到一张光碟里。最后他才着手处理堆积如山的纸张,里面包含参考资料、注解、剪报、法院判决书与达格保存的所有书信。为了保险起见,他把所有看似重要的东西都加以复印,总共有两千页左右,花了他三个小时。凡是可能与机密来源相关的资料,都先放到一边,约有四十页,主要是来自两本A4笔记本的注记,达格原本锁在抽屉里。布隆维斯特将这些资料放进信封,拿到自己的办公室。接着再把其他所有与达格的计划相关的资料搬到自己桌上。

工作结束后,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到楼下的7-11买一杯咖啡和一片比萨。他误以为警方随时可能前来搜索达格的办公桌。

※※※

上午十点才刚过,包柏蓝斯基的调查工作便有了意想不到的突破。他接到位於林雪平的监定实验室的雷纳·葛兰伦来电。

“是关于安斯基德的命案。”

“这么快?”

“我们一早就收到凶器,分析尚未完全结束,但有一些资讯你或许会感兴趣。”

“好,说说看你们发现了什么。”包柏蓝斯基说道。

“凶器是一把一九八一年美国制的科特点四五麦格农手枪。上面有指纹,也可能有DNA,但这项分析需要多一点时间。我们也看过击中那对男女的弹头。应该是这把手枪发射的,这倒不令人意外,如果在现场的楼梯间发现手枪,结果多半如此。弹头碎得很厉害,不过有一块碎片可以用来比对。这非常可能就是凶器。”

“应该不是合法武器吧。有序号吗?”

“这把枪完全合法,所有人是一名律师,叫尼斯·艾瑞克·毕尔曼,於一九八三年购买。他是警察射击俱乐部会员,住在欧登广场附近的乌普兰路上。”

“你到底在说什么?”

“诚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也在手枪上发现几枚指纹,至少来自两个不同的人。其中一人应该是毕尔曼,如果这把枪并未报失也未出售的话--但我没有这方面的资讯。”

“啊哈,换句话说,有线索了。”

“第二组指纹是右手拇指与食指的指纹,比对有了结果。”

“是谁的?”

“一名出生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