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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神医-第3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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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从良高兴不已,一不小心,竟然当上了这里祖先的踪迹了。

向远处看去,这颗球体,同样被一团水雾所包围。根据薛从良的经验,这并不是普通的水雾,这是保护这个球体的保护层。将来,这些水雾,将会形成一个风暴圈,就像飞行岛的风暴圈一样,在外界看来,这里是一团乌云,但是,实际上,这里却是一个包裹起来的球体。

现在,这个风暴圈,还处于出行状态,水汽稀薄,没形成力量,只能够形成最基本的水汽。所以薛从良在这个角度看来,这些风暴圈,也就是包裹着的一团水汽而已。

看着光秃秃的土地,薛从良忽然想起,这需要种植一些什么吧。如果不去种植,这个球体,本身并不会长出什么植物来。

薛从良从这里出来之后,翻看了《绿界》这本书。他从这本书中发现了一些新奇的玩意。

原来,在人类之初的时候,植物物种是非常丰富的,植物的分工,也和人类相似。有分管氧气制造的,有分管水分疏松的,也有分管食物制造的,他们的分工明确,形成一个工作链,从而,这些植物,开始依靠自身的条件,开始供应其他的植物,所需要的营养物质。

但是,这时人类出现之前的事情了。自从人类出现了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因为,人类的本性是自私的。所以,有些人,就开始把生产食物的植物全部拔掉,这样的好处是,他们就可以掌控为数不多这类植物,这样一来,其他的人们,就没有食物可以吃了,而这些人们,就掌控了别人的生命。要别人为他们干活,要别人为他们卖命,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食物,赏赐给这些给他们干活人们。

长期以来,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现象,生产食物的作物,是越来越少,而生产氧气和水分的作物,没有受到干扰,正常生长。

到了数千年的今天,粮食作物,也就剩下了水稻小麦,其他大部分作物,都消失殆尽了。比如,面包树,这种作物能够直接在树上,结出面包,树木只有一人多高,到了秋天,这种树上,挂满了面包,就像玉米一样,用绿色的叶子包裹着,剥开外边的叶子,就可以食用这种香甜的面包。味道和小麦的味道,十分相似的。

还有一种树,叫做命宝,这种作物,就和他的名字有些相似。是动物和人类,用来保命的。他的生命力十分强大,不论是干旱,还是水灾,他都毫无惧怕。每年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开始结果子,然后,一直结到秋天的到来。这种果子,只有葡萄那么大,吃起来香甜可口。是人类的婴儿和妈妈最优良的食物。

现在,这种食物都绝种了,取而代之的是人工制造的奶粉。这就是说,为什么人类在数千年的繁衍中,并没有奶粉,但是依然能够存活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了这种作物的存在。

后来,有些人居心叵测,把这些关系着普通人的生命的东西,全部铲除掉了,只留下了一部分,由这些人掌控。这样,他们就可以赚取廉价的劳动力,掌控别人的生命。于是,人类开始进入了剥削时代,人吃人的时代。

薛从良看了这段历史之后,终于明白,这人类的历史,其实就是一部争夺食物的历史,人们不断争夺食物权的历史。多少人,为了吃饱穿暖,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所谓衣食住行,人们只有穿得暖,吃得饱,才会有其他的发明创造,才会去改善人类的生活条件。

由此看来,薛从良首先要做的,就是重新恢复这个世界上最本源的东西,那就是人类产生之前的那些作物。

第659章原始部落采野种

看完了这段历史记载,薛从良感觉到,真是言之有理。任何一本历史书中,都不会把这个问题,讲得如此的透彻。他们只会根据史料记载,对过去的一切,进行推测,而从来不会根据人类的本性,来从另一个方面,研究人类的历史。

然而,薛从良从这个大胆的推测中,找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说白了,就是争夺食物征战历史。

既然薛从良要恢复史前的那些作物,这就需要种子。种子在哪里?谁还保存的有这种作物的种子?这就是个大问题了。如果没有种子,任何人都无法恢复这些作物。

《绿界》这本书上,并没有说明种子的具体位置,只是说到了这种作物的存在。按照他的分析总结,人类作物,是分为这样几个大类:

菌宝、命宝、面宝、地宝,然后才有粟类作物,粟类作物,是产量最低的一种作物。其他几种作物,现在,都已经灭绝了。最重要的是,其他几种作物,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保命的作物。

所以,薛从良的理想是,首先把这四种作物,都全部找到,然后,恢复他们在农耕空间生长,这样一来,在农耕空间的生存,就不成问题了。

要想找到这种远古的作物,薛从良首先想到了博物馆,而且是考古博物馆。于是,他开始在网络上查找这种远古作物的存在。但是,这种作物的种子。没有人保存下来过。即使最大的陵墓,也没有发现这种种子的踪迹。

只有一个地方,有人撰文说。远在非洲的最原始部落,竟然还保存着最远始的耕作方式,人们的食物,也和现在人类的不同,他们拥有一种树木,能够结出类似面包的食物,但是。这种树木惟独能够在那里生长,其他地方,都无法存活。那里的人们,就依靠这种面包,过着无忧无虑的原始生活,他们从来没有因为生计问题。而发生过战争。

薛从良在读到这篇文章之后。决定去实地探索一番。毕竟,这也应该算是公务出差吧,他可以动用时空穿梭机,瞬间到达全世界的任何地方。

果然,当薛从良乘坐时空穿梭机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茂密的原始森林,大大出乎薛从良的预料。这地方,树木高大威猛。几乎全都遮天蔽日,高大的树木。几乎耸入云霄,把这片土地,覆盖的是严严实实的。这里绿化面积,真的要爆表了。全球任何地方,都没有这种地方的绿化优良。

森林中,各种树木繁密,走着走着,头顶呼的一下子,有东西飞过,薛从良吓了一条,抬头一看,原来是一只野猴子,在树枝上攀援而过。

要想在这么巨大面积的原始森林中,找到什么原始部落,这简直就是大海捞针啊。薛从良行走在这茂林之中,头发和衣服都湿透,穿得虽然是户外高档防水鞋,但是早已经湿透了。在这样的环境中,一点作用都没有。

在这里转悠了半天,脸蛋上被蚊子咬得全都是疙瘩,奇痒难耐。

薛从良还是没有找到这所谓的原始部落。

后来,转念一想,这地方如此潮湿,人类在这里是无法居住下去的,他们应该居住在山上才对,而且,需要干燥,有水,有田的地方。

薛从良这么一想,心中豁然开朗,何不找一个小山呢?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去寻找,一定能够找到这些东西。

薛从良果然在一座小山头上,寻找到了一个比较适合原始部落居住的地方。而令他惊喜的是,一种奇怪树,出现在薛从良的面前。

这种树木,只有一人多高,叶子是绿色,但是,上边的果实,是白色,像是糖葫芦一样,一串一串,密密麻麻地结在上边,薛从良心中一喜,难道这就是自己所要寻找的命宝吗?

薛从良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树木,不敢肯定。但是,据书中记载,这种树木的果实,白色,颗粒小,入口即化,并且,香甜,有奶味。

薛从良一直牢牢地把这作物的特点,记在心间。

他看了看四周无人,于是,悄悄地靠近这棵树,然后,伸手从树上,摘下来一枚果子,放在空中。

一股清香溢满口腔,这种果子,果然入口即化,薛从良从来没有吃过这种果子,那种味道,真是令人满口生津的,本来,还有点饥肠辘辘的感觉,但是,吃了这枚果子,薛从良忽然觉得,精神倍爽。

薛从良正要伸手准备把一条树枝上的果子,全都摘下来的时候,忽然,只觉得脑门上“咚”的一声,眼前一黑,瞬间倒在了地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薛从良从地上醒过来的时候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看,眼前是什么玩意。薛从良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眼前站了四个彪型大汉,他们光着脚丫子,身穿兽皮,脸上涂着花花绿绿的颜色,头发脏兮兮的,看着令人不寒而栗。薛从良立刻明白,眼前站着的,就是传说中的原始人。

薛从良刚准备站起身来,只觉得后脑勺疼痛难忍。可能,刚才的当头一棒,就是这些人干的。但是,他们人多势众,薛从良当然先要收起锋芒,探探他们的虚实再说。

“呵呵,呵呵,各位好,各位好!”薛从良满脸堆笑,从地上站起来,点头哈腰。

其中两个原始人,叽里呱啦说了几句话,然后,另外一个人,转身走开了。

薛从良通晓通灵之术,别说是鸟语了,就算是兽类,薛从良也能够听得出来。但是,这两个人的对话,薛从良竟然无法听出什么意思来。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些人说的,不是鸟语,也不是兽语,那他们说的究竟是什么语言?

当薛从良还在琢磨着这些内容的时候,走过来一个老者。这老者,同样穿着一身兽皮只不过,更加高级一些,应该是貂皮,全身上下,毛茸茸的,看起来,无比气派,非常威武。

一看,这个人就是所谓的最高首领,或者是族长之类的。

但是,薛从良不知道和这人说些什么,毕竟,和这些人言语不同,显然无法沟通的。所以,薛从良就沉默不语,让这个老头,先开口说话。

这老头在薛从良的身边,转了两圈,把薛从良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全都观察了一遍,然后,又看了看薛从良的口袋,大概是看看薛从良有没有携带什么危险武器。之后,觉得薛从良没有什么危险了,才站在薛从良的面前,捋了捋胡子,点了点头,露出微笑来。

薛从良一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对自己解除了警戒了吗?

薛从良正要开口说话。这个老头突然转身离开了。

紧接着,另外两个原始人,又重新来到薛从良的面前,他们押着薛从良的手臂,沿着一条小路,朝密林深处走去。

这几个人想要干吗?薛从良心中疑惑,但是,四只手压着薛从良的手臂,每条胳膊都粗壮有力,薛从良竟然无法动弹。

不过,这样也好,就他们这些人的本事,确实对薛从良构不成多大的威胁。薛从良如果真的要反抗的话,别说十个原始人,就算是一百个原始人,也是不在话下。一百个?这个有点夸下海口了。如果真的有一百个,薛从良确实不太容易搞定了。

果不其然,穿过了一条狭长的林荫小道,薛从良的面前,豁然开朗起来。这里显然是一个村落。真的有百十个原始人,正站在村落前的广场上,有人在从树枝上摘果子,有人在清洗果子,还有人把果子装在陶制的罐子里,场面好不热闹!

薛从良一到来,这些人们,瞬间都站了起来。

这下子,把薛从良给下了一跳,没想到,这里竟然有这么多人,而且,都是体型健壮的男人们。其中,也夹杂着体型瘦小的女人们。

这些人,有的穿着粗布衣服,有的穿着兽皮,还有的穿着树叶穿成的衣服,看上去,与现代人,完全不同。

“呵呵,呵呵,各位好,各位好!”薛从良面对比自己强大的人,都表现出一副弱者的形象,点头哈腰,对每个原始人,都露出谦卑的笑脸。

薛从良对自己这副德行,都觉得恶心,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等过了这段时间再说昂首挺胸吧。薛从良先要摸清楚情况再说。

在这些人差异的目光注视下,薛从良依然被人押着,穿过这个小广场,向村落中走去。

当走进村落的时候,薛从良发现,村落中的女人,越来越多。她们有的在清洗食物,有的在打扫卫生,更有人在用皂荚清洗头发。这些女人的穿着都很暴露,也许是因为当时没有太完整的衣服,这些女人虽然都尽量把自己包裹严实,但是,也不免春光乍泄,有的露着胳膊,有的露着胸脯,还有的露着腿部,洁肤如雪,令人心动。

薛从良看的有点痴迷,这地方,真是个好地方啊,女人们竟然都这样穿衣服!

第660章原始女人原始美

薛从良看这这样的女人们,真是有点心潮澎湃,大饱眼福。虽然这些女人,穿着没有现代人滑溜,可是,女人的原始之美,依然没有改变。她们的身材,凸凹有致,她们的眉目,脉脉含情,还有走路的时候,依然婀娜多姿。

也许是因为这些女人食物比较清淡,或者经常运动的缘故,她们没有一个身材臃肿的,即使是年龄大一点的女人,也是窈窕身材,更别说年轻一点的女人了。

从这村子里经过,犹如从万花丛中经过,薛从良看得是心潮澎湃,令人浮想联翩。穿过两个小巷子,路过几排红墙绿瓦的房子。这两个原始人,带着薛从良来到一个小院子附近。

他们两个呜呜啦啦地说了一阵子,然后,朝着院子,喊了两声。这时候,房间里忽然走出来一个女人。

由于院墙不高,薛从良远远地看到,这女人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但是,好像无比成熟,身高有一米七左右,长发飘飘,身穿一貂皮外套,露着修长洁白的手臂,下身裹着粗布短裙,身上佩戴者着一圈五彩贝壳项链。她走出来的时候,脸色红晕,仪态万方。

这女孩,看到薛从良之后,红润的脸上,突然浮起一团绯红,看上去更加娇媚。并且,还有一种不好意思的表情,夹杂在其中。

薛从良看了看,也被眼前的这个女子所迷惑了。这个女子,与全部落的女子相比。简直可以说是最美丽的女孩了。很是奇怪,这四个男人,怎么把自己捉到了这里?他们让自己见这个女孩。有什么意图呢?

正在这个时候,薛从良突然被这四个男人,推到了这女子的院子里,然后,关上柴门,偷笑着离开了。

薛从良忽然觉得不妙,难道。自己是被选来,给他们作为传宗接代的种子吗?也许,这些人看中了自己长得不错。然后,就把自己捉了过来,来到这里给他们最优良的女人,进行配对?

这个大胆的猜测。让薛从良既高兴。又担心。如果真的是这样,薛从良岂不是可以在这里好好享受一番这个美女了吗?

薛从良一边想着,这个女孩已经含情脉脉地拉着薛从良,向房间走去。房间里十分简朴,只有一些陶罐,还有一些木材打造凳子之类的家具。几乎没有什么娱乐设备,唯一的看上去比较大的家具,就是一张桌子和一张休息用的土炕。

看来。这女子平时的休息,就是在这土炕上吧。

环顾四周。薛从良无法想象,这个没有电视,没有电脑的房间,平时他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无聊。大概,晚上,这里的人们,唯一的娱乐方式,就是传宗接代了。

忽然一转身,薛从良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之间,这女孩已经拉着薛从良,来到土炕旁边,脱去了貂皮外套,和粗布裹裙,苗条的身体,只穿了一件半透明的蚕丝小衬衣,薛从良几乎可以一眼看透里边的一切。

虽然薛从良已经是已婚男士,但是,看到这样新鲜的打扮,他还是热血喷涌,只觉得,小心脏都快要跳出来,完全像是一个瓜瓜娃一样的心情。这样的心情,已经很久没有重新来过了。

很明显,这女人就是来取薛从良的优良种子的,薛从良如果愿意的话,就可以在这里过上逍遥的生活。但是,薛从良的目标并不是这样啊,薛从良是来寻找原始作物的种子的,打造自己的农耕文明空间的,如果在这里安家落户,自己的工程,岂不是要撂荒了吗?

但是,面对眼前的女人,哪个男人能够把持得住?任何一个人,都想要立刻上去**一番,好好享用一下。薛从良作为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正是**的年纪,面对这样的机会,岂能错过?

薛从良心中的猛虎,吼的一声,从平静状态,突然精神抖擞了,那种气吞山河的斗志,被激发出来。但是,薛从良的理智在告诉自己,要淡定,要淡定,不可轻举妄动,不可轻举妄动啊。一失足成千古恨。

真好,在这个时候,忽然窗外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很简单的一个音符,薛从良没有听清楚这个声音在说些什么。面前的这个女孩,在听到这个声音之后,突然停止了动作。看了一眼窗外。接着,把薛从良拉到土炕旁边,示意薛从良先坐下来,自己又重新穿上自己的貂皮外套,打开房间的门,走了出去。

只听得,这女孩和外边的女人,嘀嘀咕咕地说了一阵子,外边的女人,好像送给这个女孩一样什么东西。

薛从良心中的老虎,被激发了起来。本来,他还想要在这里等候下去,等好好享受一番,再重新离开。但,转念一想,趁着这女孩离开的时候,自己赶紧逃跑,岂不是更好。否则,一旦自己真的失空,把这女孩玷污了,自己岂不是害了这女孩的一生吗?

说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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