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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走错地方跑妇女节会场来啦?不是还差几个月才到三月份的吗?猜测ING……
好象这里真的是在搞活动,电视台的栏目主持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拉这个MM谈话跟那位大嫂抒情,我多听了一会才算明白,原来把个什么女性权益保护大会的会场搬这来了,搞现场观摩。
哦,是这样。
我放了心。不关我的事。!!!!!!!!!!!!!
~@!@%#^&;%#@%!
女性?权益??保护???现场观摩????我靠!这都什么事?!刀架脖子上来啦!!!
很明显,我不是女性,这个会不是用来保护我的。我的对手―――被告林曼琴才是。我应该是属于被观摩类,也就是说,参加这个会的女性将会观摩到我的失败,以及林曼琴女性的胜利,以此证明她们的权益得到了保护。
我靠!我再靠!!三靠!!!谁他妈出的这个坏点子啊?真没治了,缺德啊这是,我靠他家全体女性!
这不是纯粹把我当死人了吗?这是对我的权益赤裸裸的践踏!我的隐私权话语权名誉权公民权肖像权婚姻权……N多权全部被践踏了!有没有男性权益保护会啊?谁来保护我的权益?我要投诉!我要控告!!
在心里骂了N百句,可也没有办法,投诉谁呢控告谁呢?咱们国家,就这回事。谁让哥们的官司这么有特色呢,不观摩你观摩谁?
首先就是此案目前影响很大,媒体网络上炒得热火朝天,尤其是那些姐姐妹妹姑娘大嫂们的关注度非常高;其次就是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个铁案,明显我就是一流氓,而且白痴无赖,对女性的迫害非常极端令人发指,不打击打击一把对不起咱老百姓家中的女人们;第三是我必败林曼琴必胜,因为是二审终审,我再输的话连上诉都没有了,这场闹剧行将结束,再不及时抓抓这典型,女性权益可就没法再保护了;第四是被告提起反诉的概率很大,而只要林曼琴反诉我,罪名成立的概率更大,极有可能当场宣布将我绳之以法,出现原告变成被告,庭审变成公审的戏剧性场面,并得到一个惩恶除奸大快女人心的美妙结局;第五是我现在这形象,就是一个无耻之尤,对我的镇压,无须更多理由,更不用担心背负什么谴责,立马可以收到弘扬女权大振雌风的效果;第六是…………
够了够了,这么多点要素还不够?苏乞儿都能点上秋香了,百年难遇啊!把这样一个有质量的女性迫害案树为典型来观摩一番,再顺理成章地把我这个偏执狂迫害狂女性杀手明正典刑,实在是得天意顺人心,可以具体体现操作者治下女性权益如何得到充分地尊重和保护,这不是阴谋是阳谋,光天化日下的好事啊!这等好事完全不需要报请我的批准同意,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嘛,有什么意见保留着吧,我的任务就是适当配合,别把分配给咱的角色演砸了就行。
所以,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超高规格招待了。鸟枪换炮,中院法庭这档次完全不一样,象个剧场电影院或者大礼堂,一审时区法院那法庭跟这里比,简直就是一破茅房。审判区的空间很大,其实是个主席台,现在上头都架上了摄像机,到处都是液晶大屏幕,P大的角落都给安上一个---跟不要钱买似的。顶上还悬下来N个摄像头,探头探脑地,应该是给网络直播用的。而在审判区内每个人面前都放了个麦克风,审判长、原、被告还有被告的主代理人的麦还都是夹衣领上的,估计要让我们站起来说话也能录上音,事无巨细皆能体现该会场操办者的苦心孤诣啊。而下面会场里此刻起码坐上了好几千个女性同胞,群雌粥粥,盛况空前。
总而言之,群策群力之下,我有充分理由相信,本次审判暨被告权益保护大会将成为一个女权运动的座标性大会,一个成功的大会,一个胜利的大会,一个团结的大会,一个具有里程碑式深远意义的大会。
想明白了,我也就不愤慨了,生活常常会这样出人意料,我习惯了。再说不是还有个段子吗?生活这玩艺就象XX……,别抗拒了,尽情享受吧。
我开始东张西望,寻找目标,享受生活。
很快我就发现了乐趣---这身陷女儿国的美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到的,估计YY小说的想象力也不过如此吧。别说,台上台下真有不少PLMM,而且估计中间N多《跳舞》一书的FANS,居然可以举着萤光棒什么的,还有写着林曼琴名字的灯光牌,直接把这法庭当秀场来捧角追星了。嗯,好想法,有见地!我友好地向美女最多的那边挥手,立马引起集体骚动一片失声尖叫―――当然,是尖声叫骂。反应不错,有组织,互动性良好,我又朝着她们赞许地点点头,再试下衣领上的无线话筒:“嗨------”这个也挺炫,特别是悬挂四壁的HI音响效果那个棒啊,把我浑厚的声音修饰得非常迷人。可惜没有伴奏,否则情难自禁,偶将会热泪盈眶地为热情的观众现场献上一曲偶最拿手的《一生有你》,而且真人原音,保证不搞假唱。
想到唱歌,我回忆起林曼琴在我身边的激情演出,她高唱非礼的华彩乐章至今犹在耳畔,萦绕不去。林曼琴现在正坐在我对面的被告席上接受采访,面对镜头搔首弄姿。跟上次一审时的低调相反,她此刻显得容光焕发,喜不自胜。在这个专门保护她的大会上,她已经不需要再装B了,她的对手事实上已经束手就缚,行将倒毙,甚至都不需要她自己拔出枪来扣动一下。
林曼琴的那些律师们审判席上的法官们看场子的庭警们还有旁听席上的姐妹们―――包括我又一次看到的苏副市长―――所有到场与会的女性同胞,此时看着我的眼神全部清一色的千妇所指、同仇敌忾。是的,这是一场盛大的电影,我是影片中臭名昭著万死莫赎的大反派,从保护女性权益这个角度出发,我必须死去。
我笑了,我自己都能感觉到我的可笑。这场电影里,我以为我是来演万人敌的,可是命运分配给我的角色却是一万人斩,人人得而斩之,我在这里的唯一作用只不过是扮演好这个靶子和肉盾的角色,给人斩成肉泥齑粉---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痴如故---白痴的痴。
看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现在稍稍感到有点遗憾的就是伊琳不能来参加这场盛会。当然,以目前情形来看,她作不作证已经不重要了,我应该不再需要这份证言---只是作为秋叶,我想她。
是的,我想秋叶了,一个人坐在高台上,我正在真真切切地思念她。就象我在游戏里的经历,身处恶魔丛林,所有对手都将置我死地,没有谁想过我的想法感受我的感受,这一刻,我无比孤独,无比彷徨,无限凄凉无限感伤。和游戏一样,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敌人。我的死亡,是她们的盛宴。
可是不同的是,游戏里的秋叶永远陪伴着我,每一次为她死去,都会在她面前,都能让她看见让她感觉我的心甘情愿。虽然秋叶不说话,可是泪光在沉默中氤氲,我甚至能够触摸到她的伤感。有她在身边,死亡也很温暖。
而现在,我一个人坐在这里,静静坐着,等待死亡。四周群敌环伺,N面楚歌,不用多久,我就会被四面八方的诸多暗器击落,而秋叶却看不见。她再也不能挥舞她手里那把著名的屠刀天决,斩杀我们的对手,在我身前,抵挡一波又一波的致命攻击。
是的,我思念秋叶,无比思念。我已经习惯在她面前死去。没有秋叶在我身旁,我的死亡,充满忧伤。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7 一个人的战争
开庭了。
随着审判长席上法槌的敲击,闹哄哄的法庭―――或者说是会场,渐渐安静下来。我最后扫视一眼旁听席,伊琳就象奇迹一样---没有出现。
庭审前奏。起立,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律,审判长核实双方身份职业,告知双方诉讼权利及义务,宣告案由、一审判决结果及原告上诉理由。然后就是法庭调查,由上诉人、被上诉人陈述及出示证据、相互质证。
这些过程本来都是程序化的,很机械,应该跟一审差不多。然而在陈述及出证时,林曼琴的委托代理人―――一位叫做蓝萱的律师MM直接而迅猛地进入状态,表现得很不正常―――当然,我不是说她有什么毛病,而是她太迫不及待,甚至违反了通常的庭审规则,提前出击了。
按照法庭审理程序,本应先由上诉人向法庭陈述上诉请求及所据事实和理由,被告人对上诉人的上诉作答辩。也就是说,必须要让我先说话,对方接着作答。可是审判长让双方陈述的话音刚落,蓝律师就象刘翔在跑道上听到发令枪响,立马跳起身来,兴奋有加,在我惊讶而崇敬的目光里,开始慷慨陈词、侃侃而谈。说的都是些废话,把一审的官司又拿出来重新摆一遍,无非是林曼琴的那些证据证词之类,还有我的丑恶嘴脸。
一审案子的惨败收场,让我痛定思痛,这几天研读了不少法律法规,对案件审判的法定程序这一块也了解得比较详尽,我自信已非吴下阿蒙,至少在庭审中不能再闹笑话出洋相,应该说还是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可是这下子来得太突然,我一点防备都没有,找到了一种被偷袭的感觉。
对面被告席上的蓝律师年龄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形象气质都非常棒,说是律政俏佳人绝对没问题。她动作老练,姿态娴熟,手里拿着一叠案卷,书卷气十足的俏脸蛋上写满正义和真理,用极富感染力的声音给大家讲述了一个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这个美女律师应该算MM中的极品了,口才也真他妈的好,跟说评书似的,把一个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令人切齿,激起下边旁听席上女同胞们一阵阵地长叹短嘘,惊叫连连,现场气氛马上调动起来。
面对这一幕显然经过事先排练好的场景,故事里的毒蛇有点猝不及防不知所措。我看到大屏幕上自己的样子,貌似镇静潇洒,实则暗藏祸心,嘴巴呆呆张开,眼睛里闪露出狠毒的光芒,好象真的要择人而噬一样。
靠!我这都什么毛病?让这个律师MM给吓傻了―――这丫也太不讲规则了,完全不按牌理出牌。就算要宣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也得有个形式上的步骤吧?
我无奈地望向法官席,可是审判长姐姐四平八稳地正襟危坐,很见耐性,好象并不觉得由这被上诉人先行出场的演出有什么不对,也看不出她有一点点要阻止的意思。
再靠一把!我摇摇头,放弃了抗议的打算―――省省口水吧,没人会理你。再说蓝律师这个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不过陈述出证的时间稍微提前了一点点,发言的顺序稍微颠倒了一点点,提出的证据稍微无聊了一点点而已。
无聊?—————当然。
法庭调查中,陈述及出证这一块其实很简单,上诉人提出上诉请求,出示证据,被上诉人答辩再对对方证据提出质证,甚至这个过程中被告可以什么话都不说,只表示应诉都行。而且就算是举证,前一场官司中林曼琴的证据因为我不能反驳,应当属于原审判决已确实的事实,不必重复调查,再拿出来显摆纯属脱裤子放P。
可是不这样就没法得到这个很煽情很有张力的效果了。显而易见,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上诉案件庭审,还是一个大会的观摩现场,几千位女同胞翘首以待,希望我们为大家献上一场精彩的汇报演出,如果按正常程序走,我没什么拿得出手,林曼琴的证据又不用提,前奏弄完后官司再鸣锣开场,估计10分钟就能搞定提裤子走人,怎样揭露我对女性的迫害?如何彰显正义战胜邪恶?―――时间太短,难度超高。再说记者大大们也不答应啊,摄影机位上这机器都还没架稳哪。
为了体现保护女权的宗旨、不浪费纳税人的金钱、证明大会操办者的苦心―――于情于理,都要让本次观摩会开得成功开得好看开得跌宕生姿荡气回肠。所以必须步步为营焦土抗战,从第一分钟起就直奔主题一见鬼子就拉弦,给我一个先声夺人的下马威,高调出击,顺带着给大会定调子作铺垫―――高!实在是高!
看清形势了,这场电影里我连个大反派都不算,那是男一号,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也就是一待宰羔羊挨杀的货。如果不是打击对象不能换人,这部片子根本不需要我的配合出演。即使我老实改造好好表现,最多也就能混到个跑龙套的角色。
到这份上,我倒还真有了低头认罪老实服法的念头,可是蓝萱律师没打算给我机会,她好象法官在念判决书一样,表情肃穆,神色庄严,长篇大论地扯得也太他妈长了,都快赶上长江长城了。我实在等得不耐烦,又开始四下张望,寻找美女。
现在我想看到的美女只有那一个―――伊琳,或者说秋叶。
现在案子的形势明摆着,即使伊琳出现,也不见得能够挽救我。就是希望看到她,至少能够自我安慰一把,证明在这个事件里,不是全世界都抛弃了我。
遗憾的是,旁听席的人群里,我还是找不到她,看来世界确实抛弃我了。
那就这样了吧。
好象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了,弃权吧。
我看着被告林曼琴,向她微笑致意以示祝贺。是的,她赢了,在这个构思精巧妙不可言的局里,林曼琴毫无悬念地击溃了我。甚至我连一次象样点的还手都没有,她让我输掉了这场一个人的战争,而且输掉了世界,输掉了秋叶。
林曼琴冷静地对视着我的目光,漫不经心,眼神里甚至存在一丝挑逗的味道---好象是对对手的孱弱表示失望,她的脸上写满嘲弄,她绝对有理由嘲笑我,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白痴,一块废柴,一个对她不具任何威胁,可以任由我自生自灭的窝囊废。
不对,好象她还没打算让我自生自灭,因为我已经听到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蓝萱律师提起了反诉。
林曼琴反诉了,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都是附带的民事的,主要她还给我来了个刑事的―――诽谤罪。一审时她没提反诉,因为那时还有所忌惮,不知道我的底牌,不敢劳师以远太过深入,可是现在面对我这堆废柴,她充满信心毫不畏惧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可以亲手完成对我的人道毁灭了。
我盯着林曼琴,目不转睛,我认为她是到目前为止自己遇到的最高明的老师―――是的,生活教会我成熟,林曼琴也做到了这一点,而且做得更好,让我一次学会,永志难忘。虽然她要的学费太贵有点难以承受。
蓝萱还在抑扬顿挫地念着她的东西,象唐僧,再这么没完没了下去,我真怕自己会给她咒倒在地。没听清楚她反诉中要求赔偿金额具体多少个万,不过好象应该挺多万的,因为她说过之后,我就听到下面一片惊呼。
我转头望向旁听席,就看见了伊琳。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8 跑龙套的人
伊琳站在法庭门口,眼神忧郁,直直地注视着我。两个庭警拦在她面前,好象不让进。苏静威和云菲菲在后边跟那两个MM交涉着什么。感谢苏副市长,因为我看到她的那个长得很丑的秘书走过去了。
我微笑望着伊琳,她的样子看上去很难过,坐在苏静美的身边闷声不响。可是我快乐起来,世界好象没有完全抛弃我。
我觉得自己可以说点什么,我不能一枪不发就倒在战壕里,我想挣扎一下。虽然结局不会因为伊琳的出现而改变,但是至少我要试着努力去挑战。那么远的北方,她从千里之外为我而来,我不愿让她再一次受伤害。还有,我要让秋叶知道,这个故事里,我是真的真的很爱她。
感谢主,秋叶来了,男人的勇气在她面前自动恢复,这一刻起,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彬彬有礼地打断了蓝萱律师饱含血泪没有尽头的控诉。
“对不起,律师小姐,说了这么久,你―――不累吗?”我站起身来,微笑着说。
审判长的反应很到位,她立即敲了几下法槌,高声说:“原告,请注意自己的言行。你的说话未经法官批准,是不允许的,还有,你擅自打断他人……”
我再次打断了法官大人的话:“对不起,审判长,为什么我不能说话?你们为什么侵犯我的权利?”
审判长姐姐的法槌再次落在桌面上,她很严厉地申斥我,“原告,没有人侵犯你的权利!如果不能遵守法庭规则,试图扰乱法庭秩序,你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蓝萱突然接着法官的话:“原告,谁侵犯了你的权利?侵犯了你什么权利?你什么证据都没有,有什么可以说的?”她的声音很高亢,指责之意溢于言表。
我看看她,再看了看审判长,审判长好象没听到她的话,完全无动于衷。
我吸了口凉气,再次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处境。这个法庭上,在我的对手们的眼里,我没有背景、毫无威胁,甚至没钱―――连个律师都请不起,而且还是一个增强版的白痴,一个完整版的法盲,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