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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民国大文人-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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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喜欢在乡村中散步,也喜欢穿上雨衣在细雨中漫步,或持着烟斗在林中彷徨。他每次散步回来,都要洗一次脚。他认为自己的脚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因为没有人像他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

晚饭后,林语堂总是坐在火炉前,熄了灯,就着火炉中荧荧的柴火,静心地享受着喜欢的音乐。如果遇到喜欢的音乐,林一定听了又听。

林语堂没有酒量,却喜欢看人喝酒划拳,他说:“那一定像抽烟一样,使人能享受片刻的愉快。”每次家庭聚餐,他不仅鼓励别人喝酒,还点名叫晚辈们较量一番。

林语堂对饮食很讲究,晚年住在台湾,他觉得台湾的饮食很对他的胃口。中午吃一碗早上刚从山上砍下的笋尖煮成的鲜汤,或是一碗新鲜的蛤蜊汤,都让他赞不绝口。他喜欢到馆子里吃炒羊肚、汤包。他喜欢吃西瓜,吃得咂唇作响,故意让西瓜汁流到下巴上,说这样吃才过瘾。

【兴趣】

童年时,林语堂惊叹于中医药粉治疗外伤的神奇功效,自己也采了很多不知名的草药,发明了一种草药,并命名为“好四散”。

从小林语堂就热衷于发明创造,梦想当发明家。他知晓了虹吸管原理,就花几个月时间琢磨在自家菜园里搞自流灌溉,准备制造一台抽水机,让井里的水自动流到菜园里;第一次乘轮船,他就盯上轮船的蒸汽机,立定不动,凝神察看,从此对机械着迷;中学时酷爱数学、物理和地理,以至于中文竟不及格。

少年时,林语堂想长大后开一个“辩论”商店,他说:这“不是一个真正的行业。就是说你开一个商店,参加论战的一边,向对方挑战,你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称一件黑东西为白,这样向人挑战”。

读中学时,林语堂很讨厌查字典,一次,他查“川”,却怎么都查不到,后来发现“川”字在“巛”部。他觉得奇怪,“巛”部只有八个字,为什么“巡”不用“辶”部,“巢”不用“木”部;他又查“西”,发现属于“西”部的只有九个字,其中“要”上面还不是“西”,为什么不属于“女”部……诸如此类,他觉得应该有更简单方便的检字法。到圣约翰大学后,林觉得应该对检字的部首进行分类,比如“宀”容易认,凡“宀”的字都应归这部;又如“秋”字,是归“禾”还是“火”部,要看是“禾”重要还是“火”重要,所以归“禾”部;又如“肉”原来归“月”部,学者都知道,但印刷上已经失去了联系,小学生无从得知,所以不应再归“月”部……根据上述想法,他写了《汉字索引制说明》,在《新青年》上发表,得到了蔡元培与钱玄同的声援。

1936年,林语堂举家赴美后,没有用人,家务都得自己动手。林对擦皮鞋很感兴趣,他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后教给孩子们。他先在鞋上抹油,用一条软布噼噼啪啪地擦,手势就和街口小童一样,擦出来的鞋和小童擦的一样光亮,非常得意。林还告诉孩子们,在浴缸里洗澡之后顺手用水抹一下浴缸,便不会留下污垢印子。

20世纪30年代初,林语堂希望能发明一种最精巧、最完美的新式中文打字机,经常翻阅英文版的《机械手册》,有时间就画打字机的结构草图。1932年,他到瑞士参加会议时,顺路到英国找工程师研究中文打字机。几个月后,他口袋里装着仅剩的3毛钱,带着一台不完整的打字机模型回到了上海。1947年,林终于研制出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中文打字机,只有64个键,每分钟能打50多个汉字,与英文打字机一样大小的打字机,取名“明快”。

打字机研究成功后,协助林语堂解决机械方面问题的意大利籍工程师(此人不认识一个中国字)居然寄信给林说,中文打字机是他发明的,如果林不承认,就和林打官司。林语堂目瞪口呆,只能请律师解决此事。

为了这项发明,林语堂耗费了12万美元,几乎“倾家荡产”。由于战争和造价原因,这种中文打字机虽然1948年就取得专利,但一直无法批量生产。

除了打字机,林语堂还绘制了“自来牙刷”手绘草稿、“自动门锁”草图和自动打桥牌机等,并为夫人设计符合人体力学的舒适座椅,在当时可谓相当前卫。

林语堂每写完一部作品,给自己放一两个月的假,也曾到拉斯维加斯去赌一把。他好轮盘赌,但并不着迷,把口袋里的钱输光,他便安心离去,回家继续工作。

林语堂喜欢钓鱼,在美国时,他会乘坐专供钓鱼的轮船,出海钓鱼,每次都满载而归。他说,垂钓归来,把竹篓子交给太太,看她把鱼放进冰箱或是分送给邻居,是一件快活的事。到台湾后,他不再钓鱼,而是在屋前的游泳池里养了一群鱼,从此便常在池旁喂鱼、观鱼。

黎至怡回忆,林语堂喜欢摆弄钓具和人工做的鱼饵,例如假苍蝇,他对制造这种鱼饵的技术佩服不已,有时,也自己给鱼饵改良,用的是廖翠凤的指甲油,给每只假苍蝇都添上笑容。

晚年,林语堂历时5年改良他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其中采用的“上下形减字法”,在台湾获得发明专利。

【婚恋】

林语堂的初恋是一个叫“橄榄”的女孩。“橄榄”是山里的女子,其母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

在《八十自述》中,林语堂回忆:“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儿时他们常在山间一起玩,林语堂曾用《圣经》上的一句话形容过橄榄赤足的样子:“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

由于林语堂想出国留学,而橄榄要照顾双目失明的祖父,不能离开家乡,所以他们分手了。但他从未忘记橄榄,而橄榄赤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永不能割舍的“情结”,他曾专门写《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在圣约翰大学上学时,林语堂和厦门的陈希佐、陈希庆兄弟交好。也由此认识了他心仪的第二位女子,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林语堂对陈锦端一见钟情,而陈锦端也心仪林语堂,二人很快坠入爱河。放暑假时,二人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林语堂思念心上人,几次跑到厦门,借口探望陈氏兄弟。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说:“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陈天恩早看出来林的来意是为其长女。陈天恩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认为林虽然聪明,但对基督教不够虔诚,家庭出身也不好,爱女不能托付给他。陈天恩对陈锦端表明态度,迫使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于是每次林来访,陈锦端都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一次,陈天恩对林语堂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廖翠凤)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林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大姐林瑞珠知道后大骂林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大姐的话把林语堂拉回到现实。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高潮就戛然而止了。

陈锦端一直占据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太乙回忆:“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地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力,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林语堂笔下的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

林语堂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

晚年,林语堂腿脚不便,常年坐在轮椅上。有一回,陈希庆的太太来看他。林语堂问起了陈锦端,陈夫人告诉他,锦端还住在厦门。林语堂激动地站起来,推着轮椅要出门:“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廖翠凤急了:“堂,你在说什么瞎话!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数月后,林语堂就溘然长逝了。

廖翠凤是陈天恩邻居廖悦发的次女,廖家也是大富之家,廖悦发脾气很坏,重男轻女,动辄向妻女大吼大叫,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严厉,对儿子却百依百顺。廖翠凤是烈性子,看不惯父兄欺负母亲,偶尔也顶上几句。哥哥们都学会了爸爸的坏习惯,对这个妹妹从不看在眼里,打骂相加,只有二哥暗地里还帮帮她。廖翠凤一心想离开家,结婚就成了唯一的出路。

陈天恩提出将廖翠凤介绍给林语堂后,林不能拂却陈天恩的面子,于是到廖家相亲。廖翠凤躲在屏风后面观察他,很是中意。林语堂与廖翠凤的二哥交好,廖翠凤早就知道林,心中也认可他。而林的大姐林瑞珠曾经和廖翠凤是同学,她对廖翠凤的印象很好。林语堂的父母听了大姐的介绍,劝林“娶妻求贤”。林语堂没了陈锦端,觉得天都快塌了,对父母的决定没有异议,于是林至诚就向廖家提亲。

订婚前,母亲担心女儿,劝廖翠凤说,林语堂很聪明,但家里穷,廖翠凤斩钉截铁地对母亲说:“没有钱不要紧!”于是林语堂和廖翠凤就这样订婚了。

林语堂直到四年后才与廖翠凤完婚,当时林准备到哈佛留学,廖翠凤的父亲坚持要林与女儿完婚后,二人同去,林无法再拖延婚期,只好同意结婚。

结婚这日,林语堂到廖家迎亲,按照当地风俗,女方家端上一碗龙眼茶,林只要象征性地喝一口就可以,但他却一饮而尽,连龙眼也吃了,惹得廖家人大笑。

婚礼上,当着众宾客的面,林语堂拿出婚书,对廖翠凤说:“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举座哗然。这纸婚书果然没有用到。林语堂和廖翠凤相亲相爱,白头偕老,造就了一段半个多世纪的金玉良缘。

结婚后,林语堂和廖翠凤带着廖的1000大洋陪嫁远渡重洋。廖在船上就得了盲肠炎,到美国后不久发作,只能到医院动手术。手术过程竟然长达三个小时,动手术的医生大概没有见过中国女人,将廖的内脏仔细搜索了一番才割除了盲肠。出院后不久,廖由于受了感染,必须动第二次手术,又只能入院。林无奈,只能向廖家求助,廖的二哥汇给他们1000美元,才渡过难关。

在林语堂留学的四年中,清华不再向林语堂提供费用后,除了靠胡適的2000美元救急外,廖翠凤只能变卖首饰换钱。为了省钱,林语堂决定到德国读书,在法国时,廖翠凤甚至到古战场上去捡旧靴子穿。

廖翠凤毕业于上海的圣玛丽女校,会说英文,颇为摩登,林语堂在北大任教时,廖曾在北大预科任英文教员,二人是当时有名的夫妻教授。廖在基督教女青年会的会员中极为活跃,是合唱团成员,还曾想学踢踏舞。林却不喜欢这些会打网球、会跟洋人讲笑话、见面时拍人背的青年会员。

林氏夫妇到雅典卫城参观,林为庄严肃穆的古城墙、深蓝幽静的爱琴海高唱颂歌,廖却捶捶酸疼的小腿,不屑一顾地说:“我才不要住在这里!买一块肥皂还要下山,多不方便!”林哑然失笑。

林语堂讨厌束缚,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廖翠凤每次出门却非得打扮齐整,胸针、手表、耳环,连衣服边脚的皱褶也得熨帖,一丝不苟。她也如此要求林语堂。林语堂的一个美国朋友曾问林道:“林博士,你们婚姻上没有什么问题吧?”林回答没有,朋友很是诧异。

林语堂时时出怪主意,作弄老实的廖翠凤。林语堂把烟斗藏起来,叫着:“凤,我的烟斗不见了!”廖翠凤急忙放下手中的活,满屋子地找,林语堂则燃起烟斗,欣赏妻子忙乱的神情。

有女儿后,林语堂就随着女儿管廖翠凤叫“妈”。他从书房出来,总是像小孩子般的问:“妈在哪里?”有时腻烦廖翠凤的管教,林也会说:“我认为我早就小学毕业了。”廖翠凤不说话,笑眯眯地看着林语堂,林就乖乖地做廖翠凤交代的事。

廖翠凤是家中的总司令,她管理家政,指挥所有人的行动。不爱做家务的林语堂也必须负责饭后的洗碗碟工作。不过,林每次洗碗都是大阵势,打碎碗碟的声浪不绝于耳。廖翠凤算算账,发现让林洗碗实在不合算,就不再让他洗了。林语堂于是高兴地去捏廖翠凤的鼻子,廖也笑起来,可看见林兴高采烈的样子,又不禁狐疑,他是不是故意打碎的。

廖翠凤喜欢谈论家事,回忆过去,林语堂就坐在椅子上,点燃烟斗,不出任何声音,静静地听妻子的唠叨。他笑称:“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

当时的文化名人大多抛弃了发妻,另找时髦的知识女性。林语堂成名以后,廖翠凤担心他也会喜新厌旧。林安慰她:“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他很讨厌矫揉造作、故作娇弱的女性。一次看见当时的红明星林黛,林说:“东方美丽的标准是板面、无胸、无臀、无趾的动物——一个无曲线的神偶,我要拿她来做木工的神尺。”

林语堂对女人爱穿着打扮,表现得很大度,他知道太太讲究穿鞋,每次经过鞋店,总是鼓励太太进去选购,自己则带着孩子打发时间。

林语堂对朋友说:“我像个氢气球,要不是凤拉住,我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廖翠凤也点头说:“要不是我拉住他,他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

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半个世纪,亲朋好友为他们举办了盛大的金婚纪念晚会。林送给廖一个手镯,说是为了表彰她这么多年来坚定不移守护着家,以及多次的自我牺牲。廖翠凤想起结婚伊始,林语堂撕婚书时的坚决,百感交集。手镯上刻着林翻译的雪莱的《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同心如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林语堂过世后,廖翠凤一直住在香港小女儿家中,用心整理出《京华烟云》和《林语堂当代汉英辞典》等巨著的手稿,存放在台湾的故宫博物院,直到1985年阳明山故居原址改为“林语堂先生纪念图书馆”,这些著作和遗物才捐给台北市政府供公开展示。1987年,廖翠凤于香港去世。

【恩怨】

林语堂一生和两位好友反目,一是鲁迅;一是美国作家赛珍珠。

林语堂和鲁迅因在女师大任教而结识,在“女师大事件”事件发生后的1925年12月5日,鲁迅主动给林写信,开始了二人的交往。林后来公开表示,当时北大教授分为两派,一派是以胡適为领袖的现代评论派,一派是以周氏兄弟为首的语丝派,而他“是属于后一派的”。林还为鲁迅绘过一张《鲁迅先生打叭儿狗图》。

张宗昌上台后,没有报纸敢发表林语堂写的文章,军人打扮的人还时不时地在林家门口溜达一圈,美其名曰“保护”。报纸上还流传着一张北洋政府准备第二批通缉的名单,其中,林名列十七位,鲁迅排在二十一位。林在友人家中藏匿三个星期后,接受了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的邀请,到厦大任教。临行前,林语堂还特地去向鲁迅告别。之后,林语堂将鲁迅、孙伏园、沈兼士、章川岛等在京受到迫害的一干好友邀到厦大。

厦大靠理科起家,经费、校舍资源等各项政策都向理科倾斜。林语堂到校后,分去近一半的研究经费,遭到理科部主任刘树杞的忌恨。刘利用自己掌管财政之便,三次让鲁迅更换住所,最后竟让鲁迅搬到了理学院大厦的地下室。更过分的是,鲁迅的屋子里有两个灯泡,刘树杞说要节约电费,非让人摘下一个。鲁迅气得目瞪口呆,胡子都立了起来。鲁迅又是一个人在厦门生活,无人照料日常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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