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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叹了口气,拿起了电话,拨通了工友顺子的手机:“顺子,是我,李皓。”
顺子问:“怎么啦?大哥。”
“明天中午你能不能到我家来,帮着我干个活?”
“没问题,用不用带工具?”顺子问。
“不用不用,家里什么都有。”
“那好,明天中午见。”
放下电话,他心里感到有些轻松。工厂里的这帮同事都是好兄弟呀,他坚信,将来他这个人没了,家里如果有什么事,媳妇只要打个电话,他们肯定会全力以赴。他甚至希望他去了以后,媳妇如果还要找个男人过日子,最好从他的这些同事之间找一个。这帮人老实,手巧,心地善良。比如说比他小一岁的顺子,老婆两年前红杏出墙,与他离了婚,现如今顺子自己带着一个上初中的女儿过日子,并且不要老婆一分钱抚养费。提起这事,顺子总是憨厚地笑笑说:“她也不容易,要她那点钱我就发了?不要她那点钱我就穷了?”多善良的顺子啊!如果媳妇能和顺子结合在一起过日子,顺子自然是不会亏待媳妇的。可他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他的这些同事,好人归好人,但都是普通工人,属于社会最底层,最高收入也顶多和他一样,每月一千块钱刚出头,而且这还是工厂效益好时的收入,不定规哪一天工厂效益不好了,工资注定要往下落。这样的收入很危险,永远别指望有好日子过。媳妇还年轻,他去了后,为什么就不能找个公务员或者私营业主当丈夫?公务员是官,私营业主是款,这两种人,他都没接触过,他的工人身份也不允许他接触这样的人,但他相信,公务员和私营业主里面也有好人,这就要看媳妇的命了,命好,找一个好心眼的,媳妇和儿子今后就有指望了,不愁吃不愁穿。媳妇单位离家远,上班中途要倒一次车,说不定人家还会出钱给媳妇买辆轿车开着呢。
唉,自己这些日子怎么净想这些事?这些事应该是他去了以后,媳妇想的,说起来与他没什么关系了。也许媳妇永远不会嫁人了,就一个人拉扯着儿子过艰难的日子呢。不想了不想了,闲操这样的心思,他觉得烦,而且越想越胸闷,医生嘱咐过他,不能生气,要保持一个好心情。现在当务之急,是在家里找活干,尽可能地把所有不顺当的地方都修理顺当了,他管不着等他这个人没了媳妇会做什么,但现在他还活着,而且还深深地爱着媳妇和儿子,那他就要最后发挥他的细致,把家拾掇得没有一点瑕疵。
他看了看墙上的表,中午11时20分了,再过半个小时,媳妇就要回家给他送饭了。这两天他食欲大减,媳妇很着急,昨天中午媳妇买了一个鲍鱼盅,他好不愿意,嫌媳妇乱花钱,一个鲍鱼盅好几十块钱呐!媳妇让他数落得掉了眼泪,他强忍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涌出来。他靠了上去,双手拉着媳妇的手,说:“别花这个钱了,要是吃鲍鱼能吃好我这个病,我就一天吃十个,不是吃不好我这个病嘛,今后,吃个包子饺子就行了。”他这一说,媳妇的眼泪更是哗哗地流了下来。他拍拍媳妇的肩膀说:“好了好了,别哭了,你哭我心里就不好受,大夫不是说要让我心情好吗?”媳妇这才揉揉眼,破涕为笑了。但他看得出来,媳妇的笑很勉强,纯粹是装给他看的。
他在屋里走来走去,眼睛搜索着各个角落。突然,他发现儿子房间里那张用来写作业的写字台,有一个抽屉把手没了。这个缺陷他过去可真没发现,因为他和媳妇很少进儿子的房间。写字台抽屉的这个把手是金属的,家里没有备用的,他得打电话让同事去买一个。他赶紧在纸上记了下来,这活后天就干,只要买回把手,上两个木螺丝就解决问题了,不难。
正文
000 那时他还年少
炫武000那时他还年少
月如勾,风上柳梢头,枝悠悠,叶幽幽。
漆黑的夜中,月光如霜。
霜华透过树叶间的空隙,化成光斑洒到地上。
光斑洒到地上,洒到林野的脸上。
林野的脸上没有表情,仿佛看透了红尘。
可他才十六岁。
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能经历多少尘事?
一个没有经历过太多尘事的人,又怎可能脱离于尘事,从而看透这尘世?
所以他并没有看透红尘,他的脸上古井无波,只是因为他的表情,他的心情,都用眼睛表达了出来。
他的眼中有火,火燃烧着恨,恨催动着火。
火愈烈,恨愈深。
一个十六岁的孩童,竟仇恨至斯,他身上,该有什么不幸?
没有人知道,没有人解释,因为在这个时候,大多人都睡了。
你怎么能渴望那些睡着的人,来给你解释呢?
林野动了。
如一只狸猫,极轻松的,攀上了身旁的一棵柳树。
柳树不粗,轻轻晃了两晃,随后,又归于沉默。
柳树东侧,是一道院墙。
院墙里面,是铁掌帮的总舵。
铁掌帮这两天很热闹。
因为前天,他们将风沙帮变成了历史,成了月城最大的帮派,很多客人上门拜访,所以院中很热闹。
白天,所有人通常都忙得不可开交,只有晚上,才能安静一会儿。而有的时候,就是晚上,都还不消停。
不过还好,今天铁掌帮总舵里,很安静。
并不是所有人都睡了,而是大多数人都不在院中。
半夜不在院中睡觉,去哪里了呢?
去寻人了。
为什么要去寻人?
因为前天,他们将风沙帮变成了历史。
但是——
风沙帮中有一个人逃了出去。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他们必须找到他,不然若干年后,他就会找到他们,然后要了他们的命。
谁都不想丢掉性命,所以他们要拼命的去找。
趁着他还年少,趁着他易击倒。
只是他们没想到,这个人现在就来找他们了,可惜他们不在。
不过林野不在乎,只要铁掌帮的帮主在,那就好了。
整个风沙帮,只剩下了林野这个少年。
他武功很高么?
不高,他自己最为钟爱的轻功扶摇身法,他也才练到“一枝红杏出墙来”的境界而已。其他功法,更是不堪。
那为什么他能活下来?
因为他是少帮主。
因为他是少帮主,所以,他现在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他是个纨绔子弟,他不喜欢习武,他脾气很坏,他没心没肺,所以从记事起,他就觉得自己很快乐。
可是现在他不快乐。
甚至……他能感觉到寂寞,疼痛,空虚。
他讨厌这种感觉,所以他要杀了铁掌帮帮主。
没有他,他就不可能会有这种感觉。
可是一个武功不高的人,怎么可能杀得了一帮之主?
因为林野够狠,他的身上,绑了许多的炸药,许多,许多。
那他自己……不是也会死么?
他还有活着的必要么?
他的亲人呢?所有包容他纨绔,包容他坏脾气,包容他没心没肺的人呢?
都在天上。
所以,他也去天上好了。
顺便,把一些人,也送到天上去。
当一队护卫提着灯笼消失在院子的一个拐角时,林野从树上跳到了墙上,然后跃进了院中。
接着,他迅速奔向后院。
后院,就是铁掌帮帮主及其眷属的所在。
那队消失在院墙拐角的护卫,正是往后院去的,他们很轻松的便发现了林野。
林野不惧,一个将要上天的人,有什么好恐惧的?
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他猛得将衣服掀开,露出里面绑得结结实实的炸药。
那些护卫顿时被骇住了,一动不敢动。
他们怕死。
没有人不怕死,除非这个人如林野一样,心已死。
林野步步前逼,那些护卫缓慢后退。
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拦,谁都不能确定,眼前这个不怕死的人,会做出什么怕死人的举动。
铁掌帮的帮主出现了,看到林野身上的炸药,他也被骇住了。
林野掏出火折,火折燃了起来。
火引燃了线,线引燃了炸药,许许多多足够炸平一座院落的炸药。
然后……
一声巨响,接着,便是腥臭弥漫。
没有鲜血,没有肢体,这些东西都化为了齑粉,分散在了空气中。
院中所有人都死了,死前他们很恐惧,他们心很痛。
林野临死前,没有感觉到痛,只感觉到解脱。
但是,他真的能解脱么?
他还年少。
001 那片黄沙漫的天
炫武001那片黄沙漫的天
大西北一处偏僻地带,狂风卷杂着尘沙草叶,带着不可一世的嚣张气焰,在天空中呼来喝去,将一个个小村庄的上空,刮得阴晴不定。
剪去长发的林野丝毫没有被这种恶劣的环境所影响,依然专心致志的催动着体内的真气,使其聚集在自己粗糙不堪的双掌上面。
随着内劲不安的涌动,林野脸上滑落颗颗豆大的汗珠,皮肤下的血管筋脉突兀暴起,狰狞的仿佛要冲破桎梏,顶破皮肤,夺路而逃。
他的双手慢慢聚集着从丹田处环绕全身而涌来的内家真气,慢慢变得赤红,热得如烈火烹油。
随着双掌上的热度不断增加,林野也渐渐感到了无法忍受的炙痛。他咬紧牙关,低声一喝,将双掌印在了院中唯一一颗沙柳树上。
这棵与天与地斗,在如此恶劣环境下仍能保持勃勃生机的沙柳树,甫一接触到林野的双掌,便发出烈火燃烧湿木人身一般的声音。接着,树皮被掌劲震裂,掉落了几块。湿润的树心与林野手掌的相交处,随着“滋滋”的声音冒出道道青烟,仿佛顷刻便要燃烧。
过了一会儿,林野的内劲便不受控制的从手掌处要往体内蹿,林野顺其自然,并不刻意让真气滞留在双掌。真气一回到体内,便迅速自动流动到丹田处,绕着丹田旋转。林野感受着小腹处不断鼓动的气流,顿时便感觉到了疲惫。
这时,青烟开始渐渐消散,那种让人听了会头皮发麻的恐怖声音也随之慢慢消失。
“林小弟,好样的,两年的时间,内力竟然增涨到了如此境界,前途不可限量啊!”
林野身后一个头发花白形体削瘦的老人看完他的表演,击掌称赞。
林野谦虚一笑:“差得远呢。”
那老者哈哈一笑:“林小弟过谦了。”
“老哥,你的内劲练得怎么样了。”
老者脸上露出喜色:“已经可以艰难的进行小周天了,昔日因为练功而受的一些顽疾内伤,感觉着也慢慢在好转了。虽然修炼的速度比不上林小弟,可是我已经满足了。要不是林小弟你,只怕我现在已经拖着一身病,躺在床上一动不得动了。”
“老哥哪里话,若不是你,我现在恐怕已经沦为劫匪乞丐了,哪里能吃穿不愁。”林野笑道。
听了林野这话,老者心中生过一丝庆幸。
老者名叫沐呈鹏,之前一直和儿子沐家金、孙女沐子瑜住在城市里。
两年前,他感觉到身上的伤越来越严重,不久便要撒手人寰。于是就从大都市里,搬到了老家,怕在都市里劳儿子担心,误了商场生意。没想到在回家途中,碰到了一个饿得奄奄一息的少年,一时善心大发,便买了些饭食饮料给他。后来听闻这少年是个孤儿,如今无处可去,便起了恻隐之心,同时想到自己最后这段时光,一个人过,定然寂寞难耐,而且凡事需要人照料,便问少年愿不愿照顾自己几年,等他死了,便让他跟着自己儿子做生意。
那少年见他心地好,便问他出了什么事,怎么说快要死了。沐呈鹏便说自己祖上是古武世家,只是内功功法两百年前莫名的消失不见了,结果没有内功心法,直接练习古武术的他,身体大伤,这几年仗着儿子买的昂贵药材调理,才勉强可以活命。只是最近两年他发现身体彻底衰竭,便不想再拖累儿子,于是就瞞着儿子,准备回家养老。
沐呈鹏原本只是找个倾听着,随便一说,没想这少年竟然说他懂得内功修炼之法。他初时不信,后来按着少年教他的功法一练,才知不假。练这功法两年,从丹田内生出内家真气,到如今已经可以每天将内家真气循环身体一周,可谓是步步维艰。若不是由少年指导,只怕就算有内功功法放在他面前,也铁定要走火入魔。所以他很庆幸自己无意救了这少年,捡回一条老命。
只是当他问及这少年身世时,少年却是不肯说,他便也不好勉强。现在除了知道少年父母已经不在之外,便对他一无所知了。
不管怎么样,这少年救了他一条命,且照料了他很长时间,所以他就算在不知道这少年身世的情况下,仍然将他视做除了儿子孙女外,最亲近的人。
“林小弟,你的身份证,我已经托人办了下来,这几天你准备下,就可以坐车去复滩市了,至于户口……嘿嘿。”沐呈鹏说着,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户口怎么了?”林野奇怪的问道。
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两年,他也知道了这个世界的一些奇特之处。例如没有一些证件,连你自己都证明不了你是你自己。这种荒谬的事情,让他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嘿嘿,这户口嘛,嘿嘿,我就给弄到了我家的户口本上,和我孙女同辈,这个……没什么不妥吧?”
原来是为这事,林野挥挥手:“没什么,按年龄,你就应该是我爷爷才对,不过你可别想占我偏宜,户口也就一张纸,什么都算不了,往后你我仍按兄弟相称,可不能改啊。”
自从发生了灭门事件后,林野整个人的性情都发生了改变,完全就是一个酒肉和尚到得道高僧的蜕变。心地变善良了,人变勤快了,脾气变好了,也会偶尔开几句无伤大雅的大玩笑了,和以前那个不近人情纨绔浪荡的他,有着天壤之别。
这灭门之事,对他来说,倒不知道到底是福还是祸。
“这是自然,到了复滩,你不用客气,就把那当自己家里,家金若是对你不敬,只管对我说,老子立刻赶到那里,拿鞭子抽他丫的。不过林小弟,到了那里之后,你最好赶快将内功心法教给家金,他当年不听我劝,想当什么盖世大侠,偷偷练了古武术,也是落了一身的病。这些年他为了整个家,奔波辛苦,身体不知成了什么样子。你教给他内功心法,我心里也算踏实了。”沐呈鹏接着,又很郑重的,同时带点哀求的意味向林野道。
林野郑重的点点头:“老哥放心吧,你这两年供我吃穿,花的钱可以说全是家金哥给的,我这人不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知道知恩当图报的道理,会好好教家金哥内功的。”
“什么家金哥家金哥的,乱辈了,到了那里,直接把他当侄子使唤就是。还有,你虽武艺高强,可是经的事不多,如今这世道不得了,处处是陷阱,人人是小人,你千万要小心。等我身体彻底好了以后,我就去复滩寻你,咱们到时候,好好叙一叙。还有那赤炎掌,你好好修炼,若是达到内劲收发自如的境界,也便算是大成了。到时候除了热武器,没什么能够对付你,我也算是心安些,没愧对你的救命之恩。”
赤炎掌,其实是沐呈鹏传给林野的。沐家原是古武世家,不过不知是何原因,两百年前,家中的内功心法突然不见,从此沐家再无人能将此法练会。沐呈鹏将这功法教给林野,一是为了不让这古武术失传,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便是他看出林野身有内力,却不会什么武功,便将这功法传于他,让他增强实力,以使他往后不会受什么欺负。
只是他不知道,林野身怀轻功,在这个世界,只要别人不拿枪炮什么的,谁也伤不了他。
在林野那个世界,他就是末流武者,可是在如今这个世界,他可算得上是武功高手了。
“老哥,我问一句,这个世界上,古武者多不多?”
“据我所知,一个没有。至少我找了大半生,没找到一个。昔日的一些古武术家族,如今也都是经商的经商,当官的当官,没有一个能练习古武术的,全都是习练的国术。”沐呈鹏说完,叹了口气。
“是因为体质的原因还是……”林野奇怪又惊讶的问道。
“因为所有古武前辈都消失了,那古武功法在后来,也全都被偷走了,古武术就仿佛突然之间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沐呈鹏答道。
林野皱起了眉头:“难道这之前,就没有什么征兆么?”
“据我先辈说,那一代的家主,曾在功法消失的半个月前,带上家族所有的高手离开了,说要去办一件重要的事情,而从那以后就没在回来过。后来家族里的内功功法也被偷走,怎么查都查不出线索,其他一些古武家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