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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香烟抽完,野熊掏出火柴,又点上了第二根。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野熊忽然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他们二十一个少年,从大山里走出,是为了发财,为了享乐,为了大口吃酒,大口吃肉的。可现在,这算什么,难道第一次走出大山,就是为了接受失败,灰溜溜的离开?他不甘心,他也咽不下这口气。他刚见识了传说中的花花世界,醇酒美女,知道了金钱的可贵,他不想再回山里,过那种靠天吃饭的穷日子,郁郁而终,连个婆娘都娶不起。所以,他不会离开,他也没脸离开。这么多人死了,目标还活的好好地,他怎么和雇主交代?他又怎么回山沟里面对那些丧失儿子的伯父伯母。不管他和癞子三掏蛇仔关系好不好,可那都是家务事,毕竟是一个山沟出来的,他还怎么有脸面对父老乡亲。人有时候,真的没有选择,若是有选择,没人愿意去出苦力,扛大包,做民工,到工厂打工?山里生活虽然苦一点,但起码乐得个一身逍遥,而从踏上花花世界的那一刻起,这群少年的命运,已经变了,这是一条真正的不归路,回不了头,从山里出来时容易,想要回去可就难了。
婀娜多姿的雪花,伴随着清风,轻柔起舞,含苞绽放。不知何时,天空中飘起了雪花。下定决心的野熊,决定和A来一场两军对垒的好戏,看谁沉得住气。不管猎人还是杀手,其本质上,都具备一种特点,那就是耐性,没有耐性成不了一个合格的猎人,也做不了杀手。他让手下的亡命徒,把车窗的窗帘拉上,暖风开大,两人一组轮流值班,先调整好体力,等到天亮再开始追击、搜索。他相信,A是不会轻易离开的。不错,A确实没有离开,不但没有离开,而且依然呆在防空洞里。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A明白,野熊一党人马,今晚不可能在进防空洞勘察,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设置了一些简易的预警装备,然后点上了一根细木,夹在手指,缓缓睡去。时间,一分一秒的度过,一夜相安无事,清晨,阳光普照大地,面包车上,遍布了一层厚厚的白雪。野熊狰狞的右手拿着刀,左手拿着手枪,再次带领马仔们钻入了防空洞。白天和黑夜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野熊不怕正面和A决一死战,但架不住敌暗我明,防不胜防。可是,他搜遍了整个防空洞,和附近的山头、丛林,压根就没找到A的影子。高手之间,是能感受到对方杀气惺惺相惜的。昨晚,野熊还感觉到了A就在附近,可今天,A明显走了,他已经感觉不到A的气息,或者说,A已经不在附近,离他们比较远。可野熊依然不死心,他不甘心接受失败,他忽然有些想念癞子三,若是癞子三在这里,那不管A藏到哪里,都总有办法找到的。可惜,许多事,只有在经历过、失去过,才知道有多可贵,若是野熊一党能团结一致,而不是勾心斗角、各怀鬼胎,如何能被A钻了空子,逐个击破。亡六国者,乃六国自己。
漫长的等待,让人感觉有一股火,在血液中疯狂燃烧,A依然没有出现,可大中午的,野熊可以不吃饭,弟兄们还要吃喝拉撒的。这又不是到深山老林狩猎,要提前准备食物、帐篷,他们出来时,压根就没有想到会跟A耗上,所以每人身上只带了一些牛肉和少量水、大饼。早上的一顿饭,基本已经把带的这点食物吃了个干净,现在大中午头的,六个正是食欲旺盛的年轻人,早就饿的肚子咕咕叫,哪里受得了啊。于是,心有不甘的野熊,只能先和六名亡命徒上了面包车,找地方吃饭,然后去买一些便于携带的食品、水、帐篷什么的,再回来继续勘察。因为他还是不死心,他不相信A真的会离开,即使A真的离开,挖地三尺,他也要找到的对方。不过,野熊已经没有机会了,从面包车发动的那一刻起,他就失去了获胜的机会。即使他输得不甘心,死不瞑目,可时间无法倒流,输就是输了。笑容,永远属于胜利者。
第二百五十九章 不甘的覆灭(2)
凡事快人一步,你总会是赢家。天色尚未亮,朦朦胧胧,A即醒来,骑着自行车,去偷了一辆汽车,买了一件臃肿的面包服。套上面包服帽子的A,又戴上了口罩,把自己彻底包裹起来,使人无法看清他的样子,自然也无法发觉他是外国人。然后,他去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和一个便宜的望远镜。A是不会说话的,他也不懂中文,可这个世界,有一种语言全球通用,那就是钞票,只要你不需要找钱,拿出一张张钞票,想买什么都没问题。一个杀手,是不缺钱的,尤其是一个失去生存欲望的杀手,再多的钱又有什么意义?
A买的望远镜,价格不贵,明显属于仿制产品。在中国,仿制是一大特色,不管多么尖端的高科技产品,只要到了中国,就铁定会被仿制出来,不得不说非常神奇。这种望远镜,你指望它质量和真品一样,那是有点过分了,但A又不上战场,有这么个利器,已经够躲在远方,悄悄观察野熊一党动向了。所以,野熊的一举一动,都落在A的眼里。这场战争,野熊其实早就输了,因为他必须要杀A,他有太多的理由,必须要A丧命,而A杀不杀他无所谓,大不了就是逃跑。所以,野熊一直都是被A牵着鼻子走,根本就没有占据过上风,尤其是当面包车启动的那一霎那,野熊彻彻底底落入了A的陷阱。他似乎忘记了一件事,杀手,尤其是国外的杀手,都非常精通汽车构造,喜欢制造车祸爆炸杀人。中国的汽车史,毕竟尚短,直到今天,大部分人还是需要挤公交,一群山沟里出来的亡命徒,能有一人会开车就不错了。不过,一辆价格低廉的国产面包车,指望它像奔驰那么懂得预警,那也有些太不实际。A早在杀掉掏蛇仔后,即预料到剩下的最后一队人马,铁定会小心翼翼的防范他。所以,他压根就没准备继续偷袭。而是跑出防空洞,用简易的匕首和铁丝打开了面包车门,对面包车做了下手脚。炸弹他是没有的,但他可以在刹车上做文章。他没想过要靠刹车杀掉野熊一党人,事实也不可能。他的目的,无非就是制造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袭击的机会。
面包车的速度越来越快,飞驰电闪般掀起一路尘埃。野熊半闭着双眼,倚靠在坐背上,有些疲倦,有些劳累。他想不通,A为什么会离开,一个可以了解的敌人,并不可怕。可一个未知无法猜测的敌人,将会是敌人的一场噩梦。野熊不喜欢这种感觉,非常不喜欢,小时候,他弱冠年龄,即扛着土制猎枪,弩箭,砍刀,前去狩猎危险的黑熊,只因他了解黑熊的习性,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会怎么做,所以死的是黑熊,不是他。可现在,当他面对A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就像是那只黑熊,而不是猎人。而不管多强大的熊,都无法和狡猾的猎人相对抗。虽然,面包车已经发动,离开了那片死亡之地,可野熊高悬的心依然无法落下。只因他明白,猎人狩猎,绝不会半途而废,轻易放弃,一切终要有个结果。
车的速度,快的有些离谱,慌乱的连续踩踏刹车声,让面包车上的人一时不知所措,“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野熊刚睁开眼,轻声怒喝,疾驰的面包车,已经一头撞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烟雾缭绕,撞车决不是一件好玩快乐的事,尤其是面包车一族,甚少有系安全带的习惯,若是进口高档货也罢了。可若是国产那种铁皮小面包,千万不能撞,一撞后果不堪设想,那车的质量,撞必惨不忍睹。驾车和坐在前排的亡命徒,直接从车前窗玻璃飞了出去,满头满脸的都是玻璃碴子。野熊虽说坐在车中间,可也撞了个七荤八素。最可怕的是,远处,A正开着那辆偷来的轿车,快速靠近。下车二话不说,掏出双枪,就是一顿狠扣扳机。面包车就这么大,又没防弹功能,密集的子弹,从铁皮穿入,瞎猫碰死耗子也能打中几个。至于从车窗飞出的两名亡命徒,连发生了什么都没搞清,尚在晕头转向中,就见上帝了。
野熊坐在面包车中间位置,受的伤并不算重,只是胳膊稍微有些隐隐作痛。他蜷缩着身子,拽过一具尸体,挡在自己面前,子弹穿过铁皮,又钻入到面前的尸体当中,血花四射,溅了野熊满头满脸,可他不敢出声,现在的他完全被敌人压着打,连还手的机会都没。不过,他是不会甘心受死的。事实上,就算老实巴交的农民,被逼急了一样会挣扎、还手,能保住性命,谁愿意死啊。
两梭子子弹打完,A明显还不放心,换了弹夹,又是一顿连射,子弹全部打光后,他将弹夹换上,小心翼翼的靠近面包车,检查有无活口。躲藏在尸体当中的野熊明白,这是他的机会,唯一的生存机会,也是唯一杀死对手的机会。收人钱财与人消灾,即使代价惨重,但拿了钱就要办事,事实上不办事也不行,因为现在的问题,不是他想杀对方,而是对方不会放过他,他没有选择。
作为职业杀手,杀人要杀彻底,爆头才算杀,否则天知道会不会节外生枝。一般来说,A通常不会采取这种野蛮的方式伏击杀人,太没技术含量。不过既然使用了,那就要做的彻底,他会在每位死者的头部补上一枪,然后闻着寒风中的血腥味,静静点上一根香烟,放烟花。许多精彩的电影情节中,烟头一弹,火焰、爆炸,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因为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香烟烟头是不可能点燃汽油的,除非汽油中还含有一定火药。谬论误导,害人不浅,不过电影就是电影,谁会在乎它的真假。
咆哮的枪声,击爆了一个又一个的大好头颅,滚烫的脑浆四溅,宛如熟透的西瓜,瞬间炸开,白里透红,可惜的是,一点也不诱人,只让人觉得恶心恐怖,想要呕吐。正当A准备开枪射击野熊的时候,凌厉的刀光,一刀削断了A手中的枪支,野熊宛如巨无霸般,连踢两脚,踹飞了A的另一只手枪,然后挥舞着砍刀,浑身是血的从面包车里跳了出来。
“草你吗,今天我们两个,只能有一人站着离开。如果走得是我,没有人会找到你的尸体,因为我会把它一口一口的全部嚼碎吞下去。。。。。”,野熊的面孔,由于极度的狰狞,已经有些变形,恐怖的吓人。当初,和他一起出来的总共有二十人,不管这二十人团不团结,毕竟是老乡一家人,就像国共战争和抗日是两个性质。但现在,仅仅一天之间,只剩下独自一人,这种滋味,饶是铁汉,也无法承受。野熊恶狠狠的扯掉上衣,笑的有些恐怖,他把插在腰间的手枪,缓缓拔出,弹夹下掉,丢到一旁,嘴角笑的有些狰狞,让人怀疑他是否还属于正常人。野熊是不会用枪打死的,因为枪法不是他的强项,他也不想太便宜了A,他要一刀一刀的把A千刀万剐,生撕活剥。
A丢掉了手中的残枪,脸上的微笑有些嘲讽,有些耐人寻味,仿佛是在说,和他单挑,不自量力。但是,不管怎样,有信心的对手,是值得尊敬的。可让A没有想到的是,野熊并没有急着动手,反而从裤兜里抽出一张相片,甩手像玩扑克牌般丢给了他。相片中,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女性,吊挂在树上,女性的Ru房已经被削掉,尸体有点惨不忍睹,背部刻着两个英文大字,等你。。。。。这种杰作,自然是出自李正光和小克,为了早日钓鱼上钩,两人拍摄了大量照片,道上混的,基本人手一张,为的就是早日让A看到照片,乖乖的上门受死。野熊的这招不可谓不歹毒,兵者,诡道也,攻心为上。上天欲毁灭谁,必先让其疯狂。一个大脑疯狂的对手是可怕的,可一个行为疯狂的对手,是漏洞百出,愚蠢不堪的。
愤怒的血液,在A的体内熊熊燃烧,他浑身颤抖,眼睛变得血红,他知道,拍这张照片的人不怀好意,在逼着他自投罗网,可悲哀的是,他必须要去,哪怕为此付出生命。男人,有所为有所不为,许多时候是没选择的。难道,因为我不想死,因为我体质弱,不一定能打过歹徒,就要看着歹徒在自己面前,强bao自己女友吗?或许,A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心爱的女人葬在一起。真正的爱情,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远不是房子车子可以替代取代的。
凌厉的刀光,夹杂着一阵寒风,恶狠狠的袭向了A的头颅。A一时犹如一片在狂风暴雨中左右摇摆的孤舟,整个人笼罩在死亡的浪潮当中,随波逐流,起伏不能由己。不过,想要杀死A,绝没那么容易,野熊似乎搞错了一点,人性是极其复杂的。或许,大多数男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哀莫大于心死,等着刀锋落下。又或许会变得极度狂怒,暴躁不堪,失去了应有的判断力。可不排除少部分人,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能快速恢复平静,变得比平常更为冷静、恐怖、可怕。很不幸,A就是最后一种。当野熊刀锋从空邪劈,想要一刀把A的头颅削成两半之时,A没有闪避,只是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平静的注视着野熊的双眼,让野熊有些心惊,有些胆颤。
血,一滴滴跌落,A的左手,竟然硬生生的握住了刀锋,任由刺骨的痛,祭奠他心中的那股伤悲,而不是祭奠爱情,祭奠爱人。因为爱永生、情永存,爱不会随着人得逝去而消失,只会随着时间,不断燃烧,只要心中的爱不死,那份情会一直活在记忆里,即使忘掉全世界,又如何能忘怀心中的那份爱。只要爱不消失,那个人,自然而然的也会永远活在心里,永生不灭。
“我会在底下等着你。。。。。”,高手之争,一子错,满盘皆输。野熊不能相信的睁大了眼睛,看着胸口插入的匕首。杀一个人,其实很容易,一秒钟,眨下眼,一条生命就会从此烟消云散。不是野熊太弱,是他画虎不成反类犬,自作聪明。王者之间的战斗,越是高手,越容易一触即分,高低立判。因为高手不会轻易出招,一旦出招,必惊天动地,集全身杀气于一点,不成功则成仁,不会给自己留下半点退路。一名武者,若没此种勇气、霸气,出招前还想着如何躲避、逃避,给自己留下足够的退路,那尚未动手,就已经输了。武是一种道,不是精于计算的商旅能懂得。
昂贵的Z防风打火机,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火焰冲天,燃烧着一切曾留下的痕迹。阳光依旧灿烂,野熊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眼中有不甘、有惊恐,还有一份从容、淡定,和浅浅的微笑。这或许很矛盾,但人性本就是矛盾的。又或许野熊在动手之前,就已经想到会有这种结果,可大家都死了,剩他一人独活,又有什么意思。生命的意义在于喝彩,若是一名明星,失去了影迷,那他的表演,将成为一种悲哀,死有时未尝不是一种解脱。但不管如何,正如野熊临死前所说的那句话,他会在底下等着A一起上路。因为他知道,看到了相片的A,等于宣判了自己的死刑。A不会任由别人践踏自己心爱女人的尸体。大名鼎鼎的东北第一金牌打手李正光,也不会让A活着离开哈尔滨。
第二百六十章 暴风雨前的宁静
“一日为大哥,终身都是大哥,我们出来混的就要讲义气,日后谁若敢出卖大哥,我郝瘸子第一个不饶他”。。。。。。有些事,永远都藏在你的记忆深处,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它一直都在。有些人,或许真的消失了,可那份畏惧,已经深深的印到了你骨子里,让你冷汗淋漓,半夜从噩梦中惊醒。这种感觉,就像是逆水行舟,无论怎样努力,都在原地打转,无法前进半步。
郝瘸子睁着麻木的双眼,盯着天花板,他很困,很疲倦,他想休息,想要睡觉。可自从乔四死后,他没有一天能休息好,他经常梦到自己当年和几个把兄弟,降服绿军装的那个场景。梦中的他,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年少轻狂,无所畏惧。当初的那句话,犹在耳边,仿佛就在昨天(详见二十一章),可物是人非,转瞬之间,青春年华永逝,所谓的兄弟情义,最终没能敌过利益的诱惑。人,总是在失去过才会珍惜,才会有一点点感伤。短暂的兴奋过后,是淡淡的哀伤,那毕竟是陪伴他走过了半辈子的把兄弟,可郝瘸子不会后悔,因为这条路没有退路,后悔了,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阳光了。不过,郝瘸子虽然没有后悔,却经常会无法相信乔四真的死了,因为谁都没有看到乔四的尸体,说他被炸成了粉碎,尸体被火烧掉,可总该多少有点骨头渣子吧。这让郝瘸子感到很不安,若是乔四没死,那后果不堪设想。
天色,渐渐变得明朗,一缕阳光驱赶着黑暗,暖暖的普照大地,像是在诉说黑暗总会过去,阳光依旧灿烂。生命,是短暂的,不管没了谁,地球还是一样转动。大清早的,李正浑身上下冒着热气,汗水淋漓的敲响了郝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