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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夕前面的话还没说完,看见床头的柜子上小落的照片,拿起来盯着,那张笑得这么灿烂的小脸……
“我儿子。”
小夕算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这,也是贺晨的儿子吧?看着小落的照片再看看暮暮,嘴巴张了张,还是没能说出话来。
“如你所想,也是贺晨的儿子,他不知道,我当年走的时候没有打掉的那个小孩,在我爸妈那照顾着。”
“你……你……,老天,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了。你之前没跟我说起。”
暮暮看着这么激动的小夕,翻了个白眼,“现在不是说了嘛。”
“我没看见的话,你也不会说的吧?”
“恩,是不会说的。”小夕听完就伸手去准备掐死身旁那个没良心的女人,而后听见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
“但我会带给你看。”
“耍我!”小夕瞪圆了眼镜。
于是两人在床上扭作一团,笑声充满了整个屋子。有多久了,两人都不曾这般快活了,幸好,幸好五年的别离没使得这份友情也跟着陨落。
“你是不敢带在身边,怕贺晨知道?”
“我没有刻意隐瞒,只是,小落带在我身边确实不方便,我爸妈在家闲着,说帮我带,重点是我家小侄女把我宝贝儿子迷住了。”
“暮暮,你看,我们现在的生活,跟当年的想象完全不一样呢。”
“是啊,当年啊,真的太年轻了。”
暮暮开始想着,刚跟贺晨结婚的时候,其实是有过一段很开心的日子的,乐不思蜀的快乐生活。
结婚后,他们去了东南亚国家环游,因为暮暮不喜欢欧美国家,偏爱东南亚,他们从越南开始,一直到泰国、老挝、缅甸还去了印度去了新加坡,那段蜜月时间真的很甜蜜,看遍了当地的风景名胜,爬遍名山去过无数海滩,当然,最后一站还是回了中国南边海南岛。
因为没有办婚礼,招来两家家长的炮轰,却最后在他们的逃避中躲过了,幸好两方家长都是极其开明的人,在知道他们私自结婚了的情况后,狠狠教育了一顿便放过了他们。
暮暮的父母本来是属意蔡思琪的,也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说分就分了,暮暮还那么速度的结婚了,最后也没问出什么来,既然已经结婚,便只能希望她过得好。
贺晨的父亲看起来很温和,对她也是极好的,使得原本胆战心惊的暮暮放下了心来,可是见到贺晨妈*时候,那颗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听说她之前属意冷家小姐的,那个贺晨的青梅竹马,贺晨却不声不响地结了婚,使得她有些措手不及,对暮暮有着一定的敌意。
见到暮暮的时候,这位妈妈打量一番下的结论就是一句话,“太寒颤了。”
暮暮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贺晨却笑了,“妈,你这是在看媳妇还是在打量物品?”
“兔崽子,我还没跟你算账呢,少在那边得意,今天你就不要跟着我们了,去找你爸爸聊聊,你们爷俩很久不见了,我的媳妇我自然是疼的,你就放心吧。”
对于自己的老妈,贺晨是放心的,*妈跟外婆的性格一个样子,刀子嘴豆腐心,她说出这番话,就等于认同了暮暮。
暮暮对这位婆婆却是不了解的,害怕她会刁难自己,到时候要怎么应对才好,贺晨却真的把她丢下了。
这位婆婆带着她在加拿大的大街上转了一圈又一圈,暮暮第一次到渥太华,连英语都讲不好,对这位婆婆又有些恐惧,在商场里,婆婆陈女士让她试衣服,她从来没这么累过,要不是最后贺晨打电话过去,她都要怀疑自己会不会是史上第一个试衣服累死的人。
最后她们硕果累累,陈女士给她买了这许多的见面礼,她可不敢说不要。
而显然,这位婆婆是极懂得打扮的人,每一件衣服都很好看,只是,那不是暮暮的风格了,她一向喜欢休闲系列的衣服,陈女士给她买了很多“女人”的衣服,暮暮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还长得这么妩媚,还算漂亮。
除此之外,还有那一大包的首饰和鞋子,暮暮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跟小夕曾经的那些丰功伟绩,都不过是小儿科。
当贺晨见到焕然一新的暮暮时都忍不住打了个口哨,以前不过是俏丽,如今真是大美女,原本高高束起的头发也成了披肩的。
很明显,那时候的陈女士非常开心,“看看,打扮一番就不一样了,怎么老是穿得那么随意,你现在还年轻,就要多些打扮,以后老了就穿不出来这样的气质了。”
“妈,真是值得恭喜啊,你的愿望算是实现了。”
“什么愿望?”暮暮也在一边笑着问,一整天地跟这个婆婆在一起,终于不觉得害怕,她是个极懂得时尚的女人,五十多岁的年纪,保养得很好,性格很直,令原本惴惴不安的暮暮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暮暮,你这段时间,恐怕会得到极好的锻炼了。妈特别喜欢女孩子,小时候我经常被虐待,幸好后来冷希他们一家搬到我家隔壁,面对当时的小女娃,我终于得到解救,所以我一直把冷希当做自己的妹妹。”
一旁的陈女士毫不否认地微笑着。贺晨这一番解释似乎是告诉暮暮陈女士之所以属意冷希做媳妇的原因,也向自己说明他只当冷希是妹妹吧。
接下去的那几天,暮暮确实领会到了贺晨话里的极好的锻炼是什么意思了。暮暮从来不知道,女人爱美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情。
陈女士几乎带着她逛遍了整个渥太华。大到各个商场,小到一些偏僻巷子里的小店。没几天,暮暮的房间里,有一半的地盘就被这些东西侵占了。最后陈女士还帮她把那堆东西全部打包寄回了K市,当时连小夕都看得目瞪口呆,直呼受不了。
正文 第二十一章
蜜月结束后,暮暮决定辞职了,在家做家庭主妇,贺晨每天都下班很早回家吃饭,他们完全就是一对甜蜜的新婚小夫妻模范。
但是,再甜蜜,暮暮都从来不去贺晨的公司找他,而闲在家里的暮暮还是深深明白一个道理的,那就是,女人要独立,经济独立是基础。
于是,在做家庭主妇的同时,她接着做大学时候的老本行,那时候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已经是很多了的,但是因为爱好旅游,而旅游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
看着淘宝盛行,自己也开了个淘宝小店,生意出乎意料的好,每个月都赚了不小一笔。她还爱写小说,兴致来了就写写,签约也得到了一份不算少的稿酬。
现在算是重抄旧业,一边做淘宝一边写小说,又开始了她的宅女生活,两耳不闻窗外事。
直到刘莎的出现,小夕失恋,再到最后苏菲的事情,不知道这样的剧情是不是太过狗血,贺晨和阿信的那两位悲情初恋女主角,都遇到了麻烦,而这两位悲情男主角都无声无响地做着善事。
当时的她们,还是很年轻的,两个年轻的女人在一起也是可以充满激情的,拿得起放得下。
“暮暮,你觉得幸福吗?”
“我现在连幸福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你说我们怎么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呢?你真的跟思琪没再有联系了么?”
“没有,现在婚都结了,你觉得再说什么还有什么意义吗?”
“其实……你当初真的不应该那么*的,至少结婚前跟我说说,或许很多东西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
“现在说什么都无关紧要了,像贺晨这样,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我强留也没用,你比谁都明白,我们是在什么样的状态下结婚的,两个不把心放在对方身上的人结婚,也许就像你们说的吧,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个是悲剧。”
“不是一切都是等来的,要弄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争取,有些东西本来是属于你的,可是你一个劲地往外推的话,终有一天就真的不再属于自己了。”
“你真的要放弃阿信么?”
“不然呢?”
“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在感情里都是白痴来的,这段时间我自己倒是回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我和思琪之间的结果,也许是我的问题居多吧,但是错过了,就不会再回来了。只要是你自己选择的,知道自己要什么,我就支持你就是了。”
“暮暮,我们去弄发型吧,我要重新做人。”
“哈哈……冯小夕,以前你还笑我自残呢。”
“笑什么笑,你够先进了好吧,还伤身不伤心呢,每次你伤身后怎么没见不伤心啊。”
“好,去吧,我本来也想去剪短的呢,只是你前段时间一直都没得空,我没伴啊。”
两人打的到“七彩变”,以前一直觉得这个名字很媚俗,但是不得不承认,这里的技术很好,弄出来的发型都很适合每个人,设计师很不错。
走进去,小夕掉头就走,暮暮有点莫名其妙,往里面一看,一肚子的火就被瞭了起来,却被小夕拉着跑了。
“冯小夕,你有点出息好不好,怕什么,进去看看啊,我倒是想看看他们什么表情,我还没见过那女人呢。”
“暮暮,给我个面子,算了吧,你这样进去,闹起来我不是很没面子吗?”
“死爱面子活受罪,走啦。”暮暮气愤的转身就走。
换了个地方,小夕闷闷的,暮暮还是一脸的生气样。
设计好发型后两人坐在靠在一起的位置上,暮暮明白小夕的心情,也不想她如此下去,“小夕,刚才我太*了,但是我是真的不明白你想些什么,逃避就可以了么?你要强大,理直气壮地出现在他们面前,表示自己的不在乎。”
“暮暮,我真的想走得干净些,我也是真的很难受,但是我不想别人看不起我,我们都是一样的人,你应该明白我的。”
“我才懒得明白。”
经过几个钟的煎熬,新的发型终于出炉了,小夕的长直发变成了中长卷发,看起来都成熟了很多,但是也很清爽,自然卷刚好披在肩上,柔顺的垂在脸颊两边,脸蛋看起来都小小的。
暮暮一头的短发,及耳,露出了白皙的脖子,整个人看起来更加修长了,焕然一新。
最后两人大包小包地分道回家了。一整天下来,把积压已久的抑郁宣泄了出来,看起来都有活力了很多。
小夕太过要强,分手分得很干脆,甚至没给阿信说多余的话的机会。之前两人在“七彩变”看见了阿信跟一个穿裙子的女人很亲密地交谈,还亲昵地帮她笼着头发,不知道是做好了头发还是刚去,当时的暮暮真的很想直接进去质问阿信是怎么回事,后来想想,这样确实也是自讨没趣,小夕总是这样,做什么都是默默无语的,冲上去煽别人耳光的事她是从来不做的,暮暮再无理却也不会如此野蛮,那样太有失风度。
这样一段没来及好好发展的感情就被扼杀了,小夕的初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错过。
刘若英唱着“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要到最后,我们才明白,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后来也不那么遗憾。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暮暮和小夕换了发型,贺晨是在三天后才见到暮暮的,因为当时临时出差了,在结婚前暮暮从来不知道贺晨那么忙,以前见他很有时间一起玩的样子。
贺晨看见短发的暮暮,愣了一下,问她怎么好好的长发就剪了,暮暮说这是重新做人的标志。
说完暮暮就没再理贺晨,自己上网去了,贺晨也没再说什么,点起了一根烟独自抽着,贺晨知道暮暮受不了烟味,很少在她面前抽烟,回到家更是不抽,他望着窗外,也没再说话。
第二天暮暮什么都没说,在冰箱上贴了张字条告诉贺晨自己去陪小夕住几日,带上几件贴身的衣服和电脑就往小夕那边去了。
后来贺晨只打了个电话问她是不是在小夕那,暮暮说是,贺晨也就没再打过电话过去了。
小夕整个课题终于忙完,听说连下来一个星期都没什么事,于是两人决定去一趟张家界,大学时候两人就一直说着要去了,却也总是失之交臂。
这次难得的机会,两人说去就去,到火车站,因为是冬天,这个时候出行的人很少,买票很好买,买的是软卧,大学时候买的都是硬卧或者直接飞,这会真的是化悲愤为力量了,一致决定试试这传说中的软卧,两人一致认为火车比飞机安全,而且火车一路上看着风景睡睡觉也是一种享受,收拾好东西就要上路。
暮暮回了一趟家收拾东西,没看见贺晨在家,冰箱上的那张字条不见了,暮暮再贴了一张,说自己跟小夕去了张家界。
“小夕,快点。”
火车站门口暮暮向小夕挥手,恍惚间,离上一次这般情景多远了呢,刚毕业的时候小夕在X艺门口接她那会,明明不到一年的时间的事情,却恍若好几年过去了。
暮暮还是那最爱的打扮,一顶亮黄色的帽子歪歪扭扭地戴在头上,白色修身T恤,浅白色超短牛仔裤,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碎花小圆点的帆布鞋,背上还有个硕大的黑色背包,怎么看都不像个有夫之妇,俏皮地跟个大一的小妹妹一般。
迎面走来的小夕,这两人太有默契了,除了头顶上那亮色玫瑰红的帽子和背上那个红色的背包外,两人的装扮几乎一样,会心一笑,真是有默契,这是前几天一起去买的姐妹装。
不远处一双本是无神的眼睛短时亮了起来,那俏皮的挥着手的女孩很眼熟,旁边的许静顺着罗凌的方向望去,看见暮暮和小夕背着个那么大的背包还一样的打扮不禁觉得好玩,这两个邻居就爱这样的事情,这段时间消失了很久的暮暮又住了回来,两个人还是那么爱在楼顶喝茶,那晚她们穿的睡衣都是一样呢。
许静拉着罗凌往他们的方向走来,“嗨,小夕,暮暮,你们这是要去哪呀?”
“咦?小静?你呢?你要去哪呀?”暮暮看着许静手里的行李袋疑惑着。
“我姐姐结婚,我们回去参加婚礼呢。”许静好笑地看着暮暮。
小夕两眼放光,此刻的她完全被旅行的兴奋控制了,完全没有刚失恋的自觉,“小静,你这是要回去张家界吗?我们也要去也,你回去多久呀?有空的话的那个我们导游啊。”
“好呀,我在家里呆一个星期左右。”
“真好啊,我们也是,那到时我们还可以一起回来呢。”小夕激动地就差没跳起来拍手了,暮暮在一边也开心地笑了。
罗凌在一边看着,真是几个小女孩,此时,兴奋中的两位美女才发现许静身边的帅哥来,暮暮嘀咕一声,“奇怪,怎么现在很多帅哥吗?”
毕业以后连续遇到那么多,贺晨和阿信那些朋友很多都是大帅哥来的呢。
小夕扯了一下嘀咕着的暮暮,许静开口介绍,“这位是我表哥,罗凌。”
“这是冯小夕,这是钟暮暮,两位都是我邻居。”
罗凌微笑着开口,“原来是小静的邻居?呵呵,我认识你们,特别是钟暮暮。”
“啊?你认识我们?可是我印象中好像不认识你哦。”
“你们前段时间是不是在桂林某酒店出现过?钟暮暮,你还参加了一个派对是不是?”
小夕点了点头,暮暮还是一脸的疑惑,难道当时他也在?可是好像真的对他没印象呢。罗凌开怀地一笑,“那你记不记得你跟一个男人在拼酒?”
小夕啊了一声,“暮暮,当时你喝醉了还是贺晨送你回去的呢,他都照顾了你大半晚,第二天你还被我们抛弃了,哈哈……”
暮暮真的很怀疑小夕是不是真的失恋了,说起有阿信在的场面她居然还笑得那么开怀。“冯大侠,有那么好笑吗?当时跟我拼酒的不会是你吧?别告诉我,我们真的那么有缘啊。”暮暮先是瞪了眼小夕再疑惑着问罗凌。
“难道我不像?”
“呵呵,也不是,当时你坐在那么黑暗的角落里,谁看得清你长什么样啊,没想到还是一帅哥。”暮暮有点尴尬地微笑着。
许静拿出两张票来,暮暮和小夕彻底呆住了,居然连位置都是连在一起的,这缘分是不是也太深了点,于是四人一起排队检票去了。
正文 第二十三章
那一次的张家界之游,是许静和罗凌陪着一起玩的,大多数的门票都是罗凌包了,说什么一定要尽尽地主之谊,暮暮和小夕实在推辞不掉只能说回K市请他吃饭了。
他们还跑去参加了许静姐姐的婚礼,暮暮直跟小夕庆幸着还好自己没举行婚礼,那么辛苦的事情还是不做最好。
从张家界回来后,罗凌总是会出现在许静家里,暮暮自从小夕失恋后也在贺晨不在家的时候常常回来陪小夕住,也很自然地,大家都更加熟悉了,偶尔大家都喜欢买很多东西回来在楼顶上聚餐喝茶什么的,还加上了许静的男朋友,许静的男朋友原来还是贺晨公司里的一个部门主管。
某天晚上暮暮和小夕在楼顶喝茶,罗凌带着几大袋的烧烤上来,后面跟着许静和她男朋友唐杰明,小夕和暮暮扭头看着他们的出现,一点都不惊讶,倒是看见许静身后的人不由得好奇了一下,暮暮开口问到,“小静,这位是?”
小静很不好意思地回答,“这是我男朋友,唐杰明。”
互相打过招呼之后,大家津津有味地吃起烧烤来了,小静像忽然想起什么来的,开始八卦起来了,“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