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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无与伦比的自由-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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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的难处,可你养了这个疯子,有一天要出大事了,找不到他,很多人也会晓得找你。」洪爷语气里没有威胁的意思,毕竟他说的是实话:「各自的规矩都懂,但是谁先超线,难说得很。」

「我懂。」

「你懂,可是不交人?」

「不交人,但交洪爷一个朋友。」邹哥举起茶杯,沉稳拱手:「我会劝劝他脾气收敛点,也会劝劝雇主不要有太奇怪的要求。」

「……」洪爷的眼睛眯起了一条线。

「真有共识的话,至多,你们这些人找我下单的时候,指名谁下手都行,就是别找Mr。NeverDie。如果是这样,我可以照听照办。」

邹哥的眼前,飘起淡淡的茶烟。

茶喝完了。

朋友也交了。吧。

30

或许真有共识。

连着七个月,Mr。NeverDie都拿不到一张单子。

江湖上的腥风血雨愕然而止。

该死的人还是得死,只是每个该死的人都回到正常的死法。

一枪毙命。

一刀毙命。

一拳毙命。

睡梦中溘然长逝。

无声息人间蒸发。

几百天里,江湖上都没有再出现惊恐致死的尸体。

最无聊的人,除了Mr。NeverDie自己,还有那一个聒噪的声音。

「吃吃吃,我们再去杀人嘛!」鬼子没事就打来这么说。

「呸,你只接我一个人的单吗?」Mr。NeverDie的回应总是很冷淡。

「看你杀人比较好玩啊吃吃吃,说不定还可以看到你死掉的样子耶!」

「我干你娘。」

「好啦好啦,说真的我想看蝉堡耶,你快点去杀人嘛吃吃吃。」

「听清楚了——我干你娘!」他总是越回越火大。

火大,可是没有一次很快挂上电话。

没有人杀,纪录在皮肤上的战斗史便生生停了下来。

尽管有了很多钱,可Mr。NeverDie从没想过要「花钱」住饭店享受,或用假名租下任何地方过日子,也没有想过要去四处旅行或尝试交朋友,他依旧乱闯别人的家借住几个小时,或是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偷偷潜入门禁森严的大饭店,去睡没有订房的豪华大空房。

日复一日,Mr。NeverDie照样在城市上空进行生死一线的极限马拉松,但这种模仿蜘蛛人的「运动」他已驾轻就熟,随手一抓就能找到支撑身体的姿势与平衡点,随便一跳就能跨越楼与楼,即便是摔,也摔得够漂亮的了,无人能及。

于是他延长时间,从一个小时变成两个小时,然后从两个小时延长到三个小时,让身体持续累积的疲倦去增加游戏的危险性。

可惜,那也不过是疲累增加而已。

Mr。NeverDie依旧身手矫健,在生死边缘冲过来冲过去,随着游戏的时间拉长,肌肉疲累增加的结果,就是这游戏已经不那么好玩,如同一个喜欢看电影的人,逼着他连续看五部电影,这个兴趣很快就会被玩坏。

但Mr。NeverDie始终没有停下来,这个越来越不危险的单人游戏。

要不玩,就根本没事可干。

没有需要纳税的对象,很自由。

没有所谓的上班路线,很自由。

没有需要照顾的家人,很自由。

没有非得应酬的饭局,很自由。

没有塞满皮包的证件,很自由。

没有相互取暖的床伴,很自由。

没有一条等他回家等他喂等他玩的狗,很自由。

林林总总的自由加起来,应该是无穷大的自由才对……

「……」

他看着身上一个又一个的自由刺青,脑袋里倒是毫无想法。

杀手平常都过着什么样的日常生活,这一点,又重新困扰着他。

他常常蹲在又高又远处,看着女刺青师在别人的皮肤上恣意妄为地瞎刺,可自己一直没有增加新的伤口,毫无理由用豪爽的表情大步走进刺青店。

这个世界上,Mr。NeverDie只跟区区四个人说话。

鬼子太吵太烦嘴巴又贱,邹哥对自己爱理不理,又是个男的。

Mr。NeverDie没想过要跟女刺青师交朋友,但他承认她或许是唯一一个可以正常聊天的对象。

比起蝉堡,可以借着伤口去要跟女刺青师短暂聊天,更接近杀人的报酬。

他每天都去邮局看信箱,每一次打开,都是空空如也。

「他妈的,不是说好我不必等了吗。」Mr。NeverDie喃喃自语。

他拿起电话。

打给他唯一能交谈的四分之一。

31

没有间断,邹哥抽完今晚第十七根烟。

第十四天了,琅铛大仔还是活得好好的,刚刚在小南城餐馆还与邹哥擦肩而过,抱着两个女人,谈笑风生,土皇帝似的。

……还没动手吗?

明明,那男人一向不是个拖拖拉拉的人。

这次的「反常」让邹哥的胸口郁闷不已。

汽车旅馆,房里躺着熟睡的陌生女人。

泡在按摩浴缸里的邹哥点了第十八根烟,心思颇为复杂。

原本这种黑杀黑的危险大单,应该要给那一个自称绝对不死的混帐。

但那个混帐逮到机会,压抑了这么久,肯定会杀个翻天覆地。

在以往,事情闹大了,颜面尽失的黑道威逼杀手经纪人交出底下的杀手,这种事极尽不合理,也会引起公愤,可也不是从没有过。凡有规矩,必有破例。

破例的情形往往发生在杀手做事的手段太狠,而被宰杀的对象是大帮派的头领人物。大帮派为了扳回颜面,不仅誓言找出幕后买凶的黑手,也要负责做事的杀手付出惨痛的代价。

那个疯子,做事的手段是越来越狠了,要他安安静静摸掉琅铛大仔的头,绝无可能,若像往常一样杀得轰轰烈烈,满地尸骸,要保他,就保不住邹哥自己的脑袋。

在充满阴影的世界里,花钱买凶的雇主是谁,有时候连杀手经纪人也未必晓得,雇主总有保护自己身份的下单方式,当下手的对象身份敏感时,尤其如此。

琅铛大仔在鬼道盟众多派系里,是势力最强的一支,有人说,当初就是他买走极具威胁的益哥的脑袋,但无从证实。当然。

杀来杀去,这次另有神秘的客户要买走琅铛大仔的命,也不会奇怪。

要杀琅铛大仔,可以,但不能是那疯子动手。

就连神秘的雇主也带了口信,说绝对不准「那条疯狗」涉进局里。

于是邹哥将单子放在另一个信箱里。

那个信箱的主人,是一个异常沉默的杀手,低调,速战速决。

而且非常强。

「可琅铛大仔的身边,印象里,没有很厉害的保镖啊。」

邹哥看着浮在浴缸上的白色泡沫,越想越奇怪。

要杀一个身边总是有保镖跟进跟出的目标,当然有难度,但就是因为琅铛大仔的身边没有特别出色的保镖,邹哥才会放心地将单子交给那个男人。

若是冷面佛,就万万杀之不得。

冷面佛的身边,随时随地都跟着两个非常可怕的怪物。

那两个怪物,过去还是职业杀手的时候,就是令人毛骨悚然的传说。

当了冷面佛的左右保镖后,断断续续宰了好几个试图行刺的杀手。

他们是专家中的专家。

暗着来,没有人可以逃过他们的眼睛。

明着干,完全就称了他们嗜杀的本性。

靠着那两个鬼哭神号似的人物贴身保护,冷面佛悠然自在地七日一杀。

回到琅铛大仔。

琅铛大仔不管到那里,排场都很大,小弟跟进跟出,看起来没有死角。

没有死角,就硬戳出死角。

在业界,有本事做掉琅铛大仔的杀手,没有十个也有八个。

那男人绝对办得到。

「……真的出事了吗?」邹哥实在是不敢相信。

他喜欢做事实在、风格沉稳的家伙。

阿莫是,那个男人也是。

那种不多话的性格尤其令人信赖。

像他们那种人,没什么所谓的无功而返。

失败,就等于死了。

看着落在泡沫上的烟蒂,邹哥有种莫名的愤怒。

……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点风声也没听到。

此时,电话响了。

来电显示,那个该死却迟迟没有死掉的疯子。

「嗯。」邹哥接起电话。

「邹哥,我想再去监狱做事。」电话那头冲口就说。

「你想太多了。」邹哥不想理会这么幼稚的要求。

「一定还有人想派人到监狱做事的吧?我可以。价钱好商量。」

「听着,没人下这种单。」

「你是说,我又要开始等了吗?」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很压抑。

「不做事的时候,就多睡觉。」

「我睡了很多,够多了。邹哥,我想做事。」

「……」

「我睡了好几天的样品屋跟空屋,我真的很想找个正常的地方睡觉,开冰箱吃别人的东西,翻他的抽屉,坐在他的马桶上看杂志。」电话那头越讲越激动,很容易想象青筋暴露的样子:「邹哥,你一定得帮帮我。」

邹哥瞪着天花板上的吊灯。

这个神经病,为什么不是他去死呢?

「听好,那些黑道很不满你的作法,甚至逼我把你交出去。」

「把我交出去也可以啊邹哥!让他们自投罗网!」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兴奋:「看我把他们统统杀到刚刚好的半死不活啊。」

「短时间里,暂时是接不到黑道的单子了。」

「……」

邹哥闭上眼睛,将下巴埋浸水里。

说起来,今天刚刚有一张即使是生手也能百分之百做好的单。

「我这里有个很普通的单子,如果你只是要恶整别人,够用了。」

「嘿嘿嘿嘿好啊,暂时过过瘾也行。」电话那头的声音不见失望。

「目标我等一下传简讯给你,钱的部份我明天再拿去信箱。」

「行了邹哥,哈哈,我迫不及待呢!」

在挂电话之前,邹哥有个隐忍很久的问题。

「我问你,你要睡,为什么不挑个正常的地方睡?何必把自己搞得像流浪汉一样?」邹哥的语气有点严峻:「我给你的钱不算少吧,就算你大费周章买了很多手榴弹,还是可以租下条件很不错的地方,或干脆买下来。要假身份,大可以请鬼子帮你。」

「邹哥……」

「霸占别人的地盘,恶整死人,那种快感真的是……哈哈哈哈哈哈哈!」

电话结束。

邹哥开始认真思考,摆脱这一个恶梦的方法。

32

睡前,她还是如往常一样,靠着桌子写日记。

每天写日记,最初的理由早已忘记,或者也不重要。

习惯让一个人安心。

她写着今天早上在公车上遇到了色眯眯的老头。差一点点就迟到的心情。中午到公司楼下的自助餐吃东西时、竟然在咕咾肉里看见疑似蟑螂须须的细线。星巴克的外带咖啡买一送一让她心情大好。下班前看到老板对着秘书大骂全公司的气氛超紧绷。隔壁桌的小王又递纸条过来约晚餐,不过她只想一个人吃。买了鸡腿便当,租了一片「火线追缉令」DVD,打发了半个晚上……剩下的半个晚上,看点料理东西军回放就过去了……

部落格盛行的现在,她不是没想过用电脑写日记,试了几次,感觉都怪怪的,没有纪录的真实感。

或许是血液里还流动着某种情怀吧,舍弃了充满弹性的键盘,她回过头,还是用铅笔慢慢在日记本上刻下流水帐。

不管写下了什么,日记的最后一行,总是留给她交往了三年的男友。

阿叶,今天又快过了。

我已经有十一天没有梦到你了,你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晚安。

床就靠在书桌旁,桌上留了一盏小灯。

日记本没有阖上。

洗澡时脱下的手表,跟眼镜一起横放在刚刚写好的日常生活上,好让阿叶乘风来看她时,也能读读她日复一日的想念。

她抱着男友过去睡的枕头,闻着好久好久前他留下来的味道。

就快一年了吧。

如果当初阿叶没有在那一张纸落下名字,现在,他们会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呢?

也许才一起看完晚场电影,他送她回家,在楼下恋恋不舍地亲了又亲。

也许今天是刚刚拍完婚纱、一回家两个人都累到不行地摔在床上睡着吧。

也许只是平凡的一天。

他满身大汗地结束慢跑,回家冲凉。而她也刚刚写完日记,准备上床睡觉。

如果阿叶没有搭上那一班飞机,现在,他人会在哪里?

还是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

还是干脆变成了他们之中的一份子,从恐惧别人变成别人的恐惧?

还是幸运得到贵人帮助,把债务解决,然后回头再追自己一次?

有太多的如果,太多充满叹息、却没有意义的问号。这就是人生吧。

日记仔细纪录下来的,恐怕是人生中最没有想象力的一种可能。

睡意渐浓。

睡意渐浓。

咚。

有什么东西重重落在窗外阳台上。

「谁?」她坐了起来。

才刚刚听见落地窗慢慢被打开的声音,一瞬间,一个人影便打雷般撞了过来。

她呆住。

「嘿!」

那人影一拳正中她的鼻子,发出沉闷的裂响。

她的脸迅速往后一折,床垫下陷。

那不速之客已在那重重一拳之后落在床上,双脚叉在她的身上。

「……」

她用很奇怪的眼神,在昏黄的小灯光中,看着坐在她身上的人影。

第一次,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的不是恐惧,而是迷惘。

人影笑了。

「首先自我介绍……算了。哈!」

戴着耳机、听着重摇滚音乐的人影露出疯狂的笑容:

「反正就是这么一回事,啦!」

她开口说了几个字,这个人影的拳头已像狂风暴雨般砸在她的脸上。

Mr。NeverDie。

压抑太久了。

绝对是压抑太久了。

不断灌进耳朵的联合公园现场演唱会,主唱的叫喊,鼓手的连击,群众的鼓噪嘶吼声,Mr。NeverDie的双拳像装了喷射引擎,火力全开,足足打了一分钟。

再加场一分钟。

停下来的时候,拳头上已沾满了红色的碎骨与肉泥。

脱掉耳机。

Mr。NeverDie老练地将赖床的她扛了起来,扔进浴室。

「接下来,这个房间是我的了,哈哈!」他对着坐在马桶上的她说。

关上浴室的门。

他先是掠夺了这个陌生人的冰箱,可惜只有矿泉水跟一包巧克力脆笛酥。然后大大方方躺在床上看了一下子电视,乱转乱转,跟以前愉快的时光一样。

腻了,就东翻西翻。

只一下子,他看到了被眼镜与手表压住的那一本日记。

日记啊……Mr。NeverDie笑了出来。真是老土,竟然还是用铅笔?

他一屁股坐下,双脚大分岔放在桌子上,翻着这素昧平生的女人日记。

日记里密密麻麻,铅笔痕迹又偏淡,看得一时眼花撩乱,只是快速翻页。

其中有几页用胶水粘着几张看似目标与男友的合照,吸引了他的目光停顿。

「……」Mr。NeverDie漫不在乎地看着。

照片里的男人,双手从后面环抱在女人的肚子上,两个人的脸上都充满笑容。

这个男人,怎么有点眼熟啊……

越看,越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一股焦躁从拿着日记本的指尖侵袭着Mr。NeverDie,无名火起。

「什么啊!」

他大力阖上日记本,走进浴室。

五官彻底碎裂的女人坐在马桶上,任由Mr。NeverDie将她跨过。

「借一下啊。」他看着塑胶架子上琳琅满目的清洁用品。

打开水龙头,压到红色最左,开到最大。

也不分什么作用了,他随手拿着最大罐的橘色洗发精,直接挤在头顶上,一口气就挤了四分之一罐。

黏黏的洗发精顺着地心引力流泄过他混浊的脸、熊一样的脖子,沿路直下。

女人平常在用的洗发精很香很腻,蜂蜜一样。水温如火焰,力道很够,从莲蓬头激射而出的滚烫热水冲得他眼皮发颤,皮肤发红发肿。

连着黄黄的泡沫,一鼓作气把核子废料级的臭气冲到脚底。

好久没这么从容自在地洗澡了,但Mr。NeverDie却洗得很不痛快。

耳朵里都是瀑布般的水声,眉毛上覆盖着软软的泡沫。

在想什么呢。

什么也不想去想。

「!」

他陡然睁开眼睛。

水珠从睫毛上喷开。

裸着身子从浴室冲到书桌,连一个眨眼的时间都没用上。

浑身冒着蒸气,他湿淋淋的双手翻开日记本,瞪着那张普通至极的男女合照。

有一个小时,他的身子连一根寒毛都没动过。

身后持续传来热水喷射的声音,白色的蒸气从浴室缓缓弥漫开来。

吱。

吱吱。

一只黑色的牛皮纸袋从门缝底下鬼祟钻动的声音,将他从极静中震回现实。

转过头。

Mr。NeverDie用恍若沉石的脚步,艰难地走进浴室。

湿润的白色蒸气里,马桶上,整张脸爆碎的女人垂着头坐着。

她自然无法有表情,他也不晓得自己脸上的肌肉正如何回应。

Mr。NeverDie又以这样的姿势呆立了一个小时。

为什么。

自己竟然会忘了这个女人呢?

为什么。

自己的长相,连自己都没有印象了呢?

从什么时候开始,即使是对着镜子刮胡子,也没有再注意自己的脸?

日记本里黏贴的几十张照片,那个男人,应该就是自己。

……为什么要用「应该」?

怎么会用到「应该」?

对于自己的过去,几乎没有真实的记忆,只有几个太过破碎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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