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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草根-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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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先走了,等一会儿帮我把门带上,”她的口气里,现出前所未有的温柔,比天鹅绒还天鹅绒。脉脉含情地望着我。

完了,她是吃定我了。完全就是一副“我为刀俎,人为鱼肉”的眼神。

就象郭冬临所说的,冲动是魔鬼!

这一吻,真的是吻出后患无穷来了。

“你把门关上吧!我在外面站一会儿就行了,”我觉得还是站到外面好一些。

“好吧!”她现出一副无奈的表情,“那我就先下去了,你一会儿就过来。”她关上了门,往外走去。一走一回头,眼里尽是缠绵。

我不敢再看她的眼睛,越看我越觉得这辈子完了,没指望了。理想啊,未来啊!统统地都变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尿布,在半空中飘扬。下面,是白发苍苍的我。“走吧走吧!”我一连声地催促她走。

“小俞,贝儿说,你一上午,都在给她那里修灯?”饭打过来后,屁股还没有坐稳,刘经理的话就抛过来了。一本正经地一点也不带开玩笑。而之前,在他吃饭的时候,都是谈笑风生,从没有这样一本正经过。

“啊?”我看了看刘经理,又看了看她。发现她正风情万种地笑咪咪地看着我。还冲着我点了点头。那意思,大概就是要我承认,上午我的确是一直呆在她那里的。于是,就又“啊”了一声,算是同意了他的说法。

“怪不得,我一上午都找不到人影呢?跑她房间里去了。”刘经理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

我则看了看斜对面的韶华。上午,我主要还是跟他在一起的。

我想那还是不要提的好。她之所以替我撒谎,也应该是不想让刘经理知道,我在上班期间,曾经溜出去过。跑到外面去玩了!

“下午,我想请半天假?”放碗后,我这么向刘经理请求道。

“干什么?”

“到书店里去看看,想买本书。”

“买书?那是好事啊!行,没问题,你去吧!”刘经理爽快地答应了。

“你要买什么书啊?”她早就吃完了,故意碗不撒手,等着我。直到我吃完了,这才把碗放下。故作摇曳之姿,插嘴道。

“电方面的。”有刘经理在,我不好不搭理她。

“那我也要去。刘叔叔,我也要去,下午我也请假,”她又祭出了标志性的噘嘴巴,冲刘经理摆出一副受苦受难的脸。

“人家有事,你跑去干什么?我下午还有事情要你做呢?”刘经理阻止道。

“我去一下,马上就回来。”我也不想带着这个累赘。

“去一下,我也要去,刘叔叔,有什么事回来再说吗!你真是,”她走到刘经理的跟前,摇起了刘经理的胳膊。这对于绝大多数的老男人来说,都是受不了的。

“你这是干什么?不要影响刘叔叔吃饭?”这时,从里面那桌吃完饭的李经理,走了出来。看见她在跟刘经理撒娇,不满道。

“小俞下午请假,到市里去买书,她非要跟着。你看怎以办吧!你是他舅舅,你拿主意,让不让她去。我这个外人就站一边稍息了。”刘经理望着李经理,求助道。

“真是的,又不是出国,不就是到市里去吗,有必要这样层层审批。”

“算我多嘴,这是你们码头上的事,与我无关,与我无关。”李经理生怕要被刘经理缠上似的,笑着跑掉了。

“你舅舅不管,我也不管了。你要去就去好了,”刘经理甩了甩手,做出一别无怕谓的表情。

“等我一会儿,我到楼上拿包,马上就下来,”袋鼠一样,蹦着一溜烟地跑了。“你可要等我下来,不要一个人跑了!”一边噔噔地爬楼梯,一边不忘了叮嘱我。反而提醒了我,何不趁机溜之大吉!

“你到哪里去?”看我要跑,刘经理急了。

“不好意思,刘经理。我就不等她了。她要是下来,你就对她说,我先走了!”

“那怎么行。那她还不把我的头都要吵大。不行不行不行,要去,你就得把她带上,都答应了事。怎么能反悔呢!”

“你——”我想说,是你答应她的,我又没有答应。

刘经理却已从桌子后面走了出来,走到我边上时,也没有停下来,而是径直往外走,。边走边冲我招手,也不吭声。我也只好跟在后面。领着我一直走到了外面走廊底下,停下了。这才开口说,“小俞,你是一个聪明的小家伙,码头上的人都非常喜欢你。你的工资你放心,肯定是亏待不了你。”

说到这,他又抬头看了看楼上她的房间所在的那个位置。一下子低下声来,小声跟我说,“她跟你出去,我是最放心的。我对你说,你最好一刻也不要离开她。知道吧!她要是想做什么出格的事,你千万不能让她做,千万不要贪小便宜。你要坚决地加以制止。我相信,只要你坚持,她会听你的。”刘经理郑重其事地说。

一脸凝重的样子,让我实在是紧张。就好象我不是跟她出去,而是要跟着清朝的某位皇帝去微服私访。

不就是上趟街吗,有必要如此郑重其事?我不解,也觉得无聊。不就是家里有两钱的大小姐,官二代,外加富二代。有什么了不起。

“不会有事的,你就放心吧!”我认真地说,心里其实一点也没有把他的叮嘱当成一回事。

“那好,我就把她交给你了。千万不要让她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刘经理又说了一遍,加重了语气。似乎还想说点什么,她下来了气喘吁吁的,“好啦,本公主来了,我们走吧!”刘经理望着我,直到我们在拐角消失。我知道,他对我还是有点儿不放心。真的是太小看我了。

“你刚才跟刘叔叔在说些什么啊?”

“没什么。”想想,不过瘾,于是,就又加了一句,“就是怕我把你买了!”

“少来了,你会把我买了。我把你买了,还差不多。”

“那就走着瞧吧!看到底谁把谁给买了。”

往西走了有两百多米才是公交车站。我前面不止一次地说过,这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路上半个钟头看不到一个人影。搞不清楚,为什么山上的人那么多。好象平地上的人,全都跑山上去了。

她站在我的侧后面,一米多远的地方一声不吭。我知道,她一直在偷看我。她不说话,我当然也不说话,专心致志地看站牌上标的哪跟哪,“你是不是很需要钱?”她突然悠悠地说。好冷。

“市里你很熟吗?”我们俩各说各的。

“你是不是很需要钱?”她又问了一遍。

“我问你市里你是不是很熟,你老是问我需不需要钱,干吗?你是不是钱多了没处花,请我帮忙。还用问,真是傻瓜,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有钱,我跑这么远来干什么。当徐霞客啊!要是有钱,我在这里,我早去上大学了。还不是因为没钱,”说到钱,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你是因为没钱上大学,才到这里来打工的啊?”

“当然喽!”

“你成绩好吗?”

“说好,你说我吹牛,说不好,你看不起我!你让我怎么说。”

“当然是实事求是了。”

“不说了。都是过去了的事了!我不想说。”我声音低下来说。我想哭。去年高考过后的那一幕幕,一件件晚事,宛若昨天。

23。…第二十三章窃不为偷

买得起书的人,不看书;看书的人,买不起书。

我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光一本《电工手册》就是六十八块钱。太贵了。

我拿着它掂量了很久,也转了很久,最终还是乖乖地把放了回去。转再久,它也不能让我变得富有。口袋里的一百块,依然是一百块钱。

“不要啦?”她像个讨债的鬼似的,跟在我屁股后面,我走到哪,她跟到哪。这原本是刘经理交待给我的任务。反被她做了。

上次进医院校正鼻子,花了她三十块,至今,也没有还。一再地说,不要还不要还。

我并不怀疑她是虚情假意。

然而,我丝毫也不怀疑,哪一天,我会因为这三十块钱,落下吃软饭的恶名。

在这一点上,我甚至比女人们自己还要了解她们自己。

爱你的时候,心肝脾肺肾,都可以打包白送给你,可是,只要哪天把她们搞毛了,那好。什么鸡毛蒜皮的帐都会刨出来,跟你一笔一笔的算。

不要说是几天,就是前几个礼拜前几年前几十年,甚至是前几个世纪前的事,她们都可以有鼻子有眼睛地给你一一还出来。她们会在那时候告诉你,什么才是真正的好记性。

我奶奶就是绝好的例子。我爷爷则深受其好记性的折磨。我奶奶动辄就说,民国前多少年多少月多少日,什么时辰,我爷爷对她如何如何。用现在的眼光去批评当年的我爷爷,自然把老爷子批得一愣一愣的。连反驳的勇气都没有。因为他是真的忘了。

我可不想在那样的事情上,长江后浪推前浪。所以,那三十块钱,我肯定是要还她的。不过不是现在。得到发工资的时候。要么给她买个价值相当的礼物,要么请她吃一顿饭。反正不能让她日后,跟我翻旧帐。

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一吻再加上那三十块钱,怎么看,怎么象一个债主跟在我后面。你们说厌不厌?

那三十块钱,倒是小事。也好还。讨厌的是那个吻,那倒成了绝对的麻烦。要说还,怎么还?以吻还吻?在中国,这种中国特色的价值观面前,这是驼子背上加包袱,债上加债,罪上加罪。

谁说你那是还债,明摆着还想再揩一回油么!

这个吻债还不了,那么以后,扬眉吐气的日子只怕离我是渐行渐远了。

“不要了!”我沮丧地说,“太贵了!”

“那我给你买好了!”她抄起那本厚厚的《电工手册》说道,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这么厚,就算抄也要抄好几年,不算贵了!”卖书的人要是听到她这么说,会笑死的。

“不要就是不要,你真罗嗦,”我一把把书夺下来,扔到书架上。我就讨厌女人自作主张了。而且我也不喜欢别人在我面前炫富。我有仇富心理!

“看什么看,看什么看?”一个家伙盯着我,象个傻瓜似的张大了嘴。好象我会说话,让他非常震惊似的。我横了他一眼,又训了他几句。他才把狗眼收了回去。在一定程度上,我跟那个湖南佬,韶华是一丘之貉,不能算是纯正意义上的流氓,至少也是个准流氓。

这时,一个打扮时髦浓妆艳抹,看上去,应该是跟书本,绝对绝缘的女孩子走了过来,一把把那本我们刚刚放下的《电工手册》拿走了。颇出人所料。

此后,我们又转了一会儿。我想还是等开了工资以后,再过来吧!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想买的书的太多了!

我以及我那根,再如何进化,也摆脱不掉的尾巴一起,走出了书店。

书店里人多,空气浑浊。站在门口,好好地吸了一口气。正打算要走,被她一把拉住了,“等一下吗!我鞋子里进沙子了,”她说,双手搭在我的身上,翘起一只脚来摆弄着。

约一两分钟的样子,由打店里又走出来几个人,其中就包括那个令我印像深刻,拿走《电工手册》的女孩子。

她昂着头,象只高傲的帝企鹅似的,目不斜视地打我们身边经过。

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就在她抹过贝儿身边,半拉身体侧对贝儿的时候,李贝儿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飞快地打开那个女孩子身后背的背包,迅速地从里面抽出一样东西。就是那本我想买又没有舍得买,后来被那个女孩子拿走的《电工手册》。

“给,”她喜滋滋地,一边吮着自己的手指,一边昂着头看着我,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好像天经地义似的,得意洋洋。而那个女孩子,则丝毫也没有察觉,径直往前走了。

我突然明白了。两位经理为什么不想让她跟着我出来的原因。这也应当是刘经理嘴里所说的,出格的事。天哪!这哪里是出格的事,简直就是犯罪。往轻里说,是偷,往重里说,可以叫做抢了。

我一把把书从她的手里夺了过来,紧赶几步,到了那位女孩子的面前,拦住她说,“对不起,美女,我捡了一本书,是不是你的?”我的情绪非常地激动。也很冲动。

“书?”她看了一眼我手里的东西,接着说,“你看我是那种看书的人吗?求求你了,你要是想跟我搭讪,你就明说,何必要用这种老土的办法。更何况还是一本《电工手册》!”她把我手上的书拿了过去,看了看封面冲着周围的人说,“我象一名电工吗?”回过头又冲着我说,“帅哥,我对你说,自信一点,你长得非常地帅,你要是想跟我约会的话呢,?你就明说,我马上就可以答应你。只是我求你,答应我一个条件,以后,千万不要再用这种老土的办法去泡别的女孩子了,那样,会让我也跟着很没面子的。”

“我明明看见这本书从你的包里面掉出来的,”我并不死心,坚持道。

“不可能的事啊,帅哥!世上有人晕血晕车晕船,你知道本姑娘晕什么吗?本姑娘晕书,你知道吗?一见到书,我马上就头晕脑胀,就想吐。从小时候念幼儿园开始,直到现在,也没有好过。你就行行好,把它拿得远远的。我不想再碰它了。越远越好!”

看着面前的这位小娘子,我无语。失主死都不承认,东西是她的,我只好用书敲自己的脑袋,“看来,真的是我看花眼了,”我很无奈,自我解嘲道。

转身意欲离去。人家则一口咬定了我是个多情的种子,一把将我拉住,“帅哥,电话号码不要了吗?”看上去并不像是开玩笑。

“谢谢!有我的就够了。你的,你还是留着给别人吧!”贝儿这时站了过来。人模人样地把我的主给做了。得,反正我也不想要她的什么电话号码。

“有女朋友在边上,还跟人家七搭八搭的,”那女孩子摇摇头走了。大概把本草籽儿,当成花心萝卜了。

回去的车子上,我是百思不得其解!活见鬼了?!这怎么可能!明明看贝儿从她的背包里把书偷出来的,她为什么就不承认,是她的呢?

莫非,那个女孩子有问题?这该如何解释呢?

书放在手上反复地掂量着,左看右看,似乎书也有什么破绽的似的。突然瞥见书的背面右下角的一个细节,让我醍醐灌顶,豁然开朗,我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女孩子一定是个小偷!

因为,我发现这本书的后面,根本就没有书店盖的印戳,这就说明,书很显然是从里面偷出来的。

她的那身行头,以及她的那副没家教坏女孩的样子,保护了她。让她得以轻松地把书带出来,而不被书店里的工作人员注意。工作人员的想法,肯定跟我的差不多,认为如她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对书籍,产生感情的。情况应该也与我们所预料的一样。然而,我们则都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书店里的书,可以变钱。可以拿出去卖。偷书跟偷钱本质上并没有区别。

“你早就看出她是小偷了?”我问她。她正靠在我的肩膀上假寐。

“什么看出来看不出来?”眼睛还是闭着,很享受的样子。好像我该她的。

“你发现了,应该马上告诉书店里的人啊?现在你看,这书在我们手上,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拿回家就好了,不正是你想要的么,”她把眼睛睁开来,坐直了说,“你不会现在还想把它送回去吧?”

我点点头。有时候,我就那么死心眼。书上说是坏事,我一般都不会去干。

“不行不行不行!那样,是很难说清楚的。人家不会认为你是好人,到时候,你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的。人家肯定会怀疑是你偷的!”

“我把书送回去,人家会认为是我偷的?脑子有毛病?怎么可能。”我一边说,一边把书揣进了怀里。

“你干吗?你不是说,要还回去吗?你骗人,你不还回去,你骗我,你坏你坏!”

“不要在我头上打来打去的,又不是腰鼓!”我一把把她推到了一边。离她远远了。省得跟我腻味。

我不是不想送回去。可是,我更不想节外生枝。

在这个城市里,布满了查暂住证的便衣。他们从来都不把我们当成是自己人。就象我们偷渡客,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抓到了就要遣送回原籍。要是直接遣送回去那也就罢了,据许许多多的人说,送回去的咱费得被遣送者自己去挣。在某个地方,有他们专门的劳动基地,类似于劳改农场的,所有被遣送者,事先都会集中到那里,劳动一定数量的工作日,挣到足够回去的工资,才会被解送回家。

我可不想因为这个,被他们盯上。回家!我可不想回家!

还有她的手法,那么快的从包里把书抽出来的迅捷手法,让我震惊。甚至于说,不寒而懔。

“你以前是干什么的?”我想起了这个茬,警惕地问。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猎狗,一旦答应不合我的心意,就趴上去咬她一口。

“没有啊!我跟你一样,高中毕业就到这里来了。”

我摇摇头,不相信,“一般人的手不可能有这么快!”那电光火石一般迅捷的手段。

“你的意思不就是说,我以前应该是个小偷了?”她笑迷迷地冲着我说。一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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